序
很早以来,我国就是一个由众多民族结合而成的国家,各民族共同缔造了我们的伟大祖国,开拓了辽阔的疆土,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勤劳、勇取、智慧的壮族就是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历史悠久的一个民族。自古以来,壮族就繁衍生息于岭南的广大地区。壮族的先民是岭南最早的开拓者。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他们以自己辛勤的双手和智慧,创造了许多闪烁着人类智慧之光的文化成就,壮族是稻作民族,其先民对栽培水稻的贡献,在我国,乃至世界的水稻栽培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们的造船技术也为我国造船业的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壮族的制糖业和纺织业在我国历史上也是名列前茅的,尤其是制糖业,直到今日仍处于我国的领先地位。壮族又是一个能歌善唱的民族,他们的歌墟和铜鼓、花山崖壁画是我国艺苑中的奇葩,丰富了祖国的艺术宝库.壮族是一个富于开放性的民族,最早接触和吸取了中原华夏文化,而且很早就开辟了海上通道,共其精美的瓷器通过海路远销东南亚等地区。壮族又是一个富有革命斗争精神的民族,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震撼中外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中,壮族人民作出过伟大的贡献。本世纪30年代,壮族人民投入土地革命斗争,在邓小平和张云逸同志领导下建立了左右江革命根据地,在我国革命史上写下光辉的一页。
壮族为保卫祖国边疆、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的完整也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由于历史上存在民族压迫制度的原因,壮族的光荣历史却鲜为世人所知。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顾问张声震同志,近十年来从事壮族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和壮族历史的研究,成效显著。以他任主编,有20多位学者参加,集体创作的《壮族通史》,把壮族丰富的历史生动地展现在我们眼前,解答了有关壮族史中的问题,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壮族通史》的出版不仅是1600多万壮族同胞的心愿,也是我国民族研究战线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它对提高壮族人民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将会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于海内外各族人民了解壮族,增进国内兄弟民族的友谊、团结,增进民族间的友好往来,都是很重要的。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本书编写的不仅有壮族学者,还有长期从事壮族史研究的汉族专家。本书的编写过程充分体现了民族团结合作的精神。
张声震同志要我为本书的出版写篇序,我作为一个长期从事民族工作的同志,十分愉快地接受了任务,写了如上的一番话。谨以此表达我对本书出版的热忱祝贺!
江平
1994. 5. 17
绪 论
现代壮族人口分布
现代壮族,是伟大的统一的多民族的祖国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是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共有1600多万人口(1991年统计数,下同)。壮族人口主要分布在祖国的南疆,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南至北部湾、北达贵州省从江县一带、西南与越南接壤。这一辽阔的地区,聚居着全国壮族人口的99. 73%。其中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1500多万人,占全自治区总人口的33. 6%,占全国壮族人口总数的93.7%,主要聚居在百色、河池、南宁、柳州等四个地区和南宁、柳州两个地级市,四地两市壮族人口占广西壮族人口总数的91%,土地面积约占全自治区总土地面积的60%。分布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有87. 1万多人,散居于云南省其他地方的有12. 9万人;分布在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等地的有4. 8万人;分布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有1. 57万人;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4453人;还有约5000多人散居在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内;2976人散居于四川省宁南、木里、会东等县;1000余人散居在陕西省柞水县(见图一)。
壮族分布的自然地理环境
壮族聚居地区,四周边缘多山。西部属云贵高原的边缘,有六诏山脉纵横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并延伸至广西的那坡县,海拔在1300-1500米之间;广西境内百色地区有金钟山、岑王老山、青龙山等;北部是桂北边缘山脉,有凤凰山、九万大山、大苗山、大南山和天平山等山脉,海拔平均在1300-1500米之间,越城岭主峰苗儿山(又称猫儿山)海拔2141米,是广西第一高峰。东部广东连山的壮族靠萌渚岭而聚居;中部偏东盘亘着大瑶山、莲花山等山脉,海拨都在1000米以上,主峰圣堂山海拔1979米;西由西北向东南走向的弧形山脉主要有都阳山、大明山等,大明山主峰海拔1760米;南部和西南部边缘为十万大山、公母山、大青山等,海拔也都在1000米以上。壮族地区山多地少,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一片海”之称,山区、丘陵占土地面积的82%左右。丘陵分布很广,主要在山地前缘或谷地、河流两岸、盆地周围,丘陵海拔一般在100-400米,坡度较缓、土层深厚、气候炎热.雨水丰富,光照条件好,适宜于农业、林业和牧业的发展,是壮族地区人口较为稠密的地方,每平方公里大约124. 62人(1986年数),是农业和多种经营较为发达的地区。壮族地区平原少,且分布零星,比较大的平原有右江谷地,面积350平方公里;南宁盆地,面积238平方公里
宁明谷地面积114平方公里,它们实际上都属盆地。右江河谷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光照充足、水热条件好,发展农业十分有利,是水稻和甘蔗、芒果的生产基地,素有“桂西明珠“之称。壮族地区石山面积大,且分布广。仅广西境内壮族聚居的河池、柳州和南宁三个地区,裸露型的喀斯特地貌分别占三地区土地面积的66%、63%,58%,喀斯特地貌是“九分石头一分土”,可谓是当代人类居住生存条件最恶劣的地区之一,生产条件极差,连人和牲畜饮水都困难,严重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然而喀斯特地貌区,由于久受雨水侵蚀,形成了优美多姿的石笋、石洞、石峰等奇峰异洞,类似桂林、阳朔的优美自然景观,在壮族居住区属喀斯特地貌处随处可见。如文山州广南县有莲洞、白云洞、响泉瀑布,文山县有仙人洞等;柳州市有闻名于世的白莲洞;武鸣有伊岭岩可与桂林的七星岩、芦笛岩相媲美。这些天然美景都有发展民族旅游的潜力。广西喀斯特地貌区地下矿藏很丰富,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藏储量居全国前5名的有28种,尤以锰、锡、锑、铝土、石灰岩的储量著称;云南省文山州已发现的矿藏有11类48种,将成为云南省锡、锑、锰的主要生产基地壮族聚居区南部有宽阔的海域,大陆海岸线1595公里,北部湾为最大的海湾,是我国与越南共同的海域。北部湾是中国重要热带鱼场,鱼类有500多种;湾内产著名的“南珠”。沿海大小港湾48个,已开辟21个为港口,广西海域面向东南亚,西连中南半岛,处于我国由海路通往中东、非洲以及欧洲的便捷通道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壮族地区地处低纬,北回归线横穿中部的上林、德保、那坡以及云南的文山州一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域。气温高、夏长而炎热,冬短(或无冬)而暖和,春秋季相连,热量丰富,雨季长,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干湿季分明,因此生物种类繁多,资源十分丰富。广西拥有植物资源6000多种,是我国植物种类最多的省区之一,而广西的植物资源绝大部分分布在壮族地区。壮族聚居的柳州地区就有5000多种,有乔木树种1800多种,药用植物有1000多种,是全国热带、亚热带水果产区之一,土特产有数百种,素有“土特产仓库”之称。动物资源种类很多,两栖动物、爬行类动物、蜥蝎类、鸟类、兽类等均分别占全国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列入国家保护的稀有动物有43种,占国家保护动物种类的3 0%。
壮族地区河流众多,但分布不均。云南省文山州境内较大的河流有盘龙江、大马河、清水江;广西壮族地区的河流大多属于西江水系,主要有红水河、柳江、黔江、左江、右江、郁江等。由于河流众多,降水丰沛,径流量大,地表水资源极为丰富,居全国第五位;水电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752万千瓦,居全国第八位,红水河被誉为全国水电资源“富矿”。至于喀斯特地区,地表河流相对贫乏,但地下水资源极为丰富,约为440亿立方米,可惜地下水埋藏一般较深,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壮族研究概述
壮族系古百越族群支系西瓯、骆越的后裔。秦汉至唐代,其族称又多有变化,见载于史籍者有西瓯、骆越、乌浒、俚、僚、伶等。壮人古来有自称,但很不统一,如布侬、布夷、布土、布泰、布曼、布沙、布雅衣、布僮等等,这与壮族支系多有密切关系。“僮”见载于史籍者始于宋。因此史学者多把宋以前史籍记载的百濮、百越、西瓯、骆越、乌浒、俚、僚等等视为壮族的先民。汉文史籍的种种记述,虽说不上对壮族先民的研究,但作为今天我们研究壮族的历史渊源,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秦汉统一岭南以后,我国大一统国家
形成,中央王朝在岭南设立郡县治理,大量汉人南下“与越杂处”,壮汉族先民经济文化交往日渐密切,汉文古籍有关壮族先民的记载就更多了。今见传于世而著称者如汉代袁康、吴平之《越绝书》,司马迁的《史记》,淮南王刘安的《淮南子?人间训》,刘向的《说苑?善说?越人歌》,杨孚的《南州异物志》,魏晋南北朝时期(吴)万震的《南州异物志》,(晋)裴渊的《广州记》,(晋)刘欣期的《交州记》,(南朝)沈怀远的《南越志》等隋唐五代时期(唐)王范的《交广二州记》,房千里的《南方异物志》,孟琯的《岭南异物志》,莫休符的《桂林风土记》,刘询的《岭表录异》,(南汉)《南汉刘氏兴亡录》等。
至北宋中叶,壮族首领侬智高起义被镇压以后,中原王朝在广西壮区普遍设立土官制度加强统治,大批文武官员及文人进入壮族地区,写了许多关于壮族地区的历史事件、风土人情、山川河泊、物产资源等论著,尤以元、明、清三代著述最多,内容更加广泛,如宋代郑樵《通志?南蛮上下》,李昉《太平御览?四夷部》,张田《广西会要》,乐史《太平寰宇记?南蛮三四》,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周去非《岭外代答》,罗大经《桂林记》,膝元发《征南录》;明代邝露《赤雅》,田汝成《炎徼纪闻》,欧大任《百越先贤志》,鄢棐《岭南诸夷志》,魏浚《广西土司志》,无名氏《粤西诸夷土司考》,吴文华《粤西疏稿》,马光《西粤梦游录》,羊复蠡《两广纪略》,郭应聘《西南纪事》;清代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广西》,曹仁虎《续文献通考?广西土司一二》,钱元昌《粤西诸图记》,林德均《粤西溪蛮琐记》,陆柞蕃《粤西偶记》,张祥河《粤西笔述》,王考泳《岭西杂录》,朱椿《广西郡县地理图册》,吴绮《岭南风物记》,李调元《南越笔记》,王甲荣《徭侗僮苗述略》,汪森《粤西文载》、《粤西丛载》、《粤西诗载》,陆次云《峒溪纤志》,张维屏《桂游日记》施闰章《使广西记》,徐延旭《田阳纪事》等等。此外,还有专门论述岭南少数民族反抗斗争,社会概况、地理环境、民族风俗、物产资源等等著作。他们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角度,记述了岭南少数民族的各方面情况。这些著述虽然还说不上是对壮族问题的专门研究,且出自封建统治者或封建文人之手,多受历史局限、民族偏见、阶级烙印之影响,立场观点自有偏颇,难免用了许多歪曲、诬蔑、谩骂,嘲讽之词。但是,他们留下了丰富宝贵的历史资料,是研究壮族和岭南其他少数民族的重要依据。
回顾中外学者研究壮族大约已有一百年的历程,大致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外国人研究壮族。
西方学者研究壮族间题始于19世纪末叶,其时帝国主义列强竞相侵略东南亚及中国南方各省,他们出于侵略的目的,需要了解这个地区的地理、历史、民族、语言、习俗等等问题,适应帝国主义利益需要,有些殖民机构的官员,有些传教的牧师,有些学者,先后进入东南亚及中国南方各省作调查研究。最早是英国人(1880年,阿?柯奎翁;1909年,亨?理?戴维斯),然后是法国人(1897年,皮?勤?邦德里),美国人(威?克?杜德),他们从对缅甸的掸族、泰国的泰族研究起,联系到中国的壮族、布依族,他们通过对泰国泰族及广西、广东云南文山壮族的实地调查,发现泰语与壮语的词汇基本或大部分相同,应该肯定这是他们调查研究的成绩.但遗憾的是,他们据此竟把壮族与泰国的泰族混同,并武断地说壮族就是泰族,把操壮侗语族语言的民族都称之为泰族;西方学者的这种泛泰观点曾影响了泰国、日本学者,有些学者曾发表文章,把居住在中国的壮侗语族诸民族称为东泰,居住泰国的泰族称为西泰.1925年,泰国共丕耶达玛銮拉查奴帕亲王(丹隆亲王)在泰国朱拉隆功大学讲授泰国历史,后将讲稿汇集成《暹罗古代史》一书出版,因此赢得“暹罗历史之父”桂冠。他说“泰人在佛历纪元以前,早已成为亚洲东部之一大民族。虽在今日,泰族除暹罗国以外,杂居别地亦多,中国沿边各省、东京、缅甸以至于印度边陲之亚山省皆有泰人,惟其名因地而殊,有呼为暹罗人者,有呼为老(佬)人者,有呼为长人者,有呼为巉人者,有呼为(挠)人者,有呼为黎人者......而照原名呼为泰。间亦有之,以上所列名虽各异,然其为泰族也则一’,这位亲王虽已认识到操壮侗语族语言的民族“惟其名因地各异",但也与西方学者一样坚待“然其为泰族也则一"的观点。后来暹罗政府总理銮披汶利用学术上的泛泰主义妄图推行政治上的大泰族主义,他把语言作为识别民族的主要标志,又把国家与民族混为一谈.
民族,老挝的老龙族,缅甸的掸族,印度阿萨姆邦的阿洪姆民族;地域包括我国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省,越南北部,老挝全部,缅甸北部,印度的阿萨姆邦。这样,学术研究上的泛泰主义便演变为政治上的扩张主义,理所当然为我国和有关各国所反对,我国《大
公报》等报刊曾发表社评,抨击銮披汶的扩张主义,挫败其阴谋计划.
丹隆亲王在《暹罗古代史》中说:“泰族初发源于中国之南方如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以前皆为独立国家,泰人散处各地,中国人称之曰番,至于泰人放弃故土,迁徙缅甸及佬、蛮等地之原因,实由于汉族开拓领土”丹隆亲王的这段论述,道出泰、壮民族有密切的渊源关系,为泰壮民族渊源研究指出了方向,无疑是一个极大的贡献。但泰族的迁徙根源还应继续深入研究才是。
第二阶段20世纪20年代至新中国成立时代,中国人研究壮族
本世纪20年代,国民党政府面对帝国主义对我国边陲的侵略,积极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应该肯定国民党政府在某些方面做了一些有益于边疆少数民族的好事,如广西成立了“苗徭教育馆”、“广西省特种教育师资训练所",专门从事苗瑶人才的培训。但它们在民族问题上的理论和政策则基本上是错误的。国民党在理论上一贯否认中国有少数民族的存在,说什么“中国只有宗教之分而没有民族之分",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中说“中国所有民族都是汉族宗亲".他们背叛了孙中山的“五族共和""民族平等”的学说和主张,极力倡导大汉族主义,为其民族压迫政策制造理论根据。在实践上,它们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如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设治局”,成立“风俗改良委员会",派出武装军警实行镇压,强迫少数民族改变服式和风俗习惯.这种强制民族同化政策,必然激起民族矛盾的日益尖锐化.
与此同时.我国学术界一些有识之士,出于对边疆国土沦丧和少数民族的关心,开始注意研究少数民族问题,包括对壮族的调查研究。1928年7月,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周刊同时登载钟敬文的《僮民考略》、石兆棠的《僮人调查》,1929年《科学》杂志发表了丁文江《广西懂语的研究》,1931年《文史学研究所月刊》登刊罗香林《古代越族考》,1934年12月《艺风》月刊载石兆棠的《柳州僮人片断的记述》等。广西永福县人刘锡蕃(刘介)利用长期担任广西特种教育师资培训所所长之机到少数民族地区实地调查,广泛搜集资料、历史文献,著有《岭表纪蛮》(193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本书内容丰富,论述比较全面,涉及历史、语言、习俗、宗教、家庭、文化、交通等方面。可以说,这本书是系统研究壮族最早的著作之一,至今仍有参考价值。由于刘氏没有摆脱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偏见,此书仍有歧视少数民族的观点与内容。
对壮族研究有大建树者首推徐松石,徐系广西容县人,后在上海任史地教授,他撰写的专著《粤江流域人民史》、《泰族僮族粤族考》、《东南亚民族的中国血统》,这几本书有如下特点
一)他多次长期深入壮族地区进行实地考察,把调查研究心得和历史文献记载结合起来研究(二)他用“地名研究考证法”结合语言比较法、风俗比较法、考古学等来论证壮族的历史。阐明壮族乃是岭南土著民族,并论述壮族与古代百越人的密切关系.他认为:“在考证上所用的方法很多,最主要的一个,乃从地理而推测历史,用地名以证实古代的居民,”地名研究比较法“对于中国历史尤其是西南部分的研究确有特殊的价值”。(三)他能平等看待少数民族,与历代统治阶级及封建文人对少数民族均好用“犭”字旁相反,在其著作中对壮、瑶、苗均用“亻”旁或“彳”旁,足见他对壮、瑶等少数民族的观点与前人有别。尤其值得赞扬的是,他的著作充满了对壮族人民诚挚、深厚的感情和深刻的认识,他说“作者研究岭南古代史地愈深,愈觉得僮人文化悠久,历史绵远,民性优良,力量宏厚,而以前对于国家的贡献也极伟大。我不期然而自然的对僮族的同胞发生了一种爱慕的心”.“作者祖籍粤东新兴而分居梧郡,因为女性祖系的遗传藐躬有深浓的僮族血液流贯着,引为生平无上的荣耀.经过长期考察研究以后,在《泰族僮族粤族考》“僮族的优点”一节中,概括出壮族有八大优点,说“僮胞的隽秀”“值得我们欣欢".他预见“将来中华民族国防建设上,僮族健儿必将有惊天动地的贡献",在那个时代,能如此正确对待和认识少数民族,是极其难能可贵的。(四)他发现了壮族与壮侗语族诸民族即傣、布依、侗、黎以及泰国的泰族、老挝的老族、缅甸的掸族有历史渊源关系。他的这一论断已为今天民族研究证实是正确的。数十年前有此论断,确非易事。〔五)徐松石在《东南亚民族的中国血缘》中把现代的壮族与泰国的泰族区分开,他说“无疑今日广西的僮人,是泰国小泰人最近的亲属”既看到壮族与泰族的亲近,又看到了他们的区别,不再把两者混为“广义上的僮泰族”了。这无疑是对西方学者早就宣扬的泛泰族说的否定。但是,徐松石也受到时代的局限,在其著述中仍有自相矛盾之处如既论证壮族为岭南土著,又说壮泰源出于古代的九夷九黎八蛮的地区即自冀豫而至荆阳等州既论证了壮为一个民族,又曾说“僮佬也的确是千真万确的汉族"(在后来著的《泰
族僮族粤族考》一书中就不见提此观点了)。
第三阶段: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壮族研究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看待民族问题,实行民族平等、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壮族被确认为一个少数民族,是统一多民族祖国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并享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1958年建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这给壮族开辟了新纪元。恢复了她应有的地位。随之,壮族研究也成为我国民族研究的重要课题。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指导下,壮族研究走上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丰硕成果:
一、对壮族社会的经济基础、历史、语言、习俗、现状作了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
19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广西分团到壮族地区进行慰问,随团专家、学者调查研究了壮族的历史、语言、风俗和现状。广西分团副团长费孝通先生就其调查所得资料撰写了《关于广西壮族历史的初步推考》,他用历史学、民族学、语言学、考古学的资料探讨壮族的起源,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不带民族偏见写出的第一篇公开发表的研究壮族历史的论文。文中写道“壮族自称‘越伊人’,使我们联想到古代东南沿海的‘于越人’,广西的壮族可能就是这古代民族余留到现在的一部分”
1952年,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袁家骅教授率队到广西调查壮族语言,为创造拼音壮文作准备.1954年,桂西壮族自治区壮文研究指导委员会成立。经过数年的努力,1955年制定了拼音壮文方案,1957年11月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正式批准了壮文方案,随后在壮区试行推广受到广大壮族人民的欢迎,从而结束了壮族无统一民族文字的时代
1953年,开展民族识别工作,中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派出人员,到龙州、平果、龙胜等县的壮族地区进行调查研究。1954年写成长篇调查研究报告.
1956年,根据党中央组织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历史调查的指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对壮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参加调查的老一辈学者有杨成志、岑家梧、黄现藩、石钟健、汪明瑀、刘介、唐兆民等,经过5年的努力,分别写出大新、凌乐、宜山、环江、南丹、田东、东兰、天峨、那坡、西林、隆林、百色、都安、武鸣、上林、马山、上思等县的壮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有数百万字,现已公开出版《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至第七册,为世人系统深入研究壮族提供了珍贵资料。这些调查报告侧重政治和经济基础,对传统文化、宗教信仰的调查较少。
1982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广西民族研究所编的《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石刻碑文集》,1985年又出版了《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文契约资料集》,所录碑文绝大多数与壮族历史有关,史料价值极高.
1990年,广西民族研究所重点调查了壮族地区的龙胜、象州、昭平、忻城、环江、天峨、平果、崇左、龙州、靖西、那坡、钦州等县以及云南省文山、麻栗坡、马关、西畴等县的民族传统文化,填补了50年代社会调查的不足.
1991-1992年,根据国家民委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统一布置,广西民族研究所等联合进行边疆民族经济调查,取得了丰富资料,写了调查研究报告,为国家实行沿边对外开放作准备。
二、壮族研究的范围日益广泛,研究的层次日益加深,研究的质量日益提高。
自建国至70年代这段时期,随着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建立、拼音壮文的创制与推行,以及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壮族研究主要在壮族历史、壮语文、民间文学艺术等领域得到较大的开展,尤其在壮族史研究方面,一些学者进行了深层次探索研究,产生了质量较高的成果。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学术研究自由,思想较活跃,史学界知名学者曾就壮族历史诸问题专门召开过学术讨论会.这无疑对推广和深化壮族史的研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57年,刘介在《广西日报》连续发表三篇论文:《略论壮族名称在历史上的衍化及壮族的伟大贡献》、《再论壮族名称在历史上的衍化》、《为什么说壮族名称可能起源于庆远南丹》。刘氏疏通了壮族名称在历史上更迭的脉络,并谈到了与毗邻民族的历史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他从考古、历史文献资料论证壮族是两广的原始居民,改变了在《岭表纪蛮》一书中提出的壮族西来说的观点。
方国瑜教授撰《壮族—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发表于《云南日报》
1957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广西师范学院黄现藩教授编著的《广西壮族简史》一书,这是壮族学者写的第一部壮族历史书该书对广西壮族的起源、社会组织、革命斗争、生活习俗,文化艺术、语言文字都有简要论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认为壮族起源自上古的百濮.
1958年为迎接广西壮族自治区诞生,民族出版社出版了黄藏苏编写的《广西壮族历史和现状》一书,此书对壮族的称谓梳理得简明扼要,首次公布了各种不同的壮族自称,阐述了壮族社会发展的基础.
1958年,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着手搜集资料,研究、编写《壮族简史》,为了解决壮族史上的三大问题:一是族源问题,二是壮族历史上是否经过奴隶制社会问题,三是侬智高起兵反宋的性质问题,1962年,广西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南宁召开了有各省学者参加的壮族史学术讨论会。1963年,全国民族历史研究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壮族历史科学讨论会,著名学者范文斓、翦伯赞、吴晗、白寿彝、刘大年、邓广铭、向达等出席了会议.这两次讨讨论会,就上述三大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经过22年断断续续的努力,终于在1978年由广西民委召开第三次壮族历史科学讨论会,再次对上述壮族历史上的三大问题进行讨论,第一、第三个问题意见趋于一致;第二个间题,有三种观点,未能统一(详见下述)。《壮族简史》于1980年出版,上述诸问题的讨论成果,已基本上反映到该书中.这本书对壮族历史的发展脉络写得更清晰、观点更明朗、史料更丰富,是目前较好的一本壮族历史书.
1982年出版了广西民族学院民族研究室撰写的《壮族历史人物传》,以人物为主干,论述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是《壮族简史》的一个补充。
1983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黄现藩的遗著《侬智高》,该书史料丰富,正面论述侬智高起兵反宋的正义性质。
1986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欧阳若修等合著的《壮族文学史》。
1988年黄现藩、黄增庆、张一民合著的《壮族通史》出版,史料比《壮族简史》更丰富。
1989年范宏贵、顾有识编的《壮族论稿》,袁少芬主编的《当代壮族探微》出版。
自80年代至今,随着拨乱反正,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壮族研究无论就其广度和深度而言,都呈现出空前兴旺繁荣的景象.综观这一时期,发表了有关壮族历史的论文计200多篇,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对过去探讨过的问题,加深了研究的层次。同时,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产生了大批新成果,出版了大批专著,可以归纳为以下十多个方面
一)百越史、乌浒、俚人、僚人研究;(二)壮族图腾、风俗、婚俗研究;〔三)壮族文学研究;(四)左江流域崖壁画研究、铜鼓文化研究;(五)壮族原始宗教巫经的整理与研究;(六)壮族奴隶社会的研究;(七)壮族古代哲学思想研究;(八)壮族称谓出现的问题;(九)土官(司)制度与改土归流;(十)壮族历史人物研究;侬智高、瓦氏夫人抗倭等;(十一)壮族地区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十二)壮族各个时代的革命运动;壮族与太平天国、壮族与中法战争、壮族与辛亥革命、左右江革命运动;(十三)壮族与旧桂系军阀;(十四)壮族语言文字:古壮字的整理与研究、壮汉词汇研究、壮语地名的整理与研究;(十五)壮族传统体育、舞蹈的整理与研究;(十六)壮族医药的整理与研究;(十七)壮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其中论述较深,影响较大的专著已流行中外,从而开创了壮族研究的新局面.
新中国建立以来,台湾学者对壮族历史的了解研究甚少。有的学者仍持旧有的观点,在有关壮族的著述中竟说“今日僮人早与汉人同化,所谓僮人,只是历史上的名词而已。”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这段时期世界各国研究壮族的学者人数与成果较多者首推日本。在社会、经济方面的研究有日本学者藤本光1952年著《关于南宋的广马交易和西南诸国的状况》、《关于南宋的广马贸易和西南诸县的情况》、《横山寨考》、《关于广马和广监的关系》.1953年著《南宋广马考—关于其发端与结局》,还有河源正博1969年出版的《关于宋代羁糜州、洞的计口给田》日野三郎1970年出版的《唐代岭南的金银流通》,*田诚之1983年撰《唐宋时期华南少数民族的动向—重点考察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少数民族》及1985年撰《明清时期壮族佃户化的考察》。在迁徙方面的研究有河源正博1955年撰《蛮酋的内徙》,环田诚之1985年撰《明代壮族的迁徙与生态—明清时期壮族史研究之一》。对唐代黄乾曜、宋代侬智高起兵的研究有河源正博1959年撰《侬智高叛乱与交趾》,小川博1965-1967年撰《宋代侬智高的事迹》、《关于侬智高叛乱的几个问题》.1963年撰《唐代西原蛮叛乱》、《华南少数民族史之一瞥》,谷口房男1983年撰《嘉靖海寇扫荡和瓦氏夫人》松本光太郎1989年撰《壮民族意识的“再生”—从“汉人"后裔到"壮族"》。在民族关系研究方面有绫部恒雄著《泰族的社会与文化》一书,把泰族划分为两支:西支佛教徒各泰族,东支非佛教徒各泰族,把我国的壮族、布依族,越南的侬族、土族都列为东支泰族。显然,他仍然摆脱不了西方学者20年代泛泰族观点的影响.另外有谷口房男撰《关于唐宋时期的“平蛮颂”华南少数民族汉化过程的一个断面》。
越南与我国壮族地区相毗邻,在历史上关系密切,越南又有与壮族起源相同的岱族、侬族,因此对壮族研究也较注意。我国学者认为骆越是壮族、越南京族的先民,越南学者也认为骆越是越南京族的先民。在越南北部聚居的岱族、侬族有数百万人口,越南学者在论述岱族时说“岱族人与广西的壮人在语言和风俗习惯上更相近,岱人和广西壮人在历史上有密切关系”.“现今在越南的岱人和侬人与广西的壮人仍然把侬智高看成是本民族的领袖。”.该书在论述侬族时说“侬人的根在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各省”.“据初步了解,在谅山、高平、老街的一些地方,侬人移居到越南约七八代人至四五代人之间(大约300年左右)。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有相当多的侬人逃到越南躲避清朝封建者的迫害,有的人家移居越南才三四代人。有许多还有亲属、亲戚在中国。侬人分为很多支,仍然带有中国故乡的名字.如万承侬,故乡在广西的万承州;州侬,故乡在龙州;崇善侬,故乡在祟善;英侬,故乡在龙英;雷侬,故乡在下雷;归侬,故乡在归顺”.越南史学家陶维英说“在从高平至芒街的越中边界两侧地方,虽已划入两国版图,但那里的居民都是少数民族—最重要的是岱人和侬人〔以前为壮人)”.总之,他们对岱人、侬人与广西壮人的渊源关系是明确的、一致的.但是,越南学者在壮族与泰族研究方面,仍有受西方学者影响的,往往也把壮族与泰族混为一谈,陶维英还说:“在大越和中国两国辽阔边界中的一个地段一一广源地区周围散布着泰族的一个支系部落,俗称侬人(中国方面)和土人(越南方面)”.越南民族学家吕文芦说“广义的泰是指泰大种族,包括所有讲泰语的各族,如在广西、广东、云南的壮人,在贵州的布侬人,在海南的黎人(中国)。泰国泰人,老挝人,在缅甸的掸人,在越南的岱人、侬人、泰人、热侬人、摆侬人、土佬人等等。狭义的泰,在越南范围内就是西北的泰人.”越南民族学家邓严万把泰族分为东西两支,壮族属东支,他说“根据现今的情况可以分为两支
1)东支,包括居住在中国南方的两广、贵州、湖南各省,越南北方和东北的各个集团。在中国南方包括壮、布依、侗、黎各集团,在越南包括岱、侬、热依、高栏—山子等集团.(2)西支,包括居住在中国云南省、越南西北地区和清义省山区的泰,在老挝、泰国、缅甸联邦和印度阿萨姆地区的各个集团”.陶维英、吕文芦、邓严万的以上观点与20年代美国传教士杜德著的《泰族》、日本学者绫部恒雄著的《泰族的社会与文化》观点完全一致。
三、国内研究壮族的学术机构、社团纷纷建立,从事壮族研究人员日益增多,逐渐成长,壮族研究的国际学术交流日益开展
自195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在北京成立以后,广西有关壮族研究机构亦先后建立。1955年,广西省(后改为自治区)博物馆首先成立,40年来,在古人类、石器文化、青铜文化、陶器文化、古墓葬等方面,发掘出土了大量珍贵文物对研究壮族渊源、古代社会历史发展、汉壮文化关系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1956年成立的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基础上,1963年建立了广西民族研究所,30年来,撰写了大量有关壮族社会历史研究的著作和论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980年广西区语委壮文研究室成立,把壮族语文研究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高度。1984年,广西民族学院在50年代建立的民族问题研究室的基础上成立了民族研究所,其中还特地建立了壮族研究室,把壮族研究摆在重要的地位上.随着各高等院校中文系科的发展和增加,结合教学的需要,1978年和1980年,广西民族学院和广西师范学院中文系先后建立了民族民间文学教研室,1985年,广西师范学院将教研室改成民族民间文学研究所,增加了科研力量,出版了壮族和其他民族民间文学丛书。1979年,广西艺术学院民族艺术研究室恢复。1984年,在广西师范大学地方及民族史研究所成立的同时,广西民族学院民族语言文学研究所、民族古籍整理研究所,广西区党校民族理论政策教研室,广西区艺术研究所亦相继建立。1991年,广西社会科学院壮学研究中心成立。1992年,广西大学民族研究所建立。至今,壮族研究已由原来的一个研究所扩展到高等院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西各地的民族研究学术团体也相继成立。1980年,广西民族研究学会成立,内分民族史、民族学、民族理论政策、民族语言等四个理事会。1984年,广西民族民俗学会、广西师范大学地方史民族史研究会先后成立,后者引导学生把
课堂知识和研究实践结合起来,取得良好的效果。1985年,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会成立的同时,广西民族学院民族学会和广西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也先后建立。1985年至1988年,柳州地区、柳州市、河池地区、百色地区、南宁地区民族研究会相继成立;1986年广西民俗学会、广西民族经济研究会成立。1991年,广西壮学研究会成立。参加学会的成员,有民族研究机构的专业研究人员,也有大专院校的教授专家和学生,还有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民族工作者,各种学会会员总人数达千余人,大多数人员研究的课题都与壮族有关。研究人员的业务和政治素质不断提高,获得高中级职称的已达百余人,新的年轻一代民族研究工作者正在成长,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壮族研究将更加深入发展,取得更加光辉的成就.
壮族与东南亚各国的壮侗语诸民族有着密切的关系。因而受到有关国家学者的重视。早在1958年和1975年,越南的民族识别调查代表团和古文字考察代表团先后访问我国,与广西有关壮族研究的学者、专家进行了学术交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外国学者来华访问考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日益频繁。80年代有美籍华人丁乃通教授访问广西,进行了“壮族灰姑娘”故事的交流;日本白鸟芳郎和君岛九子教授到广西进行民族文化考察;泰中友协教育委员会巴博?威猜团长率领20人的代表团访问广西,了解壮族社会历史、经济文化、语言、风俗习惯等情况;新西兰《南华早报》专题记者访问广西,在该报上发表了有关壮族社会历史和现状的长篇报道,向世界各国人民介绍了壮族;墨西哥总统顾问迪纳斯先生和总统特遣代表达维小姐先后访问广西,了解广西民族情况和民族区域自治情况;老挝学者乌拉万,泰国作家代表团,泰国孔敬大学副校长施立猜,泰国朱拉隆功大学巴妮博士等人及泰国艺术大学巴色、马哈教授等先后访问广西,进行民族考察、学术交流.
90年代以来,国外研究壮侗语诸民族的学者专家到广西来考察了解壮族者更加频繁。泰国艺术大学副校长威叻?讪差逢猜先生率领代表团访问广西,与广西民族研究所签订了“壮泰传统文化比较研究”合同议定书;日本东洋文化大学谷口房男教授访问广西,就壮族土司制度问题进行交流研究;泰国艺术大学副校长玛妮萍?威格兰率领代表团考察广西壮族;日本学习院大学诹访春雄教授到广西东兰考察研究壮族蚂拐节活动;日本东京经济大学的松本光太郎,口本大阪国立民族学博物馆的琢田诚之多次来广西考察、研究壮族;越南社会科学院民族学研究所所长闭曰等教授和范光欢访问广西,就广西壮族研究和越南岱、侬族研究互通情况;泰国艺术大学董事长荃波先生率领代表团访间广西就“壮泰传统文化比较研究”交换情况.
同时,广西有关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亦先后组织壮泰族研究人员出国访问考察。80年代中期以来,先后有广西民族学院教授到泰国朱拉隆功大学和清迈山民研究院进行考察访问。广西民族研究学会顾问张声震率领广西民族文化代表团访问考察泰国,并与孔敬大学的专家教授就壮泰民族社会历史、语言文化等方面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广西民族研究学会顾问余达佳率领代表团访问考察泰国,并与泰国艺术大学正式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壮泰传统文化比较研究”议定书。广西民族研究学会顾问梁彬率代表团访问考察泰国,并就“壮泰传统文化比较研究”进行情况交换了意见。广西民族研究所所长覃乃昌率领代表团访问考察泰国,并与泰国艺术大学的专家教授就壮泰研究心得开展了学术交流。此外,有些学者还参加了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学术代表团和民族语文学术代表团,到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进行学术考察访问,有些还参加了有关学科的国际学术会议。总之,现在可以说,壮族研究已越来越为外国学者所关注,壮族研究真正地走向了世界.
壮族历史研究诸问题
一、关于族源问题
原来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壮族外来说;二是壮族土著说;三是壮族是外来民族与土著混合而成说。经过长期深入探讨、开展有益的争论,随着历史文献资料的发掘日益增加,考古资料发现日益丰富,研究方法上科学性日益提高,多学科综合研究方法的运用,持土著说的佐证愈来愈多,论据愈来愈充实;持外来说的学者有的自已改变了原来的观点,如刘介(刘锡蕃)即如是,上文已述及他在60年代发表的三篇论文,改变了在《岭表纪蛮》中壮族西来说的观点,刘氏从考古、历史文献资料论证,壮族是两广的原始居民。至今可以说在学术界,持壮族是土著民族,是从百越族群中的西瓯,骆越人发展而来,这个认识已趋一致。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仍然可以随处遇到“壮族外来说”的说法。原因是人们过于轻信土司族谱。壮人的族谱,多系从土官的族谱影响而来,而土官的族谱就其渊源始祖是外来汉族而言,多属误传。因其流传已久,且为明清以来历史文献承认与附证,后人不加稽考,以讹传讹,形成真伪难辨,以假当真的态势.所以,要进一步澄清“壮族外来说“,看来还必须从史学的角度对壮族的族谱尤其是土官的族谱加以科学的考证,以求去伪存真,恢复本来面目。这个工作,过去已经有许多学者做过并有研究成果。如徐松石在《泰族僮族粤族考》第十二章“壮人的姓氏”中,推测壮族韦姓起源于牧牛业群体。罗尤在《壮族姓氏试探》(1986年《广西民族学院学报》)中,推测壮族韦姓起源于石祖崇拜,即男性崇拜。龚永辉撰《壮族韦姓“汉裔”考》一文对韦姓是韩信的后裔作了深入的考证,指出无论是“托孤之说”或“三公改姓”,多属附会是不可信的。粟冠昌教授在《广西土官民族成分初探》(1963年)、《广西土官民族成分再探》(1981年)两篇论文中,通过严谨的考证,指出了壮族土官族谱在族源上普遍不真实,多属附会。他着重考证了曾被认为是土官族谱中最为“完整”的岑氏族谱,然后旁及其他。他认为岑氏族谱所谓始祖“随狄青来”的说法纯属后人附会误传,其他各家土官的族谱也有类似的情况。他认为:从唐、宋、元、明、清历代广西各个土官家族势力的殖变情况进行考察,也可以证明所谓广西土官是“随狄青来”的说法是不可信的,同时也可证明广西土官绝大部分都是广西壮族的上层分子,土官即土酋。
30年来曾经开展过多次讨论持不同观点的学者各自发表了一些专门论著,但分歧仍比较大,主要是持不经过(也叫飞跃论)与主张经过(也叫循序论)两种观点。主张“飞跃论”的以黄现藩教授为代表。他在1949年《广西师范学院学报》第二期上发表了《我国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一文其中提到壮族没有经过奴隶社会的观点,后在1991年出版的《壮族通史》第四章第四节《秦汉时代壮族社会性质》中更有所发挥。其所持的主要理由是
1)秦始皇统一岭南后,设郡县,派官吏,“以谪徙民五十万戍五岭,与越杂处”,“他们带来了汉族地区先进的经济文化和生产技术,从而逐步改变壮族地区的落后面貌,大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原来的文化,对自然条件优越的广西东北、东南壮族先民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影响更大,使处在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社会进一步瓦解,在农村公社的废墟上建立起封建领主制度……”(2)根据恩格斯“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和列宁的“世界历史发展的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以及马克思在《资木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中所说的“奴隶制和农奴制只是这种建立在部落制上的财产的继续和发展”等论述,并引证了解放前我国五十个民族都没有出现资本主义萌芽而是处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形态中,解放后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为例子,而得出了“跨越发展不仅在理论上说得通......而且实际上也有例证”的结论.
主张经过奴隶制发展阶段的学者也先后发表了许多论文。如石钟健
由于生产不发达,壮族的奴隶制还没有发展到马克思所说的“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而是停留在家长奴隶制阶段中,在壮族古代奴隶制中,奴隶主虽然占有奴隶的一切,但奴隶仍然作为奴隶主的家庭成员而存在,奴隶主称奴隶为"子女"或“男女”、“家奴”、“家丁”等他们既从事家务劳动,也从事田间劳动,还要保卫奴隶主的安全,有浓厚的家长奴隶制特色,而且在这种不发达的家长奴隶制中,还保留和残存着较多的原始社会残余,诸如“峒长”和"寨老”制度的存在,农村公社的残存,原始婚姻家庭形态残余,氏族公墓和某些集体劳动形式等等。这就是壮族奴隶社会的特点.也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古代东方的奴隶制发展类型。
二、关于侬智高的国籍、民族成分以及起兵性质问题
这是多年来壮族研究中争论较多、分歧较大的一个问题。1958年至1962年在壮族“简史”、“简志”编写过程中,广西区民委、民族调查组曾先后两次在南宁召开侬智高起兵性质评价研讨会。1963年全国民族历史研究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广西壮、瑶族社会历史专题讨论会,侬智高的评价是其中的一个讨论专题,自此之后,研究讨论仍然断断续续,以至今天.
综观30多年来对侬智高的评价,主要存在“否定论”与“肯定论”两种意见。
持“否定论”的代表论著有王克荣等在《广西日报》发表的《略论侬智高起兵的性质》(
持“肯定论”(包括基本肯定论)的专论较多。如黄现藩《侬智高起兵反宋是正义的战争》(《广西日报》1962年4月2日)和《侬智高》(1983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专著;陈维刚等《侬智高起兵性质问题的探讨》(《广西日报》1962年7月31 日 );赵封帝《赵宋封建王朝与广大壮族人民的关系——评价侬智高起兵反宋的一个重要问题》(《广西日报》1962年9月5日);韩肇明《略论侬智高起兵的几个问题》(《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79年第4期);粟冠昌《试论侬智高的国籍和他一生的活动》(《广西师范学院学报》1980年第4期);范宏贵《侬智高的国籍和民族成分问题》(《西南民族历史研究集刊》1980年第1集)等等。其中以韩肇明论的几个问题和黄现藩著《侬智高》一书,作了比较全面系统地论述。
综合上述“肯定论”的主要论点有
1)侬智高是广西壮族人,其父侬全福初作傥犹州知州,在今扶绥县地,其母阿侬“本左江武勒族也”,武勒今属扶绥地。其民族成分肯定是广西壮族。(2)广源州在1052年侬智高起兵前300多年的唐宋两代,一直是邕管羁糜州,至侬智高起兵失败20多年间,仍然属于宋朝版图。直至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年),交趾独立建国后不久,宋王朝才明文“割邕管羁糜之广源州以赐之??????。"(3)侬智高起兵反宋是正义性质。他在既受交趾杀父质身、夺地掠财之害又受宋朝“三解不第”、屡求“内附”不许的情况下,被迫起兵的。他建国称号,“据衡湘以王”,冲破唐宋以来壮区羁糜州、县、峒“互不相统属”的局面从而有利于民族统一,有利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进步意义,而就其统一的规模和性质估量,最多不过与当时的大理国一样,属于一种少数民族地方性政权。
这个问题经过长时间的研讨,以肯定论的观点基本趋于一致。本书主编者从当时中国的历史实际和壮族社会经济状况出发,持“肯定论”的看法。至于侬智高起兵过程中,由于时代的种种局限而出现的一些问题,是次要的、从属性的问题,不致影响其起兵的性质。
四、关于古壮字问题
这也是多年来有争论的问题。古来社会上多以为壮族有言无文,其实不然,宋人范成大著《桂海虞衡志》,周去非著《岭外代答》,都承认壮族有“土俗字”,“广西俗字甚多,如(,上不下長)音矮,不长也。......”共举了十多个字为例。但不论官方或私人论著,都说这种“土俗字”只不过是汉字壮读而已,不能算作一种民族文字。这个说法难以令人信服。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根据1989年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版的《古壮字字典》(初稿),共收集了10700多个字,其中定为正体字的有4918个。这些字都是在上百年或数百年前手抄的师公唱本、山歌本、故事传说、族谱、信件和碑文中收集下来的。这也说明这种方块壮字古时就在壮区民间流行着。宋人范成大著《桂海虞衡志》记载也说“边远俗陋、牒诉券约,专用土俗字,桂林诸邑皆然",确凿地证明了土俗字早在宋代在壮区就流行了.至于说土俗字是汉字壮读的说法,是出于对土俗字没有深入细致研究的误说,土俗字的造字结构,固是仿汉字的形、音、义而来,受方块汉字的影响是无疑的,但是应该确认它们终究不是汉字,因为无论就形、音、义来说,它们都是独立的壮字,并非汉字,当然它们当中确有一些借用了汉字,但较之日文中的汉字比例就少得多了。难道我们能因日文中有很大比例的借用汉字就说它不是一种独立的民族文字吗?至于方块壮字过去没有进行规范,是由于壮族社会发育过程中遇到种种外来因素的制约,更重要的是历代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政策所致。《古壮字字典》(初稿)的出版,便是对古壮字的规范,这是壮族古文字研究的光辉成果,它雄辩地证明:古老的壮族,不仅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也有与自己语言相一致的文字。近年来,经广西科学院计算中心和自治区民族古籍办的共同努力,古壮字电脑处理系统已取得成功,经国家技术鉴定通过.这一成就,将为壮族文化遗产的整理出版创造更为广阔的前景。
壮族史与广西地方史的区别与联系
编写壮族史遇到与广西地方史的区别与联系这个问题。对这个问题,必须在编撰开始时在指导思想上有明确的认识和科学的态度。否则,就可能产生把壮族史与广西地方史混同起来的后果。本书编者认为壮族史与广西地方史的根本区别在于顾名思义,壮族史的研究对象是壮族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而广西地方史的研究对象是广西地方的发展史也包括民族史在内,但研究的对象不同,论述民族的角度不同因此,决定了各自研究性质的不同在范畴与内涵方面起码有如下区别:(一)编撰壮族史理所当然地要研究壮民族的源流,这自然要追溯至远古时代,并探寻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因此其涵盖的范围就比较宽广,就不能只限于广西地域的界限了;(二)壮族主要居住在广西,但毗邻的省份也有分布,编写广西地方史就不能超出广西行政区划的范围,只有壮族史才能担当这一使命。编撰壮族史必须遵循马克思恩格斯发现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即四个发展阶段去研究,并力求在壮族发展史上起码能够大体区分人类发展普遍规律的四个阶段及其在各个阶段的主要特征。至于编撰广西地方史则可不必这样做了;(三)壮族史涵盖的内容,除了民族源流外还需包含本民族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各个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兴衰。这必然要与历代中央王朝的统治政策及其民族关系息息相关。本书就是按此思路进行探索编撰的。至于编撰广西地方史,则可不必对一个民族做如是全面系统的研究;(四)在历史分期上,编写广西地方史可以参考一般地方史以历代中央王朝纪年为期,如商周时代、秦汉时代等等。而本书的历史分期则排除以上的方法,除必须遵循上述第(二)点外,还必须遵循按历代中央王朝在民族政策上的共同特征去分期的原则。
由于壮族是土著民族,世居岭南,聚居广西,她的先民是岭南最早的开拓者,秦始皇统一岭南以来壮族纳入统一国家后仍然聚居故地.因此,其民族的发展史,自然与广西地方发展史有密切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历代的古籍对民族问题无专门系统记载,对民族历史人物、事件及各种经济文化、人口等等统计数字都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记载下来的。因此,编撰壮族史,在引用史料时应注意分析,极力避免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地方史料去套证民族发展史,以致产生名是民族史,实是地方史的后果。
本书对壮族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
各种版本的中国通史,在历史分期方面都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循序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并以此为主线贯通历代各个中央王朝。中国通史基本上是反映夏族——汉族的发展史,壮族通史则是反映壮族的发展史,考虑到壮族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和夏族——汉族相比虽有一定共性,但仍有很大差异,因此在历史分期上,可以参考但不能照抄中国通史。共性何在?编者认为,壮族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在其社会发展长河中,人类社会发展普遍经历过的四个阶段,她也都经历过了,这就是壮、汉民族发展史上的共同性。据此,在历史分期上,本书竭力克服史料缺乏的困难.遵循四个阶段论来编撰壮族通史。差异何在了?编者认为,夏族——汉族在中华民族中以其人口之众多、历史之悠久、文化之先进、力量之强大占绝对优势地位,她从夏朝以后建立了数十代中央王朝。壮族则不然,她除了先秦远古时代是独自地发展外,秦统一岭南后,她一直是在统一国家的中央王朝统治下生活繁衍的。她与蒙古族、满族曾一度入主中原成为统治民族亦不同,她从未成为统治民族,而一直是被统治、被压迫、被强制同化,同化到甚至连民族称谓、民族成分也将要被湮灭了的民族。这就是民族发展史上壮族与汉族最大的差异。壮族既然是一个长期被统治、被压迫的民族,那么壮族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兴衰起落与历代中央王朝的统治自然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从研究历代中央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政策上,找出各个阶段的共同特征以确定历史分期,可能是比较科学的方法。编者认为还在先秦远古时代,壮族的先民是处在独自发展时代,其社会结构是原始氏族部落社会或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自秦统一岭南、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以后,历代中央王朝对壮族(含先民)地区实行的政策,尽管各个朝代有千差万别,但仍然可以发现各个阶段的共同性:大约可分为郡县划一时代——奴隶制形成与发展时期(秦至隋);羁縻制度时代——奴隶制发展时期(唐至五代);土司制度时代——封建领主制时期(宋至清初);资本主义列强入侵和国民党桂系统治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时期(清中叶至民国);民族区域自治时代—社会主义时期(建国至自治区成立)。
教育与壮族发展史的关系
已出版的各家中国通史对教育都无专门章节设置,大都只是将之与思想、文化科学等综合叙述。本书则不然,基本上各篇都设有专门叙述教育的章节。本书之所以特别重视教育问题是因为它与壮族的社会发展、壮汉民族的关系、民族同化与融合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本书述及的教育内容有两方面:一为社会教育亦即壮族先民民间对民族生产、生活、习俗、历史的传统教育,母(父)教子、子教孙,代代相传。壮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是壮族赖以至今仍保持其特征的原因,也是在历史长河中有相当部分先民与汉族融合后在其后裔的语言、习俗、生产、生活中仍保持某些越系因素的原因;二为学校教育即官学、书院、社学、义学、私塾等,其内容在封建王朝时代主要是儒学的传播。儒学是中原华夏文化,汉朝以后外人称为汉学,是我国封建制度的文化思想形态,她是伴随着秦汉封建郡县的设置与统治而来的。儒学在岭南越人社会传播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较先进的地方大约始于西汉末东汉初年,而荒僻的地方如迁隆土司〔现属广西宁明县)于清光绪二十二年才建立有迁善书院,较之苍梧落后了大约1800年。但如以苍梧比之中原春秋时孔子已教化三千子弟,也是落后五百年左右的。儒学的传播是封建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封建化,对于壮族先民而言,就是把原来的奴隶制或者部分地方仍保留着的原始公社制社会发展变革为封建制社会。当然,在这个巨大变革中,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基础所有制的变革是前提,是最基本的条件;而文化教育、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重要方面,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随着儒学传播的扩大深入,天、地、君、亲、师三纲五常的封建思想逐渐居统治地位,从而取代了“布洛陀”原始宗教信仰及奴隶主的巫文化,它就适应经济基础的变革了。这是就社会变革的范畴而言。再就儒学与民族关系而言,则又另有更深刻广阔的内容与意义。儒学为春秋时代孔子首创,传至汉代大兴,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学便成为汉族的正统思想。随着儒学在岭南的传播,许多壮族先民接受了汉文化,读汉书,识汉字,使汉文,用汉姓,讲汉话,与汉人通婚,以儒学的封建伦理道德规范自己的言行,耳濡目染,天长日久,渐渐就改变了自己的习俗.终于与汉族融合了。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融合是历史的必然,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有两种现象:强制融合与自然融合。强制融合出于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自然融合才是历史的必然。
正由于儒学传播是封建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封建化的重要标志。因此,她在封建化的发展进程中,一般是与生产力的发展、所有制的变革同步的。人们可以从桂东壮族地区的封建化得到大体的证明。
至于儒学的传播与壮族先民和汉族的融合是否也同步呢?那情况就不一样了。人们可以从桂东和桂中、桂西南的壮族社会看到两种不同的情况。在桂东,随着儒学的传播,南来汉人的增多,社会制度的封建化,许多壮族先民由不编户到编户,由“僚户”、“生僮”到如“熟僮”变成“民”,逐渐与汉族融合了。但在桂中及桂西南则不一样,随着儒学的传播生产力缓慢地发展,社会制度也缓慢地封建化了,但壮人的民族特征仍保持着。可见封建化与汉化、民族融合两者不是等同的、同一的,尽管有其内在的密切联系。其差别的原因,当与地方偏僻,交通闭塞,南来汉人较少,儒学的传播迟晚且普及的程度有限等有密切联系。
正由于教育特别是儒学教育的传播与壮族先民的社会发展以及与汉民族的融合有如此密切关系,所以本书特别设置专门章节予以叙述。
第一编 壮族渊源
第一章 瓯骆故地的旧石器时代人类及其文化
广西自第四纪以来,气候温暖、雨水充沛、森林茂密,动物繁多,各种自然资源非常丰富,是原始人类理想的生活区域,人类很早就在这里生息、劳动、繁衍,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存。
但是,广西地区的考古工作开展得比较晚。直到1935年,考古学家裴文中、杨钟健和德日进等几位教授才第一次涉足广西,寻找远古人类的遗迹。但此行没有重大发现,仅在桂林、武鸣县的几个山洞里发现了一些石器。
广西地区的考古工作,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才真正开展起来。据统计,在瓯骆故地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化石已有17处,为探讨广西史前居民的种族类型和体质特征以及为当今广西诸民族“寻根”觅祖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一节 巨猿与人类起源
1935年,荷兰古生物学家孔尼华在香港的中药铺里发现了属于灵长类的巨大的牙齿化石.其尺寸超过最大的猩猩牙齿,是一个新属新种,因而命名为“步氏巨猿”。1945年,德籍古人类学家魏敦瑞认为,巨猿应属于人的系统.最早可能起源于印度,后来分为二支,一支向东南延伸,经泰国、马来西亚而到爪哇,演变成爪哇猿人以至现代人;另支向东北发展,经中国云南、广西、华中而到华北,演变成中国猿人以至现代人。由于巨猿是爪哇猿人和中国猿人的直接祖先,因此他建议称之为“巨人”。孔尼华同意魏敦瑞的意见,认为巨猿确是巨人,但在人类进化系统下是一个已经特化了的旁支,而不是人类的直接祖先。
由于巨猿涉及人类的起源问题因而引起了人类学家们的重视,而孔尼华和魏敦瑞的意见是否正确,还需要更多的科学材料来论证,其中最急迫的问题首先是要弄清巨猿的产地和原生地层。在香港的中药铺中,与巨猿牙齿化石在一起的哺乳动物化石都是华南洞穴堆积中常见的种类,如猩猩、大熊猫、巨貘、熊、犀牛、剑齿象等。孔尼华根据这种情况,推测巨猿牙齿化石很可能产自华南的洞穴或裂隙堆积之中,地质时代约为中更新世。
1956年初,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组成了广西工作队,由裴文中和贾兰坡教授率领到广西柳州、来宾、上林、武鸣、扶绥、崇左、大新等县市,调查了200多个山洞,终于在原生地层中第一次发现了3颗巨猿牙齿化石,具体地点在大新县榄圩区正隆乡那隆屯的牛睡山黑洞。裴文中和吴汝康教授对之进行了初步研究,认为巨猿属于猿的系统而不是人的系统,但为至今已发现的和人类最相近的猿类。
1956年冬,裴文中教授再次来到广西调查。柳城县社冲村的一个农民在楞寨山的一个高出地面约90米的山洞中挖“岩泥”作肥料时,发现了一个巨猿的下领骨化石。裴文中闻讯后即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发掘,这就是后来闻名中外的广西“巨猿洞”的发现经过。此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从1936至1960年陆续在巨猿洞进行了发掘共获得巨猿下领骨3具,牙齿化石1094颗(其中有37颗连在下领骨上),至少代表88个个体,其中
雄性41个,雌性47个。此外,还有大量的哺乳动物化石。
吴汝康教授对这些巨猿化石进行了专门研究,于1962年由科学出版社出版了其研究成果《巨猿下颇骨和牙齿化石》一书。在书中他把人猿超科分为猿科和人科;人科又分为前人亚科和真人亚科。真人亚科一包括爪哇猿人、中国猿人、尼安德特人和智人等,已经能够制造工具,开始有社会组织,因而可称为“社会人”。前人亚科包括山猿、巨猿和南方古猿等,已能直立行走经营地面生活,能利用天然木棒或石块来获取食物或作攻击、防御之用,但还不会用石块制造工具,还未有社会组织,因而可称为“生物人”。在时间上,前人亚科的成员可能从中新世或更早的时期,直到早更新世为止,前后2000多万年,后来,其中的若干分支都灭绝了,只有一部分发展成为真人。在这一发现谱系中,巨猿属于前人阶段末期的一个灭绝的旁支。
在广西继大新县和柳城县之后,武鸣县甘圩步拉利山和巴马县所略弄莫山在70年代也发现了巨猿牙齿化石。这样,广西发现巨猿化石的地点有4处,地点数和化石量均成为世界之冠。迄今全世界发现巨猿的地点共有7个,其中印度、越南各1个,我国湖北省1个其余4个则全在广西。广西既然发现数量如此众多的前人阶段的巨猿,那么真人阶段的猿人、智人相应也应该在这里有所发现。特别是在广西的西邻云南省发现了元谋猿人,南邻越南发现了谅山猿人,东邻广东省也发现了早期智人马坝人,广西不应该是空白地区。这种逻辑推理的力量鼓舞着人类学家们不辞艰辛,跋涉于广西的山山水水之间。尽管直至今日,他们仍未在广西找到猿人的化石,但他们的信心仍丝毫未减。
第二节 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化石
自1956年以来,广西地区先后发现了16处旧石器时代人类化石,云南省文山州也发现了1处。这些人类化石,除少数为头骨和其他骨胳外,其余都是只发现牙齿。它们均发现于石灰岩洞穴中。从化石本身的特征和洞穴堆积及共生动物群等情况看皆为晚更新世的晚期智人。下面按发现的时间顺序分别介绍:
一、麒麟山人
1956年发现于来宾县桥巩圩附近的麒麟山盖头洞的表层石笋之下。人类化石仅有颅底部分.包括大部分上颌骨和腭骨、右侧的颧骨、大部分枕骨,但三者不相连。上颌骨保留有右侧的三颗齿和第一前臼齿,左侧的第一臼齿和两个前臼齿。臼齿齿冠大部分已磨耗,前臼齿也已磨蚀到齿颈部分。据研究,这些人类化石同属一个老年男性个体。
与人类化石共存的动物化石有鹿、猪、田螺和乌蛳等多是现生种。综合分析的结果,麒麟山人的地质时代应为更新世晚期,考古时代为旧石器晚期,在人类进化上属晚期智人。
二、柳江人
1958年发现于柳江县新兴农场通天岩旁的一个洞穴中。人类化石包括一个完整的头骨(缺下领骨)、最下的4个胸椎、全部5个腰椎、5段肋骨、骶骨、右髋骨及左右股骨各一段。化石的石化程度中等,骨骼多呈灰白色,仅股骨颜色呈灰色并杂有褐色斑块。
柳江人的骨骼化石曾经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测量,测量的项目和结果详见本篇第三章第一节。
与柳江人化石伴出的哺乳动物化石有大熊猫、中国犀、东方剑齿象,巨貘、豪猪、猕猴、猩猩、獾、猪、熊、水獭、豺、牛类、鹿类等16种均是典型的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的常见成员。其中东方剑齿象、中国犀、巨貘为绝灭种,而大熊猫的骨骼比早更新世的小种熊猫粗大,也比现生种熊猫略大。
从柳江人的体质特征及共生动物群判断,柳江人所处的地质时代是晚更新世,它比山顶洞人和资阳人早,是我国乃至东亚地区发现的最早的晚期智人,代表了蒙古人种的一种早期类型(见图二)
三、灵山人
1960年发现于灵山县城郊马鞍山的东胜岩、葡地岩和石背山的洪窑洞等3个洞穴内。在东胜岩发现一块颞骨的鼓室部,两枚牙齿〔上门齿及上臼齿各一枚)及一段右侧股骨上段,约相当于全长的1/3,石化程度不深。两枚牙齿有磨损,门齿舌面呈铲形。从保留的部分股骨头和股骨体观察,与现代人基本相同。
葡地岩发现的人类骨骼,甚为破碎,可辨别出部位的有二三小块顶骨、额骨的眶上缘及一块额骨的眉间部分。另外还有一块额骨(额结节之间的正中部分),其内面可见额骨脊的末端。
洪窑洞的人类骨骼有一块顶骨、一小块髋骨、半块髌骨及一枚上臼齿、两枚门齿。牙齿磨耗相当严重,应是一个老年个体。
以土人类化石至少属于4个个体。各洞中堆积及其动物化石也大体相同,有熊、中国犀牛、野猪、鹿、牛、貘等,都是第四纪晚期的种属。由此推断,灵山人的地质年代可能属于晚更新世晚期 。
四、荔浦人
1961年发现于荔浦县两江乡苏村水岩东洞的黄色堆积层中。仅有一枚人牙.为左下第2前臼齿,齿冠的咬合面在远中部分略受磨蚀。由此估计,可能属12-15岁的小孩个体。这枚人类化石牙齿与现代人的下第二前臼齿非常相似,但比现代人的粗大,具有一定的原始性。
与人牙化石共存的动物化石有华南豪猪、大熊猫、野猪、鹿、牛等,其时代可能属更新世晚期。
五、干淹人
1972年发现于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加图村干淹岩洞。人类化石仅有两枚牙齿,为右侧上门齿和左下第一或第二臼齿。牙齿呈黄白色,均石化。齿尖顶已磨耗,唇面二尖尤甚,约属青年个体。二齿均不粗壮.原始性质不明显。
共存的哺乳类动物化石有豪猪、熊、大熊猫、沙獾、剑齿象、巨貘、中国犀、猪、鹿、牛类共11种。时代为更新世晚期。
六、都乐人
1975年发现于柳州市郊都乐盘龙洞。人类化石包括一段股骨和一枚乳齿。股骨半石化,远端和近端破损。乳齿为上第二臼齿。
伴出的哺乳动物化石有豪猪、熊、狼、沙獾、马、鹿、牛类、猪,无古老的绝灭种,其时代约为更新世晚期口。
七、九头山人
1975年发现于柳州市东南约6公里的九头山的一个溶洞中,仅有前臼齿化石一枚。伴出的动物化石有大熊猫、豪猪、狼、猪、羊、鹿、牛等,时代应为晚更新世。
八、九楞山人
1977年发现于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乡东风村九楞山的一个洞穴中。人类化石有四枚牙齿,其中三枚恒齿,一枚乳齿。恒齿左上第一或第二臼齿、左上第三臼齿,右下第一或第二臼齿,均属中年个体。乳齿为右下第二臼齿,从其远中侧存在一接触面和磨损的情况看,属于一个7-8岁小孩个体。该乳齿表现了一定的原始特征,但在一般形态上则与现代人的同种牙齿没有区别。
与九楞山人伴出的动物化石有华南豪猪、灵猫、古爪哇豺、貉、鬣狗、中国黑熊、大熊猫巴氏亚种、似高冠剑齿象、亚洲象、巨貘、中国犀、短吻腭等35种。其中绝灭种类6种,仅占全部种类的17.1%。据此判断,它们生存的时代为晚更新世,应是晚期智人。
九、宝积岩人
1979年发现于桂林市宝积山宝积岩的灰黄色堆积中,仅有两枚人牙,为右下第二臼齿和左下第三臼齿。
与宝积岩人牙化石共出的哺乳动物化石有称猕猴、长臂猿、中国熊、巴氏大熊猫、最后斑鬣狗、竹鼠、巨貘、中国犀、野猪、剑齿象等16种。其中仅剑齿象、巨貘、中国犀、巴氏大熊猫、最后斑鬣狗为绝灭种类。由动物群的性质看,宝积岩人所处的地质时代为更新世晚期。
十、老磨槽洞人
1979年发现于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乡老磨槽洞。人类化石包括头骨、肋骨、椎骨和肢骨。头骨(含下额骨)呈浅黄白色,石化程度中等。属晚期智人。
十一、定模洞人
1979一1980年间发现干田东县祥周模范村定模山宝模洞的褐黄色砂质粘土中。人类化石有三枚牙齿,为左上第二臼齿,左第一臼齿和右上第一或第二臼齿。从臼齿的磨损情况看,左上第二臼齿可能属于25岁男性个体,左下第一臼齿可能属于30多岁的中年个体,右下第一或第二臼齿属于一个成年个体。
与定模洞人类化石伴出的哺乳动物化石有大熊猫、东方剑齿象、巨貘、纳玛象、大猩猩、猩猩、中国犀、野猪、中国熊、虎、最后斑鬣狗等,均是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的常见成员,其中绝灭种6个。据此推定.定模洞人的时代为更新世晚期。
十二、白莲洞人
1980年发现于柳州市东南部12公里都乐村的白面山南麓白莲洞的暗黄褐色的亚粘土中。人类化石仅有2枚牙齿,为左下第三臼齿和右下第三臼齿,石化程度较深。左下第三臼齿,硕大粗壮,似属一男性个体;右一下第三臼齿,体积较小,显得纤细,咬合面有一定程度的磨蚀,颊侧磨蚀程度较大,似属一青年女性个体。这两枚人牙在个别性状上表现出一定的原始性,如右M3齿冠基部有齿带的痕迹等,但在更多的性状上与现代人牙无异。
与白莲洞人牙化石伴出的动物化石有猕猴、大熊猫、熊、中国犀、剑齿象等,其中中国犀、大熊猫、剑齿象等是绝灭种,由此判断,白莲洞人的时代约为晚更新世末期。
十三、甘前洞人
1981年发现于柳江县土博乡四案村甘前山的一个岩洞中。人类化石有9枚牙齿,其中左上内侧门齿1枚,左上第一臼齿1枚,右上第一臼齿3枚,右上第二臼齿1枚,右上第三臼齿1枚,右下第一曰齿1枚,右下第二乳齿1枚。至少分属5个不同个体,老年、青年、幼年均有。
与甘前洞人类化石共生的哺乳动物化石有华南豪猪、猩猩、猕猴、中国熊、大熊猫巴氏亚种、最后鬣狗、爪哇豺、虎、剑齿象、巨貘、中国犀等18种,其时代应为晚更新世。故甘前洞人应为晚期智人。
十四、甘怀岩人
1981年发现于忻城县古蓬镇怀山甘怀岩,人类化石仅有一枚牙齿,为右上第二臼齿。与人牙化石伴出的动物化石有熊、猴、野猪、鹿、华南豪猪、竹鼠、剑齿象等,为常见的“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成员。
综合甘怀岩人牙化石的性状、伴出动物群成分的分析以及人牙和动物化石上的堆积物的对比,甘怀岩人的时代估计是更新世晚期。
十五、那来洞人
1984年发现于隆林各族自治县祥播乡红岩山那来洞的黄色粘土中。人类化石仅有两枚牙齿,为左上第二臼齿和左下第二臼齿。这两枚人牙石化程度中等,磨耗程度大体相同,尺寸大小亦相当,可能是同属一个25岁左右的青年个体。
与那来洞人共存的动物化石有猕猴、古爪哇豺、中国熊、巴氏大熊猫、虎、华南豪猪、中国犀、野猪、剑齿象等14种,其中绝灭种类4种,占28.5%,应属更新世晚期。
十六、宾山下洞人
1985年于靖西县新靖镇宾山下洞的黄褐色砂质粘上层中发现,有4枚人牙化石,为右下第一前臼齿、第二乳臼齿、外侧门齿和右上第一自齿各一枚分别为幼年和青年个体。
与人牙化石伴出的动物化石有华南豪猪、猕猴、虎、大熊猫、亚洲象、巨貘、野猪等18种,其时代应为更新世晚期,故宾山洞人为晚期智人。
十七、西畴人
1965年和1973年发现干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畴阳河源头的仙人洞内,主要有人牙化石5枚,分属2个以上个体。经古地磁法测定,距今2万年以上。
伴生的动物群成员有鼠、虎、象、马、鹿、牛、熊、野猪等32种,其中绝灭种有6种。由测定的年代及动物群体的性质看,西畴人为晚期智人
第三节 旧石器文化
人类学家认为,人类最早制造和使用的工具应是木质工具。但这只是一种推论,因为木器易腐坏,难以长久保存下来。现在所能见到的,只是不会腐烂的原始人类加工制造的石器,瓯骆故地上发现的旧石器(即打制石器),绝大多数是以砾石制成的。人们选择大小适中的砾石,直接用砾石石块进行捶击,制造出合适的刃部和尖端,以便在生产和生活中用于砍砸、挖掘。
瓯骆故地上的旧石器,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发现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发现的旧石器地点已有100多处。在广西的百色、南宁、钦州、玉林、梧州、桂林、柳州、河池8个地区和云南省文山州都有发现,其中百色地区尤多。从地理上看,这些旧石器主要发现在靠近河边的山坡上或石灰岩山洞中。
在山坡上发现的旧石器,广泛分布于较大河流的阶地山坡上,但也有的远离较大江河。它们大部分都是裸露于地表,只有少部分发现于地层中。而且,石器都是单独存在,迄今尚未发现与之共存的人类化石或哺乳动物化石。另外,这类旧石器,往往呈地带性分布,其中有两个地带很值得注意:一是广西东部梧州市西南的西江两岸,一是广西西部百色地区右江盆地中的右江两岸。
梧州市的旧石器:1963年进行文物普查时曾在市西南部的西江两岸挂榜山、金鸡蛋山、娱蚣山、夜鸡山、上旺村背山等地发现了一连串的打制石器地点,但迄今尚未开展进一步的工作,因而对这些旧石器地点的地层及其内涵还不清楚。
右江盆地河流阶地上的旧石器是本世纪70年代以来才发现的,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地质、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曾多次莅临考察。1982年,以广西文物工作队为主,组织各地区各县的文物考古专业人员,到百色地区进行了文物普查,仅在百色、田阳、田东和平果等4县境内的右江两岸的河流阶地上发现的旧石器地点就有75处,并采集到各种类型的打制石器1100多件。1993年3-4月,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和广西博物馆联合在百色盆地的百色市百谷、田东县坛河两个地点进行试掘,在网纹红土地层中发现石制品近500件以及共存的玻璃质陨石。这些发现对百色盆地的旧石器考古有重大突破,但由于正式的发掘报告尚未发表,下面仅就过去做过调查和试掘的上宋村和长蛇岭两个地点进行介绍。
百色上宋村:位于百色镇西大约11公里的右江南岸,附近为剥蚀的丘陵区。当地沿着右江,发育有三级阶地。第一级阶地高出右江河面7--10米,由灰黑色的含砾石沙质上堆积而成;第二级阶地高出右江河面约15米.由灰色、灰褐色砾石层及砂质土堆积而成。第三级阶地高出右江河面约35米,地层不整合于第三系地层之上。石器发现于上宋村西南约300米的第三级阶地的堆积中。石器地点的剖面自下而上分为7层,其中,第1层为上新统,2一7层为下、中更新统,第7层之上为上更新统。石器发现于第7、5层中,共有11件。均以细砂岩、石英岩砾石制成,器类有石核4件、刮削器1件、砍砸器6件。
石核基本上是利用砾石的一侧或一端向一个方向连续打击。其中一件是利用块扁平砾石,从同一端向同一方向打击,石片疤较浅;石片剥落的边缘又有许多小疤,这可能是该标本曾作为砍砸器使用或进一步加工为砍砸器所致。另一件的两面均有剥片痕迹,一面的石片疤棱角清晰,另一面的石片疤则经受过不同程度的磨损。
刮削器较厚,轮廓呈半月形,一面保留砾石面。加上集中在半月形的弧边,向一面打击,石片疤短而宽,且多层重迭。
砍砸器的形状有2件略呈扇形,有4件近似三角形,均由一面向另一面打击。呈扇形的,有件是在相邻的两边单向加工,形成两直刃。呈三角形的有一件为沿着扁平砾石的两边单向加工而成,其右侧边加工较多,石片疤多短而宽,左侧边的下端有许多小块石片疤,上端则仅有大块石片疤;两边相交形成的尖端,未做进一步加工,但有零星碎片剥落的痕迹,可能是使用所致。
新州长蛇岭:位于百色盆地中段的右江北岸,东距田东县城14公里,在长蛇岭的坡脊上,到处可见石器。1978年10月,广西文物工作队曾在该岭北脊上挖了8条探沟,将8条探沟的地层综合起来看。长蛇岭石器地点的地层从上到下可见5层,石器见于属更新统的第二层中,该层为棕黄色粘土,无层理。
长蛇岭的石器,在地表上采集的102件,在地层中出土的4件,共106件,均以砾石或砾石石片制成。其岩质有:砂岩66件(占总数的62. 2%,下同),硅质岩22件〔20.8%),石英岩9件(8.5%),燧石4件(3.8%),粗砂岩2件(1.9%),角砾岩2件(1.9%),页岩1件(0.9%)。这批石器按其形状和用途,可分为砍砸器、尖状器和刮削器三类,此外,还有一些石片。
砍砸器,数量最多,约占石器总数的45. 3%,而且个体硕大,最大的长18、宽16、厚8厘米,重1926克;最小的长10、宽6,厚4厘米,重159克;一般以重600-1000克为多。其加工方法主要是锤击法,也有碰砧法。以单个砾石制成的,加工主要集中于砾石的一端或一侧,多从较平坦的一面向隆凸的一面单向打击成刃缘;器体大部分仍保留砾石面;有的刃缘经第二步加工修整。以砾石石片制成的,是利用从大型砾石上落下来的大型石片的利刃稍微加工而成,加工时多由背面向劈裂面敲击。加工的结果,形成侧刃、端刃、尖刃等不同器形。如标本P79511,近似三角形,是从砾石的尖端两侧向内交互打击,正面与背面中线各有一棱,使器体横截面呈菱形。正面两侧的石疤宽大而浅,背面的疤痕浅而密,尖端扁平。
小形尖状器,以砾石石片制成,最大者重179克,最小者重26克。例如标本P79529,器体呈三棱锥状,三锥体的一面为原砾石面,另两面为劈裂面,两个劈裂面所夹的一棱似乎稍经修整,尖端呈扁薄鸟啄状。标本P79599,有如乌龟伸头状,加工时沿两侧边缘由劈裂面向砾石斜击,石片疤浅平,两侧边缘薄锐,于下端内收成尖.正面(砾石面)一脊从基部连到尖端;背面(劈裂面)平整,几乎未见向该面打击的石片疤。
刮削器,也是小型石器,多以砾石石片制成,个别用小块砾石制成。未见修理台面。多以自然砾石面为打击台面,进行垂直打击。
大部分刮削器都有使用痕迹。其中P79523号标本由地层中掘出,以一扁平的砾石石片制成,经过第二步加工.于刃部单面连续打击.石片疤凹凸不平,呈梯状重迭。标本P79591,器形扁薄,略呈三角形,有三边利刃,制作比较精致,凸面片疤重迭,有三条棱脊分别延续到三个角尖,加工只在左右侧边缘进行,由平整的劈裂面向凸面敲击.两侧缘显出内凹。
石片,形状不规则,大小很悬殊,小者重9克,大者重480克。在打片时,多以砾石面为台面,少数以石片疤为台面,但未经修理。许多石片的刃缘都有使用痕迹。
综观右江盆地各山坡上的旧石器,可将它们的特点归纳为如下几点
1)石器多以砾石石核制成,个体硕大,器身上保留较多的砾石面;(2)加工方法主要是锤击法,直接打击,少数为碰砧法。加工时以单向打击为主,部分交互打击,制作粗糙.经第二步加工者较少;(3)打击台面为砾石面或石片疤,没有“修理台面”,主要进行垂直打击;(4)绝大部分有使用痕迹.
右江盆地山坡上的旧石器,由于尚未发现共存的哺乳动物化石或人类化石,因而在判断其年代时缺少了生物学依据,只有一些零星的第四纪地质学的材料可供参考。据广西地质局区域地质测量队报道,在右江盆地高出河面60-70米的红色粘土和砾石层中,含有白河丽蚌化石,证明此层应属中更新世;而右江盆地含旧石器的第二级阶地堆积应属于此层。另外,广西水文工程地质队的专家在对广西各地的第四纪地层和阶地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后指出,百色附近上宋村一带含旧石器的三级阶地与南宁盆地的邕江四级阶地相当。而南宁盆地的四级阶地在地层上以长岗岭组(Q2)佛子岭亚组(Q2)为代表,与裴文中和黄万波鉴定的高出地面30-50米或高出河面30-70米的中更新世洞穴堆积相当.
另外,1993年3-4月在右江盆地的网纹红土层中发现了与旧石器共存的玻璃质陨石。据鉴定,这种陨石是在73万年前落下地面的,有的学者据此推定,右江盆地的旧石器的年代应与陨石落下地面的年代相同,即当在距今70多万年前。这类陨石落下地面的年代已经经过科学鉴定,因而是可信的,如果这些陨石坠落地面后即与石器一同进入地层。那么,石器的年代即与之坠落地面的时间相同,因而瓯骆故地早期原始人类活动的历史也将向前推进到70多万年以前。
除在山坡上发现有旧石器以外,在瓯骆故地的许多石灰岩山洞里也有发现。这类山洞,一般高出地面3-30米,洞内的空间比较宽敞,洞口大致朝南,洞外有缓坡便于出入,附近有水源便于生活。例如桂林宝积岩和柳州白莲洞,就是这类山洞的典型代表。
桂林宝积岩宝积山位于桂林市区的中山北路,是一座海拔219米的石灰岩孤山。该山溶洞颇多,但规模均较小,只有宝积岩规模较大。宝积岩原来的洞口已崩塌,今所见洞口约呈三角形,高约4米,方向为南偏西20度。洞口高出附近地面7一8米,高出附近水塘的水面约12米,洞口有主洞和若干支洞。主洞进深长达44米.高2--5米,宽6-22米,从洞口往里,为逐渐下斜的缓坡,坡度11度。洞内的堆积物大多已被挖掘搬走,从残留下来的3处堆积来看,其原生堆积物自上而下可分为3层石器、人类化石和哺乳动物化石均出于灰黄色胶结层。在三处残存堆积中,均发现哺乳动物化石。而人牙化石和打制石器仅见于第一处石器,共发现12件,其中石核7件、砍砸器4件、刮削器1件,均以石英粗砂岩砾石用锤击法单向打击制成。
石核的大小不一,长度7-13厘米不等,也没有一定的形状,扁形、长方形、三角形、椭圆形均有。器身上未见修理台面,以砾石面为台面直接用锤击法进行打片,因而在台面上留下宽浅的石片疤,打击点及半锥体多模糊不清。砍砸器中,两件均近似四边形,有一件近似三角形,有一件近似椭圆形。四边形砍砸器中的一件,两端经过修理,砾石面较窄的一端至少打了三下,形成一个粗糙的凸刃;另一端亦有打击痕迹,石片疤重迭,端刃较锋利。近似三角形的一件,打击加工集中于自然砾石面的一侧,形成较直的刃部,刃角82度;石片疤内凹,较宽大,长宽大体相等,并且呈阶梯状重叠,由此看来,应经过重复加工,呈椭圆形的一件,是沿着砾石的周边单向扫击而成,形成上小下大的弧形刃部,侧边锐,中部隆起,横截面呈三角形;凸刃上有使用痕迹。刮削器是直接利用一块椭圆形的小砾石加工而成,两面均保留砾石面,局部经过二次加工,形成半月形凸刃。
柳州白莲洞遗址:白面山为一座孤峰,海拔为249.8米。白莲洞洞口朝南,高出附近地面约27米,海拔高度为123. 3米,洞口高5-6米,洞体宽敞,宽18米左右,分为外厅和长道两部分。长道位于外厅的两侧,与地下河道相连。残留的洞内堆积物分布于外厅的东部和西部。东部堆积物的剖面自上而下分为8层,而西部堆积物则分为10层。东西两部分堆积的剖面层次虽有不同,但东部剖面的第7层与西部剖面的第2层在后室中部接为一体,这就使东西部堆积的对应关系清楚了.
由各层出上的遗物来看白莲洞遗址显然包含了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物。其间的标志之一,就是东部7层和西部2层相接的钙板。此钙板以上为新石器时代堆积,以下为旧石器时代堆积。相当于旧石器时代的西部5、7二层的石器共有81件,其中砍砸器4件,刮削器9件,尖状器2件,砾石石核1件,燧石石核31件,砾石石片6件,燧石石片19件,有使用痕迹的石片9件。这批石制品的特点,首先是砾石石器与燧石小石器的组合,这种现象在广西的旧石器中尚较少见。其次,石器以单向打击为主,制造粗糙,类型不分明,对它们划分型式比较困难。
对广西第四纪洞穴中堆积物的年代,已故的中国著名史前学家裴文中教授曾在1966年指出,更新世早期主要是胶结坚硬的黄色堆积;更新世中晚期可能为红色或淡红色堆积,胶结程度因环境而不同,以含有大量的现代介壳为特点的胶结或不胶结的灰色堆积,多半是新石器时代的堆积物。这种推断基本是正确的,以桂林宝积岩而言,含人类化石、动物化石和石器的文化层,也是胶结坚硬的黄色堆积;共存的哺乳动物化石为“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成员。其中剑齿象、巨貘、中国犀、巴氏大熊猫、最后斑鬣狗为绝灭种。根据这些情况判断,该堆积层的年代应为更新世晚期.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晚期.
柳州白莲洞遗址也同样说明了这个问题。该遗址出土的动物化石中绝灭种或在当地已绝迹的种类如中国犀、大熊猫、剑齿象等.仅见于下部堆积,而不见于上部堆积里。从石器制作技术来看.西部5、7层均未见磨制石器,而仅见打击石器,到3层才出现件1穿孔砾石。这种层次的关系说明,即使3层不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而5、7层必属之无疑。
以上对广西洞穴类型旧石器年代的推断,得到了C14年代测定和铀系法年代测定的支持。据北京大学考古系C14实验室对桂林宝积岩和柳州白莲洞堆积不同层次的钙板和骨化石进行测定的结果,宝积岩深4-6厘米的钙板的C14年代为距今24760士1000年,深67-72厘米的钙板的C14年代为距今士2000年,第6层年代为35600士1500年。而柳州白莲洞西部堆积第10层钙板表面的C14年代为37000士2000年,第6层骨化石的铀系年代为28000士2000年,第4层钙板的C14年代为26680士625年。看来,桂林宝积岩和柳州白莲洞下层的年代大致相同,其石器应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有25000-35000年左右。
综观瓯骆故地上的旧石器,可以粗略地看出其发展的概貌。山坡上的旧石器,尽管其绝对年代还有待做进一步的研究,但其相对年代应比山洞中的旧石器早。地理环境不同的两种旧石器,虽然有着许多共同的特点,如以砾石石器为主,加工方法多为单向打击,没有修理台面,等等。但总的看来,山坡上的旧石器和山洞中的旧石器相比,前者个体比较硕大,加工比较粗糙,更多地显示出石器的原始性。到距今2万年以上的旧石器时代末期,不仅出现了骨器、箭镞等较进步的工具,还出现了类似北方细石器的小型石器。这类小型石器,不能单独使用,需要镶嵌在骨质或木质的把架上,成为复合工具才便于使用。另外,这时的石器不仅是打制的,还出现了刃部磨光和穿孔石器。这些技术上的进步,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相吻合的。
在经济形态上,在旧石器时代的前一阶段,瓯骆故地上的原始先民主要过着采集和狩猎的经济生活反映在旧石器文化上,就是石器的类型较少,主要是用于挖掘、砍砸和刮削的尖状器、砍砸器和刮削器。而到旧石器时代的末期,出现了箭镞和穿孔石器,就使狩猎的效益大大提高。另外,以往传统的采集经济,仅限于陆上的森林中或山坡上,采集的对象主要是野生植物的果实和根块。但到了旧石器时代末期,瓯骆故地上的原始先民们已经把采集经济的领域从陆上扩大到水域之中,采集的对象扩大到水中的螺蚌。人们轻易地采涝这些螺蚌,用火加热后剔食其肉,丢弃其外壳,因而出现了众多的贝壳遗存。水中的螺蚌,数量众多,机动性远比陆土的动物小得多,采捞它们比较简易。这样采捞水中的螺蚌,就成了贩瓯骆故地上原始先民们的主要经济生活之一。
第二章 瓯骆故地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及其文化
大约跟今1万年前.瓯骆地区的原始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新石器时代。由于生产工具的改善和进步,使社会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原始居民增强了与大自然、野兽斗争的本领,经营的范围比以前广阔得多,从而使生活来源有了某些保障。在这一历史时期里,原始居民的经济生活也相应地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文化亦更为丰富多彩。更重要的是,由于亚热带地理气候的特殊性,使所有这一切变化都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第一节 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进步的主要标志
综观瓯骆故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比起前期的旧石器时代文化有了明显的进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始居民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其文化遗址比旧石器时代明显增多.而且分布范围更加广泛。目前壮族地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已达四五百处,在广西桂林、柳州、梧州、钦州、玉林、 河池、南宁、百色以及云南文山等地区,都发现有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其中又以桂江、柳江、浔江、郁江和左右江下游流域发现的遗址最多。
二、出现了原始村落。发明了杆栏式居住建筑,原始居民己过着较为长久的定居生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先民们逐步脱离了长期赖以栖息的天然住所一岩洞,在附近的河谷台地上乃至丘陵一带劳作和居住。从壮族地区江河两岸发现众多的文化堆积厚达二三米的贝丘遗址以及横县西津、秋江、邕宁县长塘,扶绥县敢造等贝丘遗址里发现的墓葬可以看出,当时的原始居民应是以氏族为单位,在河畔的台地上“依树积木”构建寮棚定居。因为当时上述地区尚是地广人稀,丛林茂密,野兽横行.加上炎热多雨的气候,原始居民们要在这样艰险的自然环境里定居,必须建造离地而居的房屋,才能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因此简陋的寮棚式干栏,即如史书所说的“巢居”、“构木为巢”或“结栅而居”,便应运而生。
三、发明了石器的磨光技术。石器的磨光技术是石器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它是人类历史从旧石器时代(即打制石器)进入新石器时代的主要标志之一,同时也是原始社会生产力提高的一个重要表征。因为石器磨光技术的发展是原始人类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经过不断地摸索.有意识地对传统石器工具进行改革的结果,其优良性能是能加宽石器的刃部,增大其使用面,并使之扁薄锋利,达到提高劳动效率的目的;同时还能使所制作的石器器形趋于规范及其使用功能的定向化,它还开创了磨制抛光工艺的先河,为后来的磨制抛光工艺的广泛运用奠定了基础。壮族地区原始居民的石器磨光技术曾经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如桂林甑皮岩、柳州鲤鱼嘴、南宁豹子头等遗址出土的磨制石器有的仅为刃部磨光,而通体磨光者,也多保留有打击疤痕,反映了磨光技术尚处在初创阶段。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和晚期,其石器的磨光技术才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这一时期的遗址所出土
的磨光石器不仅数量多,种类亦丰富多样,而且器形规整,制作精致,特别是广西南部地区出土的大石铲,不仅个体硕大,造型美观,规整对称.而且通体光滑如镜,其石器的磨光技术和制作工艺已发展到十分精巧的程度,为国内外所罕见。
四、发明了陶器。在桂林甑皮岩和柳州鲤鱼嘴遗址的下文化层以及南宁豹子头等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里,都发现有陶器(片),这些陶器均为手制的红褐色或灰褐色夹砂粗陶,器形尚较简单,只有圆底的釜、钵、罐类.外壁饰有绳纹和划纹。遗址出土的木炭、兽骨或螺壳标本经作C14年代测定,结果为距今,9000年左右.也就是说,广西桂林甑皮岩等遗址出土的陶器(片)是目前我国发现的年代最为古老的陶器. 陶器的发明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壮族地区旧石器时代的结束和新石器时代的开始,是壮族先民富于创造和勤劳智慧的结晶。因为在陶器发明之前,人们制造的各种器物,虽有精湛的制作技巧,但都只是改变材料的形状,却没有改变其材料的任何性质。陶器则不然,其泥质器坯经过烧制,使之发生了化学变化,变成一种新的物质——陶。有了陶器.人们就可以用它来炊煮食物和烹饪菜肴,有利于食物的消化,增进人体的健康
五、发明了原始农业。新石器时代早期,壮族先民的经济生活虽以渔猎生产为主,但贝丘遗址出土的各式石斧、石锛,石棒、石磨盘、蚌刀等耕作、收割和谷物加工等工具,说明当时已出现了原始农业,这是妇女们在长期的采集过程中,将野生植物进行人工栽培和种植的结果。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随着大石铲、石锄、石犁等新型工具的普遍使用,壮族地区的原始农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耕作范围已由原来的江河两岸逐步扩大到附近的丘陵地带,耕作方法也有了改进------由刀耕火种发展为锄耕农业。
六、出现了家畜的饲养。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贝丘遗址里,出土有大量的牛、猪、鹿、羊类动物骨骼,仅桂林甑皮岩遗址出土的猪骨就有67个个体。经鉴定,其中有一部分系人工饲养。①
七、丧葬形式已趋制度化。在广西桂林甑皮岩,柳州鲤鱼嘴,横县西津、秋江、邕宁长塘、扶绥敢造等贝丘遗址里,都发现有集体丛葬的墓地,而且流行屈肢蹲葬,说明当时的丧葬已约定俗成。
八、发明了原始纺织。在壮族地区诸多的遗址里,出土有各种形式和质料的算盘珠形或圆饼形纺轮,此外还发现了许多与原始纺织有关的网坠、骨针等遗物。说明当时人们已懂得利用野生植物纤维来纺线结网或织布。
综上所述,新石器时代是壮族古代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时期,是壮族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一个承前启后的时代。上述的诸多成就是壮族先民在与大自然进行长期艰苦的斗争实践中,不断开拓进取的成果,是他们勤劳与智慧的结晶,反映了壮族古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并且对后来壮族社会的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第二节 甑皮岩人及其文化
甑皮岩人遗址位于广西桂林市南郊独山西南面。1965年考古工作者在桂林地区进行文物普查时发现并作了试掘,发现不少石器、陶片和5具人骨骼。1973年进行正式发掘,在厚达2.6米的文化堆积层内,含有大量的螺蚌壳、兽骨、灰烬、炭屑等物,还发现埋葬密集的人骨架和石器、陶片、骨器、蚌器等新石器时代遗物.在洞内里侧的石板上还存放有一堆石器半成品和石料。经对不同深度的木炭标本进行C14年代测定,上部标本的年代为距今7680士150年,下部标本的年代为距今9000士150年。也就是说,甑皮岩遗址的堆积可分为两个时期的文化层,下层的年代约距今9000年,上层的年代约距今7500年左右。类似这样的既为居住地,又为墓地和石器加工场,而且保存也较完整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洞穴遗址,在壮族地区乃至华南地区尚较少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甑皮岩人遗址的面积约200平方米。在已发掘的60多平方米的范围里,共发现人骨架18具。其中保存较为完整、葬式也比较明显的有15具,其中10具为屈肢蹲葬;3具为侧身屈肢葬;2具为二次葬;其余3具因骨胳散乱且残缺不全,故葬式不明。其墓葬均处在松散的贝丘堆积之中,虽实行单个丛葬,但因贝丘堆积层结构疏松,故未见有明显墓圹,也没有发现葬具。在一位老年妇女和一位中年妇女身上撒有赤铁矿粉;一位老年男子身旁有2件蚌刀;另在一个中年男子、一个老年男子和一位老年妇女的头部附近发现有鹅卵石和青石板,其他未见有随葬品。经对14具人头骨进行鉴别,其中有3具属未成年个体,5具属成年女性,6具为成年男性。在11具成年人头骨中。有10具为中老年人,1具为壮年人。另外,至少有4具成年人头骨上有人工挫伤的痕迹。其头骨特征表明甑皮岩人属蒙古人种,与现代分布在华南、印度支那和印度尼西亚等地的南亚种族比较接近。其头骨上若干“赤道人种”的特征是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体质特征的结果。甑皮岩人遗址出土的石器以打制为主,打击方法比较简单多单面加工,除了石片石器中的刮削器略有修整外.其余多没有进行第二步加工,具有旧石器时代的传统特点。其器形种类也较少,只有砍砸器、盘状器、刮削器三种,与壮族地区旧石器时代遗存中常见的打制石器,无论在制作方法和器形上都有诸多相同之处。磨制石器较少,只有斧、锛、矛、穿孔器、砺石等,而且以刃部磨光的居多,通体磨光的很少,说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还很低,石器的磨光技术尚处在初创阶段,而且还保留着浓厚的旧石器时代的传统。甑皮岩人还利用动物的肢骨磨制成骨锥、骨镞、骨鱼镖、骨针、骨笄等;利用蚌壳制成蚌刀、蚌铲、蚌勺和蚌饰等生产生活用具另外,甑皮岩人已会制作陶器,其陶器均为手制的夹砂粗陶;胎厚达2. 6厘米,而且火候较低,颜色不均,表明是露天烧造。其器形主要有敞口、直口或敛口的罐、釜、钵、瓮等。陶器表面纹饰简单,仅有绳纹和少量篮纹、划纹和席纹,反映了制陶工艺的原始粗糙。
甑皮岩人遗址的文化堆积以及内含人量的螺蚌壳及兽骨、灰烬等物说明当时的原始居民曾在此岩洞里居住了相当长的时间.从出土的骨鱼镖、骨镞、石矛以及大量的螺蚌壳、鱼骨、兽骨来看,当时甑皮岩人的经济生活仍以渔猎和采集为主。渔猎和采集的对象除了江河沼泽里的螺、蚌、鱼、鳖类之外,还有丛林里的鸟兽类,其中既有豪猪、鼠、鹿、鹿、羊、苏门羚、猴、山灵猫、食蟹蠓、鸟等较小型的动物,也有牛、象、野猪、豹、貉等大到凶猛的动物,说明当时人们猎取对象的众多和狩猎能力的提高,并且出现了可用于远距离射杀或投刺的弓箭、矛枪、鱼漂等工具。特别是弓箭的发明,是甑皮岩人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明显标志.因为“弓、弦、箭已经是很复杂的工具,发明这些工具需要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较发达的智力,因而也要同时熟悉其他许多发明,”当然,从民族学资料看,原始人围猎大型凶猛的野兽,更多的还是使用一端削尖的长木棒。这种尖木棒既可近刺也可远掷.狩猎效果优于石器。此外,甑皮岩人已开始饲养家畜。据动物学家对发掘出来的40个猪个体的头骨或颚骨进行鉴别,1岁以下的幼猪个体有8个,1-2岁之间者26个,2岁以上者6个,而且像野猪那样既长且粗壮的犬齿少见,犬齿槽外突的程度很差,门齿一般都较细弱。这些现象显示在人类驯养条件下,猪的体质形态的变化。也就是说甑皮岩人在狩猎过程中,已懂得将捕获的幼猪进行人工饲养。他们开创了瓯骆故地家畜饲养业的先河,并且说明猪是壮族先民最早饲养的一种家畜,同时也是我国迄今发现的年代最早的一种家畜。甑皮岩人将野猪驯养成家猪,增加了生活资料的来源,使人们因意外原因无法捕获猎物时,可宰杀所饲养之猪维持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不使食物断绝。此外,从遗址里出土的许多石斧、石锛、蚌刀等生产工具来看.当时,甑皮岩人可能已发明了原始农业,即人们在采掘自然界中的各种植物茎和果实的实践过程中,掌握了它们的生长规律,而后将之进行人工种植。原始农业的出现与发展,为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和定居以及手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丧葬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原始居民“灵魂不灭”或“祖先崇拜”观念及其原始宗教的一种载体。甑皮岩人遗址发现的排列密集、葬式统一的墓葬,说明当时的丧葬制度已经形成。人骨架四周无明显坑迹和葬具,而且极少随葬品,又说明当时生产力的低下,丧葬方法的原始和死者生前社会地位的平等。在18具人骨骼中,唯有2具妇女的骨骸上撒有赤铁矿粉,这种特殊的丧葬礼仪,似表明妇女在当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寓含着深沉的原始宗教意义,显示着甑皮岩人对红色的崇拜和对生命的渴望。
第三节 鲤鱼嘴人及其文化
鲤鱼嘴人遗址位于柳州市南郊的大龙潭北面的鲤鱼嘴山岩下,1980年调查发现,尚存面积60平方米,文化堆积层厚1.5---2. 1米,内含密集的螺蚌壳、兽骨、灰烬以及石器、陶片、骨器、蚌器等新石器时代遗物.经发掘,发现该遗址堆积中存在两个不同时期的文化层相叠压,即下文化层为粘结的黄褐色土,厚100---170厘米,内含有密集的个体硕大、颜色发黄的螺蚌壳以及兽骨和一组人骨架,同时还出土一批打制石器、石核、石片和一件刃部磨光的石器以及少量的夹砂陶片;上文化层为结构疏松的灰褐色土,厚14-40厘米.内含大量螺壳和兽骨,但螺壳的个体比下文化层小,且颜色发白,出土打制石器、石核、石片、磨光石器、骨器、蚌器、陶片等。自鲤鱼嘴遗址的下文化层的年代早于桂林甑皮岩人遗址的下文化层.约为新石器时代早期;上文化层的年代则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中晚期阶段。鲤鱼嘴遗址是瓯骆故地迄今发现的具有较为明确的两期文化层相共存的一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它的发现,不仅对壮族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分期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揭示壮族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文化面貌,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在已发掘的60平方米的范围内的下文化层上部,共发现6具人骨骸.其中4具为仰身或俯身屈肢葬,其他2具因骨骼不全.故葬式不明。人骨架四周未见有明显墓坑,亦无葬具和随葬品.说明当时的丧葬制度虽已形成,但其葬法仍很原始。
鲤鱼嘴遗址下文化层出土的石器共47件,除一件为刃部磨光的石斧和一件穿孔器外,其余45件均为打制石器,器形有砍砸器、刮削器和尖状器,制作方法比较简单,主要采用直接打击法单向加工,保持着旧石器时代的传统。磨制石器不仅数量少,而且仅有刃部磨光,其它部分仍保留着打击疤痕,反映当时的石器磨制技术尚处在初始阶段。出土陶片仅有8片,皆为手制,除一片为泥质陶外,其余7片均为夹砂红陶,而且火候很低,质软,胎壁厚薄不均,表面饰粗、细绳纹,说明当时的制陶方法还很原始。所有这些,反映了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文化特征,即石器仍保持着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风格,但又出现了少量的刃部磨光的石器和制作方法原始粗糙的陶器等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因素。其上文化层出土的石器和陶器,无论是种类还是制作技术,都比下文化层有着明显的进步,其主要标志是磨制石器的数量和器形增多,而且几乎均为通体磨光;其次是陶器中除了下层所见的夹砂粗陶外,泥质陶的数量明显增多,而且胎壁较薄,纹饰多样,除了下层所见的绳纹外,还有划纹和弦纹。此外,还发现有下文化层未曾见到的蚌刀。
鲤鱼嘴人是柳州一带继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之后出现的一批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居民。从遗址依山傍水的位置和遗址堆积中含有大量的螺壳兽骨等情况来看,当时人们的生活仍是以渔猎和采集经济为主,而且应是按照性别和年龄的自然分工,妇女主要在大龙潭一带的浅水中捕捞螺蛳、蚌类以及鳖、龟、鱼、螃蟹等,青壮年男子则到附近的山林中狩猎,获取的兽类有鹿、猪、牛、豪猪、犀牛、竹鼠、猴、熊等动物。由于大龙潭一带的天然食物资源比较丰富,也较容易获取,加之有岩穴作为住所,所以当时人们已过着较为稳定的生活,他们平时在一起共同生活和劳动,死后也埋葬于自己的氏族墓她里。
第四节 西津人及其文化
西津人遗址位于广西横县南面约5公里的郁江南岸西津水电站旁的丘坡上.遗址面积长58米,宽14米。1963年考古工作者在南宁地区进行文物普查时发现,1965年进行发掘。其文化堆积厚1-3米.内含密集的螺蚌壳、兽骨、灰烬及人骨架等,还发掘出一批石器、陶器、骨器、蚌器等新石器时代遗物。在已发掘的144平方米范围里,共发现墓葬100多座,是壮族地区迄今发现的墓葬最多的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
西津人的墓地实行单人集体丛葬,墓葬分布密集,排列较有规律,葬式也较规范,即位于墓地中心的14号墓为侧身屈肢葬,环绕其四周者则多为屈肢蹲葬,但墓坑多不明显,亦未见有葬具遗迹,普遍有一三件石器、蚌器、骨器或石块等随葬品并且还出现一些特殊的葬法,如6、10、11、15号墓的人骨四周,有用小砾石围成的整齐的长方形框;14号墓中除了人头骨旁放置一块大石头外,其手和脚上各横放一个猪的下领骨,有的墓底垫有一层白胶泥,或曾用火烧烤;还有的人骨架上撒有赤铁矿粉。此外还发现一座母子合葬墓。所有这些,说明当时西津人的丧葬习俗已形成较为严格规范的制度,显然要比桂林甑皮岩人、柳州鲤鱼嘴人和扶绥敢造人的葬法进步,反映出西津人的祖先崇拜、灵魂不灭观念、氏族观念以及祈求祖先神灵庇护的功利意识更加强烈,更加明确。墓地里出现的母子合葬墓,说明当时的社会形态已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时期。此外西津遗址的墓葬如此众多,似又超出了一个氏族成员人数及其正常死亡的范围,故其墓地性质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一个氏族世代在此定居,其死者不断地埋葬干其墓地中,天长日久,才形成范围如此之大、墓葬如此众多的墓地;另一种可能是其墓地并非是一个氏族的墓葬,而是两个以上的有亲缘关系的氏族大家族或部落的墓地。墓葬中出现的一些特殊的葬法,如用小砾石在尸体四周围成方框,人体上放置猪的下领骨或撒赤铁矿粉等等,可能是当时人们对于氏族中有过重要贡献或德高望重的死者的特殊葬法。西津人选择贝丘作为墓地并且流行屈肢蹲葬,表明他们与桂林甑皮岩人、扶绥敢造人属于同一种文化类型。可惜的是,西津人墓葬出土的人骨骼标本虽已采集,但还来不及进行鉴别和测量,就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四旧”毁掉了,使许多科学研究与比较工作无法开展,造成了无可弥补的损失。
西津人使用的石器为打制、刃部磨光和通体磨光三类,器形有斧、凿、锛、矛、刀、网坠等,其中以斧类居多,并出现了大量的有肩石斧,但磨制石器上多留有打击片疤的痕迹,表明其磨制技术尚较原始粗糙。西津人制作的陶器均为手制的夹砂粗陶,胎壁厚重,火候偏低,器表多饰绳纹,也有的饰篮纹或划纹,反映出制陶方法的原始性,但当时人们已懂得在陶土里掺和石英砂及贝壳粉等耐火材料,使之作为炊煮器,受火烧烤时不易破裂。西津人还利用大蚌壳琢磨成各种形式的刀、匕、网坠等器物,并且还以动物的肢骨琢磨成锥、镞、笄、锛、鱼钩等器具,制作精致。但从其整个文化面貌来看,还具有诸多的原始性质,其年代可能与桂林甑皮岩上文化层相当,约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偏晚阶段或新石器时代中期。
从遗址堆积中含有大量的螺壳、蚌壳、兽骨以及出土的石矛、网坠、鱼钩、骨镞等渔猎工具来看,当时西津人的经济生活应是以渔猎和采集经济为主。因为当时这一带的自然食物资源非常丰富,江河沼泽中有丰富易取的螺蚌和鱼类,山林里有众多的鸟兽类,猪、牛、羊、鹿、麂、狐、獾、箭猪、竹鼠、猴等动物是西津人日常猎取的对象,有时还捕获大象、虎、犀牛等大型凶猛的动物。但从发掘出来的石斧、石锛、石刀、蚌刀、石杵和磨盘等农业工具和谷物加工工具来看,当时很可能已出现了原始农业,但还只是一种辅助性的经济。
西津人遗址位于郁江河畔的台地上,距离郁江水面约20米。遗址中螺蚌壳堆积之多,说明西津人曾在此定居了很长时间。在地广人稀的原始时代,人们要在丛林茂密、野兽横行、炎热多雨、地面潮湿、瘴气弥漫的自然环境中居住,就不能建像中原地区原始居民所构筑的半地穴式房子,而需要搭离地而居的干栏式寮棚。这样的建筑形式既干燥、通风、凉爽,又能防止毒蛇猛兽的伤害,确保人身的安全。
第五节 敢造人及其文化
敢造人遗址位于扶绥县城西南约4公里的左江南岸。遗址面积约1000平方米,文化层厚1--2米,内含大量螺蚌壳、兽骨、墓葬以及些打制和磨光石器、陶片等新石器时代遗物。1973年考古工作者对该遗址进行了试掘,在6.2X1.6米的探沟里,共发现14具人骨架。因这些人骨架均处在结构松散的螺壳堆积层中,故没有看到明显的墓坑,亦未发现有葬具的遗迹,而且其骨骼多残缺不全。从人头骨的位置和方向判断,其葬式有5具为屈肢蹲葬,3具为仰身直肢葬,6具为侧身葬。有一仰身直肢葬者的上肢骨弯向胸前,手端放在锁骨处,右手伸直.但被一块砾石压住;下肢叉开,似是临死时作挣扎的姿态。另2具侧身屈肢葬者骨架相依,面部相对,似为合葬。除一头骨旁有一骨笄外,其余未见有随葬品。遗址的贝丘堆积及其发现的人骨骸,表明敢造人在这里居住很长时间,并且还设置专门的墓地,形成了一定的埋葬制度,但其尸骨排列无序,无随葬品,又说明其葬法的原始。
敢造人遗址的堆积物以及出土的石器和陶器的形制与制作方法、墓葬制度等所反映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形态、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社会形态乃至文化面貌及其年代等,都与桂林甑皮岩和柳州鲤鱼嘴遗址的上文化层以及西津人遗址基本相同。
第六节 小河洞人及其文化
小河洞新石器文化遗址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附近的畴阳河西岸。该洞穴遗址于1974年发现次年进行清理。遗址文化层为80厘米厚的黑褐土堆积,里面含有熊、鹿、野猪、虎、竹鼠等野生动物和家畜马的遗骸。底部含有大址螺蛳壳。出土文物有数百片陶片和打磨精细的11件石器,其中有有段石斧、有段石锛、有肩石斧、梯形石锛、三角形石刀、鱼形石刻装饰和正方形纹饰的石印模等;陶片多为手制夹砂灰褐印纹陶釜、平底陶罐、
陶钵等器皿残片,主要纹饰为绳纹,另有划纹和附加堆纹等。以上石器与广东南海西樵山、广西左右江流域出土的石器相似,陶器组合及纹饰则与甑皮岩等地的基本相同。
小河洞新石器文化遗址应是西畴人古文化的继续和发展。在西畴仙人洞和麻栗坡小河洞之间,沿畴阳河一带的塘房小独山、蚌谷花子洞、海子狮子山、革机丁急洞、岔河小独山、岜基小独山、漂曲家湾等地又采集到50余件石器和100余片夹砂红灰色陶片,其石器也多为有肩石斧和有段石锛,最大的石锛长38厘米、刃口宽8厘米;最小的长6厘米、刃口宽4厘米。最大的有肩石斧长18厘米、刃口宽12厘米;最小的长5厘米、刃口宽4厘米。同时采集到的还有石凿、砍砸器和刮削器,当地壮族群众称新石器时代的石斧为“砍法”,意即天斧。至今仍将它作为可以降魔驱邪的圣物加以崇拜。
与上述文化遗址并存的,还有蚌谷、海子狮子山岩洞壁画和麻栗坡大王岩画等文化遗址,毗邻的广南八宝、邱北曰者和金平县等地也发现有此类器物和岩画。另外,位于滇东和滇中的宣威尖角洞,曲靖蝙库坑,晋宁石寨山,昆明官渡,安宁王家滩,江川头嘴山、光山、螺蛳山,元谋大墩子、大那乌,姚安方家屯等地的洞穴遗址、贝丘遗址和台地遗址也出土了有肩石斧、有段石锛和几何印纹陶。泥陶内外壁和胎质中,还残留有清晰的稻谷壳和稻芒的印迹,整粒的碳化稻谷也偶有发现,且稃毛俱在。同时出土的还有陶纺轮、陶丸、陶网坠、骨铲、骨锥和有孔蚌刀等。这些文化遗址和小河洞的一样,与我国长江以南的“百越文化”或“东南海洋文化”是一致或相似的。
小河洞及其周围乃至滇中的新石器文化,其共同特征是:
一、都以热带、亚热带的江边河畔及湖泽之滨为共同生活的场所。其遗址的种类一般是洞穴、贝丘和台地三种,大体早期多为洞穴遗址,中、晚期多为贝丘遗址和台地遗址。
二、把江边泽畔的条块状砾石敲裂或劈开,制成单边刃口的有肩石斧和有段石锛,或者用灰黑色的角质岩及灰白色砂岩为原料,进行精细打磨,使其肩部成直角形、刃端呈斜坡状,而且通体磨光。与此同时,还制作有石铲、石凿、石刀及其它各种砍砸器、刮削器和研磨器,并用其加工骨、角、牙、蚌等器物,加工竹木工具和木石并用工具。
三、烧制的陶器以夹砂拍印绳纹粗陶最有代表性,晚期普遍生产和使用几何印纹软陶和硬陶为适应纺织和捕捞业的需要,他们还烧制陶纺轮和陶网坠。
四、用上述生产工具在江河之滨或湖泽之畔进行原始的稻作生产同时捕捞螺、蚌、鱼、虾.猎取走兽、飞禽,并用陶釜、陶罐煮食物吃。
五、过着定居的农业生活,房屋建筑采用“干栏”式,并以棉麻制品为衣。
小河洞人及其新石器时代的原始居民不仅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物质文化,而且还创造了具有浓重宗教色彩的原始精神文化。在离小河洞不远的一座崖壁上,有他们用红、白、黑三种颜色绘制的原始人群画像和动物,画面高达8米,宽有6米,其中最为醒自的是两位3米高的裸体女人,此即著名的大王岩画。云南省博物馆专家鉴定为新石器时代人类活动的历史记录,当地壮族则把它视为女神或“咪弘”(意即母皇),这也许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物。在西畴县蚌谷、海子中的狮子山上,有一组同时代的岩洞壁画,画中除有裸体人物、太阳、月亮、水、火、水牛、狗等图案外,还将人牵兽、骑兽、猎兽、驯兽的原始生活场面绘在洞壁上,这反映新石器时代的人们已开始驯养各种动物。
第七节 贝丘文化
贝丘文化是指原始人类以采集螺蛳、蚌类等水生软体动物和捕鱼狩猎为主要生活来源所遗留下来的一种文化遗存,亦即原始人类把剔食过后的螺蚌壳和兽骨遗弃一处,经不断堆积,日久愈多,形似小丘,故名“贝丘”,考古学称之为“贝丘遗址”,现在的当地居民称之为“螺蛳山”,国外则称为“庖厨”,即原始人类的生活垃圾堆。因而,贝丘文化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地区出现的一种原始文化遗存。这类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我国华南和东南亚等亚热带地区的江河畔及其附近的山洞和滨海一带。壮族地区是贝丘遗存的主要分布地之一,在桂江、西江、柳江、红水河、郁江、邕江、左江、右江流域以及北部湾畔,都发现有贝丘遗址,其中桂林甑皮岩,柳州鲤鱼嘴,防城亚菩山、马兰咀、较杯山,横县西津、秋江,邕宁长塘,南宁豹子头、青山,武鸣岜勋,扶绥江西岸、敢造等遗址先后进行了发掘或试掘,基本弄清了它们的文化内涵及其年代。
贝丘文化是壮族地区原始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其遗存所处在的具体位置,又可分为洞穴贝丘、台地贝丘和海滨贝丘三种类型,其中,洞穴贝丘和台地贝丘的文化内涵比较接近,其堆积物主要由淡水中的软体动物硬壳组成.种类主要有乌螺、田螺、三角帆蚌、环带丽蚌、多瘤丽蚌,背瘤丽蚌等,并且还有众多的兽类动物遗骨。略为不同的是,洞穴贝丘遗址多处在距离江河较远的山洞里,但山下附近有溪河和湖沼;台地贝丘则分布于江河两岸的一级台地上。海滨贝丘则主要发现于北部湾畔的丘坡上,旁侧有由内陆流入大海的淡水河,其堆积物主要是各种海生的软体动物贝壳,包括牡蛎、文蛤和魁蛤等,也有少量的乌蛳、田螺等淡水软体动物以及各种兽类动物遗骨。
壮族地区贝丘遗址的共同特征
一)堆积厚(一般多在1米以上,最厚可达3米),面积大〔一般为200平方米,最大的达1000平方米以上)。(二)墓葬处于贝丘堆积之中,台地和海滨遗址中只有原始居民的垃圾场〔贝丘〕,但未发现其居住建筑遗迹。(三)出土的石器多为打制,磨制石器相对较少,有的仅在刃部磨光;通体磨光者器身多保留有打击疤痕,反映了磨制技术的原始性。(四)皆出土陶片.而且多为手制的夹砂陶,火候偏低(经测定为680度左右),胎壁厚,质地粗软,且多饰绳纹,反映其制陶技术的原始性(五)贝丘堆积物虽以螺蚌壳为主,但还有多种兽类动物骨骸,反映当时渔猎和采集经济还很不发达。(六)出土有各式石斧、石锛、石刀、蚌刀、石棒、石磨盘等农业生产工具,说明当时已出现了原始农业,但仍属一种辅助性经济。(七)墓葬制度已形成,流行屈肢蹲葬,俚人骨架排列无序,多种葬式井存,而且少有随葬品无葬具,反映了墓葬制度的原始;(八)贝丘堆积庞大,说明当时人们已过着较为稳定的定居生活。以上共同特点反映了壮族地区的贝丘文化属于同一种文化类型,而且它们的年代、社会组织及经济形态、生产方式、文化面貌、宗教信仰等也是基本相同的。也就是说壮族地区贝丘遗址的年代多为新石器时代早期,其中洞穴贝丘的年代相对较早,即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前期,台地和海滨贝丘的年代则相对较晚,约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后期,有的可能已进入新石器时代中期。这类文化遗存是原始时代渔猎和采集经济的产物其社会形态应为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时期。
壮族地区的贝丘文化在旧石器时代已经萌芽,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了一定的发展,来宾麒麟山人、柳江思多岩、陈家岩、柳州白莲洞人以及其他山洞遗址的胶结堆积层里,已发现有许多螺蚌壳与兽骨共存。到了新石器时代早期,贝丘文化开始进入高度发展的时候,其遗存不仅数量剧增,分布范围广,而且堆积庞大,内涵丰富。到了新石器时期中期,随着原始农业的发展,贝丘文化逐渐衰落。贝丘文化是壮族先民在生产力尚较低下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水生食物资源的结果,是先民们在长期的实践中,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开创的一种有效的生产生活方式。因为自古以来,壮族及其先民聚居地河网交织,湖泊密布,土地肥沃,丛林茂密,加上温热多雨的自然气候,非常适宜于各种螺蚌等水生软体动物乃至兽类的成长繁殖,其资源极为丰富。原始居民们在长期的渔猎和采集实践过程中,逐渐发现这些丰富易取的水生软体动物。不仅可以熟食充饥,而且味道鲜美。据检验,
螺蛳肉中含有多种人体必需的营养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磷、钙、铁以及多种维生素等,而且还具有较高的食疗价值。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田螺性味甘寒,无毒具有清热利尿,消署解渴,滋肝养肝,治黄胆等功效,故至今人们吃起来仍然津津有味,百吃不厌。当然,原
始居民们还不懂得其营养价值,只是采集它作为一种充饥的食物罢了。而且居住地附近的湖泽河边浅滩上螺蚌十分丰富,无须特别工具便可随手捡来,比起到丛林中狩猎,收获要稳定得多。从各贝丘遗址发现的灰烬及陶片来看,当时人们极可能是用陶容器把螺蚌煮熟后剔吃。与此同时,原始居民还从事狩猎和农业生产,以扩大和丰富其生活资料来源。所有这些生产劳动,都是以氏族为单位,按照不同性别和年龄的自然分工,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各个贝丘遗址,应是一个母系氏族的聚落点,贝丘既是他们的垃圾堆,同时又是埋葬本氏族死者的墓地,其居住地也应在贝丘旁侧,各氏族成员平时在一起劳动生活,死后一同埋葬在本氏族的墓地里,从而形成了别具地方特色的贝丘文化。新石器时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经验的日趋丰富,原始农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并逐步成为社会主要的经济部门,渔猎和采集经济逐步退居次要地位,贝丘文化亦随之衰落,取而代之的是具有浓厚农耕文化性质和地方特色的大石铲文化。
第八节 大石铲文化
大石铲文化是广西南部地区特有的以大石铲为主要特征的一种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类型。在这类文化遗存中出土遗物以各种形体硕大、造型独特、平整光滑、制作精致的石铲为主要特征,故名。
经多年调查弄清,这类大石铲遗址集中分布在壮族聚居的桂南地区靠近江河湖泊的丘陵岗坡上,目前已发现130多处,在两广地区的40多个县市都有发现,其中又以隆安县东南部、扶绥县北部和邕宁县西北部交界处即左右江下游及其交汇处一带分布最为密集,出土的石铲数量最多,器形最丰富,地理上也连成一片,而零星出土石铲的地方北到柳州、河池,东到北流、贺县,西达德保、靖西,南及合浦、海南岛;与广西相邻的广东省封开、德庆、兴宁等县和越南广宁省也有个别出土。自70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先后对扶绥县的那淋、韦关、中东,隆安县的大龙潭,邕宁县的坛洛以及靖西、武鸣等地的大石铲遗址进行了发掘,基本弄清了这类遗存的面貌及其文化内涵。
从调查和发掘的资料看,集中分布于桂南壮族地区的石铲遗址的内涵物非常单纯,除了石器之外,几乎别无他物。在出土的石器中,除了少量的石斧、石锛、石锄、石凿、石犁、石祖(男性生殖器)之外(约占出土石器总量的10-20%),绝大多数是各种形式的大石铲,有的遗址出土物几乎全部是大石铲,如隆安县大龙潭遗址共发掘出石器233件,除了一件石凿和一件棱形石器外,其余皆为石铲。各遗址出土的石铲,形制规范,造型独特,工艺精巧,为其他地方所罕见。按石铲形态,可分为三种类型,其共同特征是上部皆有一个小凸柄,双肩弧刃。各个类型的差异主要在于腰部和肩角所呈现的不同形态,如I型为小柄.双平肩,直腰,弧刃。II型亦为小柄,双肩(或平或斜),弧刃,但腰间两侧略内弧呈束腰状;III型为小柄,双肩或二重双肩,束腰,弧刃,但肩角出现三凹三尖的锯齿形分叉。壮族各地乃至广东和越南等地所发现的石铲.其形制都属上述三种类型之列。但其个体大小悬殊,最小者长只有5-7厘米,宽34厘米,厚0.7厘米左右;最大者是隆安县大龙潭遗址出土的一件石铲,高73厘米,宽43厘米,厚3厘米.可谓石铲之王;一般石铲高25厘米,宽16厘米,厚1. 5厘米左右。其中以I、II型石铲分布范围最广,在大石铲分布区几乎都有发现;但又以II、III型石铲个体最为硕大,制作也最为精致,尤其是III型石铲,多见于大石铲遗址分布密集的左、右江交汇处一带。在如此广大地区出土的石铲形制如此规范,说明其具有同源关系,也就是说.左、右江交汇一带应是大石铲文化发源的中心区,而后逐渐向四周传播扩展。
大石铲文化经历了一个从产生到发展以至衰落的演变过程。大石铲是壮族先民为适应当地原始农业发展的需要而发明的一种新型生产工具。它们的不同形制,是原始居民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为提高石铲的劳动效率而不断对之进行改造的结果。因而,它们之间的演变关系也是比较清楚的,即I型石铲的祖型是本地区常见的有肩石斧,所以二者的基本形制相同,只是为了便于耕作,将石铲个体加大。因而可以说,I型石铲是有肩石斧的放大型。II型石铲又是由I型石铲发展演变而成,所以二者的柄、肩和刃部形态相同,唯一不同的是II型石铲的腰间两侧略呈内弧,这是人们为了便于用绳索绑缚木柄,以增加其牢固性而改造的结果.因为大石铲是一种木石复合式的农业生产工具,使用时需加一条木柄,并且用绳索类把木柄与石铲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人们手持木柄,脚踏铲肩即可翻土耕作。而I型石铲的腰部两侧平直,使用时捆绑木柄的绳索易于上下移动,造成脱落,必须重绑,影响耕作效率。II型石铲内弧的腰间可使绑索固定于其中不使其上下移动,有效地增强了木柄的稳定性。而III型石铲在II型的基础上又有新的改进,除了腰间内弧外,两边肩角设有锯齿形凹叉,这显然是为更有效地增加捆绑绳索的部位而设,其性能比II型石铲更优。因而可以说,III型石铲是三类石铲中的成熟型,亦是石铲文化中的精华,不仅其制作工艺最复杂最精致,造型美观独特,而且其功能与内涵也是丰富多样的。因为III型石铲(也有一部分II型)的个体普遍较硕大,既长又宽,刃口厚钝,似不适用于掘土,也容易折断,而且这类石铲出土时多数成组叠立,刃部朝天,或围成圆圈,圈内为火坑。据此推断,这些大型石铲很可能已从实用的生产工具分化出来,变成一种与农业生产活动有关的祭祀性礼器或某种宗教意义的象征物。尽管如此,大石铲的主体功能与性质是实用的农业生产工具是可以肯定的,它们是壮族地区原始农业发展的产物。这种大石铲文化萌芽于新石器时代中期,兴盛于新石器时代晚期,青铜工具出现以后,大石铲文化逐渐衰落,春秋战国时期已少见其踪迹。
石铲多用细砂质页岩加工制成。其制作工艺比其它石器杂得多,不仅制作工序较为复杂,技术难度大,而且选料讲究,并非凡石可用,随处可得。石铲的制作一般要经过选取石料、打坯、切割、磨光等主要工序。选取石料是制作石铲的第一道工序,而砂质页岩石料只分布在一定地区的河岸边或山坡上,虽然其岩石具有发育良好的层理,但也需要人工开采才能获得。这就需要相应的撬取石片的工具和技术,以取得适合于制作石铲的石料;第二道工序
是打坯和切割,当取来石料后,便按照所制石铲的形状及大小,在板块状料石上划出线框,先用石锤敲去边缘多余部分,制成粗坯,然后再用坚韧锐利的工具,依线切割;若石料过于厚重,还须敲削去余部,使之变薄,且要厚度均匀。现各地出土的石铲,切线垂直平整,弯曲自然,厚度均匀.工整对称;有的石铲边上还留有细长的切割凹槽,有的石铲背面尚留有清晰的鱼鳞状剥削痕迹,当时究竟使用何种工具将石料切割得如此平直光洁,转折自然,棱角分明,因没有发现其遗物.故至今仍是一个难解之谜,但这种切割制作石铲的工具的硬度必定比其石料更为坚韧锐利是可以肯定的,否则就不可能将石铲边缘切割得如此规整。第三道工序是对石铲进行抛光处理,即把切割出来的石铲粗坯用砺石对其两面和四周边缘进行磨光,其磨光工艺大抵要分两道工序,先是用颗粒较粗的砂岩磨石把石铲磨平。然后再用细砂岩磨石进行细磨抛光。现在所见的各类石铲,两面平整光滑如镜,其切面也做了进一步的磨光处理,反映出当时的石器磨制技术已达到相当娴熟高超的水平。而这些形制规范、工艺精致的石铲,不可能是谁人都可以制作,应是由氏族中富有经验的工匠专门制作出来的。
如前所述,大石铲是从有肩石斧发展演变而成,是壮族先民为适应当地原始农业发展的需要而发明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工具。在石铲上加绑一根长木柄,其功能用途与现代壮族民间的铁铲或锸相似,可用来翻土、掘沟、理埂、碎土或平整土地使用时,手持木柄,脚踏铲肩,将铲刃插入土中后,达到翻土耕作的效用。伴随大石铲出现的还有石锛、石锄、石犁等工具。大石铲遗址多分布在距离江河较远的丘陵岗坡上,遗址内少见渔猎经济性质的工具,表明新石器时代晚期壮族地区的原始农业已有了较大的发展,耕作方法也有了一定的改进,生产规模和耕种面积进一步扩大,即由原来的江河两岸扩大延伸到附近的近临湖泽水源的丘陵地带。正是大石铲、石锄和石犁等新型工具的使用,才使生产效率提高,改进耕作方法,扩大耕种面积,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成为可能。《交州外域记》云:“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雒田即壮语“(那)麓”,指山麓间所耕种之田。因壮族地区多山岭,到处群山起伏,丘陵绵延山岭之间,分布着许许多多大小不等的谷地,俗称“(弄)”或“峒”。这些(弄)或峒的地形多呈盆形或漏斗状,其间多有水潭、落水洞或溪河。每当雨季来临,山洪暴发,低洼的弄或峒中极易积水成泽。随着积水的增多上涨,四周的坡地则逐渐被水淹没。洪水消退后。其弄或峒里的积水水位亦逐渐下降,四周被水淹的坡地又恢复原貌。这样的坡地“从潮水上下”,每当洪水消退后,四周坡地上的低凹之处,仍保留着积水,这一处处残留积水的凹坑里,非常适合水稻的生长。而岭南地区是野生稻最多的地方,先民们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逐步认识到野生稻的生长规律,于是就利用“从潮水上下”的“那麓”稍加耕作加工,使野生稻变为人工种植。随着生产经验的不断积累,耕作的面积亦日趋扩大,并发展到围筑田埂以积水耕种。在海滨,每当潮水上涨时,水位提高,河流的淡水流向大海时,随之水位也提高.这时人们就可以把河流的淡水引入离海滨较远的台地,修筑田埂,蓄水种植水稻。桂南地区的大石铲遗址多分布在地势较为低矮的岗坡上,附近多有水塘、水潭或小溪河,与雒田的地形特征基本相同。而这些田地现在仍为当地壮族人民所耕种。可见,当时的耕作方式已从前期的刀耕火种发展到锄耕农业阶段,这是耕作技术的一大进步。因为采用锄耕方法之后,土地得以翻动,其土质结构由板结变为疏松,杂草也被清除,保证了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使其产量的提高成为可能。
现今我国的野生稻有3类:普通类、药用类、疣粒类。在广西47个县市有野生稻资源,其中有普通类2000多份资源,分布在42个县市,以桂中和桂南平原区为主:药用类有200多份资源,分布在16个县市(有重叠),以桂东南山区为主,疣粒类仅分布在海南省和云南省西双版纳。全国的野生稻资源,广西仅次于海南省,居第二位。结合考古资料研究,壮族地区应是水稻发源地之一。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生产的变化和发展始终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首先是从生产工具的变化和发展开始的。所以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跃的因素。先是社会生产力变化和发展,然后,人们的生产关系,人们的经济关系依赖这些变化,与这些变化相适应地发生变化。壮族地区的原始社会末期也是如此,大石铲、石锄、石犁等新石器的出现,标志着这一地区社会生产力有了新的提高,其耕作技术也有了较大的进步。正是这些新型工具的使用,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使之成为社会的主要经济部门。而农业的发展,必然会引起其社会诸制度的一系列变化,并且也为各项手工业以及家畜饲养业的发展乃至人们的定居生活创造了条件。由于渔猎经济已逐渐退居次要地位,男子在农业生产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社会地位自然随之加强。反之,妇女在社会经济生产中的作用则日趋减弱,其社会地位逐渐退居次要地位。这样,传统的母系氏族制度被新兴的父系氏族制度所取代,其家庭结构和婚姻形态也相应地发生变化,即传统的母系氏族家庭被父系氏族家庭所取代,传统的对偶婚逐步发展成为一夫一妻制。可见,大石铲文化不仅在壮族地区的原始文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且在壮族源远流长的社会发展史上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大石铲出土地点统计表(略)。
第九节 瓯骆故地原始文化与百越诸地原始文化的关系
西瓯骆越属于我国南方百越族群的一个支系,彼此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在百越族群形成之前的原始时代,其文化面貌和彼此的关系又是怎样呢?
据考古发现,早在旧石器时代,百越地区多已有了原始人类居住,并且出现了相似的旧石器文化,即人们皆选用个体适中的河砾石为原料,采用捶击的加工方法,在砾石的一端或边缘进行单向或交互打击成锋刃,制作成适用于砍伐、击杀、挖掘和切割的各种砍砸器、尖状器、刮削器等;人们的经济生活是以狩猎、捕鱼和采集野生植物为主,而且皆以天然的山洞作为栖息之所。这些相同的文化特征,并非说明百越诸地的先民在旧石器时代已经有了很密切的联系,其文化亦发端于同一渊源。事实恰恰相反,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还很低下,原始居民征服和改造大自然的能力还很有限,百越先民居住地之间,为高山、深谷、大川天然屏障所阻隔,各地原始居民只能以氏族或胞族为单位,局限在各个特定的空间里生活,尚难跨越地理屏障自由交往。因此,其相似的文化质态及经济生活形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百越原始居民们处在长江流域以南相似的自然环境,因而孕育产生相似的思维模式和生产方式的结果。多雨的、江河纵横的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的大小河道中,堆积着经过洪水千百万年冲刷形成的众多的砾石,乃是这个大地区古人类选作制造工具的最好材料,这就是百越地区原始人类旧石器时代产生砾石共性的客观条件。所以马克思说:“不是人们的思维决定客观存在,而是客观存在决定人们的思维”。事实正是这样。然而,直到新石器时代早期,百越诸地的原始文化基本上仍然按照各自的发展规律发展着,不同的文化类型亦开始出现,如长江下游地区以浙江河姆渡为代表的具有较新质态的骨(耙)稻作农业文化,岭南地区则出现了具有浓厚渔猎经济特色的贝丘文化。与此同时,在诸多相邻的、尤其其间无高山屏障阻隔、水路畅通的地区,随着原始居民活动范围的逐步扩大,不同地区、不同氏族或部落的原始居民自然发生接触交往,从而出现了文化上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和相互吸收。随着彼此交往的日趋频繁及其关系的不断加深、不仅使得一个较大区域内的原始文化逐步交融而趋于一致(如广西地区的左江流域、郁江流域、漓江流域的原始居民所流行的屈肢蹲葬习俗),而且使得在更大的相互毗邻的区域里出现了相同的文化特征,如两广地区乃至越南地区在新石器时代早期都流行饰有绳纹的手制陶器、以盘状大块砾石为磨盘和棒状石杵的石器,并且流行以贝丘堆积作为埋葬死者的墓地和流行屈肢蹲葬;珠江流域和长江下游地区共同流行稻作农业和居住干栏建筑.等等。
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随着各地越人先民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生产工具有了改进和创新,推动了原始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各地原始居民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冲破地理藩篱、跨越自然屏障的活动能力不断增强,不同地区的交往日益频繁,其范围也日趋扩大。遂使文化上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与吸收成为必然,而文化上出现趋同性的现象也就日益增多而明显。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以致形成了共同特征:例如在使用生产工具方面共同流行有段石锛、有肩石斧和石钺;在陶器的制作上共同流行几何印纹陶;在农耕上流行稻作农业;在居住建筑的构造方面流行干栏住宅,等等。现分别简述如下:
一、有段石锛
这种石器是百越故地最富有地方特征的生产工具之一。它萌芽于新石器时代早期,产生于新石器时代中期,盛行于新石器时代晚期,衰落于青铜时代。这类石器集中发现于百越人聚居的江苏、浙江、福建、上海、广东、江西、广西等地。此外,在与之相邻的湖北、安徽、云南、贵州等部分地区也有发现。这种有段石锛是在常见型石锛的基础土改造而成,其特点是两端扁薄,中间凸起一段棱脊,故名这种石锛是一种木石复合生产工具,在石锛上夹绑一根横向木柄,可达到延长手臂、便于耕作、提高工效的目的。而石锛腰间凸起的段脊正是为了更有效地夹绑木柄而设制的,而且是为了适应百越地区锄耕农业发展的需要而制作的。其形态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原始粗糙到精致规整的发展演变过程。百越地区有段石锛最早肇源于江浙交界的太湖地区,其早期形态见于长江下游的马家洪文化诸遗址中,而后逐步北向江苏,山东,南向福建、江西、广东、广西、云南乃到越南等广大地区传播,器形也日趋规范,制作工艺亦日趋精致。因此,百越地区发现的这种形制规范、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有段石锛,是各地越族先民相互交往,文化上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吸收的物化表现。究其深层的原因,乃是各地越人先民客观上具有对这种生产工具的需求以及人们的文化心理的认同
感,才使之得以迅速地广泛传播。
二、有肩石斧
这是百越地区新石器时代最富有地方特色的另一类石器。这种石器是越族先民在梯形石斧的基础土改造而成的,其特点是在器体的上部两侧凿磨出小凸丙和对称的平肩,使之平面呈“凸”字形,故名有肩石斧。已与有段石锛一样、是一种木石复合型的生产工具,其凸出的小柄和双肩正是为了更有效地夹绑横木柄而设制的。从目前的发现情况看,这类有肩石斧的起源与传播态势与有段石锛恰好呈逆向递传,其主要发源地在岭南的珠江流域.最早发现有肩石斧是在广西横县西津新石器时代中期遗址和广东南海西樵山遗址。其最初的形态是略为隆起的小单肩,而且只是刃部磨制得较为精致,器身仍保留着打击疤痕。而后才出现双肩,但器身仍是粗磨,西樵山遗址还出土众多的尚未磨制的有肩石斧。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这种有肩石斧不仅形制规整,而且磨制精致。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即逐渐向北面和西面两个方向扩展传播。向北传播的趋向是通过粤北传入湖南、江西,而后传递到浙江、福建、江苏乃至台湾等地;向西则渐次往云南、贵州、越南等地传递。因此,在百越分布地区几乎都发现有这类石肩石斧,使之成为我国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常见的最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要素。
三、石钺
这是百越地区最富有地方特色的又一种石器。石钺有两种形制,一种形似双肩石斧,但两肩形态呈流线形.阔弧刃。两边刃角微上翘,形似铜钺。另一种形似长身梯形石斧.但器身上部钻有1--3个小圆孔,器体也较扁薄。前者多见于岭南地区,但其他越人分布地也有发现;后者主要发现于江、浙、闽地区,岭南诸地也有发现两类石钺分布范围甚广,北起山东,南至两广乃至越南地区。正由于石钺形制独特,制作精致,且集中发现于百越地区,故许多学者认为我国南方的越族之称谓源于“戉”(即钺)器,以物名族,即擅于制作和使用石钺(包括后来铸造和使用的铜钺)的民族。
四、几何印纹陶
这是我国南方百越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共同流行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一种陶器。目前在广西东北部、广东、江西、福建、浙江、江苏以及湖北、安徽等省区的部分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址中均有发现。其陶质有泥质陶(即粘土烧制而成)和瓷质陶(即用高岭土烧制而成)两种,其中以后者最具有代表性。其特点是陶胎细腻坚硬、火候高(烧成温度达1100 'C左右),装饰纹饰采用印模拍印方法,故名。其纹饰流行方格纹、圆圈纹、圆涡纹、漩涡纹、网结纹、曲折纹、席纹、菱形纹、水波纹、叶脉纹、云雷纹等由几何形线条组成的花纹图案。因其纹饰采用印模拍印的方法.故而纹饰多规整流畅,均衡对称。这些纹饰虽然多已抽象成图案化,但其纹样最初应源于越人的生产和生活,寓含着人们的某种观念。例如常见的编织纹,应与南方地区盛产竹、苇、藤、麻之类的编织物有关;叶脉纹是树叶脉纹的模拟;水波纹是水波的形象化;云雷纹导源于流水的漩涡等等。其中多数纹样应与越族先民对具体自然物的崇拜或图腾有关。例如自古以来百越先民及其后裔流行崇拜雷神、树神、水神,并且以蛇为图腾加以崇拜。
五、干栏建筑
这是我国南方越族地区流行的一种富有地方特色的离地而居的建筑形式。其特点是构木为巢或依树积木,或立木为柱,缉茅索綯,伐木驾楹,人居楼上,其下圈养家畜。这是越族先民为适应南方炎热多雨地面潮湿的气候和猛兽横行的自然环境而发明建造的一种居住建筑形式。在浙江河姆渡、钱山漾、罗家角,江苏的香草河、梅堰,广东的高要茅岗,云南的海门口等新石器时代遗址里,都发现有干栏式建筑的遗迹。壮族地区目前虽然还役有发现新石器时代的干栏建筑木构件,但在灌阳、钦州独料等新石器时代遗址里,曾发现有分布具有一定规律的柱洞,很可能就是干栏建筑的遗迹。在秦汉时期的墓葬中,出上有大量干栏式建筑模型,则可充分证明这种建筑早在秦汉时代以前已在广西地区流行。况且直到现在,越人后裔的壮侗语族诸民族中居住在边远山区者仍保留着大量干栏建筑。
六、稻作农业
古越族先民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种植水稻的民族之一。在距今约六七千年的浙江马家洪文化和河姆渡文化中,已发现多处人工栽培水稻的遗迹。在江苏无锡的仙蠡墩、吴县的草鞋山、上海青浦的崧泽等遗址的下层、浙江余姚的河姆渡遗址第四文化层和峒乡的罗家角等新石器时代遗址中,都分别发现了成堆的稻谷壳、结成团块的炭化稻谷、稻谷颗粒、米、稻草的茎和叶等遗物在距今约四五千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良渚文化中,如杭州的水田畈遗址、钱山漾遗址、广东曲江的石峡遗址以及江西修水的跑马岭遗址中,也分别发现有炭化的稻谷、稻草等遗物。这些发现充分证明早在新石器时代,百越先民已普遍种植水稻,是世界土人工栽培水稻的首先发明者之一。壮族地区虽然还没有发现新石器时代栽培水稻的遗迹,但从新石器时代众多的贝丘遗址出土的石磨盘、石杵、石锛、石刀、蚌刀以及众多的石铲遗址发现的大批石铲和一些石锄、石犁等农业生产工具来看,西瓯骆越先民应与其他地区的越族先民一样,在新石器时代已开始种植水稻。
第三章 史前人类与壮族的关系
早在数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瓯骆故地上已有人类居住,并世代繁衍,不断发展着。壮族是由西瓯骆越逐步发展演变而形成的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使人类形成相应的体质特征。而人类的体质形态特征又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和遗传性。因而,通过对人类体质形态的比较研究,可以揭示一个民族的渊源和发展关系。具体地说,通过对瓯骆故地上各时期的人类体质形态进行测量,并将之与壮族的体质形态进行比较研究,以揭示他们之间的关系。
第一节 史前人类的体质形态
一、旧石器时代人类的体质形态
前面第一章介绍过瓯骆故地上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化石,其中对研究体质形态有重要意义的主要有柳江人和老磨槽洞人
一、柳江人
柳江人骨胳化石曾经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测量。测量的项目和结果如下:(略,详情请看PDF档 第56页到第59页)。
根据观察和测量,可将柳江人的特征综合如下:
柳江人头骨属中头型,接近长头型;前囟点的位置较现代人靠后;肩脊粗壮,额部稍向后倾斜;面部短而宽,眼眶也相应地矮而宽。
柳江人头骨面部的鼻颧角为143.55度,介于蒙古人种与澳大利亚一尼格罗人种之间。鼻根高宽指数很低,属于澳大利亚一尼格罗人种范围之内,但总的说来,柳江人的特征具有较多的蒙古人性质,例如,颧骨较大而前突,鼻骨低而宽,上门齿舌面呈铲形,年约40岁而第三臼齿尚未长出等,因而明显属于蒙古人种的系统。
另外,柳江人除一段股骨因尺寸较短且纤细,可能属于女性外,其余同属于一个男性个体。股骨干上部的扁平度介于北京猿人和现代人之间,与尼安德特人较为接近。股骨中段髓腔比山顶洞人的小而近于古人(早期智人),说明柳江人具有一定的原始性。但是柳江人又有许多近于现代人的特征,如脑容量约有1400毫升,前额膨大隆起,嘴部后缩,头骨枕部没有粗壮的肌脊等,说明柳江人虽比山顶洞人原始,但比各种狼人和古人进步。
二、老磨槽洞人
老磨槽洞人类化石,曾经作过些项目的测量。测量的结果如下(略,详情请看PDF档第60页)。
从形态观察和测量可以看到,老磨槽洞人具有明显的晚期智人的特征。如二腹窝的位置介于尼安德特人和现代人之间,与现代人一样有舌下腺凹,但较浅;颏孔的水平高度较现代人低;牙齿较现代人粗壮;联合部高度介于山顶洞人男性和甑皮岩新石器时代人类男性之间;下颌粗壮度无论是在颊孔平面处还是在第一或第二下臼齿平面处都与山顶洞人男性接近;颏部突度指数介于山顶洞人男女两性之间,比较倾向于男性;颏孔高度较山顶洞人低;M1、M2颊面间差介于古人与新人之间;臼齿较宝积岩晚期智人的大,珐琅质较厚,等等。
与当时中国大陆已分化出的以山顶洞人体质特征为代表的华北类型和以柳江人体质特征为代表的华南类型两大类型人类相比,老磨槽洞人显然属于华南类型。因此,老磨槽洞人很可能是前承柳江人,后启甑皮岩人的更新世晚期人类。
二、新石器时代人类的体质形态
一、滑岩洞人
1960年发现于灵山县石塘公社钟秀山滑岩洞的零散人类骨骼,编为15个号。其中。02、03号为头骨,包括大部分额骨、鼻骨上部、左侧顶骨和部分枕骨,额骨内有指压迹和动脉沟等,头骨缝简单,眉弓不发达。顶骨比现代人稍厚。从07号至15号皆为下颌骨,但多残缺,只有07号保存尚完好,仅缺下颌骨上的关节突和肌突;08号保存了左侧下颌体,下颌体外侧面部的额三角显著,颌三角上有下额内曲,但不如现代人明显。
经鉴定,滑岩洞中的人骨至少有7个个体,其中壮年女性3个,青年男性3个,幼年个体1个。
各部位骨骼所测量数据如下
鼻根高2毫米
鼻根区指数25. 64
额骨弦长109毫米
额骨弧长125毫米
额骨弦弧指数87.2
顶结节附近顶骨厚6.5毫米
前囱点附近顶骨厚6毫米
07号下颌前部倾角65度
08号下颌前部倾角78度
07号下颌角间径73. 5毫米
07号颏联合高37毫米
08号颏联合高31毫米
07号下颌体高30毫米
08号下颌体高27毫米
07号下颌体厚15毫米
08号下颌体厚1z毫米
07号下颌粗壮指数50.0
08号下颌粗壮指数44. 4
综合上述骨骼材料的非测量特征和测量数据,滑岩洞人额骨的弦、弧指数具有现代人性质,但从顶骨厚度的观察及下颌骨的下颌倾角介于化石人与现代人之间,下颌体比现代人粗壮等判断,较现代人原始一些。而其鼻根部低平,鼻根区指数小;头缝简单;眉弓不发达,眉弓不及眶缘1/2,眉间平坦;牙齿舌面铲形等特征,则表明其属于蒙古人种。
二、甑皮岩人
甑皮岩洞穴遗址的人类骨骼共18具,其中保存比较完好的有13具。1977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张银运、王令红和董兴仁对其中的人类头骨进行了观察、测量和研究。但有些项目尚未进行。因此,1993年3月广西民族研究所与广西中医学院联合,对11 具骨骸作了补充观察测量。其结果见附表。
1、年龄和性别
对11 例成年人体的年龄鉴定主要是依据牙齿的磨耗程度,按现代人磨耗程度估计史前人类年龄的修正方法。按现代人年龄段划分标准,11例居民死亡时的年龄分别是青年(性成熟起到23 岁)1 例,成年期(24 一35 岁)1 例,中年期(36 一59 岁)9 例。其中,没有寿命能达老年期(60 岁以上)者.
2 、身高
在甑皮岩遗址史前居民14 个个体中,仅6 个个体可估计身高,其中身材最高者为167 . 60 厘米,最矮者147 . 12 厘米。3 位男性的平均身高161 . 16 厘米,与柳江人男性身高164 . 6 厘米相差无几,与现代马山县勉圩村男性成年壮族居民的平均身高160 . 95 厘米也较接近。3 个女性成年个体的平均身高156 . 51 厘米,高于身高152 . 5 厘米的柳江人女性居民,也高于平均身高148 . 93 厘米的马山县勉圩村现代壮族成年女性。
3 、颅容量
甑皮岩遗址史前人类的颅容量是通过颅围长、矢状弧、横弧、最大长、颞骨弦、顶骨弧、额最大宽、面宽、颅宽、额骨弧、颅高等11 项颅骨测量性状的测值,利用朱芳武等《 颅容量计算公式的探讨》 一文提出的公式计算而得的。据计算,甑皮岩遗址史前人类中,女性颅容量平均为1433 . 95 毫升,男性平均为1456 . 88 毫升,颅容量的性差为22 . 93 毫升。而现代壮族男性平均颅容量为1457 . 9 毫升,女性平均为1273 . 5 毫升,颅容量的性差为184 . 4 毫升,远大于甑皮岩人。
4 、种族类型
张银运等在观察、测量甑皮岩人头骨之后曾经指出,他们虽具有若干“赤道人种”的特征,但基本上属于蒙古人种,且与蒙古人种中的南亚种族比较接近。后来的观察和测量结果也大体一致。
三、鲤鱼嘴人
鲤鱼嘴遗址的几具人骨架,编为1 一4 号,其观察结果如下:
第1 号骸骨(编号LDL 1 ) :
包括已严重残缺的颅骨1 件和基本完整的下颌骨、左右髌骨、左右肱骨、左右股骨各1件,同属一个男性个体。从臼齿的磨耗度多为IV ——V 级看,其年龄为33 岁左右。
颅骨为椭圆形,未见有额中缝,颅顶缝的前囟段为微波型,顶段为深波型,顶孔段和人字点段为锯齿波型。颅顶形状呈两面坡式。颅侧壁呈垂直状。眉弓突度特显,范围达眶上缘全长。眶形为正方形。眶口前倾,额结节不明显,下颌骸形为圆形,未出现摇椅下颌。
第2 号骸骨(编号LDL2 ) :
包括颅骨1 件,除颅底部分缺失外,其他均较完整;下颌骨1 件,保存完整;股骨、肱骨、胫骨、腓骨左右各1件,保存均较完整,同属一个男性个体。下颌左右M 1,2 均为III级磨耗,估计年龄为25 岁左右。
颅骨呈椭圆形,未出现额中缝,矢状缝前自段和顶段为深波形,顶孔段及人字点段均为锯齿波形。颅顶为两面坡式,颅侧壁垂直。眉弓突出显著,眉弓范围超过眶上缘1 / 2 ,眶形为长方形,眶口后倾。犬齿窝较浅。鼻前棘中等,梨状孔下缘为钝型。鼻骨自上而下逐渐增宽,鼻额缝、额领缝为曲折上凸形。颧结节明显、鼻根低平,侧面观呈凹形,腭形为椭圆形,颏形为方形,摇椅下领。
该颅骨在人字点向前25 毫米,再向右旁开48 毫米处,有一椭圆形小孔,长径6 . 8 毫米,短径3 . 3 毫米,形状规则,该孔穿透颅骨的内外板,孔缘整齐,孔周内外骨面光滑;未见骨质增生反应痕迹,未见倾斜性边缘;未见齿痕、锯痕、凿痕等;孔壁与内外骨面垂直。由这些情况看,该孔应在主人生前即有,但其意义如何?有待进一步研究。
第3 号骸骨(编号LDL3 ) :
包括下颌骨右半残片一段及附于其上的牙齿3 枚,游离牙齿6 枚及附肢骨小碎片数段。附于下颌骨上的3 枚牙齿是右M 1、M2 乳牙及右M 1恒牙。这3 枚牙齿的磨耗分别为I 级、II 级和0级。右M1 恒牙刚刚萌出。由此推断,该个体年龄为6 岁左右。
第4 号骸骨(编号LDL4 ) :
包括颅盖骨1 件及下颌骨的右半部1 件。颅盖骨仅保留额结节,颧弓根部及上项线以上的颅顶部分。外观灰白色,未明显钙化。颅型为卵圆形,骨面平滑,肌背可见,骨壁较薄,残存的右颧弓一般粗壮,枕外降凸中等,以上特征说明,该个体属女性的可能性较大。从其右半下颌骨上的M1和M 2的磨耗程度分别为IV 级和III级的情况判断,该个体的年龄为25 岁左右。
对鲤鱼嘴人骨作过一些项目测量,结果列于附表。
对鲤鱼嘴人颅容量的计算,因颅底破碎无法测得颅高,故难以采用K . Pearson 公式,而用朱芳武等提出的从破碎的颅骨或分离的颅骨块计算颅容量的公式。计算结果,3 个成年人LDL1 , LDL2 和L DL4 的颅容量分别为1 453. 8 、1431 . 8 和1362 . 8 毫升,三者的平均颅容量为1416 . 1 毫升,与现代壮族男性的颅容量1457 . 9 毫升,相当接近。
根据测量和统计结果,将鲤鱼嘴人与尼格罗人种、欧洲人种、蒙古人种进行比较,结果发现,鲤鱼嘴人的鼻指数、上面高、颧宽等完全落入蒙古人种的范围,鼻颧角163.6度超出蒙古人种的上限149度,说明鲤鱼嘴人具有非常强烈的面部扁平特征。这一特征于不同人种中有不同的发育程度,尼格罗人种面部扁平的程度超过欧洲人种,蒙古人种又超过尼格罗人种,而鲤鱼嘴LDL2号的面部扁平程度又更为强烈。鲤鱼嘴LDL2的齿槽指数、眶高、齿槽面角既落入尼格罗人种的范围,也接近蒙古人种的下限。鼻根指数完全落入尼格罗人种的范围,而鼻指数、颧宽、眶高也落入欧洲人种的范围。从R(M)值来看,在三大人种中,鲤鱼嘴人与尼格罗人种的R(M)值为7.4388
大于蒙古人种的R(M)值6.4957,但远小于欧洲人种的R(M)值9.9788。这表明鲤鱼嘴人距离欧洲人种最远,与蒙古人种的距离最近,与尼格罗人种也有一定程度的接近。因此,鲤鱼嘴人无疑属于蒙古人种的范围。再与现代蒙古人种比较,鲤鱼嘴人的颧宽、总面角、眶指数均归入南亚人和东亚人的范围。上面高、鼻高、鼻宽及鼻指数归入或接近性状,而其头指数为66.2,属特长颅型,也可能是原始人类颅骨的一个普遍性状。鲤鱼嘴人的鼻颧角为163.6度,超出了现代蒙古人种各类型变化范围的上限。这一性状刻画出鲤鱼嘴人面部低矮、扁平的特征,是蒙古人种南亚类型比较突出的体征。可见,鲤鱼嘴人在头面部测量特征上与蒙古人种的南亚类型比较相似,同时与蒙古人种的东亚类型也比较接近。
三、瓯骆故地的史前人类相互之间及其与其他地区古人类的关系
为了说明瓯骆故地上的史前人类之间在种族亲缘上的关系,这里以测量项目较多的鲤鱼嘴人和甑皮岩人为代表,将之与晚期智人柳江人、山顶洞人作一比较。
(此处省略,详见原书第67页)
从表中可以看出,同属新石器时代早期的甑皮岩人与鲤鱼嘴人的体质形态有较大差异,这可能说明二者有着不同的来源。相比之下,甑皮岩人与柳江人比较相似。其接近阔上面型的上面指数,阔鼻型的鼻指数,低阔型的鼻根指数和突颌型的齿槽面角、半颌型的鼻面角等均与柳江人接近,这是甑皮岩人与柳江人之间存在着较密切的血缘承传关系的反映。
另外,将甑皮岩人、鲤鱼嘴人与柳江人和华北的山顶洞人作颅长、颅宽、头指数、颅高、额最小宽、面宽、上面高、鼻高、鼻宽、眶高、长高指数、宽高指数、上面指数、鼻指数、眶指数等项目的比较,并依共同的项目计算出它们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dik)值和种族亲缘系数,结果发现,甑皮岩人与柳江人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为3.8884,而与山顶洞人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却高达6.8948;甑皮岩人与柳江人之间的种族亲缘系数为1.0455,而甑皮岩人与山顶洞人之间的种族亲缘系数却为1.0413。这也说明甑皮岩人的祖先应是柳江人,而非山顶洞人。
至于鲤鱼嘴人,尽管它与柳江人之间的差异比甑皮岩人与柳江人的差异大得多,但它与山顶洞人的差异也不小。鲤鱼嘴人与柳江人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为7.8991,而它与山顶洞人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更大,为9.7508;鲤鱼嘴人与柳江人之间的种族亲缘系数为1.3867,而与山顶洞人的种族亲缘系数却高达3.6147。因此,鲤鱼嘴人的渊源尽管不如甑皮岩人清楚,但仍应该往柳江人或柳江人所代表的旧石器时代晚期蒙古人种南方类型去寻找。
综观瓯骆故地所发现的史前人类,其间似乎有如下一种发展脉络:柳江人—→老磨槽洞人—→鲤鱼嘴人(滑岩洞人)—→甑皮岩人。
当然,这种脉络是非常粗略的,其中还有许多缺环,但起码可以告诉我们,瓯骆故地的史前人类自柳江人至新石器时代居民一直延绵不断,而从甑皮岩人、鲤鱼嘴人与柳江人的比较来看,其头宽高指数增大,最小额宽变小,面角减小,面指数加大,眶指数加大,鼻指数减小,这大概可以反映瓯骆故地史前人类体质特征的发(68页以下内容扫描出错)
同项目的对比,据此算出各组群间的欧氏遗传距离和种族亲缘系数,就可绘制成各组群的系统树。可以看出,华南、东南亚的史前人类聚类成两大群;甑皮岩人与昙石山人最为接近,首先聚类,然后与河姆渡人、柳江人聚类;而鲤鱼嘴人则与老挝人、班清人、白石岩人、河宕人、越南史前人类聚类为一群。这不仅说明鲤鱼嘴人与甑皮岩人在体质上有一定差异,而且还表明,广西乃至华南的新石器时代居民与东南亚及澳洲的新石器时代有着密切甚至非常密切的亲缘关系,而与华北新石器时代居民的关系却较为疏远。
第二节
现代壮族的体质形态
壮族及其先民在体质上有别于他民族的事实,很早以前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从2000多年前成书的《黄帝内经》,直到近人林惠祥、翦伯赞等,都对壮族或其先民的体质形态有所描述。但是,所有这些描述,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体质人类学调查和研究。1963年夏,程融酉等先生带领复旦大学人类学专业的学生到南宁、武鸣一带进行壮族的体质调查,对1121人进行了测量和观察,还收集了300余人的掌纹和指纹材料。真正科学意义上的壮族体质人类学调查和研究,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几十年来随着人体解剖学、血液学、遗传学、生理学、分子生物学等学科的发展,壮族体质人类学的调查和研究的方法越来越多,分析手段越来越进步,领域越来越宽广。到目前为止,壮族体质人类学的调查和研究主要包括体形特征、皮纹、血型和基因等四个方面。其中能与史前人类进行对比研究的,只有体形特征一项。因此,这里所说的主要是体形特征方面的情况。
继1963年复旦大学人类学系师生的调查之后,1978年广西医学院的冯家骏对55例出自壮族地区的现代人进行了测量,可惜测量数值一直没有公开发表。1981年1月,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张振标、张建军到广西南宁的几个工厂,对来自武鸣、扶绥、都安、天等、横县、龙州、邕宁、宾阳、柳城、大新、崇左等11个县的壮族工人306例(男245人,女61人)进行了体质人类学调查,还调查了255例(男172人,女83人)汉族作为比较材料,发表了《广西壮族体质特征》一文。1985年,广西医学院解剖学教研室丁细藩等收集了广西的84例正常男性成年颅骨〔
其中壮族33例,汉族51例;年龄25—70岁),进行面颅的22个项目的测量。1986 一1987 年间,广西中医学院朱芳武、卢为善和广西医学科学情报研究所雷一鸣等,对150 例现代壮族遗颊(男性71 例,女性79 例,年龄20 岁以上)进行测量与研究,发表了《
广西壮族颅骨的测量与研究》一文。1990 年,朱芳武、卢为善和雷一鸣又对世代为壮族聚居的马山县州圩的71例壮族成年男性颅骨进行测量,并发表了测量与研究成果。1993年,卢为善、朱芳武又以来自壮族世居地的干骨标本100例(男女各50例,年龄为20一75岁)的测量结果,发表了《广西壮族的性别差异》一文。同年,黎彦才等发表了《中国33 个少数民族(部族)体质特征的比较研究》一文,其中包括壮族。
以上有关壮族体形特征的调查和研究,虽然都有不同的参考价值,但却也存在一些带有根本性质的弱点。例如,调查对象的血缘间题。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壮族与其他民族交往通婚,造成了民族之间的混血。尽管这种混血是普遍的,不可避免的,但各地仍有强弱的不同。因此,调查的重点应放在混血较少的壮人身上。而在以往的调查中,有的选择民族交往较频繁的南宁、武鸣一带壮族为调查对象,结果就使其调查测量的数值仅仅具有说明壮汉混血严重地区的壮族的代表性,而不可能作为整个壮族的代表性。另外,各地壮族的体质是否有差异?有怎样的差异?过去对这个问题还注意不够,往往将来自不同的相距甚远的壮族放在一起,作为一个测组来对待,这也必然降低了数值的准确度。
为了克服上述弱点,1992年广西民族研究所和广西中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组成联合调查组,改变过去只是在工厂、学校等次生群体调查壮族籍群众的方法,深人壮族村寨,实行定点调查。而且在调查前,对调查地点和调查对象进行了严格的选择,以便了解与汉族(或其他民族)混血程度较轻的壮族群体的体质状况和特征。他们对调查地点的选择是按如下4个条件进行的:一、历史悠久的村屯,至少在该地生活10代左右。二、一贯讲壮话,至今仍是以壮话为日常交流的主要语言,而且自认为自古以来就是不同于汉族或其他民族的壮族。三、环境比较封闭,与外界交往不多,特别是婚姻关系较纯,与汉族或其他民族通婚极少。四、壮族传统文化保留较多。根据这4个条件,选定了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平安村(简称龙胜平安组,该村位于龙脊山上,交通极为困难),马山县勉圩乡勉圩村(简称马山勉圩组,该村位于壮族居住地区的中心地带),大新县旧州乡那廉村旧州屯(简称大新旧州组,该地在1979年以前仍是一个封闭地区)3个调查点。这3个村屯的壮族居民在当地的居留史已连续达13代以上,且无其他民族杂居。居民的婚姻状况为壮族内互相通婚,或同姓内互相通婚。调查对象为上述3个村屯的所有壮族成年男性及女性健康居民,发育畸形者不作调查;近年来才嫁到这些村屯的个别外族女青年也不列入调查对象。各地所调查的人数不一,龙胜平安组227例(男121例,女106例),马山勉圩组266例(男128例,女138例),大新旧州组250例(男120例,女130例)。各组的观察、测量项目除按不同性别分别统计之外,对测量项目还按亚成年组(男性20一23岁、女性18一22岁),成年组(男性24一60岁、女性23一55岁)及老年组(男性61岁及以上,女性57岁及以上)分别统计。
在调查中以活体观察和活体测量并举。所用的观察项目及方法、测量项目及测量方法依据《人体测量方法》一书的标准。各项测量、观察的结果见附表。
迄今已进行活体测量的壮族组群,除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和大新旧州组外,还有南宁组(张振标等,1983年调查结果)。为了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对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和大新旧州组相互间的差异显著性进行检验,以男性头面部19项主要测量性状计算上述4个壮族组群与汉族南宁组(张振标等,1983年调查结果)相互间的Mollison 相对偏差平均值R(M)值;以头长、头宽、额最小宽、面宽、容貌面高、形态面高、鼻高、鼻宽、口裂宽、下颌角间宽等10个头面重要特征计算4个壮族群体间以及各群体与其他一些民族间的欧氏遗传距离值。根据上述指标或结果,可比较清晰地看到各地壮族在体质上的关系。
一、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及大新旧州组壮族相互间的关系
壮族的这3个组群不仅与周围其他民族比较隔离,而且其相互间在地理位置上相距也较远。仅就地图上的直线距离而言,马山勉圩组与大新旧州组相距约140公里,马山勉圩组与龙胜平安组相距约300公里,龙胜平安组与大新旧州组相距约440公里。由于相距遥远,山川阻隔,各在不同的地理环境下独立发育,这3个壮族组群的体质形态有一定的差异。在男性头面部21项测量性状中,大新旧州组与马山勉圩组之间差异非常显著或显著的5项,马山勉圩组与龙胜平安组之间差异非常显著或显著的10项,而龙胜平安组与大新旧州组之间差异非常显著或显著者高达12项。马山勉圩组与大新旧州组之间的R(M)值为1.259,马山勉圩组与龙胜平安组的R(M)值为1.965,龙胜平安组与大新旧州组之间的R(M)值为2.226 。而马山勉圩组与大新旧州组间的遗传距离为1.3084,马山勉圩组与龙胜平安组间的遗传距离为2.1069,龙胜平安组与大新旧州组间的遗传距离为2.3015。这些指标说明,壮族大新旧州组与马山勉圩组比较接近,而与龙胜平安组比较疏远,即大新旧州组与马山勉圩组首先聚类,然后再与龙胜平安组聚类。这种在不同地理条件下发育形成的测量性状的差异是相当明显的。但是,壮族的这3个组群毕竟不是3个民族,而是在共同的基础上形成的,又在与其他民族混血较少的条件下发生的测量性状分化。因此,他们仍聚成一类而区别于其他民族。
二、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和大新旧州组壮族3组群与壮族南宁组的关系
壮族南宁组的材料是张振标1983年报告的对武鸣县化肥厂、南宁化工厂及南宁(手扶)拖拉机厂的来自武鸣等12个县的壮族职工所作的活体调查。壮族南宁组与汉族南宁组间的调查结果对比,尤其令人注目:壮族南宁组与马山勉圩组、大新旧州组和龙胜平安组之间的R(M)值分别是4.837、50769、5.153,比汉族南宁组与上述壮族3组群之间的R(M)值(分别是4.116、5.078、4.384)都高。这表明壮族南宁组与汉族南宁组在头面部主要特征上非常相似。壮族南宁组与汉族南宁组有着最接近的遗传距离,因而在系统聚类分析中,被聚成最接近的一组;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和大新旧州组壮族3组群与壮族南宁组、汉族南宁组均有较大的遗传距离,因而聚类图中的亲缘关系是疏远的。这就明白地告诉他们:壮族南宁组是与汉族高度混血的人群,而在龙胜平安、马山勉圩和大新旧州,由于比较封闭,当地的壮族居民与汉族混血程度较轻,因而其体质形态有明显的特点。
三、壮族与其他民族间的亲缘关系
各地壮族尽管存在较大的体质差异,但总的说来,他们之间还是存在着比较统一的体质特征而区别于他民族。壮族与我国南方民族比较接近,而与北方民族比较疏远。
为了进一步说明现代壮族与其他一些民族在遗传上的亲缘关系,这里将龙胜平安组(编号:壮族Ⅱ)、大新旧州组(编号:壮族Ⅲ)和马山勉圩组(编号:壮族Ⅳ),及壮族南宁组(编号:壮族Ⅰ)与侗、傣、泰、黎4个壮侗语民族及汉族进行比较,比较的项目共18项,包括头最大长、头最大宽、额最小宽、面宽、下颌角间宽、容貌面高、形态面高、鼻宽、口裂宽、头指数、容貌面指数、形态面指数、鼻指数、身高(厘米)等。比较结果,在壮、侗、黎、傣和泰族中,除侗族与他民族的距离较远外,黎、傣、泰与壮族间的遗传距离都较小。它们之间的亲密关系是显然的。
壮族与我国南方一些民族及东南亚的泰族等民族存在比较密切的亲缘关系的论点得到了血型调查结果的支持,壮族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和大新旧州组三个组群A 、B 、O 血型分布的特点,与我国南方许多民族一致(O > B > A )。从表2(见第76页)可见,壮族的一些组群与我国南方的一些民族及曼谷泰族的M基因频率非常接近。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壮族与泰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似乎不是偶然的、孤立的,它很可能反映了壮族与东南亚乃至大洋洲民族间的比较普遍的密切关系,将马山勉圩调查的现代壮族颅骨材料与华北、华南、东南亚、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和波利尼西亚40个近现代组群的共同项目如颅最大长、颅最大宽等比较,计算他们之间的种族相似系数和欧氏遗传距离,并依欧氏遗传距离绘出反映他们之间遗传亲缘关系,可以看到,壮族与东南亚、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和波利尼西亚很多族群比较接近,而与华北汉族的关系反而较远。这种关系直观明显地反映出:40个组群大体上聚类为五大群,其中壮族先民与广西汉族、贵港市汉族、湖南汉族、东南亚的越南人、婆罗州人、小巽他群岛人、摩鹿加群岛人、美拉尼西亚的海军群岛人聚为一大类,而后依次与其他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大群聚类。这应该是能够说明它们之间的亲疏关系的。
(此处省略,详见原书第75-79页)
第三节
现代壮族体质形态的渊源
通过对广西史前人类骨骼和现代广西壮族活体的调查和研究,我们基本上了解了广西史前人类和现代广西壮族的体质特征。那么,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
1984年,蒋廷瑜、彭书琳在《广西古人类的发观与研究》一文中。曾将广西现代壮族的体质特征与柳江人、甑皮岩人、昙石山人、河宕人进行了比较,指出甑皮岩人与现代广西壮族相比,二者在最小额宽、垂直颅面指数、面角、眶指数、鼻指数等方面十分接近,二者均属中眶型、阔鼻型,这意味着现代壮族很可能有甑皮岩人的血统。壮族在头长、头长高指数、头宽高指数、颧宽、上面高、鼻根指数等项更接近于较甑皮岩人晚的河宕人,显示了这种渊源关系。再往前追溯,甑皮岩人在接近阔上面型的上面指数、阔鼻型的鼻指数、低的鼻根指数和突颌型的齿槽面等方面,表现出若干赤道人种倾向,恰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柳江人接近。这表明新石器时代的甑皮岩人是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的继承和发展。这种继承关系表明,生活在广西新石器时代的居民是土生土长的。因此,壮族是广西的土著民族,其渊源不仅可追溯到甑皮岩人,而且与柳江人也有密切关系。
朱芳武、卢为善和雷一鸣也曾将壮族颅骨的主要特征与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山顶洞人和柳江人颅骨化石进行比较,认为壮族与柳江人比较接近,而与山顶洞人相去甚远。在壮族颅骨主要特征与我国新石器时代的9个颅骨组的比较中,现代壮族与甑皮岩组最为接近,其他依次为华县组、下王岗组、大汶口组、昙石山组、半坡组.而与西夏侯组、河姆渡组相距较远。这表明现代壮族在其体质形态发展过程中可能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柳江人及新石器时代的甑皮岩人有一定的继承关系。
如前所述,现代广西壮族与华南、东南亚乃至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和波利尼西亚的一些民族在体质上比较接近,而甑皮岩人、鲤鱼嘴人乃至柳江人等在体质特征上,虽与现代南亚种族有一定的差别,但属于蒙古人种东南亚种族的范围。据统计分析,在龙胜平安、马山勉圩和大新旧州3地壮族中,其头型,按长宽指数分类,过长头型为0.27%,长头型为11.50%,中头型为44.1%, 短头型为33.29%,过短头型为10.15%,超短头型为0.95%,最多为中头型,其余短头型、长头型、过短头型、超短头型、过长头型依次减少;按长高指数分类,低头型为2.98%,正头型为10.28%,高头型为86.74%,最多为高头型,其次为正头型,低头型最少;按宽高指数分类,阔头型为17.86%,中头型为33.02%,狭头型为49.12%,狭头型最多,其次为中头型,阔头型最少。其面型,按形态面指数分类,过阔面型为2.85%,阔面型为16.37%,中面型为30.45%,狭面型为83.82%,过狭面型为16.78%,狭面型最多,中间型按近狭面型,其余过狭面型、阔面型、过阔面型依次减少。按鼻指数区分鼻型,属超狭鼻型者为0.41%,狭鼻型为32.53%,中鼻型为65.36%,阔鼻型为2 .98%,中鼻型最多,其余狭鼻型、阔鼻型和超狭鼻型依次减少。而在柳江人、甑皮岩人和鲤鱼嘴人中,其头型,按长宽指数分类,属超长头型为7.14%,特长头型为21.43%, 长头型为28.57%,中头型为35.71%,短头型为7.14%,与现代壮族一样也是中头型最多,不同的是长头型、过长头型多于现代壮族,而短头型较少;按长高指数分类,广西史前人类中,属低头型者为14.29%,正头型为57.14%,高头型为28.57%,最多为正头型,其次为高头型,与现代壮族一样也是低头型最少。按宽高指数分类,广西史前人类中,狭头型为16.67%,中头型为66.67%,阔头型为16.67%,中头型最多,狭头型和阔头型所占比例相同。其面型,按上面指数分类,广西史前人类只有阔、中、狭三种上面型,阔上面型占44.44%,中上面型占33.33%。狭上面型占22.22%, 阔上面型最多,狭上面型最少。按全面指数分类,广西史前人类中,属过阔面型者占33.33%,阔面型33.33%,中面型16.67%,狭面型16.67%,阔面型和过阔面型一样,比较多,中面型和狭面型比例相同,比较少。按鼻指数区分鼻型,广西史前人类中,狭鼻型12.5%,中鼻型12.5%,阔鼻型37.5%,超阔鼻型37.5%,阔鼻型和超阔鼻型比例相同,比较多,中鼻型和狭鼻型所占比例也一样,但如果考虑到广西史前的发展趋势,即由长头型向中头型和短头型发展,由低头型向高头型发展、由阔面型向狭面型发展、由阔鼻型向狭鼻型发展的趋势。那么,现代壮族与史前人类之间的密切关系还是有踪可循的。
朱芳武1989年曾将其在马山县勉圩村调查的现代壮族颅骨材料与黄河中游地区的半坡人,黄河下游地区的大坟口人及西夏侯人,汉水流域的下王岗人,华南的昙石山人、甑皮岩人、河宕人及河姆渡人共计9个新石器时代人类群,以及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与柳江人颅骨化石的主要特征项目的均值作比较分析,结果认为,现代壮族与甑皮岩人最接近,其他依次为华县人、下王岗人、大汶口人、昙石山人、半坡人、河宕人,而与西夏侯人、河姆渡人相距较远,在壮族颅骨主要特征与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及柳江人的比较中,现代壮族与柳江人比较接近,而与山顶洞人相去甚远。
我们将马山勉圩现代壮族颅骨的颅最大长、颅最大宽、额最小宽、鼻高、鼻宽、眶高(左)和眶宽(左)7 个项目与柳江人、甑皮岩人、河姆渡人、河宕人、昙石山人、白石岩人和鲤鱼嘴人,以及泰国的班清人,越南I和老挝I作同类项的比较分析,并计算它们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和种族相似系数。从测量对比可以看到,现代壮族与白石岩人最为接近,其他依次为老挝I 、班清人、河宕人、越南I、柳江人、昙石山人、鲤鱼嘴人和河姆渡人。现代壮族与老挝I最为接近,依次为白石岩人、班清人、越南I、甑皮岩人、河宕人、鲤鱼嘴人、河姆渡人和昙石山人。
以上分析表明,现代壮族在其体质形成过程中,与岭南地区和东南亚地区的某些新石器时代人类有一定的继承关系,而其根源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柳江人。
第四节
史前社会及文化艺术
从目前已发现的众多的人类化石、旧石器时代遗存和新石器时代遗存可知,瓯骆地区曾经历过漫长的原始社会阶段。在原始社会里,壮族先民制作和使用的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和木器,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只有依靠集体的联合力量,才能猎取和战胜野兽,战胜自然,获得生存。如果没有这种集体的联合与协作,单个人独立活动不是被野兽吞噬,也会由于伤病或种种原因找不到食物而饿死。在旧石器时代,瓯骆地区的原始人类基本上过着采集和渔猎生活。因为瓯骆地区地处亚热带,气候温暖,雨水充足,江河横流,植被茂盛,各种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非常适于原始人类居住和生活。人们使用简单的工具,就可以获取日常生活需要的食物,维持自身的生存。当然,最初时原始人依靠自己的双手,运用最原始的工具,向大自然索取食物,采集各种野生植物的果实、根茎和菌类来维持生活,有时还猎捕一些动物,以补充采集食物的不足。在生产劳动实践中,人们逐步学会了用石块、兽骨制成矛、梭镖、弓箭、鱼叉等捕捉各种动物和鱼类。在这种生产劳动中,人们的组织程度也逐步提高,懂得依靠集体的力量,使用经过改进的生产工具,就可以猎捕数量较多的各种动物。在瓯骆地区的许多旧石器时代遗址里,不仅发现有个体较小的豪猪、猴、鼠、鸟、鱼、鹿等动物的骨骸,而且还发现许多大型凶猛的动物骨骸,包括象、犀牛、野猪、鹿、牛、貘、虎等,表明他们是用集体的力量才能捕获的。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壮族地区的原始人类的狩猎能力已有了较大提高,渔猎开始成为人们主要的生产活动,捕获物构成人们食物的主要来源。进入新石器时代,壮族地区的原始先民还学会了驯养动物和栽培植物,出现了原始的家畜饲养业和原始农业。这是人类社会生产从主要以索取现成的自然物,发展到主要由人们来生产物质资料的开始。尽管如此,由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仍然很低下,家畜的伺养和农业生产尚处在原始的初创阶段,人们的生活主要仍是以狩猎捕鱼捉螺捞蚌来维持,其收获只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没有太多的剩余产品,因而其食物只能实行平均分配。这就决定了当时的社会必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包括生产工具、住房、土地、牲畜、森林、河流等均为氏族集体所共有。
原始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在近、现代的壮族社会中,还可以看到它的残余形态。如直到解放前,许多壮族乡村中还保留有集体共有的山林、坟地、水田(蒸尝田)、池塘、庙宇、祠堂、戏台。
由于原始时代生产力的低下、生产方式的原始和生产工具的简陋,其生产效率还很低,收获也不稳定,这就需要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劳动,才能获得食物和其他生活资料,勉强维持生活。原始人类的共同劳动是以简单协作的形式进行的,就是许多人共同进行同一种生产劳动,以完成单个人不能完成的工作。如要捕获一头犀牛、野牛或鹿,没有多人的共同围捕是难以完成的。后来,原始人在共同劳动中,逐渐出现了自然分工,即按性别和年龄的简单分工。一般是身强力壮的男子担负着狩猎、捕鱼和开垦土地的劳动。他们成群地拿着棍棒、鱼叉、石刀、石斧、石矛、弓箭等工具,在山林里追捕野兽,在湖河中捕捞鱼类,在荒坡上砍伐树木;每当与其他氏族集团发生冲突时,他们还负责保卫集体财产和本氏族成员的安全。妇女主要采集野生的果实,掘取植物的根茎、摸捡浅水里的螺蛳,同时还要管理家务,为大家烧煮食物,缝制衣服,抚育孩子和照料老弱病残。妇女们担负着十分繁重的社会任务,对整个社会起着重大的作用。老人经验丰富,会制造生产工具,传授生产劳动经验和照管幼童。小孩们则参加一些辅助性劳动。桂林甑皮岩遗址内侧发现的成堆石料和石器半成品,很可能是老年人留守洞里兼制作石器所遗留下来的。由于当时生产力低下,收获不稳定,人们须各尽所能,共同劳功,平均分配,才能生存。因而,原始人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即使是氏族首领,也是义务性的,并不享有特权。瓯骆地区贝丘遗址发现的墓葬,其葬式和随葬品没有悬殊差别,正是反映了当时劳动产品平均分配,没有财产占有不均和人人平等的社会面貌。这种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制度,至今在壮族民间一些生产活动中仍可窥见其遗风。例如壮民们秋收后上山打猎,谁发现了大野兽,众猎手与猎狗便一同围追堵截。当野兽被击毙或捕获后,凡到场者都可以分到一份兽肉,包括发现和追捕野兽的猎狗,谓之“见者有份”,只是击毙野兽的猎手可多得一份。壮族中残存的村老制度和“打背工”(即农忙时互相帮助)形式,亦是原始氏族或部落制度的遗俗。
从横县西津遗址、钦州独料遗址和扶绥中东大石铲遗址发现的陶制的女性生殖器和男性石祖、男性生殖器以及桂林甑皮岩和西津贝丘遗址发现的母子合葬墓可知,瓯骆地区的原始社会也经历了母系氏族制和父系氏族制社会发展阶段。
瓯骆地区的原始居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岭南这块山川秀丽、物产丰富的土地上,与大自然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顽强地生存下来,并且不断开拓进取,从自然王国走向必然王国。先民们以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勤劳双手推动着物质生产的发展,创造了壮族历史上最早的文化艺术。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先民们逐步积累了同自然界作斗争的经验。他们已懂得按照生产劳动的实际需要,有意识地制造和改进生产工具。百色盆地右江沿岸发现的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的打制石器,即生动地反映了这种情况。自1979年以来,考古工作者先后在右江两岸的岭坡上发现了70多处打制石器地点,采集和发掘出数以千计的打制石器。先民们已懂得根据渔猎生产的实际需要,选择形体适中、便于打击的砾石制成各种工具,而每种工具又按照生产的要求,制成不同的形制。例如砍砸器,有的似手斧状,器身椭圆,一端单向打击成扁薄的利刃;有的呈盘状,器身厚重,周边一面加工,锋部秃钝:有的呈多棱形,或为三角形;磨光石器的制作更是形式多样。凡此说明,人们的思想对生产劳动中的客观需要作出符合实际的反映。
在生产劳动中,先民们还根据对自然界某种因果关系的初浅认识,发展了家畜饲养业和原始农业。他们根据野生的猪、狗、牛、羊等各种动物不同的生长和生活习性,把它们饲养成家畜。与此同时,先民们还根据对于当地气候、土壤、植物种子等相互关联的肤浅认识,先是移植野生植物,而后发展到栽培谷物。经过不断的观察、摸索、试种,逐步发展到能种植多种农作物。总之,先民们对待客观世界的现实态度,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起着促进人们战胜自然,改造客观世界的积极作用。
瓯骆地区的原始居民生活在生产资料公有、集体劳动和平均分配的氏族部落之中,很自然地把自己的全部生活同氏族、部落联系在一起。若脱离了集体,单个人是难以生存的。因而在他们的头脑里还没有形成私有观念,没有个人主义,有的是互助、团结和维护集体利益的思想和习惯。他们在思想、感情和行动上,始终无条件地服从氏族、部落集体生活的需要。氏族成员生前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因而也认为死后仍是集体的一员,所以死者都毫不例外地被埋葬在本氏族的墓地里,即使是死于他处,以后也要移骨埋葬于同一墓地里。瓯骆地区各贝丘遗址中的墓葬及其中的二次葬,就是当时的氏族丧葬制度的产物。这是一种朴素的集体主义思想,与当时的社会制度相适应。这种限于氏族、部落范围的集体思想,起着维护原始公社氏族制度的重大作用。但它又是很狭隘的,没有超出氏族或部落的范围。由于利害关系,他们往往把别的氏族部落视为敌人,所以氏族或部落之间常常发生冲突和战争。
另一方面,由于当时人们的认识能力和生产力水平都很低下,其思想要正确地反映客观是十分困难的。因此,他们虽然有对待客观世界的现实态度,但遇到许多不容易理解的自然现象时,必然产生对客观世界歪曲的、不正确的反映,唯心主义思想便由此而产生。例如,先民们还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和身体内部器官的作用,所以对于梦中出现的景象不可能理解。于是,就产生了一种以为人不仅有身体,而且还有一个不同于身体的灵魂的观念,灵魂存在于人的身体之中,人的感觉、思想都是受灵魂支配,而当身体入睡或残废时,灵魂就离开身体继续活动,“灵魂不灭”观念就是这样产生的。原始人从这种灵魂不灭的观念出发,推衍出自然界中凡是有生命乃至无生命之物,也都各有其灵魂,而且可以离开其载体活动,于是形成了“万物有灵”观念。各贝丘遗址的墓葬及其所流行的屈肢蹲葬、用石子围成墓圹、火烧墓坑以及用石块、石器、蚌器或骨器随葬的习俗,既是壮族先民祖先崇拜观念的反映,也是灵魂不灭观念的具体体现。先民们相信人死后灵魂还和生前一样继续生产和生活,因而应依俗而葬,以慰藉亡灵,祈求庇护。
先民们对许多自然现象也不能正确理解。他们看到天地日月、山川河流、雷电风雨、飞禽走兽等等自然现象,既给人带来生存之利,又常常给人严重威胁乃至祸害,因而产生了一种恐惧和神秘感,以为自然现象和人一样,是有意识的,并受着一种具有人格和意识的超自然力量所支配,作用于人类。为了求福禳灾,趋利祛祸,人们对之产生敬媚、崇拜的心理,进而出现祭祀祈求仪式,以达到逢凶化吉之目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等原始宗教信仰由此而形成,“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最初的神产生了”。直到现在,壮族民间还保留着对太阳、月亮、土地、雷神、水神、树神等自然物的崇拜。
先民们长期的劳动实践和集体生活,不断地给他们以新的感受,也不断向他们提出新的要求。这样,原始的文化艺术,就像种子一样,在先民生活的沃土里破土而出。经过人们的辛勤与智慧的培育,茁壮成长,成为鼓舞原始人的斗志和渲泄情感,寄托愿望、陶冶情操的一种手段或形式,它反映了原始人类智慧的发展。新石器时代是人类的文化艺术发展的重要时期,许多文化与艺术门类(包括神话、宗教、音乐、舞蹈、绘画、雕刻、文字等等)都是在这一时期萌芽、形成或发展起来的。这是因为新石器时代是原始氏族或部落组织的确立和日臻成熟、组织制度日趋严密的时期,人们的一切活动乃至心理素质无不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氏族或部落的支配。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说明,一切文明的伟大成就,无不建立在有组织的社会文化活动及生产分工的基础之上。而新石器文化的历史作用正在于使原始人类逐步适应较大规模的社会生活的约束性要求,这就为后来文明种子的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准备了有机的土壤,奠定了坚定的基础。壮族地区原始文化艺术的发展也是如此。
一、神话
神话是壮族原始文学成就的代表,是古代先民智慧发展的产物。从壮族民间流传的神话传说中,如创世神话《布洛陀》、《布伯》,开天辟地的神话《盘古》、《姆六甲》,解释和探索大自然奥秘以及与大自然做斗争的神话《太阳、月亮和星星》、《保洛陀》、《妈勒访天边》、《特康射太阳》、《水珠》、《杀蟒歌》、《岑逊王》等等,都可以看到原始神话的内核,反映了远古先民对自然现象的朴素理解,表现了人们幼稚的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幻想。民间文学家将这时期的原始文学称为“布洛陀时代的文学。”这一时期人们创作的神话,给后世壮族人民以强大的思想影响,鼓舞着人们战胜各种困难的斗争勇气,并且对后代壮族文学的影响也是很深远的。
二、舞蹈
舞蹈是壮族原始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沧海桑田,岁月流逝,我们已无法知道其原始舞蹈的真实风貌,但从舞蹈艺术的发展规律来看,新石器时代无疑是壮族地区原始舞蹈产生发展的重要时期。原始舞蹈起源于劳动,来源于生活,当人们在生产获得丰收时,自然欣喜若狂,共同欢呼跳跃;当人们举行集体祭祀活动时,必须欢歌狂舞,以娱媚鬼神,祈求功利,并且以歌舞渲泄情感。尽管舞蹈的动作还很简单粗犷,原始古朴、规模宏大的左江崖壁画上那一组组动作规范、粗犷豪放、造型生动的舞蹈形象,就是壮族原始舞蹈的生动反映。这些崖壁画虽然所反映的是战国秦汉时期骆越人举行宗教祭祀活动时以集体舞蹈媚神娱人的景象,但其艺术的积淀早在战国以前已产生,是骆越先民舞蹈艺术的集中表现。
三、绘画
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壮族地区的绘画艺术至迟在新石器时代已经萌芽。目前所能见到的只是刻划于陶器上的各种纹饰图案。早期的纹饰线条杂乱无章,后来逐渐出现有规则的各种线条,并由各种不同的线条构成水波纹、几何形纹、圆圈纹、云雷纹、三角纹、叶脉纹等等,其图案也由单一的线条发展到多种线条、多种花纹相组合。线条的娴熟运用,为后来绘画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形象生动、构图规范、内涵丰富的左江崖壁画艺术,同样是原始的绘画艺术及其审美观念积淀的结果。
四、雕塑
壮族地区的雕塑艺术,同样发端于新石器时代。目前所见的载体主要为陶器、石器和骨器。陶器的制作过程,包含着泥塑艺术的因素。原始先民在制作陶器前,首先要选择质地细腻,可塑性强的粘土为原料,为防止其干裂,人们还懂得在陶土里掺和石英砂、草杆、蚌壳粉等耐火材料,经反复搓揉,捏成条状,然后以“泥条盘筑法”制成各种形状的器皿,器坯制成后,将里外抹平,表面饰以花纹。其或敞或直或敛的器口,圆形的器腹,或平或圆的器底,厚薄匀称的胎壁,无不需要造型与形塑的艺术手法才能完成。因而,泥塑艺术应由此而萌芽或产生,其影响自然也是深远的。石器的制作也是如此。特别是壮族地区别具特色的大石铲,与其说是一种石制工具,不如说是一种造型优美、工艺精致的艺术品。从石铲的选料、切割到琢磨,其对称和富有曲线的线条,独特多变的优美造型,没有艺术的匠心是难以完成的。这是原始先民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摸索、创造与改进的结果,是他们审美情趣升华的体现。无论是陶器、石器乃至骨器的制作,原始先民们虽然主要注重于其实用性,但随着人们审关意识的升华,在考虑其实用性的基础上,开始自觉地追求其造型的完美性,使之受到美的规律的制约,将艺术的因素融入各种创作之中,给人以美的享受。这种实用性与艺术美的有机结合,在原始先民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如人们用石头、兽骨、贝壳等制成的环、笄、珠,坠等装饰品,随身佩带,表现了先民们对于自然和生活的热爱以及对美的刻意追求。诚然,原始人寓艺术创作于生产与生活之中,其质态是朴素粗稚的,其形式也是简单和含蓄的,并且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但它们毕竟开辟了壮族早期艺术的先声,对后来壮族艺术的发展产生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第四章
壮族渊源及其与毗邻族群的关系
民族来源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间题,本民族人民重视它,其他民族人民也想了解它。要正确探究壮族的起源,除了历史文献的记载之外,还必须依靠人类学、考古学、语言学、民族学、地名学、民俗学等学科的综合研究,互相印证。
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是错综复杂的,古今民族并非完全都是直线简单的甲=乙,乙=丙,然后是甲=丙的等同关系。在古代,因交通不便,各民族的相互交往和接触有限,甚至有的与世隔绝,再加上社会条件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制约,对民族的认识必然会有一个由粗到细、由浅入深的过程。时代的不同,对民族的识别也会有某些差异。因此,我们必须注意到民族发展的客观变化,也要留意人们主观上对民族认识的深刻程度。当我们知道了主观和客观上的异同,就能把握住民族发展的脉络,古今民族的嬗递关系。现今民族历史的研究成果表明,壮、布依、傣、侗、仫佬、毛南、水、黎等民族都有历史渊源关系,犹如一株大树一样,大家同一根源,随着时代的发展,生长出支干,分化出不同的民族。
第一节
历史文献中的壮族先民及其分布
关于壮族的来源,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在壮族民间较广泛流传的说法有几种:一种认为,他们的祖先是从山东白马街(县)迁来广西的。1052年,宋朝名将、枢密副使狄青统率大批官军,到广西镇压侬智高反宋起义,战事平息后,狄青部下便留居广西,子孙繁衍至今。另一种认为,他们的祖先因世道混乱,从原籍江西珠玑巷迁移到广西谋生,人口日滋。这两种说法,都有宗祖簿或族谱为“证”。民间的其他说法,也有宗祖簿或族谱为凭,甚至还有墓志铭为和“证”,表明他们的先祖是从其他省份迁移到广西一带的,如壮族中的大姓岑氏,有的记载说:“有岑氏者,祖传汉征南将军裔。”别的说法虽然不同,但相同的一点是,他们的祖先是汉族,所操语言乃士语,并非少数民族语言。
还有一种见诸历史记载的普遍说法是,“南丹溪洞之人呼为僮。其始未尝至省,元至元间(1280—1294年),莫国旗南国纳土,自是僮人方入省地。”“僮自元至元间,方入省地,近日编入版图者,谓之熟僮,性略驯。其远者,谓之生僮,梗化不可制服。”
另一说是,“僮性质粗悍,露顶跣足,花文短裙,鸟言夷面,自耕而食,又谓之山人。出湖南溪洞,后稍入广西古田等县,佃耕荒田,聚种稍多,因逼胁田主,占据乡村,遂蔓延入广东。”
于是有人把上述后两种记载揉合成一种说法,即壮族是元代至元年间,从湖南迁徙到广西古田(今永福县)的。
上述诸论,只是以点代面之说,并不全面。我们暂且不说更早的历史,仅在唐代,壮族先民,所谓的“西原蛮”黄乾曜、黄少卿等人领导的西原人民就活跃在左江一带,起兵反抗唐王朝。宋代,侬智高及其部众数万人,居住在左江、右江一带。后来驰骋广西、广东、云南,侬氏的后裔,是今天壮族的一个组成部分。狄青统兵入桂之前,侬氏的族众已生息在广西、云南。狄青统领的部下,在战事平息之后,班师而还,留居广西的极少,且是男性,他们的配偶必是当地的土著。而侬氏的后裔,现今均操壮语。因此,即便有少数狄青士卒留下,经过历史的发展,他们早已融入壮族中。元代以前,壮族已生息在广西、云南,认为壮族是元代才从湖南迁入广西的,是以局部代替全局的片面看法。上述记载只说明,古田的壮族是从湖南迁来的,而不是整个壮族从湖南迁来的。但上述记载也表明,元代时壮族的分布面较广,湖南也有。
那么,大量的宗祖簿或族谱的记载,又如何理解呢?由于历代封建统治者采取民族压迫、强迫同化政策,侮辱、歧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在政治上无权,在经济上受压榨,在教育上受排斥。壮人或为了保存自己的性命,或为了在权利上能与汉族平等,不少人便隐瞒了本来的民族成分,谎报自己是汉族,是说土话的汉人。恐空口无凭,于是又编造出有字有据的宗祖薄或族谱。这种扭曲的历史状况,遂使不少的壮族子孙数典忘祖。国民党统治时期官方只承认僮族(壮)分布于义宁(今永福)、龙胜、钟山、忻城、宜山、罗城县,人口共18858人,且“大半已与汉族同化”。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很多壮族人还自称是汉族或土人,会讲土语的汉人。由于贯彻执行了党和政府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他们才勇于恢复原来的民族成分。因此,50年代,壮族人口急剧增长,1952年桂西壮族自治区成立,1953年6月30日第一次人口普查,仅广西就有壮族6496885人,1957年为7088048人,4年增加591165 人,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情况形成天壤之别的对照。
人类经过了漫长的原始社会阶段,由原始群发展到血缘家庭,经过氏族(母系氏族、父系氏族)、部落发展阶段,为民族的出现和形成奠定了基础。原始社会瓦解后,人类社会又前进了一步,民族出现了,“劳动本身一代一代地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除打猎和畜牧外,又有了农业,农业以后又有了纺纱、织布、冶金、制陶器和航行。同商业和手工业一起,最后出现了艺术和科学;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
商代至战国时期的1300多年,中原地区的华夏族与岭南一带的越人已有交往。但是,由于交通工具简陋,受山川阻隔的影响,当时文献记载较少,因此,对壮族先民的情况,记载十分简略。我们只能根据有限的文字记载和考古发掘资料,粗略地看到他们的一些情况。
商周时期的甲骨文中已有“越”字出现,写作“戊”,后来才演变成“走”字边的“越”。在古籍中,越与粤通用,百越亦可写作百粤。百越一词最早见于战国末年秦国的相国吕不韦召集门下众宾客编著的《吕氏春秋?恃君篇》:“扬汉之南(汉代高诱注:扬州汉水南),百越之际(高诱注:越有百种),敝凯诸夫风余靡之地,缚娄、阳禺、欢头之国,多无君。”在古汉语里,百亦可释为众多的意思,百越即支系众多的越人。
百越分布在什么地方呢?《汉书》卷28下《地理志》说,“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也。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阯、九真、南海、日南,皆粤分也。”唐代训诂学家颜师古注:“臣瓒曰:自交阯至会稽七八千里,百粤杂处,各有种姓。”这段文字记载和注释说明,在长江以南从江浙到越南北部的广大地区,分布着许多不同支系的越人。
百越各部计有:在江苏、浙江的于越;在浙江、福建、安徽、江西交界处的山越;在福建的闽越;在广东的南越;在广西北部、中部、东部和广东西部的西瓯;在广西东南部、西部、云南东部,广东西南部和海南省及越南北部的骆越;在云南南部和西南部、老挝北部、缅甸掸邦一带的滇越;在越南清化一带的越裳。
在百越诸部中,哪一个与壮族有渊源关系呢?
周代青铜器铭文中已有“仓吾”一词的记载。仓吾即苍梧。战国时期撰写的《战国策?楚策》载:“楚南有洞庭、苍梧。”《后汉书》卷86《南蛮传》亦说,楚悼王用吴起为相,“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汉书音义》说:“苍梧越中王,自命为秦王。”表明分布在苍梧的居民是越人,其地域在今湘、桂、粤3省区交界一带。
苍梧人是百越人中的哪一支呢?后来的南越王赵佗曾以他居住的广州作为中心来计方位说“……且南方卑湿,蛮夷中西有西瓯,其众半赢,南面称王。”苍梧位于广州的西南,当为西瓯人。西瓯人矮小,故称半赢。与我国的北方人相比较,壮人体质矮小,与西瓯人是相一致的。
舜曾到过苍梧。舜“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
商周时,周边各族向商周王朝进贡,其中就有“苍梧翡翠”。在广西南部的路人(可能即骆越人)向周成王贡献大竹。
地名是地理实体的语言符号,是人类活动稳定的印记。人们在某地居住、活动时,为了生产、生活交往方便而命、取地名,有的村屯人虽他迁,村名仍留存,附近村民还不忘其名,世代相传,延续至今。因此,地名便成为某民族在某地曾经活动过的印记。1982年,广西进行地名普查,收集到7万多条壮语地名。这么多的壮语地名,说明壮族是岭南土生土长的民族。壮语地名均以古壮字记载或借汉字表壮音,较多见的是那、纳字地名,是田的意思。板、班字地名,是村子的意思。弄、(山弄,山上弄下)、龙、陇、隆字地名,是石山之间平地的意思。洞、垌、峒字地名,是四周环山中间有一块平地的意思。念、淰、南字地名,是水的意思。巴、岜字地名,是石山的意思。驮字地名,是江河的意思。古、果字地名,是棵(树)的意思。布字地名,是泉水或山坡的意思。百、北字地名,是口的意思。禄字地名,是山谷的意思。兰字地名,是房屋、家的意思。(山更,山上更下)字地名,是山岗的意思。发字地名,是对面的意思。更、肯字地名,是上边、上面的意思。拉字地名,是下面的意思。六字地名,是山谷、水沟的意思。
第二节
壮侗语族诸民族的源流关系
一、壮族与布依族的关系
布依族有2545059人(1990年统计,下同)。主要居住在贵州省黔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黔西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和贵阳市。与壮族地区仅是南盘江、红水河之隔。在壮族、布依族地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的器物,都有有肩石斧、有段石锛、几何印纹陶。壮族有相当多的人自称pou jai,布依族多数自称pou jai,两族的自称相同,但汉语音译则有布依、布越、布雅依之别,南盘江、红水河南岸的壮族与北岸的布依族语言相通,习俗相同。故国家于1956年决定创制壮族、布依族拉丁化拼音文字时,采取壮文和布依文联盟的方针。从古至今,南北两岸的两族人民有着密切的血亲和姻亲关系。
秦汉时期,布依族己分布在现今的居住地。布依族有一部分是五代时(907一959年),楚王马殷从邕管(今广西南宁地区)迁到贵州的。有3种,一是布龙,一是卡龙,一是青仲。分布在贵阳、平越、都匀、安顺、南笼等地,有与壮族相同的黄、罗、班、莫、柳、文、龙等姓。《贵州通志》还记载说,贵州省荔波县有僮人,与其他民族杂居。荔波县原属广西管辖,清雍正十年(1732年)才划归贵州。罗斛县、册亨县有侬人(壮族中也有这一支系)居住,这两个县也原属广西管辖,清雍正五年(1727年)才改归贵州省管辖。记载中所说的壮人、侬人,现在大多已是布依族。
明嘉靖年间(1522一1566年),张鹤鸣言:“仲贼(布依族)乃粤西瑶僮种流入黔中,自贵阳抵滇,人以三万计,砦以千四百四十计。”这段记载说明,一、贵州省的一部分布依族是广西壮族迁入贵州以后演变形成的;二、在明代,壮族与布依族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已分化形成两个不同的民族,族称亦已不同;三、有一部分壮族从广西经贵州迁移到云南省境内。
“三苗之后,有九种,黔省最多,流入滇中者,惟仲家(布依族)、花苗而已。” 说明历史上云南省有布依族。”1982年10月29日,《云南日报》首次正式公布云南省有布依族,共4721人,分布在罗平、富源等县。“50年代后期,我(云南)省曲靖、红河一带的‘沙族’、‘都匀’人曾归并为壮族,此后很多布侬人也就报自己为壮族。直至1982 年人口普查中,又根据本民族群众的意愿,经有关部门反复查证核实恢复了‘布依’这个族称。云南省的布依族是由三部分人组成;第一,从广西方面迁入者有吴、郎、赵、侬等姓。第二,从贵州方面迁入者如罗平县大寨之王姓是从贵州凯里方面迁来,距今已10代(200余年)。第三,南京籍的汉族,在明代随军入滇后或屯守滇东南或从他地迁来云南,以后逐渐融合于布依族者。”广西没有布依族。上述从广西迁入云南的布依族,实为壮族。1796年,贵州南笼起义是布依族韦朝元、王阿崇等人领导,以布依族群众为主体进行的,为避免遭到封建统治的镇压和屠杀,迁移到四川省,现今四川省的壮族是他们的后裔。这些都可见壮族与布依族关系的密切。
二、壮族与傣族的关系
傣族有1025128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有1万多人。广西龙州县金龙乡一带的壮族自称pu tay(布岱),与云南省傣族的自称相同。壮语南部方言龙州话与傣语西双版纳方言、德宏方言相比较,基本词汇相同和相近的,占50%多。这绝不是偶合现象。借用大量的基本词汇是不可能的,只能表明他们有同源关系。
西双版纳以前居住的是插满人、克木人等,傣族是从外地迁移来的,傣族民间流传的创世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共11000多行,是傣族传统教育的教材。先唱述开天辟地,万物诞生,人类形成和兴旺等等内容,最后是傣族先民的大迁徙,其中叙述道:
据上代人们讲,
傣泐的祖先,
原来不住在这里,
现在的这块地方,
是迁徙时才找到的。
我们祖先的旧居呀,
在遥远的北边,
那里啊,土地连着天。
两位女王率领众人由北向南迁移,跋山涉水,寻找理想的居住地。在长途的迁徙中,有的因饥寒而死,有的被疾病夺去生命,有的被野兽吞噬,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历尽千辛万苦,经过数年才到达现在的居住地。
傣族民间流传的《本勐傣泐西双邦》(傣族十二个部落),《西贺勐龙》(十六大勐),《巴沙坦》等傣文手抄本,也叙述了他们祖先由北向南迁徙的经过。还说他们的祖先是居住在下雪的地方,因饥寒而被迫南迁的。
前述壮语与傣语有一半的基本同汇是相同的,而壮族又刚好是在西双版纳的北方。其原始居住地大概在桂北一带下雪的地方。傣族迁徙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在不同时期,从不同路线逐渐南移,有集团性的迁移,也有零散的小股迁移。
民族学的田野调查得知,在12世纪末叶,元世祖忽必烈派遣大将兀良合台率领大军远征交趾,由于打仗,有一支傣人从现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广南、邱北等县向南迁移,到达越南的奠边府、勐莱,然后转向西北移动,进入老挝和西双版纳。1950年8月至1951年5月,中央访问团第二分团在云南访问期间,作了一些民族情况调查,其中有的涉及傣族来源的问题,如元阳县太和乡牛角寨调查报告说,窝尼(哈尼)是最早的土著居民,“在窝尼之后迁来的是**(单人旁,罗,左单人旁,右罗,叠词)(彝)人,随后是摆夷(傣)、汉族。摆夷人说他们的老祖公是从广南县迁来的,因为那边有‘毛人’吃人。”元江县的摆夷来自石屏。据说是被汉族统治者压迫而来,此地有一句俗话说:“**(单人旁,罗,左单人旁,右罗,叠词)被赶山头上,摆夷被赶山冲冲(山沟)。”
从上述的叙述中可以看到,他们在漫长的迁徙过程中,文山是一个歇脚点,然后再迁移。
三、壮族与侗族的关系
侗族有2514014人,主要分布在广西、贵州、湖南三省区交界的县份,与壮族相毗邻。
侗族与壮、布依、傣等民族一样,尊敬、崇拜自己的祖先。不能忘祖,忘祖是耻辱。过去,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对祖先的事,只能凭口头流传。为流传方便,教育后代.容易记忆,他们把祖先的来历、事迹编成山歌,每逢婚丧喜庆的时日,由长者唱《祖先迁徙歌》,教育后代不能忘记自己的祖宗,懂得祖先的历史,先辈们创业的艰难,如《祖源歌》唱:
??????
新娘进房,喜气洋洋。
听我来唱,听我来讲。
??????
今天我不唱别,
单把我们祖先的来历唱一唱。
要问我们侗族的祖先,当初住在什么地方?
当初我们侗族的祖先,住在那梧州一带;
当初我们侗族的祖先,住在那音州河旁。
??????
这样的古歌,在侗族聚居的贵州省从江、榕江、黎平等县广泛流传。音州是从侗语音译过来的,据考证,音州应为燕州,唐代武德五年(622年)置,治所在泰川,即今平南县境。 “流传各地的迁徙古歌,虽然在一些具体地名上略有不同,但关于祖先从何处迁来这个问题则颇为一致,都详细地记述了侗族祖先从梧州、浔江、胆村一带出发,绝大多数经长安(今广西融安)——丹州——塘富——老堡,而后,各个房族则在沿江的各个河口上了岸(古歌中提到的比较著名的河口有高安河口、八洛河口、四寨河口、车江河口、寨篙河口。因各支人入的河口不同,因此在一些地名上又各异)。其中常提到的是从八洛河口上岸,经过贯洞、龙图、络香、皮林等著名的侗族村寨,然后从这里再分散到各地去??????。”
语言情况也反映了壮族与侗族的密切关系,在基本词汇中,有一些是同源词,例如雨、水、火烟、树、孩子、儿子、弟妹、眼睛、肠子、熊、鸡、蚂蚁、簸箕等等。与同语族的各种语言比较,侗族与同语支的仫佬语、毛南语、水语的同源词最多,与壮傣语支的同源词次之,与黎语的同源词较少。
侗这个族称,明代才开始在史书中出现。在此之前,侗族与壮、布依、傣族一样,有一段历史时期被称为僚。
在生活习俗上,壮族和侗族也有一些相似或相同之处,例如住干栏房,喜吃擂米制的食品,有吃新节,敬牛节,抢花炮,不落夫家等习俗。
四、壮族与仫佬、毛南、水族的关系
仫佬族有159328人,聚居于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周围为壮族居住。
毛南族有71968人,聚居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壮族环绕四周。
水族有345993人,聚居于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与布依族毗邻而居。
在仫佬、毛南、水族称出现之前,史书上都称他们为僚人,由于与壮族或布依族毗邻而居,相互交往较密切。
在河池、宜山一带的壮族有崇敬、供祭莫一大王神祇的节日和仪式。毛南族崇拜的神祇太师六官,又称莫六官,简称莫六。他与壮族的莫一大王是兄弟,莫一是老大,莫六是最小的弟弟,排行第六,故称。毛南族传说,莫六是壮族,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木沦乡人,能驱邪压凶。仫佬族在每年的冬至前后要举行隆重的依饭节,祭祀本民族的白马姑娘,并请36位善神来赴宴,其中有莫一。
毛南族信仰并祭祀祖先、婆王、灶王、雷王、三界等神祇,仫佬族的神祇大致也如此,与壮族信仰和祭祀的对象基本相同。
水族,传说是从广东、广西迁徙到现居住地的。水族认为,茅草能驱邪除魔,与壮族相同。
这些民族住干栏房,爱吃糯米食品,吃酸食,与壮、布依、傣、侗等族相似。
在语言方面,壮语与仫佬语的关系十分密切,在533个常用词中,同源词有285个,占53.5%,不同源词248个,占46. 6%。仫佬语与侗语更为密切,在694个常用词中,同源词有455个,占65%,不同源词239个,占34.4%。语言学家梁敏对壮语、毛南语、水语、侗语、傣语、黎语进行过比较研究,发现日、月、雨、水、火、烟、弟妹、子女、眼睛等31个常用词,都是同源的。再用另外一些词比较来看,毛南语与侗语、水语相同的较多,与壮语、傣语相同的则略微少一些,与黎语相同的又次之。
由此可看到壮族与仫佬、毛南、水族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五、壮族与黎族的关系
黎族有1110900人,聚居海南省。据一些学者的研究,海南岛原来与大陆是连在一起的,大约在50万年前,即旧石器时代晚期或更早的时候,地壳运动,雷州半岛与海南岛相连的一段陆地下沉,形成海峡。在此之前,人们往来于大陆和海南岛是较方便的。
壮族聚居的邕宁、武鸣、扶绥、崇左、隆安,大新等18个县市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中,有大量石铲,在河南省郑州、临汝县、禹县,广东省中部、南部都曾有过发现,而在海南岛黎族地区发现的较多,表明他们之间有内在的联系。此外,在黎族地区还发现有肩石斧、石锛、印纹陶等器物,具有百越文化特征。秦汉时期的骆越人,不仅是壮族的先民,也是黎族的先民,后来,壮族、黎族在史书上被共同称为俚(或里)、僚。
在语言方面,黎语的基本词汇与同语族的其他语言有同源关系的占不可忽视的比例。“在500多个常用的基本词里,黎语与同语族其他语言相同的词约在18一30%之间,平均大约在22%,如果以100个最常用的基本词来比较,相同的词平均为38%左右。”黎语与同语族其他语言明显相同的有52个。如天、太阳、星、月亮、云、雨、水、石头等等。“在这52个相同的词当中,黎语与壮语相同的有47个,与傣语相同的44个,与侗语相同的有31个,与水语相同的有30个。”
在习俗方面,壮族、黎族都有文身、住干栏房、吃槟榔、不落夫家等俗。
可见,壮族和黎族在历史渊源上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二编 氏族部落时代
第一章 社会组织和社会发展
壮族先民古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都经过一个漫长的原始社会发展阶段,而且在原始社会早期,都经过原始群阶段,而后进入氏族公社时期,即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时期。人类社会发展史的共同规律告诉我们,无论哪个民族,越是早期阶段,各民族的共同性越多,特殊性或曰特点越少,越不明显。
第一节 原始群(包括血缘家庭公社)
壮族远祖同人类远祖一样,是由古猿演化而来的。自从有了人类,就同时有了人类社会,这是人类和其它动物的最大分界线之一。因为人类只有依靠社会的力量才能战胜洪水猛兽及其它自然灾害,离开社会就不可能生存下来,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就是原始群。原始群时期的人类进步得非常缓慢,整个时期大约经历1000多万年。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最早在瓯骆故地上生活,而且证据比较确切的原始人类是距今约五六万年的“柳江人”(至于根据出土陨石判定百色盆地右江河谷出土旧石器的年代为距今70多万年之说,还有待其它材料的印证)。就是说,目前瓯骆故地上尚未发现属于原始群时期的古人类遗迹。但是从壮族民间流传的《布伯》、《且依且咪》、《伏羲兄妹》等兄妹互婚的神话传说中,却又反映出壮族历史上曾经历过血缘婚制(即血缘家庭公社),相当于原始群的晚期阶段(旧石器时代中期)。
血缘家庭公社时期,人们的婚姻关系已摆脱杂乱的性交关系,而实行辈分婚,即在公社内部只有同辈分的男女之间才允许发生婚姻关系,正如恩格斯说的:“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照辈数来划分的”,“这种家庭的典型形式,应该是一对配偶的子孙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姊妹,正因为如此,也互为夫妻。”这个习俗以后又逐步形成社会法规和社会组织法则。这是人类由于生产劳动的发展,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以及思维能力的不断提高的结果,是人类自身的巨大进步。
原始群时期,人类是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群体,共同劳动,主要以采集经济为生,但其群体结构比较松弛,彼此的关系也比较松散。由于生产力的低下,人们只有依靠集体的联合力量才能获取食物,战胜猛兽,获得生存,这是原始人类尚处于低级发展阶段的必然规律。
第二节 母系氏族公社
壮族先民与世界上各民族一样,也经过一个数万年的氏族公社时期,即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时期。
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和创新,生产力有了进一步发展,于是人类社会中原来不固定的容易分散的原始群团便不适应了,要求有一种比较固定、持久的社会组织来代替原始群或血缘家族公社组织,这就是氏族制度。
氏族亦称氏族公社,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结成的原始社会最基本的经济单位和社会组织,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初为母系氏族公社;到新石器时代晚期,母系氏族制开始瓦解,逐步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
关于壮族历史上的氏族公社制,不仅考古学资料已有所反映,而且在民族学资料中也有其遗迹。旧时,壮族及与壮族同源的壮侗语族诸民族民间流行的舅表婚或姑表婚习俗,就是远古的对偶婚(即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所称的“普那路亚婚”或级别婚)的遗俗。旧时壮族民间流行“舅表婚”,如广西天峨县白定乡壮族民间,外甥女到出嫁年龄时,其舅父之子(舅表)有娶之为妻的优先权,故社会上流行着“除了青冈木无好柴,除了郎舅无好亲”的俗语。即使舅表是脚跛、手曲、耳聋、眼瞎,都得要嫁,否则强迫捆绑出嫁,也是理所当然的。只有舅父无子,或男方不愿意成亲时,这个外甥女才能嫁给别人。贵州省惠水县布依族民间流行的是“姑表婚”,他们叫做“侄女赶姑妈”。但必须辈分相同,如果辈分不同,就会以乱伦之罪而被社会阻拦或被社会舆论所指斥。贵州省黎平县三龙乡中寨、罗寨两个侗族村寨的姑表婚或舅表婚己不太突出,但在他们现行的亲属称谓中,却给我们留下了“姑表婚”习俗的范例。他们的亲属称谓无论对舅母、姑母、岳母、婆母,一律按照母亲的族系称为舅母。夫称妻的叔伯父母为舅父母,称妻的舅父母为叔伯父母;反之,妻称夫的亲属亦如上述。男性称兄弟之妻(嫂与弟媳)为妻,对妻之姊妹亦称妻,称妻妹夫为兄弟。总之,姑表兄弟姊妹间,男性称对方女性为妻,女性称对方男性为夫,女性互称为嫂或弟媳。这也反映他们过去曾经存在过姑和舅两个互相通婚的集团,故我的兄弟的子女(侄)、我的妻子的姊妹的子女(姨侄),都称作我的子女,他(她)们之间互称为兄弟姊妹,称姨父母为伯叔父母,被称作兄弟姊妹的属于一个婚姻集团,禁止通婚。我的妹妹的子女,是我的外甥子女,他(她)同我的子女之间已不再互为兄弟姊妹,而是表兄弟姊妹,他(她)们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婚姻集团,所以照例要互相通婚,壮族、布依族和侗族的“舅表婚”、“姑表婚”和“姨表婚”就是属于普那路亚婚或类似澳大利亚式的级别婚的家庭形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通婚集团,正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氏族组织得以形成的基础。
由此可知,普那路亚婚或级别婚虽然已摆脱辈分婚而进入部落内婚、氏族外婚的婚姻形态,但依然处在群婚状态。正如恩格斯说的:“只要存在着群婚,那么世系就只能从母系方面来确定。因此,也只有承认女系。”由于每个氏族都出自一个共同的女祖先,而这个祖先的后代所有女性,每一代都是姊妹。但是,这些姊妹的丈夫们已经不能是她们的兄弟;同样道理,她们的兄弟的妻子们也不能是她们自己氏族的女性,而必须是别的氏族的女性,因而她们的兄弟的后代同她们的后代已经不是兄弟姊妹,不是同一个氏族的人,而是表兄弟姊妹,成为外氏族的人了,加之,妇女是当时社会经济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因此,妇女在氏族中自然享有崇高的地位,这就是氏族公社初期及其发展阶段的明显特征,史学家称之为母系氏族公社。
母系氏族公社初期的人类已由直立人进入智人阶段,其特点是更加接近于现代人。晚期智人时期,由于人们分布的地区不同,逐步形成种族的区别。壮族先民这时已具备有蒙古人种(黄种)南亚型亦称南方蒙古人种的特征。头部征状主要表现为中等头型,面部与鼻子较短而宽,门齿呈铲形,眉脊显著,眼眶矮而宽,额骨与顶骨扁平,塌鼻梁,高颧骨,没有眼褶。“柳江人”正是属于南方蒙古人种的特征。
新石器时代早、中期,是母系氏族公社的鼎盛时期。壮族地区的贝丘遗址及其文化,就是这一时期的产物。最能说明其社会性质的是这类遗址中的墓葬及其所反映的埋葬制度。在桂林甑皮岩,柳州鲤鱼嘴,横县西津、秋江,邕宁长塘及扶绥敢造等贝丘遗址中,都发现有集体丛葬的墓地,而且多数是屈肢蹲葬,少数是侧身屈肢葬和二次葬,在桂林甑皮岩和西津遗址还各发现一处母子合葬墓。二次葬与母婴合葬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最好证明。在母系氏族公社全盛时期,男性必须嫁到妻方氏族中,同妻子儿女共同生活;但他依然是其母亲氏族的人,不能算为妻方氏族成员,所以他死后是不能埋葬在妻方公墓中的,必须由其兄弟姊妹或外甥将其尸体抬回,以便埋葬在母方氏族也就是他自己的氏族公墓中,才符合母系氏族公社制度的原则,假如时属炎夏天气,两个氏族的距离又较远,尸体很快就腐臭不便抬回,只好暂时“寄葬”在妻方区域内,过三五年待其皮肉腐烂后,再拾骨送回母方氏族重新在氏族公墓中举行“大葬”仪式,表明死者依然是母方氏族里的人。旧时黎族习俗便是如此,嫁至男方的妇女,如果死在丈夫家里,必须由其亲兄弟抬回娘家公墓中埋葬,如果时属炎夏天气不能及时抬回,亦可“寄葬”于夫方,三五年后再将骨头运回娘家埋葬,这就是远古二次葬的遗风。解放前壮族二次葬仍很普遍,但却赋予新的解释,或说是死者死的时间不吉利,不宜大葬,或因一次葬的地点不吉利,故三五年后再拾骨大葬,这显然是后来加入的说法。母婴合葬制表明当时子女如同其它财产一样属于母系所有,故死后亦同其母埋葬在一起。
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壮族先民以公社为基本单位,一切生产资料归公社集体所有,一切成员都在公社范围内进行集体劳动,产品归公社集体所有,由氏族长统一分配。在公社内部,按年龄性别进行自然的分工,男子主要从事狩猎和捕捞,妇女抚养子女,并从事采集(包括其后的原始农业与饲养牲畜)及缝制衣服、制陶等等手工制作业,也参加一些捕捞。因为妇女对子女拥有所有权,而且她们所从事的采集业与手工业,以及对产品的保管、加工、分配权利在公社的经济生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所以妇女自然在社会上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受到众人的尊敬。
壮族先民妇女在经济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地位,也延续下来,直至宋代还有明显表现。《太平寰宇记》卷159载:岭南西路“织竹为布,人多蛮僚,妇市,男子坐家”;《岭外代答》亦载:钦州“城郭圩市,负贩逐利,率妇人也。”《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引《庆远府志》亦云:“河池土风,耕作力田以及走圩市物,大率皆由妇人。”每个氏族都推选一名氏族长作为全氏族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这个氏族长当然要由本氏族中一位年长、能干、有威望的妇女充任。壮族称之为“都老”。氏族长不仅是本氏族生产、生活的组织者,而且也是产品的分配者,对外代表本氏族。每个氏族都有一个共同的女性始祖,作为氏族赖以联系的纽带和氏族的象征。因此,氏族通常以她的名字或者与她有特殊联系的某种动物、植物或自然物的名称来命名氏族。图腾崇拜之所以产生在这个历史时期,乃是因为女祖先的配偶是不可知的,因而人们常把最值得崇敬、怀念、有功的某种动、植物或自然物作为与女始祖有特殊关系的象征物,从而也就把这种动、植物或自然物的名称作为本氏族的图腾加以崇拜,继而又常常以这种图腾的名称作为本氏族的名称。以后,氏族名称又演变为本氏族及其后代的姓氏。例如壮族先民有的氏族因崇拜水牛(壮语称“韦”),便有韦氏族;有的氏族因崇拜青蛙(壮语称“越”,便有越氏族;有的氏族因崇拜鸟(壮族称“骆”、“罗”),有骆氏族,罗姓人;如此等等。
每个氏族都实行氏族外婚、部落内婚制度,氏族内部严禁通婚。因为那时妇女在社会上比男子处于更加优越的地位,所以在选择配偶和结婚时,妇女处于主动地位,妇女有权把外氏族的男子娶回本氏族同自己结婚,而她们的兄弟则必须嫁到外氏族去同他们的妻子生活,这就是“女娶男嫁,夫从妻居”的婚俗。这种婚俗在壮族先民中一直延续下来。
每个氏族都实行女系继承制。由于实行氏族外婚制及“女娶男嫁,夫从妻居”的婚俗,在氏族内部,只有姐妹们及其后代中的女性,才能留在本氏族中,作为本氏族的正式成员,享有对氏族财产及系谱的继承权,她们的兄弟虽然也是本氏族成员,但一旦成年,便须出嫁到妻方氏族中生活,到他们的后代,无论男女都属于妻方氏族成员,与他们自己则成为两个不同氏族的人了。他们和其姊妹们的一切财产,即他们的氏族财产甚至连同他们在妻方氏族所创造的财富及生活用具,均由他们的姊妹们的女性后代,即他们的外甥女们及其女性后代所继承。当他们死后,也要由其姊妹及外甥女们收回来。当然,在这种社会习俗情况下,舅舅在外甥子女们的眼里是最亲近的,因为他们才是与自己同一个氏族的人,而其亲生父亲,则是外氏族的人;同样道理,舅舅对外甥子女也拥有比其亲生父亲还要大的保护责任与其它权利。壮族先民的这种舅权制也长期在壮族民间流传,直到近现代,壮族民间还流传有“天上最大的是雷公,地上最大的是舅公”的俗话。外甥们的婚嫁、分家、纠纷等一切重大事情,均须请舅父、舅公到场做主方能解决。母亲或祖母死时,必须由其儿孙亲自披麻戴孝到舅父、舅公家报丧,待舅父或舅公临场视尸,方能入殓埋葬,如果舅父或舅公的姊妹在夫家被人谋害,舅家有权向凶手(包括其夫或亲生子女)讨还血债,索取人命钱,否则结冤生事,世代为仇。故史书有这样的记载:“(壮人)一语不相能,辄挺刃而斗,斗或伤其人,由是世世为仇。然伤男子仇只二姓,若伤其妇,而妇之父母伯叔兄弟皆冤家矣。”
第三节 父系氏族公社
到了距今约四五千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发展进步,壮族先民地区的母系氏族制度开始瓦解,“父权制”在“母权制”的母胎中孕育成长起来,并逐步取代母权制,其社会开始进入父系氏族公社阶段。那么,“父权制”是怎样产生的呢?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业经济的发展,使之成为社会的主要经济部门,从而改变男子在社会与家庭中的地位,随之产生并逐步发展起来的。
在“母权制”全盛阶段,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的发展,特别是原始农业、饲养业出现以后,新的生产工具和技术不断发生变革,因而引起了家庭分工的变化。早在母系氏族公社初期的家庭分工中,男子主要从事狩猎和砍伐山林、开垦荒地等沉重劳动。到母系氏族公社后期,水稻生产日益发展,并日益显示出它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逐步成为人们赖以生活的主要生产部门,它的生产技术也越来越复杂化,因而体力较强的男子便自然地转移到农业生产上来,从事制造、革新生产工具,干各种农事劳动,并逐步取代妇女而成为农业生产上的主要力量,使妇女退居到日益繁杂的社会服务劳动和家务劳动中去。男子将主要精力转向农业,使农业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促进农业的迅速发展。这个时期壮族先民最显著的进步是在稻田中使用大石铲,因而农业已从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而进入铲耕(锄耕)生产阶段。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人们所生产的产品除可供全氏族成员消费以外,已有一定数量的剩余产品,这就使私有制的产生具备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开始是氏族长掌握着比一般成员更多一些生产工具和产品,接着在公社一般成员中也逐步产生了贫富不均,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引起氏族制度的解体。随着剩余产品和私有经济的产生,商品交换和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也在氏族部落及各个家庭之间发展起来了。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原来那种只有由氏族集体共同劳动才能获得必需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这时期已发展为一个父氏家庭即可进行生产。因而,父氏个体家庭成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这些新的社会现象的出现和发展,有利于加强男子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成年男子不仅在社会上,而且在氏族、部落和家庭内部的地位也日益跃居于妇女之上,成为氏族或部落的领导者,并且日益掌握更多的社会财富。
在这种情况下,原有母权制的原则如世系按女方计算,子女属妻方氏族,财产必须留在氏族以内归外甥女们所继承等原则已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于是,“产生了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改变传统的继承制度使之有利于子女的意图。”而这种“希望把财富传给子女的想法导致把世系由女系过渡到男系时,这时便第一次奠定了父权的坚固基础。”从此,男性成员便不再出嫁到妻方氏族从妻居,而要求将妻子娶回本氏族结婚,并要求妻子从夫居,所生子女一律留在本氏族内从父的世系,而他们的姊妹的子女反而不能留在本氏族内,而归属于其夫方氏族,也就是到外氏族去了。诚然,这时母系氏族制度正在崩溃瓦解过程中,但其制度的躯壳及其它一些制度仍然存在,这就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特点。
新石器时代晚期,壮族先民的父权制虽然产生了,但并不能在一朝一夕之内就能取代母权制,因为壮族先民的母权制不仅具有十几万年的历史,而且由于妇女一直在农业及交换等经济、生产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所以造成母权制同父权制长期共存,互相争夺,直到商周时还有浓厚的母权制或其残余存在。这个特点,我们将在下章继续提到。壮族先民父系氏族公社的经济生活,以铲耕稻作农业为主,兼行狩猎和捕鱼。
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壮族先民的社会组织仍以公社为基础。但负责管理氏族公社事务的“都老”已由女性转变为男性,并一直延续下来。到隋代岭南诸僚“有(铜)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直到解放前,壮族地区的“都老制”仍有广泛的遗存。民族学资料表明,解放前壮族地区的“都老制”分南部和北部两种类型,前者以上思县三科村为代表,后者以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乡十三寨为代表。现分述如下:
一、上思县三科村的都老制
三科村是广西上思县一个普通的村寨,位于十万大山区的凤凰山脚下。解放前夕,这个村寨共有64户,300多人。其中世代生活在这里的壮族53户200多人,皆姓黎,是一个家族(宗族),操壮语南部方言。还有11户40多人是不久前从钦州迁入的汉族。
这个村寨的老人都说,自古以来,居住在这里的壮族祖祖辈辈都奉行都老制。这是壮族村民自我管理的一种传统的社会制度。主要由“都老”和“酒头”两人组成。其任务是召开长老会议、村民议事会议来讨论和处理全村的重大事情。因以“都老”为核心,故名。
“都老”一词乃壮语音译,是村民对其族长或头人的音译,既是尊称,也是职称。在壮语中,“都老”和“都给”是同义词,两者可以互称,也可并称,因其职责是总理全村的公共事务,故亦称“总理”。
“都老”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或由年迈卸任的“都头”推荐、经群众认可而产生。“都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老年男性;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群众办事;经验丰富,有一定工作能力和魄力,有群众基础等。如果丧失以上条件,随时都可能被撤换,始终保持这些条件,则可连任终身。
“都老”的具体职责是:1、领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2、维护村中社会秩序,村民违犯村规民约或伤风败俗,如强奸、调戏妇女、不赡养父母、不教养孩子、无故不参加公益劳动、盗窃他人财产、放纵禽兽践踏庄稼、打架斗殴、毁坏他人名誉等事,概由“都老”从中调解,调解无效就召开长老会议或村民大会集体裁决;3、掌管全村公共财产如荒地、牧场、坟地、河流、水源、蒸尝田、罚款收入等等;4、执掌集体祭祀,如上坟、拜土地公、打醮及祭社聚餐等事;5、领导全村群众进行公益建设,如修筑道路、修建桥梁、挖掘水井、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开发水利资源以及修建宗祠庙宇等;6、组织群众开办学校,培养人材;7、主持“都老”与“酒头”联席会议、长老会议及村民大会等;8、对外代表本村与其它村进行接洽,协调村与村之间的关系;9、提名“酒头”人选,要中年人,不要老年人。
二、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乡十三寨壮族的都老制
龙脊十三寨壮族操壮语北部方言,位于广西东北部龙胜各族自治县的南部。这里的“都老”,汉语称为“头人”,壮语称“布求”,亦称“布老”或“都老”。据当地老人介绍,明末清初,每个村寨有1一3名“都老”,由群众推选产生。当选的条件是:精明能干,大公无私。他们的职责主要是主持制定乡规民约;排解民事纠纷。任期长短取决于他办事能力的强弱和处理事情的好坏。“都老”是在群众中自然形成的,同官府委派的团总并存。民间有事请头人解决,须预先送给他一粒红槟榔,约定他于某月某日到谁家论理,他就会按时登门调解。调解时,当事人要备办一桌酒席招待他,他便边喝酒,边听当事人诉讼,然后提出他的调解意见。被邀请的头人,因害怕别的头人暗中破坏,影响自己的威信,故不敢单独调解,而互相推荐,由几个头人在一起经过讨论协商后做出决定。
办事公道,经常有人聘请的头人,就继续担任下去;如果当得不好,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头人的职务也就自然消失。头人和群众的联系比较密一切,如不兼任团总,就没有什么特权,平时和大家一样参加生产劳动,与官府也没有什么联系,在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
这虽然是现代社会的“都老”制,但我们仍然可以窥见远古时期“都老”制的影子。
壮族先民由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时期的婚姻家庭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不巩固的对偶婚逐渐向个体婚过渡,俗称一夫一妻制。这种过渡婚姻的主要表现为:变女娶男嫁为男娶女嫁,但保留有数年的不落夫家生活;改子女从母系为从父系,并实行“产翁”的办法;抢婚之风较为流行。而这种婚姻习俗长期延续下来,直到近现代还在壮族或壮侗语族诸民族中流行,为我们了解这个时期的婚姻家庭形态提供了活的民族学资料。现分述如下:
一、改女娶男嫁为男娶女嫁
当母系氏族制度走向瓦解的时候,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以及丈夫在家庭中占有比妻子更加重要的地位时,男子便想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改变传统的继承制度,他们希望使自己的子女留在本氏族内,并且使女性的子女离开本氏族转到他们的父亲氏族中去。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改变传统的婚嫁制度,即让男性留在其母亲氏族内,再把外氏族的女性娶回来作妻子,同时强迫其姊妹们嫁到她们的丈夫氏族中。简言之,就是变女娶男嫁、夫从妻居为男娶女嫁、妻从夫居的婚姻制度。但是,这种转变正如恩格斯说的:是“人类所经历过的最激进的革命之一”,“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因此,它必然要遭到女性的顽强反抗斗争。为了顺利进行,男性只好采取某种妥协和让步,容许他们的妻子和姐妹们婚后有数年时间的“不落夫家”生活作为过渡的婚姻形态,并约定俗成,长期在他们的后裔中流行。这种遗风直到近现代壮侗语族各民族及南方许多民族仍广为流行。
二、“产翁”习俗
如上所述,当丈夫强烈要求子女留在自己氏族内改从自己的系谱时,难免要遭到女性的强烈反抗。而女性在子女应该归入谁的系谱这个问题上的抗争是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的。因为子女是她们生产出来的,这就使得刚刚萌芽成长的父权制感到为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男人们被迫采取“产翁”的办法,即将其妻刚生产出来的婴儿夺过来,并装做似乎孩子是他生产的样子,同时将婴儿改从自己的姓氏。这种做法的目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是以改变事物的名称来改变事物,并且钻空子在传统的范围内打破传统,”借以改变和削弱母权制对子女的强烈影响,巩固和加强父权制。“产翁”习俗产生以后,也约定俗成,长期在百越民族及其后裔中流行。《太平广记》卷483引唐尉迟枢撰《南楚新闻》云“南方有獠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如乳妇。又云: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浴身于溪河。返,具糜以饷其婿,婿拥(今,衣,上今下衣)抑雏,坐于寝榻,称为产翁。”南宋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和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均谈到广西左右江溪峒当时所流行的这种习俗。元代旅居中国的意大利人马可?波罗也曾在滇西傣族中发现有这种风俗:“妇女产子,洗后裹以襁褓,产妇立起工作,产妇之夫则抱子卧床四十日,卧床期间受诸亲友贺。……据云:妻任大劳,夫当代其受苦也。”元人李京在《云南志略》中对滇西风俗也有类似的记载:“(妇女)既产,即抱子浴于江,归付其父,动作如故。至于鸡亦雌卵则雄伏之。”所谓“代妻受苦”或“雌卵雄伏”云云,均为后人所引伸,其实是原始社会末期男性与女性争夺对子女的影响和属系权利的遗风。
三、抢婚之俗
在从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期间,壮族先民中也曾存在过抢婚之风。这是因为“男娶女嫁,妻从夫居”婚制刚刚形成之时,妻方亲族或新娘本人坚持传统的习俗,不肯嫁出去从夫居,于是男方便采取抢的手段,强迫妻方就范,一时竟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并长期延续。直到南宋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和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还提到壮族中有“抢婚”习俗,时人称为“捲伴”, “言捲以为伴侣也”。这种“捲伴”习俗往往带有原始社会抢婚性质、同阶级社会中因阶级、经济关系而发生的抢婚不同,但和与壮族有同源关系的贵州省扁担山区布依族至近现代仍存在的一种奇怪的抢婚习俗相似,布依语称为“更考”,其做法是:青年男女结婚之后,照例要经过三五年的“不落夫家”生活。“不落夫家”将要结束时,男方为了使新娘早日到夫家长住,乃用竹笋壳做成一个前圆后矩、形如撮箕、缝以布料的女帽,择吉日派几位中年妇女到新娘家,隐蔽在暗处,待新娘劳动归来,便乘其不备,悄悄地将新娘搂住,强解其姑娘装饰的发辫,硬将女帽戴在她头上。新娘从此便随来人到夫家长住,结束不落夫家的生活.若因走漏消息而被新娘躲开或挣脱,来人只好以失败而归,待来年重新择吉日履行“更考”仪式,直至成功为止。壮族先民从母系向父系过渡时期的宗教信仰,由以图腾崇拜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祖先崇拜为主的多种崇拜信仰。
在此期间,由于父权制已逐步取代母权制,男性已取代其妻担任氏族“都老”,并在经济生活、战争中发挥主导作用,因而人们便对他产生敬畏与敬仰的心理,并由此而幻想他死后的鬼魂也一定会继续对活着的人们,特别是对他的子孙后代具有某种祸福、吉凶的影响力.于是,他的子孙后代便对他产生崇拜的心理,这就是祖先崇拜的原因。在广西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址中,已发现有“石祖”和“陶祖”等祖先崇拜的象征物存在。
第四节
不相统属的松散社会组织
距今约3000年前(即相当于中原的商周时期),壮族地区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或军事民主制发展阶段。各地部落林立,各治其业,互不统属,兼并战争频繁,一些小部落逐步被势力较强大的部落所兼并;也有一些弱小部落相互联合起来,以对抗强大部落的兼并。由此而逐步形成以西瓯、骆越为核心的强大部落群体。
从汉文古籍上看,先秦时期壮族先民分布的地区,曾经有过瓯、骆(路)、仓吾、扳子、产里、句町、濮、夜郎、毋敛等部。又“交趾远在百越之表……,其部落十有五焉:曰交趾、越裳氏、武宁、军宁、嘉宁、宁海、陆海、汤泉、新昌、文平、文郎、九真、日南、怀驩、九德,……至周庄王时,嘉宁部有异人焉,能以幻术服诸部落,自称雄王(按即雒王之误)。”这15部落中,有些可能包括壮族祖先。如交趾,先秦古籍《韩非子》、《尚书大传》等都说帝尧之地南至交趾,泛指岭南或长江下游,《尚书?尧典》 称为“南交”:“申命羲叔,宅南交。”故汉武帝所置的十三刺史部之一的交趾部,辖境包括今广东及广西大部。史籍上的这些部,有的可能是氏族,有的可能是部落,有的可能是部落联盟,有的则已经建立邦国,发展程度很不平衡。有的称谓则是地名与氏族部落名合而为一。其中最早出现的是瓯、损子、产里、桂国等。商代初年,商汤刚得天下,“伊尹为四方令曰:‘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以珠矶、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骆名见于周初。句町、夜郎、毋敛为战国时古国名,亦可为建立该国之越人之称谓。壮族部分祖先还可能包括分布于今广东境的南越里人。诸部地望,自东而西,而南,依次如下:
仓吾:又作苍梧,《逸周书?王会解》里曾提到“仓吾翡翠”。仓吾地望,“于楚则川号泪罗,在汉则邑称零陵。地总百越,山连五岭。”① 又云苍梧国“自广东至湘潭”。其境内有苍梧山,“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野。”是为今湖南的九嶷山。《孔子家语?五帝德》也说舜“陟方岳,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综上所述,仓吾人居地东到广东肇庆一带,西迫桂江,南到西江及浔江南岸,北至湘南宁远、道县、江华一带,即古零陵地。《史记?五帝本纪》说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嶷,是为零陵。”九嶷山今在湖南省宁远县东南。战国末年,仓吾加盟于瓯。今桂东北角、广东连山、湖南江华尚有壮人,其中当有仓吾部后裔,
瓯:又作区、呕、西瓯,是岭南百越中一个古老而强大的部落.大约夏代已名闻中原,故伊尹的四方令里正南第一个提到的便是它。战国末年,瓯人已相当强大,在秦瓯战争中,它竟能在兴安秦城一带神出鬼没,把秦军围困长达3 年之久,使秦军陷于“三年不解甲弛弩”, “宿兵无用之地,进而不得退”的困境。并能击毙秦军统帅尉屠睢,打得秦军伏尸流血数十万。瓯之地望,北接桂国,东与仓吾为邻,西迄桂西、桂西北,南到郁江、邕江、右江一线而与骆越交错。红水河、柳江沿岸为其聚族之地。
骆:即骆越,亦称路。它与瓯齐名,亦是岭南一个古老而强大的部落。商代初年,曾贡有“路人大竹”。到了战国时代,“越骆之菌”名闻中原。高诱注:“越骆,国名。菌,竹笋。”汉代,骆越之名史不绝书。考其地望,北与西瓯交错。《旧唐书?地理志》 在党州(今玉林县境)、宣化(今南宁市境)、郁平(今玉林县境)诸条下,分别注有“古西瓯所居”、“古骆越地也”、“古西瓯、骆越所居”。这说明,从玉林往西经南宁到右江一线,当是骆越与西瓯的交错线。在当今,正是壮语南部方言和北部方言的分界线。南到中南半岛中部,东到番禺西南,西接句町、夜郎,居地广袤。
桂国:《山海经》说,“桂林八树,在番禺之西。”此部因地多产桂树而得名。其地位于桂北,北到湘南,南迫桂江,西至融江一带,东接苍梧部。战国末年,已并入西瓯部。
损子:《异物志》称:“乌蛮在南海郡之西,安南都统司之北,即乌浒蛮也,古有损子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其国有乌蛮滩,汉建武中,国废。按乌蛮滩在横州东十里。”又云:“乌浒,地名,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又《后汉书?南蛮传》载:灵帝建宁“三年,郁林太守谷永以恩信招降乌浒人十余万内属,皆受冠带,开置七县。”以此可知,损子分布于郁江中游一带。夹在瓯骆之间,人数颇众。居地当在今横县、贵县、容县、玉林,即今南宁地区东北部,玉林地区及钦州地区部分。其名称因食首子而得。
产里;亦称为产国,常与损子并称,即所谓“乌蛮国,乌蛮,古损子产国,即乌浒蛮也。”《天下郡国利病书》亦称“古损子产国。”《太平寰宇记》则云:“三梁故县,乌浒所巢,俗云三梁乌浒即此地也。”可见损子、产里地望相近,部分交错而居,主要在今玉林地区。
句町:又作钩町,战国时古国名,立其国者,当为淮越中之句町人,句町部。“至成帝何平中,夜郎王兴与钩町王禹、漏队侯俞举兵相攻。”牂牁太守陈立斩兴,诸小邦国尽归议。这是有关句町最后活动的记载。考其地望,“今云南之广南,富州,广西之西隆、西林、凌云、百色诸县即句町县地也。”又《水经注疏》 云:“句町在开化、镇昌〔今广西德保)之间。”从西林普驮发现的铜鼓墓葬及婆金铜棺葬看,这一带的青铜文化相当发达。句町所在地区,现在是壮人聚居之地,说明句町人是越人,其活动区域曾达到昆明一带,因之,“滇东和滇东南濮越文化多于氐羌文化。”③
夜郎:战国古国名,是战国至西汉时西南最大的邦国。“夜郎者,临牂牁江,广百余步,足以引船。”“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④ 唐蒙曾向汉武帝上书,说夜郎可得精兵十万。关于夜郎之兴起,民间传说:“有竹王者,兴于逐水。有一女浣于滨,有三节大竹流入女子足间,推之不肯去,闻有儿声,取持归,破之,得一男儿。长养有才武,遂雄夷狄。氏以竹为姓。捐所破竹于野,成竹林,今竹王祠竹林是也。”竹王即夜郎王,夜郎系百越中竹部落所建。夜郎中心在北盘江,其地望包括红水河中游,即今广西天峨、凤山、乐业一带。竹部大部子孙后裔为布依族,亦是红水河中游一带的壮人先民。竹王故事,在壮族民间流传甚广,桂西北一带壮族所奉祖先莫一大王,即是由竹王故事演化而来。
毋敛:此部疆域大体与西汉毋敛县相当,“毋敛治今荔波县而奄有独山州西境,并向广西河池、东兰及南丹那地州。”这就是说,毋敛境包括今河池地区的东兰、河池、南丹、环江一带,这些地方今有壮人分布。故此部应包括壮族先民。
以上诸部,不过是岭南众越人中较为著名的氏族、部落以及由氏族、部落发展而来的邦国,它们或因战争,或因朝贡,名声得以闻于中原。但既是百越,必不止这些。依《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所引臣攒语,“自交阯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则实际上氏族部落比记载的要多得多。在氏族社会里,氏族公社是社会的基层组织,它们“各有种姓”——图腾标志,因此,从图腾的遗迹可以推导出最初的氏族。正如恩格斯在分析易洛魁人的氏族时指出的:“摩尔根举出易洛魁人的氏族,特别是塞讷卡部落的氏族,作为这种原始氏族的古典形式。这个部落内有八个氏族,都以动物的名称命名:(1)狼,(2)熊,(3)龟,(4)海狸,(5)鹿,(6)鹬,(7)苍鹰,(8)鹰。”关于壮族的氏族标志,因年代久远而湮没,目前已难查证确知。但从史籍记载以及民间流传的创世史诗、神话传说、民俗等多方面来综合考证,仍然可以看出它的印记,主要有:
(1)动物图腾类;鸟、蛙、羊、鳄鱼、鱼、水牛、黄牛、虎、狗、蛇、龟、马蜂、鹿、狼、豹、犀马、野猪、熊,其中鸟类又分别有鸬鹚、鹰、鹭、大雁、乌鸦、鸠等多种。
(2)植物图腾类:竹子、笋、森林、枫树、榕树、木棉、葫芦、茅草、樟树以及形状奇特的大树等。
在这几十个图腾标志中,有的遗韵仍相当明显,有的已经淡化或消失,但从它们身上,仍可以推断出当年众多的氏族。有的氏族相当强大,有的相对弱小,有的则在兼并之中并入其他氏族部落。强大的氏族经过发展,成为部落联盟的核心。在众多的氏族部落中,有12个特别强大,在岭南越人中占有显赫的地位。12大部落的代码“12 "。在壮族乃至壮侗语诸族中是一个非常流行的神秘数字。壮族神话《 侯野射太阳》 中说,天上原本只有一个太阳,后来雷王又造l1个太阳,12 个太阳把大地烤得草木枯稿,河水断流,潭渊干涸。后来侯野射掉10 个,留日月照耀人间,人类才得以安宁。东兰、巴马一带的射日神话则说雷王生有12 子,即为12 日。有关姆六甲的神话书.说她生有12 个子女,师公根据这个神话创作的一部经书,详细描绘了她的12 个子女自相婚配繁衍人类的情形,十分生动。
民间文学不等于历史,但由于它有时代的镜子这一特质,实为历史的见证。它反映历史的方法是独特的,我们只要揭去文学本身所具有的夸张、侧面描写、浪漫手法等艺术手段,便可以露出包裹在其中的历史真实。按壮族神话创世史诗《布洛陀》说,开天辟地之后,宇庙分为上、中、下三界,雷王管上界,布洛陀管中界,蛟龙(鳄)管下界,老虎管森林,是为四兄弟,号称四王。此中透露出早先较强大的四个氏族或部落。神话说,后来大地万物峥嵘,人类兴旺,布洛陀便和雷王商议,把天地间分为12 “国”,关于12 “国”的情形,诗中是用图腾来表示的:
一国蛟变牛,
一国马蜂纹,
一国声如蛙,
一国音似羊,
一国鱼变蛟,
他国暂不讲… … 。
这里的“国”并非国家,不过是氏族、部落的代称,也就是蛟氏族、水牛氏族、马蜂氏族、青蛙氏族、羊氏族、鱼氏族,加上雷王本身鸟氏族。“他国”当为虎氏族、竹氏族、潭氏族、黄牛氏族和蛇氏族,这12 氏族当为岭南越族中较强大的集团,以后上升为12 部落或部落联盟,下文暂以部称之。
鸟部是越人一个最古老的集团,是百越的本支,可视为始祖部,势力很大。姆六甲、布洛陀、雷神都是该部重要的神袛。按壮族神话,天地裂为三界之前,是一个三黄禽蛋,这暗示了鸟部的始祖地位。壮话叫姆六甲Mehroeggap ,意为鸽始祖母。布洛陀有多种读音,其中一种为bouxroegdaeuz,意为鸟酋长、鸟头人或鸟首领。雷神在壮族神话及师公神像(包括面具)里,是一个鸟喙、鸟翅、鸟爪、鸟腿的人身鸟形神。宋代桂北壮人首领所铸雷王铜像,也是这副尊容。徐松石说:“南丹县城有僮人所拜的铜制雷神偶像,他的面部与铜鼓上的鸟头形十分类似。”又说“今雷神口像鸟喙,身像鸡形……。”鸟图腾在史籍中也多有记载,《越绝书》卷8记载鸟助越人耕种:“前后有差,进退有行。”《吴越春秋》亦有类似的记载。关于鸟田传说的神话,石钟健教授结合《交州外域记》所记雒田,认为雒(骆)即鸟,骆田即鸟田,壮人称鸟为roeg,音译为雒(骆)。石先生一语道破了鸟是骆越人的图腾。在骆越地区出土的石寨山型铜鼓上,纹饰多为鸟纹,足见骆越人对鸟的尊崇。这正印证了晋人张华《博物志》 的一段话:“越地深山有鸟如鸿,青色,名曰冶鸟。… … 此鸟白日见其形,鸟也;夜听其鸣,人也。… 越人谓此鸟为越祝为祖。”以鸟为祖,正是图腾的本质特征。
蛙部是稻作农业的产物,是新的经济类型的代表。按壮族神话,蛙是雷神之子,被派到人间作天使。这说明,蛙部是从鸟部分化出来的子部,与鸟部有“血缘关系”。古籍亦载:“西瓯,骆越之别种也.”别意为分支,即西瓯是从骆越中分化出来的,这正一与神话互相印证。蛙乃西瓯的图腾,瓯乃蛙字的汉字记音。“瓯,集韵:‘于口反’。‘于口’与‘乌浒’读音亦甚相近,故‘瓯’又可视为‘乌浒’同音异字。”“乌浒亦写作‘乌浦’”。乌浦又书作合浦。“乌”属上古影母鱼部,拟音a;“浦”上古属谤母鱼部,拟音pua,乌浦连音为apua。古越语原始声母有khr 音,蛙上古拟音khrop。合上古属匣母缉部,拟音为γop ,合浦合音为ppua,khop与ppua或apua读音相近。现代壮语“蛙”,武鸣标准音念为kop,临高念op,都明显地保留有aplua(乌浦)及γoppua(合浦)的痕迹,说明瓯乃蛙的汉字记音。由于瓯部在战国末期十分强大,其图腾蛙遂为包括骆越在内的诸部所供奉,故而有祭蛙神之圣地花山崖壁画留传后世,画面上的正身人像的蛙形特征生动逼真,瓯骆地区出上的灵山型铜鼓,鼓面多饰立体青蛙形象,显示了蛙图腾的突出地位。
蛟部即是以鳄鱼为图腾之集团。南海之滨及岭西江河多鳄鱼,对“陆事寡而水事众”的渔民威胁很大,故而由敬畏尊之为神。《汉书》载,越人“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闻一多认为,端午节实起于越人敬蛟龙之俗,此说中的。在壮话中,蛟龙称为“图额”, 是一个蛇身、龟头、鱼鳞、蛇尾,能兴风作浪、占水为王的神物。据史诗《布洛陀》言,蛟部后来为农耕之水牛部所兼并。
马蜂部史籍未见记载,但在民间文学中经常出现,并且担任重要角色。岭南山林密布,藤萝之上,常挂有牛头大的马蜂窝,马蜂个体硕大,蜂毒甚烈,一旦受惊袭人,鲜能幸免。因此在民间文学中,它的厉害常被无限夸大。如英雄史诗《莫一大王》第十章,描绘莫一临死,嘱咐其妻将他的头颅密封于瓦坛中,后变成地龙蜂(马蜂中的一种),直飞京城蟹皇帝及众臣。透露了竹部与马蜂部曾有过联合的军事行动。此部分布于桂西北地区。
水牛部是12 大部中一个较为强大的部落,子孙遍及壮族地区,但主要分布在红水河中下游,取韦姓。水牛应是狩猎时代的产物,又是稻作时代先进的生产力,它是从狩猎驯养脱颖而出。在《尔雅》中记之为犟,是壮话Vaiz ( Va:i31)的记音。壮人有牛王节,实为牛图腾祭祀日。
鱼部是岭南自然条件的产物,所谓“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指的主要就是水上捕鱼,其次才是采珠拾贝。鱼部遗韵甚为明显,在壮族先民铸造的铜鼓上,常有鱼纹,当为图腾的标记。又刘三姐传说中,她死后骑鲤鱼上天成仙。隆林各族自治县委乐乡壮人“正月初一从早到下午2 时左右,人见人或人见各种动物都概称为‘巴’(鱼)。”在龙胜龙脊十三寨和部分侗族地区,将三条鲤鱼共一头图案视为神物,常绘于建筑物或刻在桥头青石板上,过桥人“一脚踩三鲤”,便认为是亲人。这说明,鱼部曾经有过较大的影响。
以上七部皆见于壮族史诗《布洛陀》中,所遗五部,黄牛部子孙姓莫,莫者,黄牛也,壮话叫moz(mo51)。主要分布在红水河中上游和柳江支流龙江之间的桂西北地区,今为壮族大姓,曾为南丹土州土司,传20多代.森林部主要分布在左江流域到桂西南一带,子孙姓侬,壮话念ndoeng (doη24) ,意为森林。森林部亦即虎部。该部子孙因出仁惠皇帝侬智高,名噪一时。侬智高失败后,部分人改从国姓,部分人被迫改姓赵。竹部曾建夜郎国,上文已述及。在壮族中,竹部子孙主要分布在红水河下游,姓蓝,为壮族大姓之一。《布洛陀》中说,布洛陀派卜黄给天下颁姓,一人提空篮而来,遂赐姓蓝。蓝壮话念lamz (la:m31),竹篮之意,与原意蓝色无关。水潭部子孙为覃姓及谭姓,也是壮族大姓之一。主要分布于柳江流域及红水河下游两岸。因壮族地区是喀斯特地形,多深潭及溶洞,神秘莫测,因以为图腾。蛇部名闻遐迩。壮族歌节“三月三”为敬祭短尾五花特屈的节日,《蛇郎》即是蛇图腾神话。
以上12 大部是岭南越人中最强大的集团,在它们的周围和彼此之间,可能还有其他的氏族部落。
壮族先民的这些氏族部落,都具备了一般氏族部落的特征:(l)它们都有酋长及临时军事首领,如西瓯君及继其后的荣骏,寨老即其遗风。(2)这些首领可以更换,如龙脊十三寨有较浓厚的氏族社会遗风,各寨首领如吃“背手钱”(受贿),便被议众或议团罢免,失去其位,另选人充任。(3)外婚制,壮族不少地方至今仍同姓不婚。神话《布伯》中兄妹不愿结合,透露出由血缘婚向族外婚过渡的信息。(4)财产必须留在氏族之内。壮族习俗,同族人有绝嗣者,财产由族人继承,或过继,或瓜分,他姓不得染指。(5)同一氏族部落内有互相保护、支援和同族复仇之责。桂西壮人从前有一种风俗,他姓人与本族内任何媳妇通奸,同族人可以群起闯入奸夫家,将家具捣毁,杀猪出谷,共同雪耻。(6)有各自的标志图腾。(7)可收养外氏族人加入本氏族。壮人入赞之风较普遍,寡妇改嫁带去的子女,须改从继父姓,这些都是遗风。(8)有自己的节日。如牛氏族有牛魂节、莫一大王诞日。(9)有公共坟地,但非正常死亡者另择垄地。(10)有民主集会,神话《母子访天边》中,全氏族人集会推选去寻找天边的勇士.龙脊的议众(氏族集会)和议团(部落联盟集会)有明显的遗风。此外,各部还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使用古越语,大分散小集中,经济上从渔猎向以水稻种植为主的农耕转变,同时兼从事打猎、采珠拾贝,使用大石铲进行生产。风俗上也有共同点,如椎髻跌足、断发文身、以歌代言、男女同川而浴、巢居干栏、凿齿、崖葬等等。但是,它们也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在经济上,各氏族部落生产门类有所不同,如西瓯人最善于种植水稻,骆越人能“仰潮水上下”垦食骆田;臣人善捕蝉蛇,路(骆)人善伐大竹。产里、损子则善于采珠拾贝,《南州异物志》说其后裔“乌浒取翠羽、采珠为生,又能织斑布,可以为帷慢。”《周礼?春官》 载:“郁人和玉鬯以实彝而陈之”,“郁人掌裸器…… 玉鬯,芳草也。”玉鬯,百草之华,为远方郁人向周王室所贡之芳草,合酿之以降神。郁,指后来的郁林郡,周王室常以琼浆献祭,他们认为如无此香草则祖先不受。因屡贡郁草,名为郁人,可见郁人(瓯或产里之后)是种植郁金香的能手。其它各氏族部落或善驯牛,或善养羊,或善打鱼,或善植桂,皆各有一技之长。
在语言上,各部古越语又都有一定的差距,形成不同方言土语区。在《方言》里,有“南楚之南”、“南楚之外”语言区,即指岭南有独立的语言。在岭南内部,又有“桂林之中”方言区、西瓯方言区及骆越方言区等。“膊,兄也,荆扬之间谓之膊,桂林之中谓之猛。”“呰、矲,短也。……桂林之中谓短。”关于西瓯语,《方言》卷一载:“允、訦、恂、展、谅、穆,信也。……西瓯、毒尾、黄石野之间曰穆。”骆越居地较广,方言土语较多,“言语各异,重译乃通。”
在习俗上,也各有特色。“古损子产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此语出于《墨子?节丧》(下),该文载:“越之东,有輆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同处’。”《鲁问篇》载此俗时,輆沐被称为“啖人之国”。《汉书》追叙:“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因有浴俗,故称交趾。又有一俗,喜文其额,被称为“雕题交阯”。史载瓯人“被发文身,错臂左袵,瓯越之民也。”骆越人在打鱼时,“又有一牛出湖中,以鸡酒为祭,便获鱼倍。若不设此祀,则渔得牛粪而已。”
壮族先民各氏族部落的最大特点,是社会组织联系松散,互不相属。商代初年瓯、佳等各部之所以独自向商王朝进贡,名称并列于史籍,是因为它们彼此间尚未结合成紧密的联盟,各自为政。在史诗《布洛陀》中,对此也有所反映:“从前无道路,各处不交往。”各氏族部落之间的缓冲地带比较广阔,不必经常往来。后来“王(布洛陀)用泥土接,连成路漫长。”彼此互相接近,于是逐步发生矛盾和部落战争,这是社会组织从松散到严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第五节
部落联盟组织
氏族、胞族、部落的繁衍和分化,在民间文学中有侧面的反映.据神话《布洛陀和姆六甲》,其发展分化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姆六甲时代,大地上仅有她一人,当属母系氏族时代;继之是布洛陀时代,他是姆六甲之子,同时也是她的丈夫。他兄弟四人,老大duzbyaj(雷公,tu31pja55),老二duzngieg(蛟龙,tu31ηi: k 33 ) ,老三Bouxroegdaeuz (布洛陀,pou42γok33tau31),老四duzguk(老虎,tu31kuk55)。这时已进入父系氏族时代。四兄弟实际是四个氏族。其后是布伯时代,他是布洛陀的弟子,他的时代当是12氏族强大的时代。到了伏依兄妹时代,已经不是12部,大地的东西南北都有人类了。神话中这种由少到多的分化,正好和考古学材料在发展方向上互相吻合,互相印证。有些神话的篇章,从微观上生动地描绘了这种分化的情形。《祖宗神树》中说,布伯以后,人口逐渐增多,挤在一块不易谋生,于是决定分批到各地去另谋出路。临行前三老商定,为了将来子孙能互认旧宗,分别前要种木棉树、大榕树和枫树作纪念。以后子孙不论分散到哪里落脚,都要种这三种树作为标志,并做五色糯米饭款待亲人。子孙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只要看见三种树中的任何一种,吃到五色糯米饭,便可以互认兄弟了。另一篇神话《艾撒艾苏》说,艾撒、艾苏是兄弟俩,原来住在文山一带的纳波。后来人多了住不下,又受到雷公的骚扰,只好决定去寻找“幸福快乐”的地方。两兄弟途中历尽艰辛,艾撒胆怯了,停下来和猴子成了亲。弟弟艾苏继续往前行,沿途和猛虎进行了多次殊死的搏斗,终于找到了斯奥斯波这个好地方。他又返回纳波,把弟兄们带到那里去。这两个神话用艺术的手法,从侧面反映了氏族分化的过程,并描述了这种分化必然造成的氏族、部落迁徙。这是符合历史演进规律的,因为“随着部落的增殖,每个氏族又分裂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这些氏族如今也作为单个的氏族而存在。”当这种增殖导致生活来源紧缺时,迁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在壮族先民中,这种迁徙是时有发生的。
氏族社会的上述分化,并不是平静地进行的,而是伴随着不断的矛盾,部落战争,不断的分化、兼并和组合。在美洲印第安人那里,亲属部落间的联盟,常因暂时的紧急需要而结成,随着这一需要的消失即告解散,有的又重新团结为永久的联盟。但彼此常常为不绝的战争所削弱。壮族先民的社会发展也是如此,从商周到春秋战国,部落间的争斗此起彼伏。甚至延续到秦汉。汉朝皇帝曾想用兵制止,朝臣谏曰:“越人……自相攻击,而陛下发兵救之,是反以中国而劳蛮夷也。”太史公曾经慨叹:“瓯骆相攻,南越动摇。”瓯骆为两大部,一南一北,它们之间的攻伐非同寻常,频繁而激烈,连赵氏王国也为之动摇,可见其规模之大和战争激烈的程度。赵佗为了稳住南越,用了很大精力来制止这种部落争斗,史载“粤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相攻击成积习,可见由来已久。赵佗长治之法,除了用财物收买之外,还“以兵威边”。在战争中,各部不断重新组合。雷氏族与鳄氏族结成联盟,又产生蛙氏族;雷氏族与鸟氏族联合,使雷神变为人身鸟形:鸟咏、鸟翅、禽腿、禽爪。12 部兼并更加明显,先是鳄部把鱼部吞并,而后水牛部又把鳄部兼并。在神话史诗《布伯》 里,斗争双方一方为雷王,它联合了鱼氏族、马氏族和猪氏族。另一方为布伯,他联合了蜘蛛氏族、龟氏族、竹氏族、石头氏族,甚至华夏的伏羲也加入了这场战争,站在布伯一边。葫芦氏族似乎是中立的,但也参加了战争的部分进程。战争十分激烈,最后甚至几乎造成人类的灭绝,重新换世,双方都付出巨大的代价。最后雷公让步了,同意兄妹结亲延续人类。但它被布伯砍断了肢体,接上一禽腿禽爪换了另一副模样。而布伯则牺牲了,壮族先民的神谱世系被拦腰砍断了,从伏羲那里重新开始,以伏羲女娲为繁衍后代的始祖。这场神话里的部落战争,很有一些“瓯骆相攻,南越动摇”的影子。闻一多指出,洪水神话中“兄妹之父与雷公斗争”,“雷公发洪水”,“不过是一种战略,或战祸的顶点,所以可以归并为战争。”这恰与“古代社会的名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原则相合。”
经过分化、兼并和组合,形成了若干部落联盟。这些联盟的具体情形,今天难以详察。但综合各方面的材料,仍然可以看出部分部落联盟的痕迹。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以水牛部落为首的部落联盟;竹部落为首的部落联盟;鸟部落为首的部落联盟;蛙部落为首的部落联盟等等。其中以西瓯部落最为强大。岭西各部在西瓯的怀集之下,结成了庞大的部落联盟,甚至已开始越过这个阶段,到达军事民主制时代,这个庞大的联盟有以下特征:
1.有一位战时军事首长西瓯君,他被公认为领袖人物,各部服从他指挥,以便与秦军抗衡。
2.在对外作战时,以西瓯之名作为统一的旗帜出现,西瓯成了当然的盟主和代表,其它各部落对外不再另立旗号,因而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
3.内部实行军事民主制,有自己的最高议事会。当西瓯君阵亡,不实行世袭制,而是“相置桀骏以为将”。就是召开具有最高权力的民主会议,公推贤能。
4.联盟内部组织已相当严密,而且训练有素。已经能运用一些有效的战略战术,与强大的秦军抗衡达数年之久,击毙秦军统帅尉屠睢及毙伤秦军数十万。
5.联盟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能支撑长达数年的战争。
第六节 氏族部落的解体
商周时期,岭西地区已进入新石器时代晚期和青铜时代初期。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壮族社会已进入青铜时代。这期间生产工具有了较大改进,生产力有较大提高,生产有了较大发展,从而导致生产关系的变更。父系氏族公社逐步演化为农村公社,私有制产生,原始社会开始解体。
商周时期的石器遗址和墓葬,提供了生产力水平的客观依据。新石器时代晚期,桂南形成了独特的大石铲文化,其中以邕宁、扶绥、隆安等地的丘陵地带最为密集,出土了大批的大型石铲、石犁。这种形体硕大、制作精致、造型独特、功能优良的大石铲的大量出现,是这一地区铲耕农业发展的标志。农业的发展,社会剩余产品的日益增加,为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以及社会财富占有的不平等创造了物质条件,最终导致原始社会制度的瓦解和阶级社会的产生。
西周末年至春秋战国时期,是壮族古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其社会生产力有飞跃性的发展,主要标志是青铜文化的产生与发展。这一时期,中原地区的青铜器通过湘楚走廊源源不断地传入瓯骆地区。在中原青铜文化的影响下,贩骆工匠也逐步掌握了青铜冶铸技术,开始铸造青铜器。青铜文化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也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在当时瓯骆地区,青铜器乃是一种稀有贵重之物,绝不是普通人所能享用,只有氏族部落首领才能拥有。他们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和权力,控制着日益增多的社会财富,掌握着商品交换过程中的贵重物品,接受中原王朝的赏赐物。另一方面.随着农业与手工业的分离,社会上有一部分人从农业部门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各项手工业生产。原来的氏族部落首领控制产品的支配权和占有权,进而拥有对生产者的支配权,以剥削他们的剩余劳动。随着社会财富的日益增多,氏族部落首领便逐步蜕变为奴隶主。特别是技术难度大、工艺流程繁多而且精密的青铜铸造业,没有奴隶主的组织分工是难以完成的。青铜铸造业的发展,又进一步加速了阶级分化和奴隶制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他又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
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亚细亚方式,将在大石铲和青铜工具的进军中从氏族公社的母腹中诞生。
壮族地区氏族公社的解体,是从它内部财产继承方式的变更和私有制的出现开始的。财产的私有是和父系氏族公社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武呜鸣出土的西周铜器上,出现了男性形象的族微。在花山崖壁画上,人们看到的是一个男性的世界,虽然“正面人像大部分性别不明显,只有个别图像胸部两例略作弧形外突,似表示女性。”但在众多的侧面人像中,能定为女性的寥寥无几。正面人像动作刚劲,有明显的男子气质,这当是父系氏族的生动写照。“由子女继承财产的父权制,促进了财产积累于家庭中,并且使家庭变成一种与氏族对立的力量;财产的差别,通过世袭显贵和王权的最初萌芽的形成,对社会制度发生反作用。”壮族是一个农业民族,因而首先是土地的私有。在氏族时代,土地是公有的,大家集体劳动,产品均分。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公有的土地已不需要那么多的人来耕种,甚至家族或个人都可以担当,于是氏族公社暂时把土地分给各家经营,但重大的劳动依然集体进行。天长日久,土地便归家庭所有。壮族称“财产”为daemznaz(tam31na31),意为田地,(直译是塘田),可见田地是最早的个人财产。与私有制产生相适应,其社会上层建筑也就出现了雒王、雒侯、雒将等等统治阶级。
关于财产分配的不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私有,在墓葬中相当分明。以武鸣马头乡西周末年至春秋的墓葬为例,这些墓葬虽然在形式上仍属于族墓性质,但它已有四个变化。首先,墓葬明器较多的墓穴处于墓地的坡顶中心,而较小的则分布在其四周,表明墓主生前已经有了地位大小和贵贱之分。第二,随葬品多少不均,三分之一的墓穴空无一物,其墓主身份可能是最低的。其它墓穴大多数仅有少量明器,有的是一件陶器,有的是一件铜器,墓主可能是自由民,拥有少量财产;少数墓穴中陶器、铜器、玉器三者兼有,数量较多,最多的达10多件,墓主当是氏族部落的首领,氏族公社的贵族,“他们凭借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占有他人财产,而后又用于随葬。”特别是元龙坡顶中央的316 号墓,随葬品有铜矛、铜刀、夹砂陶罐、陶釜、陶钵、玉环、玉雕饰,并且有一定的组合,显示出首领或贵族的身份。第三,墓坑规格大小不一,差别较大。元龙坡316 号墓的墓室长达350厘米,宽160厘米,深240厘米,四周还有宽40厘米,深80厘米的两层土台,二层台以上的填土中有49 块天然砾石,显得与众不同,相当特殊,而小墓穴长不到2米,宽60厘米,相差甚远。第四,随葬品的规模、价值、质料不同,显示出财富的多寡及地位之尊卑。如147 号墓出土的牛首提梁铜卣,器盖和腹部饰夔纹,纹样为浮雕,花纹繁缉,镌刻精细,价值非凡,非一般人所能拥有。安等秧出土的铸有精细花纹的铜矛,也非一般氏族成员所能配备,因为它带有权杖的性质。至于各式环、钏、管、珠、穿孔玉片等玉器,也不是常人所能得到的。玉器向为贵重之物,在阶级社会中常常作为特权阶层的标记.在马头墓葬中,有玉器作随葬品的墓穴仅是少数,这就证明墓主拥有某种特权。
其它地点的明器,也说明了私有财产的产生和氏族公社的解体。恭城县嘉会的鼎、编钟、尊、罍,平乐县银山岭的鼎、盘,田东锅盖岭的铜鼓、玉块、玉环、玉管,皆非寻常百姓之物。古所谓“钟鸣鼎食之家”,就连一般富人也难以企望,而为较大的首领、贵族所享有。就这些产品的价值而言,一般平民是无法购置的。特别是来自中原的物品,价格昂贵,即使作为馈赠品,也不是一般交易,在本地铸造的产品,也需要相当的财力,如铜器的铸造,要耗费大量的铜矿石,要有冶炼设备,还要延请技艺较高的工匠,颇耗资财和时日,这只有那些有一定特权的公社贵族,才能驱使一般公社成员为其效力。而氏族制度本身久远的血缘关系以及伴随形成的有关制度,又给这种最初的剥削披上了氏族的外衣,罩上了神秘的迷雾,从而“合法”而“自然”地进行下去。
这些作为氏族制度异己力量的产生,在花山崖壁画上也有直观的体现。花山崖壁画可以说是壮族古代氏族公社解体初期的形象反映。画面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带有双重的性质,一方面,它是父系氏族公社生活的写照。在这里,男子居于主导地位。人与人的关系还保留着氏族社会那种酋长与氏族成员亲密关系的旧有习俗。那些有特别标记的首领形象,受到了氏族成员的拥戴和欢呼。以《广西左江流域崖壁画考察与研究》中图60为例。中间是特大的人物形象,其左侧、左上方、右上方、右侧都有成组的小人像向他欢呼,而且多数侧身,高举双手,众星拱月般围绕着他,有的还敲锣打鼓。这一中间的巨人,显然是一位首领人物,周围则是氏族或部落成员。首领与成员之间还没有对抗关系。相反是热烈的,似是出于内心的尊敬和激情,虽然不是亲切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文明时代最有势力的王公和最伟大的国家要人或统帅,也可能要羡慕最平凡的氏族首长所享有的,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的,无可争辩的尊敬。”类似情形,我们还可以从图16、21、39、40、44、53、54、56、88、144等许多画面中找到。特别是图44,中心人物与周围人物浑然一体,如绿叶扶花,生动自然。
但是,当我们仔细分析这些画面时,便会发现在和谐之中已经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在表面的热烈之下,已生长着一种氏族制度的异己力量,标志着父系氏族公社已悄然产生质变,走到它的尽头。
第一,画面土人物的位置大多已有尊卑之别,象征首领人物的人像居于众星拱目的中心,或高居于众人上方,位置显要。如临摹图44,中心人物独占一大块岩面,上、下、左、右簇拥着几队人像,大多为侧身,只有下方为正面,对比鲜明。临摹图53 ,右下方两首领,左下方两首领,左上方的首领,均居于众多小人物围绕的中心。临摹图60,中间大人像赫然显目,周围有四对人马.呈风车形绕他旋转。临摹图88,大人像不仅居于中心地位,而且高出同一排图像。临摹图144,三个中心人物被众多小人像半月形簇拥。临摹图215、216,中心人像被不多的小人像从四方环绕。临摹图261、294的大人像显示出唯我独尊的傲然气势。这些大人物图像不仅位置明显,而且都是正面人像,无侧身,地位独特。
第二,个体大小差别较大。个体不多的中心人像,一般都比较高大,大小之比最小为2:1,一般为3:l、4;1,高度差距最大是临摹图308,达到9:1。身体宽度一般为2:1到3: l。
第三,首领人物身上一般都有特别标志,有的有环首刀,有的佩剑,有的既有环首刀又有长剑,有的还手提短剑。头部多数做了特别的加工,如绘上头饰,手分五指。有的头上高挑羽翎,个别人像头上似乎顶着猎物。
第四,财产多寡不同,显贵身边往往有铜鼓、铜锣和奔犬(在足下方),有的还有羊角钮钟。这些鼓当属重器,标示出权力和地位。也有的铜鼓是作为乐器和礼器的,但像临摹图56右上方、10下方、36右上方、39左下方等部位的铜鼓,明显的属于个人所有。
第五,大人像之间也不平衡,分有等级。如彩版11,中心人物头顶猎物,足下方有怪兽,腰挎环首刀,右手悬短剑。左侧铜鼓,一共五件财富,在其左上方的首领人像则仅有铜剑和怪兽。右上方八、九个特殊人物,多数一剑一鼓,少数一剑一兽,个别仅一剑或一兽而已。临摹图215有一剑、一环首刀、一鼓、一锣,也比较特殊。一般人像个体小,线条简单粗糙,有发型和手指的不多,徒手欢呼,一无所有,明显的处于陪衬的地位。
总之,从花山崖壁画上,我们已经看到在氏族公社和谐平等的群体中已开始发生分裂,私有财产的产生,促使了它的解体。私有财产一且产生,必然以一种不可扼制的力量瓦解氏族旧有的血缘关系,促使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产生和发展,以便使财产留在父系家庭内。于是发生了一些后人难以理解的民俗现象。女性由主动变被动,嫁到了男方的家庭,于是发生各种无力的抗争,如壮族妇女过去普遍有哭嫁之俗,姑娘上轿前后,哀哀而哭,把夫家上自公婆下迄夫婿,统统骂一番。过门后,次日即回娘家,过着不落夫家的生活。宋代,壮族还有入寮之俗,嫁娶日,男方在半路搭起若干寮房,女方出嫁时不到夫家,先在寮房与夫婿居住半年。届时丈夫要驯服妻子,要手刃若干奴婢,使妻子畏惧不敢反抗,然后才接到夫家。寮房实际是母权制到父权制、血缘家庭到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一种妥协,一种过渡,一种缓冲。但是,这些妥协是无法阻止的,妇女遭到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她嫁到了某一氏族之后,即使丈夫死亡,为了把财产保存在氏族以内,她必须同她第一个丈夫的同氏族人结婚而不得同别的任何人结婚。这就是过去壮族某些地区残存“兄终弟及”的转房制度的由来。
一夫一妻制产生的同时,氏族公社也已发生了变化,只剩下一个躯壳。作为从原始氏族制到奴隶制的过渡,农村公社取代了父系氏族公社。在岭西,板nbanj(村ba:n55)、弄rungh(γuη33)实为较小邑,峒doengh ( toη33)实为较大邑。邑当是农村公社。壮族古代的农村公社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它是由一群氏族的家庭组成的,但由于各氏族和胞族的成员相互杂居,已经一代比一代厉害了。农村公社内也常常包括其它氏族的成员,因此,氏族的血缘纽带发生了断裂。公社的特点是土地归全公社所有,耕地分给各家使用。这种分散经营,为下一步完全变为私有奠定了基础。从解放前桂西各地的情形看,壮族的土地私有并不彻底,私有的只是较好的业已耕种的土地,荒地、山、山林、牧场往往尚属公有。其它财产如牲畜、农具、住宅等则为家庭私有,这从上面所列举的墓葬明器亦可说明。“民垦食其田”当是土地公有私耕的记载。花山崖画上的犬,墓葬中的农具,神话《布伯》中用以让雷公滑倒的干栏,当是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生产物和住宅私有的明证。壮族古代农村公社的劳动组织,保留有氏族时代集体劳动的浓厚痕迹,即劳动强度较大的春耕秋收,捕捉较大的野兽,建造干栏,一般是集体进行的,其它则分散劳动。这种劳动方式的残余形态被称为“多饶”doxraeuh ( to42γau33),意为“相约互助”,有些地方称为“滚泄制”,意为同村人无偿互助。其做法是:春种农忙时,全村不分姓氏和贫富,每家每日出一人(富家出长工或妻妾),也不讲究劳力对等,挨家挨户轮流耕种,一般一家一天,轮到某家,人们一早便自动带上劳动工具汇集主家地里,或耕或种,妇女儿童干轻活,如点种培土;男子干重活,如耕地、开垅、运肥。各人应干什么活,约定俗成,无人分派督促。主家如经济宽裕,可管三餐,其中晚餐有酒肉干饭。如无力招待则各人回自家吃饭,大家不会计较。也有的由各家带些米或酒肉资助主家。轮一遍,剩下少量地块及零星农活,以及以后几个月内的除草、施肥,则由各家自己完成。“多饶制”可以说是氏族公社及农村公社劳动组织形式的活化石,直到解放前依然存在。例如南丹拉易乡、月里乡,“一向就有一种组织劳动力的换工习惯”, “起于何时,已不可知。”这种形式南丹称之为“打背工”。残留这种形式的地方,一般来说也同时残留土地公有的痕迹,即蒸尝田、荒地、荒山、山林等皆属公有,族人可以随意开垦、砍柴或放牧。类似这样的农村公社的痕迹,在解放前桂西农村并不少见。由此可以推断,农村公社曾是社会走上文明门槛的桥梁。正是在这种经济组织的内部,产生了瓦解氏族公社的种种因素。在这里,不仅土地开始转化为私有,而且“货币、债权人、债务人以及逼债等找到立足之地。这些因素不断积累,造成了两极分化,氏族公社的解体,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
第二章 壮族先民与夏楚文化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各民族在经济和文化上互相交流,互相影响和吸收,互相促进,为开创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灿烂多姿的文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且形成了我国多元一体的格局和谁也离不开谁的亲密关系。特别是作为中华民族的核心和主体的华夏文化以及楚文化,以其特有的先进性和开创性,不断地向四面辐射传播,对推动我国周边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促进民族的团结与融合,产生着积极的作用和深刻的影响。岭南地区的瓯骆民族也是如此。
第一节 先秦史籍中的壮族先民及其分布
先秦史籍对壮族或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的记载不少,但称谓复杂,时而以地名称之,时而以其地特产称之,时而以其民的某种特殊风俗称之,时而以语言特.载称之,时而又以其中某些氏族部落的自称称之,而且全部出自中原华夏文人之笔下,他们大多译自当地民族的语言,不同时代的人又有不同的译写,所以难免会出现许多混乱纷繁的称谓。但只要属于岭南古地或古越人,就同壮族先民有密切联系。
《逸周书?王会解》载:“伊尹受命,于是为四方令,曰:臣请正东符娄、仇州、伊虑、沤深、九夷、十蛮、越沤,剪发文身,请令以鱼皮之鞞、鰂之酱、绞盾、利剑为献;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矶、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
伊尹,是商朝的第一任大臣,曾助商汤攻灭夏朝,建立商朝,厉佐汤、卜丙、仲壬,是振兴商朝的功臣。以上一段言论,是他秉承商汤的意旨而发布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7 世纪初,距今为3600 多年前。
伊尹说的“沤深”、“越沤”(即“瓯越”)以及正南诸古国,均为越人地名,或分支族名,同壮族先民及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有或多或少的联系。
“桂国”,古国地名。因特产桂树而得名。故知“桂国”为壮族先民岭南越人地。
“损子”,古国地名,亦称“唤人国”、“瞰人国”,也在今广西、广东一带。《墨子?节葬篇》云:“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因民间有“食老”、“食长子”的神话传说而得名。《后汉书?南蛮传》谓:“今乌浒人是也。”今壮族、布依族民间还流传“食老”的神话传说。证明“损子”国,亦属壮族先民分布区域。
“陆梁”,古侯国,为岭南越人的一支。《史记,秦始皇本纪》 载云:(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 年),发诸尝道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陆梁,诏以为列侯,自置吏,受令长沙王。”其名称可能是译写于古越语称“山谷”、“山后”为“陆梁”的缘故。解放后,考古工作者在湖南长沙发现有“陆梁尉印”一件文物,证明“陆梁”为岭南越人的一支,因其地在百越之北境,故秦始皇南并百越,必先取“陆梁”,进而南并百越,置桂林、象郡、南海。
“产里”,徐松石在《 泰族僮族粤族考》 中说:“产里,国都于临尘,今广西邕宁县西,后迁居云南车里(今西双版纳),车里、撤里为产里之谐音。其国人为傣族先民,亦为越人的一支,壮傣古代同源,西迁者为傣,留居当地者为壮,二者关系密切。”
“百濮”,亦称“濮”、“濮人”、“卜人”。我国南方古族名。分布在江汉之南,或楚国西南。最早见于《尚书?牧誓》,为商周之际参加周武王“伐封”会盟的8 个少数民族之一。周匡王二年(前611 年), 与糜人伐楚。周景王二十二年(前523 年),楚为舟师以伐濮。隋唐之后,滇西南亦有濮人(元以后称“蒲”)活动之记载。“百淮”即“百越”,为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
“越沤”,即“越瓯”,亦作“欧越”,以“剪发文身”为特征,包括以后的东越、西越、东瓯、西瓯诸部,《逸周书》所载的“越沤”,指东部越人即句吴、于越、东瓯诸部。其文化特征与西南、西瓯、瓯骆诸部相同,与壮族先民亦有密切关系。
《逸周书?王会解》还载有:“路人大竹,仓吾翡翠。”
“路人”,王云五在《逸周书集训校释》(丛书集成初编本)中谓:“路音骆,疑即骆越。”如此说成立,则“骆越”早在商周之际,已著名于南方,向商朝进贡大竹。战国时的著作《周礼》卷38 载:“象胥、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以和亲之。”其中的貉当为貉越人。骆越之骆,也可写为貉、雒。
“仓吾”,亦作“苍梧”,金文已见其名,或因族而名地,或因地而名族,位于西江下游今广东肇庆、德庆、怀集、连山、连南、连县,广西梧州、昭平、平乐、富川、钟山、贺县及湖南江永、江华等地。宋人罗泌《路史》谓“仓吾”为古国,注谓自广东至湘潭。近人徐松石在《泰族僮族粤族考》 中谓“仓吾”蛮为“僮古佬”、“牂牁僚”的谐音,乃是“僮族”的一种自称。以上两说虽未取得有力的佐证,然其为壮族先民岭南越人的一支是可信的。余谓“仓吾”的“吾”字与“瓯”、“乌”字同音,与以后“西瓯”、“乌浒”人的居地也一致,当是仓吾—→西瓯—→乌浒的字面演变罢了,是越人中稻(秏、蒿)图腾的一支,当然是壮族和壮侗语族诸民族的直系先民。
《管子》卷8《小匡》载:“余乘车之会三,兵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南至吴、越、巴、牂牁、爬、不庾、雕题、黑齿,荆夷之国,莫违寡人之命。”这段记载了春秋齐桓公称霸中原期间(前685—前642 年),齐国〔 位于今山东)之南诸国名或部落名称,有的用国名如吴、越,有的用族名,有的用文化特征名。其中,牂牁、雕题、黑齿诸古国、古族,同壮族先民有密切关系。
“牂牁”,《太平御览》卷771引《异物志》 云:“处牂牁江(北盘江——红水河)上,因以江名国。”其国“有一小山,在海内,小而高,似系船栈,俗谓之越王牂牁。远望甚小而高,不似山,近望之为一株树在水内。”明李攀龙《送别间员外使黔中》诗亦有“牂牁万里越王台,北眺中原秋色来,红嶂忽山三楚断,海天不尽百蛮开…… ”等语。总之,先秦时期的“牂牁”为越人之一支,故其首领称“越王”,分布在北盘江——红水河流域(今壮族、布依族聚居区),为壮族或布依族的直系先民。
“雕题”,《礼记》卷12《王制篇》载:“南方曰蛮,雕题交队,有不火食者矣。”《正义》注云:“以丹青雕刻其额也。”这就是文面,与“越人剪发文身”是一样的.说明所谓“雕题”国者,是流行“文面”习俗的越人部落。同壮族和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有密切关系。
“黑齿”,《三国志》载云:“倭国东南有黑齿国”,其民湮齿使黑,蛮夷之风俗,倭国就是现在的日本。日本的东南,当为东南亚各国。其实,湮齿使黑的风俗,有嚼槟榔习俗的民族都属于这一类。槟榔树是一种常绿乔木,属棕梅科植物。其果性温,味苦辛,分红、白二种.槟榔有消积、行水、杀虫、刺激等功能,对于牙齿有保护作用。因槟榔汁呈红黑色,久嚼者其齿便如同经过墨染而成漆黑色。这便是古籍中所说的“黑齿”或“漆齿”。古时岭南越人最喜爱嚼槟榔。唐人刘询《岭表录异》亦云:交(州)、广(州)之人“自嫩及老,采实峡之,以不娄藤兼之瓦屋子灰,竞咀嚼之。”近现代我国部分壮族、黎族、傣族、哈尼族及东南亚许多民族都还保留有这种习俗。故知先秦时期的“黑齿”国应是岭南越人的分布区域,与壮族先民也有密切关系。
此外,在先秦古籍和中原地区出土的西周东周青铜器铭文中,常见的有“南夷”、“南蛮”、“南瓯”、“南海”、“南国”、“交随”等古地名或古族名,多泛指岭南少数民族或其地区,虽非专指某个民族,亦同壮族先民岭南越人有密切关系。例如“南海”,秦置郡前乃泛指岭南沿海地带,包括今广东、广西、海南等地。
上述这些称谓,都同壮族先民有或多或少的联系,故要根据不同的史籍、不同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
第二节
岭南瓯骆人与中原华夏人的接触
据早期古籍记载,早在华夏民族形成以前的传说时代,距今约四五千年前,中原地区一些著名的部落或部落联盟之首领尧帝、舜帝、禹帝,就频繁地同岭南越族先民(以下概称“先越人”有所接触。《尚书?尧典》载;“(尧)申命羲叔,宅南交。”《礼记?少问篇》亦载:“虞舜以天德嗣尧,……南抚交阯。”《史记?五帝本纪》进一步说:舜何禹“定九州,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荒服,南抚交阯。”同书甚至说:“(舜)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史记?夏本纪》则云:“或言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这里所说的“南交”、“交阯”,都是泛指岭南越人地区,而“会稽”乃百越活动的中心,苍梧、九疑为西瓯人居地。这些记载表明,先华夏族与先越民族曾经有所接触,彼此有所了解。
夏末商周之时,中原地区首先进入奴隶制社会,建立了强大的王朝,社会经济和文化都得到迅速的发展。于是,以夏王朝辖区居民为中心的华夏民族也逐渐形成,从而以崭新的面貌和迅猛的态势向周围比较后进的地区扩展,同周围各个原始的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或古代民族发生交往,因为无论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方而,华夏民族都比周邻民族先进。所以在交往过程中,它总是占据主导地位,把自己地区称为“中国”,而称周围民族为“蛮、夷、狄、貊”;它对周围民族采取的军事行动,称为“征”、“伐”、“并”,而周围民族对它采取的军事行动则被称为“侵犯”、“入寇”;周围民族给它的物资特产称为“贡”、“献”,而它给予周围民族的物品则称为“赐”、“赏”、’‘赏赐”,体现着不平等的关系。但是,这种交往,特别是非军事的和平交往,客观结果是积极进步的,一方面使华夏族更多地吸收周围民族的先进成分,包括人种、地域、经济、文化、技术等等,使华夏族的地域日趋扩大,人口日愈增多,文化也越来越发达,从而使它成为世界上发达最早、势力最强的民族之一,这是中国各个民族包括原非华夏民族所共同缔造的;另一方面,也给周围民族带来很多先进成分,从而促进了周围少数民族的发展,这种相互影响、吸收、同化、融合的进程,在华夏与岭南越族之间进行的事例是很多、很频繁的。
根据《逸周书》卷七《王会解》记载,商代的第一任皇帝汤询问其大臣伊尹曰:“诸侯来献,或无马牛之所生,而献远方之物,事实相反不利。今事吾欲因其地势所有献之必易得而不贵,其为四方献令。”伊尹受命,于是为四方令曰:“臣请正东符娄、仇州、伊虑、瓯深、九夷、十蛮、越沤、剪发文身,请令以鱼皮之鞞、鲗之酱、蛟盾、利剑为献;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巩、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同书又云:“路人大竹,长沙鳖”, “仓吾翡翠”。接着又补充了一句:“自古之政,南人至众皆北向。”“北向”者,北献也。所谓“贡献”,实际上是通过民族上层之间进行的“以物易物”的交换,南方越族向商朝进贡上述珍贵物品,商国则“赐”予他们各种先进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这种交换有利于双方的接触、融合和发展。
《说文》禾部“秏”字注释引用伊尹的话说:“饭之美者,玄山之禾,南海之耗。”解字云:“秏,稻属。”由此可知,商朝初年,岭南越人曾把大米作为“贡品”,作为越人与华夏人之间的交换物资,而且取得伊尹的赞美,认为稻米是饭食中之最美者。
根据《竹书纪年》己载,周宣王时,王命至于南海;周成王二十四年(前1001年)于越来宾;二十五年,大会诸侯于东都,四夷来宾;周穆王在位期间〔前947——前928 ),周王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架鼋鼍以为梁,遂伐越。到春秋战国期间,越人同中原华夏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接触就更多了,彼此的关系也更加密切。《管子?小匡》记载,齐桓公曾对管仲说道:“余乘车之会三,兵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北至孤竹、山戎、秽貉,拘秦夏.西至流沙、西虞;南至吴、越、巴、牂牁、爬、不庚、雕题、黑齿。荆夷之中,莫违寡人之命。”而后吴、越也曾一度北上会盟诸侯,称霸中原。这种会盟,既有政治、军事上的较量与扩展,也有经济、文化上的相互渗透。
在语言方面,越人与华夏人之间的相互吸收与融合也是很明显的。
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越人的语言,吸收华夏语成分更加广泛。有的越人支系,因吸收华夏语的成分日益众多,以至由量变而逐步发生质变,最后演变成为一种新的汉语或汉语中的一种方言,如今粤语、闽语、沪语、客家语、平话、湖南江永语等等。以粤语为例,粤语的主要基因是古越语,而后吸收来自北方华夏语的古汉语、楚语等多种成分而形成今汉语的一种方言。故今粤语无论语音、语法与基本词汇,一方面保存有古汉语特点,另方面又保存有浓厚的古越语成分,后者表现为同壮侗语族诸民族语言的共同成分。例如在语音方面,粤语和壮侗语族语言的声母数量很接近,喉、鼻、唇、舌韵母齐全,表达上富于变化。两者均有长短元音之别。两者声调基本相同,都有八个声调以上,平、上、去、入四声阴阳分明,舒声和促声俱全。两者韵尾都以p 、t 、k 、m 、n 、习为特点。壮侗语族语言的" m—”、“n—”、“η—”、“l—”各有阴阳两调读法,粤语也有这个特点。在语法上,两者都有“将形容词放在动词之后作补充成分”, “将形容词放在名词之后作修饰成分”的特点,例如粤语谓“我多买这两本书”为“我买多两本书”,谓“大水”为“水大”,谓“干菜”为“菜干”,谓“客人”为“人客”,谓“公鸡”为“鸡公”,谓“生鱼”为“鱼生”, 谓“先走”为“行先”等等,与汉语语法结构迥异,而与壮侗语族语言完全相同。在基本词汇上,两者相同之处也很多。例如l—10 的数词,如“鸡”都称“kai5 ”。又如今广东地区,常见的地名,都冠以“那”、“罗”、“都”、“思”、“古”、“谭”、“良”、“布”、“博”、“番”(板)、“栏”等字,用汉语解释,则不得要领,然而用壮侗语族语言解释,则十分贴切。可是这些地区距离现代壮侗语族诸民族居地相当遥远,他们不可能到此地命名,显然是其先民越人遗留下来的语言。
湖南江永县上江坪及其近邻流行的“女书”中,有相当一部分词语和语法结构与汉语古今语法结构的一般规则迥异。这一类词语和语法结构显然不是汉语固有之物,也不可能是汉语本身发展的新成分,而是来自别的民族语言。有些词语和语法结构同现代壮侗语族诸民族语言相同,但又不可能是在宋代以后才因受到壮侗语族民族语言的影响而形成的,而只能是壮侗语族诸民族之先民― 百越民族语言的历史遗留。
从人类学和社会学上看,越人与华夏人的相互吸收与融合也是明显的。古为越人居地的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湖南,今皆成汉族居住地,难道越人都远走高飞了吗?不是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一部分可能西迁或进入海南岛,大部分则纳入来自北方的华夏人及其后裔,经历长期的共同居住、互相通婚、学习、交流、影响,逐步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新的汉族共同体。仅据民间流传的姓氏、家谱,或许难以证明两者的结合,因为北方汉人经济文化先进,政治地位又高,而南方越人并无本民族文字记载,也没有姓氏、家谱可资考察,且从越王勾践之后,在政治军事上一蹶不振,日落千丈,在那民族压迫的年代里,自然就会被来自北方的华夏——汉族所逐步同化。
当然,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或某个地区,北方来的华夏——汉族被越人同化融合的事例也是有的。例如春秋时期的吴国统治者,据说与周人同为姬姓,为周人分支。《史记?吴太伯世家》 、载:“(吴)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楚地越人)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吴越春秋吴太伯传》亦云:太伯、仲雍“二人托名采药于衡山,遂奔荆蛮。”这固然是民间传说,史学家不尽信之。我们姑信吴太伯确系来自北方的周族,来后也不得不入乡随俗,“断发文身”, “自号句吴”。唐人颜师古在《汉书?地理志注》中云:“句音钩,夷俗语之发声也。”说明太伯、仲雍来到越人地区后,很快就学会越人语言,穿越人服装,随越人风俗,一句话,为当地越人所同化融合.《吴越春秋》卷上载吴王寿梦之言时亦说:“孤在夷蛮,徒以椎髻为俗。”这里所说的“夷蛮”,就是越人。
许多古籍记载于越统治者的民族成分时,也说他们是夏人后裔。此说虽有假托之嫌,纵然属实,也与吴的统治者一样,早就同化融合于当地越人之中了。《荀子?儒效篇》载云;“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同书《荣辱篇》亦云:“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是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错习俗之节异也。”这些古籍记载,一方面说明时人是把夏、越、楚视为中原及其以南的三大族系,不可混同;另方面又认为个人族属是经常发生相互转化的,而长期居住异地,入乡随俗,就是族属转化的条件。所以,颜师古在《汉书?地理志注》中引赞言曰:“自交阯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不得尽云少康之后也。”就是说,百粤的基本成分是越人.至所谓云少康之后者,只是少数人,此言极是。事实上,到越王勾践时期,这些人不管祖籍何地,先人何族,早已“入乡随俗”,转化为越人了。
在这种相互转化、融合的进程中,早期由于越人地区以越人占优势,故以中原华夏人转化融合成越人为主;而后来,由于华夏汉族日益众多,且因其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在经济、文化、技术上占优势,故又逐步变被动为主动,“喧宾夺主”,变“入乡随俗”为“移风易俗”,从汉人姓氏,认汉人祖籍,从而使当地越人转化为华夏人,这个过程当然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这就是古百越地为何今多半已成汉族的地区的重要原因。
民族之间的自然同化融合是积极的、进步的,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反之,如果是强迫同化,则会激起民族的强烈反抗,从而加深民族之间的隔阂、矛盾和分裂,在人类历史上是消极的、反动的,于社会发展不利的。
中原华夏文化的南传及其对岭南越族文化的影响,从考古资料发现,大致可分为商周时期和春秋战国时期两个阶段。
商周时期
如前所述,早期古籍中就有“南交”、“交(趾)”、“桂国”、“瓯”等岭南地名或族名的记载。在周代的一些青铜礼器上,也常见有“南夷”、“南国”、“南瓯”等铭文。这些文献记载与铭文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种信息:即岭南越人与中原商周王朝已有了较为频繁的交往和比较密切的联系,否则岭南及当地越人就不会为中原人所知并载录入籍。这一看法与考古发现也是吻合的。
解放以后,考古工作者先后在瓯骆故地的兴安、灌阳、荔浦、忻城、宾阳、武鸣、横县、陆川等地,发现了一批商周时期的青铜器,器形有卣、罍、尊、钟、戈等;在全州县零陵故城遗址还发现周代的陶扇。这些青铜器和由扇的形制和花纹装饰特征与中原地区常见的同一时期的同类器物基本相同,说明它们是由中原地区传入的.是中原文化传入瓯骆地区的明证。
商周青铜器传入岭南瓯骆地区的途径,大概有两种可能:一是由岭南越人向商周王朝贡献土特产品后,商周王朝以青铜器作为赏赐由瓯骆人携带而归。二是随着商周王朝势力的向南扩张延伸,其青铜器亦随之渐次向南递进,瓯骆人与内地人通过湘楚走廊进行交换,使商周青铜器得以进入岭南的瓯骆地区。因为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黄阪盘龙城发现并清理一处商代中期的城址,并发掘出大批青铜器和陶器;在湖南省也已发现了20多处商代遗址,零星发现的商周时期的青铜器达300多件,其分布点遍及湘北、湘中及湘南,最南边已到达衡阳和长宁;在江西省也发现多处商代遗址及大批青铜器。这些发现表明,当时商王朝的统治势力已越过长江天堑,到达与岭南瓯骆居地仅有一山之隔的湘江流域以及越城诸岭北麓。瓯骆聚居的岭西地区与湖南毗邻接壤,溯湘江而上,即可进入广西北境;顺漓江而下,又可抵达岭南腹地。商周文化及其青铜器主要就是通过湘桂走廊传入瓯骆地区。岭南瓯骆人与中原华夏人的接触交往以及华夏文化的南传,并为瓯骆人所接受、吸收和融合到本地土著文化之中的另一表现形式是岭南的几何印纹陶。在瓯骆故地的广西全州、灌阳、兴安、平乐、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苍梧、梧州、岑溪、平南、容县、北流、浦北、合浦、钦州、武鸣等县市,发现了大批的以几何印纹硬陶为特征的古文化遗存,出土的陶器多为胎质细腻、陶质坚硬、火侯颇高、纹饰规整的轮制模印硬陶。常见的纹饰有云雷纹、穷曲纺、夔形纹、回形纹、方格纹、米字纹、网纹、席纹、漩涡纹等。其中前5 种纹饰是中原地区商周青铜礼器上常见的最流行的花纹装饰。殴骆地区陶器上的这类纹饰,其基本造型和风格特征与中原商周青铜器上的同类纹饰基本相同。显而易见,这应是瓯骆人与中原华夏人接触交往、并且受其文化影响的结果,正是华夏文化的传入和影响,极大地促进了欧骆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原大地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经济和文化空前发展繁荣和民族大融合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的奴隶制开始崩溃,封建制开始产生。中原文化也以更加迅猛的态势向四周少数民族地区扩展传播并对封闭落后的少数民族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这一时期,岭南瓯骆越族与中原地区的关系在前期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两地的经济交往和文化交流日趋频繁,岭南的土特产品不断运到中原,中原文化亦以更新更快的态势传入岭南地区。可作佐证的是目前在瓯骆地区发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的数量和种类都比前期增多,分布地点更为广泛。其青铜器除了零星出土外,还有成批青铜器出自墓葬。1972 年在恭城县加会秧家村的一处墓葬里,共发现各种青铜器31件,包括鼎、尊、钟、罍、剑、戈、钺、镞、斧、兽首柱形器及车马器等。1985 年在武鸣县马头乡元龙坡清理发掘了89 座春秋时期墓葬,出上了一批青铜器,器形有斧、矛、刮刀、镞、凿、镦、匕首、铃等,并出土了一批铸造钺、斧、镦、镞等青铜器的石范。战国时期的墓葬及其出土的青铜器则更多,在全州、兴安、灌阳、平乐银山岭、象州罗秀、贺县铺门、柳江白露、宾阳韦坡、武鸣安等秧、田东锅盖岭及德保等地,都发现有战国时期的墓葬和青铜器。在出土的青铜器中,除一部分为本地的瓯骆工进铸造外,大部分是中原地区传入的,充分反映了瓯骆民族与中原华夏民族的密切联系以及中原先进文化对岭南欧骆文化的影响和促进。
第三节
岭南欧骆人与楚人的交往
先秦时期,在华夏人聚居地的南境至岭南之间,还分布着一个强大的“荆楚”族系,简称“楚人”。由于岭南与楚地毗邻,其间有湘桂河谷相通,交通便利,故岭南瓯骆及其先民很早就与楚地民族有了交往和文化交流,彼此关系密切;中原华夏文化亦通过湘楚走廊传入岭南地区。
所谓“楚人”,其统治者“芈”姓,始祖青熊,西周时建国于荆山一带.都于丹阳(今湖北秭归西南).到熊渠时,疆土扩大到长江中游,乃迁都于郢(今湖北江陵西北纪王城)。春秋时,兼并周围诸部,强大一时,乃北上中原,与晋国争霸,到楚庄王(前631 一前591 年)时曾一度登上霸主地位。疆域西北到武关(今陕西商南西北), 东南到昭关(今安徽含山北),北到今河南南阳,南到洞庭湖以南。战国时,西南边境一度扩大到今广西荔浦、平乐、钟山、贺县及广东连县、连南、连山一带。关于楚王的民族成分,众说不一,有华夏说、苗蛮说、东来说、西来说、北来说、南来说等多种。我们认为,不管其王族来自何族何地,先秦时期,原楚国境内,即长江中游、洞庭湖一带,为“苗蛮”族系聚居区是没有问题的。所谓“苗蛮”者,系指“三苗”, “有苗”及其后裔“长沙——武陵蛮”,后又发展为今苗瑶语族诸民族。即便楚国王族来自华夏族或其它族系,但他们一早已落户于“苗蛮”族之中,无疑已经“入乡随俗”,而继续保存“蛮夷”之风。故先秦史籍多称之为“蛮夷”,而楚王熊通和他的先人熊渠等都自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号溢。”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楚国的强大和发展,它的先进部分日益接近中原华夏族,并且日益众多地吸收华夏的文化,到战国时期已逐步转化为“苗蛮”的只有楚国西南部山区之人,这便是以后的长沙、武陵蛮——苗瑶语族诸民族,即今苗族、瑶族、畲族等。
先秦、特别是春秋战国期间,楚人及其文化同岭南越人及其文化的关系,也是十分密切的。除东南沿海吴、越直接同中原华夏人接触以外,岭南越人往往要通过楚人同中原华夏人打交道,故楚人成了中原华夏文化与岭南越族文化交流的媒介。其地位显得特别的重要。
据《史记?楚世家》记载:“成王恽元年(前674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结旧好子诸侯,使人献天子,天子赐胙,曰:‘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于是楚地千里。”楚成王向南扩张,势必同越人发生频繁的接触和尖锐的矛盾。
《左传?鲁襄公十长年传》载云:“楚共王卒(前560年),子囊谋谥。……子囊曰:‘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
《史记?吴起传》载:楚悼王(前401——前380 年)闻吴起贤,用以为相,于是吴起“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后汉书?南蛮列传》 亦载:“吴起相悼王,南平百越。遂有洞庭、苍梧。”说明素为西瓯人所聚居的苍梧,也一度成为楚国的一部分,以上为楚越之间的军事接触与武装冲突,属于强迫兼并范畴,但客观上沟通了楚越之间的联系。
1957年,在安徽寿县城东丘家花园中出土了制作于楚怀王六年(前323年)的“鄂君启节”4 件文物。文物上的铭文记载了当时楚国境内的水陆交通路线。其中水路交通在今湖南境内者,沿着湘、资、沉、灃四条河流,分别到达其上游如“舟节”,途程有“内入湘、庚贴、庚邺阳;入氵雷、庚鄙;内入资、沉、灃。”其中,氵雷水,为湘江上游,今称来水,来水之上的鄙,今广西兴安县。邺阳,在湘江上游,即今广西全州县。由此可知,战国末年,楚国政治势力曾深入到越城岭西侧,当时为西瓯人所聚居。此乃吴起南平百越之后所造成的局面。
1972 年,在恭城嘉会出土的30余件春秋晚期青铜器中,其中鼎、罍、编钟、戈,与湖南、湖北出土的楚器完全相同;而靴形钺、尊、剑等却具有明显的越义化特点,充分休现了越人受楚文化影响的深度。
1974 年发掘的广西平乐县银山岭战国墓葬,墓葬形制全为狭长形竖穴坑墓,和湖南、湖北早期楚墓很相似;墓底设腰坑,与中原殷周遗俗相同。在出土的1400 余件遗物中,具有明显越人风格的有扁茎剑、钮矛、双肩铲形钺和靴形钺等,其余铜质兵器、铁质生产工具和器形单纯的生活用具杯盒等等,均与楚器及中原地区的器物相同。其主要器物应是由楚地传入的。
1962年和1963年,在广东清远县三坑公社马头岗连续发现两座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的墓葬,出土了以青铜器为主的随葬品。接着,到1972 年又先后在广东德庆、肇庆、四会、广宁、怀集、佛岗、龙川、罗定、龙门、揭阳、佛山等处发现38 座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的墓葬。墓葬形式与长沙战国楚墓的长方形竖穴上坑墓相同,有的墓底铺设河卵石或木炭,也有些墓底分成高低级的前后室,大墓使用棺廓,小墓不见葬具。38座墓共出土879件随葬品,其中青铜器为718件,占80%以上,余为陶、石、玉、金、琉璃等。从器形和纹饰分析,一部分与长江中游出土的楚文化相同;另一部分与广西出土的越文化相同,例如青铜器中的扇形钺、铲形钺、椭圆形戚、人首柱形器和印纹陶器等,均为越人固有的文化特点。表明这里的越人也受到楚文化的深刻影响。
即使深入瓯骆区域的今广西武鸣县马头安等秧等地,根据1985 年和1986 年发掘的春秋战国墓,墓葬形制多半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与楚墓形制相同;器物既有越人特点的靴形铜钺、铜斧、扁茎短剑等等,又有许多器物与长江中游出土的楚人器物相同。表明这里也受到楚文化的影响。
再者,在楚人区域发现有岭南越人文化特点的亦不少," ‘湖北、湘中以楚文化为主,越文化居次;湘西是楚、巴、越文化大牙交错;湘南则以越文化为主体。” 这是楚人吸收越文化的精练说明。
几何印纹陶被学术界一致认为是越人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解放后,在湖南发现有许多带有几何印纹陶的古遗址与古墓葬,当为越文化的遗迹。例如在安乡县汤家岗、灃县丁家岗、平江县中、浏阳城西樟树塘、沅江市石君、辰溪县浦市炮台、沅陵县瓦溪四毫溪、安仁县何左山、衡山县南岳彭家岭、金山岭等处,均发现有商代以前的几何印纹陶。其纹饰有曲折纹、方格纹、叶脉纹、菱形纹、波浪纹、“S”形纹等等。在湖南商代遗址中,也普遍出上几何印纹陶,其中零陵菱角塘遗址,印纹陶的数量竟占陶片总数的95%。春秋战国时期的平江瓮江、长沙太子冲、石门古城堤、宁远冷道故城及长沙湖桥、衡阳、资兴、临灃等遗址,均有几何印纹陶出土。纹饰多为米字纹、席纹、叶脉纹、蓖齿纹、细方格纹、弦纹、水波纹等等。
越式铜鼎(主要特征为盘口三足细高外撇)、扇形钺、靴形钺、双肩钺、铜剑、铜戈、铜矛、越式陶器等,是越文化的另一大特点,主要产地在江浙、福建、两广一带,但湖南也有广泛分布。据初步统计,仅在湖南发现的扇形钺、靴形钺、双肩钺就有几十件之多。
越文化不但在接近瓯骆地区的湖南有广泛影响,而且在楚区腹心今江汉地区,也有发现。例如在江汉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就发现有越文化特点的有段石斧及拔牙人骨。在商周时期遗址中,也发现有“越式鼎”、靴形铜斧、铜钺、印纹硬陶二就是在楚都附近,在楚国最强盛的时期内,也不乏越文化遗物,例如楚都纪城东北郊的九店、雨台山战国墓中,就多次发现有越式铜鼎和越式陶鼎,在楚都纪城内,也曾出土过战国时期的印纹硬陶器。
越楚文化的密切关系,既体现南方越系民族与南方苗系民族的密切关系,又体现越文化和华夏文化的密切关系。这是因为楚人大部分比岭南越人接受华夏文化早,而且又是华夏文化传播到岭南的必经之路.这就说明,岭南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百越民族,自古以来就同中原华夏族以及南方诸民族结成了血肉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分割。当然,在数千年封建统治年代里.由于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他们的阶级利益,总是要竭力地推行民族压迫和民族隔阂、民族歧视政策,实行军事镇压,强迫民族同化。但是,各民族之间的友好往来.互相影响和吸收,互相接近和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先秦时期,越、楚、夏文化的相互接触与融合,就是最好的说明。

第四章
社会生产
由于历史和地理条件方面的原因,岭南越人的社会发展比较缓慢,商周时期,中原地区已进入奴隶社会,青铜文化已发展到繁荣时期,而岭南越族地区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或军事民主阶段,石器和木器仍是人们日常主要的生产工具。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已开始进入封建社会和铁器时代,岭南越人才开始进入奴隶社会和青铜时代,而后才逐渐进入铁器时代,社会经济(包括农业和各项手工业)才有较快的发展。
关于先秦时期西瓯骆越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史籍缺乏记载,我们只能通过有关的考古学资料来窥探其发展的面貌。
第一节
农业
西瓯骆越先民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种植水稻的民族之一。从广西地区新石器时代贝丘遗址出土的石磨盘、石杵、石锛、蚌刀以及各种陶器等生产工具、谷物加工工具和炊煮食物的器皿来看,大约在距今7000—9000 年的新石器时代早期,瓯骆先民在长期的采集劳动过程中,便开创了原始农业生产。其生产工具为石斧、石锛,其生活用具为石磨盘、石杵等,由于这些生产工具仍很原始,所以,当时的农业生产规模尚小,耕作方法也很原始粗放,尚未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来源。当时的岭南地广人稀,得天独厚的亚热带气候,使自然界中有着丰富的可供原始居民采集、猎取饱腹充饥的天然食物资源,如广阔的山林谷地中的各种飞禽走兽,纵横交织的江河湖泽中的各种鱼、螺、蚌类以及各种野生植物的果茎根块,原始居民用简单的工具和方法,就可以获取这些天然食物,维持自己的生存。所以人们主要还是以渔猎和采集等手段为生。
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人口的不断繁衍增多,瓯骆地区的原始农业才有了较大较快的发展。其主要标志是先民们对生产工具的改进和各种新型生产工具的增多,除了前期常见的各种石斧、石锛、石磨盘、石杵外,新出现了大量的各种形体硕大、结构复杂、造型独特、功能优良、工艺精致的大石铲,以及石锄、石镰、石刀等,包括砍伐开垦、翻土挖沟、疏松土壤、清除杂草、收割、碾磨等一整套农业生产和加工工具。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标志着瓯骆先民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耕作方式的改进,即由前期的刀耕火种发展到铲耕农业阶段。而耕作方式的改进,又促使耕种面积得以扩大和粮食产量得以提高,从而使瓯骆地区的原始农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与此同时,瓯骆地区原始居民的活动范围比前期进一步扩大。考古发现表明: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址不仅分布于江河畔,而且还延伸扩大到远离江河的丘陵谷地中,说明当时的耕作面积已经有了进一步扩大,农业已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主要的经济部门,传统的“攫取”型经济正在向“生产”型经济过渡,先民们开始过上了定居生活。但是,以大石铲为主要标志的生产工具,其生产方式仍然属粗放型,生产效率乃至粮食产量仍属低产型,社会还不可能有剩余产品,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只能是原始氏族集体公有制,只是氏族的规模要比母系氏族大家庭略小,而是由一个个父系家庭构成的一个生产单位,并按照年龄和性别的简单分工协作,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生产资料属集体所有,即土地、山林、河流等属于部落或各父系大家族所有,并由之分配给各父系家庭耕种,故只有使用权而无占有权.部落或父系大家族首领可根据人口的增长情况,对土地山林再行分配。生产工具及农产品属各父系家庭所有,他们可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制作各种劳动工具,农产品实行平均或按需分配。人们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没有财产占有不均现象。但部落或氏族首领拥有对生产资料的分配权,而这也就为后来社会的分化、家庭奴隶制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春秋战国是瓯骆地区农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其主要标志是青铜工具和铁制工具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
早在商周时期,中原地区的青铜器已通过湘楚和湘桂走廊,源源不断地传入瓯骆地区,并且由桂东北逐步传入桂中、桂东南乃至桂西南。目前在广西兴安、灌阳、全州、荔浦、忻城、宾阳、上林、横县、陆川、南宁、武鸣等地,都发现有商周时期的青铜器。在中原特别是相邻的楚国的青铜文化的影响下,大抵到了西周末期或春秋时代,瓯骆人已掌握了青铜冶铸技术,并开始冶铸青铜器,形成了具有浓厚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文化。1985年考古工作者在武鸣县马头乡的元龙坡清理发掘了350座西周晚期的墓葬,不仅发现了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青铜器,还发现了一批铸造青铜器的石范,其中比较完整的铸范6套,另有30多件已残缺不全。这些铸范均以砂岩凿刻而成,每件分割成上下两块。整体呈长方椭圆形,内中凿刻成所铸器物的模型,一端留出浇注口。其石范可铸器形计有双斜刃钺、单斜刃钺、扇形钺、斧、镦、镞、圆形器、钗形器等。有的石范内有烧焦痕迹,更为重要的是,墓葬里出土有与石范相合的器物,说明这些石范是当地钺骆工匠所制造并已铸造出青铜器,这就为我们了解当时的青铜铸造工艺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实证(见图一〇)。
目前瓯骆地区墓葬中发现的青铜器情况与中原地区一样,多为各种兵器、生活用器和礼器,极少生产工具。究其原因,大致有两种原因:一是在青铜时代初期,因青铜工具冶铸工艺复杂,产量有限.弥足珍贵,人们铸造的青铜工具,用于生产尚且不足,就不能用来作陪葬品了;工具使用磨损后,或许也不随便抛弃,而是再度加工成其它器物,所以在墓葬发掘中难见其踪迹。另一种可能是当时瓯骆人并没有把来之不易的青铜用来铸造生产工具,而主要用于铸造各种兵器和生活器物。尽管如此,青铜文化的产生,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青铜铸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手工行业,需要有专门技术的工匠、专门的铸造工场和较为严密的组织与分工。而这些又都必须是在出现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之后才成为可能。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农业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粮食有了剩余之后,一部分劳动力便自然地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去,专门从事青铜冶铸或其他手工业生产。
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特别是相邻的素以冶铸业发达著称的楚国铁器开始传入瓯骆地区,并逐步在农业生产中推广使用,在使用铁器的实践过程中以及在冶铸青铜器的基础上,瓯骆人民逐步掌握了冶铸铁器的技术,开始制作铁器。在平乐县银山岭、岑溪县糯洞花果山、武鸣县马头安等秧、田东县祥周锅盖岭、宾阳县武陵韦坡、象州县田下那摘等地,都发现战国时期的墓葬,出土有成批的铁锸、铁斧、铁刀以及锄、镬、锛等农业生产工具.铁锸器身呈“凹”字形,弧形利刃,两边侈出;凹字形銎,以插装木柄,是翻土挖沟松土的工具(见图一一)。铁斧厚重,銎部大于刃部,侧面呈锲形,安装木柄,用以横向劈砍,效率甚高。铁刀呈长条形,也是砍伐工具。铁锄既可挖土,又可锄地,进行松土锄草。这些铁制工具的发现,说明战国时期瓯骆的许多地方在农业生产中已经使用铁器。这也是瓯骆某些地方社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的重要标志.因为铁器是“在历史上起过革命作用的各种原料中最后的和最重要的一种原料……铁使更大面积的农田耕作,开垦广阔的森林地区,成为可能;它给手工业工人提供了一种其坚固和锐利非石头或当时所知道的其它金属所能抵挡的工具。”由于瓯骆地区许多地方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了铁器,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不仅使深耕细作、改进耕种方法、进行中耕锄草、提高粮食产量成为可能,而且还可大量开垦荒地,扩大耕种面积。从目前发现的考古遗迹看,到战国时期,瓯骆地区土地比较平坦肥沃,水源比较便利的地方,大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开发。
青铜器和铁器的出现以及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标志着瓯骆地区社会生产力已有了飞跃性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更。部落或氏族首领凭借着他们的威望和掌握生活资料分配权、产品交换支配权,逐步把人们创造的财富掌握在自己手中,进而占为己有,从而使部落或氏族内部出现贫富不均的现象。部落或氏族首领逐步蜕变成奴隶主。社会内部分化为“君”、“侯”、“将”、“民”等阶层,这些君、侯、将便是奴隶主,他们不仅把土地山林据为私有.而且把氏族成员变为奴隶,变成他们“会说话的工具”,他们剥削奴隶的剩余劳动,攫取日益增多的社会财富。这样,原始的氏族公社便解体,为私有制所代替。但由于阶级分化刚刚出现,尚处于家庭奴隶制阶段,奴隶主尚未完全脱离生产劳动,与氏族成员仍保持着一定宗法亲属关系。氏族公社的残余仍存在,这从战国墓地中大墓小墓处在同一墓地里以及左江崖壁画上大人小人处在同一画面上即可得到证明。
我国农业史专家认为,中国栽培稻种起源于华南;稻作农业亦起源于华南,特别是西江流域的两广地区。理由是:
一、分布于中国的普通野生稻是多年生野生稻,是公认的栽培稻祖先。普通野生稻在中国分布的海拔高度是30—600 米,东起台湾的桃园(东经120度15分),西至云南的景洪镇(东经100度47分),南起海南崖县的羊栏(北纬18度15分),北达江西的东乡(北纬28度14分),在这一范围内才是稻作栽培的可能起源地。
二、在这一范围只右江西、广东和广西发现有较密集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遗址,这些遗址周围的生态环境都是低洼地或沼泽,适宜于水稻种植。
三、虽然目前这些遗址中尚未发现水稻遗存,但已出土许多石斧、石锛、蚌刀、石磨盘、石杵等农业工具,说明人们已利用谷类作物,这些谷类应该就是水稻。桂林甑皮岩洞穴遗址中发现大量禾本科植物.根据孢粉取样分析,发现文化堆积愈晚,所出禾本科植物愈多.加之遗址内出土了可安柄的磨制石斧和蚌刀,以及石磨盘、石杵等原始农具.有理由推测甄皮岩人已经发明了原始农业,而且已开始栽培和种植水稻。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瓯骆人民农业生产经验的不断积累和金属工具的使用,其稻作的拼种方式已趋规范化。其表现为:一是稻谷品种的选择与培育,即选留下一年播种的优良品种。二是修筑成埂畴以利稻田的蓄水。三是掌握了生产季节、按季节播种中耕、收获。四是形成了较为规范合理的耕作方法,包括翻土、引水灌溉、中耕除草等。耕作方式的不断改进,有效地提高了稻谷的产量,促进了稻作农业的发展。
瓯骆及其先民除了种植水稻之外,还开垦旱地种植各种块根类作物。这是原始居民在长期的采集活动过程中将野生的块根类植物进行人工栽培的结果,因为瓯骆地区的地理及自然条件非常适合块根类植物的生长繁殖。这类植物不仅资源丰富,而且生命力极强,生长无季节性限制,一年四季都可存活,极易种植,远不及种植稻谷那样复杂。只要开辟出空地,清除杂草,挖穴栽种,便有收获,而且产量颇高,食用方便。古往今来,块根类植物一直是南方人的重要食物,俗称“杂粮”。
第二节 手工业
先秦时期,随着瓯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业的发展,各项手工业也相应发展起来,制作工艺亦不断提高。其中主要有制陶业、青铜冶铸业、冶铁业和玉石业等。
一、制陶业
先秦时期的制陶业是在新石器时代制陶工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且有了长足的进步,无论是烧制方法、制作工艺、器物品种、陶器质量、装饰手法等,都有了新的发展与进步。
首先是普遍使用轮制工艺,使所制的陶器更为规整,造塑也更加均衡对称,富于变化。因为轮制工艺的发明与使用,是制陶技术的一次革命。在轮制出现以前,陶器的制作均采用手制,即泥条盘筑法和捏塑法。手制法不仅工效低,速度慢,而且器形不规整,胎壁厚薄不均。采用轮制工艺后,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制作工效,减轻了劳动量,缩短了制作工期,节省了劳动时间,而且使所制的器物造型规整,胎壁厚薄匀称,平滑美观别致,形态富于变化。如贺县桂岭出土的春秋时期的釜、罐、罍以及平乐县银山岭战国墓出土的瓮、三足盒、壶、罐、钵等器物,形体大小有致,圆弧均衡自然,曲线富于变化,缩张和谐对称,器表平整光滑,造型美观别致,工艺可谓娴熟精巧。所有这些,都是手制无法比拟的。
其二是陶一的精选及土质原料的多徉化。土质的粗细优劣.会直接影响陶器制品的质量。在此之前,瓯骆先民多以粘土为原料,制作炊器时,就在粘土中掺入一些石英砂或蚌壳粉等耐火原料,以防止陶坯开裂,又能耐火烧焙。但陶土没有经过淘洗滤淀,因而多较粗糙,烧制出来的陶器胎壁自然也较粗糙,其中往往出现大小不一的气孔,陶质也较松软。至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瓯骆工匠制陶经验的不断积累,对陶土的选用及加工方法有了明显的进步。一是根据所制陶器的不同用途选用不同的土质原料,如制作炊器和大型盛储器时,仍使用粘土;制作形体较小的饮食器则选用结构细腻、质地优良的高岭土(又称瓷土)。二是对原生土进行筛选、淘洗和滤淀,清除陶土中的砂粒杂物,以保证陶土的纯洁细腻。正因为如此.这一时期的陶器胎质多较细密、坚硬、质优耐用。
其三是装饰工艺的进步一与更新。在陶器上刻印花纹,最初是出于实用的需要。即为了便于稳握,人们就在其器皿上刻划纵横交错的线条,使之具有细褶粗糙的效果。后来,由于人们审美意识的增强,装饰的花纹图案及其制作方法便口趋丰富多样,而且逐步规范化、美观化乃至工整化,使之具有明显的装饰艺术风格,其图案亦由写实演变成抽象,并且融入了人们的种种宗教观念,形成了实用与美观的和谐统一。从出土的陶器可知,早在新石器时代,瓯骆先民已开始在陶器上制作花纹装饰,但装饰的方法和纹饰还比较简单原始,新石器时代早期贝丘遗址出土的陶器上多饰杂乱无章的绳纹,也有少量的编织纹和划纹,可知当时的装饰方法主要是在陶坯未干时,用细绳和编织物直接印压的,或用尖状物在陶坯上交叉刻划,使之形成褶皱面,便于捧握.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乃至春秋战国时期,在装饰工艺技术上有了新的突破,工艺水平明显提高,除了绳索压印的方法继续用于炊器类装饰外,主要流行使用印模新工艺,即用优质高岭土制成印模,再在印模上精雕细刻各种凹下凸出的花纹图案,然后用这种刻有花纹图案的印模直接在陶坯上压印。这样,印模上的花纹图案就出现在陶坯上。采用印模新工艺,不仅方便快捷,工效极高,一个印模可以多次使用,而且花纹图案工整清晰,美观别致。这一时期的陶器装饰,主要是采用这种工艺方法实施装饰,考古界称之为“几何印纹陶”,即其纹饰多以儿何式的线条构成,种类繁多,寓意深刻,常见的纹饰有云雷纹、水波纹、穷曲纹、方格纹、漩涡纹、重菱纹、网状纹、米字纹、叶脉纹、席纹等,有的在同一器物匕施印多种纹饰,如贺县桂岭出十的春秋时期的二件陶斡,肩及腹部有序地通体印夔饰纹,腹部以下至足部印方格纹,另在颈部锥刺一圈圆点纹:一同出土的另一件陶釜也饰同类的纹饰,但夔纹线条更加纤细飘逸.这两件陶器不仅品质优良,胎壁坚硬,而且纹饰工整关观,线条圆润流畅,一气呵成,工艺水平极高,堪称瓯骆陶器家族中的精品。这种模印的装饰工艺,还被广泛运用于青铜器模范的装饰仁。此外,瓯骆工匠还采用刻划和锥刺相结合的方法,在陶盒一类的器盖和器身上镌刻水波纹、弦纹和蓖纹相结合的花纹图案,而且工艺娴熟,线条简洁明快,结构严谨均衡,造型生动别致.另一种装饰新工艺是出现了泥塑形式。这种形式最初只是在陶器肩部塑捏上对称的弧形耳,以便绑绳提携。战国时期的陶器上开始出现立体的兽形泥塑装饰,尽管其形态还比较粗拙,但它毕竟是一种新的装饰工艺。总之,先秦时期,瓯骆地区的陶器装饰在主导上已成为人们决种审美的需要,突破了原初以实用功能为主要目的的装饰意义,从而使瓯骆民族的装饰艺术及工艺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见图一二)。
其四是烧制技术的革新。陶器是土坯经过高温烧焙后形成的。火候的高低,决定着陶器质量的优劣。而火候的高低,又有赖于烧焙设施的结构及烧焙方法。对此,瓯骆及其先民曾经历一个不断摸索、不断完善、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新石器时代早期,由于陶制技术尚处于初始阶段,不仅陶器的制作方法简单原始,而民烧焙的方法也很原始,通常只是将陶坯叠放在柴堆上,点燃后以明火焙烧。这种用明火直接烧烤的方法,由于四面畅通,无法形成温室,余温散发快,因而火候很低;且二氧化碳四处飘出而不能还复,所以烧成的陶器均呈红褐色和灰褐色。南宁市郊豹子头遗址出上的陶器经测定只有680摄氏度,造成陶质松软易碎。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春秋战国时期,瓯骆工匠发明了陶窑烧焙技术,在象州县发现有战国时期的窑址。陶窑结构先是马蹄式,后来发展演变成龙窑式。陶窑设有窑壁、窑床、窑箪、火口等部分。将陶坯叠放于窑床上,窑顶除留有出烟口外,其余部分密封,从火口放入柴草,火焰从箪孔升入窑室,达到焙烧陶坯的目的。采用窑式焙烧,不仅每次烧制的陶器数量多,更主要的是由于窑室的密封,能充分利用热量,陶坯的受热面均匀,二氧化碳得以还原,能有效地提高烧成温度。正因为如此,这一时期的陶器多呈灰色(系二氧化碳还原于陶器的结果),火候普遍达到1000 一1 100 摄氏度 ,使得陶质坚硬,有的叩之有金属声,接近瓷器水平。
由于制陶工艺的进步,春秋战国的陶器不仅质量优于前期,而且器物种类也明显增多,除了前期所见的釜、罐、钵类外,新增加的器形有罍、瓮、尊、瓿、杯、三足盒、平底盒等,其釜、罐、钵类器物的形制也较别致,因而,春秋战国时期的制陶工艺是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基本莫定了战国以后瓯骆制陶业的格局;同时又是瓷器的萌芽期,高岭土的发现与运用以及龙窑的出现,为后来制陶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瓷器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二、青铜冶铸业
当中原地区的青铜文化已发展到鼎盛时期,瓯骆地区的青铜文化才开始萌芽。大抵到了西周末期或春秋战国时期,瓯骆人才开始学会铸造青铜器。
瓯骆地区的青铜铸造业是在其阶级社会的产生和中原青铜文化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相当于中原地区的西周末年,随着瓯骆地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业经济的发展,逐步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原始社会制度开始解体,一部分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另一方面,商周时期,中原地区的青铜器不断传入岭南,传入瓯骆聚居区的腹地,这就给瓯骆人带来了文明的信息。青铜器的坚韧优越的性能引发了瓯骆人的兴趣,首先是那些酋帅们生发了占有和生产的欲望。相邻的楚国的青铜冶铸技术传入后,瓯骆工匠逐步掌握了其铸造技术,便在奴隶主或酋帅们的组织下开始设坊铸造青铜器。
从目前发现的青铜制品来看,瓯骆地区的青铜铸造业发端于西周末年。由于其冶铸业尚处于初创阶段,所以只能铸造一些形制简单的小型器物,如武鸣县马头元龙坡墓葬出土的各式铱、斧、镞、镦等器物,就是这一时期的产品。从墓葬出土的用于铸造的石范可知,当时采用的铸造方法主要是结构简单的合范式铸造法。其工序流程大致是:首先用石料制成两块大小和长短相合的雏范,然后分别在石范的内侧各凿刻成所铸形的空间,后端留出浇注孔,并将凿空部分琢磨光滑,把上下范合为一体绑牢,制范工序才告完成。第二道工序是熔铜合金,即用铜矿石放入炉内,加木炭鼓风冶炼。铜提炼出来后,还要再行熔化,并加入一定比例的锡和铅,以增强所铸铜器的坚韧度。然后将合金后的铜液从浇注孔注入石范,待铜液冷却后,再揭去外范,取出铸件,而后再合范继续浇注反复铸造。因为铸范系石料凿成,所以其范可多次使用。最后一道工序是对铸成的器物进行修整加工.因为新铸成的器物上常留有毛刺,需要做进一步修整,钺斧类还须对刃部进行砥砺,使之更为锋利。以提高其杀伤力。瓯骆人在铸造青铜器之初就注重优先铸造各种兵器,这与当时部落间频繁的战争是有密切关系的。
到了战国时期,瓯骆的青铜冶铸业有了较大发展,不仅器物种类增多,而且已能铸造结构较为复杂的器物,除了前期常见的钺、斧、镞、镦类器物继续铸造外,还新增加了刀、剑、矛、弩机、钟、鼓、鼎、铃、人首柱形器、叉形器等,装饰的花纹图案逐渐增多,器物的形制和纹饰具有较明显的地方民族特色,如平乐县银山岭战国墓发现的盘n 鼎、扁茎短剑、靴形铺、刮刀、人首柱形器,田东县锅盖岭和联福村战国墓出土的铜鼓、“王”字形纹剑,宾阳县韦坡战国墓出土的叉形器,浦北和象州等地发现的羊角钮钟、人首柱形器以及武鸣县安等秧战国墓出土的风字形锻、刮刀、铃等工器物,其形制和纹饰均具有浓厚的地方民族风格,目前仅见于岭南占欧骆分布的地区,其他地方极少见到。由此可以断定,这些器物应是当地贩瓯骆人所铸造,是瓯骆青铜文化的代表。
关于战国时期瓯骆人铸造青铜器的工艺问题,虽然目前尚没 有发现当时的铸造遗址和遗物。但从已出土的青铜器的形制,仍然能够推定当时的铸造方法,即主要采用合范式铸造法和内模外范铸造法。
合范式铸造法:又称全范式铸造法。这种铸造法适用于铸造结构简单的实心体器物,如钺、矛、镞、剑、镦、刀、叉形器、人首柱形器等,应是以此法铸造。其具体的铸造方法与前述的武鸣具马头元龙坡出土的石范铸造法相同。但除了使用石范外,很可能还使用泥范。
内模外范铸造法:这种铸造法主要用于铸造空腔类青铜器,如鼎、钟、鼓、尊、铃等器。这种铸造法的工艺较为见复杂,首先要用料泥制成所铸器物的形体(即内模),若要装饰花纹图案,还要在模体上刻划出所要装饰的图案。然后再用料泥依内模翻出外范,而后把外范分割为二。外范制成后,内模上的花纹图案即印现于外范的内侧,再用刀具把内模削去一层,削去部分即为器壁的厚度。然后把内模外范合为一打体,中间以支钉相撑,以防泥范移位,留出浇注孔。为了防止浇了铸时泥范受热膨胀开裂,还须在外范外敷一层泥,泥中布网以增强其拉力。至此,铸件模与范的制作工序才告完成。与壮族有着密切渊源关系的泰国泰族民间至今仍保留着传统的铸铜工艺。其模范的制作情况如同上述,铜液合金后,用长柄勺类舀起注入浇注孔内,直到注满为止。待铜液冷却后,敲碎外范,取出铸件,再捣碎内模.如果铸件上有毛刺或孔眼,还须进行修整、填补和抛光.
除了上述两种铸造方法外,很可能还采用蜡铸法,以铸造各种器壁甚薄、工艺精致的器物。蜡铸法即为上述的内模外范铸造法,不同的是在内模外围敷一层蜂蜡,然后在蜡层外刻划所要装饰的花纹图案,再在蜡层外徽一层料泥,泥中同样缠以网索,以增强其拉力,防止胀裂。铸造前,先将其模范放入火中焙烧,使模与范之间的蜡层熔化流出,留出空,以供铜液充填成器。这种铸造法现在泰国乌汶府泰族民间仍在使用。
综上所述,西周末年或春秋时期是瓯骆地区青铜冶铸业发展的初创时期,到了战国时期才有较大发展,铸造工艺也有了新的提高,产品亦丰富多样,从而奠定了后来瓯骆青铜文化繁荣的基础。
三、铁器铸造业
铁的熔点要比铜高(铁的熔点是1530摄氏度,铜为1084摄氏度 ;但在冶铁时,由于碳的掺入,熔点可以降低,一般生铁的熔点为1350摄氏度) , 故而冶炼的难度就相对较大,冶炼的炉体结构及鼓风设备要比冶铜复杂。因此,无论是中原地这还是瓯骆地区的冶铁业均出现较晚。中原地区的冶铁业产生于西周时期,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才有较大发展。瓯骆地区的冶铁业是在中原、特别是楚国的铁器及其冶铁技术传入后,于战国时期开始出现并发展起来的。
目前在瓯骆故地发现的战国时期各种铁器共199 件(包括11 件铜铁合铸器)。其中平乐县银山岭战国墓群出土194 件,灌阳县城子岭战国墓出土3 件,武鸣县马头安等秧战国墓和防城港市箭猪笼战国时期遗址各出土1 件。其器形有锄、锸、镬、斧、锛、刮刀、削、钺、镞、矛、鼎、钉等。其中以生产工具居多(共180 件),次为兵器(13 件),再次为各种生活用器。
从出土铁器的形制观察,欧骆工匠制作铁器的方法主要采用合范式铸造法,其工艺流程与前述的合范式(亦即全范式)铸造铜器的方法相同。这种合范式铸铁法至今在壮族民间仍在使用。另一种是锻造法,即将铁块放入炭火中烧红,使之变成海绵状,然后用钳子挟出,用锤子反复锻打成器。这种锻打法主要用于制作刀、锄、钉、剑类。这种方法一直被后来的瓯骆后裔沿用,直到现在,民间铁匠仍普遍采用此法制作铁器。
四、玉石加工业
瓯骆地区的玉石手工业是在石器制作工艺的基础上,随着人们审美观念的增强于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后发展起来的。目前在武鸣县元龙坡、安等秧、岜马山、独山岩、田东县大索、平乐县银山岭等地的西周末期或春秋至战国时期的墓葬中,出土了数以千计的玉器。这些玉器多为佩饰品,器形有环、块、玦、璜、钏、坠子、管饰、玉片、玉扣及其它装饰品。不仅数量及种类多,而且工艺精致,造型美观,磨制光洁,反映了瓯骆玉石手工业的发展盛况。
在瓯骆故地出土的春秋战国时期的玉器的质料多为灰白色和淡青色的粗玉,成色欠佳;还有的为绿色松石。由于金属工具的出现和加工技术较娴熟,所以各种玉饰品的制作工艺多较精致,形制规整圆润,棱角分明,不留刀痕。从其形制特征观察,瓯骆工匠制作玉器的方法大抵有凿、琢、磨、雕、钻等工艺。
制作玉器之前,首先要选料。玉石是瓯骆及其先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经过对各种石料的不断观察和使用而发现的。因为玉石不仅质地坚硬青翠,而且形态美观华丽,光彩照人,品位高。同时玉石往往埋藏较深,数量少,难以发现,获取不易。弥足珍贵。当掘取到玉石材料后,工匠们即根据所要制作器物的形状,先打制成土坯形,或按形进行切割,然后再进行琢磨,如制作玉玦、玉镯、玉璜等器物,还要在中间琢磨出一个大圆孔。由于玉石坚硬质脆,所以制作时必须小心翼翼,精雕细磨,稍有不慎,获琢刻用力过大,玉石就会崩裂或破碎,造成前功尽弃。在制作管状玉饰时,因管孔细长,钻孔难度极大,必须有坚硬细长的铁钻才能完成。现在我们所看到出土的数千个玉管,个体细小,管孔仅可穿线,而且管壁规整光滑,说明当时钻孔技术已达到很高水平。在许多薄小的玉片上,还可有各种精致规整的花纹图案,不仅说明当时制作工具的精细优良,同时也反映了工匠们制作技术的精湛。所有玉石都经过磨光这一道工序,现在所看到的各种玉器,通体平整光滑,极少有磨痕,因此足见当时的抛光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第四章
社会生活
瓯骆及其先民世代生活在气候温热、雨量充沛、自然资源丰富的岭南地区。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为了适应自然,改造自然,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摸索出一种成功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而使自己获得了生存和发展,并逐步形成了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与其生产方式和经济形态相适应的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生活习俗,并不断传承下来,成为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认同意识乃至民族凝聚力的表现形式和重要载体。
第一节
人体装饰
装饰是造型艺术的组成部分。壮族先民很早就有自己的装饰艺术。最早的装饰,为的是某种物质或精神上的实用需要,而不是审美,审美是在长期的实用过程中逐步产生的。
早在7500一9000 年前的桂林甑皮岩人的个别尸骨上.就撒有赤铁矿粉末,使身上某些部位呈红色。这可能是因为人活着的时候,身上某些部位就涂有这种红赭色的矿石粉。根据民族学资料的解释,在人身上涂上红色表示鲜血常在,而鲜血是人的生命与灵魂寄身之所,表示生命或灵魂常在之意,这是精神生活上的实用需要。
到先秦时期,壮族先民的人体装饰文化已相当丰富,主要有文身、文面、凿齿、服饰、头饰、佩饰等等。
文身、文面,是“百越”民族普遍流行的人体装饰。早期古籍屡有记载,例如:《庄子? 内篇?逍遥游》 载:“宋人资章甫而滴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 墨子? 公孟第四十八》 载:“昔者越王勾践剪发文身,以治其国,其国治。”《 战网策》卷十九《 赵二?武灵王平昼间居》载云:“被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 说苑?奉使篇》载云:“彼越…… ,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象龙子者,将避水神也。”《 淮南子?齐俗训》亦载:“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人民被发文身,以象鳞虫。”东汉高诱注云:“被发,剪发也。”《 史记?赵世家》载;“夫剪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 《汉书?地理志》则更加详细地说:“粤地,牵牛、姿女之分野也。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址、九真、南海、日南,皆粤地也。”“其君禹后,帝少康之庶子云封于会稽,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应劭注云:“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也。”《礼记?王制》 云:“南方曰蛮,雕题交址”;《山海经?海内南经》 亦云:“伯虑国、离耳国、雕题国、北胸国,在郁水南。”当在今广东、广西、海南一带。晋人郭璞注云:离耳即儋耳,雕题即文面。
1962 年2一3月间,在广东省清远县三坑公社飞来大队马头岗出土一批属于春秋晚期至战国时代的青铜器。其中有两件被称为“车饰柱”的青铜柱。一件保存完好,另一件仅立柱带榫眼的下端。从完好的那件青铜柱看出其作长方形,上宽下窄,中空,在末端左右侧1 . 8 厘米处带对穿的宽l , 6 、高l 厘米的横长方榫眼;背面8 . 2 厘米宽的正中带一个对穿的长径1 . 5 、宽径1 . 2 厘米榫眼;顶端饰以深目、宽鼻、默首、贯耳的人像。额中欺以“王”形记号,头顶有凸形的发髻,其人长颈、细胸,胸的正面还饰以单一个的云纹装饰。学者将此人像释为奴隶,黥首、贯耳乃战国时中原的刑法。以中原华夏人的刑法,解释岭南越人的装饰现象,是否正确,尚待商榷。从岭南越人习俗出发,这个人像酷似越人。深目、宽鼻为越人典型特征;“凸”形发髻,就是魅髻;贯耳,就是穿耳朵,以挂耳坠,古南海有“儋耳”国者,即因当地越人喜欢挂长耳坠而得名;黥首为“王”形者,就是“雕题”,雕刺其额以为“水稻”花纹也,其人当属西瓯(水稻)部落;胸部饰以单个文饰,是为“文身”。当是岭南越人上层的装饰形象。
总之,岭南越人既盛行文身,又有文面习俗。
从古籍记载及通过壮侗语族诸民族保留下来的文身、文面习俗考察,古越人的文身、文面,最早是出于氏族、部落的图腾标志或称图腾徽号,而后逐步演变为一种装饰。例如龙氏族者,便在自己的身上或额头上刺着龙的徽号、图案,“以象龙子”;鳞虫氏族者,便在自己身上或额头上刺着鳞虫的符号,“以象鳞虫”;蛇氏族者,便在自己身上或额头上刺着蛇形纹的符号,“以象蛇”;稻氏族者,便在自已身上或额头上刺着“王”形纹,“以象水稻”(即古籍上写的“吾”、“瓯”或“乌”字)。目的是为了求得图腾神的保佑,例如所谓“以避蛟龙之害”者是也;同时又便于彼此间在进行交际和通婚过程中认同或区别。氏族、部落消失之后,文身、文面并非同时消失,而是约定俗成,长期保存下来,有的甚至保存到近现代。而且在这过程中,不断赋予新的解释与含义,于是所谓“美观”、“雄壮”、“认祖”等等说法接踵而起,而最早的用途反而逐步淡薄、遗忘。
凿齿(亦名“打牙”、“拔牙”、“饰齿”)也是百越以及乌浒、俚、僚民族的一种体饰特征。当然,流行凿齿习俗的不仅古越人及后裔,东南亚地区许多民族近现代仍流行这种习俗。但是,越人及后裔以凿齿为饰的历史是久远而连贯的,是其本身固有的一种文化特征。属于百越民族文化分布区域的凿齿习俗,新石器时代遗址右江苏省邳县大墩子、上海崧泽、湖北省房县七里河、福建省昙石山、广东省增城金兰寺村、佛山河岩、台湾省屏东鹅銮鼻和恒春肯丁等处。
从文献记载考察,越人以凿齿为俗也是很普遍的,并且延续到其后裔乌浒、俚、僚人,以及近代的壮族、仡佬族和高山族。
《 淮南子?本经训》 载:“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山海经?海外南经》 亦载:“昆仑抒在其乐,坪四方,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曰戈)。”这两条古籍文献,带有浓厚的民间传说性质,年代、地理方位均难以查考,而且把盛行凿齿习俗的氏族部落加以人格化,认为凿齿是一个人物,固难以置信,但也不是无稽之谈,它隐约地告诉我们:我国早在原始社会末期,东南或南方曾经分布有一个以凿齿习俗为特征的民族。
其后,《 管子?内业》 载:“昔者,吴、干战,未龀,不得入军门,国子摘其齿。”“干”,就是分布于今江西、江苏、安徽之间的干越;“吴”就是春秋时代的吴国;“摘齿’,就是“凿齿”。这条材料记载的时间、地点都非常明确,讲的就是东南沿海的越人。
越人凿齿的动因,目前已难确知。从民族学资料看,骆越后裔壮族在近现代仍有凿齿或镶齿之俗,即青年人的一种成丁礼仪。青年女子到了16 一18 岁,即拔去两颗侧门齿,表示她们已长大成人,可以谈情结婚,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广西融安县壮族还流传一则“拔牙与婚姻”的神话传说故事。就是凿齿氏族遗留下来的痕迹。壮族先民的服饰,最早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白莲洞人”。在柳州市郊白莲洞遗址,发现一些用砾石打制的石器,其中有一件扁平的骨锥和一件粗制的骨针,经过鉴定,证明是“白莲洞人”使用过的生产工具。这两件生产工具,可能是用来穿通树皮、兽皮,然后再用藤条把树皮、兽皮连接起来披在身上,以御风寒。这就是最早的衣服了。当然,这个时候的“衣服”,并非为了装饰,也没有固定的式样,而纯粹是为了御寒。
在桂林靓皮岩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有3 根骨针,其中有一根长8.1 厘米,一端尖细,另一端有米粒大小的针眼孔,孔径3. 5 毫米,通身磨得很光滑。经鉴定认为是用来缝制衣物的工具。这就说明,到新石器时代早期,壮族先民更加频繁地将兽皮、树皮缝制成为衣服,以御风寒,而且人们也会逐步觉察到这样穿戴是很舒适美观的。到周秦之际,壮族先民越人已有一定的服式:上身穿左衽、短袖、无领短衣;下身穿“通裙”,亦称“桶裙”,或称“贯头”、“关头”衣服;一年四季打赤脚,称为“徒跣”,或称“跣行”。壮族先民百越民族的这种衣着特点,已为多种古籍所记载,并长期延续下来。
《 淮南子?原道训》 载:“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被发文身,以象鳞虫;短裷不袴,以便涉游;短袂攘卷,以便刺舟,因之也。”这里说的就是短袖短衣。
《 战国策?赵二?武灵王平昼间居》 载:“被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飞史记?赵世家》所载略同。这里说的是瓯越之民皆穿左衽上衣。“左衽”,就是把纽扣打在胸前之左侧。
《 韩非子》 卷七《 说林上第二十二》 云:“鲁人身善强屦,妻善织缟,而欲徙之越,或谓之曰:‘子必穷矣。’夕鲁人曰:‘何也?’曰:‘屦为履之也,而越人跣行;编为冠之也,而越人被发。以子之所长,游于不用之国,欲使无穷,其可得乎!”,《说苑?反质篇》 所载略同。说明这里越人头上以剪发或披发为饰,而脚下一律不穿鞋子,一年四季打赤脚。
至于越人衣服所用布料,《 淮南子?原道训》 是这样记载的: “于越生葛絺”。“葛絺”亦称“葛布”,就是用植物纤维织成的麻布。故《 越绝书》 卷上载云:“勾践罢吴种葛,使越女织治葛布,献于吴王夫差。”
在广西平乐县银山岭出上的铜器、陶器中,隐约粘有麻布纤维的痕迹。其纤维很细,质量与1957 年在长沙战国墓出土的麻布相仿。这是瓯骆人拥有麻布的证据。
1978 年,在福建省崇安的武夷山白岩,清理了一座被认为是越人船棺葬的墓葬,出土有大量麻、草苧、丝和木棉等纺织品。1979 年在江西贵溪发掘一批属于春秋战国之际的越人崖墓,在14 座墓37 具棺材中,半数以上出土有纺织品和成套纺织器材。据鉴定,纺织品的主要质料是麻布和土黄麻布。同时出土有全套纺织工具。所有这些,一致证明,古籍文献所载“越人生葛”是有事实根据的。
越人的头饰是多种的,主要有断发(剪发)、椎结(魋髻、魋结)和被(披)发等数种。
所谓“断发”者.“剪发使短,…… ,而不束发加冠之意也.”或者将四周围的头发剪短,把头部中央的长发给为高髻,断发、椎髻兼而有之。见于古籍记载者如下:
《 庄子?内篇?逍遥游》 载云:“宋人资章甫而滴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
《 淮南子?齐俗训》 云:“三苗髽首,羌人括领,中国冠笄,越人赞劗(剪)发,其服一也。”
《 史记》 在《 周本纪》 与《 吴世家》 中均载:周太王的长子太伯、次子虞仲避季历而奔“荆蛮”,乃入乡随俗,文身断发。
《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亦云:越王句践文身断发,自号句吴。
近年,在江西贵溪越人崖墓二号墓四号棺中,发现在一个男性死者的头骨左侧,有一束长约5 厘米的头发,两头都很整齐。此乃越人断发遗留下来的痕迹。
根据《 汉书?地理志》 记载,从吴越到岭南九郡,所有越人都存在“断发”习俗。由此可知,“断发”乃越人普遍流行的习俗,非一地一支的特殊情况。
“椎结”,是将头顶上长发绾为高髻,如“硾”,如“椎”,而置于脑后或头顶上。
《 吴越春秋?吴太伯传》 载云:吴寿梦元年(前585 年),鲁成公会于钟离,深问周公礼乐.寿梦对曰:“孤在蛮夷,徒以椎髻为俗,岂有斯之服哉!”
被(披)发,是越人发饰中的另一种,与断发、椎结同时存在。
从花山壁画的人物像和晋宁石寨山铜鼓器纹饰上的人物像看,可知骆越人和滇越人的发饰,既有断发、椎结,又有披发,有的还以辫发为饰。再看壮侗语族诸民族近代的发饰,没有一个民族流行单一的发饰,而是断发、披发、椎结、辫发等兼而有之,大体因性别、年龄、地位、场合(喜怒哀乐)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发式。发饰的最初用意.可能与文身一样,主要是氏族、部落的标志,但很快就发展为性别、年龄、未婚或已婚、上层人物或一般大众以及喜、怒、哀、乐不同的一种标志,因而一个氏族、部落、民族往往同时存在多种发饰。但是,一个氏族、部落或古代民族,往往以一、二种发饰为主,所以,人们常常以—、二种发式代表某种民族。
岭南越人身上佩戴的装饰品,简称“佩饰”,种类多样,历史悠久。
根据古籍记载,岭南越人地区很早就出产珠玑、玳瑁、象齿、犀角、银、铜、贝壳等宝物,而且商代初期就被指定为贡品。这些宝物到中原后有着重要的使用价值,如药品、雕刻品、酒器等,其中最重要的使用价值是装饰品。番禺(今广州)是这些宝物最早的集散地,也是后来交易宝物的一个大都会。当地越人最初为了向外地人炫耀宝物的富丽堂皇,或者表示他们就是这些宝物的故乡,于是乃争将串串珠玑、贝壳,个个银环、铜环,条条象齿、犀角佩戴在自己的头上、胸前、脖子、手腕、耳朵等处,以装饰自己,招徕外商。久之,便成为富有的标志,或者一种美观的装饰品。今南方许多少数民族仍喜欢用这些宝物为佩饰品。
据考一古资料,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遗物中,已发现有璧、环、玦、笄、石琮等形状的装饰品。到商周时代,发现更多玉石、玛瑙、琉璃、琥珀质料的佩饰品。在平乐县银山岭和武鸣马头乡战国墓中也出土有玉块、绿松石珠、心形石饰等,都是死者生前的佩饰品。这些佩饰物形式多样,种类繁多,工艺精致,反映了壮族先民对自己的刻意装扮、审美情趣的升华和对美好生活的热爱。
第二节
居住
岭南气候温热多雨,地面潮湿,植被茂盛,野兽纵横。为了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瓯骆先民很早就创造了一种别具一格的离地而居的“干栏”建筑。
所谓“干栏”建筑,在我国古籍中有“干阑”、“阁阑”、“高栏”、“麻栏”、“巢居”等称谓。“干栏”一词系译自古越语。今壮侗语族诸民族语言仍称房子为“栏”或“阑”,称房子的上层(居住层)为“干栏”,称村寨为“曼”,与“麻”字音近,村寨中的房子为“麻栏”。这就是古越语的延续。这种房屋建筑的共同特点,就是把住宅建筑在木柱上,让居住面距离地面若干米,然后再搭梯子供人上下。它的最早形式是“巢居”,即将住宅建筑在一根或数根原生的树木枝丫上,像鸟巢,故名。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建筑经验的不断积累,原生林木不断被砍伐和破坏,巢居就受到很大限制,而且巢居不便于把住宅建筑在一起,成为集中的居住点,于是人们便把树木砍倒,抬到选定的地址,把木柱埋入地下,再于其上架楹结茅,建筑住宅,便成“栅居”’。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发明了金属工具,用于砍伐和挖凿木材,把木柱加工成适合于横穿直套的榫卯,把圆木劈成匀薄的木板,并且把若干根桩柱稳固地衔接成房屋的框架,置于地上,不必将木柱埋入地下,使之既稳固又美观,在上层铺设木板或竹子为楼面和档墙,人居其上,畜居其下,这就是典型的“干栏”民居。
根据古籍记载,传说时代已有“巢居”。《 庄子》载云:“古者禽兽多而人民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又《韩非子?五篇》 亦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这里讲的巢居部落,虽然未指明其地理方位与部落名称,但推想应是指南方人。因为考古证明中原地区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建造和居住的是“穴居”或“半穴居”式的住宅。故后人均说:“南越巢居,北朔穴居。”其实,壮族先民瓯骆民族的干栏式建筑,比文献记载还要早得多。只因越人无本民族的文字记载,而早期华夏文人又因越地远离中原,交通闭塞,极少涉足其地,即使偶有所闻,也不明其形式,故而对这种建筑的特点知之甚少。
铜鼓是壮族先民古越人铸造和使用的重器。在两件传世铜鼓的底部,铸有若干“干栏”式建筑图像。这种图像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长方形的,由正面可以看到有五根达顶的柱子,有的桩底端加粗,可能表示柱础,屋顶覆盖条子纹,象征茅草或其它,顶部中央有一葫芦形的装饰。另一种是圆形的,底架有四根桩柱,有的柱子底端也加粗,底架之上另安柱子,周围饰方格状交叉纹,象征着用竹子编成的墙壁,顶部覆盖编织物,顶部中央也有葫芦形装饰,似为当时的崇拜物。在长方形“干栏”式建筑附近,还有4—5个小的图像,均作尖圆锥形,底架下部支有4 到7 根桩柱,图像中还有人物、禽兽、树木、池塘等等,应是一幅表现古代越人生活的图景。至今,壮族人民仍然居住“干栏”房子,全是就地取材,自己动手建成的。由于时日的推移,各地环境的不同,“干栏”建筑的形式也多种多样。
瓯骆民族之所以以“千栏”式为居住特点,并且长期流传至今,成为民族的风俗习惯,还因其具有以下的特点和优点:
1.由于住宅离开地面数米,所以,室内干操通风,空气流通,日光充足,适宜于华南沼泽多雨地带的居民居住,有利于防潮、防兽、防蛇、防洪等等。
2 .利用底层潮湿地方来豢养牲畜,安置舂碓磨,堆放农具及杂物,充分利用空间,节省建筑面积,便于看管家畜。
3 .这种住宅的建筑材料,以竹木结构为主。岭南地区盛产木、竹,便于就地取材,造价低廉,适合于古代民间采用。
4 .利用金属工具凿木柱为榫卯以为衔接,结构简单,经久牢固,便于因地制宜,在起伏不平的山区,随地均可建成一座座美观的楼房、半楼房建筑形式,不占或少占耕地面积。第三节 饮 食
一、主食类
壮族先民主食稻米,这是因为壮族先民地区是稻作文化的故乡之一,从古至今都盛产稻米。
壮族先民对稻米的制作技术,亦如中原地区汉族先民在面食上一样,丰富多彩,味美可口,营养极佳,远近闻名。
商朝大臣伊尹在公元前17 世纪时,吃过岭南越人用稻米制成的食品后,曾赞不绝口地说:“饭之美者,玄山之禾,南海之秏。”,“南海”,秦治郡之前,泛指岭南越人地区。“秏”字,《 说文解字》 云:“秏,稻属,从禾,毛声。呼倒切,音毫。”《集韵》、《 正会》、《 正韵》作:“秏,虚到切,音篙,去声。”无论读“毫”或读“篙”,其语同古汉语“稻米”、“大米饭”相去甚远,而同越人后裔今壮侗语族诸民族的语言,则完全相同或相近.如壮语、布依语称“hau4 " ,临高语称“?au4”,(与原文不符,特殊符号)傣语称“xau3”,侗语称“qau 4”,仫佬语称“hau 3”水语称“lau4”, ,毛南语称“ha4 ”等等,皆可译写为“毫”或“篙”,说明这个“秏”字乃译自岭南古越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秏”这个词的出现,比《 甲骨文》(约出现于公元前11 世纪到公元前13 世纪)还要早数百年之久,因此,伊尹也只能采用古越人的称呼。
随着生活的不断提高,积累的饮食经验日益丰富,对稻米的制作方法也多种多样,有煮、蒸、炒、焖、炸等,其成品有煮米饭、蒸米饭、炒米饭、焖米饭、熬米粥、炸米条,还有米粉、米糕、糍粑、粽子、元宵、汤圆等等数十种之多。如果掺和其它材料,如糯米掺南瓜煮,则成“南瓜饭”;糯米掺芝麻白糖,就可制成“芝麻饭”、“芝麻糖”;大米掺花生、杏仁、板栗、芝麻、红豆,就可煮成“八宝饭”;用清洁的生菜包炒熟的米饭、肉丝、葱、姜、青蒜,就成“包生饭”;用具有香味可食的红、黑、蓝、绿、黄颜色的植物根、茎、花的液汁泡糯米,再经蒸熟,就可制成色香味极佳的“彩色糯米饭”(壮语称“hau4la?3”);用岭南特产的黄香花泡开水煮米就成香气四溢的“黄香饭”;用糯稻秆灰将糯米染黑,加入腊肉丝及八角粉、香椿菜等各种调料,再用碧竹叶或茅草叶、芭蕉叶、荷叶包成如马脚形状,再置于鼎锅中煮熟,即成名食“马脚秆”;用米粉掺和鸡蛋,可制成“鸡蛋糕”;用米粉掺和绿豆、白糖,可制成“绿豆糕”等等,不下数十种之多。
二、副食品
壮族先民以蝉蛇贝蚌为副食,如古籍所载:
《 逸周书?王会解》 载云:“东越海蛤,瓯人蝉蛇,蝉蛇顺食之美。于越纳姑妹珍,且瓯文蜃。共人玄贝,海阳大蟹。自深桂、会稽以鞠,(字有错,打不出,在原书186页)皆面向。”
《淮南子?精神训》 亦载:“越人得髯蛇以为上肴,中国得而弃之无用。”
《 史记?货殖列传》则概括地说:“楚越之地,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赢蛤,不待贾而足。”
《 博物志》卷一亦载:“东南之人食水产,西北之人食陆畜。食水产者,鱼蛤螺蚌以为珍味,不觉其腥臊也。”
以上古籍记载,一致说明百越民族以水产为主要副食资源。考古资料也证实了这一点。
广西防城港市的亚菩山、马兰嘴、杯较山,武鸣的芭勋,邕宁的长塘,柳州的鲤鱼嘴,桂林甑皮岩,扶绥的敢造、江西岸,南宁的豹子头,横县的西津、秋江等新石器时代遗址,均发现人类食后遗弃下来的大量贝壳类堆积物。这些遗址及堆积物的发现,恰与古籍所载相吻合。
当然,除水产之外,山林中的菌果、蝉蛇、禽兽,也是壮族先民的日常佳肴。所谓“路人大竹”,“仓吾之菌”,就属于这一类。后来把上述食物资源加工成美味的菜肴,有的成了传统的名菜。蝉蛇、髯蛇、螺蛳、蚬蚌、菌笋确是越人爱吃的珍品,这些食物经过精心烹饪,就变得色香味俱全,营养丰富,百食不厌的名菜。至今仍广泛流传的名菜如“龙虎斗”、“龙凤斗”、“鱼生”、“腌鱼”、“炒螺蛳”、“蜗牛脍”等等,就是先秦时期食蝉蛇贝蚌的发展。
三、饮料类
酒是壮族先民最爱饮用的一种。1974 年,在广西武鸣县全苏免岭出土了一件商代铜卤;1977 年,在广西兴安县出了一件商代铜卤;1986 年,又在武鸣县马头乡元龙坡春秋战国墓中出土了铜卤;此外,解放后还在广西恭城、平乐、武鸣,广东清远、德庆、肇庆等地出土不少铜杯、铜壶和陶杯、陶壶,这些都是作为酒器用的。说明商周之际,壮族先民——越人已喜爱饮酒。
第四节
婚姻与丧葬
一、婚姻
瓯骆越人的婚俗,与中原华夏人大不相同,到商周之际,还保留有浓厚的“女娶男嫁,夫从妻居”婚制。这可能是“母权制”社会的一种残余现象或其变异的婚姻形态。由女方筹办婚事,并将新郎接到女方家中举行婚礼;婚后夫从妻居,同女方父母住在一起,从而构成女方家庭的一个新成员;夫妻所生子女从女方世系;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由女儿继承。这种婚姻家庭制度,到秦汉之际,仍占主导地位。这种婚俗,同已经进入封建社会的中原华夏民族的婚姻家庭制度自然背道而驰,所以,中原华夏民族封建统治者及其知识分子,南下江南越族地区,见到这种婚姻制度便大为惊奇,或者竭力诬蔑之,或者以手中掌握的权力,对其大加讨伐,定之以种种罪名,其中又以秦始皇为最恶毒与粗暴。
《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南平百越,统一全国之后,曾于三十七年(公元前210 年)到百越地区巡视,先后到过九疑山( 西瓯居地)、钱塘(今杭州)等地,然后登上会稽山,遥望岭南越族地区,大发感慨,并勒石刻碑,歌颂他南平百越的“军功”,同时对百越的婚姻家庭制度大加讨伐,曰:“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洁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
所谓“淫佚”,大概指的是百越民族的青年男女不服从封建包办婚姻,而是自己物色对象的方式及习俗。
所谓“妻为逃嫁”者,就是指有的越人地区刚刚试行“男娶女嫁,妻从夫居”制度,但却遭到从旧习的妇女的强烈反抗,其反抗的方式就是“逃嫁”,或“不落夫家”。这种“不落夫家”的反抗方式,随着百越地区封建化的发展而长期地保留下去,并约定俗成,一直流传到近现代。
所谓“子不得母”,就是由夫妻共生的子女,不得按照母方的世系计算而必须按父方世系计算;夫妻如离婚,子女不得随母而必须随父,属于其父亲所有。
所谓“寄豭”,《 索隐》 注云:“豭,牡猪者。言夫淫他室,若寄瑕之猪也,”实际上,是“贫婿”的秽语。因为瓯骆民族当时仍普遍实行“女娶男嫁,夫从妻居”婚制,婚后新郎住在女方家里是理所当然的,而秦始皇对此无法理解,斥之为“寄豭”。当然,在周秦之际,中原华夏地区,偶尔也有“入赘婚”,但并不普遍。即使这样,华夏地区的“入赘婚”,也同样是受到民间、舆论的鄙视和歧视。《史记?滑稽传》载:春秋时“淳于髡者,齐之赘婿也。’,《 索隐》 注云:气赘婿)女之夫也,比子子,如人疣赘,是余剩之物也。” “疣赘”,肉瘤也。把“赘婿”比做像肉瘤一样的无用之物,这是封建社会道德观念之产物。因此,“入赘”、“赘夫”、“赘婿”等等,在汉文古籍辞典中,均含有侮辱的意义。特别是秦始皇对中原华夏族的这种并不普遍的婚姻,甚为反感。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06 年),他把“赘婿”同犯人一起流放到岭南去戍边;对瓯骆地区存在的“夫从妻居”制,则告令将其夫杀掉也无罪,这是何等粗暴的民族政策啊!
一个民族的婚俗,乃是一种能动的社会文化,它终究是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它的发展变化是有着它自身的规律的,而且它的发展变化比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来,往往带有更大的保守性、循序渐进性和新的适应性。究竟应如何改革、发展和变化,只能由本民族人民自行决定,不可采取行政命令,强迫其改革或废弃,更不能粗暴地横加干涉与破坏。
不管秦始皇及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对瓯骆民族的传统婚姻家庭制度采取怎样恶劣的政策,这种传统的婚制还是或强或弱、或多或少地在其后裔民族中保存下来。尤其是“女娶男嫁,夫从妻居”的婚俗,即“入赘婚”婚俗,至现代,有的边远地区,竟占同期结婚总人数的一半以上。
“不落夫家”习俗是“女娶男嫁,夫从妻居”的婚俗的一种遗风,也是“夫从妻居”制向“妻从夫居”制过渡的一种婚姻形态。它表现为“母权制”对“父权制”的顽强斗争,以及“父权制”对“母权制”表示某种妥协与让步。因为“男娶女嫁,妻从夫居”婚制是同“父权制”和阶级压迫社会紧密联系的,而在这种社会里,妇女正是第一个被压迫的对象.所以,“不落夫家”婚俗,在封建社会阶级压迫年代,确实也存在反抗阶级压迫、反抗封建包办婚姻、要求男女平等的意义。但这不是它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
从“夫从妻居’,婚制到“妻从夫居”婚制,是一个“革命”,同时又是“压迫”。所以,存在“不落夫家”婚俗的许多地区,同时都存在一种奇怪的习俗——唱“哭嫁歌”。新娘在出阁前的一夜里,通宵达旦地唱“哭嫁歌”,歌词有五言一句、七言一句或不定句,音韵和谐,声调高昂,如泣如诉,听者无不凄然泪下。“哭嫁歌”的内容,清《武缘图经》 载云:“僮(壮)女出嫁,前数日,即号哭痛骂也!哭之段落则分为三:其始怨自身不为男子,俾承宗祀;次则叙其父母幼劬力抚养,难报宗恩;继则数其兄弟之鬻己于人,希图谋占家产。”哭嫁歌实质是瓯骆先民社会从“女娶男嫁,夫从妻居”婚制转变为“男娶女嫁,妻从夫居”婚制的一种反映。这对妇女来说,确是一个历史性的失败与重大损失.她们大哭大叫竟成为一种习俗,流传至今。
二、丧葬
岭南瓯骆民族的丧葬习俗,主要流行集体丛葬(即土葬)和崖洞葬两种葬法。
在施行土葬中,最早流行的是屈肢蹲葬。其葬式是用绳索将死者的手脚绑缚成蹲坐姿势后安葬入墓穴里。在桂林甑皮岩,横县西津、秋江,邕宁县长塘和扶绥县敢造等新石器时代贝丘遗址里均有发现。其共同特点为;整具尸骨呈蹲坐姿势,头骨略向前,腰骨稍弓弯曲,两手垂直或交叉置于胸前.下肢股骨折屈至胸前。这种葬式,与壮族先民生前“魋髻箕倨”之姿势有连带关系。解放前居住在边远山区天峨、隆林等地的壮族民间,老人死后需乘其未僵硬之时,由其子女将死者扶坐在高椅上,再以白布将其尸体绑紧,先由孝男孝女给他祭祀跪拜,再将其伸直放入棺材。古时无棺材,也无伸直的必要,便直接抬到野外埋葬,于是尸骨乃呈蹲姿势。这可能是远古蹲葬的原因。
所谓“拾骨葬”,亦称“二次葬”、“大葬”、“停棺待葬”等等。这种葬俗,在壮族及其先民中流行很久。从新石器时代到近现代壮族,均有流行。这种葬俗的特点是:其亲属死后,并不立即予以正式埋葬,而是暂行埋葬或寄葬于某处,三五年筋肉腐朽,再拾其骨骼举行大葬之礼。
《 墨子?节葬篇》 载云:“楚之南,有吱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孝子。”所谓“咦人国”者,《 逸周书?王会解》 作“损子国”,《 后汉书?南蛮传》 作“噉人国”,因民间流行“食老”、“食幼”神话传说而得名。解放前,壮族民间还普遍流行“二次葬”或“停棺待葬”习俗。按照这种习俗,如亲属死非吉日,又未选好吉地,乃先得“寄葬”,即暂时埋在某个地方,或将棺材“寄存”于干燥的岩洞、崖壁之下,三、五年待其筋肉腐朽、骨节脱落之后,再侧净筋肉及衣物,按蹲坐姿势为顺序,从脚到头,将其全部骨骼盛入“金坛”(高约二尺、直径一尺的一口陶瓮)中,再埋入其父系家族的公墓中,称为“骨葬”,或称“大葬”。这种葬制的起源,今民间说是为了等待吉日,古人可能因男人出嫁到妻方家中,并在妻家死亡,因当地气候炎热、离其娘家遥远,不便抬回娘家埋葬,乃暂行埋葬或“寄葬”于妻家附近某地,待筋肉腐烂,骨节脱落,再拾其骨骼带回死者娘家举行“大葬”之礼。这种葬制同壮族先民曾流行的“女娶男嫁,夫从妻居”婚制相一致。
所谓“合骨葬”,就是氏族或家族合葬。这种葬俗的历史也很悠久。早在桂林纸皮岩新石器时代早期墓葬中,已发现有母婴合葬的现象。这种现象表明,这个小孩生前属于其母亲所有,是母系氏族社会发展阶段的反映。考古工作者在壮族聚居区的平果县凤梧乡红岩岩洞内,发现有16 具古代圆木棺,其中有截肢葬、多人合骨葬。据古籍记载,贵州(今广西贵港市一带)连山数百里,有俚人,皆为乌浒之夷,“诸夷率同一姓…… 居止接近,葬同一坟,谓之合骨,非有戚属,大墓至百余棺。凡合骨者则去婚(即禁止通婚),异穴则聘(即允许通婚)。女既嫁,便缺去前一齿。”说明“合骨”者为同一氏族,故禁止通婚;“异穴”者,是不同氏族,故彼此间可以通婚。这是氏族部落时代的遗风。当瓯骆社会进入部落联盟时代和阶级社会以后,其原来的氏族部落墓地的集体丛葬便发展为族坟地。其实二者仍然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即二者墓地里埋葬的死者生前都有血缘或亲缘关系,只是前者更为严格罢了,而且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没有特殊的优厚葬法。后者则是宗族墓地,死者生前是同一宗族的成员,并且按照辈分依次安排墓穴。但已出现财产占有的多寡和社会地位的高低之别,所以墓地里的墓穴虽排列有序,布局规整,但已出现墓穴的大小和随葬品的多少或优劣的差别,这是阶级分化在丧葬制度上的反映。由于富有者、宗族头人或奴隶主仍是宗族的一员,故仍同宗族中的普通成员一起安葬在本宗族的墓地里。平乐县银山岭战国墓地、武鸣县马头元龙坡和安等秧春秋战国墓所反映的正是这样的社会面貌。
另外,瓯骆聚居的一些地方还出现岩洞葬。如武鸣县陆斡岜马岩位于山脚下,人体遗骨和随葬品分别发现于主洞内的5 个壁洞中。尸骨已残缺不全,随葬品主要是陶器和石器,在6 号壁洞内还发现一件玉镯。岜马山岩洞葬是二次葬,葬时无葬具;其时代的上限可到商代或西周早期,下限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
两江乡独山岩洞葬在高出地面约100 米的半山腰间,洞内发现一具尸骨,无葬具,且因年代久远,尸骨已残缺不全,共发现随葬的青铜器、陶器、玉器和石器共15 件,其中以青铜器居多,器形有剑4 件、钺2 件、斧1 件、矛2 件、戈1 件、镞1 件、刮刀1 件,表明死者生前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从出土遗物判定,独山岩洞墓葬的年代应为战国时期。这是瓯骆地区迄今发现的年代最早、青铜器最多的一处崖洞葬。
第五节 医 药
医药的起源,几乎是和人类的起源相同步,因此,可以说,有了人类,就有了医疗活动。
医药卫生的起源,是人类和自然环境、疾病、创伤、饥饿作斗争的必然结果。瓯骆先民在野兽横行、瘴气弥漫、山重水复的艰苦环境中生活,疾病、创伤是无法避免的。例如,1980 年在柳江县土博甘前洞出土的九枚人牙化石(属晚期智人)即发现有龋齿洞,其它如各种感染性疾病、皮肤病、胃肠病乃至营养不良症等,想在当时也是极为常见的。为此,人们要生存,除了不断向大自然索取生活资料外,还必须不断地同各种伤病作斗争,千方百计地寻找一些防病治病的有效药方,人类生产劳动和生活的需要,决定了医药卫生的发生和发展。
在氏族部落时代,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渔猎是瓯骆先民的主要谋生手段,在采集野果、捕猎动物的活动中,被尖利的植物刺伤、岩石擦伤、戳伤也是常有的,这种碰伤,有时偶然竟会使一些原有的病痛得到缓解,经过反复的实践,人们便认识到用石骨针刺可以治病,由是逐渐产生了壮医刺疗法的萌芽。在原始社会里,人们往往饥不择食,常常会因为误食某些野果、野菜发生呕吐、中毒,而有些野果吃了则能使某些病痛减轻。经反复验证,欧骆先民便逐渐懂得,有些植物对人体有毒,而有些则能治病,从而促成了原始医药的萌芽。我国历史上有“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的传说,这不仅是中药(汉药)起源的记述,壮族古代医药的起源自然也是遵循这一规律发展起来。
瓯骆先民很早就懂得了火的使用,在桂林甑皮岩、柳州白莲洞遗址都发现有原始居民用火的遗迹。火的应用,使人们从生食过渡到熟食,并能改进药物的加工、服用,提高疗效,因而对增进壮族先民的体质有着重大作用。同时,火的使用,为壮医灸法的产生莫定了基础。人们在烘火取暖时,有时会发现某些疾病减轻甚至消失,无数次的经验积累,壮族先民便逐渐认识到火灸的治疗作用,故壮医灸法应是伴随着壮族先民对火的使用而产生与发展起来的。
到了氏族公社后期,亦即新石器时代,瓯骆先民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工具制作技术有了不断改进,出现了“干栏”式建筑,这种建筑物适应南方多雨潮湿的气候,具有通风干燥防潮和防毒蛇猛兽伤害等作用,同时也是瓯骆先民卫生保健进步的一种表现。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瓯骆先民的捕猎和原始农业都有了较大的发展,肉类食物增多。经过实践,人们又逐渐认识了某些动物及植物的药用疗效,并随着采矿业的兴起而出现矿物药。除了卫生保健和药物知识日渐丰富提高外,一些医疗方法也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而得到应用,例如针刺疗法即是如此。在广西原始时代的文化遗址中,发现有很多尖利的石器、石片,在桂林断皮岩遗址、南宁地区贝丘遗址、柳州白莲洞遗址、宁明花山和珠山附近的岩洞里,还发现有骨针实物。这些尖利的石器(片)、骨针等是否为专用医疗工具尚待进一步考证,但从一器多用的角度看,它们完全可以作为针刺用具。
在进入新石器时代之后,伴随着瓯骆先民地区陶瓷文化的崛起,壮医陶针疗法逐渐出现,到战国时代已较为流行,并对中医“九针”的形成产生积极的影响,据对现存壮医陶针的考证,其针型与九针之首——锋针极为相似。因疗效确切,简便易行,壮医陶针在民间流传不衰,至今还在使用。
周末至春秋之际,瓯骆地区的社会发展开始步入金属时代,出现了金属医针。考古工作者在武鸣县马头乡西周古墓中,出土两枚精致的青铜针,其形制细小,分柄和锋两部分,柄作长方形,长2 . 2 、宽0 . 6 、厚0 . 1 厘米;锋呈圆锥状,长0 . 5 厘米。据考证,马头青铜针为壮族先民的针刺用具。马头青铜针集中反映了古代壮族先民医药的成就,说明在先秦时期,壮族先民已使用针刺治病,结合《内经》“故九针者,亦从南方来”的论述,说明瓯骆地区是针刺疗法、九针的发源地之一。从马头青铜针与洛阳西商崖铜针、内蒙古青铜针、河北满城金银针的比较来看,就年代而言,马头青铜针最早;从形制上看,马头针形状独特,具有明显的民族风格和地方风格;就质地而论,马头针与其他地区出土的针具不相上下,说明在2000 多年以前,壮族先民不仅具有高超的制针技术,而且从总体上看,壮族先民的针刺疗法乃至医药整体水平在当时系处于先进行列。关于先秦时期瓯骆的民族医药,除了一些可考的文化遗物以外,我们已无从得到更多的文献史料可资论证,但仍可从《逸周书》 、《 山海经》 等书中窥其一斑。《 逸周书?王会解》 记载:“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考这些贡品,相当部分具有药用价值。《山海经》一书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作品,是我国最早记载有医药的古籍。据郝懿行的《 山海经笺疏》统计,共记载有动物药66种,植物药51 种,矿物药2 种。《 山海经》所载药物以动物药居多,而在瓯骆故地的很多石器文化遗址堆积中,发现有成堆的动物化石。结合现代壮族有生饮动物血的习俗及壮医扶正补虚,必配用血肉之品的特点分析,《山海经》所载药物大部分在瓯骆地区均有出产,故包含有很多壮药在内。知名壮医覃保霖曾从壮语音义角度对《 山海经?南山经》中的药物进行研究,认为《 山海经》 所载的“祝馀”,按壮语音义译为今之“桂茶”; “白”即今之紫苏;而“迷谷”壮语训读为草木之母根。如此看来,《山海经》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先秦时期壮族先民对医药的认识水平。
总的来看,先秦时期是壮族医药的萌芽阶段,这是从壮医药自身发展的纵面而言的。就横向而言,先秦时期,是瓯骆社会的自在发展阶段,此时瓯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我国中原先进地区相比,虽然存在着较大差距,但也有某些领域发展较快,甚至居于领先地位,例如水稻栽培技术以及稍后的铜鼓铸造技术等。远在两千多年以前,瓯骆工匠已能将当时视为自然科学尖端的割圆术用于铸造铜鼓的太阳纹,表明他们对于宇庙结构有较深的认识。瓯骆及其先民构造的“干栏”建筑已普遍采用杠杆、平衡、对称、合力、应力、分力等科学原理。在后来的秦瓯战争中,西瓯人与强大的秦军抗衡达3 年之久,也集中反映了当时瓯骆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就医药而言,医药的发展总是以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水平作为基础,而且是与一定时代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同步发展的。从西瓯、骆越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及科学技术水平等侧面来看,结合瓯骆地区众多的石器文化遗物、特别是对西周金属医针的分析,先秦时期的瓯骆医药与其他民族和地区的医药是同步发展的。壮医和中医各有自己的发源地,祖国医药的起源是多元的。
第五章
社会文化
瓯骆及其先民在与大自然进行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不仅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同时也创造了绚丽多姿的精神文化。这些形式多样的精神文化,是瓯骆及其先民勤劳智慧、开拓创造精神的结晶,并且成为人们改造自然、争取民族发展进步的巨大动力。
第一节
语言文字
瓯骆不仅有本民族的语言,而且历史上也曾萌芽过本民族的原始文字符号。例如:钦州市大寺镇那葛村马敬坡出土的一副商代石磐上就有刻划符号“キ、〥 ┤┤ ”;武鸣县马头元龙坡出土的西周墓的石磐上有“X 、W ”符号;平乐县银山岭战国墓出土的陶器有“Z 、廾、√、X、刂、∩、‖、??”等;而武鸣县马头、安等秧出土的战国墓陶器有“∧、⊥、X 、V 、刂、井、丰、R ”等。这些刻划符号和江西省清江吴城商代遗址、上海马桥、浙江省良诸、福建省浮村等地新石器时代遗址,广东省肇庆战国墓、广州西汉早期墓葬出土的陶器发现的刻划符号类似。这些地区都是古越族活动的区域,其相似说明他们的文化关系是密切的。但严格说来,刻划符号只是文字的萌芽。它要发展形成为民族文字,还要走漫长的路,还必须随着民族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不断丰富、完善才有可能。由于瓯骆地属僻壤,交通闭塞,社会发展缓慢,当其文字尚处在萌芽时,秦始皇就用武力统一了岭南,随之设置郡县,并且用行政力量来推行统一规范的汉文字,瓯骆民族的原始文字便在萌芽状态中消失了,而其独特的民族语言则保留和延续下来。
壮语是由古越语发展而来的,它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壮语有完整的语音系统,有丰富的基本词汇,有灵活多样的表达方式。尽管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对壮族人民进行压迫和剥削,实行民族歧视和语言同化政策,但壮语并没有被消灭,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了。壮族人民世世代代讲壮语,直至今日,广大壮族人民仍然是以壮语为主要的交际工具,有少部分人兼通汉语。
壮语各地语法结构基本上一致,主要是根据词汇和语音的差别分为南部和北部两大方言。在方言内部,又以语音特点为主要依据,划分为土语区。南、北两大方言大致以郁江和右江为分界线,延伸到云南省文山州的广南、砚山一带。北部方言约占壮族人口的三分之二,划分为八个土语区即邕北土语、右江土语、桂边土语、柳江土语、桂北土语、红水河土语、邱北土语、连山土语;南部方言约占壮族人口的三分之一,划分为五个土语区即邕南土语、左江土语、德靖土语、砚广土语和文麻土语。
壮语内部比较一致,主要特点是:每个音节都是由声母、韵母和声调3 个部分组成,声调是表示音节高低升降和长短的超音段音位,有区别词义的作用。声母比较简单,韵母比较复杂,壮语标准音有22个声母,108 个韵母;龙州话有28 个声母,102 个韵母。各地壮语一般有a 、e 、0 、i 、u 、w 6 个基本元音(个别土语还有ε和つ元音),除元音e 外,各分长短,短元音只出现在带韵尾的复合韵里;元音中仅高单元音一i 、一u 、一w 可做韵尾,辅音作韵尾的有鼻音韵尾一m 、一n 、一?,塞音韵尾有一p 、一t 、一k 。声调依韵尾可分为舒声调和促声调两大类,一般有6 个舒声调和两个促声调共8 个调类,促声调的调值一般和舒声调中相应的调值相同。词汇方面,以单音节词占多数,复合词的词素一般都有词汇意义或语法意义;同序和虚词是表达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有相当多的表示事物类别的量词。各地相同的词,即声韵调完全相同和有语音对应规律的词占多数。据中国科学院语言工作队和广西语委研究人员通过广西南、北方言区有代表性的几个调查点进行词汇比较统计,在1592个词(不包括新的汉语借词)中,比较结果如下:
武鸣:田东
同
1155
占
73.3%
武鸣:来宾
同
1381
占
86.8%
武鸣:柳江
同
1206
占
75.8%
来宾:田东
同
1197
占
75.3%
宾阳:环江
同
1343
占
78.1%
以上各代表点平均相同的词数占比较总词数的77.9%
(扶绥:德保
同
1115
占
70.1%
(钦州:德保
同
996
占
63.3%
(崇左:德保
同
1l35
占
71.3%
以上各代表点平均相同的词数占比较总词数的68.3%.
这—统计数字表明,北部方言内部词汇相同的比例比南部方
言内部相同的比例高。至于南、北方言词汇的比较,结果如下:
武鸣:祟左
1587个词中
同
l084
占
68.2%
来宾:龙州
l592个词中
同
966
占
57.7%
柳江:龙州
1426个词中
同
864
占
50.6%
比较中相同的词,一般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词汇。语
言的基本词汇是语言特定的本质之一。这些词产生的年代很早,有
很大的稳固性,它们不但在壮语内部一致,而且在同语族语言中也
能找到它们的同源关系。下面我们选取壮语身体部位名称的语词
进行比较,便可以看出南、北方言词汇异同的一般情况。如:
(表格处省略,详见原书第200页)
从比较结果来看,壮语南、北方言词汇的确是大同小异。说明壮语同国内外大多数语言一样,也有方言土语的差别,如果同汉语或苗语的方言差异程度相比较,壮语方言间的差异还算比较小些。
尽管南、北方言在语音和词汇上呈现着以上共同特征,但二者仍有较为明显的区别。语音方面主要表现在:
南部方言有一套送气的清音声母,如p ‘、t ‘、k ‘、p ' j 、k‘j 、k ‘w 等,北部方言没有送气音声母。如:
(表格处省略,详见原书第201页)
南部方言一般没有r 声类,北部方言普遍有r 声类(多数地区读r ,个别土语并入1 , j ) ,北部方言属子r 声母的字,南部方言一般并入h 、t ‘、n 、l 等声母中去。如:武鸣“量”读ra : u ’、“满”读rim1,、“风”读rum2、“外”读ro : k8 ——龙州分别读fia : u1’、t ' im1’、lum2、no : k8等。
南部方言一般没有1j 和lw声母,北部方言多数地区有这两个声母;南部方言有ts 和ts' (或θ)的对立,北部方言一般合并成一个音位,有些地区读ce,有些地区读ts 等。
词汇方面,南北方言也有一些明显的差异。如:
(表格处省略,详见原书第202页)
不少的词汇有交叉现象。下面是北部方言普遍性大,但与南部方言有交叉现象的一些词
(表格处省略,详见原书第202页)
另外,南部方言普遍性大,但与北部方言有交叉现象的一些词。如:
(表格处省略,详见原书第203页)
壮语各地词汇异同交叉现象,是语言在长期发展变化过程中,不同地区有的词词义扩大或缩小了,有的词因使用频率高低不同等,使得词汇分歧程度加大的表现。但总的来说,壮语各地词汇分歧、复杂的程度,比语音上分歧、复杂程度小得多。新中国诞生后,壮语吸收了大量的汉语新借词,大大丰富了壮语的词汇宝库。由于汉语新借词,南、北方言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壮语词汇相同的分量,有利于壮语标准语的推广。
壮语是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的一种语言。壮侗语族的壮傣语支,国际上习惯称为“台语”。“台语”有时也泛指整个壮侗语族的语言。在我国境内的壮侗语族共分为3 个语支:
1.
壮傣语支:壮语、布依语、傣语
2.
侗水语支:侗语、水语、毛南语、仫佬语
3.
黎语支:黎语
此外,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的拉珈语,散居在贵州、广西、云南的仡佬语和贵州的莫话、佯僙话,海南省的临高话也属于壮侗语族的语言。在国外的泰语、老挝语、缅甸东部的掸语、越南北部的侬语、岱语以及印度阿萨姆邦的阿洪姆语等也很接近,是亲属语言。民族的亲近是语言亲属关系的基础。壮侗语族诸语言,不仅语音系统和语法结构基本相同,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同源词。说明壮侗语族诸民族在历史上有密切的源流关系。各民族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民族很早以前就有了自己的民族文字,如泰文、老挝文历史悠久,泰文至今已有700 多年历史。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是语言的载体,它对继承民族文化优良传统,提高民族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民族的繁荣和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壮侗语族语言的共同特点,几乎与壮语的特点一致,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是明显的。亲属语言的主要依据是同源词。下面列举壮语与同语族其他语言的同源词:
(表格处省略,详见原书第204页)
壮语以及同语族的其他语言一直保留有古越人语言的一些特征。如汉代刘向《说苑》 中的《 越人歌》 和东汉袁康《 越绝书》 中所记载的古代越语,与当今的壮侗语族语言仍然有许多共同的特点。我们不难看出古代越人与壮侗语族诸民族有深远的历史渊源。通过语言的比较研究,我们认为壮语(包括壮侗语族其他语言)与汉语也有历史的渊源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是在类型学上有共同的特点,而且在发生学上也有共同的来源。国内多数语言学家把壮侗语族语言列入汉藏语系之中,例如著名的语言学家王力在他的《汉语讲话》一书中称:“就中国境内来说,少数民族的语言,许多和汉语有亲属关系的,如苗语、瑶语、壮语、黎语、傣语、藏语等,就中国境外来说,暹罗语、越南语、缅甸语等,也和汉语有亲属关系的。”语言学家邢公畹先生是研究壮侗语族语言的老前辈,他在《汉语“子”“儿”和台语luk 试释》 一文中指出:“汉藏语系各支语言都是同一祖语中分化出来的。其中侗台语群中的各种语言在亲属关系上,跟汉语尤为接近。”这些看法,代表了我国语言学界多数人以及国外部分学者的基本观点.如美国的李方桂、张琨等,一直认为壮侗语族语言属于汉藏语系。根据马克思主义语言学的原理,语言的结构及其语法的构造和基本词汇,是许多时代的产物。可以推想现代语言的要素还在奴隶时代前的远古时期就已奠定了基础了。我们从汉文古籍中发现大量的汉语词与壮侗语族诸语言的语词有密切的关系,运用词汇学、语义学、音韵学等的理论,并从词源学的角度加以分析研究,使我们认识到壮侗语族诸语言和汉语作为不同的独立的语言,尽管它们各自沿着自己的道路发展,到了今天已绎有了相当大的差别,但是追根寻源,仍然可以发现不少有共同来源的语言因素,其中有关的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壮语和汉语在语音系统上具有共同的特征,并且在语音发展变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共同现象。如:语音系统结构的共同性;声母的对应规律;韵母系统中阴声韵、阳声韵和入声韵互相配合整齐对称;声调系统基本相同等。
壮语和汉语在语法方面也有不少共同的特点,尽管有些语法现象,壮语和现代汉语比较起来,差别很大,但如果和古代汉语联系起来看,往往可以觉察到它们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例如,方位词和名词组合表示处所时,壮语的语序是“方位词十 名词”,如k wn2pja1(山上)、daw1(里)ta6(河)(河里)。现代汉语是“名词+方位词”,如;“山下”, “屋里”。但在汉文古籍中,不难发现“方位词+名词”的例子。如《诗?葛覃》 ;“施于中谷”(中谷即谷中);屈原《 涉江》 :“邸余车兮方林”(方林即树林旁边)。又如表示事物名称的类名和专名组合的次序,壮语是“类名十专名”, 如fai4(树)leo?2(松)(松树)、rok8(鸟)ke : u 5(八哥鸟)。现代汉语是“专名+类名”,如“榕树”、“布谷鸟”。但汉文古籍中,以大名冠小名的例子也不少。如:《诗?将仲子》 :“树杞”、“树桑”、“树檀”(即杞树、桑树、檀树);《 礼记》 :“鱼鲔”(即鲔鱼);《 左传》 :“鸟乌”(即乌鸟)。与此相似的还有表示动物性别的词与动物名称组合的次序,壮语是“名词十性别词”,如wa:i2(水牛)tak8(公)(公水牛)、kai5(鸡)me 6(母)(母鸡)。现代汉语是“性别词+名词”,如:“公猪”、“母牛”。汉文古籍中“名词+性别词”的称法也不少。如《公羊传?文公十三年》 :“鲁公用骍堈”(骍堈,赤色马,亦指赤色牛,公牛。骍堈即赤色的公马或公牛); 《 周礼?夏官?校人》 :“凡马,特居四之一。”(郑玄注引郑司农曰:“四之一者,三牡一牝。”)这不仅词序与壮语相同,“特”(公“马”)与壮语tak 8(公的)音亦相同。汉语粤方言至今尚有“鸡公”、“狗乸”(即公鸡、母狗)的称法。
词汇方面,壮语和汉语有着为数不少的共同词。由于壮族人民和汉族人民长期交往和语言之间的相互影响,壮语无论过去和现在都吸收了不少的汉语借词。近期的汉语借词,有它自己的规律,特别是声调方面自成系统,比较容易辨认。早期的汉语借词,由于借入的时间较早,已经有机地融合在壮语固有词之中,与固有词同样有生命力,因此不容易和同源词加以区别。所谓同源词,就是亲属语言里有共同来源的语词。壮语中有不少基本语词与古代汉语词有密切关系,它们有的语音相似,词义相通,有的语音相同,词义相近,这些语词不仅壮、汉语是共同词,而且往往与壮侗语族其他语言的语词也相同。亲属语言的主要依据是同源词,下面列举一些汉文古籍中的语词与壮侗语族诸语言有关的语词进行比较:
名词:
“犩”(桂,此字错,字词典找不到,原书207页), ——语韦切,上古汉语音构拟xwer,中古汉语音构拟xu?i 抓(下同)。《玉篇》 :“犩”牛名,又“愧”(此字错,字词典找不到原书207页)牛也。——“水牛”,壮语、布依语va : i 2 ,傣语kwe2 ,泰语k‘a : i ' (此处看不清楚),老挝语k ’wa ; i1,水语kwi2,黎语t ui1。
“械”(此字错,字词典找不到,原书207页)(枺)——父沸切,bjwar / biu?i 。《 说文》 :“核”(此字错,字词典找不到,原书207页)木也;《 集韵》:“枺”莫贝切,Pa?d/phwei ,木也。——“树、木”。壮faj 4,布依vai 4,傣、泰、老挝、水wai 4,侗mai4,黎ts‘ai4。
“燬”(煊)——许委切,xiw?ur/xiue。《 诗?周南?汝坟》:“王室如燬”;《 毛传》 “燬”,火也;《周礼?秋官》 有“煊氏”,郑玄注:“炬,火也。”——“火”,壮、傣、老挝fai2,布依vi 2,泰fai1,侗pui 2,水wi 1,黎fei1。
“臆”(肊)—— 乙力切,ik / iek 。《 说文》 :“肊”胸骨也;《 论衡?案书》 :“子长少臆中说,子云无世俗之论。”,一一“胸”,壮、傣?ak7 ,布依?a7,侗、水tak7 ,泰?k7 ,老挝伶?k7。
“暇”(此字错,字词典找不到,在原书208页)——手加切,xar / xa 。《 说文》:足所履也;《广韵》:脚下。——“腿”,壮、布依、泰ka1,傣xa 1,侗、水pa 1,黎ha 1,老挝kal。
“鲠”——古杏切,kra?/ka?。《 说文》“鲠”鱼骨也。——“鱼刺”,壮、布依、傣、泰、水ka:?3 ,侗ka : k 10 ,老挝ka :?4。
“胡”——户孤切,gar / rou 。《 说文》:“胡”牛颔垂也沐正字通》 :“喉也,颔肉下垂者曰胡。”——“喉咙”,壮ho2,布依ro 2,傣xo2,侗?u2,水qo2,泰、老挝k ' o2 。
动词:
“染”——而琰切,njeam /m?m 。《 说文》 :“染”以缯綵为色。——“染”,壮jum4,布依?um4,傣jom4 ,侗jam3,水jam3,老挝??m4 。
“翻”(此字错,字词典找不到,在原书208页)一一浮袁切,bjw?n / biuan 。《 玉篇》:飞也。——“飞”,壮、布依、傣、泰、老挝bin 1,侗pan 3,水vjan3 ,黎ben1
“鸣”(此字错,看不清楚,在原书208页)一一虚业切,rjaP / x iap 。《 庄子?天运》 :“予口张而不能嘴(此字错,看不清楚,在原书208页)。”——“关”(闭),壮、傣hap7,布依rap7,侗、水?ap8,黎tsop7 ,泰neap7。
“要”——于笑切,?iaw / ?iou 。《 吕氏春秋?直谏》 :“要利之人,犯危何益?”高诱注:“要,求也。”——“要(取)”,壮、布依、傣、泰、老挝肠??u1,侗a : u1,水?a:u1。
“閜(閕)" ——火下切。劝xa r / xa 。《 说文》 :“閜,大开也。”《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谽谺豁”;《 文选?上林赋》 作“閕”—— “开(口)、张开”壮、傣、泰?a3 ,布依、老挝?a4,黎wa2。
“拾”——足执切,dji?p / dzi : p 。《 说文》 :掇也;又《 广韵》 :收也敛也。——“拣取”,壮kip 7,布依t ' o : p ,傣、泰、老挝kep7,侗t?p7 ,水tsup 7,黎tip7。
“沰”― 他各切,t ' ak / t ' ak 。《 玉篇》 :沰,落也,磓也。”——“落”,壮、傣、侗、水、泰tok7,布依10 ? 7 ,黎tok7。
形容词:
“肥”——符非切,bjw?r . / biu?i 。曹植《 箜篌引》 :“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荀子?儒效》 :“相高下,视挠肥,序五种。”——“肥;肥沃” ,壮、布依、傣、水pi2,侗p ui 2,泰pi2, 老挝pi2
‘咸”——:“胡谗切,gram / ra m。《 尔雅?释言》 :“咸,苦也。” 邪昌疏;“苦,即大咸。”——“苦(味)" ,壮ham 2,布依ram2 , 傣xum1,侗am 1,水?amZ ,黎ho : m 1,泰k ’o m1。
“黤”(黮)——于槛切,? am /??m 。《 说文》 :“黤,深黑也.”一一“黑,”(色),壮、傣、泰、老挝daml ,侗? naml ,水? nam 1, 黎dam3 。
“颢”(臭)——胡老切,gaw / rau 。《 楚辞?大招》 ,“其白颢颢,寒凝只只。”《说文?大部》 :“臭,大白,泽也。”——“白”, 壮ha :u’,布依ra : u’ ,傣xa : u’,黎、泰、老挝k ’a : u ’。
上面列举的这些词都是壮语里常用的基本词。如果认为这些词都是汉语借词,显然是不妥当的。因为这部分词不仅在国内同语族的语言里有,甚至在国外的有关民族语言如泰语和老挝语也有。这些词,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的读音有了很大的变化,仅以壮语与现代汉语中对应的词比较,很难看出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如果以壮语与古代汉语有关的词进行比较,就不难看出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壮族及壮侗语族诸语言与汉语的关系已经是源远流长了。虽然如今它们已发展成为各自独立的语言,但毕竟它们都是亲属语言。
第二节 绘 画
绘画是造型艺术的一种。它是通过运用色彩或线条把实在的或想象中的物体形象在特定材料上描绘出来,给人以视觉感受。绘画艺术来源于生活,来源于画师们对于丰富多彩的生活的观察、提炼和再创作。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绘画形式、内容和风格。先秦时期,是岭南瓯骆民族的绘画艺术承前启后和富有成就的一个时代,它不仅有各种造型独特优美,线条纤细流畅,构图规范均衡,寓意丰富神秘的图案,而且还开创了运用色彩构图,成功地表现本民族群体活动的绘画艺术。
这一时期瓯骆民族主要有刻画和绘画两种。
一、刻画
刻画是指瓯骆工匠用尖状刀类在陶坯和铸造青铜器的模范上刻划所要装饰的花纹图案。
在陶器上刻划由各种线条组成的纹饰图案,是人类原始的绘画形式之一。早在新石器时代初期,瓯骆先民就已开始在粗制的陶器上刻划纹饰。但由于当时的刻划艺术尚处在初始阶段,所以其纹饰还很简单草率,没有章法。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和晚期,瓯骆先民的刻划艺术才有了一定的提高,刻划的纹饰逐渐多样化,线条也比较流畅且简洁明了,富于变化,除了弦纹、绳纹外,还出现了水波纹、漩涡纹和云纹等,构图也比较规整,而且具有特定的寓意,表达人们的某种意念和思想情感,正因如此,瓯骆先民的刻划装饰艺术才向着新的台阶和新的境界发展迈进,从而为后来更富魅力的装饰艺术和其它绘画艺术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先秦时期瓯骆刻画装饰艺术就是在这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这一时期的刻画艺术主要是在陶坯上刻划所要装饰的花纹图案,刻划的方法有两种,一种仍然沿袭传统的方法直接在陶坯上刻划;另一种是在印模上刻划出花纹.然后再用印模压印于陶坯上。方法不同,纹饰的艺术效果也不同。直接在陶坯上刻划的阴式纹饰,虽然技艺娴熟,刀法明快,一气呵成,线条流畅,深浅一致,但其艺术效果显得较为简朴、拘谨。因这种刻划装饰方法基本上是沿袭传统,虽然有诸多量的发展变化,但都没有质的突破。这种阴刻的装饰方法主要施于小型器物之上。
采用在印模上刻划花纹图案的装饰方法,无论在艺术手法或者是艺术品位以及效果上都是对传统的超越和突破,其技术显然要比前者复杂得多。这种刻划装饰方法亦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刻划印模压印于陶坯上;另一种是刻划在铸造青铜器的内范上。但其艺术效果是相同的,即在印模和泥范上阴刻所要装饰的花纹图案,但压印或浇注成器后的花纹图案皆呈阳性(即纹饰凸出)效果。采用这种方法进行装饰,不仅可以提高工效(即一模可多次使用),而且纹样清晰,线条圆润饱满,布局匀称和谐,构图规整美观,富有艺术魅力。如贺县桂岭出土的一件陶罍和一件陶釜,腹部遍饰变形夔纹,构图规整,疏密有致,线条圆润,形态飘逸,可谓是瓯骆陶器装饰艺术的珍品和代表作,具有极高的艺术水平,令人赏心悦目,百看不厌,韵味无穷。在平乐县银山岭战国墓和湖南省发现的越式青铜钺上所饰的云雷纹、身佩刀剑的人物形象,造型别致,生动美观,寓意深刻。所有这些,都反映了瓯骆人民刻画艺术水平的提高和审美情趣的升华。
这一时期瓯骆工匠刻画装饰于陶器和青铜器上的花纹图案,多取材于自然界中的各种自然现象和自然物,并且经过了工匠们的艺术表现手法,进行提炼、概括乃至夸张,使之既具有装饰艺术美感,又反映人们特定的意境,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鲜明的地方民族风格。例如常见的水波纹,应是取材于人们长期生活在水乡从事水上劳作,对水有着深切的感受与依恋之情而将之图案化和抽象化的结果;常见的漩涡纹的来源亦然;云雷纹则是人们长期生活在云雾缭绕的山岭地区,通过对缥缈的云雾的观察与感受,并且通过水的圆心波纹引申到雷声的震荡轰鸣声,创造出方折和圆形的纹饰,其中已蕴含着某种神秘的原始宗教意义;夔纹乃是蛇形纹的抽象和艺术化了的纹饰,亦是龙纹的早期形态,很可能源于瓯骆人对蛇或蛟龙的崇拜观念,并且已与中原地区的华夏文化相交融,是中原商周青铜器上常见的花纹图案;网纹当源于瓯骆人传统的渔业生活和织网捕鱼的艺术创造;叶脉纹(或称鱼刺纹)同样来源于人们采集或渔猎生活中的观察与审美偏爱.把自己熟悉或喜爱的树叶脉纹艺术地再现于陶器或青铜器的装饰上。锯齿纹或蕉叶纹(即平行有序排列的三角纹),很可能源于瓯骆人世代居住在山岭地区,将绵延起伏、突兀耸峙的高山图案化,使之既有审美的特征,又表达人们对山体的崇拜之情。总之,瓯骆人在陶器和青铜器模范上所刻划的装饰图案,大多取材于他们所生活的自然环境中经常接触和耳濡目染的有形或无形的自然物体。这些自然物不仅是他们所熟悉和喜爱的,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而且有的还是他们所敬畏和崇拜的对象(如天上的太阳,雷公、行云,地上的江河、高山等),并赋予其神秘的属性。先民们通过对丰富多彩的生活与自然景观的观察,产生灵感和创作激情,然后运用艺术的创作手法,采用抽象、夸张乃至变形的刻画形式,使之得以艺术的再现。这种原始的艺术创作,是先民们生活经验的积累,审美情趣的升华和艺术创作能力的提高,通过这些形象化了的花纹图案,可以使人们印证自己的生活经历,唤起无限的遐想,增强宗教观念,调动审美情趣,获得美的享受。
二、绘画
先秦时期瓯骆先民的绘画艺术及其成就主要表现为用色彩(即赭红色颜料)绘制的崖壁画--一左江流域崖壁画群,它亦是壮族地区迄今发现的最早的绘画艺术遗迹。
左江流域崖壁画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的宁明、龙州、崇左、扶绥等县境内的左江及其支流明江两岸的悬崖峭壁上;在大新县恩城乡的黑水河畔也有发现。目前左江流域已发现的崖壁画共81 个地点180 处,尚可辨认的各种画像4500 多个。其中宁明县8 个地点29 处,龙州县21 个地点39 处,祟左县28 个地点67 处,扶绥县23 个地点44 处,大新县1 个地点1 处。从左江上游的龙州县岩洞山到下游的扶绥县青龙山崖壁画地点,其间绵延200 多公里,形成一条规模宏大的崖壁画长廊。特别是宁明县花山崖壁画,在宽200 米、高约40 米的临江一面的崖壁上,密密麻麻地布满各种色彩鲜艳的画像,尚可辨认的画像有1800多个(许多画像已被雨水侵蚀得斑驳不清),最大的人物画像高达2 . 41 米。规模如此宏大,画像如此众多的崖壁画,在我国已发现的崖壁画中是首屈一指的,国外亦为罕见。
崖壁画皆用赭红色颜料(经化验为赤铁矿粉并掺入动物胶)绘成。画像种类主要有人物、动物、器物三种,其中以人物画像为主,占全部画像的85 %以上,是各处画面的主体画像;其次为犬类动物画像。人物画像为正身和侧身形态,且一律作双手曲肘上举,两脚叉开呈半蹲姿势。动物画像以犬类居多,皆作侧身奔跑或站立状;也有的为鸟类画像。这些动物画像与身挂刀剑的高大正身人一样,多处在画面中心显著位置。器物画像有环首刀、长剑、钟、鼓、铃、面具等。此外,还有一些为太阳或星辰之类的画像。每处画面的图像多少不等,少的3 一5 个,多的几千个,一般以15 一20 个居多。人物画像一般高100 一170 厘米。画像的基本组合和排列形式是以一个腰佩刀剑的高大正身人为核心,犬或铜鼓画像处于正身人脚下,数量不等的正身和侧身人有序地排列在左右两侧或环绕其四周。
左江流域崖壁画是战国至两汉时期居住在这一地区的瓯越人所绘制,是当时人们举行集体祭祀仪式的形象反映。具体地说,是瓯越人为消除水旱灾害,祈求神灵禳灾赐福而举行集体祭祀活动,并且以歌舞娱媚神灵之后,由画师们将其祭祀仪式绘于江边的崖壁上,以达到长期祭祀神灵、祈求功利的目的。因此,现实的社会生活是左江崖壁画产生的基础,祈求功利的宗教意识是崖壁画创作的动力和目的。从人们举行宗教祭祀仪式到崖壁画的完成,均依赖画师们的艺术创作。这种创作首先需要画师们对生活的细微观察、深刻的体验和缜密的思维以及深厚的民族感情,亢奋的创作灵感。当然,还需要画师们具有一定的绘画艺术造诣,才能创造出这么宏伟的、千古不朽的崖壁画艺术。
从崖壁画的分布来看,约有8o %的画面位于水流湍急的江河转弯处的悬崖峭壁上,距离江面2o 至40 米,崖壁突兀而出,上无岩隙可攀,下无台坎立足,无疑增加了接近崖壁作画的难度。推想当时人们只有用竹木构搭简单的立架,或用藤索自上而下悬吊,才能接近作画崖壁。人们甘于冒着生命危险,选择如此险峻陡峭的崖壁作画,应是受着强烈而神圣的原始宗教观念的驱使,或是对于位于水深流急的江河转弯处的高峭悬崖产生某种神秘观念的结果。此外,由于这类崖壁面上多凹凸不平,缝隙横生,故而更增加了作画的难度。作画时不可能像在低矮平整的石壁或纸面上从容地仔细描绘和自如挥洒,而只能在取得大效果的视觉前提下,采取粗线条的概括性构图进行简炼的绘画。有鉴于此,当地的瓯骆画师们选择醒目的赤铁矿粉(赭红色)为颜料,采用剪影式的色块平涂法进行绘画,即用粗笔类勾画出物像的轮廓(影子)。为了使人物双手曲肘上举,两脚叉开半蹲的线图上下对称,左右均衡以及挂于人物腰间的长剑线条笔直,画师们根据石壁的大小布置图像的布局,然后用笔墨点上圆点,再将圆点连接起来,而后用色块填满,不作细部描绘(即不画出五官)。在艺术手法的运用上,采用概括、写实、夸张乃至变形等手法进行创作绘画,使举手顿足人物舞蹈形象描绘得生动传神,具有粗犷的风格和远距离观赏的效果,极富艺术韵味.在下无立足之处的陡峭崖壁上,画师们面壁而作,挥洒自如,把一个个高大的人物形体画得左右均衡,上下对称,笔调圆润饱满,刚劲有力,粗犷传神,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其它图像也错落有致,疏密得当,使之构成一幅幅相对独立、内容完整、意境深邃的画面,充分体现了画师们娴熟的绘画技巧和富于进取的创造才能。左江崖壁画正是以其鲜艳的色彩,宏大的画面,险峻的地势,丰富的内涵,神秘的意境以及鲜明的地方民族风格闻名海内外。这些崖壁画集中体现了当时骆越人民的绘画艺术成就,是骆越民族杰出的艺术创造。它们不仅在中华民族绘画艺术发展史上占有光辉的一页,而且在世界古代岩画艺术中,也有着重要的地位。
第三节 雕 塑
先秦时期瓯骆先民的雕塑艺术的突出成就体现在青铜铸造的模范与雕塑制作方面。
先秦时期是瓯骆青铜铸造业从产生定向兴盛的重要时期。青铜器的铸造,必须有相应的模具及较高的制作技术。因而,青铜铸造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推动着雕塑艺术的发展;而雕塑艺术的发展,又促进了青铜铸造业的发展与繁荣。
据考古发现,先秦时期铸造青铜器的模范材质有石范和泥范两种。石范的材料是选用硬度中等且有较好坚韧性的粗砂岩,使用金属类工具凿刻。泥范是用经过筛选的细粘土掺和石英砂等材料拌合形塑而成。石范多用于铸造结构简单的实心体或半空腔类器物,如兵器类的刀、剑、矛、镞、钺、镦和生产工具类的斧、锛、凿、铲等;泥范则主要用于铸造结构较复杂,纹饰也较细腻繁缛的空腔类器物,如尊、鼎、钟、鼓、人首住形器等。工匠们在凿刻和塑造所要铸造的模范时,必然先要构思和设计器物的形体造型,考虑其实用功能及结构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再运用艺术的灵感与手法进行创造。
这一时期常见的瓯骆人特有的扁茎短剑,剑身与一般无异,工匠们将剑柄巧妙地设计铸成人形,既可增加剑柄的重量,便于持握和增强博杀力量,又增加了剑体的装饰美感。又如瓯骆工匠制作的靴形钺,造型别具一格,既可击杀又能勾拉,美观实用,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第四节 音乐舞蹈
瓯骆民族与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一样,早在新石器时代,原始的音乐舞蹈就已经萌芽和产生。由于年代的久远,岁目的湮没,现在已难以详知其原来的面貌。我们只能根据考古学及民族学资料,来窥探瓯骆民族先秦时期的音乐舞蹈概貌。
一、音乐
声乐的最初形式是协调劳动的需要而发出简单的号子,如众人抬扛重物、多人划船等,为了统一步伐节奏,激发热情,驱逐疲劳,增添勇气,人们逐渐懂得齐声高呼“哎唷!哎唷!”的号子。随着经验的积累和号子声调的延长与变换,逐渐形成了具有一定旋律和节奏的号子歌,而后在呼喊劳动号子的同时,又刻意地哼唱与之相关内容的词语,于是便形成了原始的歌曲,并且约定俗成,相互传唱。在此基础上.经过人们的不断充实、发展与创造,逐步形成具有地方民族风格的山歌。到了春秋时期,瓯骆民族的山歌已形成较为独特的形式与韵律,据刘向《说苑?善说篇》 所载,楚国令尹鄂君子晰泛舟湖中时听到的越人歌,释成汉语的意思是:“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这首歌的曲调虽然已不得而知,但歌词所表述的思想感情是十分丰富、委婉动人的。无怪乎鄂君子晰听了之后,“乃(木翕)修袂行而拥之,举绣被而复之。”这首歌是湖中划船的越人触景而发,即兴而唱,越人的机智和能歌善唱,由此可见一斑。
最早的吹奏形式应是口哨。以口哨示意大概在原始的狩猎时代已经出现。原始人在狩猎时,为了不使野兽发现,又需要互相联络和指示,在不能高声喊叫时,只能打呼哨向同伴发出讯号。瓯骆先民长期在山林里游动,各种婉转悦耳的鸟啼声,令人心旷神怡,从而诱发人们用口哨模仿鸟啼声自娱斗趣。久之,随着人们模仿能力和技巧的增强,口哨的声调婉转自如,惟妙惟肖,几与鸟啼声乱真。于是,人们的口哨由斗鸟发展为诱鸟,使鸟以为是同类,循声飞来,不加提防,瞬时就成为猎手的囊中之物。现在民间仍常有以口哨诱鸟捕鸟的方法。口哨既能模仿鸟啼,也就能吹出随心所欲的曲调。而后又逐渐发展成为用木叶吹奏各种曲调,用以自娱和伴唱。现在壮族民间的男女歌会中还流行使用,而且声调悦耳动听,朴实自然,简捷易行。这可能就是瓯骆人吹奏乐的萌芽和先声。
商周以至战国时期,随着原始舞蹈的发展,各种敲击乐器和吹奏乐器也应运而生。与此同时,中原文化逐步传入瓯骆聚居的岭南地区,也推动着瓯骆地区乐器音乐的发展。这在考古学资料中有直接的反映。目前已发展的先秦时期的乐器主要有以下种类:
石磐:1957 年发现于钦州县大寺镇那葛村马敬坡上。石磐用青黑色石灰岩制成,通体磨光,形制呈长体三棱形,长53 厘米,宽17 厘米,厚2.4 厘米,上部中间钻有一小圆孔,供系索悬吊,敲击时音质清脆悦耳,其形制与中原地区发现的商代石磐相似,故其年代应与之相近,这是瓯骆故地迄今发现的年代最早的一件打击乐器。
铜钟:在恭城、灌阳、忻城、宾阳、横县、南宁等地均有发现,形制与中原地区出土的同一时期铜钟相似,其横剖面呈橄榄形,中空,两面有排列密集有序的小柱形篆,上部有供悬吊的甬钮。《释名》 曰:“钟,空也,空内受气多,故声大。”因铜钟音质清脆悦耳,故被列为敲击乐器之首,常用于歌舞伴奏。瓯骆故地的先秦铜钟虽系内地传入,但当是瓯骆人已有这种需要才会引进,并且运用于祭舞与音乐的伴奏。
铜铙:也是一种打击乐器。《通典》 云:“铙如编钟无舌,有柄,摇之以止鼓。”这种乐器过去在桂北地区有发现。
羊角钮钟:这是瓯骆民族自己铸造和使用的一种富有地方民族风格的打击乐器,其功用与中原地区的铜钟相似。在瓯骆故地的浦北、容县、贵港市等地均有发现,在浦北还发现5 个大小依次的羊角钮编钟,在宁明县高山崖壁画上也出现挂于架上的4 个羊角钮编钟图像,并且与欢歌跳跃的舞人相伴,说明其钟是在隆重、神圣的祭祀歌舞中用以礼神和伴奏。因其钟上部铸有两个呈倒“八”字形的羊角状钮,故名。钟体上篆刻有别于内地常见的甬钟。
铜鼓:瓯骆人制作和使用的一种打击乐器。目前瓯骆故地上发现的先秦时期的铜鼓仅在田东县祥周锅盖岭和联福村发现3 面,但绘于战国时期的左江流域崖壁画上,则发现有许多个铜鼓图像,说明当时瓯骆民族在隆重的祭祀仪式中已使用铜鼓以礼神和节律歌舞。
铜铃:伴奏乐器,在武鸣县元龙坡战国墓和西林普驮等地都有发现,在花山崖壁画上也有铜铃图像。
在南越国时期和西汉早期的墓葬里,还发现有木鼓、瑟、竹笛、椌、筑、角、钹等乐器。《 通典》 云:“铜钹亦谓之铜盘,出西戎及南蛮,其圆数寸,隐起如浮沤,贯之以韦,相击以和乐也。南蛮国大者数尺。”角是用动物的角制成以吹奏,后来逐渐发展为用竹、木、铜等质料制作。这些乐器虽然发现于南越国或西汉早期的墓葬,但其器物应是在此前已经使用无疑。
先秦时期瓯骆民族的乐器,目前已知的打击乐包括:木腔皮鼓、铜鼓、铜钟、羊角钮钟、铜铙、铜铃、铜钹、石磐等、吹奏乐有笛、角、弦乐瑟、筑、箜篌等,由此可窥见瓯骆民族乐器及其音乐发展的梗概。而乐器及音乐的发展又与歌舞艺术的发展密切相关。
二、舞蹈
关于先秦时期瓯骆民族的舞蹈,我们已无法详知其全貌。但是通过对左江崖壁画以及铜鼓上的舞人图像的考察与研究,仍可揭示当时丰富纷呈和别具地方民族风格的代表性舞蹈。
如前所述,规模宏大、气势雄伟的左江崖壁画上,人物图像众多,而且一律作双手曲肘上举、两脚叉开半蹲姿势,排列整齐,队形多变,有呈横排、纵排的,也有众多的人物围成圆圈形,动作整齐划一。每一组画面都有一个形体高大,身佩刀剑、头戴羽毛或高髻的正身人像,其身旁或前面画有一面内带芒星的铜鼓或羊角钮钟图像。这是典型的集体祭祀舞蹈场面的形象反映,是舞蹈过程中对其代发性舞姿的定格式写照。画面中心形体高大、装饰与众不同的正身人物,既是氏族部落的首领和主持祭典的巫师,同时也是集体舞蹈的领舞者。其旁侧的铜鼓或铜钟,是节律和伴奏舞蹈的乐器,犬类图像是瓯骆人的图腾崇拜物。众人在巫师的带领下,随着激昂宏亮的鼓乐节奏,狂欢起舞。
根据民族学的考察,拟蛙舞是左江崖壁画所展示的舞蹈的主旋律,这是瓯骆人民对蛙神崇拜的体现。人们企图通过拟蛙舞蹈,表示对崇拜物的亲近和娱乐,以祈求功利。其舞蹈主要是通过双手的曲肘上举和两脚的叉开弓步,上下对称,构成蛙跃姿势。这种拟蛙舞蹈,动作虽较简单朴实,但适合于多人参与的集体舞,并且具有刚劲有力、粗犷豪放、原始古朴的风格。
此外,在拟蛙舞的队列中,还有人头戴面具跳舞,这是瓯骆民族早期的面具巫舞的实例。现在红水河流域的壮族蚂拐舞、跳岭头舞以及师公舞中,还流行着面具舞。面具舞是戴着画有神灵脸谱的面具而舞,以示与神同类或有亲近之意。
拟鹭舞或称羽人舞,是瓯骆民族极富地方特色的另一种舞蹈。在广西的贵县罗泊湾一号墓出土的铜鼓上饰有羽人舞蹈图像8 组,每组2一3 人。舞人的装束精致独特,其头戴插有鸟羽的华冠,身穿以羽毛为饰的长裙,裙前幅略过膝,后幅则拖曳于地,似化妆装扮成鹭鸟之形。舞人上空以烘托的笔法饰有飞翔的鹭鸟,其暗示,比照鹭鸟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
从舞蹈人物图案的布局来看,舞蹈者2一3 人为一小组,每组舞人之间都用几何形纹饰相隔而独立成一画面。如果将这些画面接连展开,则是一幅长的画卷。可以想象,这些相对独立的舞蹈小组,同时一起蹁跹起舞,无疑就是一种多姿多态的大型集体舞了。舞人姿态优美,身体重心微偏后,上体微微昂起,双手向左右或前后轻盈摆动,双腿叉开,似作行步状,而胸、身、头各部分亦保持相应的协调姿式。这种舞蹈模仿的是鹭鸟的形态,是舞蹈过程中一种典型舞姿瞬间的定格式造型的形象写照。从静态的图像仍可看出,舞人双臂前后或左右屈伸,并作上下摆动,步伐轻盈婉转,动态一致;羽冠和羽裙随着进退转动的步伐和头部的摆动而飘然摇动,表现鹭鸟的振翅之姿,故称之为“鹭舞”。从其动态一致,手脚与头身统一规范的舞姿来看,当时舞者肯定是在鼓声的伴奏下有节奏地舞蹈。尽管这些舞人图像所表现的只是鹭舞瞬间的舞姿造型,但其舞律的优美已跃然图上,给人以无限的联想和美的享受。
鹭鸟是瓯骆人崇拜的一种候鸟。其拟鹭舞如同拟蛙舞的性质一样,希望能获得鹭鸟的灵性,以弥补人们自身能力的不足,达到预知气候变化,飞越高山,遨游长空和避凶趋吉的目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鹭舞者的图像虽然始见于西汉早期的铜鼓装饰上,但它作为一种民间舞蹈艺术,无疑是先秦时期已经在瓯骆地区产生和流行,从而为铜鼓的装饰艺术的创作提供素材和依据。早在先秦时代,工匠们便长期生活在民族艺术的沃土里,耳濡目染,对民族的舞蹈艺术有着浓厚的感情和深切的感受,他们通过长期深入的观察和提炼,一旦有机遇,便把人们喜闻乐见、富有民族情调的鹭舞反映在铜鼓上,使人们得以领略这种舞蹈的动人风采。
第五节
原始宗教
一、神与巫
原始宗教是古人类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不能科学地解释字宙起源、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的矛盾与变化,而以非现实的想象和幻想来表现对自然物的征服和支配的产物。人们在大自然的威胁下没有能力反抗,转而祈求神,请神恩赐,妄图通过神的护佑战胜各种灾难和困难。这是原始人类在大自然的压迫面前软弱无力的表现。
一般说来,在人类旧石器时代的中期,生产力有了重要的发展,采集和渔猎范围扩大了,征服自然的能力加强了,人类的思维能力也有一定的发展,已能够进行一些比较复杂的想象。当人处在紧张的生活劳动中思维便活跃,在睡觉时,大脑皮层不能马上得到休息,因而产生了梦幻。一觉醒来,就感到自己仿佛曾到过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遇到了什么东西,就觉得自己本身之外,还有一个幻影存在,名之为灵魂。
壮语称“灵魂”为“hoenzngaeuz ",而“hoenz”含有火烟或烟雾的意思,所以hoenzngaeuz 实际上含有“火烟的影子”的意思,说明壮族古代把灵魂当作一种如火烟、烟雾那样飘渺的东西。
当人们在梦幻中见到死去的英雄,或者是亲人、熟悉的人,就认定死去的只是他的肉体,但还有灵魂存在。这种灵魂观念,导致有鬼神的观念存在。所以在壮语里梦幻这一词念作:“fangzhwnz”, fangz 就是鬼(或神), hwnz 是半夜,连起来就是“半夜里见到鬼魂”。
当人类战胜大自然获取了丰富的食物或者击退外来入侵的强大敌人时,就觉得有某些神、鬼护佑自己;然而当抗拒不了自然灾害或被敌人战败时,就觉得有些邪神或邪鬼帮助了别人,甚至怀疑自己触犯了鬼神而受到惩罚。这样,就产生对神、鬼的崇敬与畏惧。因而就产生对护佑自己的神、鬼的祈求而祭祀并念祝词;对邪恶神、鬼则咒骂和威吓,妄图通过语言的神秘力量,吓退这些邪神或邪鬼的捣乱作祟。原始的巫术活动就这样产生。
开始时,人人都会念祝词或咒语,然而并不是每个人的祝词、咒语都是灵验的。有的人由于观察事物现象比较精辟,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比较深入,所以他的巫术就比较灵验,人们就以为他是人与神之间的交通使者,于是就产生了巫师。
原始巫术和原始宗教就在这里分野。既然都是同样有鬼、神观念,同样对神祈祷和诅咒,但原始巫术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只有掌握了咒语和祈祷词之后才能做到;而原始宗教是由巫师作神的使者来施行。
先秦时期,瓯骆人盛行巫术,笃信鬼神。瓯骆的巫术与楚地的巫是不尽相同的。《列子? 说符》 云:“楚人鬼而越人禨”。说明楚人凡鬼必信,而越人是先行卜术,以确定应该信的鬼魂,以便有针对性地施行巫术。另外,楚巫不见鬼形,越巫却能见到鬼形。《 史记?孝武本纪》 载云:“是时既灭南越,越人勇之乃言:‘越人俗信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 。…… ’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成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焉。”
从创作绘制于先秦时期的左江流域崖壁画以及铜鼓上的装饰图案来看,越巫的装束是头戴翎羽冠,身着羽衣,羽衣羽冠象征着巫师能飞上天去谒见神灵,与神交通。这可说明越巫自认为本身就是神的使者,可代神传言。在氏族部落时代,部落酋长往往就是巫师,是行卜和祭神祈福的主持者。由于人们认为巫师可与神交流,是神的代言人,所以他的话就是神的旨意,具有无上权威。因此,凡部落之间或人与人之间的纷争,往往依靠巫师来判定和调解。由于对于神的敬畏,人们的心理总是怕触犯而招来灾祸,于是就逐步形成种种对神的禁忌习俗,进而又演变为氏族部落内部的习惯法规,用以约束部落成员的行为规范。
随着鬼神观念的加强,在阶级社会里,在巫术的滥觞中,最残酷无情的莫过于“神判”仪式。在氏族部落中若出现难以辨明之事,就要举行神判仪式。例如甲丢失某种物品,怀疑乙偷窃,而乙认为受到冤枉,双方争执不下,其头人也难以判决的,就采用神判的形式来解决。壮族民间遗留的神判形式主要有“捞油锅”或“捞沸水锅”、“砍鸡头”等形式。“捞沸水锅”即由巫师主持神判仪式,烧沸一锅水,水中放置一些石子,由争执双方依次用手伸进沸水中,捞出锅底的石子,以手不被沸水烫伤为胜。“砍鸡头”是由争执双方在神坛前发誓,互表清白,然后由巫师砍鸡头祈神判决,据说是理兮一方,日后必会遭到神的惩罚报应。其实,从科学的角度看,“神判”纯属无稽之举,无论是“捞油锅”和“砍鸡头”,都不可能判明真相。但是在巫术的信仰者看来,神判却具有极大的心理威慑作用。人们既敬畏鬼神,就不敢在神灵前儿戏,所以一般理亏者,是不敢轻意进行神判的。
瓯骆原始的巫文化是建立在以血缘结合在一起的氏族部落基础上,因而同一血缘相近的部落联盟之间都有自己独立的神祗。各个部落之间或各个部落联盟之间都有各自不同的主神,互不统属,因而没有统一的大神。当部落之间的战争或部落联盟之间兼并,形成更大的部落联盟,产生更大的部落酋长以后,反映到神的观念上,便产生了统一的大神。被兼并或战败的部落神就成为大神管辖下的小神祗。神的谱系亦依现实所产生的人际谱系排列出来。
同时,人们认为灾难来临之前,保护自己的神、鬼会给予人们以某种暗示,这就是征兆。然而这种征兆并不是人们所能知晓,必须通过巫师问神,这就产生了巫卜。其中最流行的是鸡卜和蛋卜。巫卜的方法,据唐人张守节在《史记正义》 中注云:“鸡卜,用鸡一、狗一,生,贺愿讫,即杀鸡狗煮熟,又祭,独取鸡两眼骨(疑为两股骨之误),上自有孔裂,似人物形则吉,不足(疑为‘不是’)则凶。今岭南犹(存)此法也。”
又唐人段公路在《北户录》中亦云:“南方当除夜及将发船,皆杀鸡择骨为卜,传左法也。”又云:“邕州(治所在今广西南宁)之南有善行术者,取鸡卵墨画,视而煮之,剖为二片,以验其黄,然后决嫌疑祸福,言如响答。据此,乃古法也。”由此可知,鸡卜有鸡骨卜和鸡卵卜二法,皆越人的传统巫术,并一直流传下来。现在红水河流域的壮族民间在蚂拐节活动中仍流行“蛋卜”, 其卜法与古代相同。
巫师既掌握了祈神和念咒,又掌握了预见未来的神圣职责,无形中他们的权力是最神圣高尚的。因此,在古代,巫师也兼任氏族部落的酋长和头人的职责。
巫师为了提高自己的威信,往往把当时民间流传的神奇故事和事迹加以编造,用以解释神的指示,这些故事就是神话。这样,原始神话就披上了宗教信仰的外衣,成为宗教神话了。因此,原始宗教的神话,往往保留有原始神话的胚胎。
二、原始宗教信仰
瓯骆民族最早的宗教信仰,也与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一样.是自然崇拜。但是,人们对大自然并不是什么都崇拜,而是选择那些与人类日常生活有利害关系的自然现象。由于人类生活之地域的自然环境和周围滋长的生物有差异,所以崇拜的自然对象也有所不同。
火神崇拜:火,是壮族先民崇拜的对象之一。在原始时代,火既能给人类带来诸多好处,如照明、取暖、熟食和驱赶野兽等,但熊熊烈火也常给人们带来极大的灾难。原始人对火的特性无法理解,认为是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主宰火的作用,于是就产生了火神崇拜的观念,在民间神话里,壮族先民的始祖神布洛陀,就曾因为有了火,才能使人类和动物分家。传说在太古时候,天上的雷,水中的蛟龙,森林的老虎,决计要把始祖神布洛陀杀了分肉吃。就靠布洛陀放了一把火.把雷赶到天上去,把老虎赶到森林去,把蛟龙赶到水中去。雷被火熏黑了脸,老虎被烧得身上有斑痕,蛟龙被烧焦了皮肉,伤好了结疤,成为身上的五彩斑鳞。《布洛陀经诗》 中还提到,在人们没有学会用火时,只知生食,身体多病,有了熟食,身体才健壮起来。因此,逐步产生对火神的崇敬。火灶,是火的房子,人们绝对不能把脏污的东西放在上面,也禁止把脚踏在灶上。火灶的火绝对禁止用水泼熄,只让它自然熄灭。壮族至今仍然把大年除夕称为“ndaep ” ( dap7 ) ,汉意是“熄火”的意思。其古代习俗是这天要把旧火熄掉(古时灶火是常燃的,因为当时还没有火柴或火镰,重新点火是很困难的),到第二天大年初一,才重新燃起新火。可见对火的神圣信念。
水神崇拜:瓯骆及其先民聚居地河流纵横,人们傍水而居,常年在水上从事捕捞作业,原始农业出现后,对水的依赖进一步增强。然而,水既给人们带来了生产和生活之利,同样也时常给人们带来灾害。一旦暴雨来临,山洪暴发,淹没田园,冲毁房舍,卷走人畜,人们惊恐万状,纷纷逃离。时而又炎炎烈日,久早不雨,河水干涸,人畜受害。人们无法认识造成水旱灾害的原因,在“万物有灵观念”的主导下,认为水中有一种神灵主宰着河水的涨落,壮语称为“图额”(即蛟龙)。于是产生了对水神的崇拜,既敬之又设法镇压之。著名的花山崖壁画,就是瓯骆民族崇拜水神的产物。汉文化传入后,瓯骆的“图额”崇拜逐渐演变为龙的崇拜,壮族人民常在江河险滩处建立龙王庙,供奉龙王,祈求风平浪静,清水长流,也有的在险滩处建塔和将铜铁(包括铜鼓)抛入水中,以镇压水怪,使之不再兴风作浪,祸害人民。
树木崇拜:树木也是壮族先民祟拜的对象之一。人们崇拜的大树多是具有旺盛生命力、枝繁叶茂、四季长青的参天巨树,如榕树、樟树、木棉树、枫树等。人们往往以树喻人,认为这些卓立不群的大树是神的寓所,故而长青不老,析求树神的荫护。民间传说樟木是撑天树,古时候天地分家时是用它把天顶上去的,至今壮族的村寨中间多保留有这类大树,土地庙宇就建在大树下面,任何人不敢随意砍拆神树,否则会引祸招灾;有的地方人们还有寄认樟树,以求祛病消灾之习俗,这些都是古代树木崇拜的遗风。
土地崇拜;土地也是瓯骆及其先民最早崇拜的自然物之一。这是因为人们世代依赖土地生存,土地滋润和生殖万物,给人们提供着丰富的食物资源。但是,由于自然资源的分布不均,而且时而果实累累,时而又遍地枯叶,时而地陷物毁,人们对广袤无垠、深不可测的土地缺乏了解,以为是神灵主宰支配,由此产生了对土地神的崇拜观念。从民族学的观察,壮族民间至今仍保留着土地崇拜习俗。如村寨多建有土地庙,供奉土地神,各家各户的香火台上和台下,也多立有土地神位,逢年过节,必烧香祭拜,祈求五谷丰登。壮族每在建造新居前,先立土地神位,并备牲醴祭祈之。壮人还认为,每一块田地,也都是土地神主管,所以每到生产耕种季节,都要带祭品到田头地边进行祭祀。祈求土地神保佑生产丰收。壮族民间的风水观念及其勘舆之法,亦是土地崇拜的反映。
壮族及其先民的土地崇拜观念以及赋予土地神的神性或职能也经历一个从单一到多样的发展演变过程,即由最早的一地之主和主管农作物之神逐步演变为一村之主,既掌管农业生产又为全村驱鬼避邪,消灾祛难,护佑村寨人畜平安。其居所也由户外移至家里的神台上,与天神、祖先神并列,逢年过节受到祭祀。壮族民间的土地崇拜,无疑是古代土地崇拜的遗俗。
山石崇拜:瓯骆聚居的岭南地区多为石山分布区,到处群山绵延,峰峦叠嶂,岩洞密布,植被茂密,各种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远古时代,瓯骆及其先民多栖息于天然的山洞里,依靠猎取山林中的动植物为生。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实践中,人们对嵯峨的高山、陡峭的悬崖、幽深的洞穴、多姿的怪石、葱郁的山林和捕之不尽、采而复生的动植物以及山崩石裂等现象,时而感到喜悦,时而感到恐惧和神秘莫测,于是,就将之神秘化了,其崇拜观念随之而产生。现在壮族民间,还有许多奇山怪石、幽洞的神奇传说。凡村寨附近传说所指的地方,都被视为神灵寄居之处,行人不敢随意进入其地。龙胜各族自治县金竹寨寨后的一块巨石,逢年过节村民烧香敬拜,多病小孩还寄认该巨石。此类现象,在壮族地区比比皆是,古来壮人进山打猎,先要立石祭拜,祈求打猎平安丰收。所有这些.都是山石崇拜的反映,也是远古时代灵石和山林崇拜的遗风。
雷王崇拜:在壮族先民的诸多自然崇拜谱系中,当首推雷王崇拜。壮族民间有“地上舅公大,天上雷公大”的俗语,并且流传着许多雷王神通广大的神话故事,如《雷公的故事》、《布伯》 、《洪水淹天》 、《古时候的天》 、《盘古》等。 人们按照自己的想象,勾划出雷公的形象:青蓝色的脸,鸟喙状的嘴,竹笼般的双眼,背上长有一对带羽毛的翅膀,鸡脚人身。雷公右手持板斧,左手拿凿;左手可招风,右手可挥雨,它的舌头就像蛇芯一样,吞吐皆闪火花。雷公一发怒,就擂响铜鼓.发出隆隆的轰鸣声。雷公神通广大,威力无边,不仅掌管刮风一下雨,而且还管人间善恶,专门惩治那些为非作歹、专干坏事、不忠不孝之人以及兴风作浪、危害地方的妖孽。
在壮族人的观念中,雷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它既是风调雨顺的赐予者,又是水旱灾害的制造者。因此,人们对雷王极为惧怕和崇敬,形成了崇拜雷王的传统习俗。过去许多壮族村寨建立有雷王庙,供奉雷神,每年农历六月初六过“雷王节”,人们杀猪宰羊祭祀雷神,祈求风调雨顺。每遇久旱不雨,人们备牲醴祭祀雷神,祈求雷神播下及时雨。
雷神崇拜观念的产生可追溯到遥远的原始时代。壮族先民居住在多雷地区,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经过反复观察,发现每次暴雨来临前,总是先刮风、闪电,后响雷,再下雨。这一现象反复作用于人们的头脑,人们很自然就把雷电风雨四者联系在一起,在迷惘中认为其主宰者是发出霹雳声的雷王,天上的雷电风雨由雷王掌管。这样,先民们便把对雷电的错误认识和屈服于其威力的心理状态人格化,创造了雷神的形象和神话故事.并逐渐形成求雨祭雷神的习俗,世代相传下来。
太阳崇拜:太阳是壮族先民崇拜的天体物之一。壮族民间流传的《特康射太阳》、《候野射太阳》 等神话传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代先民对太阳的崇拜。壮族先民铸造的铜鼓鼓面上,皆铸有光芒四射的太阳纹。铜鼓是娱神的乐器,先民们运用巧妙的艺术手法,将本民族崇拜物汇集于“通神之器”的铜鼓上,祈求增强其神秘的威力,达到娱神祈福禳灾的功利目的。花山崖壁画上也出现多处表现太阳崇拜的祭日舞蹈图像。魏收《五日》诗中也有“ 因想苍梧郡,兹日祀东君(太阳)”之句。 直到近代,壮族民间还保留有太阳崇拜的遗俗。
此外,瓯越及其先民还曾流行过月亮崇拜、星星崇拜、竹子崇拜、葫芦崇拜等等,并且一直传承下来,直到近现代,壮族民间还保留有上述崇拜遗俗。
三、图腾崇拜
宗教观念是不断发展的,开始是对某个自然物崇拜,是单一的,进而才有概括能力。当人们还没有摆脱大自然的制约,正当饥饿时突然间找到丰盛的食物,就认为有某种神力护佑。而当生活资料受到某种凶悍的动物威胁时,又使人畏惧,因而产生寻求某种力量来帮助自己的意念。当时,人们认为祖先和自己的血肉关系,最能保护自己,并把自己的祖先联系到某种自己崇拜的自然物上面,这就产生图腾崇拜。
自然物崇拜与图腾崇拜所以不同,就在于自然物崇拜只当他有某种神灵作用,而还没有人格化,而图腾祟拜不但图腾对象是人格化的神,而且和自己有亲缘关系。
图腾崇拜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当时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而且不知人是由于男女交媾后生下来的。人们认为,母亲生下孩子,是某种神灵赐予的生命。
关于瓯骆的图腾崇拜,因年代久远,已无法详知。通过有关的民俗学资料、民间神话传说及史籍记载综合研究,其图腾崇拜因部落或氏族及居住地不同而异,主要有下列诸种:
花图腾:壮族民间传说人的生命是花给予灵魂的。神话认为,人类始母神姆六甲是从花中生长出来的。至今壮族民间习俗中还认为:结婚几年未生小孩的妇女,必须去求花,才能怀孕。怀了孕的妇女也要通过巫师的接花仪式才能给小孩生命以灵魂。民间的母亲床头都有花婆神位,以便保佑小孩长大健康成人。这可能是古人在采集经济中看到花开结果联想到最初的人也像这样,是从花里长出来的缘故。直到四五十年代,在产妇卧室的床头还立有花婆神位,每月初一和十五日要烧香祭拜花婆神,祈求护佑孩儿健康成长。
龙蛇(鳞虫)图腾:为壮族先民的重要图腾崇拜。《说宛? 奉使篇》 所载“彼越……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象龙子者,将避水神也。”《汉书? 地理志》 亦载:“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也。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南海、日南,皆粤分也。…… 其君禹后,帝少康之庶子云,封于会稽,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应劭注云:“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也。”龙和蛇,都属于鳞虫一类,所以有时龙、蛇和鳞虫,常常互称,三者并无严格区别。《说文?虫部》 释“闽”字云:“南蛮,蛇种。”又云:“闽,东南越,蛇种也。”《吴越春秋? 勾践阴谋外传》 则记了这样一个故事:越王从文种计后,“乃使木工三千余人,入山伐木,……一夜,天生神木一双,大十二围,长五十寻,阳为文梓,阴为便楠,巧工施效,制以规绳,雕治圆转,刻治磨砻,分为丹青,错画文章,罂以白璧,镂以黄金,状类龙蛇,文彩生光,乃使大夫种献以吴。”同书《阖闻内传》 亦载:“子胥乃使……,选筑大城,……立蛇门者,以象地户也。…… 欲东并大越,越在东南,故立蛇门,以制敌国。…… 越在巳地,其位蛇也,故南大门上有木蛇,北向首内,示越属于吴也。”同书《勾践入臣外传》 又载,越王勾践,战败为臣,获赦回国,吴王送勾践“于蛇门之外”。可见,蛇是越的象征。《 淮南子?原道训篇》 亦载:“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人民被发文身,以象鳞虫。”鳞虫就是龙、蛇。可见西南越也崇拜龙、蛇图腾。壮、黎等民族民间至今仍广泛流传有“蛇郎”的神话传说。故事大意为;从前有一个年轻的寡妇,丈夫虽死,晚间经常回来与她同居,久而怀孕生子,人称“勒架”(意为死去父亲的孩儿)。房族觉得奇怪,乃设计捕之,得一条大蚺蛇,知为蛇精化装原夫而来。“勒架”长大成人,特别善良能干,最后进京当了皇帝,人称“勒架王”。后人建庙祭祀“蛇郎”,很灵验。
鸟图腾:是壮族先民的另一重要图腾崇拜。《淮南子》 卷l 载:“夫能理三苗,朝羽民,徙裸国,…… 其唯心行者乎?”高诱注云:“羽民,南方羽国之民。”同书卷4 又云:“自西南至东,南方。结胸民、羽民、驩头国民、裸国民、三民……。”《 神异记》 卷2 亦载:“南方有人,人面鸟喙,而有翼,手足扶翼而行,食海中鱼。有翼不足以飞,一名(月鸟)兜。书曰:放(月鸟)兜于崇山。……”“(月鸟)兜”, 亦作“驩兜”,郭晋《 山海经?南海经注》 云:“驩兜,唐尧时人,与共工比周为恶,舜放之崇山。”“驩兜,尧臣,自投南海而死。帝使其子居南海而祀之,则驩头即驩兜之后也。”
以上所说“羽民”、“羽人”、“羽国”、“鸟人”、“驩兜”、“驩头”,实际上都是鸟图腾的氏族部落。南方、南海、崇山皆岭南越人地区。可见壮族先民岭南越人中有以鸟为图腾崇拜的氏族部落。
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漆绘棺的盖板和四壁外表,都绘有神态栩栩如生的羽人,有的正在骑马持矛,与持钗的头人交战,羽人且战且走,犬人站稳脚跟追之。可能是描绘当地民间传说的关于鸟图腾部落(越人的一支)曾北上长沙,被犬图腾部落(苗人的一支)击退的故事。
广西左江流域崖壁画扶绥岜赖山与崇左楞庙山的崖壁画中的人物画像,有的头顶一只鸟或戴着鸟头冠帽,均与鸟图腾有关。
《 绝越书》 也有明确的记载:“大越海滨之民,独以鸟田,大小有差,进退有行,莫将自使,其故何也?曰:禹始也忧民,救水到大越,上茅山,大会计,爵有德,封有功,更名茅山曰会稽.及其王也,巡狩大越,见耆老,纳诗书,审铨衡,平半斛,因病亡死,葬会稽。苇椁峒棺,穿塘七尺,上无漏泄,下无积水,坛高三尺,土阶三等,延袤一庙。尚以为居之者乐,为之者苦,无以报民功,教民鸟田,一盛一衰,…… 。”《 吴越春秋? 越王无余外传》 亦载:“尧崩,天下属禹也,……凤凰栖于树,銮鸟巢于侧,麒麟步于庭,百鸟佃于泽。……禹崩之后,众瑞并去。天美禹德,而劳其功,使百鸟还为民田,大小有差,进退有行,一盛一衰,往来有常。”类似这样的传说故事,还见于《十三州志》等书。近年,在江苏六合县发掘一座春秋战国时代的墓葬,出上一具残铜匜。器内饰以细纹刻划图案。观察其图案,乃是“在一片广阔的田野上生长稻谷。田间的近处,有躬身的两个农夫。似在插秧。远处田间,停立着四只昂首长喙鸟类。田间左前方是一座大型台榭建筑。分上下两层。……远处田间的鸟类是大田的卫士,它们昂首而立,密切注视着作物的敌人。这是一幅春狩、春耕前的祭祀图,也是一幅生动的‘鸟田图’。”这是东南沿海地区的鸟图腾。说明鸟图腾在百越地区的分布是很广泛的。
蛙图腾:是壮族先民的重要图腾。蛙.壮语称goep ,音译近“越”。
据《韩非子?内储篇》 载,越王勾践很崇拜蛙,“越王虑伐吴,欲人之轻死也,出现怒蛙,乃为之式。从者曰:‘奚敬如此?’王曰:‘为其有气故也’。”古越人铸造和使用的铜鼓,鼓面上经常铸饰立体蛙、单蛙或群蛙的图像,也是出于对蛙神的祟拜。左江流域崖壁画画面上的人物,动作姿势千篇一律地做两手上举,两脚叉开,跳跃前进的姿势,就是蛙神的形象,它是壮族先民祭祀崇拜的对象。解放前,壮族地区流行的巫术,巫师替人避鬼时,口中念念有词:“Duzbyaj dawz van roengzdaeuj bag , bagyag gaem cax caez bae faenz。”(壮文)意思是:“雷公举斧下来劈,青蛙持刀同去砍。" 青蛙与雷公,同为壮族崇拜的神物。今广西东兰、南丹及天峨一带壮族,每年农历正月初一或十五,还举行隆重的祭蛙活动,称为“蛙婆节”。该日清晨,村中青年便争先恐后到田间捉青蛙,被先捉到的青蛙称为“蛙王”,另找一只与之配对,再用桃枝把它们击死,装入竹筒中。然后由两人抬着竹筒,到村中挨家挨户祈祷,村中男女都穿着节日的盛装,跟随在后,一边敲着铜鼓,一边唱着“蚂拐歌”。最后,村人还要为它们举行隆重的祭祀和葬礼。《蚂拐歌》 的内容,大多是叙述蛙神的神奇故事,其中有一首译为汉语的歌词,大意是:“青蛙青蛙叫呱呱,个子虽小志气大;日夜巡逻在田坎,辛勤捉虫保庄稼。青蛙青蛙从天下,神仙派来帮农家;谁敢轻易触犯它,雷公叫他头开花。”至今壮族民间还流传有许多青蛙与壮族先民特殊关系的故事。《蛙王的故事》 说的主要内容是,从前红水河沿岸有一个土皇帝(其实是一个土官),受到异邦蕃王的侵略后,出榜招募有能战胜蕃王者,愿给他高官厚禄,并将公主许配给他。蛙王带着几个兄弟骑着水牛,把榜揭了。只见蛙王拿着铜鼓、环首刀和宝剑,骑水牛去同蕃王作战。当夜在前沿阵地,战鼓震撼山岳,风火交加,杀声此起彼伏。土皇帝见前来领赏的竟是一只大青蛙,就食言了,改口说:“只能给你封官爵,不能把爱女许配于你。”蛙王却坚持要娶公主,什么高官厚禄都不要。土皇帝问公主愿意不愿意嫁给蛙王?在公主眼里,蛙王是一个才貌双全、英雄盖世的青年,公主一见钟情,满口答应愿意嫁给蛙王。土皇帝认为把爱女嫁给青蛙,实在有损祖宗体面,便阴谋在举行婚礼的那一天,把蛙王杀害。时日来临,蛙王打扮成邻邦王子,穿着一件举世无双的龙袍前来贺喜。进屋就把龙袍脱下,同公主谈情说爱去了。土皇帝见到龙袍好看,顺手拿来试穿一下,谁知一穿便紧紧地枯贴在身上脱不下来,并立即变成一只癞蛤蟆,呱呱地叫着走了。蛙王乃同公主正式结婚,世袭岳父做了土皇帝。从此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出现了一个兴旺发达的盛世。于是,后人就把蛙王当做民族英雄来加以崇拜和祭祀。《田蛙显灵的故事》 所叙述的内容是:从前红水河岸有个心地狠毒的土官,强占了当地农民3 块良田,作为他母亲的墓地,葬后3 天,土官就听到田里的蛙声四起,闹得土官通宵无法入睡。土官便叫长工烧了几大锅开水倒进田里,把青蛙全烫死了。不久,土官突然得了一场大病,只得依照一个“巫师”的话,把他母亲的坟墓迁走,把良田还给农民,把死蛙捡起来举行隆重的葬礼。《蛙神替人求雨的故事》 流传于东兰、凤山一带。传说蛙神是雷神与水神结婚所生的子女,天使亚良伟把它送到人间替人类求雨消涝。只有它们,才能上通雷神,下达水神。如果天上久旱无雨,它们就叫雷神造雨;如果久雨成涝,它们就叫水神疏通河流,消涝祛灾。它们神通天地的法宝就是铜鼓,所以铜鼓是蛙神不可须臾离开的法器。据说现在青蛙叫时鼓起的大脖子,就是它们敲击铜鼓,呼天唤地的法器。壮族民间常说:“青蛙叫,暴雨到”, “蚂拐呱呱叫,大雨就要到”,就是相信青蛙的法器(铜鼓)具有神通广大的威力。壮族及其先民都珍爱铜鼓,可能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在左江崖壁画上的蛙神,也往往离不开铜鼓,又何尝不是这个缘故呢! 所以以上种种民间活动及传说故事,是壮族先民蛙图腾祟拜所遗留下来的痕迹。
稻谷图腾:同样是壮族先民的重要图腾。如前所述,壮族先民古越人是稻作文化的发明者之一。百越人将普通野稻种栽培成普通栽培稻,即籼稻之后,人们的食品更加丰富,生活也更加稳定了。但是,当时人们还不可能正确理解稻谷的来源,以为是神赐之物。因此,便逐渐对稻谷产生神秘感,并对它怀着高度的敬仰和感谢心理。人们往往用稻谷、稻米名来做地名、人名和氏族、部落名。古越语称稻谷为“耗”或“蒿”,亦译为“无”、“毋”、“吾”、“吴”、“瓯”、“乌”等字样,于是乃有“句吴”、“仓吾”、“瓯越”、“瓯骆”、“乌浒”、“毋敛”(地名,在今贵州独山、广西南丹一带)、“毋单”(地名,在今云南华亭至广西西隆一带)、“谈蒿”(地名,在今云南陆良至广西西林一带)等地名及“无”姓、“毋”姓,以致如今壮族民间还普遍信仰谷神,每年六月初六为“祭谷节”,亦称“尝新节”、“祭田节”。并以为谷神会经常寓居于谷仓、炊具和桌子、碗筷之中。故民间忌讳敲击桌子、碗筷及炊具,怕惊走谷神。以上种种,皆为稻谷图腾的表现形式或其遗迹。
由稻谷图腾分化出来的有水田(称“那”或“纳”)、黄牛(称“莫”、“思”、“四”、“泗” )、水牛(称“韦”、“怀” )等等。这是因为稻作文化一旦出现,人们便将沼泽地带开发成稻田,而后又逐步学会利用水牛、黄牛的粪便来做肥料,赶着牛群把田土踩松与翻新,以后学会用黄牛、水牛来犁田、耙田,因而使稻谷的产量增高,产品更加饱满好吃。由于当时人们不能正确理解这些食物的来源,以为是神赐的缘故。于是,壮族先民便对稻田、黄牛、水牛产生浓厚的感情和无限的敬仰,甚至达到崇拜的程度。故壮族先民往往用稻谷、黄牛、水牛的名称如那、纳、思、洒、四、韦、怀等等来命名其地或其氏族、部落(以后又演变为姓氏)。这就是自古以来江南各地,特别是两广云贵壮侗语族诸民族地区之所以有那么多冠以“那”、“纳”、“思”、“怀”、“莫”、“摩”、“墓”字的地名的原因。据不完全统计,冠以“那”字的地名,仅广西就有1200 个,海南有26 个,广东新会有那伏,化州有那楼,中山有那州,台山有那扶,清远有那落,高要也有那落,新兴有那康,阳春有那乌,电白有那花等等,不胜枚举。至于韦姓、莫姓、吴姓均为壮、布依、侗、水等民族之大姓。今壮、布依、侗等民族民间还普遍流行“祭牛魂”节,亦称“牛皇”节、“拜秧”节、“洗牛身”节,也是牛图腾的遗风。
犬图腾;犬是原始人类最早驯养的一种动物。在狩猎时代,犬是人类最得力的助手。由于人们对犬的灵敏嗅觉、快捷的奔跑及其爱憎分明的特性无法理解,于是赋予其神秘的属性并加以崇拜,并以之作为氏族或部落的标志。在瓯骆人绘制的左江崖壁画上,犬图像位于画面的中心位置,形态雄健,众人围绕四周举手欢呼,生动地体现了犬在人们心目中的崇高地位。在壮族民间,也流传着许多有关犬的神话传说。有一传说讲:古时有一条九尾狗,不畏艰难,冒着生命危险上天给人们带回谷种。从此以后,人们才会种植稻谷。人们不忘狗的功德,所以在每年农历6 月收割新谷时,都煮新米饭先喂狗吃。古来壮族乡村流行在村口宅前立石狗像以避邪,用狗血驱瘟和禁吃狗肉等习俗。所有这些,都是古代先民的犬图腾崇拜的遗风。
第六节
口头文学
神话和传说均是由于先民的生产力低下,对自然现象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而是用联想推理的方法来认识自然的产物。但是,神话传说又是超越现实、渲泄感情、表达愿望、寄托情思和理想的重要方式,反映了古代人类对大自然不懈的探索精神和不畏艰难、勇于改造世界的信心和决心,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和追求,是鼓舞先民们不断与大自然作斗争的巨大精神力量。先秦时期,是瓯骆民族口头文学发展的重要时期。因为这一时期是瓯骆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生产关系发生剧变、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重要时期,人们的社会经验有了丰厚的积累,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所有这些,都为民间文学的丰富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综观这一时期的民间文学,其形式和内容主要是反映瓯骆人探索大自然奥秘的自然神话传说。比起前一时期,其神话传说无论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并逐渐由前期的“独立性”神话传说发展为“体系性”神话传说,并且具有更多的合理成分和朴素的唯物主义及辩证法。按其内容,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解释宇宙成因的神话:天和地原来是结合在一块的。是由于大气滚动旋转而成气团,变成一个球状的东西。后来出了拱屎虫把这球状的东西滚动起来,以后出现了一个裸蜂,把这球状的东西咬裂,然后出现3 个蛋黄,飞到上面是天,飞到下面是水,中间出现大地。裸蜂上去平天,因为懒,所以天小;拱屎虫平地,因为勤,所以地大。这样天盖地不满。大地像铺开的布,人间始祖女神姆六甲便把它从中抓起,地缩小了,天可以盖地了,但出现了很多绉痕,这些绉痕高的是山脉,低的是河流、湖泊和大海,字宙就这样生成了。
日月星辰的神话:太阳是女的,月亮是男的,因为当时都赤身露体,女的害羞,所以就带着很多金针,出来时到处放射,使人眼受刺,不敢望她。
又有一个说法:太阳是父亲,月亮是母亲,他们结合以后生下12 个太阳,把大地晒得焦燥,后来人间英雄用箭射下10 个太阳,剩下两个把它们阉了,但阉得不干净,所以生下的儿子只能发出弱小的光,这就是星星,但太阳仍怕人们怪罪于他,所以他一出来,见到儿子们就把它们吞食下肚去。做母亲的月亮很悲伤,只得到晚间才敢把孩子们带出来玩。但太阳一出来,又把他们吞掉,洒下满地血痕,这就是早霞、晚霞的来历。而做母亲的月亮只能暗暗哭泣,这就是清晨起来看到的满草地的露水。
人祖来源的神话:壮族对人的来源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代是神。人类始祖母神姆六甲是花生出来的;人类始祖男神布洛陀是从大水冲击石崖出现的山洞里走出来的。第三代是泥人时代,是人类始祖母神在地上撒了一泡尿,把泥土弄湿,用泥巴捏出人来。但他们分不出男女,布洛陀告诉母六甲,到山上去采集辣椒和洋桃,撒在地上,由他们自己去拣,拣到洋桃的便成女人,拣到辣椒的便是男人。第二代才是真正的人,洪水泛滥时天下人都死光了,只剩下兄妹两人,两人婚配,生下一团肉,他们以为是妖怪,便用刀来剁碎,到处乱撒,结果每片碎肉都变了人,从此,到处有人。
和大自然作斗争的神话:著名的是射日神话传说,太阳和月亮交配,生下20 个太阳,把大地晒得焦燥,草木也都枯焦。始祖神布洛陀请来善射的郎汉,叫他来射太阳,结果射掉了10 个,剩下两个逃到海底躲藏起来。 始祖神布洛陀又让公鸡去请它们出来。出来后便把它们阉了。后来虽然也生下孩子,但都不成材,光亮不够,这就是星星。直到今天,壮语还把日蚀和月蚀叫做“交胎”(壮语:gyau daih ) ,意思就是“交配”( kja : u ' t a:i 5 )。
还有《 布伯斗雷》 。传说天上管雨水的雷王气恼人间对他不供奉,便罚天下大旱3 年。人间的英雄布伯到天上找雷王论理,雷王还想劈死布伯。布伯便设计擒住了雷王,关到谷仓里,限雷王3 天给雨。后来雷王欺骗了布伯的孩子伏依兄妹,得到水喝。雷王喝了水就有力气,逃到天上,发誓要杀绝人间所有生灵,遂发下洪水。洪水淹到天门,世界上凡人全部死完。只剩下伏羲兄妹躲藏到葫芦里才活下来。由于世界上只剩下这两兄妹,兄妹便结婚,繁衍人类。
口头民歌:由于没有文字,古代的口头民歌是靠口碑流传下来,至于汉文古籍有记载最早的要算是汉朝刘向所著《说苑》 中记载的一首《 越人歌》 ,经壮族语言学家韦庆稳先生研究,用当时的汉语记音和今壮侗语言对应,证明是古越人的口头民歌。《 越人歌》 所反映的是楚国时江汉地区的越人歌谣。从内容上反映,是奴隶对奴隶主的赞颂和恭惟,已经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了。根据历史记载,楚国于周夷王之时,楚王熊渠“伐庸、扬越,至于鄂”。封其三子为这个新征服的地区之王,可见当时江汉的越人已沦为楚国的奴隶,于史实是符合的。
口头民歌最原始的应与原始宗教有关,那就是祝词和咒语。我们应该从这方面去寻找,现代壮族民间还流行这样的咒语:例如:大家在一起烤火,火烟冒上来熏得眼睛流泪,便念咒说:“烟火走开,烟火走开,那边煎蛋香喷喷,这边猫屎臭崩崩。”或念:“烟、烟、烟,烟过那边天,那边有糯米,这边有鸡屎。”据说烟火听了这些咒语,便向另一边走去。又如:人们厌恶乌鸦,据说乌鸦报丧不报喜,一听乌鸦叫,不是好兆头。于是便念咒语解禳:“丫、丫、丫,砧板在下面,刀子在上边,请你乌鸦过中间。”据说就可逢凶化吉。
从现在收集到的民间咒语中,表现采集经济的有《爬树歌》:“生像猴相,长在猴山,爬树采果,样样领先,穿山走崖,我都在前。哪个不信,看看眼前;一二三四,我到树颠掏鸟蛋;五六七八,树下分蛋返家园。”
据说这个咒语在小孩学爬树时边念边爬,就可以练好爬树,说明保留先民意识的痕迹。
又如反映狩猎经济的有《 狩猎咒》 ,是打猎前领队念的咒语。咒语如下:“打肉进深山,先把火把点。一路火不熄,人人长神眼;打猎物脚印,进山就发现。旧脚印,新脚印,一眼就能辨。过草丛也见,过石板也见,爬上树也见,淌过水也见。管他飞,难逃我的眼。”
“打肉进深山,先把火把点。一路火不熄,人人长神眼。闻肉物气味,爱犬鼻子尖。旧气味,新气味,一嗅就能辨。种类都能辨,大小都能辨,公母都能辨,肥瘦都能辨。管它刁,管它奸,难逃我爱犬。”
“追踪跑得快,就像插翅飞。守坳射得准,神明来引箭。发发中,箭箭穿。家里煮水等,不空落那餐。过路见者就有份,大家才心安。”
古人相信语言有某种神秘力量,能够帮助自己增添与大自然斗争的力量。但是狩猎时忌讳讲“兽”、“猎”等词汇。其实,这些咒语都是在总结生产经验,提高生产技能,用以指导人们进行生产斗争。《吴越春秋》 所载的一首《 弹歌》 就是这样:“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肉”也是指野兽,是忌讳用语。其实也直接明白,没有神秘感。只是进入人为宗教以后,才把咒语神秘化了。
第七节 教育
在壮族先民社会独自发展时期,始终伴随着以维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的、尚属自然形态的教育活动。这些教育活动,孕育在壮族先民的生产和生活之中,受着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自然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制约,虽然在教育方式和方法上与处于人类发展初期的其他地区具有许多共同点,但在教育内容上却一开始就呈现出本地区的特点,是后来壮民族自身文化传统的起源和初级形式。
一、生产工具制造及生产技术的传授
生产工具的制造是“人猿相辑别”的标志。打制石器是人类最早制造和使用的工具,它不但在旧石器时代,而且在新石器时代很长时期内,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生活在岭南西部岩溶洞穴、河旁滩前的壮族先民们,在生产实践中积累了石器选料、制作及类型用途等技术,并通过示范模仿等活动传授给后代,因而逐步形成与华北同时代文化相区别的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石器打制风格。从原料上看,华北地区是石片石器为主,而瓯骆地区以砾石石器为主,这并不是随意性的,而是对砾石的硬度、岩性、加工劳动量和劳动时间有了比较明确认识后交流、传播的结果。从打制技术、加工方法看,华北地区旧石器普遍修理台面,有单向打击和转向打击等方法,而瓯骆地区多用单向锤击法,在石器背面和手握处普遍保留砾石面,器形上也比华北的厚大粗重。这种风格的差异,就显示出壮族先民在打制石器基础上教育活动的痕迹。磨制石器出现后,器形更多样,制作更复杂,教育训练活动更为细致严格。从瓯骆地区出土的磨制石器看,有斧、锛、凿、磨盘、杵、石刀、石矛等。尤其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了众多的加工非常精致且造型美观独特的大石铲,无疑,壮族先民是石铲制作的创造者。其形制规整,通体磨制光滑,棱角分明,美观精致,制作工艺已达到较高的水平。说明壮族先民已掌握了对称、平衡、曲线、弧线、抛线、直线等物体造型的规律。这种技巧的掌握无疑是长期根据劳动生产的需要不断改进提高的结果,是后代在接受前辈经验基础上的不断创造。
除石器制作外,竹、木工具的制作和使用,也包含着教育的过程。岭南多生竹木,狩猎又是原始时期主要生活来源之一,利用自然环境提供的竹、木制作细长的箭杆和木器进行狩猎,在壮族先民中应是很普遍的。从广西地区出土的打制石器来看,没有明显细小化的趋势。间接打击和压制的加工技术至今没有发现,这并不说明制作工具技术没有进步,而很可能是一些精细的工具由竹、木工具担任了,这从有些石器的刃缘损坏情况可说明,只不过竹木工具易腐烂,不能保存至今。人类原始农业的最初阶段是点耕,即用尖木棒挖穴点种,木、竹工具在这时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壮族先民同样经历过这一阶段。此外,壮族地区有关制作弓箭射太阳的神话流传不少,并已形成用什么竹、木能制作强弩硬箭的经验;“拿大楠竹来刨成箭,拿青冈木来弯成弩。”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竹木工具制作的经验传授和积累下来,工具种类愈益增多,用途也逐步多样化。
陶器的出现,是人类一次划时代的飞跃。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陶器是桂林甑皮岩人即壮族先民制造的。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C14实验室与北京大学考古系C14 实验室对濒皮岩遗址年代综合分析了13 个侧试数据后认为:“甑皮岩遗址以第二钙化板为界,分为早晚期,晚期年代距今约七千五百年左右;早期年代距今在九千年以上”。陶器大部分是在早期地层中发现的,说明早在9000年以前,壮族先民就已经发明创造了陶器。而北方中原地区,发现有最早陶器的遗址是河南裴李岗遗址,其年代距今约在8000 年以下,比桂林甑皮岩遗址出土的陶器晚1000 年左右。瓯骆故地出上的陶器器形主要有罐、釜、钵、瓮和少量三足器等。陶器的出现进一步拓宽了生产技术教育的范围,使教育具有更丰富的内容和更高的水平,壮族先民的陶器制作经厉了手制到轮制工艺的进步,制作工序趋于复杂。这种技能的传授包括选料、定型、装饰、烧制及用途等多项内容或程序,没有细致、具体的指导传授是难以掌握的。同时,器具装饰工艺的出现,使美的观念教育进一步发展。人们美的观念是在生产和生活中得到启发的,壮族先民的陶器是模拟编织器制造的,当人们在一件编织物内用粘土糊成相似的器型,用火焙干后,将编织物拆掉,在陶器外部就留下了编织物的印痕,令人愉悦。此后,人们就有意识地在陶器上装饰纹饰以使美观。经过传授和推广,几何印纹陶成为壮族先民居住区域普遍制作和使用的陶器,具有地方特色的压印法、拍印法和划纹等几种装饰工艺也由此形成。这就比石器、木器生产工具的制作包含了更丰富的审美情趣。
青铜器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的主要标志之一。武鸣县马头元龙坡西周墓葬和安等秧岭坡西周或春秋战国墓葬出土的铜铃、铜手镯、铜钺、铜斧、铜矛表明,西周末期,壮族先民已开创了自己的铜器冶铸业,它是在中原文化的影响下进行的。青铜器冶铸过程,一般经过采矿、碎矿、冶炼、合金、制范、浇铸、修饰等主要工序。每道工序都需要具备专门的技术及其知识,包括物理、化学、数学、力学、美术或雕塑等,而且还要具有娴熟的操作技术和默契地配合协作,如果没有相应的教育活动是难以传续下来的。然而,这种技能传授已与氏族公社初期生产技术较公开、普遍的示范和模仿教育不同,它已是作为一种从农业、畜牧业分离出来的行业技术进行小范围的、有限制的秘密传授。因为只有这样,工匠们才通过这些技艺来获取或巩固自己在氏族中的地位。同时,瓯骆工匠制作的青铜器具有自己的风格特征,但铸造工艺多师承五岭以北,加上铁器的传入,使瓯骆故地青铜铸造业没有在生产中充分发展,只能转移到当地的特殊产品即铜鼓铸造上去了。其工艺传授亦有严格限制,只传给男子而不传女子,因而在壮族先民中掌握冶炼青铜器技术的是极少数。
生产技术的传授是使人类具备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决定性因素,它包括生产劳动经验和生产工艺制造技术两个方面的教育活动。
在劳动生产经验方面,壮族先民积累了从采集渔猎经济到原始农业、畜牧业经济的许多经验,反映在教育活动中,其内容是由简单而复杂,由单一到多样。
在采集、渔猎经济时期,妇女是生产的主要承担者,负有教养儿童、传播经验的重要责任。主要教育儿童怎样从茂盛的林木中识别和择取可吃的块根、嫩叶、树蕊、浆果和坚果,怎样捕捉动物、打捞水产等。壮族一些古歌谣唱道:“赶儿进山林,教他采野果,叫他独生活”,即在山林实地中学会和增长生活的知识。田阳县的一首歌词是教人们“修弓又修箭,修弓游天下,修箭射月亮,修弓把野猪打”。反映当时采集和渔猎的教育内容,培养后代利用自然求生存的能力,从劳动中掌握经验。
人工取火,是一个重要的生产经验,是人类支配自然的伟大进步。不同的原始氏族有不同的人工取火方法,而这种取火经验,是借助于教育活动而传授推广的,壮族古老而宏伟的创世史诗《布洛陀》中叙述了壮族先民人工取火方法的传授。壮族始祖布洛陀教人造火:“拿枯木来钻咯勒,把火造出咯览!" “枯枫树在天角山,金风钻在地角坳”;又教人们做三脚灶,即用兰块石头摆成“品”字形把火收藏好,并立一个灶神即灶王爷来关照,以免酿成火灾。这说明壮族先民借助于教育活动传授、推广钻木取火和火种保存方法,并在这种传授推广中逐步加深对火的认识,把火运用于狩猎、农耕活动之中,提高了人们的生存和生产能力。
壮族先民很早就开创了原始农业,是最早种植水稻的民族之一。因此,也必然产生农作、畜牧的教育活动。在壮族中流传着这样的神话故事。说稻种是他们的祖先带一只黄狗到天上的仙田里去打滚,沾了一身稻种带回凡间,但沿途被草木刮掉了,只剩下尾巴上的,所以现在的稻穗形如狗尾巴一般。抹去它的神化色彩,便可看出,故事反映的是壮族先民带着猎犬到山野中打猎时,猎狗把野生稻种粘回来了,启发了人们把野生稻改为人工栽培水稻的事实。《布洛陀》“造谷米”一章中,提到布洛陀教人种植粳米、糯米、玉米、小米、高粱等作物,并教人们有关犁田、耙田、播种、施肥、收割等农事方法。当然,从当时生产发展水平看,农作物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系统化程度还不高,其中有些内容是后人逐步加上的,但它反映了通过教育推广谷物种植这一基本事实。饲养牲畜的知识传播也是如此。桂林甑皮岩遗址家猪骨骼的发现,把我国饲养家猪的历史从原来7000 年以前推到9000 年以前,这一地区是我国家猪起源最早的地方,除猪以外,还有狗、牛、羊、鸡等的饲养,从拘禁驯化、野牧发展到圈养的畜牧业经验的积累,同样经过代代相传、不断发展的过程,《布洛陀?造牛》 一章说,从前没有牛,是猪狗来拖犁耙,猪狗拖不动,不愿再拖了,人们就去请教布洛陀。布洛陀教人们造牛,穿牛鼻拉着走,后来牛群因一头牛被杀而逃散,布洛陀又为牛赎魂,使它听使唤,为人们耕田,这反映壮族先民驯服野牛的经验,并通过口耳相传的史诗传授给后代。采集、渔猎、钻木取火、种植、饲养等这一系列生产劳动经验,既在生产劳动中获得,又在生产劳动中传授,并不断得到充实和提高,推动了壮族先民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二、生活知识教育
以衣、食、住、行、婚姻、家庭等日常生活习惯、观念和能力的培养、训练为内容的生活知识教育,先秦时期,往往是和生产技术教育融合在一起的。二者既有区别,但又不可截然分开,这是与当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衣饰是人类走向文明的一大进步。寓于其中的教育活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美观念和美化自身的能力训练,二是利用自然资源制作服饰的知识和技术传授。
关于第一方面,在壮族地区不少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掘出当时人们佩戴的石环、贝饰和玉石器,说明壮族先民审美认识的不断提高。壮族先民还有直接在自身躯体上表现美的独特方法,这就是文身,即在自己的额头、胸脯、后背、四肢刺画花纹。其具体内容与壮族先民不同部落的习俗有关,后来慢慢变成一种装饰。文身所用颜色全为青黑色,与壮族后来的服装颜色基本一致,表现了壮族祖先以蓝黑为美的审美观。在发型、头饰上也逐步讲究。在桂林甑皮岩、横县西津、南宁豹子头等遗址中,都发现有骨制发笄出土。在花山崖壁画上,也可看到早期壮族先民的发饰,画上男子是剪短头发的,有少量男子头上插着迎风舞动的羽翎;为数不多的几个女性是编发,身后长辫随着舞姿迎风甩动,翩翩动人。这就是《说苑? 奉使篇》 所讲的:“剪发文身,烂然成章”, 《 战国策?越策》 所说的“被发文身,错臂左任,瓯越之民也。”成人们在自己装扮或为儿童装扮过程中,影响和培养了他们的审美观念和装饰能力。儿童们通过模仿而沿袭下来,逐步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色彩的服饰。
关于第二方面,即如何利用自然资源来制作服饰。岭南自古盛产内含丰富纤维的麻、葛、芭蕉、木棉等类植物,很早以前,壮族先民就懂得利用植物纤维捻线。进入新石器时代中晚期以后,又学会了纺织。壮族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里,如平南县石脚山遗址等,曾发现一些圆饼形或算珠形陶纺轮和一些网坠,即是利用植物纤维捻搓成线,织网捕鱼的工具。有了线就可进一步织布,从1985 年在武鸣县马头安等秧17 号战国墓中出土的包裹铜片的麻布看,战国时期壮族先民织的麻布就已相当精致了,经纬纵横,结构紧凑平整。利用植物纤维制作服饰,包括捻线、染色、织布、缝制等多种工序。这方面的教育活动主要在女子之间进行。女孩们出生以后,就受到母亲在这方面的熏陶和指导,训练出各自巧夺天工的本领和审美的情趣,奠定了后来为人们称赞为“壮妇手艺颇下”的基础。
饮食,亦是壮族先民生活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首先是吃什么的教育,从壮族地区遗址出土的器具、动物遗骨来看,在农业出现之前,壮族先民主要是采集野果、植物块根和猎取各种动物,或到河里捕捞鱼、虾、螺蛳、蚌、蚬作为食品,其中就有哪些吃得,哪些吃不得的区分及教育;农业经济产生后,壮族先民就开始逐步从块根茎类食物过渡到以稻米为主食,配之以各种块根、水果、动物类食物。这种食物构成,在以后的发展中基本不变。这既是自然环境和条件所造成,也是代代相传而形成的习惯。
其次是怎样吃的教育。从遗址中用火的痕迹看,在母系氏族阶段,人们已用火把食物烧熟了吃,而陶器的出现,说明人们已从烧熟了吃进步到煮熟了吃。除煮的吃法外,还可能出现一些其他吃法。如壮族地区至今仍保存的竹节筒饭(把米放在竹节里,封好之后放在火里烧),可能在远古时代就已出现了。随着社会的进步,食品种类逐渐增多,吃法也日愈多样化,各种制作食物的器具和技术的出现及不断改进,使青少年一代通过生活中的耳闻目睹、口手相传和亲身体验,逐步训练和掌握了在饮食方面的基本技能、进餐习俗和各种礼仪,促进了壮族先民文明的发展。
壮族先民从洞穴、巢居到干栏建造等居住方式的变化,也有相应的教育活动。
旧石器时代晚期,壮族先民对住处的选择就有一定的原则。分布于壮族地区的洞穴遗址、贝丘遗址、山坡遗址都分别有其共同的特点,从洞穴遗址看,洞穴附近都有水源;所在的石灰岩山多为孤峰或峰丛山麓,以便辨认;洞口大致向阳,朝南或东南较多;洞前或周围有比较开阔的适于狩猎和耕种的平地等。从贝丘遗址看,多位于近河或近海及河流交汇处,背山面水;附近有较开阔的平地,近海处附近多为山岗等。从山坡遗址看,都在平缓的丘陵半山土坡上,周围有平坦的土地,前面有河流等。这种选择居处的原则,是长期积累的一种生活经验,它在形成和运用过程中传给了后代。同时,人类是由少到多发展的,每个原始家庭,至迟经过几代以后是一定要分裂的,分裂出去的部分在选择居处时运用了原有的知识也就使这一知识得到扩大和传播。
巢居方式代替洞穴居式,是人们在付出巨大的生命代价后获得的知识和经验,离开地面居住,既可避免地面潮湿对于人体的侵蚀,又干燥通风,减少了闷热和瘴气的熏染,还能防止毒蛇野兽的袭扰。这种优于洞穴的居式,为人们所乐于接受,“依树积木以居其上”的巢居方式及知识就容易得到较普遍的传播和交流。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壮族先民对“巢居”进行了改进,逐步创造了别具一格、独有民族特色的“干栏”房屋,这种房屋,大约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一直延续至今,是壮族人民房屋建筑的主要形式。它改变了过去“以树积木”的做法,采用木料于地面上立柱,在柱上‘缉茅索陶,伐木驾楹”,构建成双层楼房,“人栖其上,牛羊犬采畜其下。”这种房屋的建造,包含了杠杆、平衡、对称、合力、分力、应力等力学原理,而且在择址、定向、形体、布局中还反映了壮族先民的社会组织特点及审美观念、崇拜观念、婚姻观念、伦理道德观念等。如:按聚族而居的习惯形成若干干栏群落,是氏族社会家族组织的反映;以神龛为中心、火塘辅之的布局规矩,显示出祖先崇拜的庄严和父系家庭中男子的至尊;夫妇居住异室,反映出壮族先民野外交媾的普那路亚婚和对偶婚的婚姻习俗。这些知识和观念是在建造“干栏”过程中承上启下不断形成和传授的。每一干栏的建造,都加深了人们对有关知识的记忆,成为生活教育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壮族先民的行,与人类发展一样,经过负载行走到逐步创造和利用各种运载工具的日益进步的过程。
壮族地区山多,在山道上负重行走是生产生活中常有的。壮族先民发明了扁担(最早可能以竹竿充当),练就了善挑的本领,无论山多高,路多险,只要不是用两只手攀山崖,他们都能挑担行走。这里面就包含了掌握平衡、脚步配合、左右换肩的知识,这种知识的掌握一是通过模仿,二是通过生活中的训练。儿童们在成人们带领下,由轻而重地实践挑的能力。至今,以扁担肩挑在壮族人民中仍普遍存在。
行的效能的提高还表现在各种运载工具的发明。壮族地区河流分布很广,壮族先民很早就借助于水上工具来补充人力之不足,使行“假于物”,实现了行的方式的进步。反映原始氏族社会解体时的壮族神话《布伯的故事》里,说布伯乘坐打谷槽(有的说是伞船),随水而上,去与雷公搏斗,所说的打谷槽即是以浑木瓠成的瓠瓠木舟,是壮族先民在氏族公社解体时,用的古老的交通工具。这是一种整木瓠成的独木舟,船体狭长,中间瓠成长方框状,两端尖而微翘。这种形式,可从武鸣县马头元龙坡第56 号西周时期的船形墓坑得到印证。此外,当时还有木筏、竹筏、藤舟等。这些用木、竹、藤制作的水上交通工具,浮力大,划起来省力,易于掌握,在河流湍急处不易翻覆。成人们进行筏木、砍竹、割藤、瓠木、编扎、修造时,儿童们在一旁观摩或帮干一些简易的活,这个过程同时也是儿童们学习的过程,反复多次逐步掌握.这种“善假于物”的能力的培养,既开发了人们征服和利用自然的创造力,又促进了自身社会的发展。
人类从群婚(包括血缘家庭和普那路亚家庭)到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的进步,既是各历史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产物,也是人类相互教育的结果。在原始社会,这种教育通过各种禁例、习俗来进行。在壮族先民中,大概至少有下述两种:
一是通过氏族的不同区别以禁止氏族内婚配,氏族成员把其看作一种禁例来教育后代。不同的氏族、部落分别在自己额上、身上刺画本氏族崇拜的图腾符号,不同氏族的男女一看图腾记号就知道是否可以发生婚媾关系。《布伯的故事》里就有这样的情节:因洪水危害天下仅剩兄妹二人,但兄妹二人鉴于血缘婚已为社会习俗所不容许而不肯结合,各走他方,把脸涂黑,再相遇时彼此视为异族,才肯结合。
二是通过以歌择偶的形式进行教育。壮族是一个善歌的民族,有盛大的歌圩活动。歌圩主要源于远古的族外婚制。即是说,歌产生于劳动之中,反映了生产生活中广泛的内容,但作为一种集体性的共同活动,则主要是由婚配的需要。以对歌作为族外婚的一种手段,可产生一定的生活教育效果。一方面,增强了歌在壮族先民生活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族外婚的观念教育得到加强。因为婚配是在一氏族与他氏族之间进行,对歌也只能通过族外求偶来起作用,对歌的对象就只能限制在族外人员,这种观念在历次对歌活动中益发深刻地印在人们的头脑里。至今,仍可在壮族歌圩里发现这种反映远古普那路亚婚姻形态的遗风,各村屯男女青年均互找别村的人对唱山歌,而同村的则不能相邀对唱。可看出以歌择偶活动所产生的教育效果。
婚姻形态的进步,推动了家庭观念和人伦道德教育的产生。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从母居制和母系继承制是进行敬母观念教育的最重要基础,母亲得到普遍的尊重。父权制取代母权制后,父权思想抬头,妇女地位有所下降。但在壮族地区,由于壮族先民女性作为劳动支柱的地位未曾减弱,女性仍有一定地位,一些维护母权的习俗仍能被人们接受和传存下来,如至今仍残留的“不落夫家”、“入赘婚”的习俗,显然与长期以来形成的尊母心理定势有关。同时,随着族外婚的出现,母系家庭向父系家庭的发展,亲属制度也产生了,有了辈分夫妻、兄弟、姐妹、外甥和外甥女、侄儿和侄女、叔伯姑舅、表兄弟表姐妹的区别,上下长幼之道的教育也随之出现。儿童们首先受到了各种称谓的教育:在家庭里,祖父叫“公” ,祖母叫“雅”;父亲叫“波",母亲叫“姆”;并以“特”和“达”区别男女性别。在家庭里,所有的辈分统一排行,如爷爷辈称“公大”、‘公二”、“公三”……;父辈称“父大”、“父二”、“父三”…… ;同辈称“哥大”、“哥二”、“哥三”……等,祖母、母亲也如此依次排列。这种称谓教育.从小孩一出生就开始了。其次,儿童们还受到根据家庭、家族关系进行的伦理道德教育。如敬老教育,老人尤其受到尊重,反映了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壮族先民,对积累了丰富生产生活经验的老人的重视。又如舅权教育,这在壮族中表现得非常突出,至今仍有很大影响,外甥家的重大事务均须舅父到场做主,母亲或祖母死了,要等舅父或舅公到场亲自察看以后,才能入殓埋葬。这种家庭的辈分秩序、伦理道德的教育在壮族先民生活的各种场合都可表现出来,代代相传,不断丰富,形成了后来一套具有壮民族特色的礼规习俗。
三、原始宗教的教育
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壮族先民,生活在一个充满敬畏鬼神的世界。前辈的经验和自己的经历使他们确信,他们所处的环境都是由一种超然的力量所控制,这种力董影响他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要使庄稼、牛羊或人类多产,就必须去祈求、取悦这种力量。因此,人们就有宗教和巫术去达到他们所希望的目的。并不断向后代直接或间接地传授有关这种神秘力量的知识以及取悦这种力量的方法,以保证后代生活的安全和富足。这就在壮族先民中朦胧出现了另一种内容的教育,即产生于人们思想和信仰的原始宗教观念的教育。
壮族先民原始宗教信仰包含自然祟拜、图腾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等方面,这一系列原始宗教观念教育,一般都是在宗教活动中进行的,主要有三种途径:
其一,在集体性的宗教仪式的场合下,潜移默化地给氏族成员及其后代传授了有关心灵和环境中神秘力量的知识。历史上最原始的宗教礼仪是由氏族部落成员共同进行的,即使在西瓯、骆越社会中高低贵贱等级观念已经比较明显,阶级已开始萌芽之时,原始时代宗教礼仪的全民性和集体性依然有着强烈的影响和较多的保留。氏族的少年儿童置身于这些庄重神秘的巫术礼仪和娱神的祭奠舞蹈表演中,既感受到对神灵的恐惧、崇拜及祈求恩福的狂热,又从祭神演唱内容中,了解到神的力量、宗教的历史和祖先的遗教,从而形成一种对自然神、祖先、鬼神的情感、信仰和追求。这种直接而又形象的活动,是少年儿童们接受宗教观念教育的主要途径。著名的左江崖壁画,就是壮族先民集体举行宗教祭祀活动的真实写照。
其二,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父母长辈们进行的各种小型宗教活动的耳濡目染,由于迷信各种鬼神,在壮族先民的日常生活中祭鬼求神活动较为频繁,大多通过占卜来预测未来,寻求安慰。包括人们的起居出行、生老病死及婚嫁等,无所不卜。占卜的种类有鸡骨卜、卵卜、虎卜、紫姑卜、牛蹄卜、灼骨卜、鸟卜等。而且,各种宗教活动贯穿于整个人生。从幼年、少年、成年到老年,每一阶段都有相应的宗教活动。儿童们通过这些活动的观看、参与和遵守某些禁忌,逐步获得了有关这方面的知识。
其三,职业宗教活动者的传授。随着宗教的发展和宗教活动的增多,逐步出现了专门从事这一活动的职业宗教活动者,如巫觋等。他们接纳一些男女青年,把他们的特殊技艺传授给其中能胜任这项专门技术的人。待他们掌握有关进行宗教活动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后,就能成为这项“职业”行列中的一员。在壮族地区,有的巫觋往往通过这种传授,能垄断附近方圆数里的重大宗教迷信活动。当然,其中多数从事这种活动的人员并非专联,无宗教活动时也从事生产劳动。但这种“职业”人员的存在,对传播宗教观念和迷信思想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原始宗教观念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教育一样,是和生产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其教育目的,也是为了使儿童们能更好地适应周围的环境而生存发展下去。但这种教育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包含了某些自然常识的教育。例如对青蛙的崇拜,就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经过不断观察,发现了蛙叫与天气的晴雨有关,他们就认为青蛙是雷神的使者,雷神总是依照青蛙的叫唤声,来决定向人间施播雨水。为使农业风调雨顺,因而就崇拜青蛙。这是把自然界各事物联系起来的思维成果,可以说是朴素唯物主义的一种思想萌芽。但另一方面,低下的生产力条件下产生的“万物有灵”的观念,通过教育的蔓延、流传,也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妨碍后代的创新和发展,容易积淀为一种“天生天养”的处世观,对以后社会的发展起到消极的作用。
第三编
郡县划一时代 奴隶制形成与发展时期(秦至隋)
第一章
秦始皇统一岭南
公元前221 年,秦始皇经过连年征战,先后灭掉了齐、楚、燕、韩、赵、魏等六大强国,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结束了战国时代诸侯割据争雄、相互攻伐不止的混战局面,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秦王朝建立初期,在其北面,西面和南面等周边的广大地区,居住着众多的势力颇为强大的少数民族部落,其中以北方的匈奴和南方的越族部落的势力尤为强大,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构成对秦王朝的威胁。为了消除这些威胁,巩固刚刚建立的秦朝政权,秦始皇制订了征伐统一周边诸地的战略计划,以达到拓疆扩土,屏捍中原的目的。由于南方的越人部落较为分散,且地广物阜,故为秦始皇首先定为攻伐的目标。秦始皇调集优势兵力,在统一闽越和平定扬越之后,开始了统一岭南的战争。秦军经过6 年多艰苦的征战,终于击溃了西瓯、骆越的抵抗,完成了统一岭南的大业。然后在岭南地区设置郡县,推行封建的统治制度。从此,岭南地区开始处于中央封建王朝的直接统辖之下,成为我国版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地的越族社会亦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第一节
秦朝出兵岭南
秦始皇平定六国、统一中原、建立秦王朝以后,就开始了统一岭南的准备工作。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 年)秋冬,秦始皇派兵分别将闽越和扬越平定后,即调集50 万大军,由尉屠睢统帅,兵分五路,浩浩荡荡向岭南挺进,“一军塞镡城之岭(今越城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今萌渚岭),一军处番禺之都(今骑田岭),一军守南野之界(今大庚岭),一军结余干之水(今江西省余干水上游)。” 就是说,秦军的第一路军是从今广西北部的兴安县边境的越城岭向南突进,由此直下桂江;第二路军是从湖南省江华境内的萌渚岭向南挺进,由此到达广西的贺县一带;第三路军是越过骑田岭进入广东省的西北部,沿连江南下,向番禺推进;第四军是从江西和广东两省交界的大庚岭进入广东北部地区;第五路军则集结在江西省上犹江(即余干之水)一带,作为后援部队,同时也为防止闽越余部前来支援。秦始皇为统一岭南而投入如此众多的兵力,并且对进攻的路线及其战略战术作了周密的部署,兵分5 路,形成从东面和北面夹击之势,企图在漫长的战线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岭南越人发起凌厉的攻击,以便将其各个击破,达到一举攻克的目的。
当时岭南地区为百越族群的分支―—西瓯、骆越和南越等土著居民的聚居地。由于地理和历史方面的原因,其地越人的社会发展比较缓慢,大抵到了西周晚期或春秋战国时期,这一地区的原始社会才开始解体,逐步进入阶级社会。但其社会组织仍然保持着传统的部落或部落联盟制度。由于长期而频繁的部落战争,使得当地越人具有顽强的战斗力,而且善于在山地或丛林中作战。当秦军的四路大军向岭南挺进后,从骑田岭和大庚岭南下广东的第三、第四路军进展较为顺利,沿途几乎没有遇到大的抵抗,很快就占领了岭南要地番禺(今广州),而从越城岭挺进的第一路军和从萌渚岭南下的第二路军则严重受阻.他们一越过岭就遭到西瓯部落的顽强狙击。在交战之初,由于西瓯人缺乏抗击秦军大举进攻的足够准备且力量分散,当秦军浩浩荡荡挺进其领地之时,他们只是仓促应战,结果被秦军的凌厉攻势打得四处溃逃,其部落首领译吁宋也在混战中遇害身亡。但有着顽强斗志和丰富经验的西瓯人在初次受挫后并不气馁,当他们惊魂稍定后便迅速集结起来,“皆入丛薄中,…… 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 ,继续抗击秦军。西瓯人充分发挥自己熟悉地形、善于爬山越岭和击水荡舟的特长,利用当地山高林密和河沟深险的地形,采取灵活机动的游击战术和夜战的方法,从各个地点伺机对秦军的营地及供应线频频进行袭击,使人生地不熟的秦军大兵团处于被动挨打、疲于奔命的困境,不仅无法正面攻击西瓯人,反而使自己不断地损兵折将,就连其主帅尉屠睢也被西瓯人斩杀,造成秦军“伏尸流血数十万”的严重损失。西瓯人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创造了我国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绩,紧紧地牵制了秦军的主力,使之陷入孤立无援,给养困乏,被动挨打,“宿兵无用之地,进而不得退”的被动局面。为了避免更大的牺牲,秦军不得不收缩兵力,反攻为守,筑城固守待援。面对这种战局,秦始皇也不便冒进,只好增派“尉佗将卒以戍越。”从此,秦瓯之战进入了“三年不解甲弛弩”的艰苦的相持阶段。
为了扭转孤立无援、被动挨打和给养困乏的不利局面,早日完成对岭南的统一,秦始皇于三十年(公元前217 年)令监御史史禄“以卒凿渠,而通粮道。”史禄率领秦军和广大民工在广西兴安县开凿了沟通漓江和湘江水运的秦凿渠(后来称为灵渠)。秦凿渠修好后,保证了给养和援兵从湘江源源不断地运抵岭南,于是,秦始皇重新部署了统一岭南的战争,征调大批的中原人民充当士卒前来岭南与西瓯人作战,“丁男被甲,丁女转输”,以支援前线;原固守在西瓯地区各据点的秦军,由于得到从湘江经灵渠不断运送来的兵员和给养的增援补充,实力大为增强,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 年)末或三十三年初,秦始皇又派遣名将任嚣和赵佗率领秦军向西瓯人发动了新的攻击。在秦军凌厉的攻击下,西瓯人虽浴血奋战,终因力量对比悬殊而失败了。秦军击败西瓯人并占领其地之后,继续向西瓯、骆越的腹地进军,所向披靡。经过长达6 年的艰苦征战,到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 年),终于统一了整个岭南地区。这场战争,虽然给岭南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破坏,秦军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但从客观作用来看,秦始皇对岭南的统一,是一项有利于祖国统一和岭南经济文化发展的进步事业。从此以后,岭南的越族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岭南地区亦成为祖国版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处于中央王朝的统一治辖之下,有利于岭南与内地的经济交往和文化交流,使其地的社会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第二节
岭南三郡的设置
秦始皇统一岭南之后,即按照中原地区所推行的郡县制度,在岭南地区设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将其地置于秦王朝的行政管辖之下。
郡、县制度是秦始皇灭并六国,建立秦王朝后所创建和推行的一种地方政权机构,也是秦始皇为了加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和巩固国家的统一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据史书记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后来又先后派兵统一了少数民族聚居的周边地区,并设置郡县以治之,使郡数增至四十个。按照当时的规制,每郡设守、尉、监等官职,分管一郡的行政、军事和监察。也就是说,郡守为一郡的行政长官;尉为军事长官;监专事监察之职。郡以下分置若干个县,万户以上的设县令,不满万户的设县长,负责掌管一县的政事;其下另设丞、尉等官职,分掌兵、刑、钱、谷等事。县之下还设有乡、里、亭等基层行政机构,一般为“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徽。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徽循禁盗贼。”并且通过什伍组织,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编制起来,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上下贯通、层层控制的严密的统治机构。
关于郡、县的起源。郡首先出现于春秋末年的晋国,起初只设在新占领的边地.由于这些地方地广人稀,郡的面积尽管远比县大,但地位却比县小。到了战国时代,边地的经济逐渐发展繁荣,于是始在郡之下分设若干个县,于是产生了郡、县两级制的地方组织。这种以郡统县的制度,最初实行于三晋即韩、赵、魏三国。县的出现早于郡,产生于春秋初期,原来是奴隶制国家国君直接统治的领邑。县内有一套集中的政治组织和军事组织,特别是有征赋制度,使它和国君赏给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最初的县都设在边境地区,带有防卫边境的作用。如杜佑《通典》 所云:“春秋时,列国相灭,多以其地为县,则县大而郡小。”春秋后期,随着奴隶制逐步转变为封建制,晋国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卿大夫们,在他们的领地内推行县制,县成为地主政权的地方行政组织。战国时代,郡下分设若干县,从而颠倒了郡统县的制度。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纳丞相李斯“废分封、立郡县”的政治丰张,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并逐步完善。郡县的主要官员必须由朝廷直接委任,同时朝廷还采取年终考绩的办法,对地方官吏进行考核和管理,并实行行政、军事、监察相分离的原则,防止地方官吏多权独揽,独霸一方。年终时地方官必须派人到朝廷报告赋税收入等情况。如果朝廷认为地方成绩不好,就可以收印罢官。此外,朝廷还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换各级官吏。这样,皇帝就可以通过郡县这套系统,将地方的权力集中到中央,然后再集中到自己手中,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逐层严密控制的封建统治体系。秦始皇采取的这一措施,对于巩固国家的统一,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有着深远的意义。
秦始皇在岭南地区建置的桂林、象郡、南海三郡的有关情况,史载简略,各郡所辖的四至范围以及郡下所设置的县况,史书阙载。据后人考证,桂林郡治所在布山(今广西贵港市),其郡所辖区域主要在广西境内,四至为东起于今广东肇庆,与南海郡西界犬牙交错;西抵今广西田东右江以北;北至今广西兴安县以南;南面濒临南海,其地包括今桂林地区中部和南部、柳州地区、河池地区东部、百色地区东北部、南宁地区中部和北部、玉林地区北部、梧州地区西北部以及广东西部。
象郡的治所在今越南北部,其辖地包括今越南中部和北部以及广西西部和广东西部的部分地区,云南东部,贵州西南部,其四至是:东自广东湛江、海康,与桂林郡和南海郡地相接;西至今越南长山山脉以东,与句町国地襟连;北起今广西右江一线,与桂林郡西边相接;南抵今越南富安省南境。
南海郡治所在番禺(今广州市),其辖地主要在今广东境内。其四至:东及南面滨南海;最西抵今广西贺县,与桂林郡东界相交错;北自今韶关、南雄、乐昌,与长沙郡、九江郡和闽中郡地接壤。
秦时岭南三郡之下设置的县,因史籍阙载,故而不可详知。据后人考证,可以确定的县有八:即番禺县,治境在今广东番禺县、南海县和顺德县一带。龙川县,治境约在今广东龙川县及其以东地区。博罗县,治境约今广东博罗县一带。揭阳县,治境约今广东揭阳县及其以东地区。四会县,治境约在今广东四会县。以上诸县统属于南海郡。象郡属县有:临尘县,其治境,《读史方舆纪要》云;“临尘废县盖在今象州界。”(清一统志》 则说:“今太平府崇善县地。”今人多依《 清一统志》 之说,认为在今广西崇左县境。象林县,治境在今越南境内。桂林郡已知的属县有布山县,治境在今广西贵港市一带。从当时的行政组织制度上说,县以下还设有乡、亭等基层组织,否则无法进行管理。只因史书阙载,故而无法详知。
秦朝在岭南设置的郡县组织虽然与内地相同,但设置的官吏却不完全同于内地。在岭南所设的三郡,秦始皇只是“置南海尉以典之,所谓东南一尉也。”而且“南海惟设尉以掌兵,监以察事而无守。”就是说,由南海尉统制岭南三郡,不设郡一级的行政长官—— 郡守。秦王朝在岭南设置郡县后实行有别于中原和内地的特殊政策,其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岭南越人刚刚归附中央封建王朝,其郡县亦刚刚建立,当地越人的势力仍然较为强大,秦朝要巩固刚成立的地方政权,以站稳脚根,强化军事统治自然被放在首位,况且,“胡北越南,乃秦之所最畏,故南海尉视他尉为尊,非三十六郡之比。”因此而对南海诸郡要作特殊处理,以南海尉典主之。二是岭南地属边境,远离中原,其间山重水复,与秦朝中央的联系远比其他郡困难。因此,若不赋予南海尉以较大的独立性和专断权力,让其“专制一方,无须夹以分其权势”,则瞬息有变就无以应急,所以,要巩固和加强对岭南地区越人的统治,赋予南海尉以军、政、财的集权和专制一方的权力是非常必要的。
此外,秦王朝为了加强对岭南地区的统治,还采取了派遣军队戍守各险关要塞、组织人力开辟新道以扩大通道、修城筑关防守、移民实边和发展经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秦王朝不仅将原来南征的数十万军队留守岭南,而且还不断增调兵员前来“谪戍以备之” ,以扼守各险关要隘,防范当地越人的颠搜活动。同时,秦王朝还派人修扩旧道,开辟新道,使岭南与内地的水路和陆路交通畅通无阻。秦始皇还特批戍守岭南的将士的请求,从中原地区征调了15000 名未婚的青年妇女,前来岭南“以为士卒衣补。”使远在岭南的中原将士安心戍边。秦王朝还不断地把中原人民迁移到岭南“与越杂处”,共同开发经济,秦王朝所采取的上述措施,有效地巩固了其在岭南建立的地方政权,同时也有利于汉文化在岭南的传播,促进了岭南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南迁“与越杂处”的中原人民,他们带来了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和生产技术,为推动岭南地区的开发和经济的发展,增进汉、越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促进民族间的团结与融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秦王朝对岭南的统治虽然只有七年时间,但由于采取了上述政策举措,使之在岭南创建的统治政权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保证了岭南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使当地越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生了很大变化。正是这些发展与变化,孕育了后来的南越国和两汉时代岭南地区经济文化的大发展。
第二章 壮族先民分布地区郡县制度的发展
汉朝至南朝的近800 年间,中央封建统治者继续秦朝的郡县设置,但他们已认识到壮族先民有自己的社会特点,不能按中原汉族地区的郡县制进行统治,从而设立初郡、俚郡、僚郡、左郡、左县,进行间接统治。历史证明,这种统治方式有利于壮族先民社会的发展,有利于祖国疆域的完整,有利于各民族的紧密联系。
第一节 汉代郡县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 年)在南方百越地区设置了桂林、南海、象郡之后,至秦二世时(公元前209 至前207 年),驻守南海郡的南海尉任嚣病死,乃将兵权移交给龙川县县令赵佗。至秦亡,赵佗即以武力兼并了桂林郡和象郡之地,自立为南越武王。刘邦建立西汉王朝之初,致力于安定内地的社会秩序,“故释佗不诛”,南越王国遂得以在岭南割据一方。南越王国在其辖境内实行郡县制。据考证,南越王国所设郡有6 个,其中涉及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是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皆沿袭于秦代。
汉武帝时,西汉王朝国力上升,乃积极开展统一南部边境的活动,元鼎六年(公元前111 年)西汉王朝出动军队讨伐南越相吕嘉的反抗,次年冬天南越平,乃于其地重新设置郡县。《 汉书?两粤传》说,南越平定后,“遂以其地为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阯、九真、日南九郡。”9 郡中,涉及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主要是南海、苍梧、郁林、合浦4 郡。今分述如下。
南海郡,驻番禺县,今广东广州市。领县6 。番禺,与郡同驻;博罗,驻今广东博罗县;龙川,驻今广东龙川县东部;中宿,驻今广东清远县西北;四会,驻今广东四会县;揭阳,驻今广东揭阳县西北。南海郡6 县全部在今广东省境内。
郁林郡,驻布山县,今广西贵港市。领县12 。布山,与郡同驻;安广,驻今广西横县西北;阿林,驻今广西桂平县东南油麻;广郁,驻今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北;中留,驻今广西武宣县西南;桂林,驻今广西象州县东南上古城;潭中,驻今广西柳州市东南;临尘,驻今广西崇左县;定周,驻今广西宜山县;增城,驻今广西隆安县东;领方,驻今广西宾阳县西南古城;雍鸡,驻今广西龙州县北。郁林郡12 县,分布在今广西柳江、黔江以西地带。
苍梧郡,驻广信县,今广西梧州市。领县10 。广信,与郡同驻;谢沐,驻今湖南江永县西南;高要,驻今广东肇庆市;封阳,驻今广西贺县南部信都;临贺,驻今广西贺县南部贺街;端谿,驻今广东德庆县;冯乘,驻今广西富川县东北;富川,驻今广西钟山县;荔浦,驻今广西荔浦县西荔水北;猛陵,驻今广西苍梧县西孟陵。苍梧郡10 县,分布在今广西东部与广东西部连接地带。
合浦郡,驻合浦县,今广西合浦县东北旧州。领县5 。徐闻,驻今广东徐闻县南;高凉,驻今广东阳江县北;合浦,与郡同驻;临允,驻今广东新兴县南新兴江东;朱卢,地望无考,当在上述四县相连接地带。合浦郡5 县,地跨今广西东南部和广东西南部。
此外,交趾郡驻赢楼县,今越南河内市西北,所领10 县均分布在红河三角洲。交趾郡北部与郁林郡南部交接之处与今中越边界广西段相接近而不完全一致,其附近地带所分布的是百越部落。
西汉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十三刺史部,上述岭南诸郡同属交趾刺史部。
另一些百越部落分布在云南高原东南边缘右江上游流域,他们是今滇东南和桂西北壮族先民的一部分。先秦时期,这部分越人组成了一个较大的部落—— 句町,其地域包括今云南广南、富宁2 县及广西百色地区大部分县市在内。句町部落是夜郎部落联盟集体中的成员之一。
西汉元鼎五年(公元前112 年)汉朝出兵攻下南越后,便挥军西北上,降服了夜郎各部落,于元鼎六年(公元前111 年)在夜郎地区设置了牂牁郡,驻今贵州黄平县;句町部落之地则被设为句町县,驻今云南广南县。
句町县属牂牁郡,而牂牁郡则属西汉十三刺史部中的益州刺史部。
还有一些百越部落分布在五岭山区西段,他们是后来广西、广东、湖南3 省连接地带壮族的先民。西汉时期,这一地带属荆州刺史部,郡县设置情况如下。
始安县,驻今广西桂林市;零陵县,驻今广西兴安县北;洮阳县,驻今广西全州县北。以上3 县属零陵郡(与零陵县同驻)。
桂阳县,驻今广东连县;阳山县,驻今广东阳山县青莲镇东南连江之北。以上2 县属桂阳郡(驻今湖南郴州市)。
东汉时期基本上沿袭了西汉时期的建置,只有局部调整,值得注意的是西汉十三刺史部逐渐由监察区演化为郡之上的一级行政区,名称也变了,交趾刺史部改名为交州,初驻广信,后驻番禺。益州刺史部改名为益州,先驻雒县,今四川广汉县北,继驻绵竹县,今四川德阳县东北,后驻成都。荆州刺史部改名为荆州,驻汉寿县,今湖南常德市东北。
第二节 吴蜀郡县
三国时期,东汉交、荆州之地属吴国,益州则属蜀汉。
关于交州,《 三国志?吴书?士燮传》说:“燮在郡(按,指交趾郡)四十余岁,黄武五年(226 年)年九十卒。”“权以交阯县远,乃分合浦以北为广州,吕岱为刺史;交阯以南为交州,戴良为刺史”。“合浦以北为广州”,包括合浦郡在内;“交趾以南为交州”,包括交阯郡在内。此次将交州分为交、广二州,时间不长,随即又取消广州建制,仍只设交州而总领岭南诸郡。永安六年(263 年),由于交趾郡叛吴投魏, 吴国乃再分交、广二州,将仍在自己控制中的原交州所属各郡设为广州,被魏占据的各郡则为交州,宝鼎三年(公元268 年),吴军攻交趾,败,“兵散还合浦”。建衡元年(公元269 年),吴军“就合浦击交阯”,建衡三年(271 年)吴将陶璜率军击交州之初,“败,退保合浦” ,可见这一时期合浦郡属广州,而交、广二州的分界在合浦郡与交趾郡之间。建衡三年,吴终于夺回了交州。此后,吴不再将交、广二州合并,而沿袭永安七年的决定,以交、广各为一州,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吴亡。总的来看,吴国统治时期,岭南诸郡统属交州的时间较长,约有63 年左右,而分设为交、广二州的时间较短,只有17 年左右,但交、广二州的分设影响深远,为以后几个朝代所沿袭。
吴前朝交州内有壮族先民分布的各郡,正是吴后期设为广州的地域范围。今说明如下。
南海郡,驻番禺县,今广东广州市。领县8.7 县沿袭于汉:番禺、博罗、增城、四会、龙川、揭阳、中宿。新设1县:平夷,驻今广东新会县。
苍梧郡,驻广信县,今广西梧州市。领县9.5县沿袭于汉:广信、荔浦、猛陵、端溪、高要。新设4县:平乐县,驻今广西平乐县东北恭城河西北岸;新宁县,驻今广西苍梧县东南;永丰县,驻今广西荔浦县西北;建陵县,驻今广西荔浦县西南。又有临允县,汉属合浦郡。
郁林郡,驻布山县,今广西贵港市。领县9.6县沿袭于汉:布山、中留、桂林、潭中、阿林、安广。新设3县:阴平,驻今广西贵港市;武安,驻今广西柳州市东;怀安,驻今广西贵港市南.又有临浦县,以汉领方县改名。
合浦郡,驻合浦县,今广西合浦县东北旧州。领县4.1县沿袭于汉:合浦。新设4县:平山,驻今广西横县东北平山,吴安,驻今广西横县西;昌平,驻今广西横县西南郁江南岸;连道,驻今广西合浦县北。
高凉郡,东汉末孙权分合浦郡南部置,驻恩平,今广东恩平县北。领县3 。高凉,汉属合浦郡;恩平,与郡同驻;安宁,驻今广东阳江县西。
朱崖郡,分汉合浦郡南部置,驻徐闻县,今广东徐闻县南。领县2。徐闻,汉属合浦郡.珠官,驻今广东徐闻县南。
高兴郡,吴分高凉郡南部置,驻广化,今广东阳江县西。领县l。广化,与郡同驻。
桂林郡,驻武安县,凤凰三年(公元274年)分郁林郡东部置。
以上诸郡都在吴后期广州的范围之内。
《 晋书.地理志.荆州》 说:“孙权……分苍梧立临贺郡。”又说:“孙皓分零陵立始安郡,分桂阳立始兴郡。”今将此3郡分述如下:
临贺郡,驻临贺县,今广西贺县东南贺街。领县6.5县汉属苍梧郡:临贺、富川、封阳、谢沐、冯乘。新设1县:建兴,驻今广西贺县东北桂岭。由汉苍梧郡改设的临贺郡,不再属交州而属荆州。
始安郡,驻始安县,今广西桂林市。领县2。始安,与郡同驻;尚安,驻今广西阳朔县东北兴坪。始安郡属荆州。
始兴郡,驻曲江县,今广东韶关市东南莲花岭下。领县5。桂阳,驻今广连县;侦阳,驻今广东英德英之翁水北;含洭,驻今广东英德县西北含洭;始兴,驻今广东始兴县西北;阳山,驻今广东阳山县南。始兴郡属荆州。
三国时期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大部分即在上述吴国统治下的交、荆(吴后期为广、荆)二州范围之内。另一部分壮族先民汉代分布在益州样柯郡。后主建兴三年(225年)诸葛亮南征之后,分原益州郡(驻今云南晋宁县晋城)和样柯郡(驻今贵州黄平县)南部各一部分设兴古郡(驻宛温,今云南砚山县北)。句町县即此由原属牂牁郡改而属兴古郡。句町县改属兴古郡后,县境范围没有变化,仍包括今云南广南、富宁2 县和广西百色地区大部分县市在内。
第三节 两晋郡县
公元280年西晋灭吴后,在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主要部分沿袭吴国设置广州,为西晋时期全国十九州之一。西晋之广州,沿袭于吴,又有所不同,《晋书?地理志下》 说;“广州,……及太康〔280--288年)中,吴平,遂以荆州始安、始兴、临贺三郡来属。合统郡十,县六十八”。西晋广州北部辖境比吴国时期扩大。新划入广州的始安、始兴、临贺三郡正是原荆州诸郡中有壮族先民分布的地区。另一方面,原属广州的合浦郡划属交州。这样,壮族先民分布地区晋代分属广、交、宁三州。今分述如下。
广州领1O郡。它们是:
南海郡,驻番禺县,今广东广州。领6县,皆沿袭于吴:番禺、四会、增城、博罗、龙川、平夷。
临贺郡,驻临贺县,今广西贺县东南贺街。领6县,皆沿袭于吴:临贺、谢沐、冯乘、封阳、兴安、富川。
始安郡,驻始安县,今广西桂林市。领7 县。始安县,吴属始安郡;熙平县,由吴始安郡所属尚安县改名.平乐、荔浦、永丰3 县,吴属苍梧郡;新设2 县;常安,驻今广西鹿寨县北;始阳,地望无考。
始兴郡,驻曲江县,今广东韶关市东南莲花岭下。领7县。6县沿袭吴始兴郡:曲江、桂阳、始兴、阳山、含洭、侦阳,l县吴属南海郡:中宿。
苍梧郡,驻广信县,今广西梧州市。领12县。7县沿袭吴苍梧郡:广信、端溪、高要、建陵、临允、新宁、猛陵.新设5 县:元黔,驻今广东德庆县;武城,驻今广西平南县;郭平、农城、都罗,地望无考。
郁林郡,驻布山县,今广西贵港市。领9县。4县沿袭于吴:布山、领方、阿林、安广。又有郁平县,以吴阴平县改名;武熙县,以吴武安县改名。晋新设3县:新邑、晋平、始建,地望无考。
桂林郡,秦曾置桂林郡,驻布山,今广西贵港市,西汉改置为郁林郡;吴分郁林郡东北部再置桂林郡,驻武安,今广西柳州市东南;晋沿袭吴设桂林郡,但改驻潭中县,今广西柳州市东南柳江东南岸。晋桂林郡领8县。1县沿袭于吴:潭中。新设7县:粟平、羊平、龙刚、夹阳、武城、军腾。
高凉郡,驻安宁县,今广东阳江县西。领3县,皆沿袭于吴:安宁、高凉、恩平。
高兴郡,驻广化县,今广东阳江县之西。领5县。l县沿袭于吴:广化。新设4县:海安、化平、黄阳、西平。
宁浦郡,驻宁浦县,今广西横县西南7 里郁江南岸。太康七年(286年)以合浦北部都尉改置。领5县。4县吴属合浦郡:连道、吴安、昌平、平山。新设1县;宁浦,与郡同驻。
以上即为西晋初年的广州10 郡。
其后又有变化。
太康时(2820--88年),废高兴郡,所属县当并入高凉郡。
永嘉元年(307年),将临贺、始兴、始安3郡由广州划出,设为湘州。
东晋时期,大兴(318-321 年)初,分郁林郡西南部置晋兴郡,驻晋兴县,今广西南宁市南。
咸和六年(331年),分南海郡南部置东官郡,驻宝安县,今广东宝安县西南头镇。
成帝时(326-342 年)以始兴、临贺2 郡由湘州划出改而属荆州。
永和七年(351年),分苍梧郡东部设晋康郡,驻元溪县.今广东德庆县东;分苍梧郡东南部设新宁郡,驻临允县,今广东新兴县南。升平五年(361年),又分苍梧郡西南部设永平郡,驻安沂县,今广西岑溪县西北。
安帝时(397-418 年),分东官郡东部置义安郡,驻海阳县,今广东潮安县东北。
元熙二年(420年),分南海郡西南部置新会郡,驻盆允县,今广东新会县北。
东晋时期的广州,除设郡增多以外,县的设置也有部分调整,兹不赘述。
交州驻龙编县,今越南北宁省仙游东。交州诸郡中,涉及壮族先民分布的主要是合浦郡。
合浦郡驻合浦县,今广西合浦县东北.西晋时期领6县。l县沿袭于吴:合浦,与郡同驻。新设5县:荡昌,驻今广西合浦县南;徐闻,驻今广东徐闻县南;珠官,驻今广东徐闻县南;毒质、南平,地望无考。东晋时期领9县,新增3县是:新安,驻今广西合浦县南;朱卢、晋始,地望无考。
宁州驻滇池县,今云南晋宁县晋城。宁州郡县中,涉及壮族先民分布的主要是兴古郡句町县和西平郡。
晋初,句町县沿袭于三国时期蜀汉,其地域包括今云南广南、富宁2县及广西百色地区大部分县市。永嘉五年(311年),分兴古郡东部置西平郡。西平郡驻今广西西林县东南之西平。初领3县:盘江、来如、南零,后领5 县:西平、温江、都阳、晋绥、义成。西平郡诸县之地域包括今广西西林、隆林、乐业、田林、凌云等县。
第三节 南朝郡县
公元420年,南朝刘宋政权取代东晋,壮族先民分布地区即为南朝宋所有。这一时期,壮族先民分布地区分属广州、越州、湘州与宁州。今分述如下。
广州领10郡。它们是:
南海郡,驻番禺县,今广东广州市,领县l0。苍梧郡,驻广信县,今广西苍梧县,领县11。晋康郡,驻端溪县,今广东德庆县东,领县14。新宁郡,驻南兴县,今广东肇庆市东南,领县14。永平郡,驻安沂县,今广西岑溪县东北,领县7,郁林郡,驻布山县,今广西贵港市,领县17。桂林郡,驻中溜县,今广西武宣县西南,领县7 。高凉郡,驻思平县,今广东恩平县北,领县7。新会郡,驻新熙县,今广东新会县西,领县12。东官郡,治宝安县,今广东宝安县,领县6。义安郡,驻海阳县,今广东潮安县东北,领县5。宁浦郡,驻涧阳县。今广西横县西南,领县6。晋兴郡,驻晋兴县,今广西南宁市郁江南。以上13郡,晋置而刘宋沿袭之。
宋康郡,宋元嘉九年(432年)以高凉郡西营立,驻广化县,今广东阳江县西一领县9。
绥建郡,元嘉十三年(436年)分南海、苍梧、临贺、晋康诸郡相交接处立,驻新招县,今广东广宁县南。
海昌郡,元嘉十六年(439年)立,驻宁化县,今广东高州县东北。
宋熙郡,元嘉十八年(441年)立,元嘉二十七年(450年)改名宋隆郡,孝建时(454-456年)复名宋熙郡。驻平兴县,今广东高要县东南,领县7。
乐昌郡,驻乐昌县,今广东四会县北,领县6。
以上5 郡为刘宋新设。
泰始七年(471年),刘宋以交州合浦郡及广州部分地方设越州,驻临漳县,今广西合浦县东北旧州东。
越州领郡9。它们是:
合浦郡,沿袭于晋,驻合浦县,今广西合浦县东北旧州,领县7。其他8郡为刘宋新设。临漳郡,驻今广西合浦县东北旧州东。百梁郡,驻今广西合浦县东北。龙苏郡,驻今广西浦北县北苏村。永宁郡,驻今广东电白县东北。安昌郡,驻今广西合浦县北。南流郡,驻方度县,今广西玉林市。宋寿郡,驻宋寿县,今广西钦州县东北。富昌郡,驻地无考。
西晋曾于永嘉元年(307年)分荆州长沙等六郡及广州之始安、始兴、临贺三郡设湘州,驻临湘,令湖南长沙市。其后,东晋咸和三年(328年)省,义熙八年(412年)复立,十二年(416年)又省。刘宋立国之初,便于永初三年(422年)复立湘州,其后于元嘉八年(431年)省,十六年(439年)复立,二十九年(452年)又省,孝建元年(454年)又立。
湘州诸郡中,涉及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是始兴、临贺、始安三郡。
始兴郡,驻曲江县,今广东韶关市东南莲花岭下。领7 县,其中6县沿袭于晋,新设1县:始兴,驻今广东韶关市东北。
临贺郡,驻临贺县,今广西贺县东南之贺街。领9县。6县沿袭于晋。新设2县;开建,驻今广东封开县东南;抚宁县,驻地无考。又有宁新县,由晋苍梧郡属之新宁县改名来属。
始安郡,驻始安县,今广西桂林市。领7县,皆沿袭于晋。
西晋分益州南部数郡设宁州,宋沿袭之。
宁州诸郡县中,涉及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是兴古郡句町县和西平郡,其情况基本沿袭于晋。
公元479年,南朝刘宋为萧齐所取代,壮族先民分布地区转而为萧齐所有。萧齐时期,壮族先民分布地区分属广州、越州、湘州、交州与宁州。
广州驻番禺县,今广东广州市,领郡23。18郡沿袭于宋,它们是:南海郡、东宫郡、义安郡、新宁郡、苍梧郡、高凉郡、永平郡、晋康郡、新会郡、宋康郡、海昌郡、绥建郡、乐昌郡、郁林郡、桂林郡、宁浦郡、晋兴郡、宋隆郡(由刘宋时期宋熙郡改名)。新设5郡,它们是:齐乐郡,驻今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北;齐康郡,驻今广东徐闻县南;齐熙郡,驻今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广熙郡,驻今广东罗定县南;齐建郡,驻地无考。广州诸郡包括了今广东大部分地方和广西东部。
越州驻临漳县,今广西合浦县东北旧州东。领郡20。8郡沿袭千宋,它们是:临漳郡、百梁郡、龙苏郡(由宋优苏郡改名)、永宁郡、安昌郡、富昌郡、南流郡、合浦郡。新设11郡,它们是:北流郡,驻今广西北流县;高兴郡,驻今广东化州县;盐田郡,驻今广西北海市东南。定川郡,驻今广西玉林市西南;齐宁郡,以广州所属郁林郡之新邑、建初2县合并而设;封山郡,驻今“西灵山县南;吴春埋郡、思筑郡、隆川郡、越中郡、马门郡,驻地无考。又有齐隆郡,原属交州,划入越州。越州地域包括今广西钦州地区、玉林地区和广东湛江地区各一部分。
交州驻龙编县,今越南北定省仙游。交州涉及壮族先民分布的主要是宋寿郡。刘宋时期,宋寿郡属越州,萧齐代宋之次年,公元480年,即将其划属交州.宋寿郡驻宋寿县,今广酉钦州市东北钦江西北岸,郡境大约相当今广西钦州地区西部。
湘州驻临湘,今湖南长沙市,辖郡中涉及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主要是始兴、临贺、始安3 郡。始兴郡驻曲江县,今广东韶关市东南,领县10,其中7 县沿袭于刘宋;新设3县:仁化,驻今广东仁化县北城口;令暗、灵溪,驻地无考。临贺郡驻临贺县,今广西贺县南贺街,领县9,皆沿袭于刘宋。始安郡,驻始安县,今广西桂林市,领县6,其中5县沿袭于刘宋,新设1县:建陵左县。始兴、临贺、始安3郡地域当今广西东北部、广东西北部和湖南西南部三省区连接地带。
宁州驻同乐,令云南陆良县东北一带,所辖郡县中涉及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主要是兴古郡句町县和西平郡,地域情况与刘宋时期基本一致。萧齐时期,宁州已为地方势力所盘踞,齐政权并不能对宁州郡县进行实际统治。
公元502年,梁取代齐,壮族先民分布的地区转为梁所有。
古代中国的政区制度,秦、西汉为郡、县二级制,东汉后期到魏晋南北朝为州、郡、县只级制。南北朝时期,滥设州郡,州越设越多,也越分越小,几乎与郡差不多大小了;郡也越设越小,一郡只领两三个,甚至一、两个县的情况很多,这是全国普遍的现象,壮族先民分布地区也不例外。萧梁时期,壮族先民分布地区分设
20余州。广州,驻番禺县,今广东广州市。领郡8。5郡沿袭于齐:南海郡、苍梧郡、新会郡、东官郡、绥建郡、乐昌郡。新设2郡:梁化郡,驻今广东惠东县西北梁化;高要郡,驻今广东肇庆市。萧齐时期广州领郡23,至萧梁时期大都被分出领属于新设的州。
东衡州,驻曲江县,今广东韶关市东南。由萧齐湘州所设之始兴郡改设。领郡2 。l 郡沿袭于齐:始兴;1 郡新设:安远,驻今广东南雄县东北。
西衡州,州治无考。由齐始兴郡之一部分改设。领郡l。清远郡,驻今广东清远县。
瀛州,驻海阳县,今广东潮安县东北。领郡l。义安郡,齐属广州,与州同驻。
新州,驻新兴县,今广东新兴县。领郡l。新兴郡,与州同驻。
高州,驻高凉县,今广东阳江县西。领郡13。5郡齐属广州:高凉郡、宋康郡、晋康郡、海昌郡、宋隆郡。8郡新设:电白郡,驻今广东高州县东北;杜陵郡,驻今广东阳江县西;梁泰郡,驻今广东高鹤县西北;齐安郡,驻今广东恩平县北;连江郡,驻今广东电白县电城镇东;南巴郡,驻今广东电白县东;梁德郡,驻今广东信宜县东北;阳春郡,驻今广东阳春县。
罗州,驻石龙县,今广东化州县。领郡2。1郡齐属越州:高兴郡。1郡新设:石龙郡,与州同驻。
南合州,梁普通四年(523年)置合州,驻徐闻县,今广东海康县;太清元年(547年)改名南合州。领郡5 。合浦郡,驻今广西合浦县东北,由萧齐时期越州所属之合浦、习匕流2 郡改设。齐康郡,齐属广州。新置2 郡:梁乐郡,驻今广东阳山县南;齐广郡。
建州,驻安遂县,今广东郁南县东南。领郡1,齐熙郡,齐属广州。
拢州,驻龙乡县,今广东罗定县南。领郡3。平原郡,与州同驻;罗阳郡,驻今广东郁南县西;开阳郡,
驻今广东罗定县东南。
成州,驻梁信县,今广东封开县东南贺江口。领郡2。梁信郡,与州同驻;南静郡,驻今广东封开县东南丰东。
石州,驻夫宁县,今广西藤县东北浔江以南之北流江东岸。领郡4,永平郡,与州同驻,齐属广州。另3郡新置:建陵郡,驻今广西岑溪县西北;阴石郡,驻今广西容县;佳平郡,驻今广西桂平县西。
东宁州,驻齐熙县,今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领郡4。齐熙郡,与州同驻,齐属广州。另3郡新设:黄水郡,驻今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西北;领方郡,驻今广西宾阳县西南古城;安成郡,驻今广西宾阳县东。
桂州,驻始安县,今广西桂林市。领郡4。始安郡,与州同驻,齐属湘州;齐乐郡,驻今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北,齐属广州;桂林郡,驻今广西柳州市东南,齐属广州;韶阳郡,驻今广西象州县。
龙州,驻龙城县,今广西柳城县旧柳城西10里之龙江南岸。领郡7。马平郡,驻潭中县,今广西柳州市东南;简阳郡,驻今广西横县西南;乐阳郡,驻今广西横县西北;岭北郡,驻今广西横县西;晋兴郡,驻今广西南宁市郁江南岸,齐属广州;定川郡,驻今广西玉林市西南,齐属越州.乐昌郡,驻今广东四会县北,齐属广州。
静州,驻龙平县,今广西昭平县。领郡4。梁寿郡,与州同驻;静慰郡,驻今广西昭平县,武城郡,驻今广西昭平县南;开江郡,驻今广西昭平县东南马江。
南定州,驻布山县,今广西贵港市。领郡2。郡林郡,与州同驻,齐属广州;宁浦郡,驻今广西横县西南郁江南岸,齐属广州。
越州,沿袭于齐,驻临潭县,今广西合浦县东北旧州东。领郡7,皆沿袭于齐。永宁郡、龙苏郡、富昌郡、
思筑郡、盐田郡、隆川郡、齐宁郡。萧齐时期越州领郡20,萧梁时期仅领7郡,大为减少。
安州,驻宋寿县,今广西钦州市东北。领郡2。宋寿郡,与州同驻,齐属交州;安京郡,驻今广西钦州市北小董西,齐属宋寿郡。
黄州,驻安平县,今广西西防城港市东南。领郡1,宁海郡,与州同驻。
萧齐时期宁州所属之兴古郡句町县和西平郡,梁沿袭设置,但名存而已,其时宁州已为地方势力所控制,梁政权并不能对宁州郡县进行实际统治。
公元558年,陈取代了梁,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大部分随之为陈所有。萧齐、萧梁还名义上拥有宁州,陈朝时期,这种名义上的所有权转到了北朝的西魏、北周方面。西魏、北周设置南宁州(驻今云南曲靖市),但其下却未有具体的郡县设置,右江上游壮族先民分布的地区与南宁州的其他地区一样,处于地方势力的控制下。在岭南壮族先民分布的地区,陈朝时期基本上沿袭梁朝时期的建置,只作了部分调整。
第四节
隋朝郡降县
公元581年,杨坚夺取北周政权建立隋王朝。公元589年,隋灭陈,结束了南北朝时期的南北分裂局面。隋朝废州改郡,精简郡县,恢复秦、汉时期的郡县二级制,结束了南北朝以来滥置州郡的局面。
在岭南壮族先民分布的地区,隋设11郡。
南海郡,驻南海县,今广东广州市。统县15。南海县,由陈番禺县改名;乐昌县,由陈梁化县改名;政宾县,以陈东官郡改置。其他12县沿袭于陈:曲江、翁源、增城、宝安、四会、化蒙、清远、含淮、怀集、新会、义宁、始兴。南海郡地域相当今广东北部、中部和南部。龙川郡,驻归善县,今广东惠阳县东北。统县5,皆沿袭于陈:归善、河源、博罗、兴宁、海丰。龙川郡地域在今广东东部。
义安郡,驻海阳县,今广东潮州市。统县5。万川县,以陈义招县改名。其他4县皆沿袭干陈:海阳、程乡、潮阳、海宁。义安郡地域在今广东东端。
高凉郡,驻高凉县,今广东阳江县西。统县9。高凉县、连江县、石龙县、阳春县,沿袭于陈;电白县,以陈电白郡改置;杜原县.以陈杜陵郡改置;海安县,以陈齐安县改名;新设2县:吴川,驻今广东吴川县西南吴阳;茂名,驻今广东高州县。高凉郡地域在今广东西南部。
信安郡,驻高要县,今广东肇庆市。统县7。6县沿袭于陈:高要、端溪、乐城、平兴、新兴、博林;又有铜陵县,以陈龙潭县改名。信安郡地域当今广东中西部。
永熙郡,驻珑水县,今广东罗定县南。统县6。泷水,以陈平原县改名;怀德,以陈梁德县改名;永业,以陈永业郡设置;另3县沿袭一陈:良德、安遂、永熙。永熙郡地域当今广东西部。
熙平郡,驻桂阳县,今广东连县。统县8。连山县,以陈广泽县改名;宣乐县,以陈梁乐县改名;桂岭县,以陈兴安县改名;熙平县,以陈希平县改名,另4县沿袭干陈:桂阳、阳山、游安、开建。熙平郡地域当今厂‘东省西北角。
苍梧郡,驻封川县,今广东封开县南.统县4。封川,以陈梁信县改名,苍梧.以陈广信县改名,另2县沿袭于陈:封阳、都城。苍梧郡地域当今广东西部与广西东部交接地带。
始安郡,驻始安县,今广西桂林市。统县15。11县沿袭于陈:始安、平乐、荔浦、建陵、象、龙城、桂林、阳寿、富川、龙“砰、豪静;新设3县:阳朔,驻今广西阳朔东北官厅;隋化,驻今广西蒙山县蒙江东南;马一平,驻今广西柳州市;又有义熙县,以陈齐熙县改名。始安郡地域当今广西东北部。
永平郡,驻永平县,今广西藤县东北。统县11。2县沿袭于陈;武林、安基;6县新置:隋安,驻今广西岑溪县北;隋建,驻今广西平南县东南;安人,驻今广西容县东北,后改名宁人;大宾,驻今广西桂平县东北;贺
川,驻今广西岑溪县西北;淳人,驻地无考。又有永平县,以陈夫宁县改名,与郡同驻。普宁县,以陈奉化县改名,驻今广西容县;戎成县,以陈遂城县改名。永平郡地域当今广西柳州、梧州、玉林3地区各一部分相连接地带。
郁林郡,驻郁林县,今广西贵港市东南之郁江南岸。统县12。7县沿袭于陈:郁平、领方、阿林、石南、桂平、安成、宁浦;2县新置:郁林,与郡同驻;马度,驻今广西贵港市西北;又有乐山郡,以陈乐阳郡改名;岭县,以陈岭山郡设置,后又改名岭山县;宣化县,以陈晋兴县改名。郁林郡地域当今广西中部。
合浦郡,驻合浦县,今广西合浦县东北。统县11。7县沿袭于陈:合浦、南昌、北流、封山、龙苏、扇沙、抱成;2县新置:海康,驻今广东海康县,铁把,驻今广东湛江市西南;又有隋康县,以陈齐康县改名,驻今广东徐闻县南;定川县,以陈定川郡改置。合浦郡地域当今广东雷州半岛、广西钦州地区东部和玉林地区南部。
宁越郡,驻钦江县,今广西钦州市北。统县6。1县沿袭于陈:安京;2县新置:南宾,驻今广西灵山县西旧州;遵化,驻今广西灵山县西南。又,钦江县,以陈宋寿县改名,与郡同驻;新化县,以陈宋广县改名,后又改名内亭县;海安县,以陈安平县改名,驻今越南芒街东南玉山。宁越郡地域当今广西钦州地区西部及越南北方广宁省边境地带。
右江上游壮族先民分布的地区,隋代大部分时间内仍被地方势力盘踞而为隋朝统治所不及。隋朝一度在今云南曲靖市设南宁州总管府,派兵驻镇,对各族各部首领进行招降,但仍无法巩固统治,最后只好放弃,右江上游壮族先民分布地区与南宁州的其他地区一道在隋末又再度陷入分裂。当地人民以首领为核心聚族而居,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
第六节
汉代至隋代壮族先民分布地区郡县的性质
从汉代到隋代,岭南和云南高原东南边缘的右江上游流域地带分布着许多土著的少数民族。汉代,他们被称为越,是会稽(今浙江绍兴市)至交趾(今越南北方)七八千里地域中百越族群的一部分。虽然历代都有一些汉族人口迁入这一地区,尤其是岭南东部,但直到南朝时期,整个岭南还是“民户不多,而但、撩狠杂,皆楼居山险,不肯宾服”。这些汉代被称为越,继而被称为但、僚的土著‘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一部分逐渐融合到汉族之中,另一部分则逐渐演变成为现代这一地区的壮族以及人数较少的侗、水、仫佬、毛南等民族。汉代至隋代岭南和云南高原东南边缘“越”、“俚”、“撩”中的大部分,是现代壮族的先民。
汉代至隋代在壮族先民分布地区所设郡县,其统治方式与内地郡县有所不同。
《史记.平淮书》 说:“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粤,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是汉武帝平定南越后所置各郡与平定西南夷后所置诸郡一样,被称为“初郡”。
初郡的特点是:政治上,“且以其故俗治”;经济上,“无赋税”。
汉王朝在壮族先民分布地区设置郡县之时,一方面从内地派遣汉族官吏前往充当太守和县令,在部分原来生产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建立郡县据点,以对辖区内的上著民族进行管理。但另一方面,《后汉书?南蛮传》 说:“凡交徙(刺史部)所统,虽置郡县,而言语各异,重译乃通。… … 长幼无别。”边疆土著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内地汉族不一样,民族特点也很突出,汉王朝从内地派遣的官吏,难以进行直接统治,不得不承认土著民族内部原有的一些奴隶主、部落贵族在本民族中的统治地位,让他们按照旧有的统治方式去统治其本民族人民;从内地派遣来的汉族官吏们的统治,则是通过这些土著的奴隶主、部落贵族来进行。土著统治者在政治上听从郡县官吏们的调度,经济上则将其按原有剥削方式剥削所得的一部分,以贡纳的形式提供给郡县官吏。这就是“民以其故俗治,无赋税”的基本内容。
这种对少数民族进行统治的政策,汉朝统治阶级称之为“羁縻”。《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索隐》 说:“案:羁,马络头也;縻,牛缰也。《 汉官仪》 ‘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在这种政策下,少数民族人民被视为牛、马,而其内部的酋豪则充当了拴“牛马”的“络头”和“僵”,封建统治者拉住土著少数民族中的酋豪,通过他们来对土著少数民族人民进行剥削和统治。
两汉在推行羁糜政策的同时,又在岭南各郡县据点附近驻军、迁入汉民,以支持郡县统治.增加郡县的直接剥削收入。随着汉族移民的增多和靠近郡县据点的部分土著民族的逐渐接受汉文化,壮族先民分布地区郡县的直接统治面不断扩大。
汉代以后,初郡制度为三国、两晋所承袭。
三国时期,吴蜀对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统治仍是羁縻之治。政治上,“县官羁縻,示令威服”,保持土著民族内部原有的社会结构不变,由土著首领率领本部人民听从郡县官吏统治。经济上,满足于贡纳的征收:“田户之租赋,裁取供办,贵致远珍名珠、香药、象牙、犀角、臻帽、珊瑚、琉璃、鹦鹉、翡翠、孔雀、奇物,充备宝玩,不必仰其赋入,以益中国也。”
晋朝中央政府对僚、俚、越等少数民族“羁縻而已,未能制服其民。”
南朝时期,汉、晋以来的初郡发展成为“俚郡”、“獠郡”、“左郡”、“左县”。这类设置的基本特点与前代的初郡相同,即保留少数民族内部原有的社会结构不变;与初郡不同的是,任命少数民族的首领为太守、县令,而且按户征收轻微的赋税,由首领统一解纳。南朝时期这类设置在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只有两处:吴春俚郡,属越州;建陵左县,属湘州始安郡。壮族先民分布地区左郡一类机构设置较少,且都分布在岭南中部,其原因是岭南东部不少地方社会经济状况已和内地渐趋一致,土著民族和迁入的汉族已在民族融合的进程中,因而其政区设置也与内地渐趋一致;岭南西部和右江上游地区,则社会经济状况仍很落后,民族特殊性仍很突出,南朝政府对这里的统治只能沿用以往“初郡”式和“羁縻”政策;岭南另外一些地方,则为“岭外酋帅”世代盘踞,他们“雄于乡曲”,“朝廷多因而署之,以收其利,历宋、齐、梁、陈,皆因而不改”,这是无左郡之名却有左郡之实了。
第三章
壮族先民族称的演变及分布与人口
族称有自称和他称两种,本章所指的是他称,即其他民族对某个民族的称呼。西瓯、骆越、俚、僚等族称的出现,并不是甲称完了,接着是乙称,然后是丙称,最后是丁称。实际上有些族称是在某个历史时期同时出现的,如西瓯、骆越在一段时间里同时出现,骆越和俚在另一段时间同时出现,后来俚僚曾一度同时出现并连用。这种交错并用的情况,是古人对民族认识的差异所致。在历史的长河中,民族在变动着,人们的认识也在变化着。古时没有人口的民族成份统计,我们只能从某些记载来进行估算。
第一节壮族先民族称的演变与分布区域的变化
西瓯人:秦始皇用兵岭南,首先遇到的顽强的对手是西瓯人。
秦朝以50万大军分5路出兵岭南,其他4路进军顺利,唯有从谭城岭挺进的一路,在桂林附近遇到西瓯人的顽强抵抗,“杀西呕(与瓯同)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西瓯人能与数十万秦军相对抗,表明西瓯的人口相当众多;西瓯人使秦军伤亡数十万,还击毙秦军将领尉屠睢,表明西瓯人的战斗力很强。古时地广人稀,西瓯人的分布面必然很广。
《 汉书》卷95《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记载说;“陆贾至,南粤工恐,乃顿首谢,愿奉明诏,长为藩臣,奉贡职。于是下令国中曰:… … 且南方卑湿,蛮夷中西有西瓯,其众半赢,南面称王;东有闽粤,其众数千人,亦称王。西北有长沙,其半蛮夷,亦称王。”南越王赵佗居住广州,其西面指的是广东西部和广西。此说与上引《淮南子》所载相符。
《 旧唐书》 卷37《 地理志》 载:“义山(今广西贵港市西北),古西贩所居。秦置桂林郡,汉为郁林郡,唐置党州。”“党州(今广西玉林市)下,古西瓯所居。秦置桂林郡,汉为郁林郡,唐置党州。”(舆地广记》卷37下载:“茂名县,西瓯之地,后置茂名县,属高兴郡。”“下郁林州,古蛮夷之地,春秋战国为西瓯,秦立桂林郡,后为南越尉赵佗所并。”
西瓯人首先是与秦始皇的军队对抗,时为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至赵佗建立南越国时期(公元前204--前111年),西瓯人仍在岭南一带活动。三国以后,史籍再没有记载西瓯人的情况。仅从历史文献的记载看,西瓯人的出现长达400多年。如将考古发掘和历史文献记载结合起来看,西瓯人在历史舞台上存在约700年,活动在岭南、岭北一带。
骆越人:《史记》卷113《南越尉佗列传》载:“岁余,高后崩,即罢兵。佗因此以兵威边,财物赂遗闽越、西瓯、骆,役属焉,”这里所说的骆,即骆越。但首先明确讲骆越的是《汉书》卷64《贾捐之传》,珠崖(今海南省境内)“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东汉建武“十六年(40年),交阯女子征侧及其妹贰反,攻郡。征侧者,麓泠县雒将之女也……于是九真、日南、合浦蛮里皆应之,凡略六十五城,自立为王。”“(马)援好骑,善别名马,于交阯得骆越铜鼓,乃铸为马式,还,上之”,建武初年,任延为九真太守,“九真俗以射猎为业……又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旧唐书》卷4l(地理四》说:“宣化(今广西南宁),
(邕)州所治。汉岭方县地,属郁林郡。秦为桂林郡地。骏水在县北,本拜阿河,俗呼郁林江,即骆越水也,亦名温水,古骆越地也。”《舆地广记》 卷37载:“下横州(今广西横县),春秋战国为骆越之地,秦属桂林郡,汉属郁林、合浦二郡”。
概括说来,西瓯、骆越人集中居住在汉代的苍梧、郁林、合浦、交趾4 郡。
由以上引述的记载和考古发掘可知,南宁、横县、贵港、玉林、茂名一线为骆越与西瓯的分界线,今海南省、广东省的雷州半岛、广西的东南部,即现今茂名至南宁的铁路线以南,至越南的中部,为骆越人居住。此线以北,湖南长沙以南,湖南郴州、广东四会以西,至广西田东一带为西瓯人居住。
从历史文献看,骆越人在秦汉时活动于历史舞台,直至南北朝、隋朝、初唐,还称岭南的土著为越人、百越。(冯)宝卒,岭表大乱,夫人怀集百越,数州晏然。” 冼夫人“帅百越酋长迎章昭达”,“岭南夷越数为反乱” 。在岭南的百越人,隋代是“南蛮杂类,与华人错居,曰蜓,曰獽,曰俚,曰獠,曰竾,俱无君长,随山洞而居,祖先所谓百越是也。”,及至唐初“武德五年,(盎)始以地降,高祖析为高、罗、春、白、崖、澹、林、振八州,授盎上柱国高州总管,封越国公。”越国公这个衔头,是明显的民族与地域的称谓。
前述发掘新、旧石器时代人体骨骼化石,与现今壮族的人体骨骼比较,有相近之处,具有连续性。屈肢葬、二次葬在当今的壮族中还保持着。史书记载,这一带是百越人中的西瓯、骆越人住地。可见他们之间的衔接关系,也证明壮族先民早已在此居住。那么,壮族与越人,尤其是西瓯、骆越人有什么关系呢?
西瓯、骆越人的居住地与此后以及现今壮族的分布基本一致。历史上壮族先民虽然有迁徙现象,但基本上仍居住在这一带,只是族称有变化而已。
前引西瓯人“其众半赢”,颜师古注:“赢谓劣弱也”。壮族人属南方蒙古人种,其特征是个子矮小较瘦,与个子高大的北方人赵佗相比较,会出现这一悬殊。西瓯人的体质特征,与壮族的体质特征是相一致的。
越人有名无姓。秦始皇用兵岭南,秦军凿通灵渠后,杀了西瓯君译吁宋,译不是姓。现今广西贵港市的壮人称男性长者为译某某,“译”有祖父、公的意思,也可以用于男性长者,表示尊敬对方。壮族的姓是隋唐才在史籍中出现的。
越人有文身的习俗。唐代柳宗元被贬到柳州后,写的一首诗《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道:
城上高楼接大荒,海天愁思正茫茫。
惊风乱贴芙蓉水,密雨斜侵薛荔墙。
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
共来百越文身地,犹自音书滞一乡。
他在另一首《 柳州响氓》 的诗里,也提到柳州附近的人有文身的习俗。
清代乾隆年间(1736-1795年)编撰的《皇清职贡图》记载并绘有壮人文身的习俗。清末以后,此俗才逐渐消失。
越人盛行鸡卜,壮人也有此俗。柳宗元的《柳州峒氓》诗中说:
郡城南下接通津,异服殊音不可亲。
青答裹盐归峒客,绿荷包饭趁虚人。
鹅毛御腊缝山罽,鸡骨占年拜水神。
愁向公庭问重译,欲投章甫作文身。
用绿叶包饭去赶圩市,至今壮族还有此俗。
宋代范成大著《桂海虞衡志》载:“鸡卜,南人占法,以雄鸡雏,执其两足,焚香祷所占,扑鸡杀之,拔两股骨,净洗,线束之,以竹筵插束处,使两骨相背于筵端,执竹再祝。”
鸡卜之俗,延至今日壮族民间仍存在。
越人居住干栏,《桂海虞衡志》:“民居苫茅为两重棚,谓之麻栏,以上自处,下蓄牛豕,棚上编竹为栈,但有一牛皮为因席。牛豕之秽,升闻栈碑,习惯之;亦以其地多虎狼,不尔则人畜俱不安。深广民居,亦多如此。”
至今,很多壮族地区仍保持着这种居住习俗。
通过上述古今民族的分布、体质形态、习俗诸方面的综合比较,可以确定壮族是由古代越人发展而来。顾炎武说:“瑶乃荆蛮,僮则旧越人也。”,在众多的越人种属之中,壮族乃渊源于西瓯、骆越人。
在史书上,几乎与出现西瓯、骆越族称的同时,还出现了蛮的族称。蛮字本无恶意,指南方的少数民族,后来词义的演变,成为对南方少数民族的侮辱性称呼。有时蛮字单用,有时与夷字连用。《汉书》卷95《赵佗传》 载:“且南方卑湿,蛮夷中西有西瓯。”由于蛮包括的范围相当广,除壮族先民外,还有其他少数民族,为了加以区别,史书上往往又加上族称或地名的限制词,如汉代有乌浒蛮、合浦蛮等,清代还沿用,如蛮僮。蛮的称谓使用相当长久,达1800多年。西瓯、骆越是百越人,也是蛮夷。
俚:最早见于东汉时期,最初写作“里”,从三国开始,加“亻”偏旁,写成俚,此后一直沿用。古时,由于歧视少数民族,在族称上往往书写时加“犭”偏旁。虽然僮人的“语音尤不可晓’,但不加“犭”偏旁,这是一种很特殊的现象。
最早记载俚人的是《后汉书》卷86《南蛮传》:“建武十二年(36年),九真徼外蛮里张游,率种人慕化内属,封为归汉里君。至十六年(40年),交阯女子征侧及其妹贰反,攻郡……于是九真、日南、合浦蛮里皆应之,凡略六十五城,自立为王。”征侧两姊妹是骆越人,骆将之女。起兵反汉,却得到俚人的响应,可见俚与骆越是同时出现的,俚与骆越的关系十分密切。
“南蛮杂类,与华人错居,曰蜒,曰獽,曰俚,曰獠,曰竾,俱无君长,随山洞而居,古先所谓百越是也,其俗断发文身”,“贵州(今广西贵港市)连山数百里,皆俚人,即乌浒蛮”可见俚人与百越人、乌浒人的密切关系。
《 南州异物志》载:“广州南有理贼,在苍梧(今广西梧州一带)、郁林(今广西贵港市一带)、合浦、宁浦(今广西横县一带)、高凉(今广东阳江一带)五郡中央,地方数千里,往往别村各有常帅,无君主,恃在山险,自古及今”。
《 南越志》载;“桂州(今广西桂林一带)丰水县(今广西荔浦县),古缘藤,俚人以为布” 。
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年),番州(今广东广州)总管赵讷贪虐,诸俚獠多亡叛……夫人(谯国夫人)亲载诏书,自称使者,历十余州,宣述上意,谕诸俚獠,所至皆降。” “开皇十七年(597年), 桂州(今广西桂林)俚帅李光仕作乱”。
隋文帝“仁寿二年(602年),交州俚帅李佛子作乱,据越王故城,遣其兄子大权据龙编城(今越南河内)。”
“武德五年(622年)正月己酉,岭南俚首杨世略以循(今广东惠阳县)、潮(今广东潮安县)二州来降”。
“《十道志》曰:费州(今贵州思南县),涪川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通样柯道,置群柯郡,其地属焉。江山阻远,为俚獠所居,多不臣附”。“浔州……《 郡国志》 曰:大宾县,汉布山县有糖牛与虵同穴,牛嗜盐。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南宋时,“钦(州)民有五种… … 三曰俚人,史称俚獠者是也”。
从上引历史记载可知,俚这个称谓使用于汉代至宋代的1200年间。俚人分布在广东潮安以西,广西桂林以南,贵州思南县以东,越南河内以北的辽阔地区。
乌浒:这一族称出现于东汉时期《礼记》称‘南方曰蛮,雕题交阯’。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阯。其西有瞰人国……今乌浒人是也。”。汉“灵帝建宁三年(170年),郁林太守谷水以恩信招降乌浒人十余万内属,皆受冠带,开置七县”。 汉“光和元年(178年),交阯、合浦乌浒蛮反叛,招诱九真、日南,合数万人,攻没郡县。四年(181年),刺史朱儁击破之。”。光和四年(181年), “交阯乌浒蛮久为乱,牧守不能禁。”可见乌浒人的力量十分强大。
乌浒人的居住地,“万震曰:乌浒之地,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贤曰:乌浒,南方夷号也,…… 刘昫曰:贵州郁平县,汉郁林广郁县地,古西厦骆越所居,谷永招降乌浒,开置七县,即此也。杜佑曰:乌浒地在今南海郡之西南,安南府北朔宁郡管。”。“《 郡国志》云:阳朔县有夷人,名乌浒。在深山洞内,能织文布,以射翠取羽,割蚌取珠为业。”
合浦郡在今广西合浦县一带,郁林郡在今广西贵港市一带,交趾、九真、口南在今越南北部和中部。朔宁即今越南北宁。郁平县在今广西玉林市境内。广郁县也在广西玉林市境内。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到,乌浒人的分布,北自广西的阳朔县,南至越南北部和中部,西达广西横县,南宁市,东抵广西合浦县一带。三国以后,乌浒之称在史籍中消失,但唐代还偶有提及。今广西横县还有乌蛮滩、乌蛮藻的地名。
僚:这是一个使用较广泛的称谓,首先见于晋人张华著《博物志》 :“荆州极西南界至蜀,诸民曰獠子。”四川有“滇、潦、赘、僰” 。
僚的称谓出现以后,使用范围逐渐扩大,指分布在陕西、四川、贵州、云南、广西、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湖北、越南北方的少数民族。往往先是俚僚并用,后来夷僚、蛮僚、洞僚、山僚并称。晋人“裴渊《广州记》 曰:俚僚贵铜鼓,唯高大为贵,面阔丈余,方以为奇。”,“俚僚贵铜鼓,岭南二十五郡,处处有之。”, “五岭之南,人杂夷僚。”唐代在左江流域的黄少卿、黄少度领导的西原人民反抗唐王朝的斗争,使唐王朝十分震惊,“兵部侍郎韩愈建言:黄贼皆洞僚,无城郭,依山险各治生业,急别屯聚畏死。前日岂管经略使德不能绥怀,威不能临制,侵诈系缚,以致憾恨。”,宋代“蛮僚侬智高,闭形穴中,积年蓄锐兵,一日乘虚搏十余州”,“邕州僚户缘逋负没,妇女为佣者一千余人,悉奏还其家。”,元代“英宗至治三年(1323年),静江(今广西桂林一带)、邕(今广西南宁一带)、柳(今广西柳州一带)诸郡僚为寇,命湖广行省督兵捕之。”。元泰定三年(1326年), “岑世兴及镇安路(今广西德保县)岑修文合山僚、角蛮六万余人为寇,命湖广、云南行省招谕之。”明代洪武九年(1376年),“广西宾州(今宾阳县)迁江县,象州武仙县、古逢等洞蛮僚作乱,诏发柳州、南宁、桂林等卫兵讨平之。”,至民国时期,有的著作仍沿用“獠”的称谓。
从以上引述可见,僚这个称谓使用于从晋至民国时期约1600 年间。
西瓯、骆越、蛮、乌浒、俚、僚等族称,在时间次序的先后上,大致如此,但并非都是上下衔接的关系,有的是交错并存的,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角度的不同,对民族的认识是有时代局限性的,不能完全把古代的某个民族与现代的某个民族完全、机械地等同,必须具体分析,例如骆越、蛮、乌浒、俚、僚,还会包括现今壮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甚至国外的某些民族。民族称谓的不同,是由于当时人们对这些民族认识的差异所致。
第五节 人口的变化
我国的编年史籍都有各朝代的人口统计数字,这是非常可贵的资料。但对所谓“化外”之地或偏远地区(生地)的民族,了解甚微。古代往往以行政区域统计人口数字,单独的民族人口统计甚少,因此,我们现在只能用各种方法来估算。
从前述西瓯人与秦军大战,“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可见西瓯的人数相当多。秦军50万分5路进入岭南,史书没有记载这5路的兵力各路若干,如按平分兵力计算,秦军当以10万对付西瓯人。这5路大军中,其他4路大军进展顺利,唯独进入广西桂林附近的一支军队战斗激烈,投入的兵力自然要多一些,而这支军队又是秦军主将尉屠睢率领,想必兵力也会多一些,因此,这一路秦军估计在10万人以上是不会过高的。那么,西瓯人投入的兵力,若以l对l来计算,西瓯的军力也应有10多万人,此外,还有妇孺老人,以1个西瓯兵有4--5个家属计,西瓯瓯人当有50--60万人。
汉代,南海郡有户19613,口94253 。
郁林郡有户12415,口71762。
苍梧郡有户24379, 口146160。
此3郡共有56407户,312175人,平均每户5.6人,此3郡以西瓯人为主,如加上在湖南南部的西瓯人,当约为60万左右。关于骆越的人口,史籍没有精确的统计,“湘成,以南越桂林监闻汉兵破番禺,谕瓯骆兵四十余万降侯”,若瓯、骆兵数平分,各有20万,那么骆越人口也相当众多。
交趾郡有户9240, 口746230。
合浦郡有户15398,口789806。
九真郡有户35743 ,口166013。
日南郡有户15460 ,口69485。
此4郡以骆越人为主,共有159041户,960708 人。平均每户为6 . 03 人,再加上海南岛的骆越人,其总数大约有100万左右。
乌浒人口数,史书也无完整的记载,只有一些零星的记述,前述郁林太守谷永以恩信招降乌浒人10余万内属,开置7个县。不久,交趾、合浦的乌浒人反抗东汉封建朝廷,与九真、日南之众合数万人,攻陷郡县,可见他们的人数不少,按其分布推测,与骆越人数相当。
俚人的分布区域相当西瓯、骆越的分布区域,由此可见俚人的人数相当西瓯、骆越人的总和。
第四章
秦汉至隋朝的民族政策
历代封建王朝从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都是以大一统为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而守边安边又是治国安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秦始皇统一全国立下了万世丰碑,而汉武帝开疆辟土,恢弘国力,亦不愧为一代天骄。汉武帝说:“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民以仁,四海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无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
中国疆土辽阔,民族众多,历史上凡是比较英明的君主,都采用因时、因地、因人而治的办法,按照各民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统治策略。司马光总结说:“盖上世帝王之御夷狄也,服则怀之以德,叛则震之以威。”;即历代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采取“软硬兼施”的“抚剿”政策,“抚”即怀之德,“剿”则震之威。两者都体现了要维护大一统的思想。而“抚”则以羁糜政策为核心。
我国历代王朝推行的羁縻政策,早在战国时期就已萌发,秦始皇统一全国是具体实践的开始。司马相如说:“盖闻天子之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汉代,“羁縻政策”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有“外夷稽首称藩,中国让而不臣,此则羁縻之谊,……”汉高祖还将和亲政策作为羁縻政策的一部分来推行。语云:“汉高祖始纳奉春之计,建和亲之议,岁用絮增酒食奉上,非惟解兵息民,亦欲渐而臣之,为羁糜长久之策耳。”历经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唐时代,羁糜政策获得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第一节
南越国的民族政策
秦朝末年,赵佗乘中原广大农民起来反对秦朝暴政统治的起义席卷全国之机,起兵割据岭南称王,同时兼并桂林、象郡,消除秦朝的残余势力,派出自己的拥护者为假守,以稳固其在岭南的统治地位。
南越王立国之初,首先碰到的是如何处理好汉、越(包括壮族先民)间民族严重对立与隔阂问题。因为秦朝统一岭南,发生了激烈的“秦瓯战争”,后来西瓯人失败,存在严重的民族对立情绪。这时赵佗兼并桂林、象郡,又伤害了西瓯、骆越人的利益和感情,激起新的矛盾。因此,赵佗要在岭南立足,并求得有所发展,必须采取相应的民族政策,以取得南越辖境的西瓯、骆越民族的拥护和支持,方可安定。
赵佗是一位比较有政治头脑的人。他制定了一套以“和集百越”为中心的民族政策,并且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从而增进了汉、越民族的团结,安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岭南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和集百越”的民族政策主要表现在:
一、团结和利用越族中的上层人物,参加王国的统治集团,为巩固其统治地位效劳。南越建国以后,就把越族中势力极大,具有很高威望的大奴隶主贵族吕嘉吸收为王朝丞相,其弟被封为将军,吕氏宗族70余人为长吏。另外,越族中还有许多显贵如归义侯郑严和田甲,驰义侯何遗,越郎都稽,湘成侯桂林监居翁,瓯骆佐将黄同,僚侯毕取,揭阳县令史定等等,被吸收在军队和政权中担任要职。这些人,为团结广大西瓯、骆越人发挥了重大作用,在辅助南越王国政权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南越王国的赵佗、吕嘉政权,实质上可以说是汉越联盟的、基本上以奴隶制为基础的政权。
二、变服易俗,自称“蛮夷大长老”, “以其故俗治”。这是赵佗在南越立国,传袭5代93年的一条颇为成功的民族政策。岭南自古就是壮族先民的发祥地,由于居住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生产生活特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如服饰方面跣足左衽、断发文身、服色尚青、凿齿拔牙等;饮食方面鼻饮,喜食生猛、糯米酸菜;居住方面习居“干栏”;婚姻方面不用媒聘,踏歌为婚、不落夫家等;丧葬方面停丧待葬,捡骨重葬等。这些习俗,是壮族先民在长期的生产斗争、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以后代代相传,并不断充实改进,深深地浸透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中,饱含着人们深厚的思想感情和心理状况。如果仅凭君长意志,一纸命令横加禁止,必然遭到广大西瓯、骆越民族的反抗,导致社会动乱。明智的做法只有选择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才能获得人们的拥护与支持,所以,赵佗立国以后,权衡利弊,采取了“顺其俗治,全其部落”的做法。自称“蛮夷大长”,带头“椎结箕据”,变服易俗。史载“高祖使陆贾赐尉他(赵佗)印为南越王,陆生至,尉他魅结箕据见陆生。”在赵佗的影响下,南来汉官自然也仿而效之,从衣、食、住以及婚丧习俗土改从越人风习,使原来隔阂的民族心理得到缓解,改善汉、越民族关系。当然,对于越人的一些恶习,赵佗非但不尊重,而且加以制止。如“越人好相攻击”之风,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维护社会安定,发展生产有很大的危害,赵佗运用了国家机器加以制止,收到了相应的效果。
三、提倡“越汉和亲”政策,推动越、汉民族团结和睦关系的发展,这也是南越民族政策的一个核心所在。南越王室带头与越人联姻,如明土婴齐的妻出于越女,生子建德。丞相吕嘉宗族“男尽尚王女,女尽嫁王子弟宗室”并且还与苍梧王赵光联姻。吕嘉连相三王,“其居国中甚重,粤人信之,多为耳目者,得众心愈于王”,南越王国密切了与吕嘉之关系,实际上就是密切了与越人之关系。因为吕嘉甚得越人的拥护。南越王国提倡“越汉通婚”,实际上从秦始皇统一岭南时就已开始。当时50万秦军挺进岭南,有大量官兵留守岭南3郡,这些官兵的婚姻大成问题,所以赵佗曾上书要求派3万尚无成家的妇女南来“以为士卒衣补”。而秦始皇仅同意“可其万五千人”。其余大量留守官兵的配偶问题必然通过与越人妇女成婚才能解决。由此可见,越、汉和亲早已超出了赵氏王室贵族以外,成为越、汉群众间的普遍事情。
越汉民族联婚的形成和发展,对越汉民族的团结和睦以及民族的繁荣和发展,都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四、推行越人“自治”的政策.自治者,即由越人自己管理内部事务,南越王朝不干预其内部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以其故俗治”.南越王国,境内族群众多,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都有自己的王、侯、将、帅等奴隶主贵族统治。赵佗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统治对策。在原桂林郡东部的苍梧成立苍梧王国,派同姓赵光亲自治理,以防受项羽封为衡山王的吴丙对南越的骚扰;对于地处五岭南北通道的西瓯地区,仍以其故俗治,采取郡国并行的地方行政办法,继续确认原有渠帅统辖,并且还在那里封以前西瓯君的后代为西于王,让他自己管理自己的内部事务,实行“自治”。这是相当明智的做法,也是比较成功的民族政策之一。
南越国是在秦末汉初建立起来的地方性政权,其存在的时间虽然仅有90余年,但其推行的民族政策,前脱离不了秦代制度的影响,后又有仿效西汉王朝政策的一面。对壮族先民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缓和、消除了越汉民族之间的隔阂和矛盾,促进了两个民族的团结与合作。先秦时代,岭南越族人民虽然与中原华夏民族有着一定交往和联系,但因各族之间有着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因而仍然“是夏则夏,是楚则楚,是越则越”。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又发动了统一岭南的战争,加深了民族矛盾与隔阂。
赵佗建立南越王国后实行了上述的民族政策,缓和了越汉民族之间的矛盾,为民族团结合作关系得到确立开辟了先河。南越王国在岭南能够存在关年,与越人渠帅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两汉至魏晋南北朝、隋唐的千余年间的封建统治者在岭南逐步形成和推行的以其酋长为都督刺史的羁縻政策,使岭南越汉民族团结和睦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社会秩序比较安定,也是与南越王国推行的比较成功的民族政策所带来的影响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促进了岭南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秦始皇统一岭南,迁来了数十万狱吏、贾人、赘婿和力役者。他们中除了少数狱吏外,大多数都是劳动群众。这些人南来“与越杂处”,传播了先进的文化知识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后进的民族学习先进的民族,这是历史的必然,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经济文化得到更快的发展。但是,“古往今来,各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岭南的越族也有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如加工和处理象牙、玳瑁、珠玑、银铜等手工产品,特别是制造铜鼓的技术,栽种水稻、瓜果、蔬菜等技术.南来的汉人到了新的环境,为了适应新的自然条件和生活习惯,必然得向越人学习。越汉两族人民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共同创造光辉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
三、为越汉民族融合创造良好的条件。上述民族政策的实行,使越、汉两族人民组成了许多民族联合的新家庭。在一个共同家庭中,互相学习语言文化,互相尊重风俗习惯,男女双方以至其后代,既通汉语,又懂越语;食、衣、住、行和婚丧礼仪,越、汉并存,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形成了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的民族文化。如今广东、广西的白话,就是以汉语为主,夹有不少越语成分在内的汉语;现在仍存在于壮族师公唱经、民歌、故事、账本中的古壮字,就是借用汉字的形音义,结合壮语的音韵特点构成的。婚姻习俗中的“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和交聘金行三牲六礼等仪式,就是从汉族婚俗中吸收过来的。丧葬习俗中的拾骨二次葬,是从汉族行一次大葬的仪式移植过来并加以改造而形成的。四时节日中的春节、春社、秋社、端午、重阳、冬至、除夕等节日,都是从汉族传入的。由于汉族最早迁入的移民大多数居住在岭南东部地区,以后又有不少汉人继续迁入,所以东部地区越族人民比较早地融合到汉族中,但秦汉时期,岭南的越人居多数,迁入的汉人居少数。越、汉通婚的家庭,其子孙后代受越人文化的濡染,数代之后,有的越化,成为越人,其比率会比越人汉化为大,成为壮侗语族中的一分子。这种民族自然融合的现象是历史的一个进步,受到各族人民的拥护。
第二节
两汉的民族政策
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岭南地方政权南越国被击灭,但它的民族政策却对两汉有深刻的影响。赵佗在岭南与越人和睦相处,又自如地控御越人,其民族政策成功地为两汉民族政策提供了范例。归纳起来,两汉民族政策大致如下:
一、继续“以其故俗治”。两汉王朝有南越国民族政策的先例,不把汉律强加于西瓯、骆越。汉武帝时,“汉连出兵三岁,诛羌,灭两粤,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无赋税。”。西瓯、骆越有自己的一套法规,“不用天子之法度”,王朝的“正朔不及其俗。”。直至马援平定岭南时,仍然“条奏越律与汉律驳者十余事,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汉王朝针对西瓯、骆越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局面,不摧毁其原有社会经济文化制度,而是仍以固有的形态进行统治。
“以其故俗治”还包括允许蛮夷君长复长其民。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立鉤侯町毋波为的鉤町王。新莽时,虽贬鉤町王为侯,但仍使其治其民。由此可知,“蛮夷君长”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和郡守县令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是不同的。“蛮夷君长”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统治者,中央王朝只对其间接治理而已。随后南朝的左郡、左县,唐代的羁糜制,宋、元、明、清的土司制,均由汉代的“以其故俗治”发展而来。
两汉对西瓯、骆越“以其故俗治”,使其“蛮夷君长复长其民”是由当时具体条件决定的。西瓯、骆越民情风俗殊异,较诸中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文化落后,如果以汉律来治理他们,必然引起他们的反抗,所以,这一政策对安定西瓯、骆越地区的社会秩序,巩固国家的统一,有深远意义。
二、徙西瓯、骆越于内地,加强对他们的控制。苍梧王赵光在元鼎六年因降汉而被封为随桃(今河南南阳)侯;桂林监居翁在同年降汉而被封为湘成(今河南方城)侯;瓯骆左将黄同,因斩西于王有功在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被封为下郦(今河南南阳)侯。随以上三侯被徙于中州的还有一些西瓯、骆越人。
《 后汉书.减官传》载:“(建武)十一年(35年),将兵至中庐,屯骆越。”当时公孙述与征南大将军岑彭在荆门相持不下,骆越人乘机反汉,减宫因兵少而不能制止骆越人,遂夜袭骆越,“越人由是遂安” 。可见,西汉初,骆越人被徙至今湖北襄阳、南漳一带。至东汉初,这些骆越人不仅部族未散仍由其“渠帅”统领,而且子孙繁衍,势力颇大,以致东汉大将也不得不力加安抚。
徙西瓯、骆越于中州,使西瓯、骆越人受尽颠沛流离之苦,这是汉王朝民族压迫政策的产物,这些徙于中州的瓯、骆人,经过长期与中州人民相处,早已融合于汉族了,但这是一种强迫融合的历史现象。
三、征发西瓯、骆越“夷兵”, “以夷制夷”。汉昭帝时,发鉤町兵击益州反叛者,鉤町侯因其民有功而被封为王。延熹五年(162年),长沙、零陵等地“蛮”人攻苍梧、南海、交趾等地,度尚“广募杂种诸蛮夷”大破之。在西瓯、骆越地区招募的诸蛮夷,当是西瓯、骆越人。
汉王朝发西瓯、骆越“夷兵”,多用于攻打其他民族的反汉斗争。汉王朝用“夷兵”,是以后历代王朝用“土兵”的先躯。
汉王朝对西瓯、骆越的民族政策,上承南越国的民族政策,也有其新的发展,尤其是征发“夷兵”,为历代统治者所仿效。
第三节
晋、南朝和隋的民族政策
一、晋朝的民族政策
西瓯、骆越虽自秦以降纳入统一的封建国家之中,但其酋帅仍掌握着实际的军政大权,推行自己的一套经济制度和法律法规。晋王朝统一岭南后,采取增置郡县,安排南下汉族的上层人物,触动了西瓯、骆越酋帅及其广大人民的政治权益和经济利益.激化了西瓯、骆越酋帅与中央王朝及岭南人民与南下汉人的矛盾。使晋朝在西瓯、骆越地区的统治地位受到威胁。针对这种情况,晋朝统治者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民族政策。
一、设置“平越中郎将”,镇抚壮族先民
晋武帝时,置“平越中郎将”,主镇抚岭南“蛮夷”。为使平越中郎将的权大威重,其职由广州刺史兼领。阮孚“都督交广宁二州军事、镇南将军、领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假节。”,孔汪“为假节、都督交广二州诸军事、征虏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烤邓岳更集建武将军、广州刺史、假节、征虏将军、平南将军、督宁州、督交广二州军事、平越中郎将等职于一身。其弟邓逸也以假节、建威将军、广州刺史等职兼平越中郎将。播含也是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假节三职同任。
平越中郎将的职能是镇抚岭南,尤其是交州、郁林、桂林等地越人。孔汪任平越中郎将时“甚有政绩,为岭表所称。”也说明其职主镇岭南诸“蛮”。
二、轻徭薄赋
晋王朝的租调制是:“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但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租调有所不同,“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解,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壮族先民当在优惠之列。当遇天灾,还获得减免优待。泰始七年(271年),因灾,“诏交趾三郡、南中诸郡,无出今年户调。”对不事农事者,则收土特产品,“合浦郡土地晓确,无有田农,百姓唯以采珠为业,“…… 今请上珠三分输二,次者输一,粗昔揭除。”至于摇役征调,也限于编户入籍的“宾服者”。“广州南岸,周旋六千余里,不宾属者乃五万余户,及桂林不羁之辈,复当万户。至于服从官役,才五千余家。”由此可知,壮族先民地区,服摇役者,仅占其总户数十分之一。晋朝对壮族先民地区的民族政策,较诸汉代,显著的区别是设置专门管理壮族先民的“平越中郎将”军职,其后历代多仿之。
二、南朝的民族政策
南朝时,在南北政权的对峙和争夺中,南方诸族的势力得到较大的发展。壮族先民俚人是当时势力最强的族群之一。其他族群如蛮族、僚族等,势力也较强大,因此,如何处理民族问题,是关系到南朝政权存亡的问题。南朝政权从维护其统治利益出发,把解决民族间题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在壮族先民地区的主要措施是:
一、设置左郡、左县
南朝政权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特殊政区“左郡”、“左县”,是因当地“蛮左”之地而名。在壮族先民分布区设置的左县如下:
宋末在始安郡设乐化左县。
齐在始安郡下设有建陵左县。
见于史载的虽仅有两个左县,但壮族先民地区这时期多“夷獠丛居…… 略无编户”。无左郡、左县之名,而有左郡、左县之实。左郡、左县的设立,旨在不打乱少数民族原有的组织形式,不干预其内部事务,用当地土酋治理其民。
二、设置中郎将、督护等职,绥靖壮族先民
南朝袭晋制,也在壮族先民分布区设平越中郎将一职。宋、齐、梁、陈四代的平越中郎将一职均由广州刺史兼领。设置平越中郎将的效果是“绥靖百越,岭外安之”,“绥怀安辑,被以恩惠,岭表赖之。”
督护一职,始设于刘宋,宋泰始中,“西江督护陈伯绍猎北地”, 于广西东南地区设置越州。
南朝在壮族先民分布区设的督护有西江督护和南江督护。从刘宋陈伯绍任西江督护始,至陈,历代不绝,陈霸先亦曾任西江督护。南江督护的设置则在梁末以后才不中断。西、南二江督护均由郡守兼领,其地位相当重要。
设置西、南二江督护的目的是对“不肯宾服”的“俚獠”膨“专征讨之”。
南朝对壮族先民分布区的政策是,既允许其酋自治其民,不多干涉其内部事务,设置左郡、左县即为此。另一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又对壮族先民加以征伐,设置中郎将、督护等职,专事征讨。
三、隋代对壮族先民地区的政策
一、任土酋为官,使其自治其民
自汉代起,历代王朝均有任用壮族先民酋帅为官,自治其民之制,隋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隋初,可里帅王仲宣举兵反隋,进退广州,裴矩巡抚岭南,“绥集者二十余州,又承制署其渠帅为刺史、县令。”忿为镇抚“岭南夷、越数为反乱,征拜(令狐熙)桂州总管卜七州军事,许以便宜从事,刺史以下官得承制补授。”开皇末年,桂州俚帅反隋,何稠领兵镇压,平息后,对俚人“承制署首领为州县官”,俚人“众皆悦服”。由此可见,隋朝统治者已吸取了历史的教训,处理民族问题不再动辄以镇压处之,而是采取缓和民族矛盾的政策,任用土民酋帅为官,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隋朝任壮族先民首领为官者甚众,宁长真为宁越太守,其族宁宣为合浦太守,还有裴矩巡抚诸州时,“其苍梧首领陈坦、冈州冯岑翁、梁化邓马头、藤州李略、罗州庞靖等… … 还令统其部落”。
二、用“夷兵”制“夷人”
隋王朝自进军岭南始即采用“以夷制夷”政策,一是上面所说的用其酋抚其民;二是用壮族先民去攻打其他民族,或用壮族先民中的中的一部分去攻打另一部分。刘方经略林邑时,征募钦州壮族先民随行,周法尚平定桂州李光仕乱事,也募壮族先民为兵等等。
隋朝对壮族先民的政策基调是温和的,这是隋朝民族政策较晋、南朝民族政策进步之处。
第五章
奴隶制的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的岭南地区,尚处在独自发展阶段的壮族先民西瓯、骆越人的原始社会出现了阶级分化,开始进入奴隶制社会时期。秦、汉统一岭南,设立封建的郡县制,遣士卒防守,以军事进行统治,但也是侧重和局限在壮族先民分布的交通较为方便、土地比较肥沃的东部地区。这种靠外来因素的封建郡县和军事统治与中原地区的情况大不相同,它并不是建立在越人奴隶制的废墟上,而是建立在越人奴隶制的产生和形成的过程中。秦王朝一设置郡县以军卒戍守,并从中原徙尝逋亡人、赘婿、贾人和治狱吏不直者到岭南“与越人杂处”,一般开始也只是在郡县治所的地方而已,它犹如汪洋中的几只帆船,郡县“长吏之设,虽有若无”,封建制代替越人奴隶制的形势不是一下就能形成的,其影响尚难阻止越人奴隶制的形成和发展。中原王朝在岭南越人地区设置封建郡县,推行封建化,最终是必然要取代越人的奴隶制的,但它经历着漫长的发展过程,并不是秦、汉设置封建郡县,越人原有的奴隶制就随之而烟消云散了。秦亡后,赵佗割据岭南建立南越国,而赵佗的南越国是在“和集百越”和对越人社会实行“以其故俗治”的政策下建立的,这自然使越人奴隶制得以继续形成和发展。东汉亡后的魏晋南北朝及隋,由西瓯、骆越演变而来的侄、僚遍布于岭南,不少俚、僚大姓奴隶主贵族雄据一方,拥有大量被称为“生口”、“子女”的奴隶或奴婢,以至成为南朝统治和隋朝统一岭南的依靠力量。
西瓯、骆越、乌浒、俚、僚等壮族先民,大体说来,不论东部或西部,其由原始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的时期基本上是相同的,大约都在春秋战国时期,而于秦汉时期形成奴隶制。但在西部,部分聚居在山区的古称“山僚”的先民,由于地理环境的制约而与世隔绝,生产力发展较慢,其原始氏族公社制社会保持的时间较长,进入奴隶制则较晚。封建王朝在岭南设置郡县推行封建制度,进程是从小到大,由点向面发展,因而使壮族先民地区社会形成奴隶制、封建制、原始氏族部落制交错并存的复杂形态。奴隶制的形成受封建制的制约,因而得不到充分发展。遂呈现出家长奴隶制的特征。由于东部平原丘陵地区交通方便,与中原关系较密切,南来的汉人较多,土地肥沃,生产力发展较快,封建化的进程也较快。西部地区多为山区,土地贫膺,交通闭塞,生产力发展缓慢,奴隶制的延续时期则较长。
第一节
奴隶制的形成
奴隶制的形成表现为奴隶主贵族不仅形成阶级,而且对社会取得统治和支配的地位。统治支配地位的特征,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对奴隶的占有和与之相联系的上层建筑― 政权。至于奴隶制的表现形式,则因各个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文化观念形成不同而有别。典型的发达奴隶制如古代欧洲的希腊、罗马,中国的商、周,奴隶主阶级建立起强大的国家政权,掠夺奴隶、财物的战争规模大而频繁,刑律十分残酷。但岭南越人社会奴隶制还没有发育到这样的程度,而且在其正在产生和形成的时候即遇到秦、汉中原封建王朝的军事统一和推行封建郡县制的影响与制约,客观上使它们不可能建立起与中原王朝并立的独立的奴隶制国家。但在中央王朝统治鞭长莫及的岭南边疆地区的越人,奴隶制的存在和发展仍然是可能的。而后,唐王朝为废止岭南奴隶制曾在中唐半个多世纪屡诏释放奴隶的现象,就是古代越人社会曾经存在过奴隶制的最有力的证明。
一、西瓯、骆越故地的青铜器
东部地区的西瓯、骆越人(即秦统一岭南后设的南海郡和桂林郡东部一带,汉代的南海、苍梧、合浦郡及郁林东部的零陵郡南部,即今广东西部和广西东部地区)于秦统一岭南前数百年的春秋战国时代就已进入了青铜器时代,并出现少量铁器。从新石器过渡到青铜器,与人类从原始氏族部落制过渡到奴隶制相适应.金属工具的使用,无疑使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创造出的物质财富增多,以至出现了所谓“剩余产品”。氏族部落首领利用其地位和权利把财富据为己有,产生财产私有和贫富分化,从而出现阶级。拥有权力和财产的首领自然成为奴隶主贵族阶级,氏族部落成员的一部分人则成为受驱使奴役的对象。这种阶级分化在考古学资料中得到充分反映。
新中国成立后,考古学者在广东西部和广西东部古代西瓯、骆越人地区发掘了数以千计的春秋战国墓,如广西东部平乐县银山岭、恭城县秧家村、广东西部广宁县铜鼓岗、罗定县南门洞、四会县乌里山、德庆县凤村、肇庆松山岭等古墓,出土了大量的铜器、陶器、玉器和少量铁器,其中铜器占很大一部分,说明西瓯、骆越人已进入青铜器时代。这些众多的春秋战国墓,规格有大有小,随葬品有多有少,显示出当时社会的贫富分化及墓主的阶级差别。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墓葬中有较丰富的随葬品,表明了墓主的富有地位。其中有编钟、大鼎等青铜礼器,为奴隶主贵族阶级才能拥有,是其地位和权威的象征。已发掘的广东省广宁县铜鼓岗战国墓22座,随葬器物共357件,其中青铜器294件,占80 %以上。随葬的青铜器中,象征奴隶主地位和权威的就有鼎4件、尊9件,有鼎、尊的墓葬,其他青铜随葬器物也特别多,墓穴长而深,显示了他们的地位。广西恭城县秧家村战国墓矛出土有鼎、尊、瓮、编钟、戈、城、剑、嫉、斧、凿、车器等青铜器33件,其中鼎5件、尊2件、瓮1件、编钟2件,其他是兵器和生产工具。平乐县银山岭战国墓,共110座,出土文物1044件,其中青铜器377件,在各种随葬器物中占的数里最多。青铜器中象征奴隶主权威的器物有铜鼎12件、铁足铜鼎2件,其他以兵器最多。广西灌阳县东碑岭战国墓出土二足铜鼎2件。宾阳县韦坡战国墓出上的铜鼎与广东四会的I式铜鼎相同,出土的铜钟与广东清远出土的铜钟相似。广东春秋战国墓出土的铜鼎最多,“几乎各墓都出,四会墓出土3件,肇庆墓出5件。”铜钟作为当时奴隶主贵族使用的乐器,在广西的灌阳、恭城、忻城、横县都有出土;在广东“清远两墓分别出5件、7件,肇庆出6件。”此外,在春秋战国墓中还出土人首柱形器,广西象州罗秀出土一件方形笛,顶上饰一立人俑;广东清远、四会、肇庆、怀集、罗定的战国墓都有此器物出土;广西平乐银山岭战国墓出的柱形器6件,顶端饰一立禽或立兽。这种柱形器亦是奴隶主贵族使用之器物,而且是岭南地区所特有。除这些象征奴隶主地位和权威的青铜礼器外,墓葬中出土最多的铜戈、铜剑、铜钻、铜矛、铜嫉、铜匕首等兵器,表明阶级分化,奴隶主为掠夺财富而经常发生战争。史籍亦云:“越(粤)人之俗,好相攻击”与考古资料相印证越人之间战争之频繁。在西瓯、骆越人已产生阶级的情况下发生的战争,已不是氏族部落社会的复仇行动,而是奴隶主贵族为掠夺财富和人口而进行的。
据考古文物资料,西部壮族地区的一些地方,早在春秋.钱国时代已有了青铜器。近年来在田东县甘莲锅盖岭发现了万家坝型铜鼓两面,是为广西境内最早的春秋时代的铜鼓。又如武鸣县元龙坡西周至战国的占墓群中,发现的随葬品有矛、械、斧、匕首、链、圆形器、向、盘、刀、凿、针、铃、钟等青铜器共110余件小;在右江河谷的田东县锅盖岭的战国墓,除发现铜鼓外,随葬.钻还有铜矛、铜戈、铜剑、铜斧、铜又形器等。:鑫铜鼓是奴隶卜贵族地位和权力的象征,各种铜兵器的随葬反映掠夺战争的需要。绵亘左江流域的崖壁画上众多铜鼓图像的出现,都已说明这些地方的壮族先民已开始步入奴隶制的阶级社会。但就西部的许多地方而言,他们尚处在氏族部落制时期。南北朝不隋、唐,西部地区“蛮地”阶级分化明显,各地出现“峒主”、“渠帅”、“酋领”、“郎伙”等富豪奴隶主,展开相互间的兼并,如“西原蛮”, “居广、容之南,邕、桂之西。有宁氏者,相承为豪。又有黄氏,居黄橙洞。”唐初,“黄氏强,与韦氏、侬氏唇齿,为寇害,据十余州。韦氏、周氏不肯附,黄氏攻之,逐于海滨。”在桂西北的莫氏,“亦有时相攻夺”。这些奴隶主之间的互相掠夺兼并,是为争夺地盘及奴隶和财富.表明了奴隶制的形成。中央王朝对之采取“羁縻”政策,依靠他们统治这边远地方,以至到了宋代,封建领主制在奴隶制中孕育成长的时候,这些奴隶主转而成为羁縻州县的土官。在民“计口给田”之外,还经常“攻剽山獠及博买嫁娶所得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技,世世隶属”而成为家奴、家丁,奴隶制依然盛行。富豪之家结婚入寮,新娘之女蝉成百,新郎僮仆数百,新郎对女脾稍有迁意即可随手刃之。这表明了西部地区奴隶制和封建农奴制的并存。但居住在右江溪洞之外的“山獠”,至宋代时仍“依山林而居,无酋长版籍,蛮之荒忽无常也。”表明“山獠”仍然处在原始社会的部落时代。
二、南越王国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了岭南,在岭南设立南海郡、桂林郡、象郡,推行封建的郡县制。然而这与在中原汉族地区建立郡县的情况大有不同。在黄河、长江流域的中原汉族地区,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经过社会大变革,奴隶制已被封建制所取代。因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的郡县是在奴隶制已经崩溃,封建制生产关系已代替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的郡县,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已封建化了的郡县。但在岭南设立的郡县虽也是封建形式的郡县,实际上它不是建立在越人奴隶制崩溃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越人奴隶制正在产生和形成的基础上,故而这种郡县多有封建制的形式而缺少封建制的基础内容。桂林郡、象郡虽有郡之设,但连郡守郡尉是谁,史书都难以找到,更谈不上封建生产关系之所在了。至于南海郡秦时也即任嚣一郡尉而已。作为施政的首席官员郡守尚未委派,任嚣实际上起了管辖桂林、象郡、南海三郡的作用,所谓“岭南一尉也”,正道出了秦王朝时期对岭南还属侧重军事统治以稳定形势的阶段。秦统治岭南仅数年而亡,继任南海尉的原龙川令赵佗乘机割据岭南,后又兼并桂林、象郡,建立南越王国,自称“南越武王”。从南越王国的民族结构和阶级结构来剖析,看来它具有两重性。它既维持了秦的郡县及官制,另一方面又从越俗,采取“和集百越”的政策,赵佗在给汉王朝的谢书中自称为“蛮夷大长老夫臣佗”,并非纯属谦词或无端的自贬,而确实是恰如其分的自称。明自地说,赵佗已从越俗越化了。而赵佗越化的涵义,不仅是形式上变服和尊从越人习俗的问题,而且在政治上亦有其重要内容,赵佗一方面“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把秦王朝设置的官员诛除了一部分,然后使用一些与他相亲的南来汉人辅佐,另一方面也大量委用越人首领(奴隶主贵族)为官,如越人大首领吕嘉,“相三王,宗族官仕为长吏者七十余人,男尽尚王女.女尽嫁王子兄弟宗室,及苍梧秦王有连。其居国中甚重,越人信之,多为耳目者,得众心愈于王。”。做南越国三朝丞相,其宗族在朝中做官者七十余人,实为掌握朝政大权,其威信甚至超过南越国王。吕嘉之弟封为南越国将军,掌有军权。其他受封的越人首领还很多,如归义侯郑严、田甲,驰义侯何遗,湘成侯桂林监居翁,胆侯毕取,越郎都稽,揭阳县令史定,瓯骆佐将黄同等,都是南越王国朝廷或地方的重要官吏,他们在建立和巩固南越国的统治当起支柱的作用。还有冼氏“在尉佗时保障高凉有威德。秦末五岭丧乱,冼氏集兵保境,及尉佗称王,乃齐军装入觑。佗大悦,与论时政及兵法,智辩纵横莫能折,乃委其治高凉。恩威振物,邻郡赖之”。冼氏在南越国时代也是很有势力的越人奴隶主,是赵佗依靠的力量。如果没有这些越人首领的参政和支持,南越国则难以维继达世纪之久。因此可以说,南越国政权不是纯粹的封建性政权,而是赵氏和越人奴隶主贵族相联盟的政权。这个看法除上述史实外,还有两方面的依据。一是法制上的依据。南越国三世王婴齐时,“汉数使使者风谕婴齐,婴齐尚乐擅杀生自患,惧入见要用汉法,比内诸侯,固称病,遂不入见。”汉法是封建法制,而后“擅杀生自患”是奴隶主贵族所常有的特权。婴齐怕入见汉使者,怕使用汉法,而乐于擅杀生自患,这反映出他不行使汉法,而是乐于奴隶主贵族的法制与特权。至四世王赵兴,其母榴太后上书汉朝欲归附,汉“天子许之,赐其永相吕嘉银印,及内史、中尉、大傅印,余得自置。除其故黥劓刑,用汉法,比内诸侯。”“黥劓刑”为奴隶主贵族之法制,汉王朝要除掉“故黝剿刑”,证明南越国实行的是奴隶制的法制。法制作为上面层建筑,是维护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基础的,奴隶主贵族法制是维护奴隶制的经济基础的,是其阶级意志的体现。二是“人殉”的存在。广州南越王墓有人殉,广西贵县罗泊湾南越国时代墓葬亦有人殉现象。广州南越王墓有殉人11个,“殉人的随葬品比较简单,质地一般,推测其生前身分可能是墓主的奴仆隶役之属。”贵县罗泊湾一号墓殉人7个,“应是在南越国割据条件下保留奴隶制残余的牺牲品。”。人殉是奴隶制社会的重要的特征之一。南越王墓和罗泊湾汉墓的殉葬现象,正是岭南越人奴隶制的表现。???
另据史籍记载,秦统一岭南之前西瓯人已有“君”、“将”,以至秦军出岭南时与西瓯人进行了数年之久的激烈战斗。秦军“杀西瓯君译吁宋”,西瓯人不肯受虏,“相置桀骏以为将”,与秦军大战,“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滴戍以备之。”。如此大规模长时间的战争,必有相当发展的生产力和较先进的金属制成的武器,有相当严密的战斗组织和有威望的指挥者,而这些都不是原始时代互不统属的分散部落所能做到的。只有奴隶制出现后,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力笙和权威才能做到。据已出土的西瓯人分布地区战国墓随葬钟、鼎等礼器和大量兵器显示出的阶级分化,这些君、将已不是部落首领,而是有地位和权威的奴隶主。史籍记载和出土的考古文物资料相吻合。同时代而又毗邻的骆越人,其社会也已出现阶级分化,出现“骆王”、“骆侯”、“骆将”,主诸郡县。县多为骆将,“骆将铜印青纷”。记载已清楚地说明这些骆王、骆侯是主管即统治未设郡县前的那些地方的。而且骆将已有统治者特有的拴着丝带的铜印了。总之,骆越的王、侯、将与西瓯君、将同属一类,都是从氏族部落首领演变而来的奴隶主贵族。
三、句(鉤)町国、夜郎国
在壮族地区的最西边,即今云南东部和贵州东南部,秦、汉时期的句町国和夜郎国,是古代越人和濮人的分布地及建立的奴隶制政权。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定西南夷,设牂牁郡,鉤町、夜郎皆属牂牁郡所辖。
汉之鉤町,地在今云南东部之广南、广宁和广西百色、西林、靖西一带。晋《华阳国志》说:兴古郡所属各县“多鸠僚、濮特”,鉤町县下又云“故鉤町王国名也,其置自濮姓毋。”《 汉书.西南夷传》将“毋”作“亡”,僚、濮为壮及壮侗语族之民族先民。秦、汉时已出现阶级分化,有鉤町侯。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鉤町侯亡波参加平定益州之乱有功而晋封为王。侯、王皆是奴隶主政权的代表。成帝河平中(公元前28 --前25年),鉤町王禹、夜郎王兴、漏卧侯俞更“举兵相攻”,为奴隶主之间相互掠夺。汉牂牁太守陈立谕告夜郎王兴,兴不从命而被杀,鉤町王禹、漏卧侯俞惊恐受招。王莽改制时鉤町王邯受贬为侯,与其弟承相继反抗。东汉后遂改为县。鉤町国受滇越奴隶制的影响很深,滇越铜鼓及其他大量的青铜器充分反映奴隶制的发展状况。本世纪70年代在西林县普驮发掘出鉤町国墓葬,内有铜鼓棺4件,大套小,另有铜器270余件,充分反映奴隶制之形成与发展。
鉤町之北面为夜郎国。“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地包括今贵州东南北盘江流域及广西西北部一带,秦、汉时居住着越、濮等壮、布依族先民。早在战国时代,楚威王遣将军庄娇通夜郎等西南夷。秦朝统一,开五尺道经营此地。秦亡,南越国曾“财物役属夜郎”。汉兴,至武帝时南越国反,而夜郎有精兵1O万,可见其势力之大,人口之众。于是遣番阳令唐蒙入夜郎,夜郎侯多同及其子授封吏令、听约,于是发夜郎兵下祥柯会番禺,南越平,夜郎侯被封为王。从楚历秦、汉数百年,夜郎社会有很大发展,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君长、侯、王,皆为奴隶主贵族,是夜郎国统治者。当权的奴隶主贪得无厌,相互掠夺财富与奴隶。汉成帝间,夜郎王兴,与相邻的句町王禹、漏卧侯俞屡举兵相攻,是他们奴隶制形成和发展的必然结果。夜郎王兴不听王朝的劝阻,遂被杀,兴妻之父翁指和兴子邪务胁迫旁近二十余邑之奴隶主首领继续造反,结果翁指被夜郎人民所杀,夜郎国因此败亡。
鉤町、夜郎之地因从战国至汉都与中原有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故社会发展比较快,因而出现阶级分化及奴隶制的产生和形成也比较早。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客观地说,鉤町、夜郎作为完备的奴隶制国家尚未具备,但它具有了奴隶制国家的雏型,它产生了“君长”、“王侯”,而且建立了军队,拥有“精兵10万”。从国家雏型发展到完备的国家制度,必然还须经历一个很长的过程。我国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在《 中国通史》 中论述夏朝的形成时认为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是世袭制度的创始,自禹至桀17帝(14世),历472年,世系分明,制度日益巩固。但是,不能把夏朝看作奴隶制国家已完全成立,只能看作原始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渡。岭南的奴隶制国家或说地方性的奴隶主政权在其各自发展的过渡时期中,遇到秦、汉中原封建王朝统一的阻力都先后消失了,但它们在历史上是存在过的,起过作用的。
西汉孝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召陆贾为太中大夫往使南越国,质问赵佗何以“自立为帝”。赵佗作了一番解释,其中有一段话:“且南方卑湿,蛮夷中间,其东闽越千人众号称王,其西瓯骆裸国亦称王。老臣妄窃帝号,聊以自娱。”关于瓯骆裸国,后人往往感到茫然。但据赵佗当时的解释,也绝非虚言或全属推托之词。他如实地反映了南越与闽越、瓯骆之间的形势,反映了闽越和瓯骆民族实体的存在,反映了这些与南越相邻的民族的社会结构,有千人之众就产生“王”了。所谓“王”在当时当地而言,就是奴隶主贵族的代表。赵佗审时度势,自立为“南越武王”,以利于驾驭岭南民族。
四、汉至隋奴隶制的发展
汉武帝击灭南越国,统一岭南,将岭南原来的南海、桂林、象三郡增设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澹耳等九郡,加强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封建的郡县制有了发展(于本章第二节详述),铁器的使用有明显增多,但也没有使西瓯、骆越人广大地区立即演变达到封建化的程度。由于封建制在岭南是逐步深入扩大的.它完全取代越人奴隶制须经历着一个很长的过程,因此,越人奴隶制形成之后仍然向前发展。作为奴隶制时代生产力主要因素的青铜器使用仍远远多于铁器的使用。据1954至1955年广西省文管会对贵县城郊125座汉墓的清理,随葬铜器有鼎、壶、钟、盘、碗、剑、矛等共349件,而铁器只有釜、铲、刀、剑、矛等90件,规模大、结构较复杂的广西合浦县望牛岭西汉木椰墓随葬器物中,有铜器鼎、灯、壶、盘、杯、碗等数十种共85件,而铁器只有刀、剑等3件。’如该县堂排叹座西汉晚期墓中,有铜器如铜鼎、铜壶、铜钵、铜剑、铜矛等43件,铁器有环首刀、削、锄等7件,只有在桂北平乐具银山岭汉墓中铁器随葬品所占的比例稍大。在所发掘清理的45座汉墓,有鼎、釜、锄、刀、凿等共68件,铜器包括生产工具、生活用其和乓器共52件。大多数地区的考古资料说明,汉代越人仍然是以使用青铜器为主,这是与他们奴隶制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更重要的是,古代西瓯、骆越、乌浒、俚、僚人所拥有的被称为“神器”的铜鼓,已出现在西汉的墓葬中。贵县罗泊湾西汉墓一号墓,随葬品有铜器包括食器、乐器、工具、兵器和车马器共192件,生产生活用具和兵器等铁器25件,铜器中有大小铜鼓2件。东汉马援征交趾“得骆越铜鼓”的记载得到考古文物的证实。西汉时期西瓯、骆越人地区已有铜鼓作随葬品,其制造和使用必早于西汉的时代,就是说,铜鼓的产生该是在西瓯、骆越人从原始氏族部落走向奴隶制的阶级社会的战国时代,因那时越人已有相当发达的制造铜器的技术,铸造铜鼓已成为可能。从汉至隋、唐,是壮族先民铸造和使用铜鼓的鼎盛时期,所发现的古代铜鼓遍布了西瓯、骆越和俚、僚地区,古代铜鼓作为礼器、神器、乐器等重器,用于祭祀、战阵、集会或作珍藏,无疑是垄断在奴隶主贵族统治者的手里,只有他们才可拥有,是权力和高贵等级的象征。宋朝《太平御览》 引(晋)裴渊《 广州记》 云:“俚僚贵铜鼓”,其“风俗好杀,。。。欲相攻击,鸣此鼓集众,到者如云。有此鼓者,极为豪强”。隋朝岭南二十余郡,有此鼓者称为“都老”, “都老”将鼓“悬于庭中,置酒以招同类”。作为神器,“所在神祠佛寺皆有之”,作为乐器,为蛮夷所珍贵,“南蛮酋首之家,皆有此鼓也。”当时,学者研究认为,“铜鼓作为‘蛮夷乐器’,贯穿了它自身发展历史的始终,但作为礼器和神器,则是奴隶制的产物。铜鼓的兴衰,自然与奴隶制的兴衰相伴随”,东汉至唐“这个时期,各种类型铜鼓争芳斗艳,献巧竞奇,反映了奴隶制权威极盛一时的内在威力。”
自汉以后,奴隶制在形成的基础上有了发展,奴隶主之间的掠夺战争常有发生。《资治通鉴》载:“自汉初定以来七十二年,越人相攻击者不可胜数。”,上引《广州记》 、《 隋书.地理志》也多记载俚、僚“俗好杀”,和鸣铜鼓集众相攻的事,说明奴隶主间相互掠夺战争的存在。在法制上,中央王朝依然采用“以其故俗治’分和“羁縻”政策,即不改变俚僚人的各种社会结构和原有的传统习惯,以免造成他们与王朝之间的剧烈矛盾。如东汉时,交趾麓泠县骆将之女征侧、征贰,甚为雄勇,而交州太守苏定,不知尊重越俗,“以法绳之”, 引起越人的忿怨,造反,“凡略六十五城,自立为王”,九真、日南、合浦“蛮俚皆应之”。东汉王朝遣马援为伏波将军举兵南征,诛征侧、征贰。事后“条奏越律与汉律驳者十余事,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自后骆越奉行马将军故事”,可知越人已有了“律”,而法律乃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它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统治奴隶的工具,其性质自然与中原王朝封建制度的法不同。马援因以苏定“以法绳之(即用汉法去治理)”造成越人造反为鉴而与越人申明其旧制以约束他们,即让越人以原来旧有的法律制度约束自己。这就表明无论是经济基础抑或上层建筑,仍“按其故俗治”。而所谓旧制的实质即是奴隶制。
奴隶制的形成和发展,还可从乌浒、俚、僚中的鬻奴、质奴和蓄奴情况相当普遍现象中去探寻。“亲戚比邻,指授相卖。被卖者号哭不服,逃窜避之,乃将买人捕逐,指若亡叛,获便缚之。但经被缚者,即服为贱隶,不敢称良矣”,奴隶之价,“大狗一头,买一生口”。有“商旅往来者,亦资以为货,公卿逮子民庶之家有僚口者多矣。”南朝至隋,高州一带中外奴隶买卖更盛,“旧时州郡以半价就市,又买而即卖,其利数倍,历政以为常。”贫富之间质身抵债,甚至在父子之间,“父贫,乃有质身于子。诸僚皆然”,可知僚人中质奴之严重。蓄奴现象也很惊人。自晋至南北朝,“岭外酋帅,因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饶,雄子乡曲者,朝廷多因而署之,以收其利。历宋、齐、梁、陈,皆因而不改。”这种酋帅自然是奴隶主。我们可以就这条重要史料作深入的剖析。所谓生口,就是奴隶,把生口和翡翠、明珠以及价值高昂的珍贵动物并列,很可说明:奴隶是奴隶主私人占有的头等重要财产,因为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是奴隶主财富的重要来源;奴隶是和翡翠、明珠等一样是一种可以买卖的商品。而奴隶买卖则是奴隶制社会区别于封建社会的重要标志。据史书记载,汉朝时,便禁止官吏买卖奴婢(奴隶)获利,违者处死。南北朝时,官吏屠杀奴隶也被惩处。齐时,原广州刺史王翼之子妾路氏残暴,残杀奴蟀,被依法处极刑。这些封建法制,反映了奴隶占有制作为社会基本形态的时代已经消失。但这些封建法令,也只是适用于中原汉族地区和汉族官员而已,对于岭南广大越人、俚僚人暂时还是不适用的,所以仍“按其故俗治”。实际上岭南奴隶(奴婢)买卖现象一直延续至唐宋,至唐朝中叶王朝严禁蓄奴、买卖奴婢,经数十年的禁革至宋代仍有买卖奴婢的残余现象。而奴婢(奴隶)买卖现象必然和“掠人为奴”现象有密切联系。它们是奴隶主攫夺财富雄据乡曲的主要手段,是构成奴隶社会的重要特征。而这种现象和汉朝以后中原封建王朝允许官奴存在的现象是不同的。官奴蟀是只允许权贵蓄奴、互相赠送,但禁止买卖,而且数量有限,多为家奴性质,这种社会形态,应视为封建社会中的奴隶制残余。
我们还可以从以下三条史实记载中大略窥见晋至隋代岭南封建化与奴隶制分布的“政治地理版图”。“广州南岸,周旋六千余里,不宾属者乃五万余户,及桂州不羁之辈,复当万户。至于服从官役,才五干余家,”即相当11 / 12 仍处于不“服从官役”的奴隶制社会。而宾服封建化统治者则不过l / 12 而已。又,在桂州,地方官员“政从其俗,务适便宜,不依律令”② 。岭南“广州,镇南海。滨际海隅,委输交部,虽民户不多,而俚僚杂,皆楼居山险,不肯宾服。西南二江,川源深远,别置督护,专征讨之。”
上述史实充分说明,壮族地区奴隶制的产生和形成于春秋战国至秦汉。在形成的过程中,受到中原封建制的影响与制约,存在奴隶制和封建制并存的复杂情况。汉以后的魏晋南北朝至隋,乌浒、理、僚人奴隶制在中原混乱、岭南相对稳定的局面下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五、创世史诗《 布洛陀》 的揭示
今右江、红水河一带的壮族地区,秦代时属象郡和桂林郡西部,汉代属交趾、郁林郡西部和准柯郡东南部。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这里居住着骆越、濮人,后来称为僚人,史书称为“蛮夷”、“蛮僚”或统称“西南夷”。他们的社会发展较为缓慢,奴隶制的产生和形成较晚,其延续时问也较长,而且与原始氏族部落制和封建农奴制相互渗透并存。
这一带的壮族至今仍流传着从原始部落到阶级社会阶段的许多神话史诗和英雄故事,这些神话史诗和英雄故事,反映出奴隶制的产生和存在。如在广泛流传的创世史诗《布洛陀》 中说,从前的世界既“无首领”,也“不娶妻”,既“无官印”,也未“攻贼”租“白吃百姓”,显然是一幅没有官,没有酋长,没有剥削的原始社会图像,后来有了“主人”,有了“王”。“后来王攻贼,才得掌官印。装扮做头领,白吃天下人。”“王”去“攻贼”, “掌官印”, “吃天下人”,成为掠夺者、剥削者和统治者的奴隶主。他们互相攻击,虏掠牛和奴隶,“得白脸男奴,得红脸女奴。牛归大首领,奴隶归末公。”即小首领。创世史诗《布洛陀》 从一个侧面反映古代奴隶制的社会的出现。其时间大约是春秋战国经秦汉至唐时代。
六、壮语词汇中的“化石”
在壮族语言及古壮字中有关称呼“奴隶”的词汇,亦可找到壮族古代奴隶制的痕迹。特别是在西部壮族地区,有关奴隶的词汇至近代依然广泛存在。如壮语hoiq (hoi5) (古壮字写作恢、灰、悔、驽、帑、、仡、),是奴隶、仆人、佣人,或“我”之谦称;noz(no2)(古壮字写作伮),是奴隶、仆人、奴才、或“我”之谦称。有的地方称呼男奴为daeg ( tak8 ) hoiq ,称女奴为dah ( ta6) hoiq ;也有的地方称男奴为noz (no2),称女奴为hoiq ( hoi5)。所有这些词,都是奴隶之意。古壮字的历史悠久,早在唐宋时代已有之,反映唐、宋之前壮族西部地区已有奴隶或奴隶制。
第二节 俚、僚大姓奴隶主
三国魏晋南北朝至隋的时期,北方中原地区由于各民族互相吞并,战乱不已,各地政权相对立,更迭频繁。相比之下,岭南地方较为安定,中原不少大姓豪族迁避岭南,从而促进了岭南地区封建化的进程。但世居岭南的侄、僚大姓奴隶主,也在各地称雄。宋、齐、梁、陈相继统治时期及后来的隋朝时期,俚、僚社会都有相当的发展。对于各朝统治,俚、僚首领或叛或顺,叛者被平定,顺者被封为刺史,成为各朝统治依靠的对象。这些俚、僚大姓奴隶主,有李、梁、冼等性,或称首领、峒主、酋长,或称酋帅、长帅、俚帅,拥有奴、生口或铜鼓、珍宝,拥有武装,各占一方,雄据乡里。
三国时孙吴赤乌十一年(248年),交趾、九真“夷贼”攻陷城,交州骚动,刺史陆胤招纳,“高凉渠帅黄吴等支党三千余家皆出" , “贼帅百余人,民五万余家,深幽不羁,莫不稽颡,交域清泰。”可知俚、僚渠帅拥众之多。梁大同(535--5466年)初,“土人李责连结数州豪杰同时反”,十年(544年), “贲众数万”抗拒官军,后退入“屈僚洞”,被官军所杀。隋朝初,桂州俚帅李光仕,弟李光略、李光度反。光仕据桂州,光略据藤州,声势浩大。岭南道安抚使、桂州总管周法尚,桂州长史王文同,遣发俚兵镇压。先遣使骗谕光仕渠帅、恫主莫崇解兵,乘其不备而兵临击之。光仕败死,捕其弟光略、光度,“大获家口”, “降者数千”。因法尚镇压光仕有功,“赐奴婢百五十口,黄金百五十两,银百五十斤。”,此外,岭南俚人李世贡、李佛子、王仲宣等因造反而受到镇压。
宁氏于南北朝至隋朝其间也是岭南一带有势力的俚僚首领。梁朝梁武帝时宁遥为南定州(今贵港市)刺史,其子宁猛力于陈末任宋寿郡(今钦州)太守,宁暄领兵于合浦大廉洞,控制东南沿海。陈亡,宁猛力归附隋朝,为安州(今钦州)刺史。猛力子宁长真袭钦州(开皇十八年安州改为钦州)刺史。后因作战有功,升钦江县开国公、大将军、右光禄大夫、宁越郡(大业初改钦州为宁越郡)太守。隋末归附肖铣,征战有功。宁长真弟宁蟹于开皇间(581-600年)授大都督,因功授开府仪同三司、正议大夫。宁氏在钦州、合浦一带俚僚中颇有势力,以至王朝不能不依靠他们对这一带俚僚进行统治。
高凉一带的冼氏,自秦汉以来就是岭南这一带大首领。冼夫人于南朝梁大同初嫁给高凉太守冯宝为妻,辖“部落十余万家”。她自幼贤明而多谋略,能抚部众、行军用师,压服诸越。其兄冼挺,恃其富强,侵掠旁郡,夫人规谏,使临郡怨隙止息。于是,海南澹州归附者干余峒。冯宝虽世为州牧,而令多不行,冼氏诫约亲属,纪法一无所有,冯宝始得行其政。其夫冯宝卒,岭南大乱,夫人怀集百越,各州晏然。对族人首领“有犯法者,虽是亲族,无所舍纵。自此政令有序,人莫敢违。”隋初,番禺人王仲宣、陈佛智反,夫人遣孙冯盎败之,并亲自“披甲,乘介马,张锦伞,领殷骑,卫招使裴矩巡抚诸州,其苍梧首领陈坦、冈州冯岑翁、梁化邓马头、藤州李光略、罗州庞靖等皆来参渴。还令统其部落,岭表遂定。”隋文帝为了嘉奖他们,封冯盎为高州刺史,冯暄为罗州刺史,追冯宝为谁国公,封冼夫人为谁国夫人,开幕府,置长史属官,给印章,听发部落六州兵马,便宜行事。后因番州总管赵纳贪虐,俚僚亡叛,冼夫人上书赵纳罪状,并亲载诏书历十余州谕诸俚僚,所至皆服降,得到文帝的嘉奖。冼氏维护王朝之统一,威震俚僚。
俚僚大姓奴隶主各据一方,拥有“子女”、“生口”和财富“盎所居地方二千里,奴婢万余人,珍货充积。”贞观五年,唐王朝以冯盎有平息岭南某些僚叛之战功,“帝诏智戴还慰省,赏予不可计,奴埠至万人。’,把这两条史料放在一起研究,似可说明几个问题:一是冯盎一家拥有奴婢数万人,其大多数当是生产奴隶。如果说几万奴婢都是家庭奴婢,不是生产奴隶,似说不通,也难于令人置信。二是唐王朝不仅暂时容忍岭南僚人奴隶制的存在,而且还支持其发展。这可能出于唐初岭南初定,为了边疆稳定的需要。
第三节
桂东地区封建化
秦汉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初期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由于大批的北方汉人迁入岭南,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铁制生产工具,有力地促进了岭南一带农业和手工业的迅速发展。同时,由于自秦汉开始,中央王朝在岭南推行封建郡县制度,封建制的生产方式首先在桂东的郡县治所逐步建立起来。
在西汉前期,铁制生产工具的逐步推广,为个体生产创造了必要的前提,使单家独户能够进行生产的逐步多起来,这就引起了桂东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出现了较多的自耕农。平乐县张家乡燕水村银山岭发现的西汉前期墓葬,约略反映了一些这种情况.银山岭的汉墓共有45座,其中西汉前期13座,后期的20座,东汉前期12座。总的来看,33座西汉墓葬的差别不是很大,绝大多数的墓,随葬品都是几件碗、罐、盒、杯、釜等日常生产用具和几件锄、镭、刀等生产工具。这种情况表明,广西北部平乐一带地方从汉初南越国时期至汉武帝平定南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还没有出现地主,而较多的可能是自耕农一类的小生产者。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生产关系也在发生变化。自耕农在发展的道路上遭到了土地兼并的扼制。有些人依靠权力、财力逐渐把土地集中到自己手中。汉高祖时,曾经采取许多措施来打击和抑制商人,商人不务农,也不得做官。但后来这些措施就自然地松弛废置了。到汉武帝时,出现了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的情况,不少商人用钱买官、买地;一些官僚也同时买地、经商。因而出现了土地兼并的现象,有的自耕农于是贫困破产,不得不依附于地主,变成了地方的奴婢或佃客。这种情况,在岭南一些地方也同样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如桂东地区发现的西汉后期的墓葬,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地主庄园经济的状况。
在桂东的西汉前期墓中,常见的随葬品是鼎、盒、篮、壶等青铜礼器或仿制的陶制品,完全没有见到象征庄园生活的灶、井、仓、屋等模型明器。而到了西汉后期,随葬这类模型明器的现象开始出现。例如在合浦县城附近望牛岭发现的一座西汉晚期大型木椰墓,出土了大批的珍贵文物,其中有两件陶提笛,其上分别写有“九真府”和“九真口器”。另有一件干栏式带圈陶屋,上屋下圈,平面呈曲尺形,单间,四壁有仿木结构的划纹,一扇门板向内半掩,门后地板有一小孔,为厕所;屋顶为悬山顶,顶饰瓦垄,划出瓦纹;圈无顶,矮墙有瓦格遮盖,墙根有孔窦,便于牲畜进出;圈有五个躯体肥胖的卧状陶猪。还有一件铜仓,亦为干栏式建筑,长79.3厘米,宽42.7厘米,通高37.3厘米,为国内所罕见,曾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土文物展览”到国外展出。该仓房为一大单间,四壁无窗,仅前壁正中有门,门为双扇,各有门环,门下有高槛;门前为走廊,走廊前侧为栏杆。此外,还有一件铜灶,灶身长72厘米,灶台上宽23厘米、下宽27厘米,高18厘米;灶面有三个火眼,分置两釜一濒,亦为国内少见。这类模型明器,在桂东梧州、贵港等地的西汉晚期墓葬中亦常见到。这种丧葬风俗的变化,是在土地所有制变革后在意识形态中的相应反映。因为传统礼器是奴隶制等级制度的体现物.而屋、仓、灶、井等模型明器则是土地所有者的财富的象征物。从合浦望牛岭木娜墓的规模和随葬品丰富的情况判断,墓主生前即使不是九真府的高层官员,也必定是与九真官府关系密切的大地主。
东汉时期,桂东一带的地主庄园经济进一步发展。这一时期的墓葬中,模拟地主庄园建筑以及依附农民、奴婢的成套模型明器已广泛流行。广西发现这类墓葬的地点急剧增多,除梧州、贵港、合浦等郡治所在地以外,在兴安、灌阳、荔浦、平乐、钟山、贺县、昭平、蒙山等地都有发现,甚至在山岭绵亘的桂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也有发现。在都安瑶族自治县九如发现的东汉小墓群中,也出土了陶屋、陶灶、陶仓等模型明器,而且形制与桂东、桂北地区所出几乎完全一样。这表明,当时的地主庄园经济不仅在桂东、桂北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逐渐发展,而且其影响力已开始渗透到桂西的一些偏僻山区。从地理位置上看,都安发现的东汉小墓群位于红水河的支流刁江之畔。可见桂东地区的地主经济是沿着红水河而上,逐渐向偏僻山区渗透的。
桂东地主庄园经济的发展,不仅表现在地区的扩大上,也表现在庄园经济内部经营项目的多样性上。西汉时,模型明器所表现的题材主要是与农业生活有关,而到东汉时就不仅仅是农业生活了。贵港市东湖新村东汉墓出土的一件刻花五俑陶灶,就从一个侧面生动地反映了这种情况。这件陶灶模型,全长28厘米,宽18厘米,高13厘米。灶额大于灶身,灶门为拱形,烟囱为人字脊形,囱下有一火眼。灶面上按前、中、后的顺序排列三个灶眼,前、后眼各安置陶釜一个,中眼安置陶锅一个。灶台上有两个陶俑蹲在釜、锅之间,正在操作。在灶的两侧,各嵌入陶缸一个,陶缸半边露在灶身之外。每个陶缸旁边也各站立一个正在操作的陶俑,好象正在观察缸内钱物的炊煮情况。灶门一侧也有一俑甸伏于地,探出半个身子向灶门内张望,好象在观察灶膛中火势的大小,又似乎小心翼翼地害怕火苗烧向自己。五个陶俑,身体高度不及灶台,显示了灶的高大;他们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从整个布局来看,这件陶灶反映的不仅是日常生活的炊煮情况,而且是蒸煮手工业作坊的操作情景,是当时手工业用灶的写照。由此可知,东汉时期桂东的地主庄园内,不仅能生产各种农产品,而且已能经营制作酒、醋、酱、糖等食品;当时的地主庄园中不仅有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而且还有多种手工业作坊,在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领域中奴役依附农民和奴埠。
不仅如此,东汉时期的地主庄园内还有武装布置,藉以保护庄园。桂东地区出土的模型明器,约略反映了这种情况。在贵港市粮仓东汉墓出土的一件陶楼,前屋三楹,后楼重馆三层,上下镂金窗棂。大门前有一俑持械守卫,右屋内有一俑正在持杵舂米,有一犬守门。另外,贵港市铁路新村东汉墓发现的一座陶质城堡式庄园模型,平面呈方形,纵横各长39 厘米,四周有高大的墙垣围绕,前后两面墙的中部各辟有大门一个,门侧均有一俑持械守卫;门楼前后有瞭望窗,围墙的四角各有一个方形的角楼,角楼上开有双层十字形瞭望孔。四方围墙之内有陶房两幢,前后横排。前排为平房,正面左右开有两门;屋内有一矮榻,两俑凭几端坐于矮榻上;坐俑左手抚几,右手略抬起,似在召唤奴婢。在矮榻两侧有双俑,一俑弓腰拱手,一俑双手捧巾,似在侍奉主人。左侧门外有一立俑,双手持物替戒;右侧门外有一俑甸伏于地。后排为一幢二层楼房,每层分隔成两半,左半楼上层为厕所,下层为粪坑。右半楼上层有一俑凭几正坐,其对面左侧有一俑匍伏于地,右手持一笔状物,左手下压着一小块板状物;右侧有一俑站立,双手各持一方形物。右半楼下层也有一俑凭几而坐,面前有一俑伏地,旁有一俑捧巾侍立。类似的陶屋、陶楼明器,在梧州、合浦、昭平、贺县、荔浦等地东汉墓中也有发现。从各地出土的材料看,东汉时桂东地区的地主庄园已普遍设有围墙、角楼、望楼,具有明显的军事防御性质。这种情况,具体反映了当时地主兼并土地,各自为政,独霸一隅的历史特点,也反映了当时的阶级矛盾。
到两晋南北朝时,桂东地区的地主庄园经济进一步发展,以致出现了像士燮家族那样势力强大的官僚地主。
士燮是苍梧广信(今梧州市)人,祖籍鲁国汉阳(今山东省宁阳县),王莽时举家南迁苍梧,逐渐发展为岭南地区的豪姓大族。至士燮是第七代,任交趾太守。士燮的弟弟士壹、士(黄有)、士武等人,分别充任合浦(包括今广西钦州地区和广东省湛江地区)、九真(今越南中北部地区)和南海(今广州市一带,珠江下游及珠江三角洲地带)等郡的太守。据史籍记载:“燮兄弟并为列郡,雄长一州,偏在万里,威尊无上。出入鸣钟磐,备具威仪,茄箫鼓吹,车骑满道,胡人夹毂焚烧香者常有数十。妻妾乘辎耕,子弟从兵骑。当时贵重,震服百蛮,尉他(佗)不足跪也。” 这种情况,与中原地区的豪强“出则车舆,入则扶持,” “无不薰衣剃面,傅粉施朱,驾长檐车,跟高齿屐,坐棋子方褥,凭斑丝隐囊,到器玩于左右” 的一般情况相比,也不逊色。
在桂东的不少地方,两晋南朝时期墓葬中出土的屋、井、仓、磪、磨、灶、俑等模型明器增多,说明地主经济进一步发展。1981 年9 月,在永福县寿城发现的一座南朝砖室墓中,出土了一批由骑马俑、步辇俑、扛旗俑、侍从俑、武士俑、击鼓俑组合而成的仪仗队,具体形象地反映了永福一带豪强地主的一个生活场面。在这个出行仪仗队中,骑马俑头戴高冠,身着长袴,双手紧握缰绳;马头饰当卢,鞍饰华丽。步辇俑由5 人组成,4 人抬着一顶有四脚的方轿,轿中端坐一俑,头戴高冠,身着长袍,一手持物,一手扶轿。扛旗俑4 人,均戴高冠,分成二排站在队伍前面,左手持一面迎风飘扬的旗 帜,右手持握一根柱地齐肩的器械。扛旗俑之后跟着4 个袖手的侍从,亦头戴高冠,排成两行队列。武上俑、击鼓俑由9 人组成,均戴尖顶帽,穿袴着鞋,也排成左右两列;左列为4 个武士俑,每人右手执<墘>,左手拿环首刀,刀夹于腑下;右列为5 个击鼓俑,每人左手拿一面扁圆形小鼓,右手持一根短棒作击鼓状。以上所述是桂东某些郡县治所的情况,而治所以外的广大地区则仍是奴隶制社会性质。
从东汉至两晋的这段历史,桂东俚、僚人地区豪强地主经济之所以得到发展,主要有如下3 个原因:
其一,较少受到战争的打击。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北方中原地区战争频仍,不仅有大规模的农民战争,还有各豪强集团间的吞并战争。这些战争,都在不同的程度上使地主豪强受到打击。相比之下,俚僚人地区在这一时期虽然也发生过不少战争,但规模都很小,因而这里的豪强地主经济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
其二,南迁汉人的促进。为了躲避战祸,许多北方士族和人民迁入俚僚人地区。这些汉人的南迁,带来了先进的文化和生产工具、技术,也给这个地区增加了大批劳力。这不仅对俚僚人地区的开发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对豪强地主经济的发展也是一个强有力的推动。一方面,南迁汉人中有一部分原是中原的地主,他们迁入这个地区后,由于掌握一定的财力,必然也会购买土地、招揽流民,逐渐发展成为新的地主豪强。另一方面,南迁汉人中也有投入岭南本地世族豪强的荫庇之下,成为这些豪强的部曲、佃客等私属,使这些原来的豪强得以进一步扩大势力,经济力量也得到进一步发展。例如岭南豪族士燮,他以“体器宽厚、谦虚下士”收揽人心,所以他家中常有“中国士人往依避难者以百数” ,一般的劳动人民会更多。
其三,从三国到南朝时期,土地制度的改变也有利于地主豪强的发展。三国鼎立时,魏、蜀、吴都实行屯田制。晋武帝统一全国后,颂行占田、课田制,规定一般的编户百姓“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官吏则按品占田:“其官品第一至第九,各以贵贱占田。品第一者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顷,第三品四十顷,第四品三十五顷,第五品三十顷,第六品二十五顷,第七品二十顷,第八品十五顷,第九品十顷。” 与此同时,又按官品的高低.规定各品官吏所能荫庇亲属和占有佃客的数目:“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户无过五十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第九品一户。这些制度,其实只对官僚地主有利,因为他们实际上可以无限地占有田地和佃客,并不受法定数字的限制。所以,到东晋时又重新规定了各官品占有佃客的数量:“官品第一第二,佃户无过四十户,第三品三十五户,第四品三十户,第五品二十五户,第六品二十户,第七品十五户,第八品十户,第九品五户。这些数目,都比西晋时增加了。它们当然不可能成为客观极限,但却反映了官僚地主占有田地和佃客数量剧增的事实。全国情况如此,岭南地区也不例外。泰始七年( 272 年),晋武帝“诏交趾三郡、南中诸郡无出今年户调。 户调,是附属于占田课田制的剥削形式,这表明岭南地区也和中原一样,推行占田课田制。所以,岭南的豪强地主同样可以利用这一制度来扩充和发展自己的势力和经济。晋朝“(王)机遂将奴客、门生千余人入广州。”⑥ 可见岭南官僚地主所占有的荫户、客户、佃客、部曲等私属是很多的,远超法定的数量。另外,从封建王朝封给但、僚官吏的食邑来看,其数量也不受法定数量的制约。封建朝廷对有功之臣先后在荔浦、建陵、临贺、谢沐、富川、灵川分封食邑。
所有这些例外于常法的封赏,实际上起了鼓励地主豪强无限制地扩大占田和佃户的作用。
豪强地主不仅广占田地和佃户,而且广占山岭池泽,“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棌之地,亦又如兹” 。所以南朝宋时加以规定:“官品第一第二,所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 但这也像占田的规定样徒有其名。岭南的山岭泽池不计其数,豪强地主自然不会受这种规定的限制。
豪强地主超限占田占山,除了有时使用强力霸占农民的田地外,较多的是通过土地买卖的办法来侵吞,因为当时的土地早已可以自由买卖,为豪强地主兼并土地提供了方便。
桂东的郡县治所的土地买卖,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已较普遍。桂林、融安等地发现的南朝地券,就具体地说明了这种现象。
1938 年修湘桂铁路时,在桂林市北郊观音阁掘出一块滑石地券。地券为长方形,长18 . 2 厘米,宽11 . 6 厘米,厚0 . 5 厘米,正面刻有文字七行,楷书,满行13 一18 字不等。券文云:“宋泰始六年( 470年)十
1980 年3 月,融安县大巷乡安宁村南朝墓也出土了一件长方形滑石地券,长18 . 8 厘米,宽1 2 . 8 厘米,厚2 . 2 厘米,正面七行楷书,满行12 一18 字不等。券文云:“太岁己亥十
以上三件地券.属于死人立冢买地券,券文所记死者的姓名、籍贯和卒年是真实的;而所记的墓地面积实质和钱数是虚数。但是,阴间是人间生活的写照,所以,墓家地券是人间真实地券的缩影,间接地反映了在郡县治所所在地当时社会上土地买卖的情况。总的来说,桂东的郡县治所和边远地区以及桂西地区的社会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在这一时期,桂西的社会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与佳东的郡县治所相比则落后了一大截。桂西的俚僚人首领还远远未转化成为地主,仍保持着奴隶主的特质.
第六章
民族关系
自秦朝把瓯骆地区纳入统一国家的版图后,秦朝至隋朝的800余年间,壮族先民分布区的民族关系主要表现为土著的壮族先民西瓯、骆越、乌浒、理、僚人与中原南下的汉族关系。在这个时期内,中央王朝的封建专制制度处于上升的发展阶段,而壮族先民的社会则处在奴隶制的形成时期,南下的中原人民受先进的社会环境的熏陶,来到壮族先民分布区后,传播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促进壮族先民经济、文化的发展,同时,也把壮族先民地区一些先进的经济文化北传到中原,促进互相间的交流,关系日益紧密,但是,中央王朝与被统治民族的矛盾,中原民族因在诸多方面优于壮族先民,因此先进与落后的矛盾,往往也反映到民族关系上。但概括言之,秦朝至隋朝时期壮族先民地区的民族关系,以壮族先民与汉族人民友好相处,互相促进,共同开发壮族地区为主流。
第一节
壮族先民与南来中原民族的关系
秦始皇统一岭南后,中央王朝有意识地迁徙中原人至岭南地区,从而加强了越人与中原人民的联系。秦始皇“发诸尝通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 ,同时又以15000 妇女“为士卒衣补” 。越人与中原民族间联系的加强,除上文所述及的中央王朝的民族政策外,还表现在经济和文化上。
汉初,吕后“禁南越关市铁器”,为此,南越王赵佗曾三次遣使谢罪,说明当时包括壮族先民在内的岭南地区,铁器是比较缺乏的。而铁制生产工其,则是封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标志,为当时岭南各族人民所迫切要求。汉武帝时,解除了对岭南的铁器封锁,铁器又陆续进入岭南,建武二十年(44 年),马援南征二征从交趾北返时,在瓯骆地区“所过辄为郡县,治城廓,穿渠灌溉,以利其民。”修筑水利,没有铁制工具是不能实现的。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出上有《东阳田器志》 木牍,载有锸、钮等各式铁制农具;并有锸实物出土。东阳的具体位置今尚无考.但肯定是壮族地区以外的某地。这说明贵港市出土的铁农具与东阳该地的铁农具有一定的联系,甚至这些铁农具就是从东阳而来或仿东阳铁农具制成。在平乐、全州等地汉墓中也有类似的铁制农具出土。铁器的南来,有交易所得,也有南来汉人携带而来,这些都反映了岭南经济、文化发展的趋势和壮族先民与南下汉人的友好关系。
三国两晋南朝时,中原社会动荡,岭南地区相对稳定,汉族人民为逃避战乱,纷纷迁入岭南地区,掀起南迁高潮。伴随汉人的南来,先进的生产技术也传播到俚僚人地区。农业生产工其的种类较秦汉时期大为增加,在贺县发现的两座东吴墓,出土文物79 件,其中锄、锸、耙、镰、刀、削、锯、凿等铁器19 件,占24 % ,所占比例之高,在壮族先民分布区前所未有。 随着汉人的大量南迁,铁制农具种类骤增,说明其中有某些必然的联系。
从壮族先民制造铜鼓的发展轨迹也体现了壮汉民族间的友好往来。秦汉以前,壮族先民就会制造铜鼓,但铜鼓工艺发展达到辉煌极盛则在秦汉至隋这一时期。这个时期出土的铜鼓数量最多,铸造工艺最精良。面径最大的铜鼓是南朝时期铸造的。铜鼓作为乐器,要求硬度高,才能声音响亮。秦以前铜鼓的音质远逊于这个时期铜鼓的音质。记载中原地区先秦手工业品制作工艺的《考工记》 ,有专门叙述合金配制的内容。秦汉至隋,壮族先民铜鼓合金成分经现代科学分析,与《 考工记》 中所载基本相同。由此可见,壮族的冶铸业是在秦汉魏晋以后,在汉人的大量南迁之后才进入高度发展的阶段,这应是在吸收汉人先进的冶铸技术进行消化后的结果。
秦至隋,历代王朝注重开辟壮族先民地区的对内对外交通,发展贸易经济,增进民族间的往来,促进民族友好关系的发展。秦凿灵渠,始为军运所需,但客观上也为壮族先民与中原人民的往来提供了便捷之路。东汉建初八年(83 年),大司农郑弘开零陵、桂阳两道,打通今湘桂通道,使中原汉人南下达湖南后,即可进入桂北、桂东,而经郁江转南流江达合浦出海。中原汉人及中央王朝既在壮族先民分布区交易物品,也以当地为中转站,从海外购买水晶、琉璃等。建国后,在合浦汉墓出土有琉璃、玛瑙、水晶、唬拍等文物,反映了当时对外贸易的情况。如果当时壮族先民与汉人没有友好的关系,这些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中原汉人在与壮族先民友好相处,传播先进生产技术,促进壮族先民物质文化发展的同时,也传播先进的精神文化。汉武帝统一壮族先民地区后,在当地推行中原文化。后来南来任官的汉人又在壮族先民地区“建立学校,导之礼义”,以致出现陈钦、陈元、陈坚卿祖孙三代治《左传》、《春秋》的名家。陈元“少传父业,为之训诂,锐精覃思”,和当时的经学名家桓谭、杜林、郑兴“俱为学者所宗”,与大汉学家刘歆齐名。三国时期的苍梧人士燮、士壹、士(黄有)、士武兄弟四人,因精于《 尚书》 、《 春秋》 、《 左传》 ,他们分别为交趾、合浦、九真、南海太守时,胡刚、薛综、许慈、恒煜、袁忠、刘熙、袁徽、程秉、许靖等“中国士人往依避难者以百数”。这些南来的汉族士人积极传播汉文化,刘熙在苍梧等地“客授生徒数百人”,虞翻在岭南十余年,“讲学不倦,门徒常数百人” 。由于汉文化的推广,使壮族先民在风习上发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汉族人民在与壮族先民共同开发壮族地区,促进壮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也吸收了壮族先民先进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壮族地区亚热带的水果和特产荔枝、龙眼、桔、柚、橄榄、香蕉、甘蔗、竹木、珠玑、犀角、象齿、玳瑁、皮革、海产等被历代汉人不绝地传输人中原。汉武帝时,将壮族先民区域的桔、柚大量运往北方,使北方“民间厌桔袖” 。
马援南征二征,在壮族先民地区造船“大小二千余艘”.壮族先民是最早使用船的民族之一,中原的造船技术本来就从百越地区传入,但中原使船还局限于内河,在壮族先民地区制造出海的船,其造船技术,当是壮族先民的贡献。马援北返后,壮族先民的造船技术也自随之北传。
壮族先民越人的《 越人歌》 ,用越语颂唱楚令尹鄂君子晰,被汉人刘向载入《说苑. 善说》 中,说明越人歌的北传并为中原汉人所认可。
在宗教上,对于越人的鸡卜,中原王朝也予接受。南越平定后,“乃命越巫立越祝词… … 上信之,越祠鸡卜自此始用。”
秦至隋期间,由于中央王朝对壮族先民采取民族压迫,壮族先民曾数度起事反抗中原王朝的统治。新莽始建四年(12 年),句町王邯率壮族先民反抗王莽的民族压迫,斗争持续10 余年。东汉建宁三年(170 年),乌浒人反抗汉王朝的民族压迫。隋开皇十七年(597 年),李光仕、李世贤率当地俚人反抗隋朝暴政。
第二节
壮族先民与汉族的相互融合
伴随着汉人的大量南迁,汉文化对壮族先民的影响逐步加深,这是汉族与壮族先民民族关系发展的主流和大趋势,但是,南下的汉族人民,也吸收了壮族先民的先进文化,尤其在初始阶段,有些汉人甚至融入壮族先民中。秦至隋间汉族与壮族先民的相互融合进程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秦设三郡到赵佗南越国时期以汉人融入壮族先民,即汉人越化为主;汉武帝设苍梧、郁林、合浦3 郡,下设27 个县,随着中央封建王朝郡县制度进一步深入,汉人又陆续在当地建立学校,汉文化正式进入壮族先民腹地,开始有少量越人汉化;郡县的设置和儒学(汉文化)的传播,推动了壮族先民的汉化进程。魏晋南北朝时,大量汉人南迁,汉人与中下层壮族先民杂处,接触增多,但汉族人口数量与相对众多的壮族先民人口而言仍居少数,还不能形成使壮族先民汉化的势力。
秦始皇用兵50 万统一了岭南之地,设置南海、桂林、象郡3 郡,并遣15000。妇女南下“为士卒衣补”,解决了部分汉人士卒的婚姻问题,但余下的士卒的婚姻问题却未曾提及,这些人自然与当地越人通婚。少数汉人与越人通婚,且又生活在越人地区,这些汉人不得不入乡随俗,逐步受越人的同化。而且,秦虽有3 郡之名,而其郡治的方位除南海郡治所明确外,桂林、象郡治所均不明。秦置3 郡后,仅“置南海尉以典之,所谓东南一尉也” 。而且,“南海惟设尉以掌兵,监以察事而无守。”诊即由南海尉统制3 郡,而比连南海郡也不设郡一级最高行政长官郡守。可见,秦朝势力只仅立足于岭南个别重要军事据点而已,其封建郡县制度在岭南的推行还是很有限的.而且秦在岭南统治仅8 年时间,这段时期,越人社会受中原文化的冲击尚微乎其微。
至赵佗称王岭南时,赵佗本人自称“蛮夷大长老”,从越人习俗,有些“居蛮夷中久”的中原南下官吏在习俗上也随了越人。赵王室还带头与越女通婚,明王婴齐娶越女为妻,生子建德。吕嘉宗族中“男尽尚王女,女尽嫁王子弟宗室” 。镇守一方的赵佗和“居蛮夷中久”的中原南下官吏尚且越化,那些与越人通婚的普通中原人越化也是可以想象的。
汉武帝平南越后,在岭南设苍梧、郁林、合浦3 郡,下设27 县,这与秦时3 郡下仅有10 余县,而且8 县属南海郡相比,足见汉王朝封建郡县制度在岭南的推行已比秦始皇和赵佗南越王国时期有所加强,随之,汉人的势力也就进入壮族先民地区腹地。南来任官的汉人逐渐在郡县治所“建立学校,导之礼义”,使壮族先民“渐见礼化”称.郡县治所及其附近的壮族先民逐渐汉化是必然的趋势,但是,由于越人仍居优势,一些南来汉人同化于越人的现象也未终止。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中原汉人为逃避战乱而纷纷南来,他们中的一些士人积极在壮族先民地区传播汉文化,刘熙在苍梧等地“客授生徒数一百人’,虞翻在岭南十余年,“讲学不倦,门徒常数百人” ,隋令狐熙任桂州总管时,在前人传播汉文化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在当地“开设学校” 。汉人的大量南来,与壮族先民中下层人民杂处,接触增多;加之汉文化的进一步推广,使部分壮族先民“渐见皇化”,但壮族先民保留“椎结跳踞”, “刻木以为符契”者当仍居多数。
纵观自秦至隋800 余年间,由于中央王朝在壮族先民地区设置郡县的增多和中原文化的逐步推广,使壮族先民逐步汉化,但其演变过程是曲折的:大约从秦到赵佗的时期中原人多同化于越;到两汉时期,少数壮族先民趋于汉化;三国至隋壮族先民与汉族相互融合增多,是这个时期壮族先民汉化的轨迹。壮族先民的汉化,主要表现在下述四个方面:
一、接受儒学。汉文化的核心是儒学,自秦以降而至隋,随着汉人迁入壮族先民地区,儒学也被传播到该地,壮族先民也逐渐接受儒学。这个时期少数壮族先民在陈钦、士燮等经学名家及南下士人的教育下,接受了儒学。
二、学习汉人婚姻习俗,兴婚聘礼仪。壮族先民在汉人南来前,在婚姻上是“倚歌择配”。秦至隋间,部分壮族先民与汉人通婚,也接受了汉族的媒聘习俗,“初设媒聘,始知姻娶。”。
三、使用汉姓。秦时,作为西瓯民族首领的译吁宋,还没有姓氏,到汉代,少数越人采用汉姓,如瓯骆左将黄同等。魏晋至隋,使用汉姓的壮族先民逐渐增多,但也还仅限于上层人物。
四、以汉语代替了母语。壮族先民原操越语,现代的壮语乃古越语的继承和发展,相当部分壮族先民在接受儒学后,学习了汉文、汉语,随着越汉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交往的频繁,封建化程度的扩大与加深,汉语便逐渐代替了母语。
第三节
二征起兵反抗东汉封建统治的斗争
东汉建武十六年(40 年),交趾郡征侧、征贰姐妹率骆越人起兵反抗东汉王朝的民族压迫,“九真、日南、合浦蛮夷皆应之” ,攻陷60 余城,征侧自立为王,定都麓县。东汉王朝拜马援为伏波将军,以扶乐侯刘隆为其副手,督楼船将军段志等南下平息二征起兵。二征起兵,前后持续3 年多时间,活动范围南达今越南中部,北到今广西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地(市)。这是自秦统一以后200 余年以降,骆越人民反抗封建中央王朝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斗争。
一、交趾与中原的关系
早在先秦时期,交趾就与华夏中原有密切的联系,法国税务官巴若在越南东山发现的铜剑、铜镜、铜锹等,“属于中国战国时期和汉代的遗物”。海防越溪的一个挖空木槨墓中,“找到一些战国时期中国贵族阶层使用的器物.鼎、壶、剑、刀和铜器等。” 古螺城附近发现的上万枚铜箭头,“与(战国时代的)中国箭头相比,一模一样”。
至迟至秦代,交趾已属中国,秦始皇设立的象郡即包括今越南的北部、中部地区。在越南东山县大块、大作等地出土的戈、矛等青铜器,“上刻有文字,所以能识别出为秦代的遗物。”越南历史学家将它们与朝鲜乐浪、我国湖南长沙及安徽寿春等地秦墓所出的戈、矛对比之后,认为“此类一兵器常见秦代墓葬中”。
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 年). “定越地,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檐耳郡” 。正式把交趾列为中国郡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此后,交趾就常遣使向中国中央王朝进贡。建武五年(29 年),征南将军岑彭屯兵津乡,致书交趾牧邓让.陈述国家威德,班行诏命。邓让于是会同江夏、武陵、长沙、桂阳、零陵、苍梧、交趾守相,“ 遣使贡献,悉封为列侯” 。后来,锡光任交趾太守,教其民耕稼,制冠履,初设媒聘,建立学校,导之礼义,颇负盛名。锡光的继任者是苏定,建武十六年(4o 年)二征起兵时,正是苏定任职的第4年。
自秦至北宋末,交趾一直是中国的一个部分,历代均遣使朝贡。
二、二征起兵及其性质
战争的性质是由引起战争的客观条件和具体环境决定的。二征起兵的导火索是交趾太守苏定对征侧之夫诗索“以法绳之”。从现象上看,似是为夫报仇,实则不然。苏定任交趾太守时,骆越人与中原人相比,无论在社会政治形态、经济发展水平,还是风俗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我们从马援平二征后,向汉中央王朝“条奏越律与汉律驳者十余事”就可知。正是由于苏定无视当地骆越人社会发展水平的特殊,把汉律强加于他们。这与汉王朝一贯主张的对周边少数民族“不用天子之法度”,“且以其故俗治,勿赋税” 相悖,从而激化了民族矛盾,这才是二征起兵的主要原因。
二征起兵的其他原因。中央王朝对骆越民族地区的奇珍异物,历代搜刮不绝。《后汉书.贾琼传》 载:“旧交趾土多珍产,明玑、翠羽、犀、象、玳瑁、异香、美木之属,莫不自出。前后刺史率多无清行,上承权贵,下积私赂,财计盈给… … ”交趾骆越人“咸言赋敛过重,百姓莫不空单”而又“京师遥远,告冤无所”、故“民不聊生,聚为盗贼”。
二征起兵正是在民族压迫和剥削矛盾交织的情况下发生的。她们的行动,不是私人的复仇,而是骆越民族反抗中央封建王朝的斗争,所以,久真,日南,合浦等地骆越人“皆应之”。
三、马援用兵交趾
因二征起兵代表了骆越民族的利益,很快得到邻近诸郡骆越人的响应,形成燎原之势。东汉王朝拜马援为伏波将军,以扶乐侯刘隆为其副手,督楼船将军段志等率长沙、桂阳、零陵、苍梧兵万余人南下平息二征起兵。汉军行至合浦,段志染病身亡,马援并将其兵,“缘海而进,随山刊道千余里。” 建武十八年(42 年),汉军至浪泊,大破二征部众。二征部众斩首数千人,投降者万余人。建武十九年(43 年)正月,抓获二征,并斩之,传其首级至京都洛阳。马援平二征主部后,又将楼船大小2000 余只,士卒2 万余人,进击九真,平息征侧余党都羊等。斩获5000 余人,并徙其渠帅300 余口于零陵。至此,二征起兵完全失败。
第七章 社会经济
自秦始皇统一岭南,设置郡县以后,岭南越人开始处于中原封建王朝的统治之下。为了开发和发展岭南的经济,维护边疆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历代统治者奉行重农政策,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不断将内地人迁移岭南“与越杂处”,传播中原先进的文化和生产技术,输入铁质工具,鼓励垦荒,实行“轻摇薄赋”等政策。经过当地人民的辛勤劳动和南居的汉族人民的共同开发,瓯骆地区的经济有了较快和较大的发展。特别是秦末汉初以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原战争纷繁,社会动乱不安,而岭南因地处边塞,社会相对安定,人民得以休养生息,安居乐业,致力于发展生产,从而为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由于地理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差异,欧骆地区经济的发展表现出较大的不平衡性。在地势平缓、交通较为便利、受汉文化影响较多的郡县治所及其附近地区(即今桂东北和桂东南一带),封建制的生产关系已逐步建立且不断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比较快;而在远离郡治、交通闭塞的桂西及其他偏僻山区,中央王朝的统治势力鞭长莫及,由其酋首自治其民,所以这些地方的社会仍然按照自己的发展进程缓慢地前进着,仍保持着原始部落或家庭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但就其自身而言,社会经济也在不断地发展着。而桂东南地区经济的发展,也逐步辐射和促进西部边地经济的发展。
第一节 农业
自秦朝统一岭南后,厉代封建王朝一直奉行“以农为本”的重农政策,并采取一系列旨在发展农业的措施,包括移民南居、屯兵实边、输入铁器等,积极开发岭南,推动瓯骆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秦至隋代瓯骆地区经济的发展,首先是农业的发展。因为农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农业发展了,社会才会安定,各项手工业才有可能获得发展,社会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农业生产力的发展,首先是从农业生产工具的发展开始的。也就是说,农业生产的发展、需要有先进的生产工具。有了适合于本地区使用的先进生产工具,才有可能提高生产效率,改进耕作方法和扩大耕种面积,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进而促使生产关系的变更。铁器和牛耕的使用、水利灌溉、耕作方法的改进以及优良的稻谷品种的培育与引进等,是这一时期瓯骆社会生产力提高和农业发展的主要标志。
一、铁制工具的使用与推广
秦汉以后,随着岭南与中原内地的关系日趋密切,内地的各种铁器更是源源不断地输入岭南地区,加上当地的封建官吏奉行重农政策,积极从内地引进“金铁田器”;与此同时,当地瓯骆人也已开始冶铸铁器,使得铁制工具的种类和数量都比前期明显增多、使用铁器的范围亦日趋扩大和普及。从考古发现看,这一时期铁制工具的品种已较齐全,既有用于翻土的锸、铲、犁鏵,也有用于松土锄地的锄、耙;或用于砍伐树木的斧、锯、刀、锛,还有用于收割的镰等。在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中出土的《东阳田器志》 上,还记载有鈂和銚两种工具。
秦至隋代欧骆地区使用的铁制工具,有一部分是从内地引进的,还有一部分为当地工匠所制作。南越国时期,南越王赵佗一方面大力推广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另一方面积极与汉朝修好,开设边市,引进“金铁、田器”。汉武帝统一岭南后,其地方官吏依然奉行重农政策,积极引进铁制工具。1976 年在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一件自名为《 东阳田器志》 的木犊。木犊上墨书“东阳田器志”5 字以及列出用于给死者随葬的农具品种和数量。所谓“田器”,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田间耕作的农业生产工具。“田器志”,就是墓中陪葬农业生产工具的登记簿。“东阳”是古地名,在今长江下游地区。在瓯骆故地墓葬中出现《东阳田器志》 ,说明当时(瓯骆)人对引进内地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是十分重视的。
铁制的锸和锄是瓯骆地区常见的一种农业生产工具。这些锸的形制与先秦时期的铁锸基本相同,平面呈“凹”字形,刃部宽弧,两边侈出,扁薄锋利,凹字形孔,以供安装木柄。锸具有多种用途,既可用于翻土、理埂,也可用于开沟、挖坑。但基本用途是起土翻地。刘熙在《释名》 中说:“镭,锸也,锸地起土也。”这种工具具有使用方便,劳动效率高的特性,远非木石乃至铜器等工具所能比拟。锄的形制为直腰曲柄,也具有多种用途,既可用来挖土开沟和平整土地,也可用于松土和中耕除草。刘熙《释名》 云;“锄者,助也,去秽助草也。”桓宽《 盐铁论. 申韩》 亦云:“犀銚利鉏(锄),五谷之利而闲草之害也。”说明当时的锄主要还是用于田间管理,除去杂草,松土保墒。类似这样的插和锄,直到现在桂南地区的壮汉民族仍在使用。
铁制工具在瓯骆地区(特别是桂东北和桂东南地区)的广泛使用,不仅可以从贵港、合浦、梧州、钟山、藤县、贺县、平乐、昭平、荔浦、兴安、灌阳、全州、柳州、永福等地汉代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墓葬中出士众多的各种铁制工具得到证明,而且还可以从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中出土的162 号木犊上所列的农具种类及数量.上窥见其貌。这块木犊的背面墨书有“锸(镭)卌 (四十)八具一口鉏 (锄)一百廿具枕十五具”;其正面书有“口县一十二鈂一百廿锸五十三鉏一百一十六”。这是给死者陪葬各种农具数量的清单之一。因此墓早年被盗,无法将木犊上的农具数量与实物相对证,因而无法确定木赎上所登记的农具究竟是实数还是虚数。尽管如此,其数量如此之多,至少可以说明死者生前拥有众多的农具以及当时铁制农具的广泛使用,而且翻土掘沟、中耕锄草乃至伐木开荒、收割等一系列农业生产工具已配置成套,应有尽有。铁器在农业生产中的普遍使用,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并且为不断改进耕种方法,深耕细作,开垦荒地,扩大耕种面积,提高农作物产量创造了条件。
二、牛耕的推广
牛耕的发明,是古代农业生产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既减轻了人的劳动强度,又能深耕细作,故而引起了农业耕作中的一系列技术革新,在农业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一页。中原地区的牛耕在春秋战国时期已开始出现。盛骆地区的牛耕出现较晚,大约在汉代才开始出现。西汉前期,吕后下令关闭与南越国贸易的边市,禁止向岭南输出“金铁、田器、马、牛、羊”,引起赵佗的强烈不满,立即发兵攻击长沙郡边邑,以泄其愤。由此可知岭南对上述物品的急切需要,其中的马和牛,很可能是作为耕畜使用。除了史籍的记载外,还有考古证明,贺县莲塘东汉墓发现的两件铁锌,更证实当时贩骆地区已使用牛与犁耕。从史籍记载来看,东汉建武年间(25 一56 年),任延任九真太守时,到当地人“俗烧草种田”; “不知牛耕”的落后状况,于是“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推广铁器牛耕,使其地“田畴岁岁开广,百姓充裕”。 从中原到九真,瓯骆聚居的郁林地区是必经之地,如果当时呱骆地区没有牛耕的话,很难想象能在比此更边远的九真郡地推广牛耕。三国时期,瓯骆故地属孙吴政权所辖。吴主孙权为了富国强兵,重视发展农业经济,人力提倡和推广牛耕。两晋时期,牛耕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咸宁元年(275 年)杜预上疏,力主在南方推广牛耕。晋武帝下诏曰:“擎育之物,不宜减散。”于是推广牛耕。“分种三万五千头,以付二州(充、豫)将吏士卒,使及春耕。……一其所留好种万头,可即令右典牧都尉官属养之。人多畜少,可并佃牧地,明其考课。此又三魏近甸,岁当复入万解谷,牛又当调习,动可驾用,皆今日之可全者也。” 西晋时设牧场养牛,并将耕牛大批调往南方,推动了牛耕的传播和普及。梧州倒水东晋南朝墓出土过一种陶制耙田模型。水田四周筑有田埂,中间纵横一条田埂,将水田分隔成两块。每块田里有一牛一人,牛在前面牵引,人在后面跟进。牛鼻穿环,牛后有耙,把有一排六齿,耙过的田留下耙齿痕迹。水田的一角有排水设施,以调节田暇蓄水深浅,保证耕种时的适当水量。⑧ 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瓯骆地区牛耕的概况。
三、兴修水利,改进耕种方法
瓯骆地区自进入农耕时代以后,一直以种植水稻为主。种植水稻自然离不开水,适当地引水灌溉,是保证稻禾正常生长的基本条件之一。随着稻作农业的发展,水利问题自然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瓯骆地区江河纵横,雨量充沛,水源丰富,在农业发展的初期,耕种的面积尚小,而且多在临近水源的山<硦>田峒里开垦“麓田”,稍加凿引疏流,便可引水灌溉。秦汉以后,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中央封建王朝对岭南的开发,耕地面积也不断增加,开渠引水灌溉也就成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铁器的推广使用,也为兴修水利创造了条件。据史籍记载,瓯骆地区大规模地兴修水利始于秦代。秦王朝在统一岭南的过程中,令史禄组织人力在桂北兴安开凿了著名的水利工程--灵渠,沟通了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不仅解决了当时军需粮秣的运输间题,保证了统一岭南战争的胜利,而且也为后世留下了一条重要的水利灌溉工程,对沿渠两岸的开发与农田灌溉起了很大的作用。汉代,对农田水利也很重视。东汉建武年间(25 一56 年),伏波将军马援率兵南征交趾,经过瓯骆地区时,致力于“治城廓,穿渠灌溉,以利其民。” 除了开沟引河湖之水自流灌田以外,民间还在田头地角凿井汲水灌田,从贵港、合浦、梧州、钟山等地的汉墓中,经常发现有陶制的水井模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农田灌溉情况。农田水利的修建,对保障和提高作物的产量有着重大作用。
在重视发展水利灌溉事业的同时,还不断改进拼种方法,有效地提高了粮食产量。这一时期耕作技术的提高和耕种方法的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肥施肥
农谚云:有收无收在于水,收多收少在于肥。肥料的积制和合理施用是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提高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的一项重要措施。到了汉代,瓯骆人已懂得修建厕所和圈栏,以积蓄人畜的粪便,并将之储存沤制,以提高其肥效,而后给农作物施肥。在贵港、合浦、荔浦、梧州、钟山、昭平等地的汉墓中,出土了许多陶屋模型和陶猪圈模型,其中多设有粪池,由此可以看到当时人们积肥的概况。如合浦县望牛岭一号汉墓出土的陶屋是干栏式建筑,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陶屋平面呈曲尺形,单间,有一扇门向内半掩,门后地板上穿有方孔,构成住家的厕所。楼下是猪圈,用矮墙将曲尺形内侧露天的方块围起来,墙根开设一圆形小窦,可供猪出入。猪圈内有猪5 头,躯体都较肥硕。将猪圈养,不但可以使猪易于肥大,而且还可以积蓄其粪尿。在住房内设计厕所,厕所与猪圈上下相通,人粪便从楼上方孔直落猪圈,达到积肥的目的。
晋代,瓯骆地区已在晚稻田里间种绿肥。《齐民要术》 引《 广记》 曰:“苕草,色青黄,紫华。稻下种之,蔓延殷盛,可以美田,叶可食。”
人工积肥,特别是积蓄人畜粪便沤制的农家肥以及在田间种植绿肥以肥田,这是农业生产技术的又一重大进步。使用这些有机肥施于稻田,可以改变板结的土壤结构,有效地促进农作物根系的发育,为之提供足够的养分,促使稻禾的分<萦>和谷粒的饱满,达到增产的目的。但在桂西许多地方,直到50年代初期,农作物仍不施人粪,情形就与桂东南不一样了。
二、培育选留和引进良种
瓯骆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到了西汉时期,这一地区的各个江河流域的河谷平原地带? ,都已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普遍种植了水稻,而且已懂得培育、选择和引进适合于本地区种植的优良品种。这是瓯骆农业生产技术的又一进步,对促进稻谷的优质高产具有重要的意义。1976 年在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中发现有稻谷壳和书写有稻谷品种名称的木犊,其中一块木犊上写有“仓种”,另两块木犊上分别写有“客稻一石”和“客稻”等字.所谓“仓种”是一种经过选择预留下来的粮食种子。“稻”即“<禾山>”,是一种早熟的稻种,它具有分<萦>性强,耐热耐强光的特点,适合于南方炎热的气候。另据《 农政全书》注云:籼稻“其粒细长而白,味甘香,九月而熟,是谓稻之上品。”在“籼”字前冠以“客”字,表明它不是本地稻种,而是从外地引进的一种优良品种。由此可知,当时桂东南除了栽培本地的稻谷品种之外,还有从外地引进的良种。良种的选择,可以适应各种不同的种植环境,可以增加复种指数或单位面积产量。
晋人郭义恭《 广志》 一书记载西晋时期水稻的品种已有13 个,计有“虎掌稻、紫芒稻、赤芒稻、白米稻;南方有蝉鸣稻,七月熟;有盖下白稻(正月种,五月获,获讫,其茎根复生.九月熟)、青芋稻(六月熟)、累子稻、白汉稻(七月熟)。此三稻,大而且长,米半寸,出益州。粳,有乌梗、黑犷、青凿白夏之名。”
三、栽培方法
水稻的栽培,经历了点播、撒播到育秧移栽的发展过程,标志着栽培技术的不断进步。从考古发现来看,大约到了东汉时期,岭南越人已经采用了育秧移栽技术。广东佛山东汉墓出土一件陶制水田模型,其中有一方田里的秧苗似算子,一组一排,整齐有序,表现了当时的插秧场面,说明岭南越人在汉代已掌握移栽技术。通过集中育秧,进行早期管理,然后分秧移栽,可以促进单株分<秦>,提高产量。这种育秧移栽技术,对后世稻作农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直到现代,岭南各地仍然采用这种方法。
另外,瓯骆人还根据当地温热多雨的气候条件,充分利用地力,种植两熟或三熟稻。“南方地气暑热,一岁田三熟:冬种春熟,春种夏熟,秋种冬熟。” 东晋人俞益期在《 与韩伯康书》 中谈到九真、郁林一带,“名白田,种白谷,七月火作,十月登熟;名赤田,种赤谷,十二月作,四月登熟。所谓两熟之稻也。”
秦汉以来,瓯骆地区的农业生产已经形成以种植水稻为主,兼种粟、豆、薏、竿以及各种蔬菜瓜果等旱地作物的格局。所有这些农作物的遗迹,在各地的墓葬中均有发现。
四、粮食产量及储藏
汉至隋时期瓯骆地区的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究竟有多少?因年代久远,史籍亦缺乏记载,故已无法确知。但我们可根据当时的人口和参考中原地区的亩产里来推定。秦汉时期中原地区的粮食单位面积产量还比较低,“百亩之收不过百石” ,折合现在亩制和衡制,大约是亩产140 市斤左右。据《 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后期在今广西境内有户籍的人口大约是40 多万人,未上户籍的山区居民和南征留戍的军队人数还不知其数,按照西汉末年成书的《汜胜之书》记载的数据来折算,当时平均每人年消费粮食大约480 市斤。也就是说,要耕种泛四亩地才能养活一个人。如果考虑到水稻的单位面积产量通常要比中原的小麦亩产略高的话,那么要供给这块土地上的几十万人口的粮食就要种植二三百万亩。可见当时瓯骆地区开垦的土地面积已很大,现今桂林、梧州、玉林地区平地的大部分,柳州地区的一部分和南宁、百色、河池地区的河谷平地,都已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开发。
水稻及其他农作物的生产对大自然有着很大的依赖性,旱和涝都会直接影响着收成的好坏,严重的还会造成颗粒无收。好年防荒年,瓯骆人民为了妥善储存收成后的粮食和留下第二年播种的谷种.以保证正常的生活与生产的需要,特别注意对粮食的储藏。在瓯骆故地的贵港、合浦、梧州、钟山、兴安等地的汉墓中,出土了许多滑石、陶制或铜制的粮仓和粮囤模型。这些仓或囤虽形制不同,但属于于栏式建筑,下有立柱,底层架空,上层或呈圆形,或呈长方形,四面密封,只在前面开设一小门,悬山顶。如合浦县望牛岭西汉晚期墓出土的铜仓模型,悬山式垄瓦顶,左、右、后三面密封,前面中间开设一门,门前设有避阳遮雨的回廊,廊前设有栏杆。仓底下立8 根圆柱,将仓体托离地面。 粮困为圆形。如梧州云盖山东汉墓出土的一件用滑石雕凿而成的粮园模型,困体呈圆筒形,顶盖呈斗笠形,困体一侧设有一小门,门侧有长方形小孔,是插封门横杠的栓眼。基座为四方形,其底下有4 根棱形立柱将困体顶离地面。瓯骆地区发现的粮仓和粮困模喇,是当地居民流行建造的实在建筑形式的真实反映。这类建筑是瓯骆人民根据当地自然环境而创造的一种具有鲜明地方民族风格的建筑形式。他们从干栏式居住建筑的经验出发,将储藏粮食的仓困也建成干栏式,以桩柱将仓体托离地面,这种做法显然是为适应岭南多雨潮湿的气候条件,防止储存的粮食受潮和水的侵蚀而霉变。由于仓体离地悬空,且用木板构成,具有干燥通风的特征,有利于粮食长久保存。此外,瓯骆人将仓体构成密封式,同样是为了有效地保存粮食,防止鼠、蚁对粮食的损害。瓯骆地区出土的仓囤不仅数量多,而且形制独特,工艺精致,功能优良,说明当时的粮食储备数量是相当可观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瓯骆地区农业的发展情况。
第二节 手工业
秦汉至隋时期,瓯骆地区已较广泛地使用了铁质工具,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从而促进了本地区封建制或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发展,并加速和扩大了瓯骆地区的社会大分工,即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奴隶主或封建主凭借其占有的生产资料,建立各种手工业作坊,组织人力开展各项手工业生产。中原汉族人的不断南移和先进生产技术的传入,也促进了瓯骆地区手工业的发展。因此,这一时期的手工业无论在生产门类、生产品种、生产规模以及制作技术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
这一时期的手工业,主要有冶铸业、陶瓷制造业、纺织业、漆器业、造船业、竹木器制造业、玉石制造业等项。
一、冶铸业
瓯骆地区的冶铸业主要有青铜冶铸和铁器冶铸两大类,其中又以青铜冶铸业最为突出,特别是汉代的青铜器皿和南朝至隋代的铜鼓铸造工艺最为精致,而且富有卓越的成就,其青铜文化亦发展到了繁荣时期。
一、青铜冶铸业
瓯骆地区铜、锡等矿藏丰富,燃料充足,具有发展青铜冶铸业的有利条件。自从春秋战国时期瓯骆人开始学会冶铸青铜器以后,逐步积累了经验,冶铸技术亦不断提高。秦汉时期乃至隋代,随着中原人民的不断南迁以及先进生产技术的传入,加上瓯骆工匠生产经验的不断积累以及生产组织的日趋严密,进一步促进了瓯骆地区矿产的开发和冶铸业的发展,生产规模有了进一步的扩大,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工艺也更为复杂精致,并且多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风格。
这一时期的青铜器在梧州、玉林、钦州、桂林、柳州、河池、南宁、百色以及云南文山等地区均有发现。其分布的点和面均比前期增多且广泛,其中又以桂东南和桂东北的梧州、苍梧、藤县、贵港、合浦、贺县、钟山、平乐、昭平、兴安、荔浦、北流、灵山、桂平等地出土青铜器的数量最多,器形包括生活用器、生产工具、兵器、乐器、明器、装饰器、车马器等,产品多达七八十种。其中除了一部分器物系中原内地传入外,有相当一部分是瓯骆工匠或仿中原器形,或自己设计铸造的器物。如盘口鼎、简、桶、羊角钮钟、案、扁茎短剑、凤灯、盘、仓、棺、铜鼓等,不仅造型独特,而且工艺精致,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风格。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瓯骆地区青铜铸造手工业的发展水平及其青铜文化的面貌。最富有代表性、最能反映当时冶铸水平的器物,主要有以下几种:
竹节铜筒: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通高41 . 3 厘米,底径13 厘米。筒体呈节形,平底,有盖儿,近口沿外侧有一对对称的衔环的铺首,内连有一链状提梁。器身还有用黑漆绘画的人物、禽兽、花木、山岭相组合的图像。铜筒的形制与现代壮族农民外出劳动时携带的盛粥竹筒极为相似。这类器物的出现,应与瓯骆地区多产竹和喜用竹器有关。
铜桶:贵港市岁泊湾一号汉墓出土。通高27 . 1 厘米,口径26 . 2 厘米、底径22 . 6 厘米,出上时尚有木盖儿。桶体呈圆柱形,上大下小.口沿外侧有一对相套的半环耳。桶身饰细凸的栉纹、勾连回纹和同心圆圈等组合纹带。腹上部篆刻有“布”字,腹中部篆刻“十三斤”三字。这种铜桶形制独特,为内地所少见。其形极似现在岭南少数民族使用的小木捅,很可能是当时工匠们按照当地人经常使用的木桶而设计铸造的。
铜案: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是切割一面石寨山型的铜鼓面,然后另铸3 个马蹄形足等距离地镶焊在倒置的鼓面边沿,即形成一件类似桌案的器物。类似这样的器物,在其他地方尚未见到。
铜凤鸟灯:合浦县望牛岭汉墓出土。一共2 件,通高32.33 厘米,长41 --42 厘米。灯作凤鸟形,背部有一圆形灯盘,用以盛置灯油和灯芯;凤昂首后转,嘴衔喇叭形灯罩,颈部由套管衔接,可以拆开和转动,用作调节灯光和吸纳灯烟。灯罩与颈部及身腔相通,肥硕的体内形成空腔,尾部设有一小圆孔(肛门),可使灯烟从设于风嘴的灯罩通过颈管和体腔,而后从尾部的小圆孔排除,烟灰可积纳于体腔内,防止污染。凤尾呈扇形垂地,与两足构成鼎立之势,以保持灯体的稳定。器身遍刻有细密的羽状纹。凤灯设计巧妙,结构合理,造型优美,形象生动,堪称瓯骆青铜文化中的珍品。将灯设计铸造成凤鸟形,应是骆越先民崇拜鸟的遗风。
鉴金铜棺:西林县普驮汉墓出土。长约2 米,宽66 厘米,高89厘米,厚2 厘米,重一千多公斤。方匣形,通体镶嵌纤细的鎏金花纹图案。
铜仓:在合浦县望牛岭西汉墓、梧州市云盖山东汉墓均有出土。系仿当地“干栏”式粮仓建筑而铸造的专为死人陪葬的一种模型明器。造型别致,结构合理,工艺精巧,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
铜鼓:从汉至隋代,是瓯骆地区铜鼓文化的繁荣昌盛时期。其青铜铸造业亦逐步转移和体现在铜鼓的铸造上来。自50 年代以来,广西各地文物部门发现和收藏的铜鼓已有560多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亦发现和收藏100 多面铜鼓,占全国各地文化部门收藏铜鼓总数(1460 面)的近一半,民间收藏的数量更多,说明瓯骆地区是铜鼓的主要铸造地,也是发现铜鼓最多的地区。其中有相卜当一部分铜鼓是汉至隋代这一时期铸造的。这一时期的铜鼓不仅个体硕大厚重,纹饰繁缚华丽,而且群工艺精巧别致。正如史书所言:“俚僚铸铜为鼓,鼓唯高大为贵,面阔丈余。” 又云:“自岭以南二十余郡”……诸獠皆然,并铸铜为大鼓。”考古发现的实物与文献记载是相符的,如北流县石科乡发现的一面“北流型”铜鼓,面径达165 厘米,残高67 . 5 雌米,重300 公斤,是迄今我国乃至世界上发现的最大的一面铜鼓,被誉为铜鼓帷王。这面大铜鼓的通体还饰有细密工整的云雷纹砚相弦纹。这一时期瓯骆及其后裔乌浒,俚僚人铸造的铜鼓的特点是鼓面大于鼓身,鼓面边沿镶焊有立体塑像装饰,如蹲蛙、累蹲蛙、骑士、牛拉撬、鸟等。重量多在50--100公斤,造型优凝重,工艺匠心独具,上下浑然一体,音质宏浑悦耳,令人羡叹不已。
关于青铜器的铸造工艺,除了采用传统的全范式铸造法、内模外范铸造法之外,还可能采用了新的蜡铸法,如铸造凤鸟灯如此复杂精致、纹饰如此纤细繁缛,器壁又如此之薄,以及铸造像铜鼓这样庞大、器壁薄而均匀、纹饰又如此规整繁缚的器物,不使用蜡铸法是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的。同时还发明了焊接法,如铜鼓面上的立休装饰、鼓耳以及铜桶上的双重耳等,都是分铸后再焊接于主器上的。现在所见的这些焊接处,虽经长期使用且掩埋在地下1 000多年,却仍完好无损,可见当时焊接技术及焊接材料的优良与精湛。就是采用前期的传统铸造方法,其工艺也要比原先复杂精致得多。如铸造一面200 --300公斤重的大铜鼓,各道工序都要求有极高而娴熟的技术,并且还需要有精确的运算和多方面的知识与经验。首先是制作和塑造其模范,因铜鼓体积大,诊且花纹图案纤细繁褥,其内模自然也很庞大,料泥用量亦多,而且要求掺和材料适中,塑形要准确无误,否则就会干裂和变形。庞大的内模制作完成后,再在模、面上刻或印上所要装饰的花纹图案。此道工序不仅要布局得当,需要有娴熟的精雕细刻的技艺,而且还要求具有较高的构图与绘画技巧。特别是铜鼓上的一道道圆形晕圈,在当时尚未有圆规类器具的条件下,已能将一道道巨大的圆形晕圈画得准确无误,令人叹为观正。难度更大的还在于将内模翻成外范,既要使鼓壁薄而匀称,又要使刻于模面的纹饰清晰地映现于铜鼓上,其外范究竟如何制作?研究者只是推而测之,并未能明察其详。除此之外,还要保证铸造出来的铜鼓具有音质宏亮悦耳的效果,这就要求工匠们具有丰富的化学(即金属成分的合金配剂)知识和乐感经验。再者,要铸造如此庞大的铜鼓,必须要有大量的铜液,需要有相当规模的铸造作坊和相当数量精通技术的工匠以及严密的组织与分工。正是适应着生产力的发展,奴隶主的或封建主的手工业作坊便应运而生了。
青铜铸造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一系列相配套的工程及其相应的设备与技术,包括采矿、碎矿、冶炼、合金、铸造以及建造炼炉、鼓风设备,等等,在瓯骆故地的北流县铜石岭和桂平县西山,发现有两处规模宏大的汉代采矿炼铜遗址。其中铜石岭遗址已做了清理和发掘,基本弄清了它们的面貌。
铜石岭位于北流县民安乡上良村后的圭江河畔。1960 年广西地质队进行地矿普查时,在铜石岭的东北麓发现了7 个古矿井,他们对其中3 个矿井进行了清理。矿井深20 多米,井中遗留有许多木质支架和一些锈蚀的铁质工具。在地表土层中发现有许多孔雀石(铜矿石)。经钻探,在钻孔中发现孔雀石富集团块,并见有辉铜矿,矿石含铜4 . 8 %。
炼铜遗址位于铜石岭东面的岭坡上。炉渣分布范围很大,南北长约1000 米,东西宽约4o 米,堆积厚度一般为l0一2O 厘米,最厚50厘米。70 年代,考古工作者曾对铜石岭遗址进行两次发掘,开掘探沟6 条,发掘面积200 平方米,发现炼沪14 座,灰坑9 个,排水沟2 条,还发现一批陶风管、铜渣、铜锭、铜矿石、木炭、陶器等遗物。其炼炉为竖形炉,上部已残,高度不明,底部呈圆弧形,直径40--50 厘米.炉壁使用粘土、石英砂和稻禾杆壳等材料掺和制成,厚l0厘米。因受高温烤烧,炉内壁呈灰黑色,外壁略呈红褐色,一侧设有宽1O-15 厘米的流口。风管呈圆管状,质料与炉壁基本相同,内径3-3.5 厘米,外径5 厘米左右,有的呈弯折状,末端较细,表面粘附有酱色琉璃状品体,应是插入炉中与铜液接触所致。铜石岭遗址中发现的竖形炉是一种结构简单的炉型,冶炼方法简单,易于操作,即把经过打碎筛选的矿石与木炭分层交错放入炉内,插入风管.而后进行鼓风熔炼。当炉内温度达到1000摄氏度左右,矿石便逐步溶化成铜液。广西冶金研究所曾对铜石岭遗址的遗物进行金相分析,铜锭的含铜量为98.68 %、铅0.142 %、砷0.23 %、锑0.685 % ;炉渣含铜0.65 % ,含铅1.58 %。说明当时的工匠已熟练地掌握了冶铜的提纯技术,其冶炼技术亦达到了很高水平。
铜石岭遗址出土的木炭,经北京大学考古系实验室测定,结果表明其树轮校正年代为距今1910 (误差90 )年,时代属西汉晚期至东汉初期。遗址出土的陶片有不少是汉代常见的方格纹、水波纹;也有陶瓷片年代稍晚,有的属南朝时期,还有一件白陶双耳罐与钦州隋墓出土的同类器物相似。说明该遗址从西汉晚期至隋代是冶铜的兴盛时期,而且往后还一直被沿用。这是因为其冶炼遗址所处的地理及自然条件比较优越,旁侧有可通桂东南乃至广东的圭江,岭上有遍野的林木可作冶炼的然料,人们可就地采矿,就地冶炼或就地铸造。联系到东汉至隋代,这一时期正是瓯骆铜鼓文化的鼎盛时期,北流则是大型铜鼓的主要产地,300 公斤重的“铜鼓之王”也发现于北流。说明当时铸造青铜器的铜、锡等金属是由本地区冶炼的。
此外,这一时期瓯骆地区青铜铸造业的发展成就,还表现在工匠们已能根据所铸器物的功用而配制不同比例的合金成分。青铜器主要是由铜、锡合金铸成。器物的用途不同,其合金比例亦不尽相同。如《周礼?考工记》 云:“六分其金(即铜,下同)而锡居其一,谓之钟鼎之齐(即配剂);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杀矢之齐;金锡各半,谓之鉴隧之齐。”瓯骆地区出土的青铜器经抽样作金相分析,所含金属成分分别为:
斧 含铜55.2 % 铅17.5% 锡15.7% 铁4.4% 壶含铜57.2 % 铅19.3 %锡16.1 % 铁2.4 % 镞含铜95.6 % 铅3.4 % 锌1 % 铜鼓含铜66.96-83.42% 铅3.2 -23% 锡4.84-14.94 %
在上述金属合金中,除了铁和锌属自然附带成分外,其余均为人工配剂。特别是在青铜器中加入一定比例的铅,可使浇铸时铜液流畅,减少气孔;铸造成器后,具有质地坚韧,耐于蚀磨和敲击等特性。可见瓯骆工匠已熟练地掌握了合金技术。
前些年,广西的铜鼓研究专家与南宁市铸造厂的工程技术人员曾联合进行研究和多次试验,试图复制铸造古代的铜鼓,越南的科学家亦曾进行过铜鼓的复制铸造工作,但结果是:虽能复其形而不能复其音。先民们铸造铜鼓的技艺之精妙,由此可见一斑。
二、冶铁业
秦汉至隋代这一时期,瓯骆地区的铁器冶铸业无论是生产规模还是生产技术以至冶铸的铁器品种和数量,都比前期有了明显的发展与进步。从考古发现看,铁器已是这一时期墓葬中的常见之物,除了前述的生产工具外,还有各种兵器及其他生活日用器。两汉之际,瓯骆地区的铁器冶铸业已具有一定规模。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 年)宣布盐铁实行官营政策,分别在产盐和产铁的地方设置盐官和铁官。全国共设铁官49 处,分别隶属于40 个郡。东汉时设铁官34 处,每处铁官下设一个至几个作业点,瓯骆地区也设有作业点。冶炼业由国家统一经营。
从出土的铁器来看,这一时期制造铁器的方法主要是铸造法和锻打法两种。其产品又有生铁和熟铁之分,而且已开始出现不同含碳量的钢。铸造法主要用于制作各种炊器和生产工具类,如釜、锅、犁等,其工艺流程与铸造青铜器大体相同,经过制范、浇铸、修饰等工序。锻打法主要是用于制作各种刃部锋利的工具,如兵器类的剑、矛、刀,生产工具类的斧、凿、锛、锄、镭、削刀、锯以及剪刀、镊等。其工艺技术比较复杂,一般要经过锻打、柔化、掺碳、淬火等工序,工匠们须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娴熟的技术。事实说明,瓯骆工匠使用热处理工艺控制产品的结构和改变其性能的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如贵港市郊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2 件完整无锈的长剑(长130.2 厘米),系使用熟铁锻打成薄片,掺碳后叠合再锻打成形,然后再行淬火。故其剑刃部是属淬火高碳钢,杂质少,组织均匀,几乎达到现代优质钢的水准。正因为如此,这两柄剑在地下的泥水里淹埋了二千多年,出上时仍乌黑闪亮,无丝毫锈蚀,锋利如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铁器制作工艺已达到很高水平.
铁器制造业的发展离不开铁矿的开采与冶炼。由于铁矿石冶炼的熔点要比铜矿石高(一般要达到1200-1400 摄氏度)。要提高炉温,就需要改进炉体的结构和鼓风设备。正因为如此,瓯骆地区的冶铁业出现较迟。瓯骆工匠们是在长期冶铸青铜器的实践过程中,逐步积累经验的。经过不断的摸索与实验,才掌握了冶铁技术,开创了瓯骆地区的冶铁业。考古工作者已在广西的岑溪、北流、容县等地发现了多处汉魏时代的冶铁遗址,遗址里遗留有大量的炉渣以及一些冶铁的增锅。只因炉体已残缺不全,故已无法知道当时的炼炉结构、设备及其冶炼方法。但这些遗址,至少可以肯定,汉魏时代,瓯骆地区己有自己的冶铁作坊,并已开始开采铁矿和冶炼铁,铁器的制造业已发展起来了。
贺县贺诚乡寿峰村与马莲塘乡永庆村交界的芒陈岭发现两座三国时期的小型墓葬,共出土各种随葬品79 件,其中锄、镭、耙、镰、刀、削、锯、凿等铁器19件,占随葬品总数的24 %。
二、陶瓷制造业
这一时期瓯骆地区的陶瓷制造业在前期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与进步,并且出现了许多新的工艺。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生产品种明显增多。这一时期的陶器主要还是发现于墓葬,也有一些发现于窑址里。东汉时期,陶器已成为主要陪葬之物(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用青瓷器随葬),而且数量多,器型丰富,每一墓用于随葬的陶器少的10 件左右,多的达30-40件。先秦时期的陶器种类还不足20 种,到了东汉已增至50 多种,除了日用的饮食器和盛储器外,还新出现了井、灶、屋、仓、牛、猪、狗、鸭及兽类等模型器以及五联罐等。
二、生产技术进一步提高,陶器质量普遍较为优良,工艺也较为精致。这一时期的制陶方法主要采用轮制,兼用手制和模制。凡是器体为圆形的,都采用轮制,所以器形普遍较为规整、均衡、对称,陶质普遍较为优良。有的则采用手制、轮制和模制三者兼用的方法,其制作工艺也较复杂。如瓮、罐类器物,往往是手制和轮制兼用,即先用泥条圈筑器身,再经慢轮修整成身、颈和口沿,后粘接器底,最后再在器体上拍印和刻划花纹装饰。而瓶、提筒、鼎、盒、壶等带盖儿的器物,则先分别轮制出器盖儿和器身,然后加上器底及足,经进一步修整才最后成型。至于三足罐、三足盒、小盒、碗、孟、联罐等器体较小的器物,则器身与器底一次轮制完成,有的还捏制器耳、盖钮等器物的附件。轮制的普遍采用和多种技法的兼用,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制陶的工效和产品的质量,而且使器物种类亦更加丰富多样。
三、大量雕塑陶制品的出现,是这一时期制陶工艺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这一时期的墓葬中(主要是西汉晚期至东汉时期),不仅出土有丰富多样的陶制器皿,而且还有众多的模型明器,如陶屋、陶仓、城堡、灶、井以及各种家畜家禽。这类器物是专门用来给死者陪葬,制作工艺多较精致,具有很强的立体透视感,如贵港和梧州等地东汉墓出土的陶屋或城堡,房屋建筑均为楼阁式,实际就是当时一组建筑单元的微缩,房屋内全部镂空,屋檐、脊棱、门窗、回廊、围墙、厨房、猪圈乃至正在炊煮的厨师和觅食的小猪等,都雕塑得栩栩如生,令人一目了然,充分表现了工匠们娴熟的雕塑技艺。
四、花纹装饰手法的多样化和纹饰的多姿多彩,两汉时期不仅是瓯骆地区制陶业的兴盛发展时期,而且也是装饰方法和纹饰形式空前丰富繁荣的时期。从考古发现来看,这一时期陶器纹饰的施制方法,有模印、拍印、施压、刻划、镂孔、附加、彩绘等7种.按其工艺种类的不同,大致可归纳为印纹、旋纹、刻划纹、附加堆纹、镂孔、彩绘等6 类。具体纹样,则有数十种之多,每一种之中还可以细分出多种式样,例如几何形印纹就有124 个不同结构的图案纹样。它们是采用一种方格纹作地纹,然后在其上刻以各种几何图形小戳印的陶拍,当器坯未干时在器表逐段拍印出来。它们以每个戳印作为一个构图单位,由.仁、地纹相互配衬,线条纤细流畅,构图工整别致,繁而有序,与先秦时期的“几何印纹陶”迥然不同,成为汉代陶器装饰的一个显著特点。另一种装饰新工艺是在陶器上施以彩绘,画工们用黄、黑、白、红等4 色颜料在泥质陶器体上描绘卷云纹、水波纹和弦纹等纹样。这些纹饰的题材多取材于自然,经过画师们的艺术再现,使之更加美观华丽,一富于变化,极大地丰富了陶器的装饰内容,反映了这一时期陶器装饰工艺的新发展和人们审美情趣的升华。
五、出现了青瓷器.瓷器是以高岭土为原料,器壁内外施釉,经密封式窑床焙烧而成,它具有胎质灰白细腻、釉质晶莹、透水性差、质地坚硬、美观耐用的特点。瓯骆地区的青瓷器萌芽于战国至西汉,出现于东汉,成熟和发展于南朝至隋代,是这一时期墓葬中主要的陪葬品。其器形主要有各式罐、钵、碗、盘、壶、杯、盂等生活日用器,且皆为轮制,外施豆青色釉,器形规整,工艺精致,釉质品莹,而且多呈冰裂状,其制作工艺.与瓷器质量可与内地同时期的瓷器媲美
六、窑址的增多和窑床结构的进步。陶器品种和产量的增加和陶器质量的提高,都与烧制的窑床结构和烧制技术密切相关,目前在瓯骆故地的象州县运江、梧州市富民坊、苍梧县大坡圩、藤县古龙乡等地发现多处汉代的窑址,在北流县白马阵乡还发现有魏晋时期的陶窑。其容体多呈马蹄形,而象州县运江发现的窑床为龙窑。其中以梧州富民坊发现的汉代窑床和北流县白马乡发现的魏晋陶窑保存得较为完整。富民坊窑遗址位于梧州市西北面的桂江西岸,范围包括竹石头山南坡至伏尸山的四周,面积约一万平方米。窑室平面呈马蹄形,自外及里,分为窑门、火膛、窑床、烟囱等四部分;窑壁平直,船篷形拱顶.烟囱设于窑室后壁中间,呈方孔形;放置陶坯的窑床进深235 厘米、宽108-130 厘米左右,且自后向前倾斜度为10 度,这种窑室的体积虽然较小,但窑壁较高,可增加烧制陶器的容量,而且密封性能好,可控制二氧化碳的还原度,能有效地提高窑室温度,并提高陶器的火候与质量。从出土陶器的形制和纹饰特征判定,富民坊窑遗址的时代为西汉晚期。其分布范围如此之大,说明当时生产规模的宏大。白马窑遗址位于北流县白马乡西面的架排山和黄坡头一带。其窑室多依坡而筑,即挖掘山坡构成窑室,其平面略呈马蹄形。纵剖面略呈馒头状,窑体分为窑口、火膛、窑床、窑壁、烟囱5 个部分。窑口高35 厘米,宽45 厘米;火膛在窑口内侧;窑床深190厘米,宽104-107 厘米,高90-97 厘米;顶部呈船篷形,后壁分设3 个烟囱,更能有效地提高窑室内的温度,故所烧制的陶器皆为灰胎硬陶,火候甚高。
此外,烧砖和瓦的出现,也是这一时期制陶业发展进步的标志之一,并且对于改变本地区的传统建筑材料以及建筑业、人民住宅建筑结构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一时期瓯骆地区的陶瓷烧制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大抵与青铜及铁器冶铸业一样,分为地方官府和民间私营两种形式。上述的规模宏大的窑址,很可能是由地方经营的官府作坊,其作坊内部已有较为严格的分工,如专门为死者陪葬使用的各种雕塑式的模型明器,以及众多形制规整、造型美观的仿青铜礼器的陶器、砖瓦和贵港市汉墓出土的“圭禾后(司)”印文的陶器、南朝墓葬出土的精美青瓷器等,应是当地郡县市井官府陶瓷作坊所生产。而其它一些生活日用器皿,如贺县铺门金钟汉墓出土的一些器体上刻印有“左”、“右”等陶文,应是民间私营作坊的产品。因此,瓯骆地区制陶业的长足发展,固是生产技术生产力发展所促进,也是与地方官府和民间私营两种制陶业互相促进有很大的关系。目前瓯骆地区所发现的规模大的窑址,都位于江河之畔,这与制陶用水方便,产品外运也便利有关。
三、纺织业
壮族先民的纺织业,最早是就地取材,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细长纤维作为原料,用以纺线织网织布。从考古发现和零星的文献记载可知,秦汉至隋代这一时期里,瓯骆地区的纺织业有了较快较大的发展,其技术水平已逐步赶上先进的中原乃至江浙地区。《汉书 地理志》 云:南粤“处近海,多犀、象、琦帽、珠现、银、铜、果、布之揍,中国往商贾者多取富焉。”其中所说的“布”,后人考证是为葛布。张心泰《粤游小记》 说:“粤中多产葛,惟郁林州者知名最久。齐武帝佐客乐曲,被管弦,乘龙舟游江中,令榜人皆着郁林布… … 即今之郁林葛也。”可见汉代以后,葛布已与犀、象、珠现齐名,饮誉中原。《汉书》 又说:南粤“男子耕农,种禾稻竺麻,女子桑蚕织绩。” 说明当时瓯骆人己开始养蚕并出现了丝织品。
除了葛布和丝织品外,晋代还有用芭蕉纤维织成的蕉布。“…… 一名芭蕉… … 其茎解散如丝,以灰炼之,可纺织为缔络,谓之蕉葛,交广俱有之。”
在瓯骆地区汉代墓葬中,曾出土过一些纺织品残片。如贵港市罗泊湾一号墓出土有丝绸、麻布、织锦、漆绷纱帽等残片;同墓出土的一件木腆《从器志》 上也列有不少纺织品的名称,计有缯、竺、布、细、线、絮、丝等。这些纺织品,按其质料可分为丝织品和麻织品两大类。
丝织品类:罗泊湾一号墓中的《 从器志》提到和岭南出土的这类纺织品有缯、锦、线絮、丝、丝绸等。从前引《 汉书 地理志》 所云南粤“女子桑蚕织绩”来看,汉时瓯骆地区已出现丝织品无疑。另外,在罗泊湾一号墓中还发现漆絔纱帽的残片。其帽是一种涂上生漆的帽子,是用很细的麻线织成带方孔的纱布制成。类似完整的漆绷冠,湖南长沙马王堆3 号汉墓曾有出土。罗泊湾所出其残片,比马王堆3 号墓出土的略为粗疏,应是本地制作。
麻织品类:罗泊湾《从器志》 所记和实际出土的这类纺织品,有布、麻布和纱衣残片等。其纱衣残片经广西轻工业局绢纺工业研究所鉴定,认为是平纹组织的麻织物,其支数估计在200以上,经纬密度为每平方厘米经线41 缕,纬线31 缕,其纺织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此外,汉代瓯骆地区的纺织品还有棉织品。岭南地区盛产木棉,“其树高大,其实如酒杯,皮薄,中有如丝棉者,色正白。”木棉树“高数丈,树类梧峒,叶类桃而稍大,花色深红类山茶,春夏花开满树.花谢,结子大如酒杯,絮吐于口,茸如细磊,旧云海南蛮人织以为布。”
关于当时的纺织工具,在瓯骆地区也有发现,包括纺纱工具、织布工具两大类:
纺纱工具类:发现较多的是石或陶制的纺轮。其形如圆饼或算盘珠,中间穿有一小圆孔,在孔内插入一根小木杆(即拈杆),即成纺缚.这种纺博早在新石器时代已开始出现,并一直沿用下来。在贵港、合浦、梧州、平乐等地的汉代贵族墓葬中,多发现有这种纺轮,说明这类原始的纺纱工具在当时仍很流行,根据民族学的材料,轻重大小不同的纺轮,用于纺捻粗细不同的纱线,即小纺轮用于纺细线,大纺轮用于纺粗线。瓯骆地区发现的纺轮,一般为中小型,应是用于纺细线。
除了纺轮之外,从罗泊湾汉墓中出土的麻布残片,经纬线细密均匀,这是纺轮无法胜任的,应是由纺车所纺。在同一墓葬中正好发现有纺车的木构件。有一种一头大一头小的圆木棍,应是纺车上的辐条。这些辐条长33 厘米,直径0.5-1.5 厘米,两端均设有(桦),粗端桦可安装在车轴上,细端桦可套合木轮的木框。细端有两个小孔,粗端也穿有一小孔。通过这些小孔用粗线将相对应的辐条连接起来,就形成纺车的轮子。另外,还发现有一些带把儿的木锥,很可能是纺车上连接纱绽的轴。纺车的出现,既提高了纺纱的工效,也提高纱线的质量,使之细而匀称。
织布工具:在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的椁室内,发现了一批实用的织机部件和模型织机的部件,计有打纬刀、卷布轴、经轴、梭、引经杆、分经杆、马头、挑经刀、提综杆等。由于该墓早年被盗,织机已散乱,故无法复原。但从其部件来看,罗泊湾汉墓出土的应属斜织机。这是一种比原始的踞织机更为先进的织布机,它代表了当时瓯骆地区织布机的发展水平。
四、漆器业
岭南地区漆器业开始于何时,文献无征。瓯骆故地的广东肇庆战国墓曾发现过一些漆器残迹,透露了岭南制作和使用漆器的信息。
瓯骆故地大量发现漆器是在西汉时期的墓葬中。在贵港市罗泊湾一号墓中出土各种漆器800 件(片);在罗泊湾二号墓和贺县金钟汉墓也出土大批漆器。器形有耳杯、盘、案、仓、盒、豆、盆、桶、梳蓖盒、剑鞘、刀鞘、矛柄、伞顶轴、拐杖与其他器物附件等。耳杯和盘类漆器的底部烙印有“布山”、“市府草”或针刻有“胡”、“厨”、“杯”、“士”等字样。烙印文字是在素木胎上烙印戳记而后上漆,是漆器制作过程中打上的戳记,故多是制造地的地名或制漆器的官署。如罗泊湾汉墓中出土漆器上所烙印的“布山”和“市府草”等字,表示这些器物为布山市府所造。针刻文字是在漆器制成后刻上的,往往是漆器的买主、用主自己刻写作为记号或纪念。
漆器是一种包括多种工艺和多道工序的精细工艺品。制造一件漆器,需要多人分工合作,各尽其长,方能完成。其间要经过胎工(素工)、初漆工(傈工)、细漆工(上工)、绘画工、铭刻工(雕工)、清理工(清工)等道工序,最后由工师(造工)检查完成,再送监造官吏验收,合乎质量才算完成,真可谓“一杯卷用百人之力”。瓯骆地区制造的漆器,其上虽然未见明确烙刻制漆工匠和监造人名的题字,但从其能生产如此众多的漆器来看,如果没有一支人数众多又各怀其技的制漆工匠队伍以及专门的“市府”作坊(地方官营)和严格的组织分工是不可能做到的。除了普通的漆器种类以外,还有铜扣器、鎏金铜扣器和舒玉泞器。
楚国是漆器制造业最发达的地区。瓯骆地区出土的漆器种类、形制与绘画风格等,都与楚地发现的相似。岭南与楚地相邻,其地的制漆业应是在楚地制漆业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瓯骆地区的漆器的胎骨质地主要有木胎和夹拧胎两种,其中以木胎居多。其制作方法有三:一是研制木胎,即利用一木块或木板通过刨、削、剑、凿等作法制出器形,如方盒、耳杯、案、扁壶等器属之.二是旋木胎,即取一块大小适当的木板或木块,先旋出外部轮廓,然后将器内部分荆凿出来,豆、盘、盆类器物属之;三是卷木胎,是用薄木片卷成器身,接合处用木钉钉接,奋类器物属之。这类器物表面光滑平整,不见接缝痕迹,可能是在胎骨上加裱麻布,然后上漆。夹综胎器物偶见之,其制造方法是先以木或泥制成器形,作为内胎,然后以麻布或增帛若干层附贴于内胎上,待麻布或增帛凉干后即去掉内胎,“脱胎”后与原来器形的轮廓完全一致而在稍大一些的麻布或增帛上涂漆彩绘纹饰成器.有一些器物为了使其牢固,还要以金属件扣于漆器的口缘,由此亦增加了漆器的美感,但工艺技术要求更高。
漆器多绘有细腻流畅的花纹装饰。花纹除了平涂外,还比较多地使用线条勾勒,有些器物上的纹饰同时用几种线条勾勒,使画面更加生动活拨,华贵不凡.几何类型花纹线条纤细飘逸,写实性动物图案则简洁明快。如所绘的波浪纹,一波三折,曲折委婉,带流水的韵律;卷云纹更是洒脱飘逸,简明流畅;动物图像中的犀牛,着笔不多,却把犀牛特有的形态表现得活灵活现,反映了漆画工匠娴熟的绘画技巧和精湛的艺术造诣,达到了用漆如墨的境地。
漆器具有精巧、美观、耐用的特性,故既是一种精美的工艺品,又有很高的使用价值。所以,它一经出现。就为世人所喜爱,并且很快就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用器。但由于漆器制作工艺复杂,原料稀少,所以价格必然昂贵,非一般平民百姓所能享用。
五、竹木器制造业出土的漆盒
岭南盛产竹类,因而以竹蔑编织竹器业的历史也很悠久。在平乐银山岭战国墓中,就发现有专用于破削竹蔑的青钢刀或铁质刀、削类工具,表明在先秦时期瓯骆地区早已出现了竹蔑编织。秦汉时期,这类工具明显增多,反映了竹编业的发展。但由于埋藏在泥水中的竹蔑器不易保存,所以我们已无法确知当时竹度编织的品种,但从目前所能见到的出土竹荀和竹席两个品种来看,其破削蔑片的技术和编织水平是很高的。1976 年发掘罗泊湾一号汉墓时,曾发现一些残竹筒和裹尸的残竹席,竹苟的竹蔑宽约0 . 5 厘米,而厚只有l 毫米;竹席的竹蔑宽约4 毫米,厚仅1 毫米。二者都作“人”字形编织法,质地与工艺并不亚于现代的竹席。由于岭南遍地都盛产竹,材料易得且易于加工,故民间的竹器业必定很普遍。
岭南地区山林遍野,木材丰富,有利于发展木器业。在秦汉时期的墓葬中,出土有众多的斧、锛、凿、曲柄铲、螂头、锉刀、锯、刮刀匀等成套的铁质木工工具。这些工具的出现及其广泛使用。极大地促进了木器加工制造业的发展。这一时期的木材加工及木器制造,不仅是相对独立于其他行业而存在,而且还渗透于社会各个行业之中,无论是造船、建筑、纺织、漆器制造、农业等等,无一不直接或间接与木器加工制造有关,无一不需要其介入。尤其在砍伐、锯板、凿卯、刨光等工序中普遍使用了铁制工具,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工效,而且可以使工匠们的技术得以充分发挥。在这一时期墓葬里发现的木制随葬品,除了形体硕大,结构紧密的木棺和木椁之外,还有木船、木车、剑、(木必)、楣、梳、篦、俑、马、兽、六博棋盘、拐杖、伞轴、木牍等,其制作工艺多较精巧,它们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木器制作水平。
六、玉石制造业
自金属工具逐渐取代石质生产工具以后,玉器制造业也逐步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替统治阶级或富有者提供装饰玩赏用品及礼器的专门行业。玉石晶润而有光泽,有硬玉和软玉之分。硬玉是一种辉石矿物,主要成分为硅酸钠及硅酸铝,硬度约为7;软玉是—种角闪石矿物,主要成分为硅酸钙,硬度为6—6.5。两汉时期是瓯骆玉石制造业发展的兴盛时期。在这一时期的墓葬中,出土有数量众多、品种丰富多样的玉器,器形包括玉璧、玉环、块、境、佩饰、玉鱼、玉角、玉猴、鼻塞、殆、杯、灯、管、珠、带钩、剑具、琢秘、印章等20 余种。这些玉器造型优美,雕剔玲珑、镂刻精细,工艺水平极高。如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玉杯,造型优美,制作精致,工艺水平堪称上乘,是汉玉中的珍品。
瓯骆地区出土的玉器,主要见于规模较大的贵族墓葬里,而一般的小型墓则比较少见。说明当时的玉器尚属珍贵之物,而普通平民百姓尚无法问津.据此看来,当时的玉器制造业主要还是由地方官府所垄断.除了玉器之外,瓯骆地区还盛行滑石器的制造。岭南地区有着丰富的滑石矿藏,在今桂东南和桂东北地区均有分布,尤以桂林一带为最.滑石矿通常是由富含镁的岩石变质而成,主要成分为硅酸镁,硬度为1 。因其矿石质地细嫩,色泽晶润如玉,且硬度低,易于雕琢,人们习用以“琢为器用”,故成为两汉至南朝墓葬中常见之物,器形有鼎、壶、甑、璧、暖炉、砚台、俑、猪、钵、勺、柱础等。这些器物多仿制于日用的陶器、铜器或玉器,而且多数为非实用器,但其形体凝重,造型优美,表面光洁,做工精细,刀法娴熟,形象退真,反映当时民间了匠的雕刻技艺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从瓯骆地区出土的玉石器的种类、数量及工艺水平来看,其玉石制造业应已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手工行业。铁制工具的广泛使用,为玉石制造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因为玉质矿石质地坚硬,从开采、切割、凿刻到镂孔,必须要有比之更加坚硬锐利的工具,同时还要有娴熟的雕刻技术和深厚的艺术功底。瓯骆地区出土的各种玉石器,造型别致,通体圆润,均衡对称,赚刻精细,刀法明快,磨制光滑,形象生动,充分反映了这一时期玉石制造业的发展盛况及其精湛的工艺水平。
除了上述的手工生产行业及其成就之外,瓯骆地区尚有造船业、建筑业、酿造业、煮盐业、金银冶铸业、玻璃器皿的制造等等。只因考古发现的资料较少,史籍亦缺乏明确记载,故不单独列项详述。但它们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并且都具有一定的成就,进一步丰富了瓯骆手工业的内容,全面展示了这一时期手工业的发展成就,同时也是岭南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一个缩影。
第三节
商业与交通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从根本上消除了以往各自为政、相互封闭的封建割据局面,而后又在全国范围内发展道路交通,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为商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及至“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更为商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使全国商业和交通运输业出现一片繁荣景象。随着秦对岭南的统一,以及开凿灵渠,修筑新道,沟通了岭南与内地的水陆交通,加上铁器的广泛使用和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和交通运输业也逐步发展兴旺起来。
一、商业
秦始皇统一岭南,设置郡县,委派官吏进行统治之后,虽然仍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但由于秦的统一,打破了岭南长期封闭的局面,特别是灵渠的开凿和各条“新道”的开通,客观上有利于扩大岭南与内地及周邻地区的联系交往。历经南越国赵佗政权以及西汉王朝的经营,岭南社会经济有较快较大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其地商业的发展。壮族先民首先乘着秦王朝“发诸尝通亡人、赘婿贾人”南下岭南之机,积极与中原各地开展通商活动,向中原各地输出海盐、水果、葛布和珠巩、砒帽、翠羽、犀角、象齿等土特产,而后转由中原输入“金铁田器”和马畜等生产资料,以补岭南发展农业生产在工具上之不足。贵港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东阳田器志》 木犊书有“入插卅”的字。表明该木赎所记之农具为江苏所产,而后通过交换进入岭南。同墓出土一件《 从器志》 的木犊背面书有“中土砙卅”和“中土食物五筒”等字。“中土”即中州,就是今日的中原地区,表明该木赎所记之陶器和食物均为中州地区所产。又同墓出土一件木简记有“客籼米一石”等字,另一件木简也书“客籼口”等字样,按“籼”即籼字,“客”与土相对,是外来之意。“客稻米”系指从外地传入的私稻。贵港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木腆、木简所记的铁农具、陶器、食物、客福等物,当是通过商业渠道流入岭南的。另据《史记?西南夷列传》 载,汉使“唐蒙风指晓南越,南越食蒙蜀构酱,蒙问所从来,曰:‘道西北牂牁’”,。表明唐蒙在番禺吃到的构酱也是通过商业渠道从牂牁江经广西运抵番禺的。这也说明,汉时岭南壮族先民不仅与中原地区通商,与远居西南腹地的巴蜀地区也有商业往来。那些南来北住、东去西来的商人,进行商品交流,互通余缺,对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无疑是有益的。
壮族先民除于国内开展商业活动外,还积极开拓海外贸易。据史籍记载,汉时岭南的番禺(今广州)虽是华南大都会,但还不是对外贸易港口;当时的对外贸易港口是徐闻和广西南部的合浦。所以《汉书?地理志》 说:汉武帝时“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又船行四月,有邑卢没国,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谌离国;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卢国。自夫甘都卢国船行可二月余,有黄支国,民俗略与朱厓相类。其州广大、户口多,多异物,自武帝以来多献见… … 黄支之南,有已程不国,汉之译使自此还矣。”据考证,都元国在马来半岛东岸即今泰国南部的北大年府,邑卢没国在缅甸萨尔温江入海处,谌离国在缅甸孟加拉湾沿岸,夫甘都卢国即缅甸的蒲甘城,黄支国就是印度的建志补罗,已程不国即今之斯里兰卡。另外,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 也说:“雷州徐闻县……汉置左右侯官,在徐闻县南七里,积货物于此,备其所求,与交易有利。故谚口:‘欲拔贫诣徐闻。’”贸易时,输出的商品是黄金和杂缯,输入的货物主要是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等奢侈品。瓯骆地区的东汉初期墓葬曾出土玻璃、硬玉、玛瑙、水晶等物,其中仅玻璃一项就有1965 颗。广西贵港、梧州、合浦汉墓也出上有玻璃、琥珀、玛瑙、硬玉等物。 汉墓出土之玻璃即《 汉书》 所提之“璧流离”。而今,《汉书》 所载之输入商品已在瓯骆汉代墓葬出土文物中找到。说明汉时的海外贸易主要为官营,所以输入的珍奇商品,均为少数统治者所占用,死后也随葬于其坟墓中。
与此同时,瓯骆人民还积极发展本地区内互通有无的贸易交换活动.这一时期发现的冶铜遗址、冶铁遗址和制陶遗址,均位于江河之畔,主要原因应是便于外运。瓯骆地区墓葬中出土的青铜器、铁器、陶器、瓷器以及玉石器等,形制和纹饰风格基本相同,应是由专门的作坊制造出来,而后通过贸易交换活动,才到使用者手中。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本地区商品贸易的活跃与发展。
秦汉时期岭南瓯骆地区的商业活动在其后裔的语言方面也有所反映。壮语谓圩市为“非”( fei 4)或“圩”(wei) ,卖为“开”( hai5 ) ,买为“取”( si : 4 ) ,与汉语完全不同。说明壮族地区的圩市和商业上的买卖活动,古已有之。
壮语对做买卖的“圩市”和商业活动上“买”、“卖”等名词既然都有自己的民族语称,说明壮族地区的商业活动,自古以来就已有之,并非如一些史书所说的越人“不知商贾” ,而是“城郭好市,负贩逐利,率妇人也”; “荷担贸易,百货塞途,悉皆妇女”和“多妇人为市”。但总的来看,瓯骆地区的商业贸易多属乡间的小型交换活动,以满足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需要,专事商贾者较少,大宗土特产的外销和外地商品的输入,主要为外来的汉人商贾所为。
二、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业是社会生产和建设事业发展的先行行业。社会生产和商业贸易的发展离不开畅通的交通运输。瓯骆地区南濒北部湾,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境内讧河纵横,具有发展交通运输的有利条件。秦汉至隋代时期,瓯骆地区的交通运输以水路交通为主,陆路交通次之。秦征西瓯,已先修凿灵渠以通粮草;汉武帝平南越,需先备足载运水师的楼船和戈船。其水路交通可分为内陆交通与海外交通两个方面。
内陆交通主要也是靠内河交通。这又可分为两个方面:在瓯骆故地境内,水路交通可谓四通八达,即以自西而东流经今广西中部的郁江——浔江为干线,往北通过桂江、红水河和柳江可通达桂北各县;往西通过右江可通达桂西各县,其间,溯驮娘江可达西林县,溯西洋江可达云南广南县;往西南通过左江除到达左江地区各县外,还可溯左江之源的平而江进入今越南北部的谅山地区;往南通过北流江转南流江可通达桂东南和桂南各县,并自合浦出海到达东南亚各国。与毗邻地区的交通,一是通过桂江—— 灵渠向北入湖南湘江到达中原各省,此为古代瓯骆故地出入中原的主要交通(通道),有其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上的意义;二是通过浔江——西江东下广州,再由广州到达海外,三国至两晋时期,此一航道盛极一时;三是通过古称牂牁江的红水河进入贵州的古夜郎地。《史记?西南夷列传》 说:“夜郎者,临牂牁江,江广百余步,足以行船。南越以财物役属夜郎,……,窃闻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余万,浮船牂牁江,出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 《汉书?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也说:汉“元鼎五年(前112 年)秋……使驰义侯因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牂牁江,咸会番禺”;四是通过柳江― 都柳江进入贵州东南部的从江、榕江和三都等县。
在“陆事寡而水事众” 的岭南地区,陆路交通不如水路发达,主要有五岭道的开通。所谓“五岭道”,就是秦始皇统一岭南时秦军所走的5 条道路。但这五岭古道,由于汉高后的“别异蛮夷,隔绝器物” 和南越国赵佗因对汉王朝之愤怒而“发兵守要害处” 五岭道一度被堵塞。汉武帝平南越后,五岭道虽获重开,但由于种种原因,交通运输仍未如常。至后汉建初八年(83 年),郑弘大司农考虑到南北交通,如绕经东南沿海之“东冶,汛海而至,风波艰阻,沉溺相系”;为了安全和便捷,郑弘奏请“开零陵,桂阳峤道”,于是五岭道“夷通,全今遂为常道。”
关于交通运输工具,1965 年广西梧州东汉墓曾出土过一件陶牛车巷。广州东郊东汉墓也出上过一件。表明汉时牛车为岭南地区陆路交通运输的主要工具.至今,牛车仍是壮族民间交通运输工具之一。至于马车,迄今只有广西贵县风流岭汉墓出土过一件, 此种情况与古代岭南地区“亡马” 有关。
海外交通:汉时岭南的对外交通港口是广东雷州半岛南端的徐闻和广西南部的合浦。由此航船可达今马来半岛、缅甸、印度、斯里兰卡。到了三国后期,华南的海外交通逐渐东移至广州,粤西的徐闻港终为广州所取代。
第八章
社会文化
一个民族文化的发展,在封闭的原始时代,通常可以根据自己内部的条件独立地发展进入阶级社会。但是,壮族先民所处的岭南一带,很早已和中原民族有了文化交流,而中原民族的文化是比较高的,文化高的民族和文化低的民族相接触以后,会产生一种文化冲击,这种冲击的结果,会使文化低的民族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因此,这种冲击带有进步的作用。
第一节
壮族先民的巫文化
先秦时期,居住在岭南的壮族先民,其社会还处于部落联盟时代,他们的思想信念,主要是巫文化.巫文化的核心,是信仰鬼神。然而壮族先民的越巫与楚巫不尽相同。《列子? 说符》 :“楚人鬼而越人(讠几)。”讠几,祥也。谓越人好(讠几)祥之事。说明楚人凡鬼必信,而越人先看征兆,才找到应该信的鬼魂。所以乃信鸡卜,由卜后的结果来找到作祟的鬼魂。另外,楚巫不能见鬼形,而越巫却能见鬼形。《史记? 孝武本纪》 记载:“是时既灭南越,越人勇之乃言:‘越人俗信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因而“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焉。”说明越巫鸡卜不仅在当地流行,而且还传到中原地区,为汉朝廷所信奉。
根据古籍记载:“楚之南有啖人之国,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屈原也提到:“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雕题、黑齿,得人肉而祀,以其骨为醘。”这些都说明当时岭南巫风之流行。
到汉以后,这种吃人风俗和巫文化并没有多大变化,说明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还没有发生变革。
原始的巫文化是建立在以血缘结合在一起的氏族部落基础上,因而同一血缘的氏族部落或血缘相近的部落联盟之间有自己独立的神祇。各个部落之间或各个部落联盟之间都有各自不同的主神,互不统属,因而不可能产生统一的大神。当部落之间互相斗争或部落联盟之间互相兼并以后,组成更大的部落联盟,就产生更大的部落酋长,反映到神的观念上,才有统一的大神。被兼并或被战败的部落神就成为大神管辖下的小神衹。神的谱系才依现实所产生的人际谱系排列出来。
巫文化是为维护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内部的团结,抗拒外敌的需要而产生的文化。因此,当时的政权法规、人生习俗、文学艺术都受巫文化所制约。如果经济基础不改变,或者没受到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是不会自然改变的。
第二节
中原文化的影响
秦始皇开发岭南的秦瓯战争之后,使岭南的越族社会更直接、更广泛地接受中原文化的传播,从而引起了社会的变化。
汉文字的传入,是启迪民智的关键。先进的思想和技术通过书籍得到传播。郡县制度的推行,是用行政手段来保证这种先进文化思想的贯彻执行。这样,新的制度才能得以从思想上巩固起来,使大一统的观念得以加强。
由于中原文化的传播,岭南地区的社会经济、社会制度迅速发展,加速了原始氏族公社解体向奴隶制社会、甚至封建制社会转化的进程。秦汉之初,表现得较明显的是部落之间的纷争和战争减少了。《汉书? 高帝纪》 说:“粤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
东汉初年,锡光任交趾太守时,在骆越地区“建立学校,导之礼(义)。” 因此,史书说,岭南华风始于此。
隋代时,令狐熙为发展俚僚地区的文化教育做了很大努力,功不可没。
令狐熙,字长熙,敦煌人。父亲令孤整曾是北周的大将军,始、丰二州刺史。令狐熙自幼好学,博览群书,对“三礼”(《仪礼》 、《 周礼》 和《 礼记》)造诣较探,且善骑射懂音律。隋开皇十七年(597 年),他被派任桂州总管,管理十七州诸军事,当时,隋王朝对桂州俚帅李光仕用兵刚毕,虽然打击了桂州俚僚酋长的势力,恢复了对岭南的统一,但民族之间、部落之间的隔阂还很深,鉴于此,隋文帝便调政绩卓著的令狐熙为桂州总管即有意缓和岭南的民族矛盾。隋文帝授予令狐熙任用州县以下官吏的权力,使用当地民族首领。于是令狐熙一改过去对岭南土著民族以兵相威胁的做法,不仅不歧视土著民族,而且对土著民族首领推心置腹,耐心开导,以理服人。当时安州俚人首领宁猛力是岭南大族豪酋宁氏后代。隋文帝为争取他,曾委任他为安州刺史,但宁猛力凭险自固,不肯去桂州参谒总管。
令狐熙亲笔写信邀他前来会见,表示以礼相待,结交情谊。听说猛力母亲有疾在身,立即派人惠送药物诊治,终于感化了宁猛力。宁猛力赶紧到总管府求见,心悦诚服归附隋朝。令狐熙以 “钦顺之义”奏改安州为钦州,此为钦州之来历。由宁猛力承袭刺史之职,令狐熙声名很快传遍南土,获得土著民族首领的拥戴,各溪峒首领感慨地说:“前时总管皆以兵威相胁,今者以手教相谕,我辈岂可违乎?” 干是相率归附。与此同时,令狐熙责成各州县长吏到职工作,并拨出费用,为其所属的17 个州县“建城邑,开设学校”, 结果,“华夷感敬,称为大化。”令狐熙任桂州总管5 年,意在羁縻,采取与俚僚人民和睦的措施,兴办官学,传播汉族文化,改革不良习俗,推动了俚僚人社会的发展,这表明俚僚人是乐意接受中原文化的。此外,还证明武治与文治的不同效果。文治为当地民族欢迎、接受,武治反而造成隔阂、对抗情绪。
虽然俚僚贵族阶层接受了中原文化,但到隋代,广大俚僚人的习俗还是“椎结跟踞,乃其旧风,…… 巢居崖处,尽力农事,刻木以为符契。”
第三节
儒家思想的传播
儒家思想体系的核心主要是三纲五常,它对维持阶级社会秩序的观念起到制约作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以儒家的思想作为统治阶级的主体思想。随着秦汉统一岭南,儒学最迟也是在西汉早期就传播到岭南越人地区。
第一个把中原儒家思想带到岭南地区的当推陆贾。陆贾乃是儒生.他任高帝太中大夫时,“时时(前)说称《 诗》 、《 书》 ,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 诗》、《 书》 !’贾曰:‘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以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高帝不悻,有惭色,谓贾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及古成败之国。’贾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称其书曰《新语》 。”陆贾就是这样的谋士,曾两次到岭南来,第一次是汉高祖初定天下,派他来和赵佗谈判,要赵陀称臣,他用的就是儒家的学说思想,使赵陀信服,自称“居蛮夷中久,殊失礼义。” 后来果然称臣。
陆贾第二次到岭南,是汉文帝的时候,这时赵佗正闹独立,称武皇帝。汉文帝又派他来说服赵佗,赵佗后来顿首谢,愿长为藩臣,奉职贡,并下令岭南地区:“吾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汉皇帝贤天子。自今以来,去帝制黄屋左纛。”
两汉时期,在岭南越族地区设交州。《交广春秋》说,交州治所原设赢(楼)(在今越南北部地区)“元封五年(前106 年),移治苍梧广信县(今梧州市),建安十五年(210 年),治番禺县(今广州市)。”下辖南海、苍梧、合浦、郁林、交趾、日南,九真七郡。在汉代苍梧为交州七郡的政治文化中心,时达三百多年。因而作为王朝的文化主体儒学,曾在这里传播开花结果,出现了许多著名的经学家。如西汉末年到东汉初年,苍梧广信县出陈钦、陈元父子,均以治《左氏春秋》 名闻中原。陈钦曾是王莽的老师,与刘歆同时而别自名家。陈钦以《 左氏春秋》 授王莽,别名《 陈氏春秋》 。陈元是汉光武帝设立左氏学大常博士四人之首。
汉平帝时,锡光为交趾太守,教导民夷,渐知礼仪。光武时任延为九真太守,“开设学校,导以经义。”说明此时已有学校设置,使儒家思想开始在岭南传播。必须指出,当时的学校,主要是奴隶主的子弟,奴隶是无法受学校教育的。
东汉末年,士燮为交趾太守,他是广信人.治《左氏春秋》 名闻京都。当时著名经学家袁徽曾向他讨教,发现他学问渊博。乃与尚书令荀或书信说:“交阯士府君既学问渊博,又达于从政。处大乱之中,保全一郡二十余年。疆场无事,民不失业,羁旅之徒,皆蒙其庆。…… 官事小阕,辄玩习书传,《 春秋左氏传》 尤简练精微。吾数以咨问传中诸疑,皆有师说,意思甚密。又《 尚书》 兼通古今,大义详备。闻京师古今之学,是非忿争,余欲条《左氏》 、《 尚书》 长义上之。”后来孙权统治了交州,起用士燮为交州刺史。当时中原战乱,南来到他那里避乱的经常有百余人,这些人多是会儒生,有名的如刘熙、薛综等,他们经常讲学,带领学生作学术研究。后来孙权派往岭南做官的,也多是儒生出身,如步涉、虞翻、陆绩等都是有名的经学家。他们为在岭南越族地区传播汉文化起了积极的作用。
以后历两晋、南朝,都很注重教育,而且也出现了一些土著人的文士,如养奋、申朔、顿猎猗。仅从这些名字来看,好像不是中原人的名字,特别是养、顿,也不像是中原民族的姓氏,说明壮族先民的一些先进分子,已直接接受了中原文化的熏陶。
应该指出,当时儒家思想传播的主要对象,是岭南大姓的奴隶主阶级,并未能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但是,任何时候统治阶级的思想都是当时社会的统治思想。奴隶主们接受了儒家的文化思想,必然对巫文化有些冲击。随着三纲五常的儒家思想逐渐深入俚僚贵族,就进一步地巩固了对国家大一统的认同。
第四节
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作为统治阶级对人民统治的辅助工具,也很快从中原随着中原文化的传播带到岭南来。首先传到岭南的是道教。时间大约在汉献帝之前。《三国志?孙策传》 裴注引《 江表传》 谈到斩于吉之事,就说在这之前曾有人在交趾传道教,但和当地居民思想不合,为当地居民所杀。兹引全文如下:
“时有道士琅邪于吉,先寓居东方,往来吴会,立精舍,烧香读道书,制作符水以治病,吴会人多事之。策尝于郡城门楼上,集会诸将宾客,吉乃盛服杖小函,漆画之,名为仙人桦,趋度门下。诸将宾客三分之二下楼迎拜之,掌宾者禁呵不能止。策即令收之。诸事之者,悉使妇女入见策母,请救之。母谓策曰:‘于先生亦助军作福,医护将士,不可杀之。’策曰:‘此子妖妄,能幻惑众心,远使诸将不复相顾君臣之礼,尽委策下楼拜之,不可不除也。’诸将复连名通白事陈乞之,策曰:‘昔南阳张津为交州刺史,舍前圣典训,废汉家法律,尝著绛帕头,鼓琴烧香,读邪俗道书,云以助化,卒为南夷所杀。此甚无益,诸君但未悟耳。今此子已在鬼篆,勿复费纸笔也。’即催斩之…… ”
斩于吉时为建安五年,而南阳张津传教被南夷所杀在前,故定于汉献帝时岭南就有道教传入,不为过也。
以后又有属于五斗米教派头子孙泰被流放岭南之事。
孙泰,是晋朝发生的规模巨大的用道教组织农民起义的领袖。他原为五斗米道杜子恭的弟子,“子恭死,泰传其术,然浮狡有小才,诳诱百姓,愚者敬之如神,皆竭财产,进子女、以祈福庆。王殉言于会稽王道子,流之于广州。广州刺史王怀之以泰行郁林太守。”
孙泰虽以太守之职推行道教,但其结果收效甚微。所以后来转回江南以后,用道教组织农民起义。死后,其侄孙恩传其术,继任教主,后来,其妹夫卢循继承其事。把起义军带到岭南,攻打广州,不克,又转攻合浦,不克,退入交趾,战败而死。他们到岭南后没有群众基础,说明岭南当时的巫文化还接受不了他们“修道登仙”的思想。孙恩、卢循起义就是用“长生人”的口号为号召,所以参加的人非常踊跃。
晋朝后期,葛洪也来到岭南,因闻交趾有丹砂,求为勾漏令,到广州后,转至罗浮山炼丹,终于此。葛洪著述多,但炼丹长生,毕竟和老百姓有很大距离,所以岭南也没多少信徒。只有那些生活好的官僚希望长生不死,而穷苦人越老生活越困难,哪还敢妄想长生。
五斗米道接近群众,为农民起义拿来作旗帜,当然为统治者所禁止,而丹鼎派和群众又有距离,所以道教虽然传到岭南,却没有发生多大影响。直至今天壮族民间,只流传一些民间神仙传说及概念而已。直到唐宋以后,梅山教派及茅山教派形成,随着向南迁徙的人民带到岭南来和本地的巫文化结合,才发芽生长,出现具有地方特色的师公教。
佛教是外来宗教,大约在三国时岭南就有外国僧人来传教,著名的如康居人康会。苍梧人牟子,又称牟融,博学多才。东汉末年,太守、州牧慕名请他出来做官,都被他婉言谢绝,潜心研究经传,他信佛并传扬佛教。他写的《理惑论》 不仅在俚人地区有影响,在我国早期的佛教著作中也是名篇。
隋以后广西佛教寺庙不算多,据郑超雄《 广西历代建造佛寺一览表》 统计,仅得三间。其一建于梧州,寺名不详。据《南朝梁会要》 :“咸安元年(371 年),交州人董宗之采珠没水底,得佛光焰,交州送台以施于像。”咸安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年号。佛光焰是一种发光的粉末,当是珍珠贝壳碾成的粉末。台是佛座,即拿发光的粉末涂佛座上的神像。说明当时已有佛寺。其次是平乐的龙兴寺,也是建于东晋。而桂林的万寿寺建于隋朝,唐时改为开元寺,宋改为宋寿寺,今舍利塔尚存。
佛教在壮族先民地区传播,未如中原地区那么有影响,然而其轮回观念,因果报应,天堂地狱等,至今仍在人们思想上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两汉到隋,壮族先民也随着中原汉人及其文化的南来而逐渐引起变化。东汉时,在西江中游一带的瓯人被称为乌浒,其实“乌” 与“瓯”谐音,“乌浒”乃源于“瓯”,而合浦,交趾一带还保留骆越之名,到了南朝至隋,则通称为俚僚了。广西贵县(今贵港市)以东的大河附近一带早先的越人,由于早与南来汉人杂处,长期受到中原文化的熏陶,逐渐融合到汉入里去,语言的融合,产生了“粤语”.而东晋因北方闹了十六国之乱,黄河以北太行山一带的汉族人民,也相继南下避乱,由于他们是新来的人,按户籍规定,划为客籍,所以称为“客家”,以别于先来落籍的中原人。其风俗习性和汉人基本相同。而当地绝大部分上著居民其风俗还保留原来巫文化的传统。我们从晋朝干宝所著《搜神记》 中就可略为知道:“扶南王范寻养虎于山,有犯罪者,投于虎.不噬,乃宥之。…… 又养鳄鱼十头,若犯罪者,投与鳄鱼,不噬,乃赦之。无罪者皆不噬。…… 又尝煮水令沸,以金指环投汤中,然后以手探汤。其直者,手不烂;有罪者,人汤即焦。”说明“神判”代法律,乃是巫风所致。
《 魏书》 卷101 《 獠传》 讲到僚人:“其俗畏神鬼,尤尚淫祀。所杀之人,美鬓髯者必剥其面皮,笼之于竹。及燥,号之曰‘鬼’,鼓舞祀之,以求福利。”说明已有杀人祭鬼的信仰.
第五节
文 学
一、歌谣
壮族古代的歌谣,是从巫文化的咒语发展下来的。由于壮族先民的语言语法的特殊关系,用韵的方法和中原民族歌谣的韵律是不同的。中原民族歌谣的韵律是用脚韵,即整首歌谣的韵律放在句子之末;而壮族先民歌谣的韵律为脚头(或腰)韵,即第一句最末一个字和第二句的头或中间一字押韵。
能够断定为壮族先民古越人歌谣的,只有前已述及的汉朝刘向《说苑》 中所记载的《 越人歌》 。歌中的语言词汇和今壮语相同,其用韵方法和今壮歌相一致。从歌词的内容来分析,这是江汉一带越人的歌,那时楚国的势力已伸展到江汉一带,越人已沦为奴隶臣服楚王国,是奴隶对奴隶主的赞歌.表现了壮族先民歌谣的表现方式和歌谣的一般规律。
此时壮族先民语言应该出现了方言土语区,因为部落或部落联盟之间兼并战争频繁,群落迁徙也多,语言相互融合,到了郡县时代,朝廷划分了畛域界限.任命地域间的头人酋长为行政长官。畛域不容相互侵犯,人们居于稳定封闭状态,来往关系较少,因各地语言音调不同而形成方言土语区。因为壮族先民较早进入稻作农耕社会,居住多在河边,发展也向河流方向延伸,因而方言土语也就以河流为纽带。如龙江流域、红水河流域、左江流域、右江流域及郁江大河两岸,至今都形成各自的方言区。民歌曲调一般和语言音韵有密切关系,因此,不同曲调的民歌也应该在这时出现。
这个时期的口头民歌,是农事歌。《 布洛陀经诗? 赎谷魂》 中有很好的描写。大意是:
“杜鹃啼叫犁田地,蝉鸣林中要选种,蝴蝶飞舞要运肥,春雷伴雨要耙田;泡种三天就可撒,二十五天就插秧。一个月后来耘田,三个月后禾苗壮。再等一个月,就要收割忙。谁知禾苗空长壳,没长谷粒太悲伤。去请布洛陀,去请姆六甲;布洛陀就讲,姆六甲就说,谁叫你们不祭神,谷魂早已走他方。快请巫师来还愿,请他谷魂回故乡,给你一个丰收年,给你一个满垌金黄谷满仓。”
这首歌首先是表现壮族先民的农业技术有进一步发展,通过物候学知识整理出一套农事耕作秩序。然而,还有灵魂作怪观念,要人们不要忘记祭神。这些观念,应是这个时代的思想烙印。
阶级社会的出现,首先表现出来是奴隶对奴隶主的不满,有一首民歌这样叙述:“当初立天地,这样不公平,山上石垒石,平地土无垠,烈日复暴雨,风去变幻频;天不会盘算,地不会均分。”奴隶们见到不平事,只有怨言,而不敢反抗斗争,是当时观念的写照。
二、传说和民间故事
在此期间,壮族文人文学尚未发现。但汉文古籍则记载有不少民间传说。说明神话已向传说和故事方向发展。
干宝《 搜神记》 :“汉武帝时,苍梧贾雍为豫章太守,有神术。出界讨贼,为贼所杀,失头。上马回,营中咸来视雍,雍胸中语曰:‘战不利,为贼所伤。诸君视有头佳乎?无头佳乎?’吏涕泣曰‘有头佳’。雍曰:‘不然,无头亦佳。’言毕,遂死。”
与此类似的,《 水经注? (限)水》 条引邓德明《 南康记》 曰:“昔有卢耽,任州为治中,少楼仙术,善解云飞。每夕,辄凌虚归家,晓则还州。尝于元会至朝,不及朝列,化为白告鹄至阁前,回翔欲下,威仪以石掷之,得一只履。耽惊还就列,内外左右,莫不骇异。”
关于英雄出生故事,见《 华阳国志》 :“有竹王者,兴于遯水。有一女子浣于水滨,有三节大竹流入女子足间,推之不肯去。闻有儿声,取持归破之,得一男儿。长养,有才武,遂雄夷淮。氏以竹为姓,捐所破竹于野,成竹林,今竹王祠竹林是也。王与从人尝止大石上,命作羹。从者曰无水。王以剑击石,水出,今竹王水是也。破石存焉。”
夜郎竹王祠,后世川、黔、云、桂、鄂均见有,此乃覆盖面很大的民间传说,当和夜郎势力范围有关。广西西部许多地方均属古夜郎范围。夜郎为椎髻、耕田,有墓葬,学者均称为越族之一支。
以上故事三节,为后来流传的莫一大王故事的原始素材。在这期间,在文人记载的故事当中,最有影响的当推三国时吴人徐整所记录的《盘古》 故事。原文如下:“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阔,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后乃有三皇。”
以后梁任昉在《 述异记》 中又有:
“昔盘古氏之死也,头为四岳,目为日月,脂膏为江海,毛发为草木。秦汉间俗说:盘古氏头为东岳,腹为中岳,左臂为南岳,右臂为北岳,足为西岳。先儒说:盘古泣为江河,气为风,声为雷,目瞳为电。古说:盘古氏喜为晴,怒为阴。吴楚间说:盘古氏失妻,阴阳之始也。今南海有盘古氏墓,亘三百余里,俗云:后人追葬盘古之魂也。桂林有盘古氏庙,今人祝祀。南海中盘古国,今人皆以盘古为姓。”
这个神话故事之所以有影响,是后人把它作为中国神话谱系之首。在此之前,中国史书和典籍上没有提到的,说明中原文化原来就没有这个传说,只有到三国时吴国孙权征讨山越,后来在民族融合过程中,才听到这个传说,文人才把它记录下来的。
这个故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提到南海和桂林有盘古墓和盘古庙,依时间推算,当时岭南只有壮族先民居住,当然是这些土著民族的故事无疑了。
《 水经注》 “郁水”条还讲一个鬼讼的故事。《搜神记》 :“九江何敞为交州刺史,行部到苍梧高要,宿于鹊奔亭。夜半有一女子,自称苏娥,字始珠,广信人,嫁施氏。夫死有杂缯帛二十匹及婢一人,名致富,欲之傍县卖缯,赁牛车一乘到此亭,为亭长詟寿所杀,刺致富亦死,掘楼下合埋之,取财物去。无所告诉,故来自归于明使君。敞乃遣吏捕问具服,并及父母兄弟皆斩之。”
这是以后中国文学史中出现鬼魂断案故事类型之始。
三、口头文学
口头文学,是壮族古代文学的主流,是一代一代以口头承传的故事,这些故事不会是今人虚构,我们从故事中所反映的符合古代人原始信仰和原始社会生活的描述可以推断其原型应属于古代的作品。
文学是反映现实生活的,所以可确定它所产生的时代。
首先介绍《 童灵的故事》 。故事是叙说古时候人是可以吃人的。后来有个孩子,名叫童灵,他每天上山放牛。有一夭,见到母牛下仔非常痛苦,在地上打滚好久,才把小牛生下来。童灵心想,我们出生时母亲也一定很痛苦的,为什么要吃她呢?于是下决心要改变这种习俗。
当他的母亲死的时候,照过去习俗,是要通知亲友们来分肉吃的。但童灵没有这样做,而是把母亲的尸首放在枯死的树木中的空洞里藏起来。当亲友们知道他母亲死了要求讨肉吃时,童灵便把家里的牛杀了。分牛肉给大家吃。
据说这种习俗是天上的雷王规定下来的,谁如果违反,就要劈死谁。当雷王知道童灵没把母亲的肉分给亲友,便勃然大怒,要来劈死童灵。他先派自己的儿子青蛙来探听消息。
这时,童灵非常悲哀,青蛙却在他的屋子周围乱叫,童灵恼火了,便把青蛙抓起来要杀死它。青蛙说:“你不要杀我,我是奉雷王之命来探听你的消息。”童灵说;“雷王为什么这么无理,他凭什么有这么大的威力。”青蛙说:“他有一面大铜鼓,威力可大了!”
童灵把青蛙放走了,就用牛皮制成一面鼓,当雷王下来要劈他时,打一面铜鼓助威。童灵也打着皮鼓。谁知童灵的皮鼓比铜鼓更响亮,威力竟镇住了铜鼓的响声,雷王觉得可能打不过童灵,就收兵了。
从此人间改变了这种不道德的陋习。
人吃人的时代,起于人类的蒙昧时期。那时生产低下,生活资料来源缺乏,所以丧失了劳动力的人也被当作生活资料来源之一。到了野蛮时代,由于巫文化的影响,认为吃了敌人的肉,可以增加自己的力量。同时,为了种族繁衍,认为生下的第一个孩子,会妨碍后面弟弟们的成长,因而壮族先民也曾有“生长子则食之,谓之宜弟”之习俗。这种吃人的习俗,大抵要延长到奴隶制出现,才逐步消失。因为奴隶制度时代,生产力大大发展,社会已有剩余产品,俘虏到敌人就可从事生产,为奴隶主增加财富,于是才把俘获的人当作奴隶养活下来。
表现由部落联盟兼并战争发展到奴隶社会生活的民歌,莫过于田阳县流传的《十二兄弟》 .
《 十二兄弟》 是田阳黄姓家族祭祀先祖大典的宗教仪式演绎的故事。仪式开始,先在草场上燃烧一大堆篝火,然后扮演黄家祖先的十二位英雄人物出场,他们手执从燃烧的篝火中取出的火把狂呼起舞并唱道:
“…… 种田种地得吃少,打仗虏掠得吃多,抢得钱财无其数,抢得物资用马驮;抢得男人做奴隶,抢得女人卖出国。还有一个卖不去,请大家兄弟共快活…… ”表现出原始社会末期奴隶主进行兼并战争、掠夺奴隶、财物得胜后的心态。
《 罕王和祖王》 的故事,是反映改变幼子继承制的习俗。幼子继承制是私有制开始出现时的产物。那时,生产力还很低下,父母生下好几个孩子,一般来说,当长子成人时,为减轻父母的负担,就把长子分出去独立生活,父母只管养育幼小的孩子,和幼子一同生活。当然,以后就由幼子赡养年老的父母。这样,父母死后,其财产当然归幼子所有。可是后来生产力的发展,财富逐渐积累,便产生了兄弟之间的矛盾。这个故事就是反映这种矛盾的。
《 罕王和祖王》 的故事是这样的:
罕王是大哥,祖王是弟弟。父母死后,由族长和寨老评定分家。好田好地归祖王,坏田坏地归罕王。祖王分到好的农具和年轻力壮的奴隶;罕王却分到坏的农具和年老体弱的奴隶,罕王不服,便到天上他的外公家去评理。两兄弟便打起仗来,从地上打到天上,从中国打到外国。后来祖王被打败,才又重新评定产业。重新均匀地分配。
这段时间的神话,开始向世俗化发展,成为传奇。神话,本是原始宗教用来阐述教义的,目的是使人相信其有。而传奇,已脱离宗教的说教,供人欣赏,娱目清心,带有审美的作用。譬如:在图腾崇拜时期,古越人相信自己是蛟龙的子孙,因此,人就可以与蛟龙结合。这种结合当然不是真的结合,而是通过人祭的方式。晋朝干宝的《搜神记》 收录古越人聚居区的福建“东越闽中”的一个人祭故事。故事是讲东越闽中有庸岭,有一条大蛇,每年都要用一名少女祭祀它。有一个女子名叫李寄志愿前往。后来她把大蛇打死了。越王知道了以后,给予嘉奖。
今天在壮族民间家喻户晓的《 鳄鱼少年的故事》,也叫《 蛇郎》 。
鳄鱼少年,壮语叫做mbauqngieg (国际音标:略 )。故事叙述有一个老人在山上做工,非常劳累,就叹口气说:谁要帮我做完这个活路,我家有三个姑娘,可以嫁他一个。这时,鳄鱼出来了,帮他做完了工。老人便带他回家。因为鳄鱼长得难看,大姐、二姐都不愿嫁给他,只有三妹愿意嫁他。谁知三妹嫁过去,那鳄鱼少年变得非常英俊。他家其实是个龙宫。
三妹子回家的时候,讲了出嫁后的生活,二姐非常羡慕,大姐特别妒忌,等待机会来施行奸计。
三妹子生了小孩回娘家。大姐说,你看你长得多漂亮,你自己看不出来,我们一道到潭边照个影子看看吧!在一同照影子时,大姐便把三妹推下水潭去,自己顶替妹妹回到鳄鱼少年的家。
鳄鱼少年总觉得从娘家回来的妻子有点蹊跷,但都被大姐的花言巧语骗过。有一天,他杀了鸡给小孩一条鸡腿,小孩正吃时,一只花猫把鸡腿衔走,鳄鱼少年就追花猫,追到一个老太婆家,发现他的妻子正在那里帮老太婆煮饭。原来,她被神搭救了。大姐觉得内心有愧,便跳下深潭死了。
越族古先民也有过鸟图腾崇拜。所以人与鸟结婚也是越族神话题材之一。干宝《搜神记》 亦记录有古越族的故事:
“豫章新喻县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皆衣毛衣。不知是鸟。匍匐往,得其一所解毛衣,取藏之,即藏之,即往就诸鸟。诸鸟各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妻,生三女。其母后使女问父,知衣在稻下,得之,衣而飞去。……”
在瓯骆地区这一时期流行的人鸟结婚的故事,以《 两兄弟的故事》 比较典型。
故事叙说,有一个人,没有父亲,间母。说:“你父是森林中的一个怪物。”这个人便到森林去寻找,果然见一个满身毛茸茸、头上长角的怪物。
这人叫怪物为父亲,请他回家,怪物不回,而告诉他说:某月某日,你到河边去等,见到鸟人下来洗澡,与她成亲,将会有幸福。
人鸟结婚后,生下两兄弟。通过这两兄弟,鸟知道了丈夫藏羽翼的地方,便飞回天上。这时,两个孩子及父亲出来叫喊,天上吊下三根绳,两根红绳,一根白绳。他们便攀牵绳子上天。到半空中白绳断了,其父掉下摔死。
两个兄弟和母亲在天上外婆家,外公对他们非常不好,常常想害死他们。母亲便叫他们快回地上来,并沿着河水流来的方向上去寻找幸福的地方。母亲也要同去,但不能现原形,免得外公追赶。
两兄弟沿河水流来的方向走,见到一根芭蕉树身从河上漂来。哥哥不小心用刀去砍,见流出来的是人血,而且会讲人话,原来是他们的母亲怕被外公发现变相来的。他们大哭不止,听人说,往水源处去,会寻找到幸福的地方。
前面两条水源,清水源是崇山峻岭,浊水源道路比较好走,哥哥想舒服,沿浊水源走,见到的是猴群,就和猴子结婚了。弟弟不怕辛苦,沿清水河走,找到幸福的地方,和美丽的仙女结了婚。
弟弟回头寻哥哥,见一猴女在洗他哥哥的头帕,以为哥哥被猴女害死了,便把猴女杀死,找到了哥哥。当他们回到幸福的地方时,该地却被直眼妖怪占据了。
直眼妖怪把这地方的人全部吃光。两兄弟便合力把直眼妖怪除掉,救出两个姑娘。他们便分别和这两个姑娘结了婚。
哥哥贪心,想占有两个姑娘,把弟弟推进一个陷阱。弟弟身上有个竹笛,在陷阱下吹奏,许多野生动物都来看他,设法把他救出来。当他回家时,哥哥惭愧地死去了。
这是一个综合各个时期生活形成的故事。人鸟结婚,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当是图腾崇拜时期的生活。母亲带孩子回娘家,外公要害死外孙,显然是内婚制转为外婚制的观念,因为外公认为外孙的血缘和自己血缘不同而产生了厌恶情绪。沿着水源寻找幸福的地方,显然是壮族先民迁徙的生活写照。有水源的地方当是壮族先民居住的地方。和直眼妖怪作斗争,是表现族群因争夺地盘发生的战争。直眼人是氐羌民族的神衹,说明是和氐羌民族发生过战争。查历史,大约在西汉以后,今云南西部的昆明族(系氐羌族系)曾向东方发展,古越族的地方后为昆明族所占据,这在考古材料得到证明。因此,可以断定这个故事形成当在和氐羌民族发生过战斗以后的时代。
第六节
铜鼓艺术
这个时期的美术绘画,出现明显的转变,用剪影式表现的崖壁画,逐步消失,而以线条来表现的青铜铸件及其花纹装饰,却从原始发展到高潮。其技艺不下于中原的殷周铜器,成为这个时期壮族先民文化的高峰。
《 隋书?地理志》 说:“(岭南)俗好相杀,多构仇怨,欲相攻则鸣此鼓,到者如云。有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
“都老”今壮族还有这个词汇。意思是“那个大人物”,亦可译为头人、酋长。可见铜鼓是权力的象征。祭祀时鸣鼓,则又是神器。据民间传说,敲击铜鼓,声震天廷,天神雷王听到铜鼓的响声,便知道人间有事向他祈求,便会拨开云头往下界看,究竟人间对他有什么要求。在民间,凡是天旱时,就要备齐供品,几十面铜鼓一齐敲打,祈祷天上降下雨来。可见铜鼓又是神器。
铜鼓上出现的花纹图案以及塑造的立体形象,是一种精美的艺术品,它既有浮雕式的花纹图像,又有立体塑物。是雕刻艺术和立塑的综合体,是综合的艺术品。
西林县普驮发掘的古句町国贵族的铜鼓葬,该铜鼓形制与贵县罗泊湾出土的铜鼓同属石寨山型。而西林县八达郎出土的铜棺的花纹,与此可算同一风格。说明这一时期壮族先民青铜雕塑艺术已形成自己的风格。
崖壁画的消迹,铜鼓的兴起,显然是由于中原文化在岭外的传播,以及壮族先民迅速吸收汉族先进文化的结果。
铜鼓上雕刻的图案,一般都用几何形来表现,最中心是太阳纹,然后有云雷纹绕一圈,再外一圈则是翔鹭纹,再外则是羽人纹。鼓身一般都有龙舟竞渡或者羽人舞蹈等。
这些都和宗教信仰有关。从画面来观察,壮族先民在这个时期与原来的观念有了变化。在原始部落时期,壮族先民认为天上的大神是雷王,那时太阳只不过是雷王下属的一个工具,而现在,太阳却置于中心,显然雷王和太阳已经混合为一体。这就是,人间有了主宰世界的皇帝,天上大神才能升级。这是生活反映观念所致。旁边的云雷纹,是神秘的符号,说明他们住在天上,接着一圈是翔鹭纹。鸟,乃是雷的使者,人们通常是靠鸟作信使来传递消息的,下面的羽人,就是巫师,巫师戴的羽饰,说明他的灵魂可以通过飞鸟带到天上神国那里去。龙舟是祀神的仪式,是祟拜蛟龙观念的遗迹。
如果说崖壁画是起到符篆作用,用以镇压邪魔,而铜鼓的敲击,则是直接请天神下降给予降魔的助力。
这个时期的雕塑也开始出现。铸铜鼓时,可以铸出青蛙、牛、牛橇、乘骑。
这一时期陶塑有很大发展,除作日用品外,大部分和明器(死人陪葬物)有关,先秦时期简单的刻划纹和拍印纹消失了。陶塑有楼房,仓、灶、井亭、哕埘、水田等模型,动物则有猪、犬、牛、羊、鸡、鸭、鹅等禽畜,也有些人物造型。
那些与庄园生活有关的陶楼陶房、陶灶、陶园、猪圈等配套的陶塑,表现出奴隶主庄园生活的高贵和优裕。这都是当时民间工艺家所留下的作品。
这个时期,出现了漆绘画,各地汉墓出土的漆器甚多,漆绘画艺术也有很大的发展。常见的纹饰有水波纹、变形风纹、云雷纹、卷云纹、星形纹、菱形纹、波折纹、卷草纹等。色泽鲜艳,笔法流畅,结构合理,生动活泼。显系壮族先民接受了中原文化以后的一种审美飞跃,摆脱了崖壁画那种粗犷的风格,向细腻、流畅的风格发展。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铜筒、铜盆上的漆绘人物画,应是这时期的代表作。
据研究,此墓应为西汉初年的壮族先民首领的墓葬。因为西汉初年,正是赵佗建立南越国封建割据时期,赵佗对越人实行“以其故俗治”政策当是以其原来的部落酋长作为郡守。直到汉武帝平定南越,有“越桂林监居翁谕瓯骆属汉。”居翁,当是少数民族的名字。
这些漆绘画,有招魂升天图和猎头图,内容主要是与墓主生前战斗中猎头有关,略叙如下:
招魂升天图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有三组图,自成单元。第一组和第二组两人拱揖相向跪坐。皆着长袖连衣裙,头戴鸟羽冠。当是招魂者。画面间有莲花状的花,右边有狗,狗前一人着无领短袖上衣,下连短裤,跣足,顶戴长羽毛,当是墓主。
第二部分:第一组中间两人作跪拜状,形象为女性,前后有巫师,中一高盆。当是招魂仪式。
第三部分:中心是墓主形象,两手高举,奔路向上。右下方为巫师形象,拱揖跪拜,目视前方。另一巫师在前,肩上扛着矛形器,当是送魂升天的法器。
第四部分:有一只狗向上跃,下是山峰,上方是云彩.但前方却有一怪兽挡住去路,此怪兽头形似猪,额长独角,角尖欲抵狗胸,这怪兽可能属于守门之神。正中即为墓主,圆领长袍,胸前悬有环圈之物,神态自如。右为巫师,双手作揖,左边为一大飞鸟形象,当是墓主已入神国境界,故姿态有飘飘然感。
猎头图也分为四组:
第一组:有五个人,中间一人盘腿而坐,短发无冠,跣足无履,裤长不过膝,无领大袖,双手交叉平放于盘膝之上。左侧两人,着交领长衣裙,束腰,螺状高冠,手执长兵器。右后两人,一人毕恭毕敬站立,面向坐者,另一人短裤跣足,仰头张嘴,似呼人状。
第二组:前面是一奔马,马下一人卧倒地上,四肢伸直,裸体跣足。以后二人作追状,一人似一组中墓主形象,另一人装束相同,额头上有冠,与第一组后面相似。手执长械,拦住奔马,显出胜利状。
第三组:首领盘坐,目向右方,右侧有三人,均腰悬人头,作向首领秉报状。左侧两人前者上裸、高髻、跣足、肩上扛着小人,当是俘虏者,后为一装束与首领相似者,向首领跑去,当是报告情况及战利品处理情况。
第四组:中间首领形象,右有怪兽,腿、足、躯体似牛,头似猪,可能就是犀牛。首领与之格斗。首领后两人,衣着相似,手执械战斗,当是一种庆贺胜利的表演。
漆画的内容,充分反映了越人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而漆画的形式已发展到以连环画的方式叙述故事情节,当是一种很大的进步。然而如果和马王堆漆画比较,则与之风格相似,说明其时壮族先民受楚文化影响很大。
此外,到隋代,俚、僚人还保持断发文身之俗。
第七节
音乐与舞蹈
乐器,先秦出土的石磬已消失,铜制乐器如铜鼓、编钟、羊角钮钟、铜铃还继续流行。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还出现有铜锣和竹笛。
铜拔,亦称铜拔贝,《 隋书》 卷15 《 音乐志》 就有记载,多为天竺、西域各种乐曲中的乐器。而杜佑《 通典? 乐部四》 则说:“铜拔亦谓之铜盘,出西域及南蛮。其圆数寸,隐起如浮沤、贯以韦,相击和乐也。南蛮大者,圆数尺。”书中所谓中间圆数寸,隐起如浮沤、贯以韦,就是指在铜拔中间隆起部分用绳子穿起来,才好用手抓稳相互敲击,说明壮族先民也早用这种乐器了。
三国时,士燮兄弟雄长一州。“出入鸣钟磬,备具威仪,茄箫鼓吹,车骑满道。”这些乐器当是从中原传进来的。
舞蹈,遗留下来的文献和图片不多,铜鼓上有舞蹈图像,虽系汉代墓葬出土,但表现的当是汉以前的舞蹈风貌,前面第二篇已叙及,在此不赘。
笛已出现,在奴隶主的婢妾、乐妓中吹奏。笙在东汉章帝时( 76 一83 年)已有,用白玉制成,后来改为竹子制成。
三国时,乌浒人在掠获外人之后,就歌舞饮酒,“得人归家,合聚邻里,悬死人中,当四面向坐击铜鼓,歌舞饮酒,稍就割食之。”
第八节
教 育
在郡县划一时代,中央封建王朝从其统治需要出发,对壮族先民地区在军事征服的同时,实行了一些教化治边的政策。“私学”开始在壮族先民地区出现,壮族先民社会的生产教育亦在吸收中原先进生产技术的过程中继续发展,但由于封建化、奴隶制和原始氏族制并存的复杂社会结构,壮族先民地区教育发展也呈现出不平衡状态,尤其是壮族先民聚居区教育仍处于较低发展阶段。
一、私学在壮族先民地区的出现
私学,指中国历代私人开办的学校。春秋时,孔子首开私人讲学之风,打破了西周以前学在官府的局面。战国时私学大盛。汉以后,私学成为中国封建时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私学从程度上可分为两个层次,即以识字为目的的蒙学和以读《论语》 、《 孝经》 与作文为主的经学。形式上主要有家塾、族塾、村塾和私馆几种。
私学之所以在汉代发达起来,一是由于在官学中就学的机会不足,加以官学中又缺乏蒙学这一层次,因而初学的儿童、青年多半就学于私学。二是汉代经师大儒凡得不到从政或任博士机会的,即从事私人讲学。进私学跟他们学习,既有利于学业的增进,也有利于以后的生活出路。三是由于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之争。不能立为博士的古文经学家,就以私学和私家讲授与官学对抗,这也促进了私学的发展。到东汉时,传习经典的私学空前发达。
这种风气必然影响到已属中央王朝郡县制统治的壮族先民地区,以岭南政治中心交州治所广信为中心,壮族先民地区私学在两汉间出现并发展起来。开始是苍梧陈氏师承家法的古文经学。陈钦、陈元父子为苍梧广信县人,正史记载,南朝前西江俚族首领姓陈,直到今天从封川到三水,两岸陈姓人仍居多数。西汉末年,陈钦跟古文经学家贾护学《左传》 ,学史有创,治《 左氏春秋》 而自成一家,名声之高,可与当时的《 左传》 大师刘歆齐名。
王莽为其篡汉复古改制需要,曾向陈钦学《 左传》 ,以陈钦为(献)难将军。但陈钦的经学主要传给儿子陈元。陈元“少传父业,为之训诂,锐精覃思” ,其学术成就及斗争性超过了陈钦,曾著《 春秋训诂》 及《 左氏异同》 ,与著名学者桓谭、杜林、郑兴同为当时学者所宗,而其思想被稍后的唯物主义者王充所吸收。建武四年(28 年),为立《 左传》 博士之事,陈元挺身而出驳倒了今文经学的权威范升,使光武帝刘秀同意立古文经的左氏学博士。太常选博士4 人,陈元为第一。但光武帝不喜欢陈元的棱角毕露,不予任用。陈元只好老病归家,传其学于儿子陈坚卿,陈坚卿亦精通经学,善做文章。史家因此称陈氏祖孙3 人为“三陈”。汉赵歧在《 三辅决录》 中就称誉说:“《 左氏》 远在苍梧”,充分肯定陈家父子在传授《 左氏春秋》 经学中的贡献。这就非常清楚地反映了陈氏家学的脉络。根据史料记载,陈氏家学师承关系可列表如下:
张苍(汉文帝丞相)→贾谊(长沙王太傅)→贯公(河间献王博士)→张禹(由贯公子长卿传)→尹更始(哀帝时谏议大夫)
陈氏家塾的出现和经学成就,对岭南士子影响很大,后来苍梧郡知名士子申朔、邓盛,南海郡以训诂名物为己任的杨孚,都继承了陈氏的经学思想。据广西地方志记载,有不少书院祀奉陈元,以激励后学。如清代建的梧州传经书院,就是为纪念经师陈元而取名“传经”,桂林秀峰书院,立陈元柱于书厅,以为书院生徒学习榜样。广西巡抚谢启昆在所撰《祀汉经师陈君记》 中说:“陈君以经师抚疏朝右,邹鲁之士,未能或先。”汉时陈氏父子,崛起苍梧,传《 左氏》 绝学。“南方诸郡,经学之盛,未有先于粤西者。”要求书院“率诸生以时致祀,使有所矜式。”可见汉代陈氏父子对壮族先民地区的私学影响是深远的。
苍梧私学发展到东汉末、三国时期,出现了豪强地主士家的著名家学。士氏一家祖籍鲁地汶阳(今山东省泰安西南一带),在王莽时避乱南来苍梧广信。到东汉末已历六代的士赐,当了日南太守。士赐死后,其子士燮做了交趾太守,士燮的弟弟士壹、士(黄有)、士武分别做了合浦、九真、南海的太守,成为岭南一大豪族。《三国志? 士燮传》 说:“燮兄弟并为列郡,雄长一州,偏在万里,威尊无上。”而且,“燮、壹诸子在南者,皆拜中郎将。”几代贵重一时,“震服百蛮。”他们能雄据一方,当然是以其广占田产、握有重权为基础的。但在学问上,士氏一家也颇有名声。士燮父子兄弟多为通经之士。士燮曾举孝(廉)、茂才,不仅“达于从政”,而且“学问优博”、“官事小阕,辄玩习书传”,尤精于《左氏春秋》 ,凡问皆有师说,又治《 尚书》 兼通古今,大义详备,还兼治《 公羊》 、《 谷梁》 二家,是个混合今古文经的通学家。燮弟士壹也是一位有学问有才干的人物,曾被当时的司徒丁宫和黄琬所赏识,丁宫辟荐士壹为司徒椽,黄琬让他参与密谋反奸臣董卓的斗争。士壹的儿子士匡,三国时在吴国广州刺史吕岱署为师友从事(地方学官)。据此可推知,士氏必有家学渊源,估计于士赐以前就已存在,到士燮第七代才达到鼎盛,文献虽记载士燮曾游学京师,师事著名经学家刘陶(子奇),但他的蒙学教育的基础应是家学打下的。
私学之风在壮族先民地区兴起的另一重要表现是南来文人的私人讲学授徒。
这些南来文人,有的是避乱而南来交州,如桓哗、刘熙、袁徽、许靖、程秉、薛综等人,有的是因“罪”而被流徙至交州,如虞翻,有的则是在交州出仕做官,如陆绩、颜延之、杜慧度等。
桓哗字文林,沛郡龙亢人。曾任郡功曹,举孝廉、有道、方正、茂才。东汉初平(190 一193 年)中,天一下乱,避地会稽(今江苏、浙江一带),不久从海上来到交趾,向越人宣示礼教之义,“越人化其节,至闾里不争讼。” 这是最早记载南来文人对越人示以礼教影响的事,当然,与聚徒讲学还有一定差别。
南来壮族先民地区讲学的学者,最早的是刘熙。刘熙,字成国,北海(辖境相当今山东省潍坊、安丘、昌乐、寿光一带)人,汉末建安初(196 年左右),黄巾起义被镇压,各地豪强乘机崛起,割据称雄,中原地区混战不已,而交州地区在苍梧豪强士燮兄弟的控制下较为安定,士燮本人又是学问优博的经学家,体器宽厚,谦恭下士,使得“北方异人,咸来为焉。”刘熙是当时南来交州避乱的学者之一。刘熙到交州后,来往于苍梧、南海讲学,门徒数百人。三国时代刘蜀的大长秋许慈,孙吴的太子太傅程秉,谒者仆射薛综等都曾从他学习。刘熙讲学的内容,从《三国志》 所撰其生徒的传记来看,授的是通学,着重名物训诂,从义疏到音训,集古今文经之大成。刘熙在此基础上著有《 释名》 20 篇,是我国训诂学要典。他的生徒许慈、程秉、薛综等所作著述,也都是经学通学。刘熙的讲学,首先反映出当时苍梧较浓的学术风气。这种学术风气是历史发展所形成的,在这里,两汉间曾出现过闻名全国的经学家陈钦、陈元,汉末又出现通学家士燮、士壹兄弟和苍梧逸士牟子的佛学。刘熙在这种环境下讲学,生徒众多,是合乎情理的。同时,刘熙的讲学,不仅为吴、蜀培养了一批重要骨干,而且开岭南地区文人讲学的先河,对壮族先民地区教育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继刘熙到岭南讲学的有三国时期的虞翻。虞翻,字仲翔,会稽余姚〔 今浙江省东部〕人,官功曹。他性格耿直,多次酒后犯上。一次,孙权与张昭谈论神仙,虞翻指着张昭说:他们都是死人,而说他们是神仙,世界哪有什么仙人呀!孙权对虞翻积怒已不是一次,于是把他放徙交州。虞翻被罪放交州后,“讲学不倦,门徒常数百人。”虞翻的经学根底较好,从他开始为《易》作注的上奏中知道,其治经有家学渊源。他的高祖父虞光,是零陵太守,青少年时代就开始研究孟氏的《 周易》 ,曾祖父虞成,官至平舆令.也继续治《 周易》 ,祖父虞凤钻研更精。父亲虞欲曾任日南太守,受学于祖父,世传其业,到虞翻是第五代了,因此,虞翻在讲授经学,培养门徒的同时,又为《周易》 、《 老子》 、《 论语》 、《 国语》 训注,都留传于世。虞翻在交州讲学十多年,70 岁时死于交州,把全部余力都献给了发展壮族先民地区的教育事业。
三国时任郁林太守的陆绩,也是当时讲学授徒较有名气的文人之一。他“博学多识,星历算数,无不该览”, “幼敦《 诗》 、《 书》 ,长玩《 礼》 、《 易》 ” ,在任郁林太守时,居官清廉,在施行教化措施的同时,亲为讲学,郁林士人慕其风范,纷纷到城里从他学习,他行走不太方便,除聚徒讲学外,又意在存儒雅,著述不断,作《浑天图》 ,注《 易》 释《 玄》 ,都流传于世。还有刘宋时候的颜延之,琅邪临沂(今属山东)人,少年时孤贫,喜好读书,得入仕途。在做始安(今桂林市)太守时,曾在桂林独秀峰下,开辟了一个读书岩,他常到那里读书,这种勤奋读书的精神,对壮族先民的学习起了积极的影响。读书岩经历代修理,一直保存下来。
中原文人的讲学风气,使当地一些学成的士子加以仿效,他们学成后,也在乡里进行讲学,东汉桓帝时(147 一167 年)牂牁郡人尹珍,自认为生于荒僻之地,不知礼仪,就到汝南(今属河南)跟从许慎学习。许慎是东汉著名的经学和文字学家,《五经异义》 和《 说文解字》 的作者。尹珍跟他学习经书图纬,学成还乡里教授,尹珍的家乡牂牁郡毋敛县,汉时包括今广西西北部一带,他返乡讲学,对壮族先民教育的发展有一定影响。河池地区和百色地区有些地方志就记载尹珍游学事迹,古籍评价说,南城有学从此开始。
从以上叙述可以知道,自秦汉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壮族先民地区己经确实存在私学教育了。但这种私学教育尚属发轫阶段。从形式上看,主要是壮族先民上层社会的家学和南来文人的讲学教授,而由民间自办的村塾、族塾尚无记载。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占统治地位的儒家经学,兼杂一些佛道之学。从地域分布看,这些教育活动较集中于广西东南地区的苍梧、合浦、郁林,而西部和西南部,有关教育活动的记载,还很少看见。这就反映出一个特点,壮族先民地区教育的发展,是与中原先进文化的传入联系在一起的。桂东壮族先民地区受中原文化影响较早,与中原汉族接触较多,生产较发达,文化教育也就相应发展较快。这些教育活动不仅扩大了中原先进文化对壮族先民地区的影响,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而且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融合和全民族共同心理的形成,为隋唐以后官学教育在壮族先民地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壮族先民生产教育的发展
郡县制时代,中原先进生产技术的传入,推动了壮族先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而促进了壮族先民生产教育的发展。
稻作经济的飞跃发展使壮族先民的稻文化教育以其浓郁的地方特色表现出来。
如果说中原文化是粟文化,那么南方文化则是稻文化。壮族先民以稻作经济为核心,不断吸收和传递中原先进文化或楚文化,积累和发展自己的稻文化,这种吸收和传递的活动就属稻文化的教育,它包括与稻作经济有关的耕种生产技术、心理素质、生活习俗、文化艺术等多方面,首先是生产工具的改革、铁农具和铁犁牛耕的使用与推广,教育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汉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教人牛耕,影响较大,一些到岭南任职的官员,亦效法施行,使牛耕在岭南逐步推广。东汉王景,任庐江太守后,“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方有余而食常不足。”王景乃“驱率吏民”,修起原来的芍破稻田,“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洽。”东汉建武初年(25 年以后),任延拜为九真太守,九真之民“不知牛耕…… 延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 锡光为交趾太守时,乃教其民耕犁。可见当时壮族先民使用铁器牛耕主要是从中原传入的。当然,壮族先民在吸收这些先进生产工具之后,因地制宜对它们进行了加工改造,更利其用。如耙,南朝梧州地区已使用了牛拉的一字型六齿耙,后来壮族地区出现了自创的木耙、竹耙,其好处是:第一,山田田底多石崖,铁齿反易损坏,而比不上木齿经济实用;第二,木耙本身轻巧,耕牛容易拖拉;第三,可就地取材和自制,即使损坏也容易修理和制造,不费多少成本;第四,山内大多数是水源充足的淹冬田,田泥久经水浸,比较松软,木耙也尽可把它耙碎,用不着多费银钱购置铁把。这些长久以来积累下的经验,一代一代往下传,直到建国前,许多地方的壮人仍使用木齿耙。此外还出现手耙或四齿耙,人们用它来翻耙肥料。对其他铁农具也是如此,从引进到自制、改造,都是经验的记载和传递的结果。
其次是稻作技术的改进。铁器牛耕的使用,是耕作技术的一次革命,极大地提高了耕作效率,在此基础上,壮族先民地区出现了“两熟之稻”、“一年再种”和“留茬再生稻”的复种技术。并加强了对于稻作田间管理,进行中耕、除草、施肥和合理灌溉,逐渐懂得了积肥或制肥的方法和道理。合浦望牛岭东汉墓出土的“干栏”式建筑陶屋,上屋下圈,上屋设有厕所,与下面的牲畜圈相通,表明壮族先民已经懂得收集人畜粪尿来作肥料。后来,还逐步创造把积蓄的人畜粪便与灰土、杂草或稻秆合沤后施于稻田,以增强土地肥力。这些耕作技术是经过一代又一代的言传身教积累下来的。
培育和引进优良品种,有效地储藏稻谷也是稻作生产技术传递的重要内容。西汉初年,壮族先民在选择、培育和引进适合于本地种植的优良稻谷品种方面,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在贵港市罗泊湾汉墓里,不仅发现许多稻谷遗迹,还发现一块木牌上书有“仓种”、“客籼”等字。所谓“仓种”,就是经过挑选留作播种的种子产客籼”则是从外地引进的籼稻。稻种的选择和引进,标志着壮族先民稻作生产技术的进步,此后,壮族先民在长期选育稻种实践中,一方面通过每年留种,注意保持水稻品种的地方特性,使品种得以继承遗传下来;另一方面又通过人工选择,异地引进,更替耕作制度,变换水稻品种组成,使品种日益繁多。壮族先民还创造了许多妥善储藏留存稻谷或种子的方法。南方潮湿多雨,稻谷易霉变和易为虫蛀,壮族先民在实践中发明了干栏式谷仓,即以木料于地面立柱,在柱上构架圆型屋仓,仓正中开一个小门,四周密封,底部悬空,上为悬山式瓦顶。这种形式的陶仓及铜仓、滑石囷在广西各地的汉墓中普遍发现,从结构上看,它具有干燥、通风和防虫等特点,对保存稻谷非常有利。
生产工具、耕种方法的不断改进,优良品种的不断培育,谷种储藏的日趋科学化,在今天看来似乎平常无奇,然而在生产力较为低下、科学技术不发达的古代,却是不易的,它包含了数代人的艰辛劳动和经验总结,包含了上一代对下一代的知识传授和示范作用。当然,这些教育活动始终是寓于生产过程当中。
长期的以稻作为主的生产、生活,还铸就了壮族先民特有的民族心理及其教育。一是安上重迁的心理及教育。以稻作为主的生产、生活,田地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依赖。因此,他们不可能像“逐水草而居”、“赶山围猎”的游牧、狩猎民族那样.哪里水草丰茂,哪里鸟兽较多,就往哪里迁徙;而是要求有一份固定的土地和可供居住的地方,世代定居,人勤物丰,安居乐业,不愿轻易迁移。老年人经常向年轻人灌输重农轻商、爱惜土地的思想。因而古代壮族先民内部商品经济发展很慢,自给自足的农业自然经济抵制和排斥商品经济,满足与过着勉强温饱和与世无争的生活。在壮语中表示货币的词没有民族词出现,而只有古汉语借词,它们是cienz(钱)、ngaenz(银)、doengzleij(铜细)等,在引进汉族货币制以前,长期都只是物物交换。这种心理及其教育,使得至今有些壮族地区仍羞于从商。二是勤劳、节俭的教育。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要获得农业好收成,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就要求每一个成员尽力农耕,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从不懈怠,付出巨大的劳动。勤劳成为生存的重要条件,也是老一辈教育下一代的重要内容。
在节日风俗、文化生活方面,壮族民间丰富多彩的活动既是稻作生产文化上的反映,也是青少年受到稻文化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
壮家娱乐活动中也蕴含了稻文化的教育。娱乐活动融知识性、娱乐性于一体,与稻作生产紧密相连,青少年在观看和参加这种活动中,在享受快乐的同时获得了有关稻作劳动的知识。
以耕作为主的壮族先民,生产、生活、习俗、心理等各方面都反映出以稻作为中心的文化模式,并通过经验的积累和传递逐渐形成为民族的特性,教育活动则贯穿于整个发展过程中。
壮族先民以农耕为主的自然经济,意味着生产者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副产品,而且为了生存,还必须生产自己需要的绝大部分手工业品。因此,在他们的发展过程中,不仅传授有关稻作的经验与知识,而且还传授手工业生产的经验和知识。
具有浓郁地方民族文化特点的铜鼓制造业这一时期发展到鼎盛时期。但是,铜鼓的铸造工艺技术仅为少数人专有。铜鼓制作分铸造和调音两个阶段,铸造工匠不懂得调音,这一关键工序由铜鼓师完成。而这一工艺绝对保密,只能私自口授身传,加上长期的传师授徒,工艺规范化、凝固化,千篇一律,缺乏新意,随着铜鼓的衰落,铜鼓铸造工艺也就逐渐失传。尽管这样,铜鼓工艺对壮族后世有深刻影响。由于铜鼓发展于农业和手工业出现分工之后,这使铸造铜鼓的工匠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钻研技术,传师授艺。他们凭借自已对周围事物的敏锐观察和细心体验,创作出各种反映真实事物的生动构图,并铸于铜鼓之上,生机勃勃,充满活力。它影响了壮族的其他手工业工艺。壮锦主要装饰图案有方格纹、回字纹、雷纹、水波纹、羽状纹、弦纹、同心圆纹、勾连云纹、一字纹等等,除了在几何印纹陶器上找到渊源外,绝大多数直接来源于铜鼓.同时壮族先民在铸造铜鼓的形体时所形成的数的概念和知识也传递下来。铜鼓纹饰的均衡、对称形式几乎都是用双数的概念来规范和节律。如:太阳芒为8 、10 、12 芒,蛙像为4 、6 、8 组,鼓耳为4 只,翔鹭纹为4 、8 、16 、20 只,船纹为6 组,羽人为6 、8 组,体现了清晰的数学概念和审美意识,这对壮锦等其他壮族工艺品的制作亦有一定影响。铜鼓在壮族先民地区被广泛使用的同时传播了其自身的艺术和知识,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
与壮族先民社会生活紧密相联的手工技术是织编技术,至秦汉以后,壮族先民用作纺织原料的纤维作物增多,纺织工艺有了提高。
麻是壮族先民最早用作纺织的原料。从贵港市罗泊湾西汉墓出土的麻籽、麻布鞋、麻布袋、麻布袜等的原料是竺麻和大麻。此外,还有黄麻、葛麻也被利用,汉代时郁林郡生产的细葛布,已被当作南方的名产成为与中原交换的重要物品。利用麻来织布,要了解和掌握麻的特点,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取之为已所用。有的可直接剥皮使用,如苎麻、大麻。有的则要经过加工才能剥皮,如黄麻纤维结构疏松,吸湿性强,剥取其韧皮,须置水中浸沤脱胶,才能析出;葛麻须用水才能剥离,剥麻皮后要经过刮麻、洗麻、晒麻等各种工序才能纺线织布。
除麻之外,壮族先民还利用蕉茎、竹子、勾芒木等类植物皮纤维织布,并各有取制方法。后汉时是以锅煮,孙吴时采用灰练。从锅煮到灰练,是蕉葛纤维生产技术的进步;因为灰里含有碱,掺灰入水浸泡蕉茎皮,比锅煮更易于脱胶,得到比较纯净的蕉纤维。这种“以灰练治”蕉茎皮脱胶的方法经相互传播,在壮族先民地区广泛使用。晋人顾微《广州记》有:“阿林县(今桂平县境)有勾芒木,俚人斫其大树半断,新条更生,取其皮绩以为布,软滑甚好。”裴渊《广州记》也有:“蛮夷取谷树皮,熟槌之以为褐。”这说明,在推广州种值棉花之前,壮族先民为解决衣着问题,创造了不少就地取材、利用各种植物纤维织布的方法,而且织出的布有较高的质量。
至迟东晋以后,壮族先民开始引种本棉花,学会了用棉织布,解决了麻、蕉、竹等布不足御寒的问题,东晋常璩《华阳国志》记载,在宁州(辖境今云南大部、贵州、广西小部)西南一带。“有闽濮、鸠獠、傈越……有梧(当衔)峒木,其华柔如丝,民只以为布,幅广五尺以还,洁白不受污,俗名峒华布。”专家们认为,峒木即木本棉花。织棉出现后,推广很快,唐代就产出了著名的棉织物桂管布,宋代出现吉贝布,元代以后木本棉花推广种植,棉织品逐渐成为壮民的主要衣料,棉织技术不断改进,从原始的腰机织布发展到脚踏织机枳布。腰机工具中有纺轴一件,操作时把轴系干腰间而织,但幅面不宽,脚踏织机是对腰机的改进,大约宋时就出现了。
在手工纺织技术发展传播的同时,衣物染色的知识也相应产生......
(此处缺失,详请看原书第416页)
第四编 羁縻制度时代——奴隶制发展时期(唐至五代)
第一章
羁縻制度的起源和确立
羁縻制是秦汉至宋中央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实施统辖所实行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同其他事物一样,羁縻制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开始时,它还比较粗糙、松散。只不过是对少数民族略加管束,笼络各民族酋首、渠帅,使之不生异心叛离而已,不求深治。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中央王朝统治势力的逐步深入和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措施日趋完善,羁縻制也就随之逐渐完备、强化,至唐代时便形成了颇为完备的治理周边民族地区的一种政治制度,并广为推行实施。羁縻制度的出现和推行,对地方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民族地区同中央王朝的关系,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与巩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对后世治理民族地区也都起过借鉴的作用。
第一节
羁縻制度的起源
我国自秦汉以来就逐渐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由于受到诸因素的制约,因而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一直是不平衡的,一般说来,少数民族聚居区多是地处边疆,山川阻隔,交通闭塞,开发较晚,故其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民族、宗教、语言、习俗以及历史渊源等关系又极为复杂,情况十分特殊,当中原封建王朝的统治势力逐步发展到边疆民族地区时,首先接触到和面对的这些实际情况,意识到不可能应用对中原汉族地区那一套统治方式去进行统治。因此,历代中央王朝对周边民族地区的统治,也就不得不采取和中原地区不同的方式。同时,由于中央王朝的国力还不能完全达到边疆民族地以,难以直接统辖,不得不任用民族首领为官作吏,授以官职爵号,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进行间接统治。这种做法史称“羁縻之治”,或称为“羁縻制度”。实质上它是中央王朝推行“以夷制夷”政策的产物,至宋元时发展成为更加制度化的土司制度。
历史事实说明,羁縻制度的出现和推行,并非出自某王朝或某个统治者的主观愿望,而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是适应当地社会和民族情况的施治,有其产生、发展和存在的充分理由与合理因素。勿庸讳言,历史上没有一个中央王朝不想在其统治区域内划一制度,在民族地区也推行郡县流官制;也没有任何一个王朝的统治者不想派自己的官员到民族地区进行直接统治。但实际情况是非所不欲,实不能为也。这是封建中央王朝推行羁縻制度的历史原因所在。
何谓“羁縻”?《 史记》 载道:“盖闻天子之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何谓“羁縻勿绝”呢?《索隐》 引《 汉官仪》 解释说:“羁,马络头也;縻,牛韁也。《 汉官仪》 云,‘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换言之,利用少数民族首领对民族地区进行统治,臣服于王朝,这种方式,在汉代便称为“羁縻”。具体言之,就是中央王朝的统治者将少数民族中的人民群众比作牛和马,充当马笼头和牛缰绳的是少数民族的首领分子,而抓住马笼头和牛比缰绳不让马和牛跑掉的人则是中央王朝的统治者。由此不难窥见,羁縻之治的实质或主要内容:封建王朝对周边民族地区进行统治,是通过朝廷封授民族首领一个职官称号,仍由他们世袭其地,世长其民,朝廷不过问或干涉其内部事务;允许保留其原来的社会、政治形态,只要求表示臣服,满足于征收象征臣属关系的贡纳而已。
秦代,开始在民族地区设“道”这一行政单位进行统辖。何谓“道”?东汉卫宏《汉旧仪》 说:“内郡为县,三边为道。”《 史记?孝文帝本纪》 、《 后汉书?百官志五》 说:“县有蛮夷曰道”, “凡县主蛮夷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国)〔邑〕 ,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皆秦制也。”简言之,秦代设在民族地区的县就称为“道”,通过对民族首领封以“臣邦君长”、“臣邦君公”、“蛮夷邑君侯王”等官职,对民族地区进行间接统治。由于秦朝历史短暂,只存在l 5 年时间,故其治理周边民族地区的政策和措施,都还相当粗略,史乘记载也很缺乏。
汉承秦制。但由于两汉时期王朝所管辖的民族地区大为拓展,所统治的时间又长达400 多年之久,随着统治经验的不断积累,其治理民族地区的政策措施,又在秦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两汉时,在民族地区除继续设“道”以外,还设置了“属国”、“初郡”等行政单位进行统辖。据《汉书? 地理志》 载:西汉平帝(1 一5 年)时,全国共有“道三十二”;东汉时,在此基础上又有所损益,如蜀郡的汶江道、绵虒道均为新置之道。两汉的“道”,也和秦制一样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属国都尉。《 后汉书?百官志五》 载:汉武帝时,“置属国都尉,主蛮夷降者”;汉光武帝时,有诸郡都尉,“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这些记载说明,属国都尉是专门为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而设置的一种地方行政单位,其地位相当于郡,同样领有属县。
“初郡”,也称“边郡”。汉王朝对于初郡,不强求实行内地郡县一样的体制,而是从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结构的特点出发,实行特殊的政策。例如,这类郡县多以原部落联盟的范围为区划;既任命太守、县令、长吏掌治郡县,又任命当地土酋为王、侯、邑长,实行土流两重统治.流官治其土,土官治其民。初郡制度后来为三国两晋广为承袭沿用。
两汉时,在民族地区更为广泛地推行“蛮夷君长”的统治制度,对归附的民族首领授以各种职名官号,如在南方先后封了滇王、夜郎王、哀牢王、邛笮王、句町侯、卧漏侯、破虏旁邑侯、大汉都尉、归汉里君、奉通邑君等,允许受封的民族首领“以其故俗治”,即允许仍按原来各民族内部原有的政治结构,管理各自原来管理的地方和人民,隶属于汉中央王朝。利用少数民族首领进行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这种方式在汉代称为“羁縻”。
南朝时,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普遍设置“左郡”、“左县”。左郡、左县的得名,来自“蛮左”;蛮左是南朝统治者对少数民族的统称。在蛮左地区设置的郡县就称为左郡、左县。此外,南朝政府还在僚族和俚族聚居的地方分别设置“僚郡”和“俚郡”,如岩渠僚郡〔领岩渠、平州和汉初三县〕、越倘僚郡、沈黎僚郡(领蚕陵一县)、甘花僚郡、始平僚郡、吴春俚郡(属越州,今广西钦州和广东省雷州半岛一带,具体地望无考)和建陵左县(在今广西荔浦县一带)。左郡、左县以原有部族或部落联盟的范围为郡县区划,规模一般较小,保留少数民族内部原有的经济形态和社会结构,任命民族酋首、渠帅为太守、县令;按户征收轻微的赋税,由士长统一解纳:“一户输谷数斛,其余无杂调…… 无徭役,强者又不供官税”。总之,南朝政府不打乱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不过多干预少数民族的内部事务,左郡、左县、僚郡俚郡是南朝政府管辖下享有较大民族自治权的特殊的郡县。它们的设立,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对周边民族的治理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它上承秦汉时期“道”,下启唐宋时期的“羁縻府州”,最后演变成明清时期的“土府”、“土州”、“土县”。
以上便是羁縻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过程的大体情况。它是中国情况极为特殊复杂的产物.是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影响久远,直至今天。
第二节 羁縻制度的确立
中央封建王朝对壮族先民地区实施羁縻统治,肇自秦代。自秦始皇荡平六国统一岭南,壮族先民西瓯、骆越正式成为祖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一员以来,在壮族先民地区即已开始了一些不同于内地的政治设施。《史记?秦始皇本纪》 载,秦王朝统一岭南后,“百越之君,俛首系颈,委命下吏”;设置桂林、象、南海三郡。对纳土归附的越人首领委任官职,各领该部人民,听从郡县流官统辖。
秦朝历史短暂,而秦在岭南越人地区设置的郡,寿命更短。在政治制度上,秦朝推行单一的郡县制,在民族地区还设置“道”, 但对推行的具体情况,历史记载缺乏。岭南三郡设于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 年), 5 年后南海郡尉赵佗便乘中原大乱之机,拥兵割据岭南而自立。秦朝虽然只存在15 年短暂的时间,但它开创的统一局面和建立的多民族的国家,以及所推行的治理少数民族的政策,却不会因秦的灭亡而消失。公元前207 年十月,秦朝破灭,赵佗即击并桂林郡和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建立了独立的南越国,与西汉王朝分庭90 余年。赵佗立国之初便“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大批任用越人首领,参与统治.有关记载表明,南越国不仅继承了秦朝开创的郡县制,而且还较秦代多增置了交趾和九真两个郡,形成了岭南五郡。
西汉王朝统一岭南后,在今湖南、广东、广西交界地区建立陆梁侯国,归长沙王管辖。《史记》 卷18 《 高祖功臣侯年表》 载:陆梁“诏以为列侯.自置吏,受令长沙王。”陆梁侯的侯是越须无,这已为湖南出土的“陆梁尉印” 所证实。《 史记?平准书》 载道:“军功多用越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 “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这17 个初郡是:南越地的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9 郡;西南夷地的武都、牂牁、越()、沈黎、汶山、(键)为、零陵、益州8 郡。“初郡”的特点是:政治上,“县以其故俗治”,土长们听从一般郡县官吏的调度;经济上,“毋赋税”,(七)长们按原有剥削方式剥削所得的一部分,以贡纳的形式提供给一般郡县官吏支用。汉灵帝建宁三年(170 年),郁林郡太守谷永以恩信招降乌浒人10 余万人内属,在其故地开置7 个县,委任乌浒人上层分子担任官职,管理本部本地区事务。
秦汉王朝对壮族先民所采取的上述诸措施,都包含了“羁縻”之治的主要内容,鉴于壮族先民地区原有政治经济结构的特殊情况,秦汉王朝的力量又未深入边疆,所以不得不任用壮族的首领为官作吏,管理当地事务,准许他们“以其故俗治”,以达到开疆拓土和“羁縻勿绝”的目的。这种统治方式,为后世所沿袭,故《明史?湖广土司传》 说:“沿及汉武,置都尉县属,仍令自保,此即土司土吏所始欲”。
东汉末年,中原大乱,苍梧人士燮四兄弟起而割据岭南,分别为交趾、合浦、九真和南海四郡的太守。三国时,壮族先民地区属吴国,士燮兄弟臣服于孙吴,上燮被任命为左将军,“由是岭南地区始服于权”。南北朝时,刘宋于边区设置左郡、左县、僚郡、俚郡,以别于内地一般郡县。隋朝统一全国后,在岭南地区也多是委任少数民族的首领管理当地事务。越人女首领洗夫人在梁、陈、隋三代,都受到朝廷的封赐,是继秦汉时赵佗统治南越之后控制岭南政局的望族大户;其孙冯盎,隋文帝时受封为宋康令,后升为高州刺史。隋炀帝以俚人宁宣为合浦太守。唐朝在周边民族地区普遍设置羁縻府州县,实则是秦汉以来封建王朝对民族地区统治方式的延续。使羁縻制度更加完善和制度化。
自唐太宗于贞观三年(629 年)把威胁唐王朝生存最为严重的东突厥荡平之后,对归附的“西北诸蕃及蛮夷”, “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羁縻府州这种边疆行政制度,取代了秦汉以来上流并治的“边郡”、“初郡”制,“以蛮治蛮”的色彩更为浓烈了。
唐代在壮族地区设置以壮族首领为都督、刺史之制,始于唐高祖李渊立国之初。“(武德)四年《 621 年》, (冯)盎以南越之众降,高祖以其地为罗、春、白、崖、儋、林等八州,仍授盎上柱国、高罗总管,封吴国公,寻改封越国公。拜其子智戴为春州刺史,智或东合州刺史,徙封盎耿国公。武德初年,宁长真以宁越、郁林之地降唐,“高祖授长真钦州都督。宁宣亦遣使请降,未报而卒,以其子纯为廉州刺史,族人道明为南越州刺史”。这是唐朝在岭南地区设置以土酋为都督、刺史的羁縻州制的最早记载。但那是属“天下初定,权置州郡”的性质,未成为一代定制,羁縻州制正式确定为治理民族地区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并广为推行,则是在唐贞观年间(627 一649 年)。《 新唐书?地理志七下》 “羁縻州”条说:“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这是羁縻州制的形成过程及主要内容的集中概括。至开元(713 一741 年)间,唐王朝在西北、东北、西南等周边民族地区建立的羁縻府州共856 处,其中羁縻府94 处,羁縻州762 处。南方地区(包括剑南、江南、岭南三道)无羁縻府建制,只有羁縻州,共计304 处,其中岭南道92 处。那些既辖内地州县,又辖羁縻州的都督府,如岭南道的琶、桂、黔等都督府,不属羁縻府,因而《 唐书》 不把它们列入羁縻府州的总数之内。据《唐会要》 卷7O 、《 新唐书?地理志》 记载,唐天宝(742 一755 年)年间,全国有“正州三百三十一处,羁縻府州八百五十六处。”正州不及羁縻州数的一半,甚至还不及南方地区404 个羁縻州之数。究其原因,是羁縻州的规模较小,领县也少;其领县数只为内地1571 县的四分之一左右。
观唐王朝在岭南实行羁縻制度的基本内容,一为“全其部落”,二为“不革其俗”,三为轻摇薄赋,四为“以蛮治蛮”取代历朝的流土并治。比较秦汉以降历代而言,前三者基本属继承性,而后者则可谓是唐时边疆民族治理思想的重用土酋自治,是羁縻制的核心,是唐代较之历代王朝在政治上更为开明进步的重大表现,是唐王朝对民族问题较少民族偏见在政策上的重大表现。通过羁縻制度的施行,唐王朝把壮族先民地区统一在中国版图内,在保留壮族先民内部原有的政治、经济结构不变的情况一下,又从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给以影响。对于社会发展落后于内地的壮族先民来说,这种统一对其社会发展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是有利的。而其对边疆的稳定,对边疆民族内部凝聚力的增强,从而对国家的稳定作用则愈见明显。
第三节 羁縻州县与一般州县的区别
羁縻州县制与一般州县制,是我国唐宋封建中央王朝内实行的两种地方行政制度,统归中央王朝管辖。前者施行于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后者施行于中原地区,以及比较先进的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处地域。一般的州,史书称为“正州”, 以别于边地之州县。由于这两种地方行政制度是在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基础上设置的,故而它们之间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差别。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第一,建置上的区别。羁縻州县的建立是各民族首领依据自己的实力世袭割据一方,归附后,中央王朝则根据其实力大小及占地广狭等情况分别以刺史、县令等官职授之。“即其部落列置州县。”换言之,羁縻州县疆域的大小是以“部落”的原来活动范围作为行政区划的基础。而“蛮”属部落众多,其疆域往往又以某一大姓所形成的自然区域来确定。这一区域既可划为一州,也可分为数州。而一般州县是依据地理、人口等因素来设置,亦即由中央朝廷来划定的。由于部落大小不一,所置羁縻州县大小也极为悬殊,而一般州县其疆域的大小相差不甚大。一般说来,羁縻州较正州辖区小,领县亦少。
第二,长官任职的区别。各羁縻州县的行政长官均由原部落酋首充任,并允许世袭其官,世领其土,世统其民,即“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自然各部落首领不能擅自立为王侯,更不能自封为都督、刺史、县令。他们的官衔职务和名号爵位,均由朝廷册封和承认方为有效,否则就是非法的,并受到惩罚。唐王朝在壮族地区设羁縻州县的行政长官主要是由侬氏、宁氏、黄氏、韦氏、周氏、莫氏等壮族大姓家族的权势者充任,其官职名称有“刺史”、“县令”等。他们被授封之后,便作为唐朝的地方官员统领部众,其职责是“敬慎王猷,抚宁部众”; “长保忠信,效节本朝”; “长奉正朔”; “远输诚节,修职贡之礼”; “慎守封疆”; “永保藩辅”; “永为藩属’,否则就被讨伐、取缔。这些羁縻州受边州都督府、都护府的直接统领管辖,还要听命于中央王朝。而一般州县的行政长官由朝廷任命,有任期,职位不能世袭,属于流动官员,朝廷可以随时调任他职易处。正州直接受中央朝廷统辖管理。
第三,赋税负担的区别。羁縻州的居民一般不直接向国家缴纳赋税,其原因是羁縻地区由于其社会发展较正州地区落后,这里不存在封建地主与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因而国家也就无从向居民直接征收固定的赋税,而只要求土长们进呈少量的方物土产,唐代桂州都督府所辖7 个羁縻州,开元时贡铜镜14 面,元和贡银100 两。这种贡纳的性质,从政治上说是臣服隶属的标志;从经济上讲是赋税的形式,更是中原与边地贸易交换的特殊形式,也可以说是边地民族首领与中央王朝的一种物物交易。因为每次进贡,朝廷都给予较贡品多的赏赐;一支庞大的贡使就是一支商队。而一般州县的民户需直接向国家缴纳赋税,州县长官无纳贡的规定与义务。
羁縻州县的“贡赋版籍”虽“多不上户部”,但还是要向所属的都督府或都护府缴纳一定数量的赋税。“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可见羁縻地区的居民是要纳税的,只是较正州居民轻一些。其方式可能是由土长们从其剥削中拿出一部分统一解送。唐行租、庸、调之法,以丁为本,但“岭南诸州,则以户计”,以户计自然比正州以丁计为本的负担要轻一些,
第四,羁縻地方可拥有本部武装力量。土属兵马一般不限数量,除在本地“慎守封疆”外,不得擅自行动,必须听从王朝或都督、都护的调遣,为王朝服务。为了调动羁縻地区土属兵马,唐中央朝廷专设有征“发番国兵”的“天子信宝”,对羁縻地方还给予印契,“以为征发符信”。各羁縻当局都有义务出兵以及军用物资协助唐朝中央政府或都督节度使在边疆地区的军事行动,而当一些羁縻地方受到他族侵扰时,唐王朝有出兵保护的义务。唐朝廷在边疆地区的每一次军事行动,几乎都有土兵奉调协同作战,德宗建中元年(780年), “西原蛮”“作乱”时,王朝进行镇压,并调黔州士兵去支援。可见羁縻地方虽可保有本部武装力量,但受到唐朝政府的管辖征调,在这个意义上说,同属王朝的工具。而一般州县则不能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在这个意义上说,羁縻地方武装是民族武装。
第五,法制不同。唐王朝对羁縻地方的基本政策是全其部落,不革其俗。在法律上,王朝允许边疆少数民族有相对的独立性,其首领和上层分子享有优异的政治、经济权益。换言之,唐王朝不改变羁縻地方固有的社会制度、风俗习惯,它们可以仍然按照传统的方式处理本部落或地方的内部事务,享有相当的自治权和法制权的特殊待遇。《唐律疏议》 云:“别立君长者各有风俗,法制不同”,规定“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不同族)相犯者,以(唐朝)法律论。”可见羁縻地方拥有立法权,允许有自己的一套民族法律,以维护民族内部秩序。而一般州县不能享有这种特殊待遇,必须执行唐朝统一的法律。换言之,一般州县是没有立法权的,因而也就没有自己单独的法制。
第二章 羁縻制度在壮族地区的推行
武德四年(621 年),唐王朝派李靖等进军壮族先民分布区,当地土酋纷纷纳土内附,唐王朝在顺利地统一了壮族先民分布区之后,对该地区采取了特殊的治理政策,在东部与全国各地一样,设置了正州、县;在西部则上承南朝以降的左郡、左县、僚郡、俚郡,并将其发展为羁縻州县制,先后共设羁縻州57 个,羁縻县48 个。唐王朝在壮族先民分布区的东西两部采取两种不同的治理政策,是由当时壮族先民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五代时期,壮族先民分布区先是北部属楚国,南部属南汉,后来南汉吞并了北部,于是全属南汉。五代时期,壮族先民分布区与中原相对而言较为稳定,南汉基本承袭了唐朝对壮族先民分布区的治理政策。
第一节 羁縻州县的设置及沿革
羁縻州县是南朝左郡、左县、僚郡、俚郡的发展和演变。唐王朝初始于壮族先民分布区设置。唐王朝在壮族先民分布区设置的羁縻州县,《新唐书?地理志》 载,江南道黔州都督府11州;岭南道桂州都督府7 州,邕州都督府25 州,安南都护府8 州;剑南道戎州都督府4 州,共计57 州。县48 。兹列举如下:
明州、福州(均在今广西南丹县境)、峨州(今广西天峨县境)、琳州(今广西宜州市怀远镇一带)、鸾州(今广西南丹县境)、那州(今广西河池市长老乡、南丹县大厂镇一带)、添州(今广西百色市境)、延州、双城州(均在今广西南丹县境)、抚水州(今广西环江县北)、姜州(今址不详),以上11州隶江南道黔州都督府。
纡州(今广西忻城县果遂乡一带)、归思州(今广西忻城县东南)、思顺州(今广西柳江县西南)、蕃州(令广西宜州市南)、温泉州(今广西宜州市三岔、洛东以西,矮山以东一带)、述昆州(今广西宜州市北牙乡一带)、格州(今广西三江县境),以上7 州属桂州都督府。
椳州、归顺州(今址均不详)、思刚州(今广西来宾县迁江镇一带)、侯州、归诚州、伦州(今址均不详)、石西州(今广西凭祥市境)、思恩州(今广西平果县旧城乡一带)、思同州(今广西扶绥县西北)、思明州(今广西宁明县东)、万形州(今广西大新县北)、万承州(今广西大新县东北)、上思州(今广西上思县南)、谈州、思琅州(今属越南)、波州(今广西大新县西南)、员州〔今址不洋〕、功饶州(今广西田东县东)、万德州(今广西平果县境)、左州(今广西崇左县东北)、思诚州(今广西大新县西南)、(鍻)州、归乐州(今广西百色市)、青州、浔州(今址均不详)、七源州(今属越南),以上26 州隶邕州都督府。
归化州(今广西柳江县北)、思农州(今广西罗城县)、西原州(今广西扶绥县西南)、龙州(今广西龙州县东北)、思陵州(今广西宁明县南)、禄州(今广西宁明县西南)、金龙州(今广西龙州县境)、安德州(今广西靖西县西北),以上8 州隶安南都护府。
英州、声州、勤州、傍州(4州在今云南文山、广南、丘北、砚山、西畴、麻栗坡、富宁一带)。以上4 州隶剑南道戎州都督府。
思唐州(今广西平南县西北)在开元二十四年(736 年)前也是羁縻州。
从壮族先民分布区内羁縻州的设置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今广西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南和西北地区。最东的是羁縻思刚州和格州。
羁縻州领县如下:
琳州领多梅、古阳、多奉(均在今广西宜州市怀远镇一带)3县。抚水州领抚水、占劳、多蓬、京水(均在今广西环江县北)4县。纡州领东区、吉陵、宾安、南山、都邦、纡质(均在今广西忻城县果遂乡一带)6县。思顺州领罗遵、履博、都恩、吉南、许水(均在今广西柳江县西南)5县。蕃州领蕃水、都伊、思寮(均在今广西宜州市南)3县。温泉州领温泉、洛富(均在今广西宜州市三岔、洛东以西,矮山以东一带)2县。述昆州领夷蒙、夷水、古桂、临山、都陇(均在今广西宜州市北牙乡一带)5县。椳州领正平、富平、龙源、思恩、饶勉、武招、都象、歌良(今址均不详)8县。思明州领显川(今广西宁明县东)1县。归化州领归朝、洛都、落回、落巍(均在今广西柳江县北)4县。思农州领武郎、武容、武全(今址均不详)3县。西原州领思和、古林、罗淡(均在今广西扶绥县西南)3县。禄州在唐中宗时曾领单乐县,后废。先后共领48 县。
唐王朝在壮族先民分布区,以“其部落”所居住的地方立羁縻州,因而羁縻州数目多、疆域小。唐代壮族先民分布区先后立正州64 个,同时并立的最多仅46 个;而在仅占壮族先民分布区约三分之一的地区同时置有羁縻州57 个。地小人口少而州多,其规模自然较小。表现为领县少,57 个羁縻州中有44 个没有领县;有些州无治所或极简陋,往往寄治山谷。
凡有唐()代壮族先民分布区的羁縻州县均为新置。设置羁縻州县的地区,或为新开辟之地,或其酋纳土内附因而置之.故“以其故俗治”,宽以待之。因而,对羁縻州县的调整亦稀。绝大多数羁縻州县设置的具体年代均不详明,唯有3 州例外:明州贞观中置。归顺州,唐置羁縻归淳州,元和(806 一820 年)初,更为羁縻归顺州。安德州,贞元十二年(796 年)置。
第二节
一般州县的设置及沿革
武德四年,唐高祖李渊派赵郡王李孝恭和大将李靖由四川出兵两湖,击败萧铣,刘洎以岭南5 0余城来降。李靖至桂州,派人分道招抚岭南各民族大首领,高州(今广东高州)冯盎,贵州李光度,钦州宁长真等人都遣子弟前来渴见,李靖对他们分别委以官职,“凡所怀辑九十六州,户六十余万。”“即率兵南巡,所过问疾苦,延见长老.宣布天子恩意,远近欢服。”自此,岭南遂纳入唐王朝的版图。
唐初,天下初定,依隋旧制,权置州郡颇多。太宗贞观元年( 627年),设道,分天下为十道。壮族先民主要分布在岭南道。岭南道包括今广东、广西两省区。剑南道戎州都督府4 羁縻州,江南道黔州都督府11羁縻州,江南道的永州也是壮族先民分布的地区。唐王朝在壮族先民分布区设州,大多在武德四年;开“蛮荒之地”置新州则多在贞观十二年(638 年)。贞观年间,对武德年间设置的州多予调整、更名,其中大多又集中在贞观八年(634 年)。天宝元年(742 年),多改州为郡,乾元元年(758 年),又恢复为州。开元二十一年(733 年),分岭南道为东、西两道。岭南西道在今广西境,因系边疆地区,设置桂、容、琶3 管,各派官吏,兼管政治、军事。各管(包括安南都护府的一部分)所领的州,各个时期有所不同。《旧唐书》 载桂管15 州,邕管9 州,容管9 州,江南西道1 州,广州都督府6 州,安南都护府6 州属壮族先民分布区。《 新唐书》 载邕管17 州,桂管12 州,容管11 州,江南西道1 州,广州都督府3 州,安南2 州属壮族先民分布区。《 元和郡县志》 载桂管12 州,邕管8 州,安南1 州,江南西道l 州,广州4 州属壮族先民分布区。《 通典》 云广州6 州,桂州15 州,邕州9 州,容州4 州,安南11 州,江南l 州属壮族先民分布区。县数就更纷繁复杂了。
五代时期,壮族先民所处地区,北部属楚国,南部属南汉。乾和六年(948 年),南汉王刘展派吴珣等击败楚兵,吞并北部,壮族先民分布区悉属南汉。五代时期,战火频仍,所设州县无法统计.《 旧五代史》、《 新五代史》 均略于记载,今可知的,是增置了溥州和全州两州。
据《 旧唐书》 、《 新唐书》 、《元和郡县志》 、《 通典》 、《 旧五代史》 、《 新五代史》 及有关史籍,钩校唐及五代时期壮族先民分布区所置的州县,列举如下:
唐至五代,在壮族先民分布区先后立有贺州(今广西贺县一带)、泷州(今广东罗定一带)、春州(今广东阳春县一带)、藤州(今广西藤县一带)、义州(今广西岑溪县一带)、窦州(今广东信宜县南部一带)、桂州(今广西桂林市及其附近各县)、昭州(今广西平乐县一带)、富州〔今广西昭平县一带〕、梧州(今广西梧州市一带)、蒙州(今广西蒙山县一带)、龚州(今广西平南县一带)、浔州(今广西桂平市一带)、郁林州(今广西玉林市一带)、平琴州(今广西玉林市境)、宾州(今广西宾阳县一带)、澄州(今广西上林县一带)、绣州(今广西桂平市境)、象州(今广西象州县一带)、柳州(今广西柳州市一带)、融州(今广西融水县、融安县一带)、邕州(今广西南宁市一带)、贵州(今广西贵港市一带)、党州(今广西玉林市境)、横州(今广西横县一带)、田州(今广西田东、田阳、百色、西林一带)、严州(今广西来宾县一带)、山州(今广西博白县境)、峦州(今广西邕宁县东、宾阳县南、横县西一带)、罗州(今广东廉江北部一带)、容州(今广西容县一带)、白州(令广西博白县一带)、牢州(今广西玉林市境)、钦州(今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一带)、禺州(今广西北流市一带)、溪州(今广西上思县一带)、岩州(今广西玉林市境)、古州(今广西三江县一带)、宜州(今广西宜州市、罗城县一带)、芝州(今广西忻城县一带)、陆州(今广西北海市、防城港市一带)、廉州(令广西合浦县、浦北县一带)、笼州(今广西扶绥、崇左县一带)、环州(今广西环壮县一带)、永州(今湖南永州市、广西灌阳县一带)、连州(今广东连县、连山县一带)、思唐州(今广西平南县西北)、顺州(今广西陆川县一带)、溥州(今广西兴安县一带)、全州(今广西全州县一带)。另外,《旧唐书》 载有废州药州(令广东罗定县境)、燕州〔 今广西藤县南〕、南义州(令广西岑溪县东)、晏州(今广西荔浦县境)、荔州(今广西荔浦县西)、龙州(今广西柳城县北)、南亭州(今广西灵山县西南)、姜州(今广西合浦县西北)、玉州(今广西钦州市西南)、玉山州(今广西钦州市东南)。《新唐书》 载有废州泰州(今广西藤县南)、显州、武州、沈州(今址均不详)。先后共计设州64 。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分布区的县,《 旧唐书》 载,贺州领有临贺(今广西贺县)、桂岭(今广西贺县境)、冯乘(今广西富川县境)、封阳(今广西贺县境)、富川(今广西钟山县)、荡山(今广西贺县境)6 县。泷州领泷水(今广东罗定县南)、开阳(今广东罗定县东南)、永宁(今广东罗定县城附近)、镇南(广东罗定县西)、建水(今广东罗定县境)5 县,又有废县正义县(今广东郁南县境)、安遂具(今广东德庆县南)2 县,《新唐书》又云有废县流南、西城(今址均不详)2 县。藤州领镡津(今广西藤县北)、感义(今广西藤县西)、义昌(今广西藤县南)3 县,《 新唐书》 又载有宁风县(今广西藤县西)。《 旧唐书》 载藤州所领废县有安基(今广西藤县南)、阳安(今址不详)、贺川(今广西藤县东南)3 县,《 新唐书》 又载藤州废县有长恭(今广西藤县境)、隋安(今广西藤县南)、龙阳、新乐、梁石、罗风、承恩(均在今广西藤县境)7 县。义州领岑溪(今广西岑溪县)、永业(今广东德庆县西南)、连城(今广西容县东)3 县。窦州领信义(今广东信宜县南)、怀德(今广东信宜县境)、潭峨(今广东信宜县东)、特亮(今广东信宜县北)4 县。桂州领临桂(今广西桂林市)、理定(今广西永福县西南)、灵川(今广西灵川县)、阳朔(今广西阳朔县)、荔浦(今广西荔浦县)、丰水(今广西荔浦县西)、修仁(今广西荔浦县西南)、恭化(今广西永福县境)、永福(今广西永福县)、临源、全义(均在今广西兴安县西)11 县,又有废县建陵(今广西荔浦县西南)、崇仁(今址不详)、武龙(令广西荔浦县西)3 县,《新唐书》 又载有古具(今广西永福县境)l 县。昭州领有平乐(今广西平乐县)、恭城(今广西恭城县)、水平(今广西平乐县东北,(治)今历塘村)3 县,又有废县永丰(今广西荔浦西北)、沙亭(今广西平乐县东南)2 县。富州领有龙平(今广西昭平县)、思勤(今广西昭平县东北)、马江(今广西昭平县东南)3 县,又有废县博劳(今广西昭平县东南)、归化〔 今广西昭平县西北〕、安乐(今广西昭平县西)、豪静(今广西昭平县南)4 县。梧州领有苍语(今广西梧州市)、戎城(今广西苍梧县)、孟陵(今广西梧州市西北)3 县,《新唐书》 又载有废县绥越(今址不详)l 县,蒙州领有立山(今广西蒙山县南)、东区(今广西蒙山东南)、正义(令广西蒙山县西北)3 县,又有废县岭政(令址不详)1 县,《 新唐书》 又有废县钦政县(今广西蒙山县境)。龚州领有平南(今广西平南县)、武林(今广西平南县东南)、隋建(今广西平南县西北)、大同(今广西平南县北)、阳川(今广西平南县西北)5 县,又有废县泰川(今广西平南县东北)、西平(今广西平南县西北)、归政(今址不详)、陵江(今广西桂平县东北)4 县。浔州领有桂平(今广西桂平市)、皇化(今广西桂平市东)、大宾(今广西桂平市东南)3 县。郁林州领有石南(今广西玉林市石南镇)、郁林、兴业、兴德、潭栗(均在今广西玉林市境)5 县。平琴州领容山(今广西玉林市境)、怀义(今广西玉林市北)、福阳、古符(均在今广西玉林市境)4县 。宾州领有岭方(今广西宾阳县南)、琅娜(今广西宾阳县北)、保城(今广西宾阳县东)3 县,又有废县思干(今广西宾阳县西)。澄州领有上林(今广西上林县)、无虞(今广西上林县东)、贺水(今广西上林县东北)、止戈(今广西上林县西)4 县。绣州领有常林(今广西桂平市东)、阿林(今广西桂平市东)、罗绣(今广西桂平市南)3 县,又有废县归诚(今广西贵港市境)、卢越(今广西桂平市南)2 县。象州领有武化(今广西象州县东北)、武德(今广西象州县西)、阳寿(今广西象州县)、武仙(今广西武宣县东)4 县,又有废县西安(今广西象州县南)、长风(今广西来宾县东)2 县,《 新唐书》又有废县桂林县(今广西象州县东南)。柳州领有马平(今广西柳州市)、龙城(今广西柳城县)、象(今广西鹿寨县)、洛曹(今广西宜州市东)、洛容(今广西鹿寨县境)5 县,又有废县新平(今广西柳州市南)、文安(今广西柳州市境)、崖山(今广西宣州市东南)3 县,《 新唐书》 又有废县修德(今广西来宾县东北)、柳岭(今广西柳城县北)2 县。融州领有融水(今广西融水县)、武阳(今广西罗城县北)、黄水(今广西罗城县西北)3 县,又有废县安修(今广西罗城西北),《 新唐书》 又有废县临牂(今广西罗城北)。邕州领有宣化(今广西南宁市南)、武缘(今广西南宁市东)、晋兴(今广西武鸣县南)、朗宁(今广西南宁市西北)、思笼(令广西隆安县境)、如和(今广西扶绥县东)、封陵(今广西南宁市东)7 县,《 新唐书》 又有废县横山县(今广西南宁市东)。贵州领郁平(今广西玉林市西北,即贵港市境)、怀泽(今广西贵港市南)、潮水(今广西贵港市西)、义山(今广西贵港西北)4县,又有废县岭山(令广西横县西),党州领有善劳(今广西玉林市北)、抚安(令广西玉林市境)、善文、宁仁(均在今广西玉林市北)4 县。横州领有宁浦(今广西横县西南)、从化(今广西横县东北)、乐山(今广西横县东南)3县,又有废县蒙泽(今广西横县西)。田州领有都救(今广西德保县)、惠佳(今广西田东县境)、武龙〔今广西百色市〕、横山(今广西田东县)、如赖(今广西田林县)5 县。严州领来宾(今广西来宾县)、循德(今广西来宾县东南)、归化(今广西来宾县南)3 县。山州领龙池(今广西博白县西南)、盆山(今广西博白县境)2 县。峦州领有永定、武罗(均在今广西横县境)、灵竹(今广西横县灵竹乡)3 县。罗州领有石城(今广东廉江县北)、吴川(今广东吴川县西南)、招义(今广东廉江县西北)、南河(今广西陆川县南)、零禄(今广东廉江县西南)5 县。容州领有北流(今广西北流市)、普宁(今广西容县)、陵城(今广西北流市东南)、渭龙(今广西容县西南)、欣道(今广西容县东北)5 县,又有废县新安(今广西容县西北)、豪石(今广西北流市境)、宕昌(今广西容县西)3 县,《通典》 云又有罗窦县(今址不详)。白州领有博白(今广西博白县)、建宁(今广西博白县东)、周罗(今广西博白县境)、龙豪(今广西陆川县西南)、南昌(今广西博白县南)5 县,又有废县朗平、淳良(均在今广西博白县境)2 县。牢州领有南流(今广西玉林市境)、定川(今广西玉林市西南)、宕川(今广西玉林市境)3 县,《 新唐书》 又有废县牢川县(今广西玉林市境)。钦州领钦江(今广西钦州市东北)、保京(今广西钦州市北)、遵化(今广西灵山县西南)、内亭(今广西灵山县西)、灵山(今广西灵山县)5 县.又有废县海平(今址不详)。禺州领有峨石(今广西北流市东南)、温水(今了广西陆川县境)、陆川(今广西陆川县)、扶莱(今广西北流市东南)、罗辨(今广西北流市东南)5 县。② 瀼州领有临江(广西上思县境) 、波零、鹊山〔 均在今广西上思县南〕、弘远(今广西上思县西)4 县。岩州领常乐、思封 、高城、石岩(均在今广西玉林市境)4 县。古州领有乐山(今广西三江县)、古书、乐兴(均在今广西三江县境)3 县。粤州领龙水(今广西宜州市)、崖山(今广西宜州市东南)、东玺(今广西宜州市西)、天河(今广西罗城县天河乡)4 县。芝州领忻城(今广西忻城县),《 新唐书》 又有富川、平西、乐光、乐艳、多云、思龙(均在今广西忻城县境).共计7 县。陆州领鸟雷(今广西钦州市东南)、华清、宁海(均在今广西钦州市西南)3 县。廉州领合浦(今广西合浦县东北)、封山(今广西合浦县西北)、蔡龙(今广西浦北县西北)、大廉(今广西合浦县南)4 县,又有废县安昌(今广西钦州市境)、高城(今广西钦州市东北)、大都(今广西博白西)、东罗、珠池(均在今广西北海市境)5 县。笼州领武勒(今广西扶绥县)、武礼(今广西扶绥县西)、罗龙(今广西扶绥县西南)、扶南(今广西扶绥县境)、龙赖(今广西扶绥县东北)、武观、武江(均在今广西扶绥县境)7 县。环州领正平(今广西环江县北)、福零(今广西环江县川山乡都川小学、中学一带)、龙源、饶勉(均在今广西环江县境)、思恩(今广西环江县)、武石(今广西环江县北)、歌良(今广西宜州市德胜镇北)、蒙都(今广西河池市、环江县、宜州市交界一带)8 县。永州领零陵(今湖南永州市)、祁阳(今湖南祁阳县西)、湘源(今广西全州县)、灌阳(今广西灌阳县)4 县。连州领桂阳(今广东连县)、阳山(今广东阳山县)、连山(今广东连山县北)3 县。思唐州领武郎(今广西平南县北)、思和(今广西平南县西北)2 县。顺州领龙化(今广西陆川县南)1 县。以上先后共计设县258 。
今云南省文山州一带,唐代后期为南诏的通海都督,州县设置情况史无记载。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分布区一般州县的沿革,自唐太宗贞观年间对所设州县的调整至唐末,史载较为清楚明了。五代时期,由于战乱,州县隶属较为混乱,不甚详明。今据《通典》 、《 元和郡县志》 、《 旧唐书》 、《 新唐书》 、《 旧五代史》 、《 新五代史》 分别予以厘正。
州沿革如下:
贺州
隋苍梧郡之临贺县。武德四年(621 年),置贺州.天宝元年(742 年),改为临贺郡,乾元元年(758 年), 复为贺州。
浇州
隋永熙郡之泷水县。武德四年,置泷州。天宝元年,改为开阳郡,乾元元年,复为泷州。
春州
隋高凉郡之阳春县。武德四年,置春州。天宝元年,改为南陵郡,乾元元年,复为春州。
藤州
隋永平郡。武德四年,置藤州。天宝元年,改为感义郡,乾元元年,复为藤州。
义州
隋永熙郡之永业县。武德五年(622 年),置南义州。贞观元年(627 年),州废。二年,置义州。五年,州废。六年(632 年),复置。天宝元年,改为连城郡,乾元元年,复为义州。五代因之。
窦州
隋永熙郡怀德县。武德四年,置南扶州。贞观元年,州废。二年复置。五年再废。六年复置,并改为窦州。天宝元年,改为怀德郡,乾元元年,复为窦州。桂州
三国吴始安郡。南朝梁置桂州。隋曾置总管府,大业元年(605 年)府废,为始安郡.唐武德四年,置桂州及总管府。天宝元年,改为始安郡,依旧都督府。至德二年(757 年)九月,改为建陵郡。乾元元年,复为桂州。五代因之.
昭州
隋始安郡之平乐县。武德四年,置乐州。贞观八年,改为昭州。天宝元年,改为平乐郡,乾元元年,复为昭州。五代因之。
富州
南朝陈置静州。隋废。武德四年,复置。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天宝元年,改为开江郡。乾元元年,复为富州。五代因之。
梧州
汉置苍梧郡。武德四年,置梧州。天宝元年,改为苍梧郡,乾元元年,复为梧州。
蒙州
隋始安郡之隋化县。武德四年,置南恭州。贞观八年,改为蒙州。天宝元年,改为蒙山郡,乾元元年,复为蒙州。五代因之。
龚州
隋永平郡之武林县。贞观三年(629 年),置燕州。七年(633 年),于燕州之旧置龚州.天宝元年,改为临江郡,乾元元年,复为龚州。五代因之。
浔州 汉郁林郡地。南朝梁分置桂平郡.隋郁林郡之桂平县.贞观七年,置浔州。十二年,州废。后复置。天宝元年,改为浔江郡,乾元元年,复为浔州。五代因之。
郁林州
隋郁林郡之石南县。_贞观中,置郁林州。天宝元年,改为郁林郡,乾元元年,复为郁林州。五代因之。
平琴州
汉郁林郡地。唐置平琴州。天宝元年,改为平琴郡,乾元元年,复为州。建中二年(781 年),并入党州。
宾州
隋郁林郡之岭方县。贞观五年,置宾州。天宝元年,改为安城郡,至德二年九月,改为岭方郡,乾元元年,复为宾州。五代因之。
澄州
隋郁林郡之岭方县地。武德四年,置南方州。贞观八年,改为澄州。天宝元年,改为贺水郡,乾元元年,复为澄州。五代因之。
绣州
汉阿林县地。武德四年,置林州。六年(623 年),改为绣州。天宝元年,改为常林郡,乾元元年,复为绣州。五代因之。
象州
隋始安郡之桂林县。武德四年,置象州。天宝元年,改为象山郡,乾元元年,复为象州。
柳州
隋始安郡之马平县。武德四年。置昆州。同年更名南昆州。贞观八年,改为柳州。天宝元年,改为龙城郡,乾元元年,复为柳州。
融州
隋义安郡之义熙县。武德四年,置融州。天宝元年,改为融水郡,乾元元年,复为融州。
邕州
隋郁林郡之宣化县。武德四年,置南晋州。贞观六年,改为邕州都督府。天宝元年,改为郎宁郡,乾元元年,复为邕州。五代晋天福七年(942 年)七月,改为诚州。南汉初复为邕州.
贵州
隋郁林郡。武德四年,置南尹州总管府。贞观七年,罢总管府。九年(635 年),改南尹州为贵州。天宝元年,改为怀泽郡。乾元元年,复为贵州。五代因之。
党州
古西瓯地。秦置桂林郡。汉为郁林郡。唐永淳元年( 682 年),置党州。天宝元年,改为宁仁郡,乾元元年,复为党州。
横州
隋郁林郡之宁浦县。武德四年,置简州。六年,改为南简州。贞观八年,改为横州。天宝元年,改为宁浦郡,乾元元年,复为横州。
田州
汉郁林郡地。开元(713 一741 年)中置。天宝元年,改为横山郡,乾元元年,复为田州。
严州 秦桂林郡地。乾封元年(666 年)置。天宝元年,改为循德郡,乾元元年,复为严州。
山州
唐置.天宝元年,改为龙池郡,乾元元年,复为山州。
峦州
秦桂林郡地。武德四年,置淳州。天宝元年,改为永定郡,乾元元年,复为淳州.永贞元年(805年),改为峦州。五代因之.
罗州 隋高凉郡之石龙县地。武德五年,置罗州。天宝元年,改为招义郡。乾元元年,复为罗州。
容州
隋合浦郡之北流县。武德四年,置铜州.贞观元年,改为容州。开元中,升为都督府。天宝元年,改为普宁郡.乾元元年,复为容州都督府。五代因之。白州
隋合浦郡之合浦县地。武德四年,置南州。六年,改为白州。天宝元年,改为南昌郡,乾元元年,复为白州。
钦州
隋宁越郡。武德四年,改为钦州都督府。贞观元年,罢都督府。天宝元年,改为宁越郡,乾元元年,复为钦州。
愚州
隋合浦郡之定川县。武德四年,置南宕州。贞观八年,改为潘州。总章元年(668 年),改为东峨州。二年( 669 年),改为禺州。天宝元年,改为温水郡,乾元元年,复为禺州。
瀼州
贞观十二年置。天宝元年,改为临潭郡,乾元元年,复为护瀼州。
岩州
唐置。天宝元年,改为安乐郡。乾元元年,复为岩州。
古州
贞观十二年置.天宝元年,改为乐古郡,乾元元年,复为古州。
宜州
唐置粤州。乾封(666 一667 年)中,改为宜州。天宝元年,改为龙水郡,乾元元年,复为宜州。五代因之。
芝州
唐置。天宝元年,改为忻城郡,乾元元年,复为芝州。五代因之。
陆州
隋宁越郡之玉山县。武德五年,置玉山州。贞观二年,州废。上元二年(675 年),复置,更名陆州。天宝元年,改为玉山郡,乾元元年,复为陆州。
廉州
汉合浦郡。武德五年,置越州。贞观八年,改为廉州。天宝元年,改为合浦郡,乾元元年,复为廉州。
笼州
贞观十二年置。天宝元年,改为扶南郡,乾元元年,复为笼州。
环州
贞观十二年置。天宝元年,改为正平郡,乾元元年,复为环州。
永州
隋零陵郡。武德四年,置永州。天宝元年改为零陵郡,乾元元年,复为永州。
连州
天宝元年,由熙平郡更名连州。
思唐州
永隆二年(681 年)置。开元二十四年(736 年)为羁縻州,建中元年(780 年)为正州。
顺州
大历八年(773 年)置。
溥州
五代晋开运三年(946 年)三月,升桂州全义县为溥州。
全州
楚马希范置。
县沿革如下:
临贺
贺州治所。汉置。王莽改为大贺。三国吴至五代均为临贺县。
桂岭
汉临贺县地,三国吴置建兴县。晋为兴安县。隋为桂岭县。唐、五代因之。
冯乘
汉置。三国至五代因之。
封阳
汉置。三国吴至五代因之。
富川
汉置。三国吴至五代因之。
荡山
《 旧唐书》 云新置,《 新唐书》 云天宝后置。实南朝梁已置。隋废。唐复置。五代因之。
泷州
泷州治所。汉端溪县地。晋分端溪立龙乡。隋改龙乡为平原县,又改为泷水县。唐、五代因之。
开阳
隋废县。武德四年,分泷水置。
永宁
隋永熙县.武德五年,改为永宁县。
镇南
隋安南县。至德二年二月,改为镇南县。
建水
唐置。
阳春
春州治所。汉高凉县地。三国吴至隋因之。唐武德四年,改为阳春县。
罗水
天宝(742 一755 年)后置。
镡津
藤州治所。汉猛陵县。晋夫宁县。隋永平县。唐改为镡津。五代因之。
感义
隋置淳民县。唐武德(618 一626 年)中,改为感义县。五代因之。
义昌
唐置安昌县。至德二年九月,改为义昌县。五代因之。
宁风
武德五年置。五代因之。
岑溪
义州治所。汉猛陵县地。南朝梁置永业郡,寻改为县,后省。隋复置永业县。唐武德四年,析龙城置。至德( 756 一757 年)中,改为岑溪县。五代因之。永业
南朝梁置永业郡,寻改为县,后省。隋开皇十六年( 596 年)复置。唐初为安义县,至德冲,更名永业县。
连城
武德五年置。五代因之。
信义
窦州治所。汉端溪县地。隋怀德县。武德四年,析怀德县置信义县.
怀德
隋置。唐、五代因之。
潭峨
武德四年,分信义县置。
特亮
武德四年,分信义县置。
临桂
桂州治所。汉为始安县。至德二年为临桂县。五代因之。
理定
汉始安县地。隋分置兴安县。至德二年,改为理定县。五代因之。
灵川
汉至隋为始安县地。唐武德四年,分始安县置。五代因之。
阳朔
汉始安县地。二国吴分置尚安县。晋改为熙平县。隋改置阳朔县。唐、五代因之。
荔浦
汉置。三国吴至五代因之。
丰水
三国吴置永丰县。元和(806 一820 年),改为丰水县。五代梁改为永宁县。
修仁
汉荔浦县地。三国吴分置建陵县。南朝齐改为建陵左县。唐长庆元年(821 年),改为修仁县。五代因之。
恭化
武德四年.分始安置纯化县。永贞元年,改为恭化县。五代因之。
永福
武德四年,析始安置。五代因之。
全义
武德四年,分始安置临源县。大历三年<768 年),改为全义县。五代改为德昌县。
古县
乾宁二年(895 年),析恭化置。五代因之。
平乐
昭州治所。汉荔浦县地。三国吴甘露元年(265 年),置平乐县。晋至五代南汉因之。
恭城
武德四年,析平乐置。五代因之。
永平
隋置。唐、五代因之。
龙平
富州治所。汉临贺县地。南朝梁置龙平县。南朝陈至五代因之。
思勤
唐天宝后置。五代因之。
马江
南朝梁置开江郡,隋罢郡为县。寻废。唐长庆元年复置,并改为马江县。
苍梧
梧州治所。隋置。唐、五代因之。
戎城
隋置。唐、五代因之。
孟陵
汉猛陵县。隋省。唐复置,改名孟陵。五代因之。
立山
蒙州治所。汉荔浦县地。隋分荔浦县置隋化县。武德四年,改为立山。五代因之。
东区
武德五年,分立山县置。五代因之。
正义
唐贞观五年,置纯义县。乾元(758 一760 年)初,改为正义县。五代因之.
平南
龚州治所。汉猛陵县地。晋初分置武城县。后省。南朝宋改置武林县.唐贞观七年,分置平南县。五代因之。
武林
南朝宋置。南朝齐至唐因之。
隋建
隋开皇十九年(599 年)置。唐、五代因之。
大同
贞观元年置。五代因之。
阳川
唐置阳建县,后改为阳川县。五代因之。
桂平
浔州治所。汉布山县。隋为桂平县。唐、五代因之。
皇化
汉阿林县。隋置皇化县。后废。贞观六年,复置。五代因之。
大宾
隋开皇十五年(595 年),分桂平县置。唐、五代因之。
石南
郁林州治所。南朝陈置。隋、唐因之。
郁林
南朝梁置。南朝陈至五代因之。
兴业
唐麟德二年(665 年)析石南县置。五代因之。
兴德
武德四年,分郁林置。五代因之。
潭栗
唐置,五代因之。
容山
平琴州治所。唐置安仁县。至德中,改为容山。后改属党州。
怀义
福阳 古符 三县皆唐置。五代因之。
岭方
宾州治所。汉置。三国吴至五代因之。
琅琊
武德四年,析岭方县置。五代因之。
保城
南朝梁置安城县。至德二年,改为保城县。五代因之。
上林
澄州治所。汉岭方县地。唐武德四年,析置上林县。五代因之。
无虞
武德四年,析岭方置。五代因之。
贺水
武德四年,析马平县置。五代因之。
止戈
武德四年置。五代因之。
常林
绣州治所。武德四年置。五代因之。
阿林
汉置。三国吴至五代因之。
罗绣
武德四年,析阿林置。五代因之。
武化
象州治所。汉潭中县地。隋建陵县。武德四年,析建陵置武化。
武德
汉中留县地。二国吴分中留置桂林县。武德四年,改为武德。天宝元年省。
阳寿
隋置。唐、五代因之。
武仙
武德四年,析桂林县置。
马平
柳州治所。汉潭中县地。隋置马平县。唐、五代因之。
龙城
隋置。唐、五代因之。
象县
贞观中置,五代因之。
洛曹
唐置洛封县。元和十三年(818 年),改名洛曹县。五代因之。
融水
融州治所。南朝齐置齐熙县。隋开皇十八年(598 年)改为义熙县。武德四年,改为融水县。
武阳
天宝初,并黄水、临牂二县置。
宣化
邕州治所。隋置。唐、五代因之。
武缘
隋废县。武德五年,复置。五代因之。
晋兴
晋立晋兴郡。隋废为县。康、五代因之。
朗宁
武德五年置。五代因之。
思笼
封陵
二县皆乾元后开溪洞置。五代因之。
如和
武德五年置,五代因之。
郁平
贵州治所。汉广郁县地。三国吴改为阴平。晋武帝太康元年(280 年),改为郁平。南朝宋至五代因之。
怀泽
南朝宋废县。武德四年复置。
湖水
武德四年置。
义山
南朝梁置马度县。唐为马岭县。天宝,改为义山县。
勤劳
党州治所。唐置。
抚安
善文 宁仁 三县皆唐置。
宁浦
横州治所。汉广郁县地。三国吴分置宁浦县。晋至五代因之。
从化
武德四年,析宁浦置淳风县。贞观元年,改为从化县。
乐山
南朝梁置乐阳郡。隋初废郡为县。开皇十八年,改为乐山县。唐、五代因之。
都救
田州治所。唐开元中置。
惠佳
武龙
横山
如赖
四县皆开元中置。
来宾 严州治所。乾封元年置。五代因之。
循德
归化 二县皆乾封元年置。五代废循德,因归化。
龙池
山州治所。唐置,后废。
盆山
唐置。
永定
峦州治所。唐置。
武罗
灵竹
二县皆唐置。
石城
罗州治所。南朝宋置。天宝元年,改为廉江县。
吴川
隋置。唐、五代因之。
招义
武德五年置。天宝元年,改为干水。
南河
武德五年置。
零?
唐置。
北流
容州治所。南朝齐永明六年(488 年),置北流郡。南朝梁废郡为县。南朝陈至五代因之。
普宁
隋置奉化县。开皇十九年(599 年),改为普宁县。唐、五代因之。
陵城
渭龙
二县均武德四年置。五代因之.
欣道
唐置宁人县。贞观二十三年(649 年),改为欣道县。
博白
白州治所。武德五年置。五代因之。
建宁
周罗
龙豪
三县均武德四年置。五代因之。
南昌
南朝梁置。南朝陈至五代因之。
南流
牢州治所。武德四年置,五代因之。
定川
南朝齐置定川郡。隋废郡为县。唐、五代因之。
宕川
贞观十一年(637 年)置。五代因之。
钦江
钦州治所。汉合浦县地。南朝宋置宋寿郡及宋寿县。隋废郡,改宋寿县为钦江县。唐、五代因之。
保京
隋置安京县。唐至德二年,改为保京。
遵化
隋开皇二十年(600 年)置。唐因之。
内亭
隋开皇十七年(597 年)置新化县。十八年,改为内亭县。唐因之。
灵山
隋置南宾县。贞观十年(636 年),改为灵山县。五代因之。
峨石
禺州治所。总章二年置。五代因之。
温水
武德四年置。五代因之。
陆川
南朝齐置陆川郡。南朝梁、陈间废为陆川县。隋废。唐武德四年复置。五代因之。
扶莱
武德四年置。贞观中曾省。后复置.
罗辨
本罗辨洞。唐置.名陆川.后改名。
临江
瀼州治所。贞观十二年置.
波零
鹄山 弘远 三县皆贞观十二年置。
常乐
岩州治所。唐初置安乐县。贞观元年省。乾封元年复置。至德二年,改为常乐县。
思封
高城 石岩 三县皆调露二年(680年)置。
东山
古州治所。唐置乐预县。宝应元年(762 年),改为乐山县。
古书
乐兴 二县皆唐置。
龙水
粤州治所。唐置。五代因之。
唐山
东玺 天河 三县皆唐置。五代废东玺,因崖山、天河二县。
忻城
芝州治所。唐置。五代因之。
富川
平西 乐光 乐艳 多云 思龙 六县皆唐置。五代因之。
乌雷
陆州治所。唐置。五代废。
华清
隋置玉山县。天宝中,改为华清县。五代废。
宁海
南朝梁置安平县。隋改为安海县。至德二年,改为宁海县。
合浦
廉州治所。汉置。三国吴改为珠官。隋又改为合浦。唐因之,
封山
南朝齐置封山郡。南朝梁废郡为县。南朝陈至五代因之。
蔡龙
大廉 二县均武德五年置。五代因之。
武勒
笼州治所。贞观十二年置。
武礼
罗龙 扶南 龙赖 武江 武观 六县皆贞观十二年置。
正平
环州治所。贞观十二年置。
福零
龙源 饶勉 思恩 武石 歌良 蒙都 七县皆贞观十二年置。
零陵
永州治所。汉泉陵县地。隋改为零陵县。唐因之。
祁阳
三国吴置。隋省。武德四年复置。贞观元年省。四年复置。
湘源
隋置。唐因之。五代马氏改为清湘县。
灌阳
隋大业(605 一617 年)末置。武德七年(624 年)废。上元二年复置。五代因之。
桂阳
连州治所。汉置。三国吴至五代因之。
阳山
西汉置。后汉省。晋复置。南朝宋至五代因之。
连山
晋置广惠县。隋为广泽县。仁寿元年(601 年),改为连山。唐、五代因之。
武郎
思唐州治所。唐置。
思和
唐置平原县.长庆三年,改为思和县。
龙化
顺州治所。武德四年置。五代因之。
第三节
羁縻州县与一般州县并存的原因
唐王朝在壮族先民分布区推行正州制和羁縻州县制两种政治制度,是根据当时其能力和壮族先民的社会发展东西部有明显差异的状况决定的。唐王朝在全国普遍推行道一州一县的行政区划制度。当时壮族先民分布区,由于社会发展、开发情况和受汉文化影响的程度不一,大体说来,东部已封建化,或正封建化,西部尚在奴隶制社会甚至原始氏族公社末期阶段,所以,在东部同全国其他封建社会地区一样可以推行正州制,实行封建中央王朝法制;而在西部主要实行羁縻州制。一般州县与羁縻州县同时并存的原因是多种的,既有唐王朝的因素,也有壮族先民的因素;有社会的、政治的,也有经济、文化的因素。
第一、唐王朝在壮族先民东部地区推行正州正县制度,是壮族先民社会发展与唐朝对岭南民族政策的重大变化。自岭南纳入中国统一国家版图后,历秦汉至隋800 余年,岭南壮族先民地区,虽说都在历代中央王朝相继推行郡县划一的治理下,但自两汉以降,包括赵佗南越王国的统治者,鉴于壮族先民越人社会发展的特殊性,语言风俗的差异,等等,均相继沿袭采取特殊治理政策:设“初郡”、“左郡”、“俚郡”、“僚郡”;并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上实行与中原内地郡县不同的特殊政策。及至唐代,情况起了重大变化,唐王朝在壮族先民东部地区设置了大批的正州正县。几乎把当时壮族先民分布区域大约三分之二纳入由中央王朝直接治理的范围,而不再是等于化外的由边防都督府、都护府管辖的羁縻州、县、峒了。正州县,是施行唐中央封建王朝统一的“唐律”,不论是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上均与内地州县相同,而不再是“左郡”、“左县”、“俚郡”、“僚郡”时代“按其故俗治”、“毋赋税”那一套了。至于治理正州正县的官员,有唐一代基本任用流官,唐初也有册封任用土酋为州刺史的,但那已是封建化了的,能推行唐中央封建王朝法度的土酋,而不是像西部羁縻州县那样的奴隶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上层建筑是反映经济基础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先秦时代,壮族先民从原始氏族公社解体进入奴隶社会,东西部大体一样,只是东部与楚毗连,接受中原及楚文化较易,加之土地肥沃,因此生产发展比之西部自然稍快。进入秦汉以后,情况就大大不同了。秦汉统一岭南后,普遍设置郡县,实行流土并治,大批汉人南来与越杂处,以儒学为代表的封建文化日渐普及,而这些封建化的诸多因素大都沿交通较为便捷的西江自东向西推进,由点到面扩展,由上到下普及,经过800多年的熏陶、耳濡目染,东部壮族先民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习俗,终于逐渐封建化了,发展得快的地方已进入封建豪强地主经济,慢的也进入由奴隶制度向封建领主制过渡阶段。正是由于壮族先民地区社会经济有了如是深刻变化,唐王朝在此基础上设置正州正县与中原州县一样实行封建制法度治理,则是水到渠成,也是历史的必然。
第二、羁縻州县确是两汉以来“初郡”、“左郡”、“僚郡“俚郡”制度的演变。它之所以与正州正县并存,主要由于西部壮族先民社会发展缓慢,大体仍停留在奴隶制,部分地区甚至仍处于原始氏族公社末期阶段,所以在民族问题上民族偏见较少的唐王朝出于稳定边疆从而求得民族和睦、国家安定的考虑,自然要继承和发展历代王朝行之有效的“安全种落”、“按其故俗治”等特殊政策。羁縻州县制度,正是唐王朝治理壮族先民西部地区承前启后的重要制度,终唐及五代350 多年均奉行,对宋元以后的土司制度有重大影响。
第三章
羁縻时代的壮族先民社会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俚、僚、西原蛮(黄洞蛮)、乌浒等分布的地区与这时期以前壮族先民的分布区域大致相同,即主要分布在今广东西部、湖南南部、广西全境、黔桂交界、滇桂交界等地,其中分布在今桂西及滇东南的西原蛮(黄洞蛮)逐渐崛起,使壮族先民的分布区在原有地域的基础上呈向西部、北部扩展之势,奠构了今日壮族分布西界的雏形。壮族先民的人口从唐初到中期,增加了25 万,但有些州的人口却略有减少。唐代壮族先民人口的分布,与地理环境、区位优劣及各地的开发状况密切相关。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的社会性质,东部由奴隶社会逐步封建化,西部仍属奴隶制。
第一节
分布区域的变化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有俚、僚、西原蛮(黄洞蛮)、乌浒等诸名,其分布于今广西、广东西部、湖南南部、黔桂交界、滇桂交界,以及中越交界等地,较诸前期,呈向西北扩张之势。
俚 俚人在三国时代一直活动于岭南地区,及至唐代,依然如故。《资治通鉴》 载:贞观十三年(639 年)六月,渝州人侯弘仁自贵州剧牂牁开道,途经西赵、邕州,通交、桂,“蛮、俚降者二万八千户”。宣宗时(847 一860 年),韦宙为永州刺史,见“俚民婚,出财会宾客,号‘破酒,昼夜集,多至数百人,贫者犹数十;力不足,则不迎,至淫奔者。”乃“条约,使略知礼”, “俗遂(政)”唐江南道永州辖零陵,祁阳、湘源、灌阳等地,为今湘南、桂北之地,现仍为壮族分布地区。可见,有唐一代,在今桂北、桂西地区仍为俚人分布、活动的区域。唯唐以前俚人势力颇盛的今桂东南地区,入唐后,俚人见称渐少,称僚见多。
僚 僚人之载,始见于张华《 博物志》,此后不绝于史。入唐以后,在今广西、云南、四川、贵州,及中越交界等地,仍有僚人分布,较诸前期,大抵相同。而分布于广西、广东西部、滇桂交界、黔桂交界,及中越交界的壮族先民的僚人又有罗窦生僚、春泷州僚、东西玉洞獠、智州僚、乌武僚、瀼州僚、邕州僚、严州僚、桂州山僚、古州僚、明州山僚、钧州僚等称。
《 新唐书?南平僚传》 载:“乌武獠,地多瘴毒,…… 武德初,以宁越、郁林之地降,…… 高祖授(宁)长真钦州都督。宁宣亦遣使请降,未报而卒,以其子纯为廉州刺史,族人道明为南越州刺史”。
《 新唐书?剑南诸蛮传》 载,贞观七年,“东、西玉洞獠反,以右屯卫大将军张士贵为龚州(今广西平南)道行军总管平之”。
《 旧唐书?地理志》 载,贞观十二年,李弘节遣钦州首领宁师京“开拓夷獠,置瀼州(今广西上思南)”。
《 新唐书?剑南诸蛮传》 载,贞观十二年,“钧州獠叛,桂州都督张宝德讨平之”。
《 新唐书?地理志》 载,贞观十二年,李弘节开夷僚,置古州(今广西三江)。
《 新唐书?剑南诸蛮传》 载,贞观十二年,“明州(今广西南丹)山獠又叛,交州都督李道彦击走之”。
《 新唐书?剑南诸蛮传》 载,贞观十四年(640 年), “罗、窦生獠,诸獠叛,以广州都督党仁弘为窦州道行军总管击之,虏男女七千余人”。显庆三年(658 年), “罗、窦生獠酋领多胡桑率众内附”。
龙朔三年(663 年),智州(今广西玉林南)刺史谢法成“招慰生僚”七千余落。
《 旧唐书?地理志》 载:“乾封元年,招致生獠,置严州及三县(今广西来宾)”。
《 旧唐书?玄宗纪》 载,开元十四年〔 726 年〕二月,“邕州(今南宁)獠首领梁大海、周光等据宾(今广西宾阳)、横(今广西横县等州叛,遣漂骑大将军兼内侍杨思勗讨之。”
《 旧唐书?玄宗纪》 载,开元十六年(728 年)正月庚子,“春(今广东阳春)、沈(今广东罗定县)等州獠首领泷州刺史陈行范、广州首领冯仁智、何游鲁叛,遣骠骑大将军杨思勗讨之。”
《 新唐书?剑南诸蛮传》 载:“大历二年〔 767 年〕,桂州(今广西桂林)山獠叛,陷州,刺史李良遁去”。
《 新唐书?西原蛮传》 载,左、右江流域黄少卿、黄少度、黄昌瓘等叛,兵部侍郎韩愈建言:“黄贼皆洞獠,无城郭,依山险各治生业,急则屯聚畏死”。《旧唐书?王翔传》 载:“西原贼率覃问复招合夷獠曰:‘容州兵马尽赴广州,郡可图也’”。《 韩昌黎集?黄家贼事宜状》称“黄洞蛮”人,“并是夷僚”。
此外,有关岭南僚人的记载还有许多。《 新唐书?则天皇后纪》 载,延载元年(694 年)十月壬申,“岭南獠寇边,容州都督张玄遇为桂、永等州经略大使。”《 新唐书?周利贞传》 载,先天初,周利贞为广州都督,“颛事剥割,夷獠苦其残虐,皆起为寇”。杜佑《通典》 卷184 载:“五岭之南,人杂夷僚”,等等。
以上僚人的各种称谓,或谓其发展水平,或谓其居住地的地理特征,或以其所处的州名。
西原蛮又称黄洞蛮。《 新唐书?西原蛮传》 言其“居广、容之南,邕、桂之西。有宁氏者,……又有黄氏,居黄橙洞,……其地西接南诏…… 黄氏强,与韦氏、周氏、侬氏相唇齿”。《 读史方舆纪要?广西五》 则谓其“北接道州(今湖南省道县)、武冈(今湖南城步),西接南诏,依阻洞穴,绵地数千里”。
西原蛮(黄洞蛮)非惟指西原州的壮族先民,而涵盖其周围诸姓“蛮”人,因其势强而以之名。其分布大致为左右江流域、红水河流域及今云南文山州东部地区和湘桂边界。
西原蛮为唐代新崛起的壮族先民,这是前代史载所无。
乌浒 乌浒人三国前分布在北自广西阳朔,南至越南北部和中部,西达广西横县、南宁,东抵广西合浦县一带。据史书记载,唐时仍分布在今广西。《旧唐书?礼仪志》 载,开元十三年(725 年)十一月壬辰,玄宗于泰山封禅,“凿齿、雕题、牂牁、乌浒之酉长,咸在位”。元和年间,柳宗元为邕管经略招讨使李位所写的墓志中,也载有乌浒人的活动。李位是唐太宗的玄孙,元和中为信州刺史,因被人诬告而被贬为建州司马,“会乌浒夷刺杀郡吏,欧缚农民。”乃诏李位“都督邕州,兼御史中丞,…… 为经略招讨使”。
从以上史载可知,唐至五代时期,壮族先民俚、僚、西原蛮(黄洞蛮)、乌浒主要分布在今广东西部、湖南南部、广西全境、黔桂交界、滇桂交界等地,其中西原(黄洞)蛮分布在桂西及滇东南的文山一带。其分布与此前的壮族先民的分布区域大致相同,惟西部地区壮族先民逐渐崛起,或者说,壮族先民在唐至五代时期的分布在原有地域的基础上呈向西部、北部扩展之势;今日壮族分布的西界,在唐至五代时期已露端倪。俚、僚、乌浒、西原(黄洞)蛮分布区域互相交叉、重叠,尤其是俚、僚,往往还被并称为“俚僚”,此皆因其均为壮族先民之故,但由于发展状况和分布区域的不同,以及历史上名称的不同而有异。
第二节
人口的变化
唐及五代,壮族先民俚、僚、乌浒、西原(黄洞)蛮的人口数,难予精确统计,只能估算个概数。现存史籍,没有对唐和五代壮族先民的人口进行专门统计,更困难的是,羁縻州县的壮族先民均不上户籍,所以在估算中,对后者这部分人口数是很难估量的。《旧唐书》 和《 新唐书》 统计人口是依行政区划为准绳,其统计出的人口数并不全是壮族先民人口,但是此时期壮族先民人口在其所分布地区人口总数当是占绝大多数,我们只能按壮族先民分布的一般州县的户口数来大体估算出唐和五代壮族先民的人口总数。兹列表于后:
从《 旧唐书》 、《 新唐书》 统计出的唐代壮族先民的人口分别约为65 万和90 万。《 旧唐书》 统计的是贞观十三年的数,《 新唐书》 统计的是天宝元年的数。两者相距103 年.人口增长了25 万,而两者中的最高数90 万和东汉永和五年(140 年)的1157072 人相比,过了600 多年,竟减少了25 万。《 旧唐书?李靖传》,《 新唐书?李靖传》 和《 资治通鉴》 卷189 ,都说唐初李靖开进岭南“得户六十余万”。此60 余万户正分布在唐时壮族先民分布区域内,若以每户2 . 8 人计,则应为168万口,几近统计数目中最高者90万的2 倍;是唐初60 余万口的2 倍多。所以,无论是《旧唐书》 ,还是《 新唐书》 的统计数,都与实际的人口数相左。
贞观十三年到天宝元年的103 年间,壮族先民人口增长了25 万,是因为该地区开发潜力较大.一旦社会安定,具有发展农业的良好条件就得以发挥出来.如唐永淳元年《澄州无虞县六合坚固大宅颂》 碑云,澄州,“黎庶甚众,粮粒丰储,纵有十年(无)收,夕(彝)从人无菜色”。此可说明一般。
从《 旧唐书》 和《 新唐书》 所统计的数相比较,可以看出有些州的人口有所减少。
表3 中12 州人口减少数为128701 人,究其原因,当与唐王朝对西原黄垌起义的镇压杀掠有关,邕、容两管,“杀伤疾患,十室九空”。
从唐代壮族先民人口地理分布来看,各地人口密度有所变化。西汉时,壮族先民分布地区的人口密度,苍梧郡最高(2 . 5 人/平方公里),零陵郡次之(2 . 3 人),合浦郡再次之(1 . 4 人),郁林郡最稀(0 . 6 人)。东汉时,则按零陵郡(l 6 . 6 人)、苍梧郡(8 . 1 人)、合浦郡(1 . 5 人)顺序递减。及至唐代,岩、党、牢、郁林4 州人口密度为9 . 95 人/平方公里,思唐州、龚州7 . 35 人,义州5 . 52 人,桂州(今桂林)3 . 62 人,昭州(今平乐)3 . 1 人,而今桂中的严州(今来宾)为2 . 64 人,桂西的宜州为1 . 93 人。说明壮族先民人口的分布状况与地理环境及各该地区的开发状况密切相关。因为桂东丘陵地带比桂西石山地带,更易于开发,加上自全州、兴安、灵川,沿桂江至梧州折向浔江及其支流北流江,再下南流江或九州江出海是古代沟通中原、交往东南亚诸国的要道。
唐代壮族先民的人口,较诸汉代,略有减少。从贞观十三年至天宝元年的103 年间,人口总数增加了25 万,但有些州的人口却减少了.唐代壮族先民人口的地理分布,与地理环境及各地的开发状况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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